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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没有如果的事

  苏德

  一

  天有些昧了。汐清侧了个身,晨光从窗帘的缝隙里透进来,她觉得眼眶有些涩,用力地眨了眨,深处的神经又盘结到一起,还闻得到酒精散发后的气味。鲁为均的小狗鲁卡撅了P股钻进窗帘,拉开一大条光线,哗-好像什么东西散了一地。这声响惊醒了鲁为均,他迷糊糊地转过头来,却被七点钟的阳光刺了个正着,可原来除了阳光,什么东西都没有落散。透过玻璃窗,汐清在鲁卡的P股上方看见一只麻雀,它胖得很,还在勤奋地一路跳啄着,非常欢快的样子。麻雀是汐清最喜见的,但得三五成群地,方不觉凄凉,所以这孤单的一只,再欢快,也让她不由觉得冬天真的要到了。鲁为均从身后伸出一只手来,用力一拽,将她整个满怀裹得牢实。想什么呢?又发呆。鲁为均问。他再挪一下身子,沉沉地扑跃了上来。

  汐清觉得面目四周起了一圈尘,绕着笔直的阳光散得纷纷扬扬。她嗅到了鲁为均嘴里的酒气,是皮艾蒙特红酒,昨晚她自己带来的,电视机柜边还残着小半瓶,仔细看,地毯上也滴落了些。于是应一下景,答道,在想冬天里能喝点红酒真好。最近鲁为均将头发烫卷了,蓬蓬松松的,和青胡茬搭配在一起,很衬这个人。一些人打扮好了,便会很像这个人,打扮得不好,就不像了,反倒成了别人。汐清伸手去碰鲁为均的下嘴唇,干裂的口子被红酒浸成绛色。真好看,她心想。

  是觉得喝完红酒后能做的事儿好吧?鲁为均收了下眼角,嘴唇穿过汐清的手指,伏下整颗脑袋,用力地开始亲吮,身体还是滚烫的。可就只因为这一句话,汐清忽就觉得不耐烦了,她伸手利索地拍开他的脑袋,说,我要洗澡了。然后像翻开一具尸体般,卸掉身体上的这个男人,径自往浴室走去。心想,鲁为均就是这样的,说什么从不绕弯,而这不绕弯里常常还带了点粗俗的戏谑。但汐清恰恰相反,那和情爱有关的,她喜欢掩着遮着藏着,说一句话还有留有三分别的意思,容下点猜想的愉快。在这一点上,她觉得自己心底里,还是喜欢夏征多一点。

  夏征坐在曼哈顿的一间沿街咖啡馆里,点了杯双倍奶油的拿铁,他靠着窗坐,约的人还没有来,于是取出笔记本电脑,想重新挑选一下油画的照片。最低不能少于3万美金!耳边又响起了王耀的声音。这次他来纽约和几个中青年画家一起开联展,中方的策展人便是王耀。原本今天有个在美国的藏家想约夏征看一下作品,也许还要收几幅。作为代理人,王耀本该陪同着一起来,可偏偏又恰巧有个中国参赞约他私聚。临分开前,他特地叮嘱了夏征,其实只是叮嘱一个数字,也是一条线,这条线再往下,就掉价了,对不住以前买你画的人。嗯,3万美金。夏征怔怔地想。从大学到大学毕业,从做大学老师到进广告公司做艺术总监,从总监到现在的职业画家,夏征觉得自己这十几年好像就是一条又一条的线,他越过了这条线,就前进一点,前进一点,又自然地划出了另一条线,总之,线就是一个价码,价码越垒越高,当然,画也越画越少。最初的时候,他想画,但王耀不让,说画多了,不稀罕,出名后市场上全是你的画,这价格抬不上;到后来,他想画,又有点力不从心了。原本以为开头收敛点,才能来日方长,却没料想所谓才华和灵感,是润湿了的种子,撒进地里这年不发芽,便生生地烂了,也败了土壤。有时候想到这些,他会萌生责怪王耀的意思,但转念想想,这些年自己的画从几百元人民币到如今的几万美金,一大半功劳还是王耀的。是呵,这画虽是他夏征画的,可没有王耀,夏征这个名字又算得上什么呢?

