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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走过我生命中的几朵玫瑰诗友

  26.

  其实,我这些年打工、跳槽、写作、做业务,经历过不少的事,认识过不少的人,往事繁杂如过眼烟云。唯有那几个写诗的姐妹,却让我难以忘怀,也许同是女人的缘故吧,或许是因为诗歌的缘故吧,说不清她们的影子,多少次在梦里在我的心中萦回。

  先说说第一朵玫瑰妮子吧,我把她喻为暗红色玫瑰吧,因她表面温柔、乖巧,骨子里却有一股不服输的坚韧,小巧玲珑的妮子让我喜忧掺半,她在我的生命里也是举足轻重的一个人物。

  “漂流是我一生的向往,也是我青春的写照。”这是娇小的妮子写给我的一句话。

  初识妮子,是缘于一个叫做“吟香”的诗社,那是九三年的事了。那天,我老远跑到常平我原来的做工的那家工厂找老乡聊天,回来的路上走过桥梓影院门口,被墙上一块大黑板吸引了,黑板上图文并茂的清新的诗,诗的体裁不一,但几乎篇篇都是有点份量的精品,作品来自各个工厂的打工妹之手,都是打工者业余时间写的诗。

  第二天,我也试着把以前写的几首自以为得意的拙作端端正正地抄好投寄了过去,不几天就收到妮子的回信。信是这样写的:“汪洋兄:你好!来稿收悉,感觉挺好,我准备下周除发于黑板报之外,另用报纸的形式出一份,发给各个社员,下周三开联谊会,欢迎你参加,并可带文友、舞伴。妮子于桥梓图书馆吟香诗社。”说实话,妮子的字很美,清秀、飘逸、有男儿的刚劲,也有女子的娟秀,刚柔相挤,她会写七种字体,这我在黑板报上就领教过了。

  我猜想妮子一定是个高大而苗条的女子,或许是大专生或许在家教过书的,她说我的诗写出了打工者的心声。特别是那首《美丽的错误》更是道出了出在外奔波的无奈,引起了大家的共鸣。说她们诗社的成员都想认识一下那个冒然闯入她们阵地的我。

  周三那晚,我特地不加班,带上几篇诗稿和笔友满媛一起,赶到桥梓。图书馆坐满了人,妮子在门口等候多时,她带一副金边眼镜,穿一套格子花短裙,长得小巧玲珑的妮子,热情地和各位文友打着招呼,并介绍给其他人。我自报家门:“汪洋,《珍惜生命》的作者,刚刚学会涂鸦,望妮子小姐多多指教,还有这位是我的同庚老乡加老友满媛,笔杆子是顶呱呱的,很高兴参加你们的联谊。”我们就这样相见了,妮子拉过我和满媛,向正在跳舞的文学社社员们宣布,从现在开始,我们又多了两位文友,汪洋和满媛,然后向大家一一介绍。

  那晚,我们玩得很开心,跳得很尽兴,也探险讨了诗社今后的办刊宗旨和出路,大家各抒己见,其乐融融。

  以后的日子,我和妮子经常联系,不断了解。我知道了妮子是湖北应山县人,有个好听的名字叫左永妮,“妮子”是她最喜欢用的笔名。她在家排行老三,她说爸妈小时候最不喜欢她,嫌她又是个女孩,她从小得不到父母的关爱。除了过年,平常从没买过新衣服。六岁的时候,她就要洗两个姐姐的衣服,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活。七岁了,好不容易爸才同意让她读书,小妮子不让人失望,年年都是三好学生,父母对她跳出农门寄于了很大的希望,高考放榜了,妮子仅以一分之差落榜。失望至极,她准备再考一次,恰在这时,父亲的一场大病让她失去了希望。

  那是1992年,正值打工潮风起云涌,妮子带上高中课本,跟着表姐来到了人地生疏的东莞常平镇。凭着一张高中毕业证,她进了桥梓三泰厂做了一名品检员。插机拉的品检员跟员工没多大的差别,要每个零件每个货都看,很累,也很刺眼。妮子做了不到半年,因写得一手好的古体诗,被当地莲花诗社的老诗人鲁孚看中,推荐到桥梓图书馆做图书管理员。日子过得充实。好的生活环境造就了妮子,妮子也成了该报的通讯员。并跟另外一个叫陈沥清的管理员创办了吟香诗社。所谓“吟香”,意为女子办女子写清香四溢,出刊了几期黑板报,吸引了越来越多的外来文学爱好者,会员各地的都有,发展到上百人。有在深圳的,珠海的,中山的,莞城的,当然最多的是分布在常平各个村的工厂里,吟香诗社远近闻名,妮子也因此交了很多文友。

  那时我正在袁山贝大众厂上班,距妮子较近,走得也勤,大家成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我每天与妮子通电话,忧郁的妮子被活泼泼的我感染,逐渐变得开朗起来。她说长大了最能赚钱养家、最体贴父母的是她,理所当然妮子的探亲假期被家人宠爱的让所有的姐弟们妒忌。也羡慕的没法。

  妮子是学古诗的,但她的功底和悟性不错,初写新诗,很快就学上手了,大家在一起经常探讨,成了无话不谈的文友。渐渐的我在杂志上发表的东西多了,自己的干劲也足了,吟香诗社成了方圆几十里人尽皆知的一块文学芳草地。当然,这是大家努力的结果,妮子的付出是值得也是最大的。

  我把华介绍给妮子,我爱华,华却成了我的良师益友,我觉得他跟妮子很配,所以就和小芳自作主张向华推销妮子,希望她有一份好的姻缘,也但愿她们两个有此缘份。谁知,妮子没敢答应。我有点想不通,华那一点不好。后来得知,原来,妮子的命运跟我一样,从小就被双方父母定下了娃娃亲,许给了远房的姨表哥。

  父母为她安排了姨表哥做她的未婚夫,是指腹为婚亲上加亲的好事,妮子说表哥的关爱让她无法拒绝,又无法对他有触电的感觉。但表哥是温柔善良且英俊潇洒的,妮子的心里很矛盾,恰恰家里年年催她回家完婚,妮子拖来拖去没找到自己心仪的人,而她的表哥已经等待了五年,她想想也太对不起人家了。她说她身边追求的男孩都跟表哥差不多,有些甚至于还差一些,她说她不如接受表哥算了。并证询我的意见:我说我是过来人,我的境况跟你差不多。我以过来的身份劝妮子。我说:“你父母糊涂难道你也不懂么?婚姻法规定近亲不能结婚的。”

