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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不可逃避的沉重阅读

  --初读胡风“三十万言书”全文

  邵燕祥

  一

  胡风先生在1954年向中共中央送交了《关于解放以来的文艺实践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三十万言书”),主要是对于1949年以来中宣部等有关党组织对他的批判作出申辩,要求把他如实地作为一个多年为坚持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原则、为发展革命文艺事业而奋斗的战士,给予公正的待遇。结果,与他天真善良的愿望相反,这使他遭遇了更严酷的不公正待遇,被打成“反革命集团”的首犯,逮捕入狱,关押十年后才走过场开庭判刑,又在有期徒刑期满之后加到无期徒刑。

  “文化大革命”期间自然无法治可言,一个什么人说的一句“关到死”就成了加判的依据。然而,即使在“文革”之前的十七年里,又谈得上什么法治?当时,连一部起码的刑事诉讼法都没有,只有一份“反革命惩治条例”。而像胡风一案,说是“钦定”并不过分,因为首先是由毛泽东在审定有关胡风的信件摘抄时,亲笔将编者按语草稿中的“反党”性质改为“反革命”的:在“党是领导一切的”体制下,“反党”和“反革命”本来只是一纸之隔,不过,一经定为反革命,就可以适用“反革命惩治条例”来判刑了。

  胡风的“上书言事”,在他自己,以为只是向党中央、向毛泽东反映他对周扬的批评意见,对林默涵、何其芳等的反批评意见,他不知道周扬等在政治上组织上代表着党在文艺战线的领导,是毛泽东文艺思想(也就是中共文艺政策)的执行者,因而也在文艺理论上代表着党的领导,他们是毛泽东文艺思想的合法阐释者和合法捍卫者,甚至也因而取得了在中国解释马克思列宁主义理论的强势身份,以致胡风的这一“报告”就成了“告御状”,并且是把矛头指向党,挑战毛泽东的权威。后来,如1959年、1962年彭德怀两次“上书”,1962年班禅额尔德尼报送“七万言书”(全名是《通过敬爱的周总理向中央汇报关于西藏和其他藏族地区群众的疾苦和对今后工作的建议》),都遭到批判和关押之灾,更不要说众多的普通干部和群众,他们的“上书”往往不经转达,就直接转到所在单位甚至公安局,作为“向党进攻”的罪证了。

  胡风对此完全没有精神准备。这是他虽为鲁迅的忠实学生,却远远不及鲁迅的地方。30年代周扬担任“左联”党团书记和支委书记期间,鲁迅曾称他为“奴隶总管”,“取了工头的立场”,是“小不如意,就倚势(!)定人罪名,而且重得可怕的横暴者”。有了这种体验,无怪鲁迅早在1934年给曹靖华的信上就说,“倘当崩溃之际,竟尚幸存,当乞红背心扫上海马路耳”。鲁迅逝世前不久,又曾向李霁野等自述,他有一次“故作庄重”地对冯雪峰(F君)说:“你们来到时,我要逃亡,因为首先要杀的恐怕是我。”(诚实忠厚的冯雪峰“连忙摇头摆手地说:那弗会,那弗会!”其实雪峰何尝保证得了,事实证明他后来也是泥菩萨过河啊!)鲁迅开这样的玩笑,也许当时又听到有关苏联的什么传闻了。鲁迅的这类想法,有当时的文字为证,与后来周海婴记述毛泽东答罗稷南问对照看来,不能不惊讶于30年代鲁迅与50年代毛泽东的“灵魂”也真的是“相通”的。

  鲁迅深深懂得历史的内瓤,懂得文艺家和政治家之间必有的分歧和隔膜。有人曾说他是“世故老人”,胡风却缺少这份“世故”。周扬晚年对梅志说,“胡风不懂政治”,不能说没有一定道理,至少胡风所理解的政治不同于周扬心目中和实践中的政治吧。

  鲁迅早就去世,历史无法假设。而胡风的后半生,用北京话说,是整个让人给“涮”了,且不是一般地玩之于股掌之上,而是折磨其精神,剥夺其自由,摧残其肉体,肃清其影响。在完全不同的意义上,可以说,胡风在毛泽东发动的“复杂的阶级斗争”中,才真是“书生气十足”呢。