  因为画画的感觉少了,这一两年里夏征的怨气也重了,他开始有了叹气的习惯,叼一只烟斗坐在藤椅上两眼空洞深深地叹气。他也不知道这叹气声是什么意思,只是胸口总堵得慌,唉。可汐清就是不喜欢这叹气声,一听得便要发脾气,有的时候,他们只因为一句叹气声便就闹得不欢而散。汐清说别人的叹气声里有哀怨,可你的怎么就如此丧气?一声一声地折腾得人心烦!这一两年,她的脾气好像也变坏了,这一变,夏征娶她的心思暂时又搁了浅。细细算来,他们已经同居了十年,十年前,差不多也是快入冬的时候,汐清在背包里藏了一瓶红酒,怯怯地敲开了他宿舍的门。

  夏征打开面前的笔记本,并没有去整理图片,他看见桌面上SKYPE的图标,忽然很想用它和汐清通电话,可尝试着拨了很久,都没有应答。来纽约已经一个星期了,刚开始时忙着布展,倒时差,日子是白驹过隙,等到画展开幕后,又忙着接受一些采访,直到今天终于有了这么半天的空闲,他才发现自己一个电话都没有打回去过,而汐清,竟也一个电话都没有拨来过。他看了看时间,那边应该是早晨七点,今天是周六,哦,可能汐清还在睡觉,临期末了,选修课的作业应该陆续交了上来,她每次看作业都很认真。

  从鲁为均家回来,汐清又洗了一次澡,她把衣服丢进洗衣机里,加了消毒液,头发洗了两遍。家里的热水器已经用了很多年,水管有些老化,水忽冷忽热的,可她每打一个寒战的时候,又会非常想念鲁为均滚烫的身体。他们做爱时,鲁为均的那些吻就好像花洒里泻出来的水珠子,崩落到每一寸肌肤上,有些痒,却很贴人心意。可水珠子,终究还是要擦干的,不擦干,这么贸贸然走出去,会感冒。汐清用一块浴巾包裹住头发,穿了浴袍,走去书桌前想给房东打电话,热水器和水管都该换了,她看见电脑上SKYPE显示的未接电话,是夏征。于是一边蓬蓬地擦头发,一边尝试着回拨,屏幕上蒙了一层雾。系统显示,对方不在线。她又看了看右下角的日期:11月11日。哦,单身节。

  十年前,在大部分人都还不知道什么是单身节的时候,汐清就已经借着青涩情怀开始感伤起孑然的孤单。那时候的她还在读书呢,才二十岁带了些零头,看见喜欢的人,脸上还有些怯怯的羞红。十年前的单身节,她把自己和一瓶红酒一起送到了夏征面前。可夏征这样的男人,早就应该记不得这个日子了吧,他对数字一直都很迟钝。

  汐清褪掉浴袍,对着镜子开始抹乳液,她很喜欢借着镜子审视自己,头发、脸、脖颈、肩胛、乳房、腰臀、腿……她的头发又长长了,原来已经这么长,如果不是伍佐的那首诗提醒了自己,她还只记得自己头发到耳际的模样。乳液是杏仁味的,有些苦,汐清觉得这气味很像夏征,弥漫地,涂抹在皮肤上,却又很快可以被吸收,而如果觉得它凉,靠自己的双手反复搓几下,就又暖了。所以乳液和水不同,水最后还是会蒸发,且不是带走了身体里的热气就是留下点水垢什么的,有伤;而乳液,虽是侵入的却无害。镜子里的汐清长得算不上美艳,却很贤,贤妻良母的“贤”。如果问一百个男人,应该会有九十九个说她这样的女人娶到家里很放心,得体乖巧又懂事,决不会有什么出格的红杏事。

  但鲁为均,是那第一百个男人。

  鲁卡四岁多了,是一条去了势的约克夏公狗。它是鲁为均前任女友卡卡留下的“遗物”。卡卡现在美国,读完了两年的进修课程后,在纽约谋得份总经理助理的职位,也过上了曼哈顿上班女郎的生活。至于艺术,她告诉鲁为均,还是先靠边休息一下吧。

  卡卡是汐清的大学室友,当年,鲁为均疯狂追求汐清的时候,她也看在眼里,还帮助鲁为均转了好几次情书和素描,可汐清在感情上似乎始终都是似是而非,对他的那些炽热举动收在怀里,却又不露动容。鲁为均和卡卡同在美术系,他说自己遇到汐清前,已经见过她很多次,但都是在梦里,还煞有其事地翻出一些素描来给卡卡看。果然,那些素描画的都是汐清,只一张脸,正面的,侧面的,低头的,仰首的,等等,各种角度皆有,落款时间确也是在他第一次见到汐清之前。可这该不是你胡编的吧?卡卡斜瞟了鲁为均一眼,将信将疑。我发誓!那时候的鲁为均还是一个光头打扮,竖起三根手指,很郑重地贴着太阳穴,一脸好笑的诚恳。后来卡卡回忆,自己大概是在那一刻开始有点喜欢这个男孩。而她也愿意相信他的话,即便汐清对此不相信,也不以为然。

