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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一章 基本姿态

  我从九岁或十岁起开始写作。那时不过是天真烂漫的举动-一种不负责任的行为,可我现在已相信,唯有不负责任才是真正的纯洁。只要看看幼儿在一起玩耍时的情形就明白了:摆布他人、强求恭顺、卫护权势的欲望,暴露出人与生俱来的“罪孽”,责任的重负便是对它的惩罚。我独来独往。说不清怎么回事,我的诗歌、我的故事就从我心底里流泻出来,它们不针对任何人,也没有任何读者。

  责任就静守在创作的伊甸园外。用文字进行创造的冲动本是极为幽寂的、深沉酣美的秘密,我却不曾梦到它竟也会成为一份职业,于是世界也罢,那终生相随的良知也罢,动辄便可责令我和我的同类做出交代。创作行为并不纯洁。历史塞入证词,思想强求表现,社会恣意勒索,作家失去了伊甸园,为了有人读而去写,并逐步认识到自己须随叫随到,做出解释。作家被拿住了,必须负责。“拿住”这个动词准确得邪乎。作品写出来了,责任便落到作家头上,须对其后果做出这样那样的解释;非但如此,作家甚至还未动笔就已被各式各样的道德观念“拿住了”:艺术、语言、思想、国家、政治、宗教,均对他提出要求。他懂得了,哪怕在头脑中孕育阶段的创造活动也不纯洁,它在娘胎里就对先于认知与意志的存在负起了责任:作家的创作活动对于他一落生就代表的那种基因、环境、社会及经济,负有先天的责任。

  罗兰巴特写道,语言是“某个时期一切作家所共有的法则与习惯之集合”。

  他还写道,一个作家的“事业”,即他的作品,是其“作为社会存在的基本姿态”。

  我在这两种提法之间找到了话题。两种表述相互矛盾又相互联系,由此生出了有关作家责任的问题。语言将思想转换成为书面文字,但凡语言文字,不论何类,此功用相通;如是,语言便不只是为我们时代一切作家所共有的“一种”集合体,而且还是“唯一”共有的集合体了。在写作行业中,与其他同行伙伴们分享语言这个共同体的作家造就出自己的事业,而这个事业随即成了他“作为社会存在的基本姿态”。创作使用的是公有的语言,造就的基本姿态却是个体的。有了自己的基本姿态,作家便告别了语言集合体,却又带着它走进了社会这个大团体,加入了并非由作家所组成的世界。至于何谓作家“作为社会存在的基本姿态”,社会不同,观念亦相去甚远,作家与他的同行伙伴旋即拉开距离,互相隔绝了。

  若把对作家的期望加以比较,那他们之间就少有或甚至毫无共同之处了。对于索尔贝娄、库特冯尼格特、苏珊桑塔格、托妮莫里森或约翰伯杰等人来说,作家作为社会存在的身份并不会产生一种责任,驱使他们去写某个题目并因此而遭查禁、强制沉默、流放或身陷囹圄。然而,在苏联、南非、伊朗、越南、某些拉美的以及其他国家中,作家的社会责任感向他们索取的就是这样的代价。这是双重的索求:被压迫者要他们当代言人,而国家则要他们为担当这种代言人而承受责罚。反过来说,假如专写怪异哥特式家庭故事的莫利基恩一类作家生活在苏联和南非等地的话,那么从这些国家对“社会存在的基本姿态”所理解的这层意义上说,简直不可想象人们会把他们当回事儿。这不像在英美等国,如目光敏锐的批评家和读者所看到的那样,莫利基恩之流的书正大大走俏。

  然而,远离东西方的黑暗国度、毋庸担心横遭半夜逮捕和单独监禁的批评家和读者们,却也要对来自那些地区的作家指手划脚。

  他们认为,这些作家作为社会存在的基本姿态,就是冒险,冒那份他们不知自己会不会愿意担当的风险。

  于是,一些高枕无忧者的身上就发生了一种奇特的、令人不快的扭曲,来自矛盾冲突剧烈的国家的任何作家都能为我作证。在国外接受采访,你常常会发现对方很失望:你怎么跑这儿来了,而没有在自己的国家蹲监狱。既然你没有-为什么没有?啊哈……这是不是意味着你并没有写出你该写的书?你们想想,对约翰厄普代克会进行如此自以为是的质问吗?去指责厄普代克竟然不以美国的越南战争创伤为其作品的主题,这样的事你们想得出来吗?