  二

  鲁迅在30年代,虽对周扬等表示不满,但他对瞿秋白、冯雪峰这两位共产党人,是信任的,甚至可以说互相知心的。他不但在文化战线上策应了共产党反对蒋介石国民党的政治军事斗争,而且多次承担了为地下党转信、联络等任务。雪峰经过长征,又在陕北参加瓦窑堡会议后被派回上海,想必也向鲁迅谈起过,他在中央苏区与毛泽东一起谈论鲁迅的情形。还有陈赓来向鲁迅介绍长征的悲壮经历。这一切,使鲁迅愿引毛泽东为同志。

  现在没有材料表明毛泽东当时已经了解到鲁迅与周扬等的龃龉,但随后围绕“两个口号”的论争,毛泽东有可能把周扬等人看做是王明路线的支持者(毛泽东在“文革”前夕审定的由江青主持的《部队文艺座谈会纪要》,提出所谓“三十年代文艺黑线”的命题,可以证明),这样,鲁迅在毛泽东眼中,不仅是反对蒋介石文化围剿的骨干力量,而且不妨视为反对王明路线的借助力量。直到整风运动和延安文艺座谈会之前,在多处如1949年《新民主主义论》中,毛泽东对鲁迅作了大家熟知的极高评价,自然不是因为什么“无缘无故的爱”,而是出于他作为言行规范的革命功利主义,也就是所谓政治需要。有些人说毛泽东对一些人的评价出尔反尔、对过去的战友翻脸无情,就是因为他们头脑里还有毛泽东不止一次严厉批判过的“人性论”之类的东西,不了解毛泽东所主张的革命功利主义,就是以党内外政治斗争中的利害为判断敌友我和是非黑白的标准的。

  胡风当时与冯雪峰的亲密关系是众所周知的,并因此受到某些人的诟病。鲁迅和雪峰对毛泽东心存敬重,必然也影响到胡风。现在没有任何材料表明胡风在30年代对远在苏区和陕北的毛泽东有什么异议,毋宁说,胡风所参与提出的“民族革命战争的大众文学”的口号,比“国防文学”的口号,与毛泽东坚持的“统一战线中的自主权”更显得“保持一致”。那么,在周扬、林默涵等于50年代力主的“算老账”,也就是习惯上所说的30年代“两个口号”论争中,胡风的错误到底在哪里?聂绀弩晚年一语中的地指出:这实际上是错误的组织和正确的个人之争(按:这里的“组织”自然就是提出“国防文学”口号的周扬等人了)。胡风虽然在日本加入过日本共产党,但回到上海后,受阻未能转为中共党员,一般党内的组织原则、组织纪律,本来似乎不能完全适用于他(正如不能完全适用于鲁迅),但他所参加的“左联”是共产党领导的组织,他在其中又担负一定的领导责任,须得接受“左联”党团书记周扬的具体领导。而胡风并非俯首帖耳之辈,这恐怕是导致不受信任之源。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在共产党领导的革命队伍里,流行一句跟“宁左勿右”句式一样的箴言,叫做“宁犯政治上的错误,不犯组织上的错误”,只要百分之百地听命于直接上级,哪怕是执行上级的错误指示,也只负执行的责任。而如果持有不同意见(哪怕是抵制错误指示),搞不好就先获一个对抗上级、无组织无纪律的罪名;若在战场上,甚至可以军法从事的。偏偏是这个胡风,放着“国防文学”的口号不附和不响应,却去跟非党的鲁迅一道另提一个什么口号,不是正坐实了“内奸”的指控么。

  抗日战争开始后,周扬去了延安,胡风到了武汉,并且在那里见到周恩来,周对他从事抗战文艺的出版给予支持,加上周的个人魅力,使胡风心悦诚服地接受周恩来的也就是共产党的领导,他和周之间应该说建立了良好的工作关系以至私人关系。这时候他摆脱了得不到周扬所代表的党组织信任的阴影。不但胡风,而且当时左中右各方面的人,都不会注意到毛泽东与周恩来的微妙关系,更不会预见到在所谓红区白区、八路军新四军等自然形成的区划归属下,这种关系会形成某些成见,周恩来经常处于既要调停矛盾,保护干部,又要避嫌的尴尬状态。

