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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 生活场景

  裘山山

  之一

  和先生下楼,在电梯里遇见一对父女。父亲曾是我的同事,我和他打招呼。他手上拿着一个相机,是个不错的单反,我问,打算去哪里玩儿吗?他指着女儿说,这是我女儿的学习工具,上哪儿都要带着。我说哦,她喜欢摄影?女儿有些腼腆地笑笑,做父亲的马上抢着说,她现在是某某大学新闻系的,拍照是他们其中一项学业。接着又说,她考进大学拍的第一张作品就得了一等奖。言语之中无比自豪。做女儿的始终笑着没有说话。

  电梯到一楼,我们彼此告别。先生走出去后小声问我,你还记得这个女孩子吗?我说好像有些面熟。先生说,她就是那个曾经每天晚上坐在我们家楼梯口上的小姑娘啊。我恍然大悟,原来是她!

  那个时候,我们还住在老楼房,每天晚上吃过饭出去散步时,都会看到这个小姑娘和另一个十三四岁的男孩子,穿着校服背着书包坐在我们那个单元二楼到三楼的楼梯拐弯处。有时喝饮料,有时吃零食。从春到夏,从夏到冬,大概有一年多的时间。有时我们散步回来,他们还坐在那里。天都黑尽了也不回家。大概是不愿分开。

  我们那个单元住户比较少,我们住三楼,四楼只有一户人家,他们选择那里,一定是觉得可以少碰见人。男孩子瘦而高,常常将女孩子遮挡着。但因为被我们遇到的次数太多了,仍不可避免地照面。只是我这个人有面盲症,记不住,先生是记住她的样子了。后来有个邻居也遇见了,告诉我,每天坐在你们家楼梯口的女孩子,就是某某的女儿呢。我很吃惊,但保持了沉默。有时我会想,她回去怎么跟父母说的?她父母相信吗?

  如今看到女儿顺利长大,进了大学,很欣慰,也很感慨。大概每个孩子在成长过程中,都会有这样的经历,就看能否平安过渡了。不知那位做父亲的,如今是否知道他的女儿,曾经在十三四岁时,每天和一个男孩子在一起,度过无数个甜蜜而又危险的傍晚。

  之二

  走路,过十字路口,见一电瓶车和一辆出租车发生碰撞,看上去问题不大,因为骑电瓶车的小伙子站在那里跟出租车司机吵,拦着车不让他走。电瓶车倒在一边,没有摔烂的迹象。我走过去时,一个交通协管员过去劝解。这样的事天天都会发生,我没在意。

  可是等我从银行办完事出来,再走回到那个路口时,他们竟然还在那里吵,这就让我惊讶了。起码过去四十分钟了呀,我看那个交通协管员劝解无用,很无奈地站在边上。我走过时耳边刮过几句,大约是骑电瓶车小伙子认为是出租车把他碰倒的,出租车认为是他自己倒的。

  我的第一个念头是,唉,花这么多时间吵架,还不如给他个五十或一百赶快走人。但接下来想,如果我是出租车司机呢?我辛辛苦苦跑路拉客,得拉好几位客人才能挣百把元。为了拉客常常饿着肚子憋着尿,我凭什么随便给他钱?而骑电瓶车那个小伙子也会认为自己很委屈:我穷,我坐不起车,只能骑电瓶车,你开车的还欺负我,我要不找回点儿补,今天一天都不爽。

  当然这是我的想象。实际那个小伙子到底怎么想的,我无法知道。我不是他。

  我走远了,也不知道最后到底怎么解决的。只是觉得,马路上来来往往的每个人,都不容易。

  之三

  我去一个小店换手表电池。我总是去那里换。

  路上我在想,小店不会关了吧?要另找个地方可是麻烦。走去一看,小店还在,女主人也还在,而且样子都没什么变化:瘦瘦的有些发黄的脸,卷卷的头发披散着,身上斜挎着一个包(估计就是她的收银柜)。差不多有十年了吧,她一直在那里,修钟表,兼卖一些杂货。店面也是老样子,没有扩大装修。

