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飞宇
从《半夜鸡叫》说起
我们不去讨论《半夜鸡叫》这个作品的好坏,我只想说周扒皮的顾忌,这个顾忌是有价值的。作者在这个地方一不小心流露出了一样东西,这个东西就叫“世态人情”。
我想首先从一个例子来切入我们今天聊的话题。这是一部“文革”期间的作品-《半夜鸡叫》,《高玉宝》的一个片段,我们可以把它当作一个短篇来读。它写于上世纪五十年代,风行于文革中间。现在的年轻人也许不知道这个作品了,但是,在当时,它是家喻户晓的。《半夜鸡叫》这个故事非常简单,是一个红色的主题,写一个叫周扒皮的地主压迫长工。照理说,长工应该是在天亮之后,也就是鸡叫之后才起床去干活的,可是,周扒皮很狡猾,他每天天不亮就去学鸡叫,引得村子里的公鸡都叫唤起来,长工们只得起床,下地干活。后来,农民终于知道这个阴谋了,他们把周扒皮抓住,暴打了一顿。
这是一个非常有趣的故事。然而,在我很小的时候,我对这个作品就心存疑问。我觉得这个故事不够革命,故事里所描写的地主还不够坏:周扒皮为什么要去学鸡叫呢?多此一举嘛,他完全可以手拿着长棍或皮鞭,天不亮就把长工们的房门踹开,然后,对着农民的P股每人就是一鞭,大声说:“起床!干活去!”
我觉得周扒皮是可以这么干的,他偏偏就没有。这是一个非常有意思的话题。按道理,这部作品流行于一个特殊的年代,作者完全可以把地主往无恶不作的路子上写,甚至,可以往妖魔化的路子上写,可周扒皮为什么要去学鸡叫呢?
这个问题从作品自身也许是找不到答案的。但我们可以换一个办法来考察一下,假使,我们现在面对的不是小说,而是现实生活,我就是那个地主,你们就是那些长工,事情会是怎样的呢?
我要剥削你们,逼你们干活,这个是一定的。但是,有一点我们又不能忽略,无论是地主还是长工,中国的农民就是中国的农民,脸面上的事终究是一个大问题,他们很难跳出这样的一种人际认知的框架,那就是抬头不见低头见。一方面,我要强迫你们劳动,另一方面,我们又要尽可能地避免面对面。这里头就有了日常的规则,生活的规则,我们也可以把它叫做生活的逻辑,或者干脆,我们也可以叫它文化的形态。这个文化形态是标准的东方式的、中国的,那就是打人不打脸,说得高级一点,就是乡村的礼仪。中国的农民是讲究这个东西的。现在,好玩的事情终于出现了,周扒皮和公鸡产生了关系,公鸡又和长工产生了关系。这一来事情就好办多了-不是我在逼迫你们,而是公鸡在逼迫你们。在这里,公鸡不再是公鸡了,它有了附加的意义,它变成了一个丧尽天良的地主所表现出来的顾忌。
我们不去讨论《半夜鸡叫》这个作品的好坏,我只想说周扒皮的顾忌,这个顾忌是有价值的。作者在这个地方一不小心流露出了一样东西,这个东西就叫“世态人情”。就因为这么一点可怜的世态人情,周扒皮这个人物有特点了。我记得当年我们每年都要演《半夜鸡叫》,几乎所有的孩子都抢着去演周扒皮,因为这个艺术形象身上存在着农民的身份认同和文化认同,爱占便宜,却又胆小,怕过分,当然还有狡诈。现在回过头来看,和南霸天与胡汉三这些反面人物比较起来,周扒皮更像一个坏人,进一步说,他有点像一个“人”了,他的“鸡叫”使他和那个时候的反派人物区别开来了。是鸡叫构成了《半夜鸡叫》的“戏剧性”,是鸡叫折射出了周扒皮人性里的复杂一面。在那样的文化语境里,《半夜鸡叫》多多少少沾了文学的一点边,因为它在不经意间多少反映了一些世态人情,虽然它是极不自觉的。
世态人情为什么重要?
