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员,顾名思义,当是操文弄字的人员。要名副其实,必须文精字秀,但现在并非如此完美。
据说,把憨态可掬的猪八戒演活了的马德华先生,本姓马名芮。有一次去医院看病,挂号人不知“芮”字如何落笔,马先生便作示范,挂号人员一看,说道:“哦,你叫马丙。”马先生哭笑不得。看病排队,轮到马先生了,负责人叫号:“下一个是马肉。”“芮”又成了“肉”。到医生跟前,医生看了一眼挂号本,问道:“马内,你怎么?”马芮一气之下,改名为马德华。
如果说“芮”字生僻,本人姓名可就大众化多了,然而,马先生这样的遭遇,鄙人也有所经历。这样的情况,在工资册里出现过,在粮食供应证上出现过,在身份证上出现过,在职称聘任证书上也出现过。坐在写字楼里的某些文员,令人愕然。
作为一个文员,至少应该具备这样的“文素质”:一、尊重祖国的语言文字,写字行文规范化。二、工作认真,尊重人。造册、填表、发证,要写别人的名字,不可马虎从事。人名,不仅仅是一个人的符号,那里面还包含了人的尊严。
“文素质”低下,影响工作效率,引发事端,造成不应有的损失。报纸上曾披露“乌鲁木齐”误作“鸟鲁木齐”,一字失万金。本单位同事刘久良先生调动工作,到粮食部门办理粮油关系转移,发现底册上把“刘久良”误写成“刘欠良”,刘先生要求更正,办公室人员:“必须罚款200元。”刘先生十分气愤:“你们把我‘久良’写成‘欠良’,请问我何处欠良?要罚款应罚办公室人员,这才是合情合理的。”事情闹到了主管领导处,领导说“久‘与’欠差不多,改就改一下吧,罚款免了。”诸如此类,不一而足。据一个单位调查,名字被各方有关文员写错过的,人数达三分之一强。一般的误写,引起不快与争斗,如果拘捕证写错了名字,罪犯抓不到,反而抓了无辜者,那问题就严重了。
时代呼唤提高文员的“文素质”,莫要斯文扫地。这提高,一是靠文员自己努力学习,提高思想,提高文化素养与水平,二要靠单位领导人任人唯贤,不要武大郎开店,只求可心,不讲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