  周恩来和董必武一起领导国统区的工作,在实践中对胡风其人和他的思想、工作、优点、缺点是有基本了解,并把他当做靠拢党的进步文化人来依靠的。但是远在延安的毛泽东关于胡风都知道些什么呢?他是通过什么渠道、以什么方式来了解大后方首先是重庆文化界的情况的呢?这只能待若干年后档案解密才能弄清,但这些琐细的情况在档案中也许并无记录。

  在历尽沧桑,行将告别人世的年月,胡风回答小儿子晓谷的提问时,简单地说:“他老先生(按:指毛泽东)不愿意听不同意见,不喜欢别人不佩服他,也许他觉得我不尊重他。”胡风对这个问题似乎没什么兴趣,不再提起了。这已在反右派、反(党内)右倾、“文革”等大风浪,包括彭德怀、刘少奇等通通被打倒之后,他体悟到这一点,确实是太晚了。然而,其实这是天大的冤枉,因为从解放初期胡风的并非应景而是发自内心的诗文如长诗《时间开始了》,足可以看出他对毛泽东的“尊重”和“佩服”是由衷的,因为诗难作伪,胡风的诗尤其无伪。但胡风大概不知道,革命组织要求“统一思想”,即从政治原则到各个领域的具体观点,都要同组织保持一致,同革命组织的最高代表即领袖保持一致,这是整体“统一行动”所必需的,离开这一点,就是“非党”以至“反党”了。

  1938年10月,毛泽东在《中国共产党在民族战争中的地位》的报告中说:“洋八股必须废止,空洞抽象的调头必须少唱,教条主义必须休息,而代之以新鲜活泼的、为中国老百姓所喜闻乐见的中国作风和中国气派。把国际主义的内容和民族形式分离开来,是一点也不懂国际主义的人们的做法,我们则要把二者紧密结合起来。在这个问题上,我们队伍中存在着一些严重的错误,是应该认真克服的。”现在我们知道,这个报告是在中共六届六中全会上作的,这次重要会议“批准了以毛泽东同志为首的党中央政治局的路线”,报告论战的锋芒是针对王明的。民族形式云云,首先是一个政治范畴。后来在延安等地提倡文学艺术的“民族形式”,要求为“老百姓所喜闻乐见”,是对毛泽东上述例题的引申。

  在1940年重庆发生的关于民族形式的论争中,胡风以《论民族形式问题》一书参与进去。起初,是向林冰等用民族形式否定了“五四”新文学,说那是“大学教授、银行经理、舞女、政客以及其他小布尔”的东西,这引起了胡绳、潘梓年、以群等党员理论家的批评。胡风在批评前一种意见,捍卫“五四”新文学传统的同时,也批评了后者虽拥护“五四”新文学,却使问题陷进形式主义,“使文坛的大部精力集注到抽象的讨论里面,反而把急迫的斗争课题丢到了一边”。当时重庆地下党方面认定向林冰属于国民党方面的敌对分子(80年代后澄清,不是那么回事),而胡风把他们并列起来批评,引起他们的不满。不过,严重的问题其实不在这里,而是胡风“对于五四当时的领导思想的提法是错误的,是违反了毛主席的分析和结论的”,这才是要害之所在!

  然后,1942年毛泽东“讲话”发表,胡风认为很重要,但又以为国统区与延安情况不同,不能把“讲话”里的观点割裂下来在国统区直线运用。当时,郭沫若和茅盾都在重庆《新华日报》上发表了拥护的文章,而胡风却没有为此著文,这在当时当地并没有人向他指出,直到50年代周扬在批判胡风时指责说,郭沫若、茅盾都对“讲话”表过态,你却没有。1952年,在党员干部彭柏山(后来也被划入了胡风集团)提醒下,胡风为纪念“讲话”10周年写了《学习,为了实践》一文,交给周扬却未获发表。“胡风反对‘讲话’”的说法,从40年代到50年代,在一定的圈子和层次流传,可谓“深入人心”,也就像一道暗影笼罩在胡风身上,而他还以为自己只是在一些有关文艺理论思想观点上,坚持真理,坚持马克思主义!