  还有另一疑问。伦敦《每日电讯报》在评论我最近的一本短篇小说集时称我言过其实,说我的国家如果真发生这类事,那怎么还能容我把它们写出来呢?此外,闭门造车者将自己的梦境投射到了异国作家的身上,由此产生了扭曲的意愿满足;记者硬是将外来作家塑造成了英雄,而作家却深知,在自己的国度里,笔这件武器一点也不比剑犀利。

  有一件事很清楚:我们身处的时代中,不大有人能脱离开责任的制约去奢谈什么作家的绝对价值。天才者浪迹天涯的模式已不复存在。现在列入《书报查禁索引》的已不是乔伊斯,而是译自各种语言的作品片断,是压制下去的文学的碎片,是真流亡者断断续续的呼喊,他们并非弃国而去,而是被强行逐出了自己的语言、文化和社会。取代了乔伊斯的是当今世界上两位第一流的作家:切斯瓦夫。切斯瓦夫米沃什和米兰昆德拉。他俩觉得自己的情感遭到了肢解。他们和乔伊斯不同:乔伊斯可以整个儿地脱离爱尔兰,但他们却无法摆脱波兰和捷克,虽远游他乡而仍心系家园的语言文化。取代了乔伊斯的可以说至少还有博尔赫斯,他晚年双目失明,反倒看清了原先视而不见的东西。一连数年,他依依倾诉心怀,说要踏着众生之路走去,而不再去追寻抽象力量的指画般的神秘轨迹。他一向不愿和意识形态沾边,因此世人很自然、或许也恰如其分地将他推入了右派行列。尽管如此,他下垂的眼睑仍感受到了责任;在我们的时代,责任不停地搜寻着作家,未有丝毫懈怠。

  社会有何权力将责任强加于作家?作家又有何权力拒绝承担责任?出版检查制度所禁止的种种方面的情况,我实在太熟悉了,不再赘言。我只想考察我们的使命,探讨一下在不同的环境地域中,人类良心的动力、寻求解放的意志所期望我们去做的事。我们应该认真对待这种期望吗?如回答是肯定的话,又怎么去做?

  “待我落到仅仅身为作家,别无一是的那一刻,便是我辍笔之时。”加缪可以这样说。他是我们时代的杰出人物,至少从理论上说,他接受了时代对作家最为严峻紧迫的要求。象牙塔终于在暴风雨中摧毁,但作家并没有举着白旗走出来,而是打开宣言书,弯起胳膊,准备与民众挽臂前进。他并非作为斗争的记录员而加入到民众之中。你会注意到,“作家”之外的存在才更为重要:到了“除去作家别无一是”的地步,“作家”本身便失去了存在的合理性。这种典型法国式的巧妙警句看似可以包容字面所含的一切意思,实则不然。加缪的决定是他内心的选择,但也是公开的。他暗自进行了一番权衡,一边是他作为作家的存在价值,另一边是作为人类一员应发挥的其他作用。看上去是他独立做出了决定,选择了后者,实际却不尽然。架起内心天平秤的是外在的需要,是他所处的世界的形势。事实上是这个时代决定了对社会的责任重于对艺术的责任,而他则接受了这个先决条件。

  早在加缪出生之日,他就已置身于西方世界非殖民化的大形势中,这种矛盾冲突后来激化为世界大战。即在战后,非殖民化的大形势仍然未变:种族与权力的道德争端将成为二十世纪的特征,而造成人类自我灭绝的撒旦式集权的极致,亦属二十世纪的发明。其实,不唯加缪如此,任何一个作家,只要他生活在受歧视受压制的人民之中,只要他周围的人群由于种族、肤色、宗教的原因而被打入了另册,就都会听命于时代,感受到大形势在他内心唤起的道德使命。至于作家本人是不是被压迫者中的一员,那只影响到他承担文学以外的责任是否“自然”,却不能改变他所面临的自我归属矛盾。