  我走过去时,一个小伙子正站在柜台前向她推销一种新的饮料。她跟小伙子说,我不要,我这里的饮料都走不动。小伙子不甘心,还想继续做工作。这时她看见我了,立即丢下小伙子跟我打招呼。她把我的手表打开,马上认出里面的字迹是她上次换电池时留下的。她马上说,进口电池涨价了,要十元了。我说是吗?原来是六元哈。她说涨了一年多了。我也没说什么,反正两三年才换一次,十元就十元吧。

  在她给我换电池的时候,小伙子依然在旁边候着,还时不时插句嘴。女人说,你走吧,别耽误你时间,我肯定不会要的。但小伙子就是不走,还嬉笑说,我跟你学学手艺噻。女人不再吭声。我换了手表电池后,又换了两个纪念品上的电池。整个过程持续了至少一刻钟,小伙子就这么站在边上等,生了根似的。我付了钱走了,听见小伙子又开始向女老板推销。

  我又开始思忖,人家都明确说不要了,他为什么不换一家呢?但马上又想,他肯定已经无数次碰壁了,明白不纠缠不休是不行的,他的经验肯定比我丰富。真是不易啊,这么觍着脸推销。这小伙子看上去白白净净的,最多高中毕业吧,为了生活,不得不在年纪轻轻时就放弃自尊。我又想,如果我是那个女老板,肯定会心软,要上几瓶的。但我毕竟不是女老板,不知道作为一个小杂货店的老板,进货太多积压下来会有什么样的后果,小本买卖必须精打细算。

  常有朋友私信给我,或者发稿件到我邮箱,请教写作。我总是感到很为难。在我看来,写作是没法教的,尤其是为了文学的写作(应用文写作尚有规律范本可循)。若真的喜欢,也没什么捷径可循,只能是最笨的办法了,多读好作品,悟一悟,多观察生活,也悟一悟。我曾说,小说是我对生活的设问,就是这个意思。当你遇到生活中的某个场景时,你会站下来想一想吗?如果是我,会怎样?

  让文字从心里走过

  第一次感受到文字的神奇,是在少年时代。

  记得是12岁那年的夏天,有一天我突然很想去游泳,我们家附近有所大学有游泳池,可是妈妈规定不能一个人去,要有伴儿。我就去约我们班一个女生。她偏偏不在家。她妈妈告诉我,她下午要去舅舅家,可能去不了。我抱着一线希望给她留了个纸条,大意是说,这么热的天,一头扎进凉凉的泳池里多好啊,听着知了在树上叫,比赛谁憋气的时间长,痛痛快快地玩儿一下午……放下纸条我就回家了,回家就忘了。却不知道纸条的魔力出现:刚吃过午饭,女同学就带着泳衣兴冲冲来找我。我喜出望外,说你不是要去舅舅家吗?她说,我看了你写的纸条马上就动心了,明天再去舅舅家。

  噢,这是我第一次体会到文字的神奇。原来文字是可以改变人想法的。母亲曾跟我说,她读小学时因作文写得好,班上一富家子弟就找她要作文本。她不肯,因为她只有一个本子,怕弄丢了。那富家子弟便马上跑去买了两个新本子。她高兴坏了,当即成交。因为对她来说,写篇文章是容易的,买两个本子却十分不易(而对富家子弟来说刚好相反)。这个故事让我印象深刻。那篇作文对那个富家子弟到底有何意义?已成为历史幽深处的一个谜。而我只记住了那个最肤浅的结局:文字可以变成物质财富。

  中学里我渐渐喜欢上了写作,很大程度上是它能满足我的虚荣心。作为一个家境不好从小自卑的女孩儿,唯一的亮点,就是老师总在课堂上念她的作文了。其实我自己并没觉得有多好,我只是为了赢得老师欢心才那样写的。扪心自问,没有一篇是动了真心的,今天若拿出来看,一定不忍卒读。后来上了大学,被浩如烟海的经典名著淹没,方知自己的浅薄和渺小,再不敢轻易写什么了。那种对文字的畏惧,几乎废掉了我的写作爱好。

