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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另类的百年回忆

  毛志成

  小序

  我已七十余岁,本文居然以“百年回忆”为题,有人会认为我写的事注定是荒诞不经的。但是我再次声明:我写的事是百分之百真实的,无半点虚构之意。因为在我五六岁稍稍懂事的时候,就亲身接触了当时三十岁以上直至六七十岁、七八十岁的人,以及他们讲的往事或实际做过的事,加在一起足足百年有余。

  我的回忆为什么是另类的?因为许多人写的回忆录,有的太正统、太模式化,曾被太多的人写过或读过,故而我只能选取那些被种种“正式”书籍或文章都从未收纳过的人和事来忆一下。

  一

  那是六十多年前,即我五六岁的时候,就常常追随着一个六旬老汉听他讲“战事”。他原是北洋军阀混战时的一个虽然普通但又特殊的兵卒,因为他是专业性的“骂阵兵”。他不参加实际打仗,只管骂阵。

  军阀相互打仗,甲方的兵卒和乙方的兵卒彼此之间并无仇恨,打起仗来也就打不起精神儿,这时就需要专管骂阵的兵去把对方骂得生气发火,然后便动刀、动枪、动炮地开打。

  骂阵兵虽是文盲,但必须“口才”好。当然使用的都是野话、荤话、秽话,例如骂道:“妈的,瞧你们那个熊样!一看就知道不是你爹你妈吃饱喝足日出来的!说不定是你爹得了杨梅大疮(性病)、你妈得了痨病胡乱把你睡出来的!要有本事,打呀!冲呀!杀呀!”

  对方的骂阵兵也是这样骂,而且一个比一个骂得难听。双方都被惹急了,于是就开打,结果往往“战死”的无数。

  那时我就问这位老汉:“打仗一定要死人,兵打仗的时候不怕死吗?”

  他回答说:“打仗打疯了的时候,没人怕死,而且当成乐子呢!头一条原因是:用刀、用枪、用炮打死了对面的人,跟下棋、打牌一样,赢了就乐!第二条原因是打仗的时候伙食最好,有酒有肉。我本人就更特殊了,别看平时我就是个兵,与别的兵一样,但骂阵之前我吃的是小灶,跟官差不多!”

  我问他:“你还想打仗么?”他叹了一口气说:“没这福气喽!若是还有这福气,谁不愿干?”

  当年对这样的事我不懂,只是当成笑话听。后来我长大之后,识人渐多也识兵(国民党兵)渐多,待我发现他们也将打仗当成一种瘾时,我便悟出了这样的道理:几千年来中国人打(杀)中国人何以成为一种乐趣和习惯?愚昧所致也。

  二

  人根本不懂人生的真正价值时,他们追求的是什么?这也是有例为证的。

  我的一个远房叔叔,大约在上世纪四十年代时,他十九岁被本地的“杂牌军”(由土匪变成的“国军”)抓了兵。一开始,他作为一个农民当然是害怕的,四下里逃躲,但还是被抓去了。他的父亲是一位既忠厚又有本领(业余当过兽医)的农民,卖掉了十几亩地带着钱去见那位“师长”(当年的匪首)。鉴于这位农民与“师长”都是本乡人,甚而还绕着弯地“沾亲”。那位“师长”收了钱之后,便同意放他的儿子回乡务农。

  但是我这位远房叔叔硬是不愿回家了。他对其父冷冷地说:“你回去吧,我反正不会回家再去当庄稼人了!现在我出门上街的时候人人都怕我,过去当农民只能天天怕别人!当农民等于一辈子白活!”

  后来其父只好另想一个主意:为他娶个媳妇,而且选的那位姑娘是一方美女。但是我这位远房叔叔新婚几天之后,听到他父亲又让他下地干活,便逃回了兵营。

  两年以后,这伙子“国军”被解放军打垮了,我那位远房叔叔被改编为解放军。打了几次仗之后,他入了党。解放之后的三四年,他以“副排级”干部的名义复员了,回到了老家当村长、生产队长(兼支部书记),在村民中大逞威风。天天倒背着手在村里闲逛,串门只是为了喝酒。在村民处于饥饿年代的时候,他家里每当半夜时烟囱中都在冒烟,肉味、酒味传遍四邻。连他的老父也由于饥饿难忍,拎着斧子闯进他家。我的这位远房叔叔最后被其父吓跑了。

  “文革”时,他偏偏又很“冤枉”地当了“走资派”,被“造反派”连打带骂,成了残疾人,不久还真的死了。

  我反复思考他的一生,但很难做出准确的评价,只能泛泛地解释为“人性所致”。

  三

  解放后“土改”时,北京地区的“土改”已经成为“和平土改”,不像当年搞的“流血土改”、“残酷斗争”,如《暴风骤雨》《太阳照在桑干河上》写的那样。

  当然,地主的土地、浮财是应当分的。但将某个地主的其他财产(包括牲畜、房屋、家具、衣物、现金,等等)进行分配时,一位应当享有分配权的年老农民却断然拒绝说:“把他(指那个地主)当成地主看待,这没错!但别忘了,论辈分他是我的同姓侄子!我一个当长辈的,从侄子的手里夺东西,我丢不起这个脸!”