  此时妮子已离开图书馆到隔壁的一家电子厂做办公室文员了,工资是比图书馆要高好多。我对妮子走出图书馆大为震惊,非常遗憾。要知道,很多人想进图书馆工作还摸不着这道门的边呢!得知妮子要走,我写了两首诗,一首叫《你走了》,大意是既然选择了流浪,就只顾风雨兼程吧,别顾虑太多,伤感太多,只要自己认为是一条可行的大道就勇敢地向前。另一首是《我最怕》,我最怕妮子以后拿了高薪责任重了会丢了写诗这份才气,怕妮子不能保持往日的诗风和清纯,会不会觉得自己当初写诗的行为很幼稚,会不会忘记我们一起写诗的文友。其实,我最最怕妮子的走,使诗社很快就难以办下去了,虽然她所在的工厂与图书馆仅一步之遥,但妮子整天忙于工厂事务,两个月都出不到一期。渐渐的,稿件也越来越少,笔友们打工跳槽本就是常事,东一个西一个。不到一年,和她搭档的另一个陈编辑回了四川老家,再也不出来打工了。妮子却整天与表哥在一起打工,日久生情,最后在1994年底回乡完婚了。之前,诗社本想移交给我,让我做挑起这个编稿的责任,但我上班的地方离图书馆太远,再加上事务繁多,跟桥梓村里的村官不熟,考虑到工作难以开展,实在无法接手这个重任,吟香诗社果不出我所料,因她的走,没维持多久,就不得不宣告停刊。

  这段时间,我忙着整理自己的诗稿,联系出版社,我想都没想就把辛苦积攒的七千元和一百多首短诗寄给了北京的一家出版社,我也没多少时间跟妮子联系,日子也过得不太好,同事见我把钱和诗稿寄到北京去了。几个月后还不见书,有关心的、同情的,也有半开玩笑半同情半嘲讽我的:“几时可以拿到书,是不是你给人家骗了?阿英。”

  妮子说:“我很佩服你有这胆量和勇气,要知道,这么多钱抛出去,也是一笔不小的数目,在农村可是个天文数字,可以盖一栋漂亮的瓦房的。”妮说这话时无不担忧。我只是淡淡一笑:“即使失败,也权当潇洒走一回吧,怕什么?大不了这两年算我白干了。至少,我可以为你们以后出书铺一条路呀。”

  刊是停了,作者却培养了一大批,几年间,诗社各个会员的作品都发到了省市级报刊杂志,有的因此还成了作家,还有的走向了专业创作之路,这里面有妮子的一份功劳。

  吟香诗社对我写作的影响最大,为我日后的创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我常常感恩于妮子。没有她和文友的激励,我不可能有那么大的创作冲动和灵感。

  前几年的一个日子,偶尔再去图书馆,笔友三郎告诉我,妮子来过桥梓,要了我的一本诗集,并问起我的近况和地址。她说妮子在东莞的寮步镇一个工厂找了份文员的工作,做得不太开心。于是回了湖北老家,三郎说妮子已是两个孩子的母亲。他说妮子很伤感,后悔当初没听我的劝告,她和表哥的婚姻是美满的幸福的,但却让大儿子成了痴呆症患者,一个近亲结婚酿成的苦果。

  后来在2003年,我在常平签售《南飞燕》杂志,好多读者都找我签售,我忙得不可开交,不经意间,就发现有人看着自己,我以为他见我帮人签名,看稀奇,这种眼光我见得多了,就没搭理,这时我转身看到这个男人,他蹬下来,在我的摊位前看了好久的书,又过了一阵,签名买书的人少了,他放下手中的书,看了我一眼,问:“靓女,你好,你是汪洋吧,你还记得左咏妮吗?”

  我想知道他知道我的名字并不奇怪,因为我在现场签售,写的就是自己的名字,而他知道左永妮,我就奇怪了,我说:“奇怪,你怎么知道我认识左咏妮?请问你是谁?”他说:“我姓陈,我是左永妮老公。”我赶紧问:“妮子呢,她在哪?”他告诉我,他在常平好多年了,一直做电线生意,左永妮也来了常平,在出租屋呢,他说他们恋爱那阵,每天在一起上班,后来就结婚了,他也随之出来自己做生意了,生完第一个孩子,发现孩子有残障,后来生了第二胎,这些年日子过好了,家里建了房,也把钱都花光了,出来挣点钱。我问妮子怎么样了,她还好吗?

  他告诉我:“她呀,生了孩子后,就变成地道的村妇了,只知道天天打麻将混日子,不过话又说回来,我家里建房,我在外挣钱,全是她一手张罗,我没管过,这点还让我欣慰,也能让我看出她还是有些能耐,也不是一无是处的女人。”“你这怎么能这么说呢,好像妮子真的一无是处,人家嫁给你时,可是一个让我们喜欢写诗的才女来的,我想她走到今天,跟你也有关系吧。”我不服气,不过他说打麻将那话,这让我真有点儿始料不及,如果她说妮子整天还是写呀写的,不做什么正经事,我倒还会感觉正常呢?

  他还说,当初他看上左咏妮,就是因为看上她的才气,喜欢她写的诗,才努力追她的。谁知道,她现在跟村子里别的女人没什么区别了。整天坐在麻将桌上,为了几块钱,与别人争个面红耳赤,我都不说了。我疑惑了,怎么会是这样,我每天念念不忘的女子,居然变得如此平庸么,我不信。

  我问:“你们不是订的娃娃亲么,她说你是他的表哥呢?”“八辈子打不着的表哥,远亲,是我看上她,娃娃亲只是个巧合,我从小就喜欢她的。”他说。

  可惜了一个蛮有才气的女子,可不管怎么说,她在我的写作生涯中,是知心的朋友。我还是希望能见到她。没过几天,妮子给我打来电话,让我去她的租屋玩,我抽了个时间去了,妮子一点没变,生过孩子,还是那么纤弱,还是那么轻声细雨,她吵菜给我吃,她跟我讲,烦死了,出来又没事做,回家更无聊。我说:“怎么会没事做,写稿呀,你忘了自己会写东西了,我们现在可以把那个诗社办起来呀?反正你没事做,我也有时间来帮手,不如,做起来,复刊。”

  “复刊。”她眼里是疑惑和不自信。她说:“汪洋,能行么,我好多年没有写了,不知道是否还写得出来。”我说:“能,有我呢?在我的确感召下,你会写不出来,还记得当年么,你这个主编多能干,多风光呢,我还可以找回几百个爱好诗歌的作者来帮手写稿呀!我们还按原来的会员制嘛。重办这份刊物,一直是我的一个未遂的心愿,因为生活让我们一直巅沛流离。办一份刊,你有事做,我也安慰一下无处归依的灵魂。”

  妮子说:以后吧,我都不在文学写作状态,这事以后再说,我自己在做杂志发行,也没多少时间,就没再坚持。

  那年回家,不小心被抢了手提包,把电话本丢了,到现在我都联系不到她,我想,她估计不在早就常平了,当初也听她先生说过,家里还有八十多岁的老人要照顾,希望她能留守在家。暂时不会出来了,不过,我估计以后她再也不会出来打工了,孩子大了,上中学了,家里得有个人关照才行。打工就是这样,一头系着孩子,一头挂着老人,就是没法顾到自己,没法对自己好一点。顾得了这头,顾不了那头。我们这一代打工妹呀,不是漂泊,就是留守,就这命。

  27.

  最让我心痛的是这第二朵玫瑰,她是带刺的,她可是曾经与我同床共眠过的同居女友啊!

