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三次农村社会调查
民国时期,受美国等来华学者的影响,社会调查之风兴起。在20世纪30年代初中期,江西或参与全国或自行组织,先后主要对农村进行了三次较大规模的社会调查。第一次是参加全国土地委员会(由全国经济委员会及内政部、财政部合组而成)1934年8月组织的全国土地调查,其目的是为拟具解决土地问题办法之用。该调查为期6个月,江西被调查的是永修、余江、南城、清江、莲花5个县。1937年1月,土地委员会将调查结果编成《全国土地调查报告纲要》。第二次是实业部江西农村服务区管理处(后改隶经济部)1936年12月举办的江西农村调查,目的在于真实了解服务区所处农村中的不同社会情况和农业环境。这次调查由管理处处长张福良等主持,动员工作人员100余人,调查10县214村的10129户农户,其调查结果,编成《江西农村社会调查》(1938年5月印行)。第三次是江西省政府统计室于1936年组织的全省农业调查,目的为求取农业、农户方面精确的“各种数字以供需要”。该次调查由统计室主任刘体乾主持,统计室制定农户调查表,由省政府令发各县转饬各区各保查填,调查表汇总后编成《江西省农业统计》(1939年12月印行)。上述三次调查,前两次为点、后一次是面的调查。此外,尚有为数不少的其他机构(如实业部中央农业实验所的农情报告和1935年的农民离村调查,省政府统计室组织的通讯员调查等)以及个人的调查,包含或针对有对江西农村的调查。这些调查材料,比较真实地反映了江西农村的社会状况。
二、农村社会构成
江西农村1936年有农户218.2万户,占全省总户数的80.7%;农民人口1113.7万人,占全省总人口数的78.8%。这些农户,构成农村的不同阶层,从调查数据看,呈现出三种为人注目的情况:其一,土地革命前后,如仅从土地使用上看,农村社会阶层有较大的变化。中央农业实验所《农情报告汇编》所载,1933年江西自耕农、半自耕农和佃农比率为24:30:46;而江西1936年的调查,三者比率已变为28.7%、34.2%和37.1%。这说明,土地革命后,江西农村自耕农和半自耕农户数都有增加,佃农则有下降,人地矛盾和土地占有与使用之间的矛盾均有缓和,这显然是土地革命的重要成果。1936年江西农业走上高峰,与此变化很有关系。其二,江西大地主少、中小地主和富农比例较高。
其三,江西农户占有土地的情况虽然比较普遍,但无地和占地太少者占绝大多数,地权仍然相对集中。农村服务管理处对10县10129户农户的调查,无土地者有3680户,占36.33%,即“有三分之一而强之户数竟无立锥之地”。在有土地所有权的6449户中,5亩以下者又为多数,达3726户,平均每户为2.27亩;5~10亩者1493户,平均每户为7.84亩(无地和10亩以下者占总户数的87.85%,占地为总土地数的40.29%,平均每户仅1.14亩,而据省政府统计室的调查,全省农户平均应有水旱耕地22.3亩);100亩及以上者占总户数的0.18%,平均每户土地为228.38亩。这个情况固然不足以完全反映全省各地面貌,但仍可说明,江西虽然很少大地主,但无地和10亩以下农户占绝对多数,地权仍然相对集中。江西地权相对集中的一个重要表征,除地主、富农占地较多外,是族产公田较多。公田虽多为地主、富农所掌握,但“作为一种宗族、团体的占有形式,在实际使用中存在着多种多样的情况,其利益者也不尽相同,不能将其与地主、富农私有田地简单等同”。
三、城乡社会团体
进入20世纪30年代后,江西城乡出现一个重要的社会现象,是以自治为性质和目的的社会团体骤然兴起,成为继北伐战争时期之后出现的社团组织新高潮。出现这一现象的原因,源于国民政府推行的“训政”政略及其地方自治政策,也与省党政当局为“协剿”而实行组织和争取民众的意图有关。各级党部均设有管理和指导民众团体的专门机构。