  某个暑假结束,我从杭州返校,可是因为中途转车,硬座票也没买到。只好挤进卧铺车厢蹭座。到了晚上列车员来清理车厢,毫不客气地像赶鸭子那样赶我走。我旁边一位中年人大约是同情,小声说,还有空铺位,你可以补张票。我咬咬牙,拿出17元钱补了一张,那张只睡了一晚上的卧铺票,耗去了父亲给我的一学期书费(总共20元)。父亲对我历来要求严格,若知道我受不了苦买了卧铺,一定会生气的。回到学校我便硬着头皮给他写信,殷殷诉说着路途的艰辛和被列车员撵出车厢的尴尬,不得已买了卧铺票……不久父亲回信了,汇来20元钱。父亲说,那种情况下你买张卧铺票是应该的,这个钱爸爸出。

  我惊喜交集,当然不是因为我的文字终于也和母亲一样“换了钱”,而是忽然意识到,自己已经有了一定的文字能力。还意识到,真正的文字能力,不是体现在作文上(得高分的作文往往是循着某种模式写出来的),而是体现在只为表达心情所写的文字上,比如书信,比如日记。我的写作热情再次被点燃。

  后来做了文学编辑,并开始写作,日日与文字纠缠,越是接近文字便越是敬畏。虽然常常感到“词不达意”,恨自己没有“力透纸背”的功力,写不出那种振聋发聩直击灵魂的大作,但有一点我始终坚持着,就是诚恳的写作态度,不哗众取宠,不故弄玄虚,也不为赋新词强说愁。因为我相信,老老实实地写,用心写,那文字,总会与某一颗心相遇。

  忘了是哪一年,我写了一篇随笔《城里的树》,对城里人不但不爱护自己的树,还把乡村大树移进城里的做法深感不满。当然写过便放下了。不想前年去部队采访,却与此文邂逅:一位曾与我同在机关工作的少将对我说,你知道吗,那一年胡主任看了你写的《城里的树》,马上打电话把我叫去(他当时是管理处长),他说,你看看,作家都写文章批评我们了,说我们不爱惜树,你们还不赶快改正?

  我知道胡主任说的是这段文字:

  在我上班的路上,有一棵树,是香樟。它的脚下不知何时被人们抹上了水泥,可能是为了平整路面。但抹水泥的人竟一直把水泥抹到了它的脚底下,紧贴着树干,一点空隙也不给它留,好像它是根电杆。每次我从那里过,都感到呼吸困难,很想伞把镐头把它脚下的水泥凿开,让它脚下的泥土能见到阳光,能吸收水分。不过让我钦佩的是,这棵香樟树竟然没有被憋死,一年四季都绿在路上。也许它知道它是那条路上唯一的树,责任重大。每每看到它,我都内疚不安,我帮不了它,却享受着它的绿荫。

  让我意外的是,这位胡主任从来不是个细腻柔情的人,作为一位曾经驻守西藏边关几十年的军人,他刚硬甚至有些粗暴。但却被这么一篇小小的文章打动。这位当年的管理处长接了指示,立即派人去找到那棵树,把那树下的水泥凿开,给它以通畅的呼吸和雨露。而我因为搬出了大院,没再去关注这棵树。时隔多年听到这个故事,心里半是欣慰半是惊异。原来这篇小文章,竟救了一棵树。

  同样发生在我们政治部的,还有另一件有意思的事。大约四年前,我写了一篇《会议合影》,初衷并没有什么了不起的目的,只是对时下所有会议都要合影这样一个做法感到不满,觉得它既劳民伤财又毫无意义。在文章里我对此事冷嘲热讽一番,而且主要冲着那些“大人物”。文章发出后被我们政治部吴主任看到了,让我意外的是,他不但没恼,反而很欣赏。也许他虽贵为将军,也与我有同样体会?据传他经常向人推荐这篇随笔,包括向他的上司推荐。

  三年之后他调走了,我们机关全体欢送他,照例要合影。我依然躲了没去,相信他不会怪罪我。当大家站到架子上等更大的领导来合影时,吴主任笑说,你们先下来吧,站在上面又累又晒,裘山山早就替你们发过牢骚了。