  能诗爱画的芳,最终成为被囚的金丝雀。芳总以为,写诗的女孩很忧郁很浪漫也很有诗情画意。于是,她放下写了很久却没写出啥名堂的小说不写,扬言要另起炉灶重新开始学习写诗,并要我辅导她入门,我说尽我所能吧。我自己也是不懂诗,瞎糊闹而已。

  那年,我是厂里的人事专员,工作之余创办了一份厂报,发表工人的作品,给工友提供一个互相学习交流思想,施展才华的园地,我以为芳只是虚荣心作怪,心血来潮。几天后,她真的写出了两首诗,一首是《无题》,一首叫《跋涉》,前一首不怎么样,后一首稍作改动便发表在厂报上,后我又推荐给一家镇级刊物,居然也发表了。芳因此有了第一笔稿酬,便意气风发要做女诗人的梦。芳确实有悟性,我稍微点拨,要芳注意诗歌的韵味,美感和诗的意境。写诗,真正的功夫在诗外,让芳多读名家诗词,才能水到渠成。想不到芳还真的可以,几乎每天都有作品给我看,让我帮她改,并且进步很快,小芳还充分发挥了她的绘画天才。于是,我要她给我的黑板报画插图,诗配上她的艺术书法和绘画,更吸引了许多读者,来稿量日渐增多。我出刊的次数从半月一刊,到每周一刊。

  我每晚下班后都要请芳和我一起去小区的小吃摊吃宵夜,芳的工资少,每次都是我抢着付钱,我也乐意请芳吃宵夜。有时,我跟她聊到很晚就在她的宿舍睡了,我对芳像亲姐妹一样,芳也很喜欢有我这样的大姐关照。两人真是形影不离。

  芳是早熟的孩子,听芳说她在读高一时就爱上过自己的语文老师,芳的语文学得好,作文也写得好,经常被老师当作范文来念,这样芳就在同学面前很有面子,很神气。同学们都羡慕、妒忌她。后来她慢慢就喜欢上了自己的语文老师,经常到语文老师房间去请教课本,故意找些知道也说不知道的题去问,老师发现了她的用意,虽拿她没啥办法,但也不忌讳,也没曾想法尽量减少与她独处的机会,甚至还偷偷地高兴过。

  这时,风言风语却传遍了学校,师母接着与语文老师闹了一通,可老师为了开脱自己不顾芳的面子,公然说是芳每天缠着她问功课,自己是老师,被学生喜欢也是正常的,是因为老师讲课吸引学生,并声称自己觉得芳只是个求学的孩子,自己对她根本没有那种意思。

  芳在学校遭人非议,自己也觉得再读下去没啥意思,自己喜欢的人,对自己却无情,就跟着村里的女孩一起,被一内地求职中介公司从内地招工到东莞常平打工了。第一站就是我们这个玩具厂,刚来的时候,她们不喜欢吃饭,叫囔着要吃面条、馒头、面包什么的。我火了:把他们一百多号人集中叫起来训了一顿。这件事情总算不费力就平息了,芳也对我多了一份崇敬。她觉得我行,可以镇住人。

  芳爱虚荣,这是大家都知道的,明明她是农村人,家庭住址写着某某村二组,我是做人事的,一看就知道只有农村才有这样的地址,可芳却非要说自己是城里人,好像农村人就天生低人一等似的,真不懂她,她说自己是城里人,我就估且听之,后来她姐夫的弟弟,把她的把戏折穿了。那天我不在办公室,蒋兰芬问芳带进来上班的男孩,与芳是什么关系,芳是城里人,你是农村的,是不是她家亲戚,那个男孩一听懵了,说,那她是城里人,我是哪里人呀?芳的二姐,就嫁给了我在家种男的哥哥,她姐是我嫂子,农村的,芳哪里人我还不清楚,她什么时候成了城里人了。这下,把蒋兰芬搞懵了,兰芬说,芳不是一直说自己是城里人么,怎么是这样的,芳姐夫的弟弟说,我这个嫂子的妹妹呀,就喜欢挑好听的说。这哪跟哪呀?

  还有一事,也是芳爱虚荣的体现,她知道华喜欢我,疯狂地追求我,心里不平衡,她认为她什么都比我强,无论身材相貌、无论学历,还有她所谓的“城里人”的优越感,她都认为自己不逊于我,而且她是少女,有恋爱的权利,我结婚了,在她眼里,比草不如的,她自恋地认为,她比任何女人都要美,就不要说跟我比相貌了。她私底下约会华,主动出击,一定要得到男人的心,亏我还介绍华给她做男友呢?看不惯她这种作为的雪亚事后告诉我:汪洋,你真笨,她对你好,帮你画画,她喜欢你,同时她也羡慕你,妨忌你,什么都要跟你比个高下的,你超过她了,她心理不平衡,总想办法接近你,处处在你表现她自己的长项,她装着不知道哪个是你,特意来问你谁是汪洋,假装偶遇你,都是她精心策划的,她想利用你的善良,推荐她往上爬,而后,得到你已拥有的,包括爱情,你看,华喜欢你,她就故意去勾引人家,就为了满足她的虚荣心,太气人了,凡事你拥有的,她都想得到。芳很会惹男人注意的,你看,你介绍华给她,华现在对她好了,她就私底下跟我说,汪洋拥有的爱情,那个人现在也开始慢慢喜欢我了,好像很了不起似的,其实,我知道,那是你介绍给她的。

  我问:“雪亚,你干嘛要告诉我这些,你们关系一直很好的,芳是你老乡呢,你告诉我这些干嘛?我不想别人挑拨我们姐妹之间的友谊和感情。”雪亚说:“芳私底下什么都跟我说,我感觉你太善良,太容易相信人了,要知道,我最讨厌人家说一套做一套的了,表面跟你是姐妹,实际上她就是想利用你的善良往上爬。她爱虚荣,认为你有的,她一定要有,认为喜欢你的人,就一定得喜欢她,她可不管自己是否真的喜欢对方的,她就是这种虚荣心强的女孩,说实话,我看不惯才告诉你这些的。汪姐,不要被人利用你的善良,人家还当你傻。”

  我说:“雪亚,你别说了,我知道了,没事,不就是想利用我嘛,那就让她利用好了,能让人利用,那是我的光荣嘛,因为我有被人利用的价值,我应该高兴才是。不是吗?”