城乡社会团体的组建始于1931年春,在1933-1934年间达到高潮,其隶属和类别都为数不小。在隶属上,如由省党部直属的民众团体,即有南昌市教育会、南昌市工联委员会、江西省妇女会、南昌市商会、萍乡煤矿产业工会、九江码头工会整理委员会、江西全省商会联合会等。在类别上,则几乎涉及各个行业,比如南昌市,即有篷篓、水酒、字号、菜馆浴堂、杂货、造船、胶皮车、木业、旅栈、印刷、盐业、京果、鞭爆、烟业、派报、瓷业、西药、扇席草帽、简帖纸、中药、金银、五金颜料、国货、黄裱、蛋业、针织、钱业、玻璃、漆业、白纸、瓜子花生、书业、屠业、米业、面饭、轮船、皮革、夏布、晒纸、公寓、权度、粮行、剧团电影业、煤炭、估衣、木器、古玩、布业、绸缎洋货等各同业公会56个,旅栈茶服、堆盐、清唱、内河轮船、刨烟、厨师、清茶、饭业、迎宾、糕饼、屠牛、西式皮鞋、泥木、洋货驳运、缝纫、机械、裱业、沐浴、染业、绒巾、香烟、印花布、铅印等各业工会40个,各码头把档23个,各社会公益团体(如公益事务所、救生义渡总局、互助寿缘会、商团救火总会、红十字会等)15个,各自由职业团体如国医研究会、医学会、律师保民团等8个。其中除码头把档历史较长外,其他团体均成立于1933-1934年。从全省市县总计看,这个时候成立的职业团体,有区农会76个,乡农会504个,党部直属各业工会21个,各业工会379个,县市商会64个,同业公会555个。上述团体,从职业看,涉及城乡人民生活的方方面面,其中既有传统行业,也有属于近代产业者。单个团体除党部直属者外人数都不多,如56个同业公会全部会员仅10586人,40个各业工会也仅有会员20142人。在组织形态及其性质上,多已跳出了传统行会的范畴,具有一定的近代组织形式和内容(党部直属者尤其如此),且均须经过党部允准和注册才能成立。这些社团的组织和活动,一方面,说明在修复、重建受土地革命冲击的社会秩序过程中,党部主导的社会公共领域得到较大的扩充;另一方面说明,它们成为城乡尤其是城市社会运行的一个重要内容,特别是,它们与报刊等公共舆论机构,构成为江西近代市民阶层参与政治、维护利益和影响大众的重要平台。
四、社会生产力与民众生活
江西的社会经济,这时仍以农业占绝对优势,全省国民经济收入,农业高居首位,常占82%左右,而工、商、矿和交通四业,总共不到15%。实业部中央农业实验所1933年的农情报告,对1931年-1933年全国各省农业生产力水平有一个统计。仅从其中的农作物单产量看,江西农业在当时处于中等偏上位置。
全省农业生产工具,仍为传统的牛耕方式,1933年各种役畜数量及所占百分率,水牛为41.5万头、占37%,黄牛64万头、占57%,马4.5万头、占4%,骡、驴各1.1万头、各占1%。平均两户多农户才有一头耕牛,牛力明显不足。农具的新变化是农业院成立后,于1936年创办农具厂,开始制造新式犁、打稻机、条播机、中耕器、碾米机、汲水机、枝刀、接木刀、喷雾器等农具,“颇为农民所乐用”。
但以自然经济为主的经济格局和生产力水平的不高,成为城乡民众收入低、租额高、负债面大、生活贫困和农民离村的重要原因。
南昌、九江等城镇,手工工人居多但收入偏低。1933年,南昌市有手工业工人约9万余人,其工资最低者如织布工人每月5元,最高者如金银、机械业工人有40元,每天普遍需工作10小时;商店工人约七八万人左右,每月工资最低者4元,最高者不过12元;码头工人5000余人,每日工资7角左右;人力车夫、轿工约4700人,每日所得6~8角,但工作时间均在14小时左右。九江市“各业工人所得之报酬较好,尚能维持一家之生活,且稍能储蓄以备急需”,码头工人收入则“平均之仅足维持各人生活,间有少数收入稍多,亦仅够一家两三口之用,决无剩余”。比较而言,农民收入同样不高。
影响农民收入的因素,除了繁重的苛捐杂税、战乱和天灾之外,对佃农而言还有较高的租额。尽管江西历年地价及其变动,较全国20个省的平均数为低(以1912和1930-1934年的6年平均数计算,江西水田地价为41元,旱地为24元,而全国平均为59.79元、32.37元),但江西租额占地价及收益之百分率,在1934年苏浙皖赣湘鄂等全国14省的调查统计中,却高居前列:江西平均额定租金占地价的15.70%,为全国最高,占收获总值的48.73%,继河北、山东后列全国第三;实付租金占收获总值的41.12%,继河北、山东、河南后列第四位。
