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骨干教师继续教育,不仅有必要性,而且有其必然性。然而骨干教师正在担负着教书育人的重任,培训则常常遇到困难,处理好四种关系,是推动骨干教师培训的关键所在。
一、学习与工作的关系。教师虽以教学工作为主,但必须认识到,接受继续教育是为了更好地工作;今天是骨干教师,明天可能连普通教师也不够格了,《教师法》明确规定“业务进修是教师的权利与义务,学校每个学期应给予教师一定的时间支配权”。为此,教师进修学校对继续教育应遵循多渠道办学原则,采取业余、短训、自学为主的培训形式,集中面授与分散自学相结合,化解骨干教师培训中的工学矛盾。
二、学习与应用的关系。这一对矛盾,主要表现在教学内容与教学需要之间。骨干教师培训的内容应讲求实用性,紧扣教材,研讨教学中的实际问题。培训班应以学校为基地,把课堂延伸到中小学去,既要传授先进的教学理论,又要树立为基础教育服务的观点,深入中小学,深入课堂,联系实际,有的放矢。
三、理论与经验的关系。培训班应启发学员认识理论对实践的指导作用。任课教师,一方面在讲授理论课中,突出联系实际,让学员能够看到理论的具体应用,产生理论学习的冲动;一方面强调学习用理论去总结自己在教学实践中的经验与教训,站在理论的高度去认识教学实践活动。
四、学习与考试的关系,由于骨干教师培训目标与学历培训不同,检验方式方法不妨多样化。资格培训必须考试,而且要严格考纪,端正考风。骨干培训则要灵活一些,如果把“是不是”、“对不对”、“这个还是那个”的客观试题、闭卷考试改为限期的论文写作,教研专题实验报告、教学调查等等,让考试与学习、研讨紧密结合,这样更是考到了点子上,也能真正做到以考促学,考出真水平,考出真效果,只有认真地解决好这四对矛盾,骨干教师培训才能更加顺利地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