  鲁为均每次看到鲁卡的时候,都会想起卡卡,他现在知道这个姑娘的厉害了,如果留下的是个私人物件之类的,那收起来或者丢掉都可,可这偏偏是一条生命,但又和那些离婚后留下的小孩不同,因为它并不需要很多的关心与责任。卡卡知道如果对鲁为均索求的关心多了,他一定会生厌,不耐烦,而如果半点都不要求,他又会觉得自己没了丝毫的价值感,更重要的是,鲁为均常常会觉得寂寞,这时候鲁卡就成为他忠实的陪伴。所以有时候,鲁为均觉得,卡卡才是最了解自己的人。

  汐清走后,鲁为均又睡了一觉,鲁卡很乖地盘在他脚跟也眯了一小会儿。过去,他常会梦到汐清,可奇怪的是,自从他们做爱后,他的梦里再也没有出现过汐清,反而是卡卡,一次两次三次地笑盈盈入梦。他们偶尔用SKYPE打电话,也偶尔用它来电话做爱。鲁为均觉得,这是卡卡频繁光顾自己梦境的主要原因。

  每次,汐清来找鲁为均,都会带一支意大利红酒,这些年来,她只喜欢喝意大利皮艾蒙特区的红酒。有一年,夏征受邀去意大利办画展,汐清办了助理签证,画展结束后还硬拉着夏征一起绕道去了皮艾蒙特,带回不少绝品的好酒。她自己也不明白,为何会对红酒产生那样的迷恋,但当站在山坡上,望着无边无际的葡萄园时,她流泪了。那是一片红色海,汹涌,腥辣,扑面而来。

  接连拨了几次冗长的SKYPE后,夏征要等的人到了。是个七十岁上下的西方人,英文并不怎么好,贴身还带了位年轻的东方女人。夏征觉得这个女人很眼熟,却又一时想不起来哪里来的眼缘,只起身打个招呼,又蒙头反复地搜索记忆,等到面前的两人都落座了,才想起自己竟连图片都没有精选好,不禁一阵忙乱,赶紧断了网,草草进入一个资料文件夹,随手拖了几张图片出来。

  整个会面都很顺利,老头的原籍在意大利,家族做的原本是手工皮鞋生意,他自己在纽约开了间创意咨询公司,沿袭了家族收藏当代艺术品的风气,而那个东方女人是他的助理,中国人,所以由头至尾,夏征只说了三句英文:Nice to meet you!Ok!See you!其实,他并不是不会说,也不是说得不好,只是忽然间很想听这个女人多说点话,也可假借翻译的名义多看她两眼。但直到说完“See you!”,夏征都没能想起曾经是在哪里见过她。

  沿着第六大街往回走的时候,夏征满脑子都是刚才那个女人的样子,笔笔直的黑头发,齐刘海,皮肤有点黑,是细眉,下面藏着双狐媚的眼,她穿了件海蓝色V领毛衣,露出小半个胸,也是浅褐色的,再下面呢?夏征没好意思多看。但女人的手很瘦,食指上有一道清晰的旧伤口,看起来很深。她说话的时候喜欢用手势,在面前来回笔画,又带了放肆的笑声。那笑声,也很耳熟。

  天色完全暗下来,第六大道上摊棚区里的巴西商贩早已陆续就位,他们很少吆喝,只默默地守在铺子边,或者三两坐成一排交谈,身后的摩天楼在灯光下像一张巨大的海报,秋风一吹,光影动了动,一切看上去都很迷离。这是夏征第二次来美国,上一次还是在十年前,他跟着学校交流访问团一起来听演讲,当时讨论的主题是“中国当代艺术市场化的西方动力”。这么一晃,就是十年。

  二

  文艺心理学下课的时候,汐清在文史楼的走廊上终于看清楚了那个美术系叫鲁为均的学生。他剃了个光头,穿一件花毛衣,一条黑色薄绒运动裤,一双脏到发灰的白球鞋。汐清并没有立定仔细看他,只是用余光一扫,便打量了全部,心想,这光秃秃的脑袋,过冬一定很冷吧。鲁为均也并不是来找她的,他只是故意来让她看见的,腋下夹着一块写生板,穿过文史楼的走廊,往画室走去。

  卡卡已经不止一次将鲁为均的那些素描转给汐清,她粗粗看一眼,收到床铺下的整理箱里也不说什么。这是进大学的第二年,汐清的耳垂上开始有了小粒的仿珍珠耳环,齐到耳际的童花头,让她看起来像一名三十年代的女校学生。她的老家在广东番禺,和当年那个“许小鬼”挨得很近,从上中学起,她便看熟了《两地书》,有时候怀揣在被窝里,想起那些一板一眼字句背后的汹涌波动之情,心就直发慌,有些烫,不知与谁说好。本来汐清是可以和比她大五岁的姐姐渚清说的,可渚清读到初中毕业肚子就大了,便嫁了人,到今天,她已经是个九岁男孩的母亲,也不上班,成天就坐在自家的大院子里晒太阳,给儿子和男人打毛衣。在汐清看来,这样的渚清离自己太远了,她再也不是小时候那个可以和自己抢被窝挠痒痒说点悄悄话的姐姐。