  1945年初,在他主编的《希望》创刊号上,刊出了舒芜的《论主观》,实际上被认为是对毛泽东整风运动报告“反对主观主义”的指示唱反调,又把舒文中的“主观”等同于胡风提倡的创作中要发扬的“主观战斗精神”,这就坐实了胡风反对毛泽东思想的预设。此前不久,在重庆与胡风有所过从的党内文化人胡绳、乔冠华、陈家康等,曾被称为“才子集团”,受到党内批评,作了检讨。据估计,他们的检讨,有可能多少涉及胡风:这种估计不是完全没有根据的,他们随后与胡风不同程度上“划清界限”,或以批评胡风来代替自我批评,都可作为旁证。这个“才子集团”的成员,用一句或许不太恰当的话说,当时都是周恩来的“爱将”。而周恩来在整风运动中,正是陪同受批判的“教条主义”的王明作为另一批判重点的“经验主义”的代表人物。周恩来的处境也是要应对不容反驳的批评。在这前后,他在回延安对文化界作报告时,曾提到“胡风的文艺思想有错误”;不过,周在当时报告中也强调说,胡风在上海与鲁迅的关系密切,在政治上是进步的,是反对国民党的反动与倒退行为的,是与我们合作的。

  周恩来当时是在充分肯定胡风在政治上与中共合作的前提下,说到胡风“文艺思想有错误”的。后来的长时期中,周都坚持这个口径。这是在“敌我友”的格局中把胡风定位为友。建国前不久,胡乔木劝胡风“和整个共产党做朋友”,一方面是说他与一些共产党人的友谊和相知只是属于私人交往,一方面是说他与“整个共产党”还连“朋友”都不够,甚至是说他以一人而与整个共产党对立。但胡风则认为自己大半生追随中国共产党,他给自己的定位是“自己人”,用北京熟语说就是“不把自己当外人”,这是他“书生气”的又一表现,甚至是他的悲剧之所在。

  其实,周恩来在重庆后期一次与胡风的谈话中,早已对他说过,理论问题只有毛主席的教导才是正确的,并要他改变对党的态度(转引自张晓风《我的父亲胡风》)。以周的身份,话也不能说得再明白了。然而胡风并没有真正明白周的意思。

  抗战胜利以后,国共内战再次爆发,1947年人民解放军转入反攻,中共预计在三年内取得最后胜利,此时已是胜利在望。这年9月,由周恩来起草、毛泽东改定的一份发给高级干部的党内通知说,在打垮国民党反动派后,就要把斗争转向资产阶级右翼。同年11月30日,毛泽东发给斯大林的电报,说在中国革命取得彻底胜利的时期,要像苏联和南斯拉夫那样,让除中共以外的所有政党通通离开政治舞台,以巩固中国革命(这个意见随后被斯大林否决了,才有1948年邀请民主党派和民主人士召开新政协的倡议)。

  无须再寻找其他的档案,只要领会了这两份文件的精神,那么对1948年在香港发起对胡风的批判就不会感到突兀。由中共南方局文委在港出版的“大众文艺丛刊”上,头条刊出郭沫若声讨沈从文、朱光潜、萧乾等的《斥反动文艺》一文,而对胡风的批判文字另发,没有将胡风列入“反动”系列,已是姑念其曾属于“进步”文人,加以区别对待了。

  这一次批判因潘汉年的缓冲,稍露锋芒便偃旗息鼓了。潘汉年从统一战线的全局考虑,动员胡风放下手头的写作(胡风刚刚写了反批评《论现实主义的路》的前两章),到香港并转赴东北解放区。

  此后胡风的遭遇,从建国前的第一次全国文代会,政协会,到建国初期近五年的种种,在“三十万言书”中有纪年式的记述。有关对胡风的工作,大都经由周恩来过问。其间,值得说一下的是,1951年周找胡风作了一次长达五小时的长谈,曾说,关于文艺理论,有的同志对你有意见,又提示说“同志们”都说胡风“不合作”,并说问题是很多,但应该“和同时代人合作”,云云。这年,纪念“讲话”发表10周年时,6月8日,《人民日报》转载了《长江日报》上舒芜对胡风的发难文章,胡乔本起草的编者按第一次在党中央机关报上点名“以胡风为首的一个文艺上的小集团”,把胡风等的文艺思想判为“一种实际上等于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的个人主义的文艺思想”;7月23日,周扬写信给周恩来,提出“对胡风文艺思想的检讨步骤”报批,准备先召集少数党内文艺干部统一认识,接着开会,“由胡风首先作自我检讨性的发言(我已告他准备,估计他的自我批评不会很好),然后大家发表意见,进行辩论”;7月27日,周恩来写信给胡风,劝他对舒芜的文章“望你能好好地读它几遍”,实际上是劝胡风也按照舒芜的方式进行检讨。这正如五六年后他劝马寅初作个检讨以求解脱一样。马寅初做不到,胡风也做不到,他们都必得为此付出代价。

