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中央在新的历史时期提出: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如何在第五次全国人防会议精神的指引下,以科学发展观指导人防工程建设,统筹兼顾,与时俱进,推动人防工程建设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就此本人做了如下一些思考。
一、推进人防工程全面质量管理,统筹质量与数量的协调发展
要深刻认识到人防工程质量管理是人防工程建设的内在核心,是提高城市整体抗毁能力的重要保证,是塑造人防部门良好形象的有效途径,从而以高度的责任感推进人防工程全面质量管理,实现人防工程建设由“数量型”增长向“数量质量型”增长的转变。一是要把握全程性。要摒弃人防工程质量管理仅限于施工阶段的观念,强化全过程质量管理的意识,将人防工程质量管理贯穿于人防工程立项、设计、施工、竣工等各个环节,把牢各道关口。二是要把握全员性。要牢固树立“质量工作,人人有责”的思想,使人防部门、质监审图机构及人防工程参建五方的所有人员都参与人防工程质量管理。三是要把握全面性。要充分认识到人防工程质量管理涉及政策、法规、程序、技术等各方面的内容,从而用联系的工作方法、系统的工作理念、整体的工作框架去认识、推进和落实人防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做到综合考虑,统筹兼顾,全面落实。
二、积极推进城市新区、开发区、工业园区人防工程建设,统筹“新区”与“老区”的协调发展
要充分认识到城市新区、开发区、工业园区是高新技术和新型工业的集中地,也是敌未来空袭重要目标,从而高度重视这些区域内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工作,确保防空地下室与地面建筑同步建设,建成布局合理的人防工程体系,提高城市整体抗毁能力。一是要源头抓起。要在城市总体规划的指导下,科学编制城市新区、开发区、工业园区的人防工程建设规划,并纳入所在地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为上述区域的人防工程建设提供有力的依据。二是要加强协调。要加强与市政府及上述区域管委会的协调工作,加大宣传力度,针对这些区域的“特殊地位”,讲究工作方式方法,坚持“加强沟通,融洽气氛,逐步推进,以点带面”,使这些区域人防工程建设取得突破性的进展,努力提高城市总体抗毁能力。三是要强化服务。要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增强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提供政策指导和技术服务,让建设单位充分感受到人防部门工作的高标准、高质量、高效能,从而有效推动人防工程建设的发展。
三、加强医疗救护工程、防空专业队工程建设,统筹各种类别人防工程的协调发展
要认真贯彻第五次全国人防会议精神,建设一批用于人防专业队伍集结、掩蔽的防护工程,形成种类齐全、设施配套的人防工程体系,提高城市的综合防护能力。一是要加大政策法规宣传力度。要向城建、公用、电力、邮电、交通、卫生、公安等群众防空组织组建部门积极宣传医疗救护工程、防空专业队工程建设是国家法律法规赋予其应尽的职责和义务,增强工作的针对性。二是要把好防空地下室报建审批关。在防空地下室报建审批中要按照有关要求加强对医疗救护工程、防空专业队工程的配置,使之与人员掩蔽工程和配套工程等一起构成种类齐全、设施配套的人防工程体系,提高城市的综合防护能力。三是要寻求人防工程协调发展与维护建设单位利益二者的结合点。要深入学习研究人防有关要求规范,在保证人防战技术标准的前提下,进一步加强换位思考,从建设单位的角度寻求合理降低造价的技术可行措施,并提供有效的指导。
四、加强早期人防工程综合治理,统筹早期工程治理与新建工程建设的协调发展
要充分认识到早期人防工程仍是我们工作的心头之患,有些已成为威胁百姓生命财产安全的隐患,按照“心中有数,总体规划,综合治理,确保安全”的指导原则加强早期人防工程治理工作。一是要摸清底数、分类指导。要对本地人防工程现状进行一次全面的梳理,并实行分类指导。对目前现状比较好的工程加以开发利用,以用促管;对目前现状一般的工程加强维护管理,确保安全;对无维管价值、危及地面建筑和交通安全的工程,要密切关注,加强检查,逐步报废。二是要结合民用建筑报建审批做好早期工程处理工作。对在早期工程地段上方兴建的民用建筑,要加强监管和报建审批,如早期工程影响地面建筑和交通安全,经人防主管部门批准可予以拆除,并由建设单位进行补建或交纳易地建设费。三是要建立早期工程治理专项基金。早期工程治理要坚持“谁管理、谁负责、谁承担责任”的原则,对于一些已严重危及地面建筑和交通安全而所在单位又没有能力解决的危险工程,可向当地政府写出专题报告,申请建立早期人防工程治理专项基金,采取“政府解决一点,工程所在单位解决一点,人防部门适量匹配一点”的筹措办法,采取有效措施尽早治理,人防部门要给予有力的技术指导。
五、加强防空地下室维护管理,统筹管与建的协调发展
要坚决破除当前“重建轻管、头重脚轻、虎头蛇尾”的工作倾向,坚持建管并举,把防空地下室维护管理落到实处。
