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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战后社会秩序的恢复与重建

  抗日战争胜利后,中国历史进入一个重要的转折时期。国共两党在中国向何处去这一关系国家前途和命运的重大问题上,发生尖锐的分歧,两党的谈判和斗争,成为决定战后政局变化和历史进程的根本因素。在这一政治格局中,江西处于后方腹地,属国民党统治的基本地区。面对战后社会的百孔千疮和农工百业的凋敝,江西全省开始展开一定程度的善后救济与恢复建设工作。国共两党和谈失败、国民党发动全面内战后,江西也一无例外地被纳入“动员戡乱”的战争体制,全省行政围绕这一中心运转,严重影响了地方建设的开展和经济社会的复兴。四年间虽曾三换省政府主席,终无法挽回日益衰败的颓势。政权的腐败、经济的衰落、社会的失序、学生运动的重新兴起、人民武装和中间力量的活跃,成为这一时期江西政局的重要特征。在人民解放军的南下进军中,国民党在江西的统治于1949年5月随着省会南昌的解放而告结束。一个时代--中华民国时期,从此在江西成为历史。

  一、南昌接收与省政府返昌

  抗战甫一胜利,国民政府立即部署在全国的接收和复员事务。江西沦陷区的接收,系由第九战区、行政院派出机构和省政府共同负责进行的。在第九战区南昌前进指挥所接受日军投降和接收日伪军事机构的同时,行政院派出的湘鄂赣接收特派员也在江西设立了办事处,进行经济方面的接收。江西省政府受行政院委托,参与对以南昌、九江为中心的赣北沦陷区的接收。

  1945年8月20日,省党政联席会议召开第三次会议,继续18日省政府委员会议的议题,“商讨复员及接收要案多件”,同意指派建设厅长胡嘉诏等组成接收团,负责办理接收及善后事宜;决定立即恢复南昌市政府和庐山管理局,由省政府直属。会后,胡嘉诏等“率同各厅处派定之接收人员,由宁都间道驰赴南昌”,随军前进的艾怀瑜进入南昌,就任南昌市代市长,主持南昌市政的恢复事务(吴仕汉不久任庐山管理局局长)。9月1日,国民党江西省党部书记长陈协中等到达南昌,负责接收伪党务和文化机构。

  接收工作从1945年8月下旬开始,到次年春大体完毕。江西的接收事务不是很大,但接收过程中也发生了接收大员贪污腐败的事情。经济部湘鄂赣接收特派员办事处驻赣专员于屏在九江拍卖几座水泥厂、碾米厂、酱油厂,“其卖价还不到标价的百分之三十,得标的都是他自己家里的人,得标后即转手出卖,不出一文本钱,坐获巨亿的收入”。另据《九江人民革命史》记载:1945年9月起,国民党军几支部队相继加入九江的接收。接收的军用卡车在街上日夜飞驰,大批五金器材、家具、粮食、被服等被盗卖一空。同时大肆掠夺民族工商业。当时被日军侵占掠夺而剩下躯壳的企业只有九江兴中纺织厂、九江映庐电灯公司、裕生洋火厂、三菱洋行、美孚亚细亚石油库等,不过七八家,统由一八三师接管,结果被他们盗卖了全部财产。各路接收大员各显身手,竭尽全力进行抢劫和掠夺,把原来属于私有、后被日军强占,战后应该归还私人的一切企业以及抗战时期逃难到后方去的所有个人的财产,也统统予以“接管”,并肆意以汉奸罪名进行敲诈勒索,而真正的汉奸如王国瑞等却若无其事,逍遥法外。接收大员为牟取暴利,还在大街广设银楼、金号,做走私买卖,非法控制市场金银货币和粮食,造成物价狂涨。1946年11月5日的《型报》揭露:“当时在浔接收机构,包括中央、省方、地方、单位各有一百余个,重床叠架,弊端丛生,发接收财者,比比皆是。”