  胡风从1949年第一次全国文代会起,由于会上对国统区文艺界的不公正评价,就感到自己似乎成了唯一的“罪人”。建国以后,他很快就发现自己置身于被怀疑所笼罩且不能发表作品的敏感境地。又经过不能说服他的大小会议的批判,他总在寻找能与党--与党中央直接对话的途径。1954年党的四中全会号召团结,这是围绕高(岗)饶(漱石)事件的一次会议,与文艺界更与胡风无干,但胡风不了解其中原委,误以为这是彻底解决他的问题的一次机会,于是起草了“三十万言书”。周恩来并没有把这份材料转送毛泽东,这恐怕应视为对胡风的有意保护。但到了秋天,毛泽东发动对俞平伯《红楼梦研究》以及《文艺报》的批判,胡风又误以为这是党中央读了他的“三十万言书”后采取的动作,于是在有关座谈会上作了发言,从而引起毛泽东的注意,调阅胡风的上书,决定发动大规模批判运动,并亲自来抓。1955年3月一个夜晚,乔冠华和陈家康、邵荃麟到胡风家,乔传达了周恩来的指示:“应检查思想,应该打掉的打得愈彻底愈好,这才能更好地建设新的。但是,要实事求是,不能包,包不是办法。”这是以周恩来的地位和处境所能做到的对胡风的最后的关注。

  三

  现在人们提到胡风问题,容易联想到周扬等从30年代起同他因成见或误解形成的积怨,这方面的因素,由于建国以后周扬身居文艺界的要职,并在批判胡风的整个过程中主持具体的操作,自是显得突出。而在此间,还有一个人起着不容忽视的作用,却往往不为人知,那就是胡乔木。他在建国初期,即以毛泽东的政治秘书的身份,在意识形态的要害部门发挥着超常的作用:他任中宣部副部长,但他经常传达毛泽东的指示,说毛主席怎么怎么说的,中宣部部长陆定一也得听他的。他又是当年毛泽东“讲话”的整理者,以及毛泽东若干文稿的起草者,他对任何敌情充满了不下于毛泽东的敏锐嗅觉。至于他到处发表的意见里面,哪些来自毛的授意,哪些得到过毛的默许,都氤氲在一片神秘之中。圈子里面的人包括部级以上的党政干部,都知道他的分量,写了东西愿意请他“斧正”。

  早在1945年,舒芜《论主观》发表后,就是从延安衔命到重庆的胡乔木,找胡风约舒芜来谈话。结果很不愉快,胡风虽未发一言,却因一直在场,便也与其事焉。到北京以后,胡乔木在与胡风的多次接触当中,都说过分量很重含义甚深的话,如1949年指出胡风“对世界对历史的看法和共产党不同”,“而且这还不是‘庸众’的意见”(!)那么这又是传达谁的意见呢?还有,像胡乔木1951年批评胡风“不该把旁人都看成是异端”,以及前引劝胡风“和整个共产党做朋友”,说“脱离了共产党就是脱离了(人民)群众”的话,都带着严重的警告性质,这与中共党内高层指责胡风与党的关系“不正常”、“不合作”是同义互文的。这些意见里,哪些是他个人的,哪些来自领导人如毛泽东他个人的某些判断,是否影响过毛泽东,或者在多大程度上影响过毛泽东呢?