  忠诚是一种情感,自我归属则是出于道德价值观而坚守的一种信念。因此,我在此不谈忠诚,只谈自我归属。我认识到,虽然作家有权力献身于艺术世界,可是社会有同等的权力对作家提出要求;而提出了什么样的要求,应如何加以满足,这类问题便引出了自我归属的冲突。

  就我所知,在我的祖国南非,有些黑人作家已使这两个方面最大限度地达成了一致与和谐。但在南非之外,就连钦努阿阿契贝和渥雷索因卡这两位最重要的非洲作家都没有做到这一点。在尼日利亚陷入内战的关头,他俩响应了祖国的召唤,挺身而出,担当了“作家身份之外”的责任;然而这种召唤却没能使他们的创作得到相应的发展。相反,一连数年,他们只服从行动主义的需要,索因卡甚至还因此坐牢,可是他们的创造才能却一无施展余地。埃内斯托卡德纳尔的情形也大同小异。然而在南非,不少黑人男女却正是出于“超出作家本分”的需要,才开始写作的。他们缺乏教育,没有书面文学传统,甚至没有养成天天读书的习惯的环境,也就是说,缺乏培养写作才能的机会;但是凡此种种障碍、胆怯、缺乏自信都挡不住他们。他们必须履行自己的责任,写出多数人反压迫的心声。这个多数其实并不沉默,他们有行动,有骄傲的、愤怒的呐喊,但他们滔滔不绝的口头表达却一直未能化成雄辩的书面文字。对于这群作家来说,根本不存在内心与外界要求相对立的问题。他们既从事写作,同时也从事诸如教学、宣传、组织等具体的政治行动。他们会不经审理而受到拘禁,说是因为写了什么东西;但审讯并且认定他们居心叵测时,则说他们做了“越出作家本分”的事情。“非洲,我的开端……非洲,我的终结”-英哥佩雷马丁哥纳史诗中的这些诗句体现了创造力和社会责任感的结合。他的创作激情,创作方向,和社会对他的需求毫无二致;没有那些需求他本不会成为诗人。

  马克思主义批评家厄斯特费歇尔先于我达到了这一认识。他提出,“一个生活在统一的社会(此处可读成征服前的南非)中的艺术家,一个属于不阻碍进步的阶级(此处可读成尚未受到白人中产阶级理想的腐蚀)的艺术家,并不会因为题材范围有所限定,就感到失去了艺术上的自由”,因为要求作家就这些题材进行创作的,“往往是深深扎根在人民中的意向和传统”。当然,一般说来,这也有可能使政府找到借口,阴险地列举某些意向和传统,以达到限制作家写另一些题材的目的。但是,就南非的黑人作家而言,历史已证明费歇尔的见解相当正确。三百多年来,他们的意向和传统,就是要挣脱白人的统治。

  艺术在被压迫者一边。这个宣言过于简单,它给艺术自由下了个离经叛道的定义,但是别急,还是先想想吧。如果艺术意味着精神自由的话,它怎么可能存在于压迫者之中呢?艺术不再站在压迫者一边,这已经有了证明。在法西斯主义、极权主义、种族主义仍然横行的年代里,哪个稍有文学价值的作家会为之辩护?埃兹拉庞德已经死了。在波兰,为拆散团结工会者大唱赞歌的诗人到哪里去了?在南非,为种族隔离写出高超辩护词的作家到哪里去了?

  对于一些作家来说,写作与从事政治性的工会活动,或者为逃跑的人制造假护照等等,同样都是革命活动,相互之间并不矛盾,可以齐头并进。还有一些作家则认为写作行为自身也能满足社会的需要,把握好写作的内容即可尽到“作家身份以外”的责任。其实,这两种情形无法截然分开。后一种想法能否实现,要看作家生活在什么样的社会中。以米兰昆德拉来说,即使“仅仅”从事写作也可能已经“越出了作家本分”。他的国家受到压制,他身历其境,继续笔耕,写出所见所闻,终于招来一纸禁令,他的书不准出版,他本人仅为作家的“基本姿态”便也难以为继。如他笔下的人物那样,他只有靠擦窗子或去电影院售票亭卖票来维持生计。假如他决定继续留在国内,那么这就是他“越出作家本分”的下场,真是莫大的讽刺。我以为加缪并不曾料到会有此结局的。一些南非作家也有类似经历。如诗人唐迈特拉一连七年被禁止写作、出版,甚至不准他公开朗读自己的诗作。然而在南非这样的多数人受到绝对压制的国家中,文学反倒不会绝对受禁,因为构成那大多数的黑人中多半处于半文盲状态,不可能接受书籍的影响。于是在这样的国家中,作家倒有可能-也只是可能-“仅仅”作为作家,专事写作,而又满足了社会的要求,尽到了“作家本分之外”的责任。这样的作家被归入了一个光荣的类别。