  由于当时全国各地的接收均受到全社会的指责,被斥为“劫收”,蒋介石在各方压力下,遂于1946年5月,由国民党中央监察委员会、国民政府监察院和国民参政会三方联合组织清查团,对各地接收事务进行清查。其中湘鄂赣清查团由8人组成,仇鳌任团长,内分三组分别对3省进行清查。负责清查江西的第三组成员为陈肇英、余楠秋。但“陈肇英根本没有到组工作,只余楠秋一人单枪匹马,以九江为重点清查了一番,结果也只是把经济部湘鄂赣接收特派员办事处驻赣接收专员于屏、第九战区兵站总监部科长周毅查得贪污罪证俱全,加以逮捕,算是打了两个苍蝇”。

  9月9日,南昌市政府正式办公。由此开始到10月,曹浩森率省政府机关次第由宁都迁返南昌。在宁都和返南昌后,省政府对战后复员、恢复社会秩序和施政工作进行了部署。根据国民政府的复员计划纲要,决定全省6项复员原则,即政治复员,以培养民力、减轻民众负担为首要;经济复员,以扩展交通、加紧复耕荒地为首要;教育复员,以调整学区、重建收复区学校为首要;军事复员,以整训团队、确保地方治安为首要;社会复员,以安定民生、与救济分署配合办理为首要;城市复员,以重建战后之南昌、九江、庐山为首要。为此,制订了战后复员办法。在大约一年的时间里,集中办理了一些事情,以恢复和重建社会政治秩序和经济生活。据《省政府的复员工作报告》所载,这些事情共分民政、财政、建设、教育、保安、地政、卫生、田粮、计政等9大类106小项,其中主要有:(1)恢复沦陷区各级行政机构,有关各县政府及县以下各级机构,立即迁返原址办公,加紧办理复员善后。(2)清理并健全各级行政组织与人事,恢复各级行政编制,清理核定各县行政区划,在到1946年8月止的一年中,培训地方行政人员843名,调整县长71名(其中撤职、查办、停职、免职者20人,离职候用者6人)。(3)整理保安团队和警察,维护水陆交通线及重要据点安全,并运用各县原有自卫武力维持当地治安。(4)举行户口清查造册,编组保甲。(5)办理抗战损失调查。(6)调查“奸伪”罪行,“依法处办”有显著罪恶者和处理“其他附逆分子”。(7)着手恢复经济及其他方面的建设。到1946年,在中央拨款6亿元(江西要求59亿元)的支持下,江西的“复员工作,略具端倪”。

  二、对日伪重要案犯的审判

  江西人民对汉奸的惩处,早在战争结束前就开始了。如赣州,1945年7月17日日军退出后,即组织了肃奸委员会缉办汉奸。肃奸委员会先后缉捕了一批汉奸,并将“巨奸”林吉棠、温学良、钟瑛等23人予以枪毙。

  抗战胜利后,首由军统局奉命组织肃奸委员会,并在全国设立25处肃奸委员会分会,作为处理汉奸的专门机构。1945年11月,国民政府公布《处理汉奸案件条例》,规定对曾任伪组织简任职以上公务员或荐任职机关首长、特务、文武公务员侵害他人经人告发者,曾任军政特务机关工作者,专科以上学校校长、金融实业机关首长、新闻出版宣传文化社会组织团体重要工作者,应厉行检举并相应处置。12月,重新制定并公布《惩治汉奸条例》,对惩治汉奸及相应量刑作出规定。根据军事委员会和国民政府惩治汉奸的法令,各地对汉奸进行了检举、人民陈诉、政府通缉以及查封、没收汉奸财产,审判汉奸案件。不少地方还成立了感化院,对盲从人员进行感化教育,“使其重新做人”。江西全省立案侦查的汉奸案件,总计为1455件。

  江西惩处的最大汉奸是周贯虹。1945年12月3日,经第九战区司令长官部扣捕的伪江西省党部主任委员(此前任伪江西省政府建设厅长)周贯虹、伪省党部书记长邹克定、伪九江县长王国、伪江西省治安委员会主席吴应墀等,被从九江押解到南昌,听候审判。1946年5月2日,江西省高级法院完成对汉奸周贯虹等的侦查,将其提起公诉。15日,经江西省高级法院审讯,判决周贯虹死刑。

  这一时期,省高级法院先后审理许多汉奸案件,一大批汉奸受到惩处,伪南昌县长朱方隅、伪赣州复兴委员会主任秘书王理丞等10余人被判处死刑。根据南京国民政府司法部档案记载,从抗战胜利至1947年6月,江西全省审处汉奸案件的大体情况为:

  但是,审判汉奸案件的工作,在内战开始后实际上陷于停顿,未能完成全部工作。1949年5月南昌解放后,人民政权还接管、清理了国民党政权未审结的汉奸案件293件。

  与此同时,国民政府对在中国战场犯下罪行的日本乙级和丙级战争罪犯,进行检举和逮捕,从1945年8月到1947年5月,中国各地共逮捕日本战犯2357名,并相继在北平、南京、上海、汉口、广州、太原、徐州、济南、台北、沈阳组织10个军事法庭进行审判(犯有重大罪行的甲级战犯由同盟国东京国际军事法庭审处)。国民政府没有在江西设立军事法庭,在江西地区犯下战争罪行的日本战犯,是在广州、南京等军事法庭受到审判的。其中比较重要的日本战犯有:

  清水喜重,中将,日军第一一六师团师团长。该犯主要罪行是1938年10月率部参加武汉会战,对平民施行大屠杀。1939年3月,参加南昌会战,放任部队任意杀害平民,到处强奸抢劫,破坏财物无数。

  伊东政喜,中将,曾任第一〇四师团师团长。该犯1938年8月率部在星子登陆,八九两月在星子东西孤岭作战中,两次使用毒气,致使我军死伤甚众。其所用毒气,为大量之毒烟罐。

  安田卿辅,曾任第一〇五师团师团长。该犯1939年3月25日在赣西葛寿山作战时,施放毒气,并肆意杀害平民,破坏当地财产。

  平野仪一,1940年3月任侵华日军独立混成第十四旅独立步兵第六十三大队大队长,4月17日率部从九江出发,追歼庐山地区的中国军队,沿途烧杀抢掠,无所不为,遭到中国守军突然阻击,平野多次组织部队猛烈冲击,都被中国守军打退,死伤惨重。平野仪一惊慌失措,急忙向第十一军司令官冈村宁次和顶头上司独立混成第十四旅团长藤野高英发报求救。冈村宁次、藤野高英忙派3个大队日军赶来增援,才协助平野仪一攻下庐山。平野仪一兽性大发,指挥日军在庐山烧杀抢掠,疯狂破坏庐山胜景,罪行令人发指。1941年9月率部参加第二次长沙战役,升任支队长的平野仪一指挥所部和其他部队,在该战役中屠杀中国军民5.4万多人,并将被迫投降的中国官兵全部杀死。战役结束后,平野仪一率残部撤回九江归建,在旅团长藤野高英指挥下进行“清乡”作战,残酷推行“三光政策”。1942年浙赣战役中担任江西方面的水路作战,配合日本海军第一遣华舰队,在鄱阳湖北水路口东岸奇袭登陆,相继攻占都昌、黄矶街、梅溪嘴,又沿锦江逆流而上。沿途受到中国军队顽强狙击,死伤惨重。平野仪一兽性大发,每攻占一个地方,都命令部属疯狂烧杀奸淫,又像强盗一样公开抢劫,把抢劫来的军用物资装船运回日本。为此,受到华中派遣军司令官的通令表彰。在浙赣战役三个月中,日军杀害中国军民25万余人,其中在江西被害的几万人,不少是死于平野支队的屠刀之下。日本投降后,平野仪一作为日本战犯被收押在案。1947年5月12日,广州军事法庭判处平野死刑,押赴广州流水桥刑场处决。

  三、抗战损失调查与社会凋零状况

  办理抗战损失总调查,是抗战胜利后国民政府在全国部署的一项要务。调查的目的,当时主要是为提供“向日本要求赔偿及办理复员善后救济之根据”。按照省政府的规划,全省抗战损失总调查,在1945年9月20日之前完成准备工作,在12月20日之前完成全部调查工作。9月上旬,省政府核定调查经费222万元,调派各厅、处高级职员30人作为调查专员,事先召开了调查讲习会,对调查专员进行专门培训,并印制了大量的调查表格,划分了调查区域。9月下旬,各调查专员分途出发开始正式调查,到12月调查告竣并开始初步整理调查表格。1946年1月20日开始第二步整理数据,3月上旬全部完成审核整理,编成《江西省抗战损失调查总报告》。《总报告》包括了调查办理经过、统计结果以及各种调查计划、章则等内容,于4月上旬正式出版。这个过程说明,全省抗战损失调查工作,在布置上是比较认真周密的,在调查的程序上也还比较科学。但由于调查的时间太短,调查人员过少,以及战后环境的艰难,实际调查很难与要求相一致,因此也就存在遗漏和疏忽的问题。