由于收支不敷,遂在农村出现大面积的举债现象。据土地委员会1934年的调查,江西农村负债户占调查总户数29156户的48.8%,户均负债额为85.88元,较全国16省平均数的43.87%和112.71元,互有高低。但到1936年省政府统计室组织通讯员填报65县负债情况时,负债户则上升到占农户总数的68.8%,户均负债额上升到107.66元,“殊堪惊人”,说明“本省各县农民之生活困苦,势非举债度日不能维持其生存也”。
生计窘迫,又导致不少农民或者卖地、或者被迫离开村庄,外出谋生或逃难。从统计上看,卖地者比例不低,在管理处调查的10129户中,买田户为410户,卖田户则有746户,卖田原因“大多为家用不足及还债两种,至为婚丧而卖田者,亦颇不少。足见农村虽有少数富户,可以买田,但多数人家均为生计所迫,不得不将田地出卖,复因婚丧耗费,益感穷困”。
农民离村是江西这个时期出现的另一个重要社会现象。江西外出农民各阶层均有,并不独贫苦农民然。据实业部中央农业实验所1935年的农民离村调查,江西各种离村农民占同类农户的比率,多数超过四分之一,其中地主离村高于全国22省的平均数。
江西离村农民的去所和目的,分别为到城市逃难、到城市工作、到城市谋生、到别村务农、到别村逃难、到城市住家、迁居别村、到垦区开垦等,其中以到城市工作最高,达27.3%,比全国平均数21.3%还高;其次为到城市谋生,再次为到城市逃难、到别村务农。这些情况说明,对农民离村,不能笼统地视之为坏事,而应作具体分析。其中,到城市工作和谋生者比例较高,应该是值得肯定的事,这显然与近代城市化进程加快和江西此一时期大力进行经济建设,有着密切的关系。农民离村进城,既是其自身生活方式的根本改变,对江西城市和农村发展,也是有利的。
五、社会风气与城乡景观
政风党风不端,青年抗日要求高涨,则是这时的重要政治现象。杜重远1932年2月12日向邹韬奋报告九江、南昌两地状况说,“南昌民气较九江为盛,然远不及长沙。弟到南昌寓青年会,蒙常、蒋两干事特别关照,在该会连续讲演3日,听众日益加多,讲毕承心远、葆灵两校之请,又在该两校各讲了一次。有志青年起而组织抗日运动者亦复不少。弟到南昌注意事项有二:(一)瓷业;(二)共党。盖二者皆系江西之名产,前者日趋消灭,后者日渐发达”。“年来剿共声浪甚高,稽其实际,反为共党增添实力不少。赣鄂湘三省已入共党势力范围者,总在百县以上。以故国库日空,民生日蹙,而豪官大吏尚复宴安鸩毒,粉饰太平!”又在说到湘鄂赣各省政治状况时指出,各地掌握政权的国民党“党权高于一切”,本来有赖于其铲除官吏之贪污腐败,挽救乡村之破产,而实际上是“更贪污更腐败更破产。我历游各省,见党部巍巍,党权赫赫,稽其工作,除贴贴标语,喊喊口号,再放几声空炮外,别无所得。其中忠贞刚正之士亦非无有,然多数实与军阀官僚联合一气,烟赌奉行,贪污常事。天天骂官僚而己则已成特等官僚,口口谈土劣而己则已成变态土劣。甚或勾通警察,狼狈为奸,利用报馆,敲诈成事。国难期中,竟至丧心病狂,由日货抽出之款,平均分赃者有之,假扣货为名向商人索贿者有之,丑态百出,原形毕露。”
至于城乡各地景观,则不尽一致。曹乃疆1936年夏所见,高安公路、电话四通八达,锦江有舟楫之利,民风尚称朴厚,唯迷信一时不易革除,农民生活年来日趋窘迫,除谷贱伤农外,负担过重(县中附加频增)为最大原因;靖安民风朴厚,习于劳苦,既无大地主,又少赤贫之佃农,大半农民皆自耕自给。熊式辉故乡安义县虽多山地,但公路、教育发达,电线四布,田赋较轻,农民生活尚不感觉十分窘迫。省政府委员李德钊视察赣东北、赣南所见则是:玉山从前有小上海之称,近来极形衰落,四大名镇之一的河口亦甚萧条,而上饶市街市整齐,雕刻之美,实所罕见,朱子遗迹甚多,该地在物质上可称富饶,在江西文化上也有价值;赣南原为粤军驻扎,“烟赌公开”,南康10万成年男子中有7千烟民,赣县烟民也有6千多,1936年省政府从粤军手中收回政权后,虽厉行禁烟,绝非易事,物价高涨,民有“强悍之风”,因争砂常常发生械斗,“益以烟赌娼之为害,人民的痛苦是不堪言状的”。