  汐清从老家出来念书的时候,渚清带着儿子也去了火车站,隔着窗玻璃,汐清对着渚清哈了一口气,那是她们小时候经常玩的游戏,真要走了,她心里还是舍不得渚清。可渚清似乎没能在意到,因为儿子突然挣脱她的手往车厢后面跑了,边跑边大声嬉笑道,她只有忙不迭地追过去。汐清望着这背影,觉得姐姐胖了,腰上也有了赘肉,大热天的,裹在一条并不合身的长袖真丝裙里,头发刚新烫好,像一朵刚开的菊。她一恍惚,在不远的地方,又看到另一个渚清,那还是她初三春天时的模样,一大把的马尾辫,个子很高,身材饱满却很紧实,穿一条浅蓝色的无袖连衣裙,手里执了把伞,像在等汐清放学一起回家。那时候家里因为拮据,只有一把可以撑出去的伞,于是只要逢天下雨,渚清都会先送汐清上学,再来接她回家。可现在,境遇不同了,渚清嫁了伍岳,一家私营红酒厂的厂主,因为攀了伍家的这门亲,她们家如今在番禺也能算得上是小康,只是汐清觉得,当什么都可以有了的时候,渚清却不再了。

  汽笛鸣第一声时,汐清别过脸去,不看父母,不看姐姐,她突然心很难受,这种难受顺着喉管一直向上涌,她觉得脸也有些麻木,表情定是很难看的。可就在这个时候,窗玻璃“笃笃笃”急促地响了三下,是渚清,她的额头已经沁出了汗珠子,脸颊也红扑扑的,调皮儿子的手腕抓牢在手心里。她冲汐清笑了一下,露出颗调皮的虎牙,凑近玻璃窗也哈了口气,就这样,原本还踌躇在汐清喉咙口的难受,顷刻间冲上鼻腔和视网膜,她裂开嘴哭了,哭得很伤心。而渚清却笑了,笑得很自然又很温婉,她立定住,拍了拍儿子的脑袋,像是在安慰汐清,乖,别哭。

  一路上,汐清都觉得眼里有泪,黏稠的,像是被渚清哈了口气,怎么都抹不掉。

  在卡卡的说服下,汐清决定去听一堂美术系的艺术史课,因为夏征在学校里也算小有名气。课是公开对所有文学与艺术学院的学生的,阶梯教室坐得很满,在那之前,汐清也听过夏征的名字。她和卡卡占得个前四排靠中间的座,很早就到了,随身还带了本书,预备课不好听的时候,能消解些时光,而卡卡,则左顾右盼着看鲁为均怎么还没有来。

  学生陆陆续续地进教室,女生们大都是两三五成伴的,头发各种样式,满面春光地;男生则更喜欢单个独行。鲁为均照例是腋下夹一本小本,嘴里叼着支原子笔,咻地就进门了,他的着装和几天前汐清在文史楼走廊上看见他时没有改变,只是光光的脑袋上今天戴了顶烟灰色毛线帽,一直扣到眉,耳朵也是看不见的。有女生起哄,鲁为均呀,开春了你不知道吗?鲁为均耸了耸肩:你管我。一P股坐上课桌,劈开两条腿,轮番地转了三圈,终于坐定在汐清的前排。前天他喝多了和人打架,对方一个啤酒瓶砸来,后脑勺便裂了条口子,倒也不严重,缝了三针,但玻璃碎片扎了左耳好几个口子,刚开始结疤,他怕吓到了汐清,毕竟今天,他打算第一次和这位梦中情人说话。

  临上课前,卡卡拍了拍鲁为均,问他你昨天的素描课怎么没来。鲁为均有些犯晕,回答,哦,打架了。话出口才意识到边上的汐清。他瞥了眼汐清,她正聚精会神地在看书,穿了件圆领的藕色毛衣,露出两片雪白的锁骨,头发是齐到耳际的,鬓角夹在耳朵后,衬着一双小巧的珍珠耳环,脸色看起来异常好。应该没听见吧?他想。心里一紧,不禁打了个颤,便什么话都不想说了,只得回过头去,摊开面前的本子,佯装写几个字:艺术史。上课地点:阶梯教室。讲课教师:夏征。就在这个时候,夏征匀速踱步,走了进来。