  这次调查的结果显示,抗战时期,全省83县1市中,先后被日军占领、窜扰及轰炸者共有76县市(其中被日军长期占领者14县1市),幸免于难者仅有赣东南及赣东北数县而已。全省人口伤亡504450人,其中死亡313249人(男193739人,女84379人,儿童33900人,不明性别1231人),受伤191201人,1945年全省人口总数比1937年减少200余万人;财产损失1007202334000元,平均每户均摊损失约为357160元。巨大的战争破坏,造成江西社会经济和人民生活陷入严重的困境,呈现极度的凋零状态:

  城市毁损,栖身无房:由于战时日军的狂轰滥炸和肆意焚烧,全省城市受损严重。因炸、焚毁坏的房屋共有382429栋,占全省原有房屋总数的17.5%。全省“重要城市”房屋损毁50%以上者达42个,其中损毁高达80%~90%者有10个,超过90%的有18个,连日军没有到过的景德镇也被敌机炸毁房屋50%。这就直接造成了两大恶果,一是江西城市建设的成就被严重摧毁,如“省会所在地南昌市区之建筑物亦已拆毁四分之三以上,昔日繁华街衢,率多成为废墟”,甚至到抗战结束一年多后的1946年10月,还无法收拾这片残破景象。据离省12年后回来的程天放说:“看到南昌的情形,有许多的感触,南昌遭敌寇蹂躏,残破得很厉害,许多街道,变成了一片瓦砾,人口由三十多万减至二十多万,只剩三分之二”。其他各地城区也是“无力修复,断垣残壁仍复随处皆是”。二是居民无处栖身,房荒成为战后的严重生计问题。高安、奉新县城被毁,若干乡间甚至片瓦无存,致使“战后复归之难民唯有以树叶搭棚,暂时容身”,而南昌市则是“战后义民复归,什九栖身无所,房荒问题严重达于极点”。

  田园荒芜,粮食匮乏:江西本为产粮大省,常年有大量余粮外调出境。主要由于5个方面的原因,造成战后江西发生粮荒:一是战乱引起土地抛荒,当时估算,“全省至少有三百万亩土地荒芜”,粮食生产因此严重萎缩。二是受战争环境影响,农民无力投入,致使产量降低,这在日军占领的地区尤其明显,例如“日本侵占期间,南昌附近地区水稻产量仅及战前30%”。产量降低,必然影响到粮食总量和积累的减少。三是战时日军在沦陷区和窜扰区大肆抢掠,所到之处“粮食物资被搜括”一空,各县积谷历年被日军抢掠总数达1140多万市石之多。四是战时江西以大量粮食支援东南数省,加以1945年又逢虫旱两灾,致使“民间余粮无多”,“粮食储藏已空”。五是抗战结束后,后方各地难民返迁,粮食需求量激增;邻省粮价暴涨,江西粮食被趋利者贩运出省销售;中央政府继续在江西采购余粮、军粮,加大了粮食的需求总量。在这些原因的共同作用下,1946年春江西发生严重的粮食恐慌:“各地粮荒情形如九江县,据该县参议会报告,缺粮之户计达百分之七十以上,因此断炊而以树皮草根观音土等物代食者不下一千名之多,家无粒米全赖玉米糊为食者已达九千三百余户,因饥饿而死者亦时有所闻。赣西萍乡一带因春荒严重,人民相率转徙乞食,饿死道途者所在皆是。赣南各县粮食素极缺乏,大部平民多以芋叶薯渣等代饭,聊以果腹。赣东上饶乡间亦发生民以树根及观音土度日之现象,甚至南昌市近郊月前亦发现乡民有以树叶充饥者。”1945年12月初,国民政府主席蒋介石以江西“产粮素丰,历年均有大量粮食运往京沪各地调济民食”,电令江西省政府以远低于市价的价格,筹购大米200万石以补军民粮食之需,“不得延误”。省政府立即大力赶办,并制定在40个县的收购计划,期在几个月的时限内完成任务。但截至1946年3月,“无论政府如何晓谕劝导,终鲜实效”,省田粮处长程懋型亲自下去督催,最终竟因各县购粮难以收集、期限紧迫而在吉安跳河自杀。到7月,江西才勉强凑足50万石交差。江西粮食匮乏到了什么程度,于此可见一斑。