  周扬1952年向周恩来缕述胡风问题时,说胡风的“文艺理论是有错误的。主要是片面地强调所谓‘主观精神’,实际上就是拒绝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作家到工农群众的实际斗争中去改造自己。在这个基本点上,他的理论是和毛主席的文艺思想正相违背的”;“1940年左右关于民族形式的争论,他把我们共产党员作家和当时被疑为与国民党有联系的向林冰相提并论,左右开弓,而他的整个观点是反对民族形式的”;“1947~1948年关于‘主观问题’的争论,他不但没有很好地考虑共产党员作家对他提出的批评意见,相反,对这些批评意见采取一律骂倒的态度”。所以,“根据这两件事实说明,他不但在理论上是错误的,在态度上也是不合作的”,云云(转引自张晓风《我的父亲胡风》)。

  胡风1954年的“三十万言书”,除在第二部分“关于几个理论问题的说明材料”,对林默涵、何其芳批判文章进行辩正的同时,申述了自己的主要理论观点外,在第一部分“几年来的经过情况”中,说他进入解放区后,发现党的原则和党的精神被各种庸俗的理解所掩蔽,脱离了现实主义道路。否定了现实主义原则,“五四”传统和鲁迅实质是被否定了。“在这样的情况下,我又看出了文艺上的具体领导对我是基本不信任的,甚至抱有敌意,对工作甚至连表面的支持都不给我”,云云。

  1954年12月8日,周扬在《我们必须战斗》的报告中,更直截了当地说:“胡风先生是以‘马克思主义者’自命的,有些人也是这样看他,因此就有特别的必要来说明他和我们之间的分歧。”诗人彭燕郊也曾引用过一位党的文艺领导干部的话:“胡风是以马克思主义的面目出现的,但我们认为他不是马克思主义者,有些人甚至有一种误会,以为他的理论就是党的理论,这是必须讲清楚的。”

  书生气十足的胡风,一直到“三十万言书”里,还以主要的大量篇幅辩证理论问题,他不知道在党的有关负责干部以至党中央并不认为他具有对马克思主义的阐释权,这个阐释权乃是有专属的。中共按照苏共的模式建党,奉马克思列宁主义为指导思想,党在意识形态领域开展阶级斗争的第一位任务,执政前是扩大马列主义的影响,执政后则是巩固马列主义的阵地,这直接关系到党的合法性和党的领导地位。党以民主集中制为组织原则,“个人服从组织,下级服从上级,少数服从多数,全党服从中央”,不仅适用于统一全党的行动,也适用于统一全党的思想,即在思想上政治上个人与组织保持一致,全党与中央保持一致。党的政策和领袖的言论自然是体现了马列主义与实际的结合,是不容置疑不容讨论的,其解释权也只属于党的有关各级组织或各级干部。对于任何普通党员个人,上级或称领导干部就是组织的代表。要求每一个体为革命利益作出牺牲,包括了精神的方面,在特定条件下,包括了牺牲对真理的探求,牺牲独立的思考。这是在长期以武装斗争和秘密斗争为主要形式的革命活动中,基于斗争的残酷而势所必然的。

  胡风虽然早年参加过日共,但限于文化界活动,恐怕对此体会不深。他认定自己虽然没有加入中国共产党,但愿像鲁迅那样,作为党外布尔什维克,坚持和捍卫“五四”文学和鲁迅传统,坚持和捍卫马克思主义的文艺理论原则,为此要批评某些党员干部的文艺思想,即他认定是背离了“五四”文学精神和马克思主义原则的庸俗社会学、机械论和公式主义、客观主义等等。在有权认为自己是唯一马列主义代表的人那里,这无疑是同党争夺领导权,争夺文化界内外的群众(作者和读者),看来,这就是胡风与党(党的有关负责干部以至党中央)关系问题的关键。