  原本嘈杂的教室像煮沸的开水,关了火,慢慢地平息下来。汐清知道那个叫夏征的老师走进来了,他还用备课本竖着“笃笃笃”敲了三记讲台,示意安静,上课。可她没有立即抬起头来,刚才鲁为均回过头来和卡卡说话时,她其实很紧张,手腕上的脉刺动得厉害,这种紧张令她嗓子有些发干,目光在印刷字上来回游移,却一个字都捕捉不到。

  在老家读中学时,也有男生向汐清表露过爱慕的意思,他抄写了首《蒹葭》夹在一本周记作业本里塞给汐清,里面还有张不知什么时候拍下的汐清照片。那是他们班一个非常不讨学生喜欢的班干部,每周还会跑去老师办公室打点同学们的小报告。所以汐清对于这种表白很害怕,她怕这首《蒹葭》会把她和同学们也孤立起来。她将周记本塞进课桌的最里面,每次放书包的时候,都要压得再紧一点。这样无声息地过了一周后,有一天放学,那个男生突然硬生生地走到汐清面前,说:把我的周记本还给我。当时汐清觉得自己的心脏都要从喉咙里跳出来了,她伸出一只手去课桌的最里面掏本子,可书包压得太紧,一下子掏不出来,一次,两次,额头上都急出了汗,一脸将哭的窘迫,最后,本子掏出来了,皱得很,蓝皮面翻出一斜角,露出了里面雪白的《蒹葭》,男生也许也是紧张,竟恶狠狠地夺了过去,头也不回地走了。后来,关于汐清和这个男生的闲言碎语在班上流传了开,但并没有后文,渐渐地,也就不了了之。现在汐清回忆起当时,除了那心脏将要跳出喉咙口的窘迫外,她就只记得蓝皮面周记本皱巴巴的样子了,而里面的《蒹葭》,是那样白。

  下课的时候,夏征提前预告了四周后需要停课两周的通知。我要去美国开会,所以停课两周。说这话的时候,他转过身去擦黑板,这是他做老师以来的习惯,更何况,今天心情非常不错。刚开始上课的时候,他就注意到了汐清,其实最先注意的是鲁为均,因为整个教室里,只有他一个人戴了帽子。通常,前几排坐的都是美术系的学生,一共三十来人,他也看得眼熟了,可今天,鲁为均身后坐了个新面孔,整堂课上,她都听得非常仔细,虽然面前摊了本小书,却也没有俯首去旁读。做了老师后,夏征才发现,原来无论教室多大,学生多多,只要站到高出一截的讲台上,下面的一切都尽收眼底,有学生在打盹,有学生在传字条,有学生在打掌中宝,有学生在胡思乱想……他都看得清清楚楚。通常,夏征都会准备两个小时的讲课内容,这足够他一个半小时的课上用,他也喜欢一边讲课一边欣赏讲台下的风景,那真是各种百态:遮掩、畏惧、疲惫、兴奋、共鸣、无谓……交织在一起,像一张永远卷不到最后的轴画。

  今天的一个半小时里,夏征的大部分时间都在细细打量汐清。他觉得她很好看,可真要说点详究,又不知道这好看来源于什么。五官?发质?肤色?身材?他不知道。只是觉得这个女学生看上去很娴静,她偶尔支起一只手来托着下巴看自己,眼神像水,是潭水,眨一眨便有涟漪;她也不与身边人说话,一个半小时里一句话都没有说,只是那么专注地听着,看着,可到最后,夏征又觉得她好像说了很多,都是对自己说的。可她究竟说了什么呢?于是,这堂课上,他自己成了走神最厉害的人。

  汐清的整堂课也在细细打量着夏征,他头发中规中矩,鬓角好像是新修过的,五官看起来很温和,是好老师的模样;他穿了件深卡其色风衣,里面是鹅黄衬衫,没有打领带,还松了枚领口,露出饱满的喉结;他讲课时,手持一截粉笔,轻轻地点,迅速地写,字很漂亮,遒劲而流畅;他低头翻讲义时,又带了点迷离,眉头紧蹙一下,仿佛在思量什么。汐清那么看着,脑海里闪现一念,好比自己和夏征就是《两地书》中那二人。嗯,是的,那个她定也是如此呆呆地望着上面的人吧。

  一个半小时的平静观望里,让汐清完全忘记了面前的鲁为均,也忘了身边的卡卡,忘了整个教室里还坐有那么多的学生。她只是沉浸在另一个世界里,只有台上的人,和台下的自己,那是她反复读过的场景呵,可从小到大,她听过那么多男教师的课,却唯独在这一天,像是被敲闷了一棍,呆呆地,自我营造起一个世界,躲进去,最好永远不要出来。她望累了,便支起手来托着下巴,眼睛也有些湿润,心口很暖,想说,哪里见过你。她听他从日本绘画谈到韩国古描,这堂主讲近代东亚绘画史的课,随着投影仪上一张又一张的图片和夏征平缓而富有节奏感的语言,慢慢地在流逝。汐清听得很仔细,每一句话都像是在她脑门上轻敲了一记,可它们又总悄悄地从另一只耳朵里溜走,除了一股热腾腾的动容之情外,什么都没有留下。直到夏征宣布下课,转身去擦黑板,她才渐渐地回过神来,卡卡在一旁伸了个重重的懒腰,汐清觉得这好像是个经久的梦,那一个世界,又完全地消散了。她看着夏征的背影突然很难过,想哭。