  作为种族或阶级斗争中的“文化工作者”,即使他不冲上前去面对催泪弹和子弹,人们仍然会认为他在为斗争尽责。

  在这个问题上,可以说早在从人家的革命词汇中接过“文化工作者”的名称之前,黑人作家就已承担了白人作家并非必须面对的社会责任-生活在自己的人民中,成为他们的历史仅有的记录者。德洛莫、普拉切、莫佛罗等人所创造的人物,生动地复现并保存了白人编年史家不予记载、或者纯粹站在白人征服者立场上记载的事件。有了这样一个开端,作家须承担的社会责任越来越重便是顺理成章的事了。几十年来,歧视和压迫已成为法律和制度固定下来了,抵制反抗便也成了一场解放斗争。社会需求愈演愈烈的情形在1976年的黑人暴动中达到高潮,事变推动作家写诗著文,暴动的题材至今仍未穷尽。起于一群造反的年轻人的这场暴动,赋予了作家新的意识,他们大胆地、反反复复地念着鼓动词,像救世主似的一往直前。暴动也对他们提出了新的要求:在天边出现一线自由的曙光、面对着死亡威胁的人民还在四处奔波之际,他们的基本姿态只能是和人民一起浴血奋战。对于政治活动家必无私人感情领域可言,他们没有时间考虑个人的事;黑人作家写作时应该遵从一种不成文的正宗的理解和表现,以他们的作品证明黑皮肤是革命性的先决条件。我强调“不成文”:事实上不存在作家协会,因此谈不上从作协除名的事。但是确有一群政治首领、知识分子以及新出现的“警觉的青年”,他们思想之大胆,行为之勇猛,颇令他人自愧弗如;他们一旦发现哪一部诗集或作品没有将人民塑造成清一色的,而且往往是本色的英雄形象,那么这诗文必遭唾弃。

  我的一些黑人作家朋友始终认为,所谓将正宗“强加于人”的说法是白人的理解。他们说,丢掉灯笼,追随烈火,是发自他们内心的冲动:那种通过晦暗模糊的人类状况揭示人的价值的所谓艺术真实必须抛弃,文学的烈焰只能表现英雄,突出强劲粗犷的线条。为了赢得自由,作家必须放弃自己的自由。无论冲动来自内心还是外部,或内外兼有,对于南非黑人作家来说,为救世做出努力已成为他们必须履行的责任,现在仍然如此。但是,八十年代以来,许多优秀的黑人作家同来自外部的要求,亦即正宗的责任发生了冲突,他们开始力争用作家本身、内在的职能去解释自己作为黑人斗争一员的“基本姿态”。他们设想,黑人作家通过自己的语言发现革命精神,就是在尽革命的责任。不论现在还是革命成功以后的将来,这种革命精神都会在充满疑虑、错误、缺陷,然而又不失英勇的普通男女中发掘出高尚的品质。