  从30年代算起,半个多世纪过去了,从50年代算起,也已半个世纪。拨开历史的烟云,也许可以较少成见或偏见。我认为胡风的文艺思想,就整体说是属于马克思主义体系。毛泽东说过,十月革命一声炮响,给我们送来了马克思列宁主义。严格地说,列宁主义只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学派。中国共产党接受的,基本上是列宁主义的理论和实践的影响。毛泽东思想经典提法是马克思列宁主义与中国革命实践的结合。在胡风的文艺思想中,不但吸收了列宁的理论,例如每个民族有两种文化等等观点,而且也有取之于斯大林的,如对“拉普”的批判,“写真实”,等等(所以黄药眠批判他的文章题为《约瑟夫的外套》,约瑟夫即斯大林也);然而是否完全符合毛泽东的理论口径,本来是可以讨论的。胡风一直实际上认为,只要坚持“五四”文学精神和鲁迅战斗传统,就是坚持了党的文艺理论原则,他也许没有注意到,“讲话”的基本点与“五四”精神并不在同一起跑线上。毛泽东的“讲话”,主要是确定了文学艺术和一切文化意识形态都要从属于党的事业,一切知识分子都必须按照党的要求改造思想,否则就是拒绝与工农相结合,就是与党两条心,就是要依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的面貌改造党,就是“不革命”甚至“反革命”的了。“讲话”并不是也无须解决文学艺术创作规律性方面的一切问题。在胡风有关文学的具体论述中,如果与毛泽东的某些论断有所出入,本来也是可以理解,无足为奇的。固然,毛泽东多次讲过“真理愈辩愈明”,现在看来,那是在先验地设定真理在“我”,预期在同“对立面”的辩论中以压倒优势取胜,以树立和加强马克思列宁主义的领导地位,从而给异己理论和异己力量以毁灭性的打击。那处于弱势的个人或“集团”当然只有束手就缚作“检讨”的份儿。反胡风斗争即使不从反对“反党集团”升级为反对“反革命集团”,也必然是这样的结果,理论认识的分歧必定走向政治斗争,这是意识形态斗争的战略所规定的,胡风注定成为一个重大战役的打击对象,是所谓“在劫难逃”的。

  这里着重从文艺领导体制以至政治领导体制的角度,看胡风陷入“反党”、“反革命”泥淖且愈陷愈深的足迹。这不排除胡风的性格,尤其是如周扬等在以党的名义活动时的个人作用,对事态发展所产生的影响。

  早在1950年3月14日,周扬在文化部大礼堂向京津两地文化干部作报告,批判被认为是宣传胡风文艺理论的阿垅的两篇文章,就第一次当众点名胡风的“小集团”,说阿垅的文章是小资产阶级作家“小集团”的抬头,提出其危害性“等于是社会民主党”;他激动地指着台上的四把椅子说,有你小资产阶级坐的,但如果乱说乱动,就要打!狠狠地打!(按:依当时的《共同纲领》,共和国政权内部包容了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小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四个阶级。)

  在“三十万言书”里,胡风复述了1952年周扬责令他检讨时所谈的要点:“1.我反对了党员的意见,但党是代表群众的,党内人的意见总要对些……2.舒芜是进步了(他说不是投机取巧),舒芜说的‘几个人’,实际上是指我。3.我说的话九十九句对,但如果有一句在致命的地方错了,那就全部皆推翻了。4.他觉得过去的事不必谈,但还有几个人受我的影响,所以,要舒芜和受我影响的青年来出席,也要茅盾来出席,大会小会轮流地开。5.要我主动地检讨,少说或不说优点,只说缺点。6.要打掉我的架子……”

  在1952年12月16日会上,周扬总结说,胡风的文艺理论是“反党”的路线,要胡风承认这一点,在文艺理论上“脱裤子”,结论要由胡风自己来做,云云。

  所有这些剥夺被批判者尊严,强迫被批判者在“自我批评”的名义下违心承认错误以至“认罪”的粗暴做法和粗俗说法,出于文质彬彬的周扬之口,会使今天年轻的读者大感意外:然而历次政治运动的过来人对此是十分熟悉的,即使受过高等教育如周扬等人,自觉或不自觉地代表一种巨大权力时,都会表现相应的气魄,原先可能有的教养也会作为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的气质遭到抛弃或扭曲。不止是周扬,不少在党执政前革命年代中与群众同甘共苦的文艺战士,后来成为执政的文化官员,往往多少经历了这样的变化,他们要“打掉”例如胡风等人的“架子”,他们却有了“唯我独‘革’”的“架子”。

  今天和以后的文艺学者,可以也应该对“三十万言书”中表述的理论观点进行研究,对其在一定历史条件下的正确或错误作出判断。这已经是为了学术研究,而不是为了判明胡风的功过以至“罪”与“非罪”。以今天人们的政治视野和思想境界来看,即使胡风的文艺思想不属于毛泽东思想的范畴,也不属于马克思主义的范畴,这也是他的权利;没有理由强迫他作检讨,更没有任何理由以此为借口对他进行虐杀和囚杀。不但在思想领域如此,在组织方面也一样:为胡风辩诬时强调并没有一个什么以他为首的集团,但我以为:“有个集团又何妨?”从宪法应该实施对九项法定公民权利的保障来说,这是个常识问题,只是常识总为特殊历史条件下的现实所掩了。