  你好,徐汐清。我叫鲁为均,也是广东来的,我画过很多你的画。

  鲁为均终于开口了。这一整堂课,他根本没有仔细听,蒙头想了很多种开场白的方式,在梦里,他们说过话吗?好像没有。他想起第一次在学校里看见汐清时的模样,和自己青春期梦里反复出现过的场景一模一样,那是金色夕光中走过来的女子,袅娜而清秀,面带羞色,眼神里总还有点欲说还休的不得已。只是梦里的那个人如棉絮,他伸手去揽,是酥的,他探究地去吻,她又回应得热烈,与面目不相称的热烈,可那双手很冰凉,顺着他的胸口一直摸索下去,留下一整片电击般的麻木。于是,每天早晨醒来,鲁为均的床单上都会有梦遗的痕迹。有的时候,整个月鲁为均都梦不见那个女人,他就很焦躁,上课也没有心思,只得在课桌上反复地画她的样子,他听人说,白天见得多了,夜里做梦一定能梦到,于是画啊画,各种各样的神色,各种各样的姿态,最后他竟成了学校里最会画画的人。

  鲁为均的父母过世得早,从小他就在外婆身边长大,到了十三岁外婆去世,才将他托付给番禺的表姨家寄养。表姨有一个和他年纪相仿的儿子,性格有些古怪,不太爱搭理人,那时候鲁为均很怕表哥看见他床单上的精液渍,便每天一大早起床用湿毛巾敷床单,敷完了又偷偷拿来表姨的电吹风吹干,吹得硬邦邦一块。好在没过多久,他便考去了广州市区上高中,开始住校。

  此刻,在阶梯教室里,鲁为均眼前的汐清眼神还有些散,这是他第一次这么近距离地看她。梦里的那个人,轮廓是模糊的,在一层薄纱般的梦境后,但她的神情、肢体却清晰而生动,可与之回应;而面前的汐清,恰正相反,她的轮廓很真实,但除了轮廓之外,一切对于鲁为均而言都是陌生且模糊的,他觉得也可能是自己双眼的聚焦出了问题,总之,这么贴近地看着,她的神情却还是模糊得如同相隔数里。

  卡卡见汐清一时没有回神,便收起懒腰,轻轻地戳了下她的胳膊,喂。她说。这一整堂课,卡卡的笔记都做得很认真,偶尔抬起头看见鲁为均在前排挪了下身子,伸出手来搔搔毛线帽,就觉得很好笑,她知道鲁为均一定很紧张。她看见他的毛线帽被搔得有些松了,露出一小块耳朵来,是一片血痂。他打架一定很凶吧。从小,卡卡的父亲便是学校里的政教主任,专门收拾像鲁为均这样的有“潜质”变坏的小孩,但她又偏偏总容易喜欢上那样的男生,只要他们不是欺弱怕硬的,即便有些蛮横,也很招人喜爱。

  半晌,汐清才重新有点回过神来,她忍不住再看了一眼夏征,他却已收拾起讲义,慢慢地向教室外走去。背影走得很轻缓。再一回神,面前的鲁为均太清晰了,是一张脸部的大特写,光脑袋配上绒线帽,像一枚乌壳的鸡蛋。汐清有点紧张,又不知所措,只得尴尬一笑,也动手开始收拾面前的书本。她想快点离开这里了,这堂一个半小时的课,让她仿佛沉沉地睡了一觉。突然醒来,周围的一切都变得很陌生。

  走出教室的时候,夏征很想回头再看一眼。一下课,他就转身擦黑板了,擦完再转回身来的时候,那个戴帽子的男学生已经整个地将那个女生遮住,他看不见她了。他原地站了会儿,很想走上去说点什么,也许可以借着老师的名义,问他们上课听得如何?有什么需要再说清楚一些的吗?尔后自然一点,顺便问问她的姓名。他只是对她有些好奇,又有些好感,可最终,这一切还是没发生。他觉得这么走上去很贸然,事实上,下课后除了上前来提问的学生,他从不会主动和学生说话,而他也知道,绝大部分上前提问的女生,都是想和他说会儿话。他也已经习惯了这样,从读书到做老师,身旁的女孩从不会少,因为画得一手好画,写得一手好字,眉目清朗的,自然招很多人喜欢。可偏偏,今天下课后,没有人上来提问。夏征想,如果有人来问,能这么多站一会儿,也好。