  说他的思想意识是愚昧的,是落后的,是封建的,这都有道理,但从“做人”的角度来看,我认为给他一点敬意似也应当。

  四

  我出生的华北某小村庄,其落后性、闭塞性近于古代。男人还大都留着清朝式的辫子,只有极少的人去过京城。因此也只有极少的人听到过“共产党”、“毛主席”这样的名词。直到解放前夕、解放之初(尚未土改时),农民仍过的是与古代无大区别的日子。村里连正式的小学校都没有,只有旧式的村塾(此前称之为“学馆”),先生教的课本也无非是孔孟式的读物。

  解放了,一开始听到过“革命”、“毛主席”等名词的人仍不多,而且大都是从极少数进过城的人的嘴上传来的。

  这时,来了一个外乡人,三十余岁。他无非是京城的无业游民,有一点说评书的“本领”。来到村里之后,便见人就向乡民大喊:“你们太土气了!太蠢笨了!今天我是来给你们当师父的,我要教你们懂得什么叫革命!我要讲讲我跟毛主席的交情!讲完了之后,村公所要给我备饭备酒!”

  孤陋寡闻的乡民也就都聚到他身边。他讲些什么呢?请听:“要论革命,我可是大行家。你们都不认识毛主席,我可认识!当年我跟毛主席搞过桃园三结义,有八拜之交。我称毛主席为大哥,闹革命的那些年我跟毛大哥吃饭时用过一个碗,睡觉时同枕过一块石头。要说毛大哥的本事,真是太大了!他手使两把飞叉,飞檐走壁更是不在话下!”

  乡民自然相信,不知道此人的话是信口开河、胡说八道。一连多日,他不仅成了名人,而且不乏崇拜者。

  后来他到别的农村去骗了,下落不明。但是六十多年前的孤陋山村,某些愚民的觉悟也不过如此。

  五

  1950年,我十岁,村里开办了正式的小学校。由于此前我在村塾中读过古书,能认能写(当然是用毛笔去写)较多的字,也向村塾先生学会了珠算,故而一进入小学就跳到了四年级。从古旧式的村塾进入了新式的小学校(村民称之为“洋学堂”),简直是进入了一个新的世界。

  校长、教师大都是“北京和平解放”后被安置工作的傅作义军队中的下级文职官员,或他们的太太。校长原是前国民党军队的上校军需官,教师中也有当年的翻译官。至于他们的太太,最低的学历也在中学毕业以上。

  他们来了,我们除了懂得“国文”、“算术”之外,也懂得了什么叫正规的体育、音乐、美术,农村孩子第一次看到了篮球、风琴。虽然女老师一边弹风琴、一边教我们唱《何日君再来》之类的歌,但古老的农村总算是有了新的活气。

  实话说来,这些老师虽然当年曾是“反动军官”,但对新社会、新生活的热爱是发自内心的,而且多才多艺。村里的第一个戏班,主要演员都是小学校的教师或大龄学生。演《白毛女》《农民泪》《打倒美帝纸老虎》《小女婿》《刘巧儿》时,这些老师无论是饰演正面角色还是反面角色,都十分卖力。“肃反运动”开始后,我们的校长虽然要被抓走(后来判刑很轻),但他还是请求让他把这出戏演完。他当时饰演的是《刘巧儿》中的大坏蛋王寿昌。

  另如,许多新名词如“革命到底”、“团结友爱”、“批评与自我批评”,等等,都是他们从报纸上读到又传播给学生和村民的。至于他们若干年后的命运,当然大多是悲惨的。

  六

  我十二岁走出小村,到五十里外的县城中学读书。那时,同学中的年长者竟有近二十岁的已婚者和生子者。他们上学的目的无非是希望有一天能进入城市,找工作,挣钱养家。

  我的这些年长男同学,由于都是农民儿子,所以具有农民式的“精明”。有的连补衣、修鞋(当然是布鞋)的手艺都很巧。夜里,我们十几个人睡在一个很大的土炕上。睡前,这些已婚同学最大的兴趣之一,就是互相大讲有关男女之类的“荤事”。我必须承认,他们讲得既“生动”又“精彩”。可惜,他们的功课都较差,无论怎样刻苦努力也还是提高不了学习成绩。包括一见作文就头疼,写出的文章大都文理不通,错字连篇;连简单的代数题、几何题都常常懵懂不解。其实那样的基础知识,老师稍稍一讲我这个十二岁的人就立刻明白了,而且觉得知识本身就是一种快乐。