一是要将防空地下室纳入人防工程维护管理的统一范畴。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人防办《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办法》,落实每个建成防空地下室的维护责任主体,指导、督促其确定维管人员,建立规范完善的维管制度,安排一定的维管经费。二是要充分发挥城市所辖区人防办的作用。市人防办要针对管理范围广、工程数量多的情况,积极发挥所辖区人防办在防空地下室维护管理中的作用,在防空地下室建设后期就要加强与区人防办的联系、沟通和衔接,帮助区人防办熟悉情况并建立防空地下室档案,为维管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三是要加大维护管理检查力度。要建立维管检查制度,加强对工程主体维护、防护设施维护、工程设备维护等方面的检查,总结经验、培育典型,查找问题、督促整改,以点带面、推动整体,使防空地下室维护管理真正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和要求。
六、加强人防工程建设执法工作,统筹执法与建设的协调发展
要认真贯彻第五次全国人防会议关于“由传统的以行政命令为主的管理模式向现代的依法管理模式转变”的精神,强化人防工程建设执法工作,提高人防工程建设的严肃性。
一是要努力学习有关政策法规、标准规范。要深入学习《人民防空法》、《行政处罚法》、《人防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等,学政策、学法律,学管理、学技术,学标准、学规范,努力做到“肚中有货”,底气充足。二是要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机制。要按照“实体与程序并重”的原则,规范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法律文书,建立严谨、高效的行政执法机制,努力做到丝丝入扣、疏而不漏。三是要抓住个案,坚决查处。对人防工程建设中的违法行为,要找准突破口,以一种“咬定青山不放松”的精神扭住不放,一追到底,力争达到“牵一发动全身”的效果,推动人防工程建设现代依法管理模式的构建。
七、加强人防工程人才培养工作,统筹人才培养与工程建设的协调发展
要充分认识到人才问题已成为制约全省人防工程建设发展的瓶颈问题,从而牢固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的指导思想,下大力气研究它、破解它,努力扭转当前人防工程建设中人才捉襟见肘、工作顾此失彼的不利局面。一是要积极做好人才引进工作。要牢固树立“人才兴则事业旺”的理念,创造条件采取面向社会公开考录或者聘用等方式,为人防工程建设管理队伍输送“管用、好用、实用”人才,以有效满足实际工作需要。二是要加强在职培训。要组织现有工程管理技术人员积极参加有关培训,力争做到“带题参训,满载而归”,并鼓励他们在实践中自我锤炼、自学成才,努力成为人防工程建设的行家里手。三是要建立激励机制。要建立一整套选人、用人、育人、留人的机制,对那些一心扑在工作上、全心全意干事业的工程业务人员以充分的肯定和一定的激励,以发挥良好的导向作用,创建一个谋事、想事、干事的氛围和环境,最大限度发掘人才的潜力、才能和热情。
八、加强人防工程建设研究工作,统筹理论与实践的协调发展
要强化“科学理论是工作行动的指南”理念,把工作与研究有机结合起来,不断开创全省人防工程建设理论工作的新局面。一是要加强人防工程建设总结工作。要在人防工程建设实践中注意感受、体会和领悟,摸索成功经验和失败教训,并加以总结和提炼,由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真正实现“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二是要注意学习外地先进经验。要加强对《中国人民防空》、《人防信息》等杂志和各地人防网站的学习和研究,组织有关人员到外地实地参观学习,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对外地先进经验加以消化和吸收,融会贯通,为我所用。三是要加强理论研究。要鼓励结合工作实践开展有针对性的理论研究,探寻人防工程建设的客观规律,使它们成为人防工程建设的宝贵财富和无形资产,从而使今后的人防工程建设能够少走弯路,节省时间、精力、投资,获得良好的效益。
在新的历史时期,人防工程建设如何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如何实现发展质量更高、发展速度更快、发展效益更好,以上只是本人的一些粗识拙见。只要我们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将科学发展的思想深深植根于工作实践,人防工程建设定将呈现一个更加美好的未来!
\[注\]2006年,党中央指出:科学发展观,是我们党从新世纪新阶段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出发提出的重大战略思想,是我们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必须长期坚持的重要指导思想。人防工程建设如何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对此本人做了一些粗浅的思考,写下了这篇文章,刊登于《人防信息》2007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