年初,江泽民总书记在与出席全国宣传部长会议的同志座谈时提出,要依法治国,同时要以德治国,把德治与法治结合起来。在我们党的历史上第一次把道德建设提到治国方略的高度。以德治国的提出,对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与依法治国具有同样重大的意义。
我们讲的德治是社会主义性质的,它和法治相辅相成,互相促进,二者不可偏废,但范畴不同,作用亦不同。法治属于政治建设,它之所以不可少,是因为法律可以限制公民的行为,防止和惩罚犯罪,起震慑作用;法律的约束是强制性的,任何公民不管同意不同意都必须遵守,从某种意义上讲,法律就是道德规范的法律化,即以国家权力来强制执行某些道德规范。德治属于思想建设,讲道德是公民按照社会主义道德规范自我约束的行为,它之所以不可少,是因为道德所起作用的范围要比法律大,有许多问题并不涉及法律,而要靠道德来解决;德治的目的就是借助道德规范建立有序的经济政治秩序,发展生产力,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正如江泽民同志所指出的:“我们进行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各项事业,是相互协调和全面发展的事业,不但经济建设要上去,人民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素质和社会秩序、社会风气都要搞好,这样才能促进社会的全面进步和整个社会文明的全面发展。”
在社会急剧变动时期,社会经济成分、分配方式、就业方式和生活方式更加多样化,人们的价值取向日趋多样化。一些人理想信念淡薄,成为各种错误思潮和腐朽思想的俘虏;部分群众甚至包括少数党员干部竟然为唯心主义、有神论所蛊惑,相信李洪志及其“法轮功”邪教;一些领域道德失范,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个人主义滋长;封建迷信活动和黄赌毒等丑恶现象沉渣泛起;假冒伪劣、欺诈活动成为社会公害。这就要求我们在加强法制建设的同时,加大力度进行道德建设,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大力弘扬共产主义和社会主义道德,引导人们树立科学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道德观,才能自觉抵制一切不良思想道德的影响,自觉抵制西方敌对势力“西化”、“分化”思想的腐蚀,自觉抵制“法轮功”等形形色色邪教的诱惑。
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依法治国成绩卓著,现在把以德治国也提到治国方略的高度,道德建设与法制建设并驾齐驱,长期坚持下去,国民的道德水平必定大大提高,从而推动社会的文明与进步。
(载2001年4月24日《赣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