一个作家不在生活的世俗场景上花工夫,把最基本的世态人情弃置在一边,然后,又贪大,这是相当危险的。
对小说而言,世态人情是极为重要的,即使它不是最重要的,它起码也是最基础的,是一个基本的东西,这是小说的底子,小说的呼吸。其实,这个东西谁不知道呢?大家都知道。但是,每当我们讨论文学的时候,不知道为什么,我们似乎总是容易忽略它。就目前而论,读者、批评家、媒体对中国文学的现状大多是不满的,话题很多,小说的文化资源问题,小说的可持续发展问题,作家的思想能力问题,作家的信仰问题,作家的人文精神问题,作家的想象力问题,本土与世界文化的关系问题,作家的乡村写作与城市挑战,作家与底层,图书与市场,作家的立场、情感的倾向,作家与体制的关系,作家的粗鄙化和犬儒主义趣味,还有小说家懂不懂外语的问题,很多。这些问题重要不重要?当然重要。可以说每一个问题都很重要,每一个问题都可以让一代作家辛苦一个世纪。可我始终觉得,世俗人情这个问题多少被冷落了。
中国的小说进入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以来,小说的进展基本上体现在观念上。观念很重要,尤其是一些大的观念,观念的问题不解决,我们的小说就不可能是今天这样的局面。现在,我们的小说已经进入了一个“泛尺度”的年代,人们普遍在抱怨,小说再也没有标准了,什么样的小说是好的呢,什么样的小说是不好的呢,我们再也说不出什么来了。可这是好事。由一个强制的、统一标准的时代进入到现在的“泛尺度”时代,可以说,是上世纪八十年代以来观念的争论、观念的辨析所产生的直接后果。“泛尺度”或“失度”,它的根子不在今天,而在二十年前。文学没有崩坏,我们只是享受了当年的成果。我们应当为此高兴。至于看小说的人少了,文学没有以前热了,那个原因不在小说的内部,我们可以另作他论。
但是,二十多年过去了,在一些观念的问题上,我们当然还要争,还要辩。这是没有止境的。
今天的小说最大的问题在哪里呢?还是作品不扎实。“虚”,还有“漂”。多年以前北京有个说法,叫“京漂”,我看我们的小说,包括我自己的小说,很多都是“小漂”。写不动了,小说推进不动了,就所谓地“想象一下子”。我曾就这一问题做过批评,后来遭到了反批评,说我不尊重想象力。我想说,想象力不是这么玩的。想象力绝不是小说推进不下去的时候“想象一下子”。那不叫有想象力,那叫回避。回避什么?回避小说的基本的东西,那些世俗人情。回避的结果是,小说中事不像事,人不像人。勒克莱齐奥写过一篇小说,叫《战争》,小说从头到尾没有一个事件,没有一个人物,诺曼底大学有一个文学教授是专门研究他的,他到南京来讲学,我说,你真的喜爱勒克莱齐奥么?他的回答可爱极了,他说,我不喜欢,但是,他给了我一份工作,我可以永远地谈论他。
世态人情是要紧的,无论我们所坚持的小说美学是模仿的、再现的、表现的,无论我们的小说是挣扎的、反叛的、斗争的,世态人情都是小说的出发点,你必须从这里起步,你必须为我们提供一个小说的物理世界。
舒婷对小说的创作有一个十分有趣的说法,她说,小说家是要“填空”的。作为一个诗人,她说着了。有人说,由于文化形态上的差异,中国的小说,尤其是长篇小说,在大的结构上有先天的不足。我的看法正好相反,我觉得我们的烂尾楼特别多,顶天立地的,走过去一看,就一个空架子,有几个人影子在里面晃动,总觉得不像。正视一下,在不算短的时光里,我们为文学提供了多少“人物”?我们的作品为什么是这个样子?因为“填空”的工作没有做到位。
写不好事,写不好人,最根本的原因是我们自己“不通”。一个作家不在生活的世俗场景上花工夫,把最基本的世态人情弃置在一边,然后,又贪大,这是相当危险的。如果我们在“世态人情”这个地方做得好一些,即使我们不能成为小说的巨匠、伟人,但起码可以把小说写得更像样子吧?