  有些南非作家在历史和生存境遇上既不同于黑人,又(在不同程度上)疏远了“自己”的即白人的阵营,他们该持何种基本姿态。该对谁负责?只有一小部分黑人会对白人作家提出要求。那是激进分子的团体,凡是宣布自己站在黑人解放斗争一边的白人,就被他们奉为正直的人。要当一名正直的作家,首先须面对的,即使不称为正宗,也是一种政治责任;很多白人还没有像他们那样觉醒过来,于是,提高这些人的觉悟,就是作为“文化工作者”的白人作家的责任。黑人作家担负着为斗争抒写赞歌的重任,相对而言,分派给白人作家的只是个次要任务,然而它却令人望而生畏。只要比较一下就知道了:等待黑人作家的是荣誉,是黑人大众的欢迎,而白人作家则将遭到白人社会的唾弃,背上叛徒的恶名,最好的下场也是备受冷落。不过,所幸的却又不无嘲讽意味的是,白人作家已经揽下了这个责任。不管白人爱不爱听,他都要把自己所了解的真实写出来。当然,出于另一种责任感,即对创作的整体考虑,他在落笔时采取了审慎的态度,毕竟多数读者是白种人。他虽无力改变白人统治者的政府,但在白人中仍产生了影响。有些人刚刚从权力的迷魂药性中挣脱出来,感到困惑,还有些人读了自己不敢说出口的造反言论,感到有了勇气;白人作家对这样一些人均可施加影响。但是,如果白人作家去写黑人作家的题材,那我很怀疑他能起多大的鼓动黑人的社会作用,或者说,我很怀疑白人作家去做此事的必要性。作品要得到平民大众的赞赏,最起码的一条是应有在黑人聚居区生活的经历,而这恰恰是白人作家做不到的。但是,黑人作家却和白人作家一样,能影响阅读他们作品的白种人,因此,政府企图分离的不同种族,通过文学又合起来了;在分裂的国家中,这倒是负有社会责任的作家始料不及的“基本姿态”。

  被压迫人民并不指望那些宣称要为他们服务的白人作家去做“超出作家本分”的事,他们认为后者的历史地位不容其成为黑人斗争的中心。有少数作家则对此持有异议。对于亚历克斯拉古玛、丹尼斯布鲁特斯以及孟加内塞罗特等黑人作家来说,地下革命活动和写诗写故事都是任务,无须区别对待。有些白人作家也和他们完全一样,承担了种种革命义务。如布鲁特斯那样,白人作家布瑞顿巴赫和杰里米克罗宁也受到审判、监禁,因为他们认为必须做、也确实做了“超出作家本分”的事。在国家目前的状况下,他们对于作家责任的这一理解,仍是一种挑战,对于那些不同意他们的行动可又同样持反压迫的政治观点的人来说,更是造成了很大的压力。再也没有比牺牲更严厉的道德权威了。

  为了给白人腾地盘,南非正在毁掉一个个黑人的家园,在这种情况下,象牙塔又一次受到了威胁。然而,在风雨飘摇的象牙塔和防范极为严密的监狱之间,也还有别的位置。有人认为自己的责任“仅仅是当一名作家”,但他仍面临着选择。他可以很现成地将自己的创作组装成社会现实主义的规格,向那些令他写这类作品的人士交差,如此,他们可以使他得到解脱,他也算对社会有了交代。另外一种选择,就是写出乔治斯坦纳所说的那类作品,它“不是靠慷慨陈词,而是靠小心求证……在提议的每一个关节,对于历史佐证的复杂性和矛盾性均体现出公允的把握”。十九世纪俄国革命作家的伟大导师别林斯基劝导说:“不用担心如何才能体现思想。假如你是诗人,你的诗作自然就会包容思想-只要你自由地追随灵感,你的诗就会具有道德性和民族性。”奥克塔维奥帕斯在墨西哥为第三世界的需要疾呼。他认为“仅为一名作家”者也具有社会评论家的基本功能。这个责任源于产生了作家的语言集合体:“社会批评始于语法和意义的重建。”这是纳粹时代以后,海因里希伯尔和君特格拉斯所承担的责任,也是当前南非作家肩负的使命。现在,诸如“分头发展”、“重新安置”、“民族国家”等种族主义的委婉语充斥着南非政府的词汇;它的语法体现了种族主义议会的原则,为白种人、所谓的有色人种和印度人种设置隔离的议院,但是定为黑人的南非大多数人却根本没有代表。现在,南非的黑人和白人作家正奋起揭露政府所用的语汇和法规的真实含义。