  嘴上虽说无所谓呢,但我心里还是有些隔阂,有那么一丝不快,对芳开始也有了些许的不满。这该死的虚荣心,也太可怕了吧。

  尽管芳这样,我还是推荐芳做了车间统计员,但工资不高,她还嫌记数累,我有个在珠海一家报社工作的哥们,芳也很熟,他介绍她去珠海一家酒楼,她一天都没做到就跑了出来,在我那哥们的报社待了十多天,看尽了珠海的美景和繁华,那家报社全是清一色的小伙子,那些小伙子个个为她争风吃醋,她则对人家都好,对谁都不即不离,左右周旋,我真的弄不明白,芳虽高大丰满,但实在谈不上有多漂亮,更别说美丽迷人了。怎么会有那么多的男孩追着她跑,后来我终于弄明白了,芳有一副让人怜爱的样子和一双忧郁的小眼睛,男孩子天生就有这种保护弱者的欲望,有做英雄的男儿本色。

  芳自己对我说她很会讨男孩的欢心,很会捕捉男人的心理,她说她看上的男孩,没有被逃掉的,她能让一个爱她的男人送她去另一个她喜欢的男人居住的城市,芳就是这种女子。大概在珠海呆了半个月,芳没找到工作,还搞得那家报社鸡犬不宁,芳在珠海看尽了红尘中的繁华,但很伤感珠海那个海滨城市并没有她的一席之地,芳发誓要赚很多钱,过有钱人的日子。还说一定要深入生活,以至于写出更好的文章,她也要像我一样,出一本书来让自己成为作家,芳还没忘记这个文学梦想。

  芳很失意地从珠海回到了常平,进了一家卡拉OK夜总会,当起了三陪女,得知这个消息的那一刻,把我的肺都气炸了,我那么努力帮她,她居然不思进取也就算了,还坠落风尘以出卖色相为生,真的,我只有摇头,感叹钱的魔力。

  她给我的解释是刚从珠海到常平,下车就碰到那家夜总会的妈咪娟子,娟子是她的高中同学,读书时什么都不如她,来了南方从三陪小姐做到了妈咪,却比所有的同学都过得好,活得潇洒。于是在同学娟子的劝导下,芳就下水了。因为有同学作榜样,芳很快进入角色,让那些有钱男人为她掏出大把大把的钞票。

  年关将近,芳打来电话,说她买了机票准备回家,让我去见她一次。晚上下了班,我买了几斤水果,一些饮料,直奔常平她住的地方,见她已经收拾回家的行礼,我把东西放下,要她带在路上吃,叮嘱她见好就收,别在红尘中混。如以后想出来打工,就跟我联系。

  过了年,芳真的返回了南方,那时的我,恰好怀孕七个月并在江西老家待产,做总统计的同事黄桂花就安排她顶了我的位。于是芳就开始了她的白领生涯,这时的芳已经不是以前那个诗意浪漫的芳了,也不向往坐写字楼的工作了,她做了一段时间,桂花就向我告状,说芳不仅挪用公司员工的入司押金,还冒领那些离厂工人的工资,而且很小气很傲慢,她结识了一个本地的房地产商,做起了人家的“二奶”,还瞒着家里说是她嫁给一个本地的有钱的离婚男人,并大张旗鼓地带着那个男人去老家河南大摆婚宴酒席,把他老爸气得吐血,扬言要跟她断绝父女关系。其实,那个男人根本就没跟自己的老婆离婚,只是好面子又爱虚荣的芳骗她的家人,还有我的这群同事和朋友而已。

  而后,芳就在邻近的黄江镇租了一个摊位,做起了时装生意,整天进货出货,生意时好时坏,挣不了钱又很辛苦,没到一年,最后还是关门大吉。有了钱的芳很瞧不起我们这班穷秀才,她写不出东西来了,还酸葡萄似地经常这样说:“以前真的很幼稚,为写作浪费了许多宝贵时光,并叫我也改行算了,说你汪洋出过诗集有了点名气又怎样呢?还不是穷光蛋一个。”对于芳的这番言论,我一笑置之。

  不可否认,每个人都有自己生活的方式,我们没有理由要求她如我们这般过活,但也不屑于过她那种安于现状,甘于被囚的金丝鸟生活。

  2002年,我见过芳一次,芳生了个女儿,之前也生了个儿子,儿子带到三岁因病夭折了,芳没有变老,因为富有,显得更有女人味了,她亦已是三十岁的女人了。芳的男人在外面又有了“三奶”、“四奶”,芳也就死心了,孩子缠身的芳,也有了些许悔意,并流露出自己好几年没迈出家门,有与这个时代和社会脱节的恐慌,这种恐慌随着年龄的增长也日渐滋长,从芳开始羡慕我有份不错的工作,那种失意,那种对我充满自信和快乐的工作的向往中,从芳的眼神中也能捕捉到这点。芳因为物质生活的丰盈,每天坚持做健身操,真的越来越漂亮,越来越有少妇的韵味了。

  我与芳咫尺天涯,却不曾再有那种当初的友谊与原先的浪漫情怀。随着时光的变迁和芳的蜕变,在我们中间却像隔着些什么,恍如陌路?

  那天,我在央视看到一组关于河南省艾滋病村的报道,离芳的家乡汝南县不远,便想到那里去做些采访,我就想找芳了解些交通情况,也想让芳与我同行,于是我拨打芳的家里的电话,既然是空号,再打手机竟是一个陌生男人接的,我说我要找芳,问她是否认识芳,他说这手机本身就是他买的,他也不认识什么芳呀草的。这让我好一阵迷茫,那边挂电话了,我还愣在那里发呆、沉思。

  芳:你现在哪里,搬家了?还是别的?

  芳:这些年来,你有钱的愿望实现了,够你出好多本书了,你的文学梦早被你抛到了九霄云外,你已经不记得你的文学了,出书的钱倒是有,而你却写不出来东西了。

  “好久不见,芳,你快乐吗?”我时常在心里在梦里这样想着芳的,尤其是看到后来的打工姐妹在文学方面很努力,就令我想起和我一起写作一起吃宵夜的芳,说实话,我不要一个做富姐的芳做我的朋友,我只要和我一起写诗的芳,陪我一同走过漂泊的人生岁月。但是,人各有志,路是自己走的,你选择走什么样的路,生活将回报你什么样的生活。

  我一直在想,总有一天,芳会找到我,我相信,芳也一定在东莞的某个角落或者某个高档住宅里,想着我们这群爱诗的姐妹。她虽然忘记了与她擦肩而过的文学梦,但她没有忘记自己与这个时代与社会脱节的那份恐慌,这对我来说,是好事。有梦就有美丽的人生,希望芳也能像从前一样,过得开心快乐。

  28.

  第三朵玫瑰--捧打鸳鸯鸟,媛选择愚孝,所以也选择了不幸。

  媛是我一生挚爱的文友,我珍惜这份友谊如同珍惜自己的眼睛一样,我永远走不出媛的灵魂深处,走不出媛的音容笑貌和视线。媛是智慧的,她给了我太多的生活启示与写作激情。我把她称之为蓝色妖姬,蓝色妖姬被称作是玫瑰花丛中的精英,我把它赠送给满媛,再恰当不过了。

  媛是和我同年同月出生的老友,也是我的同县老乡加文友。1989年我因探假回家,后重返常平建达厂,原来的新宿舍分给新来的人了,我到木抡村的第一饭堂宿舍居住,分在803房,房间里有一则宿舍规则吸引了我想认识她,是一则要求大家遵守作息时间的宿舍规则,可这个规则不像以往的通知式规则,这是一则写的文采飞扬,幽默风趣,妙趣横生的文章,令我捧腹大笑。没想到这间小屋,居然有这么一位文采飞扬的女孩,规则就规则嘛,写得像幽默散文一样。我佩服执笔者的用心,这即提醒大家下班别吵醒上夜班的她,又巧妙地安排每天的值日及作息时间而又不会得罪人,真妙,再看底下的署名是“隐真”。我对这个隐真,到是极想见识一下。