  有同事把这事告诉我,我很开心。只有千把字的小文又发挥作用了。虽然作用很小,但至少,它替很多人说了心里话。敢于说出不满,也许是改变不满的开始。

  但有些读者与我作品之间的故事,不但不能让我欣慰,反会让我紧张不安。比如一位男青年因读了我的《穿过那片树林》而决定和一个不漂亮的女孩子结婚(这篇小说的主人公是个丑姑娘),一个女友看了我的《拉萨童话》而决定去盲童学校做志愿者,一位军校生因为看了《我在天堂等你》而选择进藏,等等。我怕他们在做出决定后后悔,在遇到挫折后后悔,或者现实让他们失望他们却无力回头。每每这种时候我就扪心自问,在写这些作品时,是否真诚?回答是肯定的。我的每一部每一篇作品,都是以诚恳之态度写出。遂心安。

  我知道,每一位作家都能说出很多自己的作品与读者之间的故事。我不知道他们是怎样的感受。在我,每每得知有人因为我的作品感动落泪,或者受到启发,或者开怀大笑时,我都会在感受到文字的神奇的同时,更加敬畏文字,或者说,更加谨慎地对待文字。

  如今,网络盛行,QQ,论坛,短信以及微博的兴盛,让文字的表达变得越来越普及了。只要认识个三两千字,都可以用文字来表达自己的心情和看法,并借助媒体平台传播开来,或者与人沟通。文字不再是少数人的表达工具。这时你会发现,不管写作者是专业人士还是非专业人士,能真正被人们喜爱乃至能四下里流传的,依然是那些真诚的文字。

  于是我再次告诫自己,永远都不要肆意挥霍你认识的那些字,永远都不要随意处置你熟悉的那些字,永远都先让文字从心里过一遍,再问世。

  暖日子,冷日子

  儿子小时候因为不喜欢上幼儿园,总是盼着星期天。因为星期天在日历上是红色的,儿子就称其为红日子。每到星期天晚上睡觉时,他嘴里就会念念自语:唉,红日子又过完了,黑日子又来了。我一边偷着乐,一边一本正经地教育他,要想过红日子,必须先经历黑日子。每个人都是一样的。现在他长大成人,工作忙到所有的日子都是黑的,有时连法定的长假也不休息,但我再也听不到他抱怨了。也许,当孩子的期盼变成了大人的期望,就自然而然卸载掉了许多单纯的快乐。

  其实在日历之外,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红日子和黑日子,或者说暖日子和冷日子。我们会在不经意间悄悄翻着属于自己的日历,享受着自己的好日子。有些日子的色彩是我们自己染上去的,有些日子的色彩是生活赠与的。有些甚至是我们刻意安排的。当然,绝大多数的日子,是没有颜色的日子,平平淡淡。

  记得我刚当编辑的时候,很认真,对每一位作者的来稿都非常负责,于是经常纠结,不忍退稿,尤其是熟悉的作者,退稿让我很难受。后来我就专门挑选一个明朗的日子来做这件郁闷的事,一封接一封地写退稿信,诚恳而歉意。一口气退掉数个,如释重负。这样的日子,被我称为退稿日。

  后来就有了这种习惯,把一些必须做又不想做的事,挑一个日子集中完成。比如挑一个好天气来耐心收拾我历年发表作品的杂志,分类存放,这算是我的梳理日;又比如在一个郁闷的日子整理照片,从老照片里看到曾经的快乐和满足,这算是我的怀旧日;还比如把要熨的衣服集中起来,把熨衣板架在电视机前,挑一个好看的电视节目一口气熨烫完毕,这算是我的贤惠日。还比如外出回来,用一天时间处理带回的各种事务,答应给别人寄的书,答应帮人家看的稿子,或者其他承诺。这算是我的公务日。

  包括做好事,也需要下决心。比如看到网上在征集过冬的衣服,或者征集旧书,送给那些需要的人,就立即抄下地址打算做,却总是下不了决心去翻衣柜或者翻书柜。于是给自己定一个爱心日,放下手上的一切,翻箱倒柜地找出东西,然后打包,然后去邮局(寄这样的包裹是无法快递的,通常在偏远的地方)。