  我崇敬的老师之中,有一位贵妇人式的三旬女教师,衣服一日三换,连手绢都一日几换。但她对我这个十二岁的学生很有感情。某次夜里我尿了床,被同学发现之后遭到了斥骂。这位女老师得知以后,竟然为我拆洗了被子,并将被子里的湿棉絮放到僻静处晒干,事后又将被子缝好。

  但是这位女老师的丈夫当年却被迫到了台湾,好久之后几经曲折将一封信寄到大陆,但是这封信,被公安部门查获了。于是有一天,这位女老师被带到公安局,第二天又将这女老师关到学校角落的一间空房里,并让几个年长学生看守。这几个同学中,固然有沉默者或出言温和者,但也不乏大板其脸而且厉声呵斥者,并且直呼老师之名。我的心情郁闷、痛苦极了。

  大约十几日后,这位女老师又被允许上课了,但已经失去了当年的温厚之脸,变冷变呆了。大约是1980年,我已经四十岁了。已经六十多岁的那位女老师,丈夫从台湾回来了。夫妻团聚,自然很高兴,特意写信要我参加她的家宴。谈及当年我上学时的往事时,她除了笑着提到我的尿床之事以外,对其他的学生和其他的事都默然无语。

  七

  1956年,我16岁,到北京读文科类的大专(那时叫“高等专科学校”)。这些同学的学习成绩都较差,成绩好的学生都考入其他的有名学校去了。我是由于家贫而只贪图那样的“公费学校”,才考入该校的。好在该校有个规模不小的图书馆,藏书有几万册,这便成了我乐于“潜游”的海洋。别的男女同学,最大的业余兴趣无非有三:一、跳舞;二、谈恋爱;三、当“积极分子”,争取入团入党。

  业余时间我除了到图书馆阅读古今中外名著之外,就是到我很崇敬的一位历史老师家中拜访、受教。他的谈话,我最深的印象有这么几条:一、他认为农民起义的头领中缺乏将才,更无帅才;二、他认为太平天国运动是中国历史上很蠢的运动,他认为《水浒》中的108个男女好汉大多是匪,证据之一就是梁山没有任何的正当经济来源,也无正常的税收制度;三、他认为中国没有基于大工业生产而形成的真正的工人阶级(无产阶级),因此真懂马列主义的人太少太少了。

  他的这些话当时我听不太懂,但又觉得有一定道理。

  后来我读了马克思、恩格斯写的《共产党宣言》《反杜林论》和列宁的《论共产主义运动中的左派幼稚病》,我除了佩服得五体投地之外,对当时我目睹的社会现象也渐渐产生了反感。然而在我与很多老师、同学谈话中引用马、恩、列的语句时,人们对我大都愕然、生疑,常常认为我“思想问题太严重了,连出气儿都带有反动味”!

  就这样,第二年我的那位历史老师理所当然地成了“右派”,我也受到了全系性的批判。

  八

  大约是1969年的事,某天要枪毙几个刑事犯罪分子,刑场设在北京卢沟桥畔永定河的干涸河床上。但事先并未声明枪毙的只是刑事犯,拉来的犯人足有十余个,他们也不知道这仅仅是“陪绑”(而不是真的被杀),但那阵势谁不恐惧?这些人,无非是被“文革”认为态度极不老实的“走资派”和其他的“反革命”。

  来到刑场时,很多犯人都吓得站不住了。这时,不仅站得很直而且跳着脚大骂警察的,只有一个十八九岁的姑娘。她确实杀了人,不过杀的是她的继父,此人在村里当了个小头目之后不仅虐待这姑娘母女二人,而且对乡邻也逞凶逞威。这姑娘杀了继父,带有一定的自卫性质,因此只判了四年徒刑,但这些情况都没有向那位姑娘说清,因之她误以为真的要被枪毙。但是她非但毫无恐惧,而且止不住地对警察破口大骂:“混蛋警察!我操你们姥姥!你们瞎眼!不分好坏!姑奶奶我不怕!快开枪呀!还磨蹭什么!”