  说曹操,曹操即到。

  我刚放下行李,打扫床铺,准备铺床单上去,这时她刚好冲完凉回来了,看见我便问,你是新来的永新老乡吧。欢迎你分到我们宿舍,以后,我们就是一家人了!她一脸的热忱,可亲可敬,我想她应该是这个宿舍的大姐大吧。

  我指着墙壁问她:“老乡,这是谁写的,文笔那么幽默,谁是隐真?”她笑笑:“我呀。”“是你呀,蛙,才气逼人呀!”“过奖了。”她说着放下自己的衣服帮我铺床,见我的桶里放了很多笔记本和书本,就拿起来看。“原来,你也写作呀!”她惊讶地望着我,像是遇到知音。我说:“没事的时候,信笔涂鸦,但从没投过稿,更没发表过。”她说:“我也是啊!唉,以后我们互相学习,取长补短吧。”

  媛告诉我,这个宿舍有12个人,全是我们永新县的老乡,她们没什么业余爱好,就是喜欢吵吵闹闹,不知道怎样安排作息时间,有时闹到下半夜两点还不睡,又不怎么注意卫生,扫地每天除了我还是我。我倒是乐意做清洁工,跟她们相处得挺好,她们都管我叫大姐,现在我们七车间改上夜班了,也就每天帮不上她们,就制定了这则宿舍规则,每天轮流扫地,又不吵我睡觉。看起来我跟她们相处得挺融洽,但我是孤独的,没有一个人与我有共通语言,她们不理解大家每天玩的时候不玩,该乐的时候不乐,在书堆里埋头苦读,现在好了,你来了,我算是找到了知音,你叫什么名字?我说叫我英子吧。我很喜欢你的这则宿舍规则,写得挺有味道的。

  以后的日子,我们都上白班,她一个人上夜班,彼此很少照面,但每天都在交流,我在上班前填好一首词或写好一首诗给她看,她在上夜班前也如法炮制,因为有了她,我觉得生命里多了一份阳光或雨露,很开心很欣慰,我的打工生活不寂寞。

  与媛相处的时间多了,我知道了媛是个聪明、好学、性格孤独内涵很深的女孩。这些都与她的苦难家境有关。媛是石桥乡梅田村人,后山有座梅田洞,山上都是石头,靠山吃山,山里人除了种田,家家户户的富余时间和劳力,都以上山采石为生,这些石头,都被送到永城去建设新城区,采石成了她们家主要的收入,山上轰隆隆的开炮声,对媛来说,像听山歌,因为她是她家的主要经济来源,也是媛的学习费用来源所在。只要不是农忙季节,村里的男人都上山采石去了,媛的父亲,哥哥,全都上了山,他们靠出卖苦力赚取一些微薄的收入,来供家里的孩子读书,娶媳妇,给自家添置一些盐油酱醋钱过活。

  把村子后的一座座绿色的山蛮变成了黄碣色的石头山,那个时候,谁也没想过环保,想的就是活命,这就是山里的农村。有的开采石头,有的开采铁矿,有的砍柴烧碳。

  媛的父母生了他们七个孩子,生到媛的时候父母再也不想要了,就把她我的名字叫做满媛,媛即是圆,圆满的圆,希望以后不再生了。六十年代的中国农村妇女大多不会计划生育,也不知怎么节育,没办法,这是中国农村的悲哀。媛的母亲后来又生了她弟弟,媛的父亲重男轻女,从小就觉得女孩不该读太多的书,不想让媛读书,希望她在家里帮做家务活。他父亲认为女孩读再多的书也是帮别人家养女儿,还不如帮家里做点农活实在,是媛的班主任老师不断地做他父亲的工作,同时也是媛的刻苦努力最终感动了父亲。媛考试拿了全县第一名,考入了县一中,这是多少人家的父母想都想不到的好事啊!县一中的高考升学率很高,在我们永新县人的心目中,只要谁家的孩子,凭着自己的实力,幸运地考上了县第一中学,就等于看见了自己迈进了大学的门槛。

  可就在媛初中毕业等着上高中那年的暑假,却“轰”的一声,晴天里炸响了一声霹雳。把媛和她的家人炸懵了。

  那天,媛的哥哥上山采石头,轮他哥哥与人开炮时,出了哑炮,可她哥哥去排除哑炮时,这枚不该爆炸的哑炮却偏偏在这时候炸响了,随着“轰”的一声惊雷般的响声,淹没了媛的哥哥那撕心裂肺的呼喊中,媛的哥哥被炸伤了眼睛和脸部,被他的同伴们匆匆地送至县人民医院救治,在医院足足住了一个月,花了好几万元,因为救治及时,哥哥捡回了一条命。但哥哥那双大大的明亮的眼睛却永远地失明了,因为给哥哥治伤,家里一贫如洗,并债台高筑,父母失去了一个健康的赚钱养家的大儿子,青壮年劳力,自然无力再供媛和弟弟读书了,媛和弟弟也就结束了他们的读书生涯。

  媛没有继续学业,但媛的诗和作文写得很好,虽然没有再读书了,但她却坚持写作,她的诗歌痛苦而渗透沧桑,连世界都是深沉的。她所经历的苦难,是她那个年龄所不能承受的,媛的讲述深深地震撼了不谙世事的我。我没想到,媛的命运,媛的苦难家庭,却是从那枚哑炮开始的,那枚该死的哑炮葬送了媛的前途,改写了媛的命运。

  命运这东西有时真会开玩笑,让前途无量的县重点中学生媛,立马从一个绩优的好学生,成了在家务农的平常的乡村女孩。

  媛是1989年的夏天来从家乡出来,到我们这个厂上班的,她努力工作,每天把自己该做的工序做完了,就去帮助有需要帮助的同事。因此,媛的肤色从来没有十八岁少女的水灵和鲜嫩,黑黑的,满脸雀斑。看上去感觉有二十五岁般,不过,上天对所有女人都是公平的,媛的这种肤色不显老,十年后就看得出来,我们这些水灵的鲜嫩肌肤,虽着时间的推移,将会迅速一年不如一年,慢慢变得老去,而她的肤色,我敢肯定十年后,依然会如昨般,这种肤色对年龄不构成威胁。

  虽然,媛的相貌长得很平常很一般,甚至可以用不好看来形容,但她却能得到全车间工友的尊重。也能得到我们所有老乡的喜爱和欣赏,媛是有魅力的,不管男的女的老乡和同事,有了事情,都爱跟她讲心里的快乐和忧伤。