  我常常告诉自己,今天必须把这件事做了。权当是老天爷安排的。

  这样的日子,不管是黑是红,不管是暖是冷,都很踏实。

  说了那么多,终于说到了今天。

  今天在我也算个特殊的日子:我一口气做了三件求人的事。求人是我最不愿做的事。但我“不是一个人在战斗”,我有一个需要负责的单位,我还有很多朋友,生活中工作中总会遇到需要帮忙的时候。现在这个社会,即使是为了工作也常常要靠私人关系。很无奈。所以“找人帮忙”也是我工作的一部分。我不敢说百分之百,但起码百分之九十九求人,是为了工作和部下。为此还留下“恶名”(机关至今传说我为部下争房子告别人状)。但只要我还当这个主编,有些事是躲不过的,我不做没人能替我做。

  每每遇到这样的事,我总是一拖再拖,假装忘了还有这样一件事,拖到实在没法拖的时候,才一跺脚,做!

  今天就是这样,我脑子里忽然冒出个念头:干脆把今天当成一个求人的日子吧,一跺脚,把几件很难开口又必须开口的事一并了掉。于是开始发短信,打电话,一一找人。其实真的开口了,大多是会答应帮忙的,碰钉子的事很少发生。我所要做的,就是说些好话,然后听别人打几句官腔。比起那些需要提着东西上门求情的人,我已经很简单了。但心里依然不是滋味儿,自尊心使然吧。

  这个日子,算是我的冷日子。

  好在,我事先用教育儿子的话教育了自己:每个人都有自己躲不过的冷日子,过了冷日子才能过暖日子。

  或许换个角度想就没那么别扭了,比如把这个日子,定性为帮人忙的日子,或者定性为感谢他人的日子(就是感谢那些帮我忙的人)。这么一来,黑日子的颜色就淡化,变成普通的日子,甚至是暖日子。

  其实很多事都看你怎么去想了。也许在种种纠结中,让阿Q领着我们走出死胡同,是个不错的选择。

  百分之一和万分之一

  最近有两个人让我佩服得紧,两位都是企业家。一位是新闻里看来的,一位是听“冬吴相对论”听到的。与大家分享。

  先说“冬吴相对论”里听到的这位。“冬吴相对论”是一出财经脱口秀节目。起初我在手机听书软件里看到它时丝毫没产生兴趣,还是老姐推荐才开始听的,一听果然很棒。一个梁冬一个吴伯凡,智慧加幽默,轻轻松松地就长了不少知识。这个节目的口号是,“坐着打通任督二脉”。“任督二脉”是人体上的两个穴脉,在中医诊脉与道家导引养生上都相当重要。而在武侠小说里,任督二脉更是被推崇备至,说它们一旦被打通,武功即可突飞猛进。很盼望他们打通我的“任督二脉”,没武功也可以养生啊。

  今天早上一边做家务一边听,听到一个很精彩的故事。

  深圳有个学有色金属专业的硕士毕业后做了工程师,叫王传福,1995年下海,当时正是“大哥大”很牛的时候,他凭直觉判断,手机电池应该很有发展前景,就打算买设备生产电池。他带了全部家底200万人民币去日本,到当时这个行业的老大三洋、松下等大企业洽谈,一问傻了,那套设备需要500万美元,也就是四千多万人民币,他连十分之一的钱都不够。一般人遇到这种情况,会窘迫地打道回府,但王传福很淡定,没说钱不够,提出要参观生产线。

  一参观时他就发现了破绽,或者说发现了机会。原来这套昂贵的设备,主要功能是用来除湿除尘的,因为电池需要非常干燥洁净,哪怕有几百万分之一的微尘附在电池上都会严重影响质量,甚至爆炸。那么为了达到除尘除湿的效果,整个车间都处于高度干燥的状态,工人只能在里面工作两个小时,超过时间就会脱水。也因此生产电池的成本非常高。王传福想,需要除尘除湿的只是电池,又不是人。为什么要将整个车间搞成无尘干燥的状态?