虽然这时在教育上比较花力气,但文盲众多和师资不足成为推进教育的重要障碍。文盲为全国城乡的普遍现象,江西也不例外。南昌、九江的工人,超过半数不识字;而农村文盲人数则占农村人口的78.11%,学龄儿童失学,为数亦复不少,其原因既因“农民由于贫穷,无力栽培子弟求学”,也与其“教育观念之根本错误”有关。此外,城市中出现集体结婚的新式婚礼,但城乡也仍盛行早婚风俗,最早有12岁结婚者,普遍多在15~19岁,“童养媳亦为江西农村之特色”。农民疾病以疟疾居多,而环境卫生极差,婴儿死亡率高,一岁以下婴儿死亡率达287.6‰。迷信仍然在农民生活中占支配地位。在农村服务处调查的214村中,有115村建有庙宇175个,庙宇名称有90多种,“无论治病、求子、求福、求财等,唯神是问,整个生活,竟皆为迷信心理之所支配”。社会不良风俗的改变,确实需要一个很长的过程。
六、水旱灾害
这个时期,也是江西近代水旱灾害最为频繁和剧烈的时期。在1912到1926年的15年间,江西曾发生过7次大的水旱灾害,而在1927-1937年的10年间,水旱灾害竟达9次,分别是1928、1931、1932、1933、1935、1937各年的水灾,1929年的虫灾,1930、1934年的旱灾,几乎无年无灾。其中,尤以1931、1934和1935年的灾害,最为剧烈。
1931年的大水灾,据行政院所派专门委员张锜赴赣查勘所报,全省4月间即春汛盛涨,沿赣、抚、修各流域被灾颇重,“而七月间淫雨兼旬,各内河向以鄱湖、大江为宣泄之地者,至是江水陡涨,倒灌入湖,地势又极低洼,潴水过多,以致成灾。凡滨江沿湖各县,冲溃无数圩堤,灾域至大且重,为百年来所未有。计灾重者如九江、新建、南昌、湖口、彭泽、都昌、星子、德安、永修、瑞昌、鄱阳等十一县,其次则余干、进贤等各县。各县灾民竟有达三十万之巨者,少者亦在四五万人,什之六七以劳工或借贷度日,而死者及流离失所者尚不在少数”。全省60余县遭灾,死亡3628人,农田淹没长达两个多月,收成十九绝望。水灾不但造成庐舍荡然,灾黎遍野,“极人世惨酷之悲境”,而且引发严重的逃难潮,全省农民每千人中流离人数高达94人,举家流离者占20%,流离人口占总人口的28%,虽然较江淮流域受灾各县的平均数据125人、31%、40%为低,江西农民因灾流离情况同样十分严重。
1934年,江西遭遇旱灾。熊式辉报告说:“全省亢旱,赤地数千里,田亩龟裂,稻麦萎枯,荒灾面积广达六十九县区,唛唛哀鸿,与日俱增,为近今所罕见。本府兼筹并顾,力拙心殚,乃向世界红十字会上海筹募各省旱灾义赈会呼吁,虽然获分赈银米,无如杯水车薪,鲜克有济,后以树皮、草根、杂蕨、糠秕为食者,仍复不少,其最苦者,莫若食观音土”。这一年的旱灾,还给江西农业生产造成严重损失。全省农作物占平常年份的收成量,稻谷为45%,小米为37%,棉花为42%,大豆为44%,玉米为28%,高粱为32%,均不足一半。
紧接着,1935年再次发生水灾。该年“春行冬令,霪雨连绵,几无晴日,山洪暴发,冲毁河床,吉水、峡江等十余县区,一片汪洋,沦为泽国,抑且浸及城垣,荡析庐舍,油菜、豆麦等行将收割,悉被淹没,春收绝望,而苦雨阴寒,甫种之谷秧复霉烂殆尽,补种无力”。灾情造成“九江等县饥民多自杀”。
1931年大水灾过后,省政府开始组织筑修沿江沿湖堤坝,1934年颁布《整理全省水利六年计划》。1935年遭遇灾害后,又制定了《江西省二十五年度征工服役兴办各县水利工程计划大纲》,分设8区工程处,指导全省兴修水利工程。1936年12月31日,同意江西省新生活运动促进会的提议,通过并颁发了《江西各地修筑桥梁办法》、《江西省农村疏治沟塘办法》,前者决定每年12月1日为修桥节,动员民众修筑省道、县道之外的大小桥梁;后者决定每年冬春以保为单位,疏挖水塘沟渠,以利蓄源节流。到1937年夏,全省已修复堤线3000余公里,同时修建了一批小型水库、水闸等,使防洪能力有了提高,但该年水灾时,仍死伤1008人,损失稻谷1318万石,损失财物总值4470万元。灾害不断和抗灾能力薄弱,一直成为民国时期制约江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