  生产工具缺乏,生产恢复困难:战争也使生产工具的紧缺进一步加剧。例如赣江中的船民,战前拥有大小帆船约25000艘,战时被日军炸毁、凿沉12000艘,战后遂有半数船民失去了赖以生存的运载、渔猎工具,而商旅水运亦形停顿。作为农民主要生产动力的耕牛,战时被日军宰杀27万多头,约占全省耕牛总数的1/5,导致战后农民恢复生产倍加困难,1946年春耕时“一般贫农因无牛只使用,率多以人力代替,事倍功半,影响复耕,殊非浅鲜”。此外,河堤因军事关系或日军挖掘,“残破险段决口比比皆是”;交通毁损严重,公路、铁路均遭破坏,等等,这些都使战后生产的恢复和人民生计的安排,遇到空前的艰难。

  疫疠流行,病患相继:战时在江西肆虐的鼠疫等烈性传染病,战后继续在一些地方蔓延。南城、黎川、南丰、广昌、临川、金溪在1946年均再度发生鼠疫,仅黎川、南丰两县染疫者118人,死亡68人,疫情且“蔓延赣东各地,疫区日益扩大”。霍乱、赤痢、脑膜炎、伤寒、天花等传染病,也在各地继续发生,“以今春(指1946年春--引者注)之脑膜炎为尤甚,蔓延二十余县,患者数百人,死亡亦达一百人。最近时值夏令,霍乱突趋流行,南昌、九江、浮梁、鄱阳、吉安等县均有发现,势极猖獗,半个月来,南昌市区已死亡二九九人,其未及就诊即告死亡因而无法查明者尚未列入,浮梁据报死亡三百人之多,为祸之烈可见一斑”。传染病流行的情况如此严重,这是日军战时施行细菌战的余毒,也给战后的卫生防疫工作提出了巨大的难题。

  对于战争之后的江西灾情和人民所面临的困境,不少历史文献都有记载,这里不能一一列举。总的说来,抗战“胜利后一年来,社会上所充斥的,是躺在街头巷尾的灾民、饿莩和乞丐”。据不完全统计,江西战后灾民多达200万人,在湖南、河南之后,位列全国第三。“全省伤病人民约达三百五十万人”,而“医药并极缺乏”,难以医治。因此,当时目睹惨状的有关人士,十分悲痛地指出,人民“虽得免死于战祸之中,实难幸存于复员之后,为状之惨,言之酸鼻”。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给中国人民带来的惨痛灾难,真是罄竹难书。

  四、善后救济与江西救济分署

  战后行政上还有一件大事,这就是善后救济。

  第二次世界大战刚一结束,联合国即在纽约成立善后救济总署(简称“联总”),国民政府依据国际协定和联总要求,亦随之相应建立行政院善后救济总署(简称“行总”),主办全国善后行政事宜。行总在各省设立分署,负责统一管理、分发联合国援助的救济物资,办理本省善后救济。联总在各省分署设立代表处,监管救济事务。1945年11月12日,行总江西分署在南昌成立,以张国焘为署长,黄学诗为副署长(1946年7月改组,以蔡孟坚、黄光斗为正副署长),主持办理全省61个战时受灾县市的救济业务。江西分署是一个独立于省政府之外的临时性行政机构,善后救济是省政府不能过问的一项临时行政事务。

  分署是一个相当庞大的机构,内设赈务、卫生、储运、总务4组,秘书、会计、视察、技术、编译、调配以及专门委员、设计委员等8室,南昌、九江等5处仓库和储运站。又按灾情划分全省为15个灾区,组织15个直属工作队(1946年7月后调整为10个队,8个行政区及南昌、九江各派一队)。另外还有一些医疗防疫队、儿童收容所等。全分署工作人员最初为200多人,到1946年时已达900多人。联总在江西也设立了代表处。联总驻江西分署代表处的人员多达36人,首席代表为澳州人邓肯(Dankan)雪。