  他回来后,便设计生产出了一种玻璃箱子,左右有洞口,工人只需将手伸进去操作,在里面为电池除尘除湿即可,人在外面,多长时间都行。这设备看上去很土很简单,却很顶用,关键是大大降低了成本,总共只花了100多万人民币。

  王传福就靠着这种土法上马的生产设备,一步步地将日本几家生产电池的大企业逼到墙角,最后不得已改行生产其他产品了。现在王传福他们公司生产的锂电池已经占世界电池产量的三分之一,并从2003年开始生产汽车了。

  我知道很多企业家在创业过程中都有传奇故事,但王传福的故事还是让我相当震动,它让我想到一个问题,就是当你的前面已经有人在某件事上做到权威的时候,你还会去改变吗?你还会想到超越吗?正如梁冬说的,我们的生活里还有多少是可以改良的?

  由此想到,一个人要取得成功,必须是那“百分之一”,在层层淘汰之后依然留存。

  比如这个王传福,假如有100个有色金属专业的硕士当了工程师,最多会有百分之五十的人不满足于做工程师。那么这50个跳槽的人,也最多会有一半人扔掉铁饭碗去重新创业;而重新创业的人里,也最多能有一半选对道路。这样就剩10个人了,10个人里,也最多有一半的人敢于倾其所有去投资一个没有把握的新事业。最后剩下5个,当他们拿着全部的钱去买设备却发现根本买不起时,最多也只有一半是不甘心的,暗暗琢磨想法,希望能以其他方式达到目的。最后,在不甘心的人里,能找到正确方式的,恐怕连一半的概率都没有了。所以只有百分之一的人,能成为王传福。

  这个恐怕不止是企业家的规律,行行如此吧。

  但在我佩服王传福的时候,一个更让我佩服的人出现了。这是位85岁的老人,曾经的云南烟王褚时健。大概还有人记得,1997年,红塔集团董事长褚时健,因“经济问题”被判无期徒刑,宣判前他女儿已在狱中自杀,可谓家破人亡。那年他71岁。

  前不久我去云南五溪,还参观了他创建的红塔集团卷烟厂。那真是一个高度现代化的企业,是亚洲最大的卷烟厂(估计也是世界第一)。我们只参观了包装车间,车间里人很少,都是机器走来走去在干活。由于国家对烟产量有限制,厂里每个月都要休息几天以免超产。

  虽然褚时健离开烟厂已经十几年了,但没人忘得了他。当我走在花园一样优美的厂区时,也不由得问起了他的近况。知情人告诉我,褚时健在蹲了五年牢之后,因糖尿病保外就医,时年76岁。但他并没有找个地方养老打发余生,而是一个人跑到哀牢山包了一片荒山开始新的创业,种植柑橘。一种就是10年。

  今天我看到一则消息,说85岁的褚时健,因种柑橘而成为亿万富翁,他种出的“褚橙”味道不在美国新奇士之下,但价格便宜得多,现如今市场上供不应求。他因此成为亿万富翁。从“烟王”到“橙王”,这十年来,他怎样在远离都市的大山里艰苦创业的,他是怎样解决一个又一个困难的,比如改良土壤结构、发明独特的混合农家肥、解决灌溉问题、病虫害问题以及口感问题等等,我就不一一细说了,大家可以去看报道。我只想说,仅看到结局,就足以让我敬佩。

  我忽然想,一个从牢里出来的浑身是病心里还藏着冤屈的76岁的老人,能走到今天,已不是百分之一了,而是千分之一或万分之一甚至万万分之一。因为比起王传福,他靠的不仅仅是勇气、智慧、勤劳、韧性等这些优秀品质,更重要的是一颗非凡的包容世界的心。心有多大世界就有多大,这话我以前当诗歌听,看到褚时健我才知道是一个事实。

  最后我想说一个报道中看到的细节:年轻时褚时健曾是云南边纵的一名战士,经历了八年的战火纷飞的生活。有一次战斗很激烈,敌人火力太猛,他二哥牺牲了。上级让撤退,他坚决不走,一个人坚持了一个多小时,直到找到二哥的遗体才撤。

  也许有什么样的青年时代才会有什么样的晚年?我不能确定。

  但有一点我知道,当我们成不了那百分之一或万分之一时,我们至少要发现我们和两者之间的距离。

  选自《山西文学》2012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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