  媛以自身的言行教会我们大家,不能以貌取人,因为媛心底善良,助人为乐,媛也挺会唱歌,我最喜欢媛的浑宏的嗓音,很有磁性,有点像韩红,她的歌声粗犷,浑宏、悲壮、有气势、深沉而有张力。我们所有的老乡不加班的时候便要她给我们领唱,有时唱的热血沸腾,气势昂扬。我们经常说,要是媛长得靓点,或有人帮她包装,她或许也能成为红歌星呢!媛把每个月大约七百多元都寄回去给哥哥治眼睛,自己只留下很少的生活费用。她说哥哥不能没有眼睛,哥哥是自学画画的才子,在村里的采石厂做工,没事的时候就到山上去画风景。很美很美。媛拿过她哥哥画的油画给我看,真的很不错。后来,她哥哥的眼睛治不好了,只好装上了狗的眼睛,而后媛攒钱让哥哥去一家美术学院拜师学艺。几个月后,就被聘到东莞凤岗的一家工艺品厂做了一名美术设计师,工资高过媛的好几倍。几年后,家里的债也还清了,哥哥还结了婚,媛也成了二十七八的大姑娘了,媛的母亲最担心的是她的婚姻大事。

  媛有个姐姐,嫁在吉安县天河煤矿,想给媛介绍对象,希望她嫁给矿区某个矿长的儿子。听说那个男的会开汽车,八十年代如果能嫁个城里户口的男人且会开车,那是众多女人的荣耀和向往,那个男人两样都占了,媛对那个人不太满意,这时的媛已经跟我们厂里的才子,也是我们的莲花县老乡灿芳好上了。灿芳小媛两岁,为人老实,人大约一米六五的样子,家里只有一个弟弟,一个父亲,家境肯定没有那个煤矿的男孩好,但灿芳跟媛有着共同的文学爱好,又在一个厂上班,每天下了班也就我们几个凑在一起写诗,你写了我和,我写了她和,好不热闹。那时,我们都知道他俩在拍拖,都很羡慕他们这对有情鸳鸯,灿芳对媛非常的好,有时还帮媛抄写稿子,为她写情诗,她俩恋爱与别人最大的区别和乐趣就是以诗代信,灿芳为媛写了好多情诗,很抒情很浪漫,男孩能这样,是很捕获女子的芳心的,因为每个女孩都喜欢浪漫的爱情。我们常常打趣他俩,要灿芳把情诗拿出来念给大家一起欣赏,我还建议灿芳为我们的诗姐媛抒写的情诗拿到厂里的黑板报去发表,让更多人知道,这样就无人敢跟他抢女朋友了。灿芳只是一个劲地笑而不答,更不会采纳我的意见了。

  那是一段让媛终身怀恋的美丽的日子,媛跟灿芳恋爱了几年,最后还是因为媛的家人的反对而放弃了这段美好的爱情。

  媛最终选择了孝顺,也选择了不幸,屈从了母亲和家人,嫁给了那个矿上的男孩,生了个女孩,在女儿大约五六岁时,我听说媛在她生下女儿的那一年就离婚了,那个男人婚后不但好吃懒做还吃喝嫖赌,把汽车都输掉了,居然还嫌媛生了赔钱的女儿,媛一气之下离婚了,带着女儿一个人过日子。

  媛的母亲怎么也不会想到自己挑中的女婿会害了女儿的终身幸福。自从媛结婚后,我再也没有见过她,听说她离婚的事后,我跟她写过一封信,要她勇敢地面对生活,希望她还来打工,因为我有能力为她找一份她自己喜欢的工作,她也是有技术的车缝工,不怕找不到工作,可媛给我的回信只是寥寥数语,除了感谢就是无奈,这不是媛的个性,我不知道她还有什么难言之隐,我最怕媛的沉默,她是那种有什么事就闷在心里一个人扛的那种女人,我怕她这样,迟早会闷出病来。灿芳经历过这次恋爱,将近三十五岁的人了。也一直未娶妻,一直在等媛,而媛,婚是离了,有一个五岁的女儿,她的母亲也说了随她以后嫁谁都不干涉,并后悔自己当初愚蠢的作为,捧打鸳鸯,害了别人家的儿子,也害了自己的女儿。而媛,她还有这个勇气走回头路么?

  2004年,我回家过年,执意要去石桥乡梅田村去看看媛,我父母坚决反对,她们说,不知你说的那个女孩,现在的媛是否还在她娘家住呢,还是在夫家住,你冒然的去找一个几年没见的离了婚的女人,又要走上百里路,万一找不到她,你连个住的地儿都没有,那个村子,一天才通一趟车,有很长的山路要走,再说这几天也一直下着雨,不去也罢,以后慢慢打听,我也怕媛还在吉安县,不在我们永新,去了也是白去,想来想去,我最终没有去成。

  多年不见,媛,你还好吗?有人告诉我,在凤岗看到媛,有人告诉我,在深圳看到媛,还有人告诉我,媛又嫁了一个男人,男人很疼她,还有人告诉我,村里的好心人给媛介绍对象,媛一介不见,一心一意抚养她的女儿。

  不管现在的媛怎么样了,我都很想见到媛,跟她说说心里话,我相信媛也一直在某个地方一定会想着跟她一起写诗,一起谈笑的我,或者躲在哪里默默地关注着我,只是,媛生活的不尽如人意,不想打扰闺中密友的我。我原来跟他们几个说过,假如,你们跟我失去了联系,你们就找报纸杂志看,只要上面有我的文章,你们就能通过编辑部找到我的,一定能,我也相信我和媛有再重逢的日子,因为媛会看到我这部里头写着有她和我的故事的小说。我期待,当我的这部小说出版时,就是我和媛重逢的日子。我想,媛经历过岁月的沧桑,还是原来的媛么?

  29.

  第四朵玫瑰--走过苦难,荣的婚姻让人羡慕又欣喜。荣是黄玫瑰,是强焊的,也是幸福的,也是我的老乡里头最幽默、最具文学潜力的一个,文采飞扬的荣,是生存能力最强的一个女人。她在我的生命中和媛一般重要。

  这是我们这些写诗的姐妹当中唯一一对幸福的文学联姻。荣是我的邻县老乡,莲花县高州乡人,生长在赣中南的一个穷山村。穷山瘦水没什么出路,全靠她父母田里地里操持着这个家,荣从小就品尝了生活的艰辛和苦涩,十二岁就学会了刷墙,做一些男人才会的简易的木工活,还能用几块木板做成像样的家具,荣是自己挣钱读完初中的,也许是穷人的孩子早当家,荣除了上学,还要操持家务活,尽管荣的学习成绩在全年级总是名列前茅。但为了弟妹和这个家,懂事的荣初中毕业证一到手就告别了校园,毅然踏上了南下的列车,闯东莞来了。

  荣身材瘦小,但吃苦耐劳,尽拣最苦最难做的工序做,是全车间最能干的一个女孩,也是上进心最强的一个。荣的生存能力是我们当中最强的,荣一直坚持学习,她利用业余时间学了电脑操作,自学中文课程,每天坚持练笔写日记、写作。