  三

  夏征回到酒店时,王耀正坐在大堂的休息区里喝咖啡。他远远地看见夏征走进来,张开胳膊去招呼,夏征!夏征在王耀身边,看见了刚才的那个东方女人,她闲闲地坐着,待他走到面前,才起身唤道:夏老师好。不等夏征回过神来,弄明白发生了什么,王耀已经哈哈大笑。夏征啊夏征,据说刚才你没认出她来呀!而一旁的那个东方女人也咧开嘴来笑,牙齿很白。

  夏征细细去打量,仍是面熟,好像就要想起来在哪见过了,却又来阵风把所有线索都吹走,他觉得这些年记忆力都不如前了,一切都不如前。因为站立了起来,女人的身材显得很高挑,上身穿一件辣红色丝光滑雪服,里面还是刚才的那件海蓝色毛衣,脸色要比下午更红润,眼神里有明显的倦意。可她是谁呢?

  我是毕绿,也叫卡卡,汐清大学的室友,美术系九六级的。夏征夏老师。卡卡见夏征半天都没想起自己,便懒得再玩这样的游戏了,夏征看起来明显老了,也迟钝了。下午的时候,她远远地看见他坐在那儿,穿一件旧款的卡其色风衣,里面是件深青色衬衫。阳光从玻璃窗外透进来,直接射到他脸上,金光一片,却沉寂得很。他好像盯着电脑看了很久,一旁的咖啡动都没动,奶泡直接沉入杯底,留下一股丝质般的波纹,她跟在迪诺法布的身边走上前去用中文打招呼,你好。他这才木木地起立。而接下来,是一系列惊慌的动作。卡卡很想帮他圆场,便控制着整场会面的节奏,留给他一些时间好好地介绍自己。她知道迪诺法布不是那么容易糊弄过去的,他见过的画家和他上过的女人一样多。

  王耀扬手示意服务员拿菜单过来,后来又去哪逛了?他问。

  夏征摇摇头:就随便走了走。我要一杯清水。他终于想起卡卡来了,可这感觉很不好,照理说,这个名叫毕绿的学生在十年前,还曾是他耳边频繁响起的名字,因为当时的她和汐清住一间寝室,有时夏征在莽鹿书店买书时,也会遇见她们。可如今他却已经几乎在记忆中抹去了这个人,不由让人心惊,他不知还有多少曾经很重要的人或者事,也在这些年的光阴中被轻巧地擦去了呢?他都不记得了。这是在骗自己,还是根本被自己骗了?

  迪诺法布很精明。卡卡缩了下头颈,说。整张脸完全要埋进滑雪衫的领口里了,她下巴抵着自己的胸口,抿了下嘴。

  有你帮着说话,应该没什么问题吧,我这儿还有另外几位新近画家的新作,他若是有兴趣,也可以约来谈谈。王耀起手点了根烟,接话道,你跟夏征老婆反正是好朋友,其他的都好商量。

  哦?结婚了?卡卡听到这些反倒来了精神,她提起下巴,坐正了些,伸手也想要根烟。王耀便立即打开了烟盒递过去,回答道:没有,但差不了多少。卡卡被第一口烟呛到,咳嗽了几下,露出一点笑意来看夏征,汐清可真藏情呐。

  夏征坐在一旁,听见自己的事被这么轻描淡写地翻来覆去说,觉得很没意思,想起下午给汐清打电话没人接,就想回房用电脑再试试看,汐清应该起来了吧,出国前,她好像有点感冒,也不知道好些了没。住在一起这么多年,感情在时间的经过中变成了一种习惯,习惯身边有一个人,只是习惯。有的时候,夏征也会认真考虑爱与不爱的问题,年轻时,他对爱有很崇高的想象,读书那会儿喜欢过一个师姐,她长得很像林青霞,穿一件白棉大衬衫裹在一条宽肥得不合身的天蓝色牛仔裤里,可不知为什么那时候看起来,她就是很性感,臀部夸张的曲线令每个走在身后的男生都很悸动。后来,他还喜欢过好几个比自己年长的女人,她们身上无一例外地散发着一种奶香,是成熟女人才会有的奶香。可三十岁生日一过,夏征开始觉得,年轻女孩身上又有他想要的青春、无畏以及无穷而旺盛的精力。也正是从那个时候起,他开始不明白究竟什么才是爱。后来遇到了汐清,是第一眼就动心的人,他们在最初的时间里忐忑、欣喜、焦虑、想念过,仿佛经历了一段漫长的前戏过程,最后才达到高潮,应该是满足了,依偎了,相守了,可结果呢?结果是,回想这十年,是淡的。