  胡风在坚持他心目中神圣的真理时,有时也会由不妥协引向观点的褊狭,在他对一些作家作品进行艺术评论时,更不排除简单武断、分析不足和个人好恶的成分,这都可能授人以柄或四面树敌,加深了他处境的不利,甚至激化了矛盾,从局外或事后看,这不能不使人遗憾。但如果不是这样,胡风还是胡风吗?还是“这一个”胡风吗?而“三十万言书”整个是以自我批评的基调写成的,这表达了他希望直接诉诸党中央,“解决问题”的诚意。他表现出在他是很难为之的委曲求全的姿态,反省他“和党的不正常关系”;但直到70年代单人监禁令他精神分裂之前,他实际上仍然坚持自己的文艺理论的主要之点,即“五四”精神、鲁迅传统和现实主义,没有轻易承认什么文艺思想上的原则错误。他以党外的身份服从党的纪律,在他身上就表现为党性要求与追求真理的矛盾;就如林昭、韦君宜先后痛感到组织性与人性、党性与良心的矛盾一样,这是有待于真正的马克思主义探索解决的。

  四

  “三十万言书”由毛泽东决定将第二、四两部分随《文艺报》印发,付诸“公开讨论”,很快由于毛泽东为胡风与人来往信件加了按语公之于世,形势便急转直下,中共中央宣传部在毛泽东运筹帷幄下具体部署,“步步为营”地把胡风及其“同案犯”驱赶到狭窄的死地。

  毛泽东在《关于胡风反革命集团的材料》按语中说:“反革命分子怎样耍两面派手法呢?他们怎样以假象欺骗我们,而在暗里却干着我们意想不到的事情呢?这一切,成千成万的善良人是不知道的。”

  现在,历史证明这个所谓胡风反革命集团是根本不存在的,那么,究竟怎样把一个不存在的革命集团制造出来,把两千多人锻炼成罪呢?中国的数以亿计的善良人才是长期不知道的。

  毛泽东说:“广大群众很需要这样一部材料。”他说的是由他作序并亲自加了若干按语的《关于胡风反革命集团的材料》。现在,我们已经知道这部材料是由断章取义等手法深文周纳出来的,因此很需要根据现有的第一手材料,加以笺注,把原来摘录的信件,附在每条摘录后面,并加以必要的注释,也可以说,“广大群众很需要这样一部材料”,有了这样的材料,就可以明白当时处心积虑给胡风等罗织罪名的人,用了哪些构陷的手法,这种手法在不讲法治的年代,与“逼供信”(包括刑术)一道,制造了多少冤假错案。十卷本的《胡风文集》,在书信卷发表了胡风致友人的大量信件,其中对曾被摘引的部分都改用异体字排印,与上下文连读,可以看出摘引者的用心。然而,全集印数很少,除了从事研究的人以外,很难方便地读到。我认为单独印这么一个笺注本,可以满足广大普通读者的阅读需要。

  毛泽东为上述“材料”写的序言和按语,是紧接着“三十万言书”的下文。今天的读者从“三十万言书”的有关部分里看到的,与其说是胡风的申辩,不如说主要是当时(50年代初期,甚至回溯到40年代和30年代)革命文艺内部斗争的来龙去脉,是把相沿成风的党内斗争方式施之于党外,把例如延安整风运动中的“审干”式的“批评自我批评”(通过排比,确定对象,即将之推向被告席,进行“有罪推定”,无休止地追索检查交代等)推广到全国范围的典型记录。即使单从党的建设的角度看,也不无值得总结的正反两方面的经验。

  我们还不能说中国是一个法治的国家,法治的社会。我们在日常生活中随处可以听到、见到大大小小的冤案错案;导致胡风事件的法律的、政治的、思想的、习惯的种种条件并没有完全消除,我们亿万普通公民的人权还没有从人治和以权干法的阴影下走出来。“三十万言书”读起来诚然是沉重的,但,现在也还不是容我们逃离沉重的时候。

  1999年湖北人民出版社出版十卷本《胡风全集》,其第6卷首次发表了胡风“三十万言书”全文。为让更多读者看到这份有历史意义的材料,该社出版单行本,书名为《胡风的三十万言书》。

  选自《粤海风》2003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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