结合实际情况,我们来谈谈具体的作品。鲁迅有一部非常著名的作品-《药》,是被公认的鲁迅的代表作。这个作品可以说人人皆知。我们来看看鲁迅是如何去做的-
作品说的是两个家庭-华家和夏家的故事-“华”“夏”代表我们整个民族了。华家出了一个病人,夏家则出了一个革命者。华家的病需要人血馒头,而夏瑜的血则通过刽子手最终变成了人血馒头。华家的人吃了,吃了也没用,于是,华家和夏家的人一起走进了坟墓。
鲁迅还有一个作品,《故乡》,我们对这个作品的熟悉程度差不多和《药》是一样的。在《故乡》里,“我”回到了故乡,遇见儿时的玩伴闰土。闰土和“我”一起长大,是两小无猜的关系。可是,当“我”回到家,再见的时候,闰土对着“我”恭恭敬敬地喊了一声“老爷”。每当我阅读到这个地方,面对“老爷”这两个字,我的心就咯噔一下。世态沧桑啊,人是物非啊。那么亲密的发小,彼此就在眼前,却再也不属于对方了。世道怎么就这样了呢?太让人伤心了。
我们可以作进一步的分析,事实上,无论是对《故乡》还是对《药》,我们的前人都已经分析得很好了。尤其是《药》。无数的评论告诉我们,鲁迅在《药》里头要评估革命的失败,他要评估知识分子与民众的关系。为此,他不停地加以暗示,用尽了象征的手段。连“秋瑾”和“夏瑜”的名字都是对仗的。鲁迅花了那么大的力气写出了《药》,一望而知的,处处埋了伏笔,写得很卖力,很硬,可是我认为,《药》里所表达的意思,《故乡》里都有。如果我们一定要说,鲁迅渴望表达知识分子与民众的隔阂,《故乡》又何尝不是这样的呢?其实我想说的还是这样的一句话:《药》里头所没有的意思,《故乡》里也一样有。那一声“老爷”真是太复杂了,多么震撼,多么有力量,多么无奈!最重要的是,多么日常!鲁迅的伟大,不只在《药》,还有《故乡》。革命是大事,比这个大事更大的,是世态。这里我就想起了小说的“大”和“小”的问题。有时候,小的小说也许比大的小说还要大。这里就牵扯到一个作家对生活的理解、对存在的理解了。
鲁迅的小说才能是了不起的,尤其在短篇上面。但是请允许我实话实说,我觉得《药》“隔”。再看看《故乡》,是多么的自然,一下子抵达了我的心坎。一声“老爷”,听得我难受死了。作为一个读者,我被感染了,有了共鸣,我觉得我的情感也很真实。不是吗,亲兄弟一样的人,不认我了。离开了真实的世态人情,《故乡》哪里能有如此生动的局面?
世态人情不是一个多么高深的东西,这个貌似不那么高级的东西,特别容易被我们这些小说家轻易地丢掉。有些东西就是这样,有的时候不觉得,一旦丢掉,它的麻烦就来了。我特别强调一些基础的东西,如果我们要使小说写得更加有生命力,我觉得世态人情是一个不可或缺的拐杖。这根拐杖未必是铝合金的,未必是什么高科技的产品,它就是一根树枝。有时候,就是这根不起眼的树枝,决定了我们的行走。
给小说来一根“俗骨”
所谓的“俗骨”,是对日常生活的一腔热情,对世态人情的熟稔。它透彻,理解,领略,也许还有对基本生活的诚实。这是一个小说家的出发点。
我记得我读过一本书,是关于二战的,说的是斯大林和总参谋长朱可夫之间的事。其中有一段文字特别棒,大意是:德国人兵临城下,到了苏联的边境,斯大林一筹莫展。朱可夫把地图拿过来,告诉斯大林应该如此这般部署。这时候,指挥部里有一名中级军官对朱可夫非常的不屑,反问朱可夫:“元帅,你怎么知道希特勒从那边过来?”朱可夫的回答非常特别:“我不知道。根据我的判断,德国人只能从那儿过来。”
他们的对话和小说创作无关,但是,这是我读到的有关小说创作的最好的阐述。小说的创作是什么?如果让我来概括的话,我一定会引用朱可夫的那两句话:第一,我不知道;第二,根据我的判断,小说只能是这样。
一个作家打算去写一部作品,它的前提是什么,我想就是“我不知道”。是“我不知道”给了我们信心,是“我不知道”给了我们疯狂。“根据我的判断”,我想这是斩钉截铁的。判断有它的意义,它使事件不再是事件,一下子上升到了现实的高度。因为有了判断,世界精彩了,小说也就有事情做了。
小说其实就是判断,作日常的判断,作理性的判断,作情感的判断,作想象的判断。在判断的过程中,小说得以展开,得以完成。作家在写的时候,他是一点点一点点地判断过去的,然后,作品中所有的人物各行其是,读者在读的时候,当然也是一点点一点点地判断过去的,他依靠作品中的事件、人物,高高兴兴地,或者悲悲切切地,考量生活的现实性与可能性。
现在的问题是,判断的依据是什么?朱可夫说得很好了,他其实已经告诉我们了,他根据的就是“我的判断”,“我”就是依据。这有点不讲理了。其实,道理就在这里。这里就牵涉到一个问题,这个“我”到底有多大的自立性?
作家和任何人一样,永远也不可能没有压力,只不过由于生活的形态不同,压力的表现有所不同而已。过去有过去的压力,现在有现在的压力。人在压力底下容易失去判断,会用外部的力量来替代自己的判断,小说所动用的所有材料就变得十分可疑,作家的立场和情感也就变得十分可疑,小说只能以违背世俗的常态为代价,这个时候,读者就有权利问了:你写的到底是不是我们的生活?