  我们厂有几千员工,一块黑板报,是为员工的精神生活加油的,作者却只有十来个,我和荣的发稿量最多,也最受读者们欢迎。荣写出来的随笔风趣幽默,妙趣横生,荣写散文,不像我那种飘缈的美丽文字的优美散文,荣的散文风趣幽默、有血有肉有故事,很受杂志社编辑的青睐。荣是跟着我和满媛、艳玲几个一起学着写诗的,她学得很快,进步更快。

  两年后,荣从生产流水线上脱颖而出,调出来升职为宿舍管理员,算白领层了,工作较轻闲,业余时间也充裕,荣利用宿舍区的两块黑板,在花园宿舍区也编写黑板墙报,也成了业余的厂报编辑,还学会了摄影、画插图,还练就了一手漂亮的毛笔字和粉笔字。而我那时的我是包装部五车间组长,繁杂的工作中,因了荣对编黑板报的执着,也因了我自己和顽强,再苦再累,我也得坚持,赶鸭子上架,荣要跟我较劲,媛也要跟我较劲,荣写厂区晨曦的希望,我就写厂区傍晚的晚霞的灿烂辉煌来引喻着延伸的希望,及厂里的欣欣向荣的场面,她写上班时的繁忙场景,我就写下班后的闲情逸致,两个人专门对着干。迷了读者也迷了自己,我们互相激励,互相学习,共同进步,后来,觉得还不过隐,荣和我又一起试着向省地级杂志报刊投稿,居然都发表了,我们很开心,用稿酬去买书买杂志看。后来,我和荣的散文随笔也随之挤进了大江南北更多的报刊杂志,收获颇丰。荣,媛,我三人每周都要去一次桥梓的吟香诗社,会一会妮子和其他厂的相识与不相识的文友。增长一些见闻,认识一些有共通语言的文友,希望对自己有所促进,也有一个写作的氛围。

  两年后,我跳进了另一家玩具厂做人事,她们依然在原来的厂上班,跟荣和媛依然保持很好的联系,我和荣有个不约之约,只要在哪本杂志上看到对方的文章,非得把它买回家欣赏,很开心很快乐。

  又过了三年,我们都成了大姑娘,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荣因为经常发表作品,时不时有些慕名而来的文友,亦有读者给她写信,琦也是其中一个。琦就这样走进了荣的生活,琦欣赏荣的散文和随笔,感觉这样一个女孩,简直就是上帝对他的恩宠。琦是一间鞋厂的生产主管,没事的时候也涂鸦一些文字,但发表的不多。琦很喜欢荣的风趣幽默的文笔,荣也喜欢琦的机智和实干魅力,琦管理着几千人的大工厂,琦在九十年代初就有三千元的工资,作为一个高级管理人员,琦是有魄力的。琦长得高大、帅气,最主要的是有共通语言,还有思想深度和想法。最主要的,还是我们江西老乡,就算荣远嫁他乡,也没出省的。说实话,琦是那种打着灯笼也难找的好男儿,当然也是荣理想中的白马王子。

  他们的恋爱也经历了很多苦难,荣跟琦虽然都是江西人,但两个县离得太远,荣的父母不答应,舍不得女儿嫁得太远,琦的母亲倒是很希望儿子娶荣回家,早点了结自己的心愿。不答应只能拖,年复一年,荣和琦准备打持久战,荣的父母怕真的耽搁了女儿,只好妥协。九三年的时候,荣终于都把自己嫁了。因为有爱,荣过得很幸福很快乐。尽管当初也是为了要攒钱在井冈山火车站旁边建房,地基较贵,荣只能省着用,但小日子过得相当让人羡慕。

  九四年九月的一天,荣给我打来电话,说她生了个七斤多重的大胖小子,很可爱,婆婆笑得合不拢嘴,我很为她高兴。那一年,我也大丰收,也生了个儿子,那就是我的诗集《漂流花季》,这本书还让在全国打工群体中红透了半边天,我把这本薄薄的诗集邮寄给荣,荣高兴的流下了激动的眼泪。荣说:“我们这群昔日的丑小鸭里面,终于有了一只被人群关注的青鹤。”孩子两岁后荣把他托咐给婆婆,荣跟琦一直在外打工,在一起生活,日子过得很丰满,很幸福。几间年,房子也建好了,荣也不在为钱担忧。现在的琦是高级白领,他也不要荣出来上班了,荣在家只带一个九岁的儿子,还有刚出生一年的女儿,生活好了,人也发福了,我知道琦在厚街的华坚某鞋厂,月薪过万元,还是做他的老本行。

  记得2003年八月的一天,我和东莞的一班作家朋友,在厚街镇华润超市广场为我们的打工杂志《南飞燕》作签名售书活动,琦和荣春风满面地来逛商场,一眼就发现了正在人堆里忙碌的我。荣高喊着我的名字向我跑来,我不太相信真的是荣在叫我,以为耳朵出毛病或是幻觉。当场给了她一个拥抱,我挑了几本有我文章的杂志送给荣,荣硬是要塞钱给我,说那不是见外,只有她掏钱买的她才很开心。荣说她还是老样子,见到有我署名的文章,一定会花钱把杂志买下来。而且这些年,都有几个与我同名的作者,但荣一眼就能认得出来我的文风,哪些是我写的,哪些是别人写的,有时候,她说,此文章的作者汪洋,绝非我认得的这个文友汪洋。听,荣这么多年没见过我了,却常买有我文章的杂志,居然丝毫不差,荣从没买错过众多署着与我同名的文章,这让我很骄傲。这证名,荣是我的死党。是我的姐妹。

  这些年,荣很少写东西了,笔似乎有些生疏了。长时间不写,下笔就开始有些困难。她希望能重拾旧梦,写一些生活感悟,我相信,荣会的,这么好的功底,怎么会说写不出来就写不出了呢?

  我建议荣还跟我比赛,较劲,一起写作,一起读自考大学。相信我们的明天会更加美好。

  30.

  第五朵玫瑰--艳玲,童年的不幸,未能打碎她美丽的梦。

  艳玲是一朵白玫瑰,她本身是无色的,给什么颜色,就成什么颜色,单纯,但是饱经雪霜和风雨。

  艳玲比我小好几岁,虽然也写作,但我跟她来说,还是有一定的距离的,她跟我妹妹是同一届毕业的中学生,但跟我和满媛,一同住过803宿舍,所以大家在一起玩的机会很多,再加艳玲写诗,距离就更拉近了一步。

  艳玲是寄养在叔叔家的孩子,从小就感受到了苦难,过早地感受到童年的不幸以及委曲求全的不好受,因此,她写的诗消极,还带有点愤世妒俗,还有点儿消极和沧桑,又有点儿看破红尘的味道。这似乎不是她这个只有十七岁年龄的女孩所能承受的,命运对她真是太不公平了。艳玲的诗风因为消极,没法子上公司的黑板墙报,她的个性,连同文风,都是豪爽的,给人玩世不恭的感觉。

  艳玲只是爱好文学,喜欢信笔涂抹那么几句诗,严格来说,她不是文学作者,她写的东西太简单,而且她小小年龄,就显得沧海桑田,像经历过大风大浪的孩子。也许命运的跌落,给她幼小的心灵造成了太大的打击吧。艳玲是那种表面性格豪爽,内心却无比淡漠的女孩,这是我的感受。艳玲长得漂亮,是很多男孩追求的那种,可她倒好,对谁都一样,像大哥哥,又像普通朋友那般,她很会处理感情,对追求她的人很好,她认为,人家喜欢你,追求你,是人家的权利,你自己有自己的选择,可以不喜欢,但不能对人无理,所以,艳玲赢得了好口碑,她这人热情、大方,她崇拜她的父亲,追她的男孩可是不少,但她就是不能放开心胸去爱一个人,去享受一份爱情。因她心性高,一个也没能看上,她认为找对象就得找像父亲那样的,帅气,有才华,是高级知识分子,又懂得疼人,父亲是方圆百里公认的才子。六十年代末的大学生,在这农村是非常少见的。而艳玲的父亲就是其一。你说艳玲不骄傲不自豪么?