  如果作家接受了外界对他的要求,进行社会现实主义的创作,结果会不会背离初衷,反而使他奉献给创造新社会的能力无法有效地发挥?假如他接受了另一种责任,写他自己愿写的作品,那他又能在多大程度上满足社会的现实需求?假如他的作品中包含着“他自己也没意识到的”思想,那么饥饿的人们能从这些思想中得到启示吗?有一点可以肯定,那就是在南非这种特殊的历史环境中,除了以上两种选择,别无退路。外面是腐朽文化的不毛之地,南非草原上一排排为被迫“重新安家”的人所建的洋铁皮厕所,就是这一文化的登峰造极之作。在南非,不论黑人作家还是白人作家,他进入人类团体-这是“社会”的唯一永久有效的定义-的基本姿态只能是革命的姿态。

  “上帝曾经表示过看法吗?”福楼拜对乔治桑写道,“我相信伟大的艺术是科学的、客观的……我不希望有仇恨、怜悯或者愤怒。为此,不偏不倚的公允描述便会像法律一样庄重威严。”

  将近一个世纪后,新小说作家们跃跃欲试,也来写庄重威严的作品。他们从另一个媒体中搬来了静物画模式。作品应该只是作品,以自身为目的,尽管词汇、意象等构成作品的元素永远不可能摆脱无数“片面”的内涵。作家尽可能躲得远远的,不去理会社会的要求。他们殚精竭虑,竟都像弗吉尼亚伍尔夫那样,眼睛死死地盯着墙上的一个黑点,并以此为目的,而不是开端。不过,这一逆运动归根结底似乎仍是某种社会责任的负变异。至少从现代主义运动以来,就有作家担当起通过风格文体改造世界的社会责任。在南非和尼加拉瓜等国中,这种办法不论过去还是现在都行不通,不可能成为作家的基本姿态。然而有些地方,威胁人类精神的并不是急剧的冲突,而是自满、冷漠和倦怠;这种情况下,就有可能通过风格文体的转变促使社会变革,有时还确实行之有效。象征主义者和达达主义者就试验过这种彻底破旧的基本姿态,在铲除旧形式的过程中,也可能为社会革新(塑造新观念)助了一臂之力。但是无论他们促成过什么样的社会变革,那都已被完全不同的手段造成的局面无情地取代了:欧洲、远东、中东和近东、亚洲、拉丁美洲以及非洲,到处弥漫着战火,数百万人流离失所。

  在苏珊桑塔格称为“拒不带有政治性的文化革命”中,象征派和达达主义的继承者之中产生了“…决心自我放逐……绝不做道德上有益于社区的事的……精神冒险家、社会贱民”-塞利纳和克鲁阿克采取的,就是这种基本姿态。然而,责任却将手伸进了先知的革命宣言,令他们为它服务。萨缪尔贝克特致力转变风格,锤字炼字,脱去个性,使之几如《圣经》般简洁精辟。直接对全人类的命运负责,而不是对人类社会的某个部分负责,这就是贝克特所采取的基本姿态。这是天神使者的职责,而不是文化工作者的使命。这是逐出凡俗人世,却又是受命俗界做出的最后声明。贝克特究竟是世上最无拘无束的作家,还是最富有责任心的作家?

  卡夫卡也是一位先知。他寻求通过风格的变化,转变人的思想意识;他的基本姿态,也是针对人类命运的,而不只是他所从属的欧洲部分。他发出了绝望的信号,可是他本人对此却浑然不觉。他以为写作是一种离群的行为,使作家能“携其所有,奔向月球”。

  在布拉格,他在父母卧室前的房间里想入非非,但他没有意识到,自己的想象具有恐怖的、超然于个人的性质,是关于世界末日的警示和预言。贝克特的情况则相反,他得到了这个信号,自觉地做出了反应。召唤他的是时代。他没有生活在华沙、圣萨尔瓦多或索韦托这类地方,他的环境并未对他提出特殊要求。他和乔伊斯也不同。既然他心甘情愿对二十世纪人类状况负责,那么无论决定在何处落脚,他都不会是个离乡背井的流亡者。他心目中的二十世纪人类状况无所不在,或无所在-就看你如何看待弗拉迪米尔、艾斯特拉贡、波佐和幸运儿了。