说到这里,我突然想起了张爱玲的姑姑评价张爱玲的一句话:你哪里来的这一身俗骨?我不知道张爱玲的姑姑是什么意思,可能是批评吧。似乎也不像。我们可以从张爱玲的转述里头看出一丝得意来。我也愿意从“俗骨”上看到非同寻常的意义。我们当然不知道张爱玲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但是,透过张爱玲的文字,我看到的是这样一个积极的意义:所谓的“俗骨”,是对日常生活的一腔热情,对世态人情的熟稔。它透彻,理解,领略,也许还有对基本生活的诚实。“俗骨”也许有许许多多的局限,但是,它有自己的主张,不肯让别人去替代自己去判断,不容易受外界所左右。我认为这正是一个小说家的出发点。
这就是我所理解的“俗骨”,一个小说家的“俗骨”。这个“俗”是世俗的“俗”,是形态,而不是情态,不是市侩庸“俗”的俗。它们之间也许有联系,然而,更有质的区分。如果朋友们认为我在这里谈“俗”,就是号召作家做庸俗的市侩,这个账我是不认的。许多人的“俗”不是有“俗骨”,而是贱骨头。
让我们来看看《红楼梦》,看看曹雪芹的“俗骨”是如何在起作用的。第十一回,秦可卿病了,凤姐去看望她,在场的还有宝玉和贾蓉。凤姐先把两个男人打发了,和秦可卿说了一大通话,说到后来,“不觉的眼圈儿都红了”。我们可以从红着的“眼圈儿”打量凤姐的心情,以及她和可卿的关系。这些都是真的。离开的时候,凤姐到了院子里,曹雪芹当即就描绘了院子里的景色,凤姐“看着园中的景致,一步步行来”。在这里,空间的关系是紧凑的,人物的心理也是紧凑的,却脱节了。按理,凤姐的心情还沉浸在伤痛之中,可是,凤姐就是“一步步行来”。这也是真的。接下来绝了,凤姐遇上了贾瑞。一见面,凤姐从贾瑞的举止对贾瑞的目的就心中有数了,可还是和贾瑞调了一番情。贾瑞在哪儿出场不行,曹雪芹偏偏就安排在这个时候,一个刚刚探望过病人和友人的时候,太棒了。这里既写了贾瑞,也写了凤姐,使凤姐的内心多了一个维度。然后,凤姐干什么去了?看戏去了。一大堆的女人。更绝的来了-我以为曹雪芹在这个时候对凤姐的描绘是惊天动地的-她立起身,对着楼下看了一眼,说:“爷儿们都哪里去了?”凤姐这个时候刚刚从秦可卿的病房里出来,贾蓉是她刚刚打发走的,她所说的“爷儿们”是谁呢?她的目光在楼下找谁呢?不知道。一个婆子说,爷儿们喝酒去了。凤姐说:“在这里不便宜,背地里又不知干什么去了。”凤姐为什么在这个时候说这个?她到底在想什么?为什么刚刚看完了病人想这些?这句话是《红楼梦》里的一个洞。这是一个小说之洞,文学之洞。尤氏在这个时候还拍了一个精彩的马屁,尤氏说:“哪里都像你这么正经人呢?”
世事洞明,人情练达。小说就应当是这样的,多么的迷人哪!至于一部小说最终想表达什么,那是另外的一个话题了。
你一定要说曹雪芹有多么大的小说技巧,不见得。他没有读过《文学概论》,也没有读过《小说修辞学》。什么是技巧?小说本身没有什么技巧,如果一定要说有,都在世俗人情里头。是生活复杂的线性赋予了小说的跌宕,而不是相反。所谓技巧,在我的眼里无非就是作品反映出生活的质地、来龙和去脉,或形似,或神似。得“像”。怎么才能“像”,作家不通世俗人情是不行的。我只能说,曹雪芹懂,曹雪芹通。因为懂得,所以慈悲。《红楼梦》就是曹雪芹一步一步地由“我不知道”判断着“推”下去的,越来越像,同时,越来越不像,只留下白茫茫一片,又苍凉又苍茫。除了眼泪,只有喟叹。除了日常,还有荒唐。叫人说什么好呢?
最后让我来小结一下。无论文学怎么变,小说怎么变,作家说到底还是要做一个懂得世态人情的人,作家的世俗情怀不能丢,别的再重要,这个根子都不能丢,要不然,小说很难立得住,小说的目的很难达得到。没有世俗人情的小说,不只是烂尾楼,也还是危险建筑。一句话,如果文学需要一根拐杖,我想说,把贱骨头丢了,从最基本的地方做起,来一根“俗骨”吧。
选自《散文选刊》2012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