  也许是艳玲母亲的第二次婚姻不是很幸福造成的吧,这影响了她的择偶观,我一直在想,如果她母亲在那边过得很好,为什么不带她们姐妹过去呢?自己的前夫不幸去天国了,又有哪个女人愿意自己的日子过好了,而愿意把自己和所爱的人生的孩子寄养在叔伯家呢?

  艳玲与我们几个一起写诗,一起谈论我们喜欢的作家:张欣、铁凝、冰心、路遥、汪国真、王蒙、张爱玲、池莉、方方等,一起看我们喜欢的《平凡的世界》等文学名著,但艳玲的真正爱好跟她堂姐秀风一样,是喜欢唱歌,再加之我和满媛也喜欢唱歌,为此,宿舍里总是飘着我们或快乐或忧伤的歌声,艳玲和秀风两姐妹还参加了厂里举办的合唱团,而且她们两个还另有独唱曲目,她们悠扬而高昂的歌声给厂领导留下了良好的印象,艳玲和秀风因为歌唱得好,很快就被提升为车间组长了。

  在生活中,丝毫看不到对艳玲生活有什么不满,但她从骨子里,就恨她的母亲,从小就把她们姐妹抛弃不管不问了。她母亲在南昌城,偶尔也回来看看她们,给她们姐妹俩寄点衣物什么的?也能让她们高兴好半天,因为,姐妹俩太需要母爱的滋润了。

  她和妹妹爱玲一样,跟秀风家姐妹关系都很好,尤其是秀风,因为年龄相当,毕竟是堂姐妹,初中毕业,她们几个都未能继续升学,就跟秀风出来东莞打工了,艳玲早一年出来,她妹妹爱玲后一年出来,艳玲急子性,做事也很利落,快手快脚,属于那种不做完,心里不爽的那种女孩。

  每天,艳玲一早起来,像只百灵鸟般,总要清唱着高歌一曲,她的歌声,就是起床的钟声,大家听到她唱歌,就知道不能再睡懒觉要上班了,害得隔邻宿舍的人都往我们宿舍这边张望,我想,大概被艳玲的歌声打动了吧,晚上,兴致高的时候,总要和满媛一起,领着我们宿舍大家一起合唱一曲歌儿,什么流行唱什么,什么好听唱什么?唱歌的日子让人过得舒坦也过得好快,转眼间就一年年的流过去了,艳玲出落得越发鲜嫩水灵了,她的想法很多,经常听她说要到深圳去上班,她说那个城市商贸好,有更多机遇。

  她真是有先见之明,打工,却想着自己做老板,几年后,她真的走了,走了没过几年,她又到海南去了,找了一个男朋友,结婚了,好多年未见,世界真的很小,没想到,她妹妹爱玲,嫁给了我叔叔的大儿子,成了我叔婶家的大媳妇,我的堂弟媳,也是我大堂弟的媳妇,管我叫堂姐呢?

  去年,终于见到艳玲,十年年未见面,艳玲的孩子都差不多有她那么高的了,艳玲打扮的美丽迷人,女人味很浓,也越发的魅力十足,一看,就知道是个幸福得泡在蜜罐里的女人了,艳玲的老公开了几家手机电讯店,艳玲也学会做了,这生意在老家做挺有市场,他老公就把手机电讯店做回江西老家了,把我堂弟都带出去做这一行了。

  我问艳玲,你还喜欢写诗看书么?她说,看书一直是我的最爱,并常看常新,但是写作就抛开了,她告诉我,很怀念当初一起写诗一起疯玩的日子,但是,结了婚的女人,哪有时间玩小资,对她来说,写诗是小资,玩不起了,赚钱才是第一位的。而我则认为,写诗,爱诗,就是我生命中的一部分,爱诗,应是我的人生归途。我跟艳玲在这点上有所不同。当然,每个人都有选择生活的权利,也都有自己为之付出的精神依托。艳玲的精神寄托是能赚钱,守候一个安全、快乐、幸福的家,就是最大的福份。

  命运有时真的很玄,满媛跟灿芳那么好,没有嫁到莲花县去,荣是莲花人,也未嫁到莲花县,而艳玲,那个当初眼界很高,谁也看不上的刘艳玲,却在莲花县找到了自己的如意郎君,艳玲是幸福的,也是幸运的,她现在有个爱她的爱人,有个幸福的家,也自己的手机店,不愁钱花,不用做什么事,陪着孩子,偶尔帮爱人去关照一下店面,她的几个分店都请了不少工人,艳玲俨然成了老板娘,山水有相逢,曾经在一起把我的诗批得体无完肤,一起写诗的艳玲,好多年过去了,也未曾见面,但现在,艳玲不但没跟我疏远,还跟我的关系除了姐妹情,因为爱玲和堂弟的关系,现在又更进了一步--姻亲关系。我想,我跟艳玲这个小妹之间的情感,这有得延续下去,而且会越来越亲。

  五朵玫瑰的故事永远也讲不完,她们在我的人生之路上,曾是同行者,也是我生命中漂泊不定的牵挂。也都将作为一种意向,写入我一生挚爱的诗歌。

  当初,我们这群一同迷上文学写作的女子,只有我一个人还在伴着孤灯坚持写作,现在算起来了,都人到中年,奔三的人了,我和荣还有媛以及芳、妮都年过三十五了,青春的容颜即将不再,艳玲也过三十了,都是人妻人母的双重身份的女人了,也是来东莞的第一代打工人。在南方这块土地,我们付出了劳动,付出了青春和汗水,也收获了希望和梦想,打工生活,是我们一笔永不透支的精神财富,它让我们进步,觉醒,更教我们成熟。

  也许没有打工,我们都将延续母辈的农家生活,没上学了,在家里待个三两年,就有媒婆上门,而后是找个好人家嫁了,幸气好的,嫁个有本事的好男人,幸运不好的,嫁到普通男人,延续我们母辈那种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农家田园生活。田园生活在诗人眼里是美丽的,但在村人眼里,则是辛苦的,劳累的。

  现在我们进了城,成了边缘人,我们走不进城市,也回不到原先那种生活的轨迹,是时代的进步,也是我们的进步。是打工改变了我们山村女性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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