  江西分署的业务,分紧急救济、特种救济、农业救济和工业救济四大类,救济方式主要为施赈、助赈和工赈,以先救生命,次救生活,再救生产为救济原则及工作步骤。工作情况大体为:

  紧急救济:主要事务为救济难民、赤贫和流落人员收容。据统计,从1945年11月到次年8月,总计遣返难民回籍61150人,南昌、九江两地安置无处栖身难民3983人;按赤贫户直接救济食物、衣着者,到1946年3月为918369人;冬季收容流散人员196552人。

  特种救济:主要包括福利团体补助,设立托儿所、牛奶站、平价食堂等。其中,对51个县市的160个救济院、孤儿所、育婴安老所、残疾所等,不同程度地给予了物资或经费的补助。设立营养站31个,牛奶站58个,主要向儿童、贫苦病人和孕妇分发行总拨发的淡奶、奶粉等营养物品。

  卫生救济:由于战时全省各地医院多遭损毁,院舍残破,医疗器械极度缺乏,各地疫病流行,为害至深。卫生救济的主要工作是:帮助设立诊所、修复医院、组织防疫队,拨款、拨物补助修建南昌、萍乡、高安、安义等市县医院、医专、助产学校等40所;组建巡回医疗防疫队在全省医疗病人105042人;组织临时医防队和检疫站,参与防治“疫势猖獗”的南城、南丰、黎川、金溪、赣东各县及南昌市的鼠疫,时南昌、九江、吉安、浮梁等地流行甚烈的霍乱,医疗队、检疫站为488816人注射了预防疫苗;会同联总驻赣办事处、省政府卫生处及英美红十字会代表,向各地分发了联合国援助的医药器材。

  农业救济:行总要求1946年春季救济应首重农业,全部业务费的50%要拨充救济农业。江西分署的工作,主要为以农贷及农用物资协助春耕,并补助设立了张公渡农村实验区、高安祥符合作农场,拨发物资补助了南昌等15市县的29个农场。还以工赈形式,参与了各地农田水利工程和长江、赣江、鄱阳湖等七大河湖堤岸的修复和建设。

  工业救济:以款、物补助形式,参与修复修建了铁路、公路、桥梁、学校、福利院所等各种公益建筑375处。

  江西分署的经费,为管理费、业务费和建筑专款三项,均由行总按月拨发。分署掌管的救济物资,则来自同盟各国的捐送(由行总转行分配各省)。江西分署从开办到结束,所接收的物资,总计为34522长吨(长吨即英吨,一长吨等于1016千克)。这些物资,包括了“衣服被褥、饮食补品、医药器械、交通工具、生活用品,五花八门,应有尽有”。

  在长期战争刚刚结束、灾情深重而物资极端缺乏的情况下,由联合国和行政院直接组织的江西善后救济,对于医治战争创伤、救助急难灾民和恢复生产生活,起了较好的作用,其积极意义应予以肯定。有亲见者回忆,从善后救济中,“老百姓还是得了一些实惠的”。

  另一方面,与巨大的灾情相比,善后救济毕竟是杯水车薪,难解巨困。当时即有省党部委员指出:对于农村,“虽省府前已商请本省善后救济分署予以救济,但因署方尚无一定计划,故效果颇微。至分配面粉,对于真正贫农,亦殊不易普遍,故目前高利贷异常流行”。特别是,当事者的贪渎腐败,使江西善后救济“事倍功半”,效用大减。据记载,掌管江西分署重要权力的总务组主任马士则,与分署运输大队长、储运主任和专门委员四人监守自盗,倒卖物资,贪污巨额资财。马于1947年9月逃走。据皖赣监察使署呈监察院核准案情,否认了马卷逃款项30亿元等指责,核其贪污获利以1947年7月物价计“当在三四亿元”。此案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各报社曾将分署弊端如出售烟煤、经营粮食、揽载各货、瓜分呢绒、私卖旧衣及马案内幕等,均予以披露”。此外,尚有政府官员层层克扣、以权多占物资,以及让机械家具日蚀雨侵、生锈损坏之类事情。这些败政,引起人民侧目,有人遂怒将江西分署招牌中的“济”字改为“己”字,痛斥当局“救己”,联总对江西发生的这些事情也“十分不满”。这种情况,也是国民党腐败政治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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