  待到枪声响起时,真正被枪毙的四个人无疑倒了下去,但那些只是“陪绑”的人也都晕倒了。只有这个姑娘,仍然站得很直,仍然破口大骂。

  她今年已经五十八九岁了。三十年前就成了一方富婆,此中一定有不寻常之处。

  九

  1975年,阴谋家康生死了,葬礼的规格与国葬差不多。当时人人低头默哀,不少人还装作痛哭态,我怎么也哭不起来。这时,我的一位女同事轻轻地用脚踢我的腿,小声说:“快哭!快哭!这是政治问题!”她本人也哭得泪流满面。

  我也只好装作大声哭泣,其实是干号。老实说,被江青恭称为“康老”的那个人,任何一个有良知、有理智的知识分子都懂得他是个奸诈之人。

  到了1978年,这位“康老”被党中央定为“阴谋家”。我再次见了我的那位女同事时,提到了当年的事,她说:“当时不哭行吗?别忘了我是党员!假如我不哭,怎能算是忠于组织?”

  她和我的个人关系很好,强迫我去哭康生也出于善意。但中国人连哭和笑也要服从“组织决定”,这可真是世界罕见、中国特有的特殊国情。

  十

  上世纪八十年代,我调到大学任教,也渐渐熬成了教授。于是,我也就认识了成堆成堆的教授。我确实见过真有学问、真有功力的真教授,与他们相比,我只是个小学生,而且不是既苦读又精读的学生。真正的教授,为了查寻一个资料、一句话甚而一个字的出处,不惜用上几天几夜,还从汉语书籍、外语书籍中对此进行核对。我本人既无这样的广博知识,也没有这样的精神,有时连“二把刀”的水平都达不到。

  但大大逊于我的教授也实在不少。他们虽无让我由衷仰视的学识,但却喜欢四下张扬。某日,在一次什么学术研讨会之后,以我十分肤浅的知识都能指出某人用错的字、词、句,而且是偷偷的。没想到此人只是当时红了脸,并作了很无力的辩解,而没过多日却于我不在场的会议上对我大加挖苦。这样的事,是后来别的朋友向我转述的。也正因为这样的事,在人们称我为教授时,我疑心有讽刺意味。

  十一

  似我这样的“纯文人”(又不是什么“大师”、“泰斗”),在三四尺之内直接而面对面地见到特大号官员的可能是没有的,至多只是在什么会议上我坐在台下静观静听。但中下级官员,与我同坐在小会议室或酒桌上的次数却很多。

  幸好我有一双绝对属于我自己的眼睛和耳朵,而且我又绝对相信自己的眼睛和耳朵。例如某高级官员在台上进行口头发言(而不是依照秘书写的稿子去念)时,神态是温厚的、谦恭的,出言是朴素的,时时还使用不少民间式的“家常话”,不故意卖弄那些刻意式的博古通今、引经据典之类,我就格外敬重。

  尤其是他在讲话时不仅谦虚,而且直言不讳地讲出他做错的事,并为此阵阵脸红,我就格外仰视。

  完全相反的例子也有,这就不去说了。我向来认为:听不懂或不会讲民间话、家常话的上层人物(包括官员或学者、名人),尤其是脸上从来没有涌出过羞愧式红晕的人,绝不会让人由衷感觉到他可爱,也不会从心眼儿里认为他有真知真能。

  十二

  似我这样的七旬之人,曾经参加的和经常参加的追悼会实在太多了!不必讳言:我为死者掉下几滴(哪怕一滴)真实之泪的事固然有之,但无论如何强挤也挤不出一滴泪的时候也不少。我对前者之所以动了真情,与那些堂皇的悼词都无关,只因为死者生前给我留下的是鲜活的、具体的尤其是既朴素又真诚的形象(包括名人和平民),而不是虚假的名位符号。例外也是有的,如某些无德、缺德的人死了,参加追悼会时一听哀乐、一睹遗像,我也会落泪。因为我想的是:他(她)本来可以活得像个好人,但却永远无法重新再活一次了,悲哀。

  十三

  人都是要死的,因此人进入老年之后免不了常常忆起许多与死亡有关的事,而那种回忆又常常是颇有乐趣的事。这是因为人的生死都带有极大的偶然性和无序性。在2009年《北京文学》第11期上,我曾发表了一文《我忆起的非常之死》,其中至少涉及了我亲睹的十二人的非正常死亡。实际上,远远不够!庄子死前为自己写了一则讣联:“夫子生兮,时也;夫子逝兮,适也。”意思是人的生死大都带有无序意味,因此不必对他人的不幸之死有庆幸之感。听到别人之死而自己格外庆幸,甚而幸灾乐祸,其实此人离死尤近。

  我有一位与我熟识之人,十年前我患病住院。我的不少朋友来探望我时,大都说些强化我乐观心态的话,并举出多年前患病而今天十分健康的人为例来宽慰我。唯独我上面说的这个人,探望我时问了我的病情之后,颇有庆幸之意地说:“患的是这种病呀,你完蛋了!完蛋了!我们是朋友,因此我不瞒你,做好精神准备吧!”