  立足于写作本职而又谋求改造世界的作家,总是千方百计寻找尽职责的手段。他们要找到社会闻所未闻,更不必说要求他们走的路子。他们对自己的要求,是能像一把钻头那样凿下去,让创造的原动力喷薄而出,淹没书报审查官,洗净法规中种族主义、性别主义的龌龊条文,冲刷宗教分歧,扑灭凝固汽油弹和喷火器,清除海陆空中的污秽,将人类引入夏日庆典的清泉,任其尽兴欢乐。每个作家心目中都悬着一杆占卜杖。米歇尔图尼埃认为作家的责任是“有多大的创造力,就对传统规范造成多大破坏”。这是有胆识的全球性的责任,当然,比贝克特的责任要实在些,也更令人神往。这也可以视为一种认可:那是所有作家都能承担的责任,因为创造力来自作家本身,作家不具备的创造力,靠意愿或命令是变不出来的;命令只能毁灭创造力。表面看来,图尼埃虚无缥缈,充满幻想,不担责任,然而他的创作活动却是那样接近人民,就连垃圾堆所揭示的市民日常生活的轨迹,也被他奉为奇迹:他还让读者也这样看。他潜心探究造成人与人疏离隔膜的原因,竟然想象出使人人复归健全完整的办法(革命艺术也力图为异化的人创造出这种完整性)。他所想象的男性女性经验合一的存在形式,与其说是雌雄同体的珍奇,不如说更接近于无阶级社会。

  对经验的改造仍是作家的首要基本姿态。作家的想象力大大拓宽、扩展了有限的经验范畴,有如此的经验才能得到提炼升华,充分展露其意义和重要性。个人面对着持续恐怖,是二十世纪作家经验的核心。这类极端经历,再好不过地说明了经验升华的问题。关于安娜阿赫玛托娃,英国批评家约翰贝雷这样写道:

  她的丈夫死了,儿子身陷囹圄……《安魂曲》终了时,她用极其简练的对句记录了这一切。虽然事实上她很可能从未爱过丈夫古米廖夫,并已同他分手多年,她的儿子也由奶奶抚养成人,但这正是一个最佳例证,说明伟大诗篇的力量在于具有普遍意义,表现了人逢绝境时的困惑痛苦。(她在诗中)并非为个人、而是为“她的人民”倾诉情怀,当时她和他们患难与共,息息相通。

  在南非,那些从事实际革命活动,因而“不仅仅是作家”的黑人和白人,有时指责“仅仅是作家”的人,说他们写起来好像自己就在水深火热之中,就是行动中心似的。其实,就黑人作家而言,虽然由于种族隔离政策,他们仍过着屈辱贫困的生活,但多数人毕竟不再是七十年代在警察枪口下的儿童,也不再是八十年代遭射杀毒打、挨催泪弹的学生和矿工,他们也不是在丛林中作战的自由斗士;这和阿赫玛托娃并非伤心欲绝的妻子,并非与亲自抚养的儿子生生分离的母亲,是一样的道理。在这样的情况下,他们之所以有权表现危境中的人的难处,并反映其普遍性,是因为在不同程度上他们有这样做的能力。他们能由此及彼,通过想象推断而同危难之中进行抵抗斗争的人们联系在一起;发展这种推断能力便是他们对后者的责任。“仅仅是作家”的白人,也受到了相应的指责,说他们“窃取黑人生活”作为动人的素材。既然无人否认写黑人生活的黑人作家并非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那么白人作家和他们一样,也有权占有这一“素材”。他们只能在契诃夫认为必须做到的真诚中体现自己的基本姿态,即“忠实地描写情状……使读者再也不能回避”。

  作家在自身与社会的关系中,不停地寻找着将潜能转化为现实的原动力。这个世界上,不论何地,作家都需要独处,不受干预,而同时又和他人保持生动的交往;需要艺术自由,而又懂得它并非无本之木,无源之水;作家感到专注于创作的欲望和良心良知同在;究竟这两者是你死我活,水火不容,还是同时孕育的孪生胎儿,他必须做出决断。瓦尔特本亚明说过,讲故事的人“会让生命的烛芯被故事轻柔的火焰燃尽”。这是作为社会存在的作家的理想境界。世界容他成为这样的人吗?他可又明白如何达到这一理想?

  (韩敏中 译)

  1995年获奖作家

  [爱尔兰]山姆斯希尼

  Seamus Heaney(1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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