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曼蒂克是一种感情形式。罗曼蒂克爱情的精髓在于:视被爱的对象为宝贵知己而自己又难于占有,因而采用如诗赋、歌曲、精神或物质的以及任何可以想象出来的取悦方法,来获得对方的注目与爱情。人们之所以认为情人有巨大的价值,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对方难于为自己所占有。最初,罗曼蒂克的爱情并不施之于那些能与其发生合法或者非法性关系的女人,而是针对那些因无法逾越的道德和传统习俗障碍无法与其结合的贵妇。因为这些障碍,爱生出诗情画意柏拉图式的感情,维持了爱情的美感。结果,人们狂热地表达爱恋,而又抑制了亲昵之欲。渐渐地,这种观念为更多人所接受,他们认为,高尚纯洁的欢乐只能存在于没有掺杂任何性因素的、专心致志的默祷之中。一个男人如果深爱和尊敬某个女人,他将感到无法将她同性生活联系起来,他的爱情将会采取富有诗意和想象的形式,很自然地充满了象征主义的色彩。
在文艺复兴时期,爱情虽然仍充满了诗情画意,但通常已经不再是柏拉图式的感情。人们普遍持这种观点:女人最好是难于接近又并非不可能或不可以接近。
罗曼蒂克爱情在浪漫主义运动中达到高峰,优美的诗歌把爱情的热望与想象表达无遗。爱情之树之所以会这么枝繁叶茂,是因为大多数人都认为,罗曼蒂克爱情是生命必须奉献的最为热烈的欢乐之泉。彼此倾心相爱,充满想象而又柔情似水的男女关系,有着不可估量的价值。对这种价值漠然视之于任何人都是一大不幸。任何社会制度都应当容忍和提倡这种快乐,尽管它只是生活的内容之一,而非生活的主要目的。
罗曼蒂克的爱情应该成为婚姻的动力。但是,使婚姻美满幸福的,并不是罗曼蒂克的爱情,而是一种比罗曼蒂克更亲密、更深情、更现实的爱情。在罗曼蒂克的爱情中,双方都通过一层绚丽的薄雾观察对方,因而想象并不完全真实。一个女人要想在婚后依然保持罗曼蒂克的爱情,就需得避免与丈夫的亲密行为,并像斯芬克斯一样,不袒露出内心深处的思想与感情,同时还得保持一定程度的身体隐秘。不过,这些行为无法使婚姻进入到最完美的境地。而欲达到完美,就需要没有任何假象的情真意切的亲密关系。
(筱逸 译)
1952年获奖作家
[法国]弗朗索瓦莫利亚克
Francois Mauriac(1885一19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