  偏偏他于第四天患“暴症”死了。当然,我闻讯后也哀痛不起来。

  十四

  就在十几日前的一个初夜,确实有一个持刀歹徒闯到我面前,喝令我把钱放下。我一见他、一闻其声,发现他是个颇有稚气的十六七岁男孩。他翻了我的衣袋、裤袋之后,发现我没有钱(其实他没翻尽)悻悻欲走。我对他说:“论辈分,我是你爷爷。你要是甜甜地叫我一声爷爷,我就会像疼爱孙子那样,赏给你一笔意外之财。”

  他虽然很不情愿,但是为了钱,还是无可奈何地叫了我一声爷爷。我从衣服中极为隐蔽的暗兜里拿出了仅有的二百元钱,一边说:“好孙子,要学好呀!”他愣了愣神儿,没有接我的钱,转身猛跑了。

  当然,这种办法绝不会常常奏效,不可乱用。

  十五

  我故乡的一位九旬老汉,年轻时是一方的精明人。但他毕竟当了一辈子农民,年老之后虽然子孙甚众,但随着年纪渐老,子孙们的孝顺也就越来越淡,甚而常施冷脸。他唯一的资本就是身体尚健,但不像城里职工有固定工资,子孙(也大都是农民)对他生活尚能负担。

  有一次他到镇上走了一趟,回来之后提了一个大包袱放在屋里,并将包袱半解开来。发现他十来岁的重孙女有事要进他的屋子,他便故意躲了出去。

  不几日,他子孙中便传出了惊人的消息:老汉屋中存了一大笔钱,足有上千万元。可惜又锁在柜子里了,别人都没有钥匙。

  于是,子孙们的孝敬就格外殷勤起来,都争着要求老汉到自己家去住,并百般伺候。老汉也照办了,并一再强调:“谁把我伺候好了,我的产业就分给他。”于是,这老汉便真正当起了很有威风的老太爷。他的子孙们也就相信这老汉藏下了很多的钱,可能是买彩票中了大奖,也可能是得了其他的外财。因为老汉一辈子都是能人,别人很难猜透。

  老汉死了,葬礼也办得很风光。

  等到子孙们将老汉的柜子打开时,发现那一大堆钱只是冥币,上面的字是:“天堂银行印制”。

  十六

  本文最后,我要为我的一位老友写一篇悼词。

  我的这位一生之友,不是一个人而是一株白杨树。从我几岁时记事起,至今六十余年从来没忘记它。每次回乡,都要去见见它,摸摸它,或在它身边偎一偎。这是因为:

  六十多年前我五六岁时,到村外马路边玩耍,累了坐下来时,见一个车夫停了车、卸了马,因为他发现路边有一小片格外翠绿的青草,是马的最佳饲料。就在这匹马低下头去啃吃那片青草时,我发现草丛中有一株半尺高的白杨嫩苗。正当马将嘴伸向这株白杨嫩苗时,我将马头推了一下,示意它到几步之外的草地上去吃草,马也照办了。

  后来车夫要赶路,将马驾上车辕,走了。这株白杨嫩苗,也就获了救。

  这株白杨一年年长高,我对它的感情也就日增。后来我无论是上中学、上大专,还是参加工作当了教师,每到假期我回乡探亲时,都不忘去看望那株因我而活下来的白杨。见它由数尺高而长到一丈高、两丈高时,只有我才能产生而别人不会产生的特殊感情。

  “文革”十年,我失去了自由,因之我也就没有可能去亲近那株白杨。十年后我才回乡探亲,第一件事就是看望那株白杨树。它已经长成直径一尺有余、身高数丈的乔木了。树身上虽有棒痕、刀痕、枪痕,但它仍然昂首挺立。见了我,它枝摇叶曳,随风且舞且歌、且呼且叙。我不禁落泪,而落泪的原因也只有天知、我知。待我已是六旬有余之人,见到它的时候,它已是直径数尺、身高六七丈的巨人式大树了。几里外的人只要抬头一看,无不视为蔚然壮观。

  但是就在不久前,为了修路或建楼,这株与我在感情上依偎六十余年的白杨树被砍伐了,连树根都被刨掉了。

  当然,大叹一声“天呀!”的人,也只有我。

  选自《岁月》2012年第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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