  我有点事,先回房了,你们慢聊。夏征觉得自己有点累了,王耀和卡卡的对话也实在令他无法提起兴趣。他很想回忆起下午见过的那个意大利老头长什么样,却徒劳。回到房间,夏征为自己泡了杯绿茶,站在落地玻璃窗前眺望纽约的夜景,茶雾起了一层,敷在玻璃上很袅娜,他觉得窗外景色像一张画,而自己的脸就印在整个画面上,是呆滞的,叠了两层薄影。他站着发了一会儿呆,又低头看了看时间,午夜十二点。于是转身接着给汐清拨电话,SKYPE的窗口跳出没多久,接通了。他赶紧从风衣口袋里掏出一张画展的邀请帖,对着小窗晃了晃。画展开幕了,挺好的。他说。

  小窗里,汐清穿了件嫩绿色薄绒家居服,头发半湿蓬蓬的,垂到胸前。夏征微笑了一下,伸出手去,在屏幕上抚摸,她的脸,发梢,锁骨,肩胛,乳房……很想顺着一直摸下去,却被桌子挡住。我很想你,他说。这句话出口,自己也被感动了一下,不禁两眼湿润。玻璃窗外的纽约市一片星光,可他知道如果再回头望出去,只能觉得凄凉。他想回家了。

  汐清中午喝了点粥,清一下酒后的肠胃,然后将头发吹到半干,坐在书桌前准备接着改这学期学生交上来的期中作业。她在一所理工科院校教《大学语文》,课很轻松,学生大都是男生,所以每堂课下面能坐满一半人,就算不错了,不过对于《大学语文》这四分的学分,他们还是要的,于是大部分作业都从网上复制一些再粘贴,糊弄过去就好。汐清不愿为难学生,这样的作业,她一律给一个“B-”的分数,不至于太难看。可这学期班里有个叫伍佐的学生,很特别,他每堂课都坐在第一排,从不开小差,听得起兴时还会附和几句。过去,汐清习惯了自言自语般的教课方式,也很少写板书,从不对下面的学生提问,到临学期末,便大段大段地将考试答案公布于众,留下一句“好好背,祝你们好运!”所以突然遇上伍佐这样的学生,她觉得累。其他同学倒似是看戏,每堂课都旁观着他们一说一附和,回去甚至还暗自散布了一些师生恋的飞语,视为乐趣。面对这样的关注,汐清只是无奈,因此每回备的课都要比以往更仔细,生怕出了纰漏。

  这次伍佐的新体诗作业是一首《你》,里面字字句句都在写汐清,汐清觉得这不够隐晦,因为她都读懂了,只是那一句“长发散落肩胛,是一幕丝绸”让她顿然意识到自己如今已是长发。最后,她给了这份作业“A-”,写了“挺好”二字作评语。她伸手将最上方伍佐的作业放入已阅那栏,突然,电脑屏幕又闪起来。是夏征。

  汐清在电脑里看到夏征,他穿一件藏青色衬衫,外面披了卡其色风衣,那是她十年前第一次见到他时的那件风衣,她记得。

  昨晚看作业晚了,睡到十点多才起,她说。你什么时候回来?又补充着问一句。他们有一周没联络了,夏征总是这样,忙起自己的事情来就忘记了她的存在,过去,汐清会为此黯然伤心,可如今,她的心不一样了,说不出是哪里不一样,她还是爱夏征的,却不会再追随他的情绪起起伏伏。这大约就是成长吧,在和风细雨里,波澜不惊。她也知道自己为何需要鲁为均,因为这个男人身上有夏征所匮乏的力量。

  嗯,是力量。她喜欢鲁为均进入自己身体时带来的冲击,如同飞机降落地面时,疾速而不可抑制的冲击,每一次她都在那一瞬间来临时用力抓鲁为均的后背,指甲深深地嵌进去,要听到他低沉的吼。她爱极了酒精混合唾液的亲吻和喘息,那令人加速心跳,陷入无法自控的境地,一直向下坠,向下坠,直到撞击地面,到达,减速,逐渐平稳。这是她需要的心跳方式。

  和夏征通完SKYPE后,汐清给鲁为均打了个电话。卡卡在纽约遇上夏征了。她说。说这话的意思是想让鲁为均去摆平卡卡。她深知“一物降一物”的道理,如果说自己是能降鲁为均的人,那鲁为均降的,便正是卡卡。

  鲁为均在电话那头的声音,还是在睡梦里。他含糊地嗯啊了几句,叫汐清放心。如果她要说,三年前早就说了。他在鲁卡的P股上拍了一掌,伸了个懒腰。又补充了一句:怎么走得那么快,真想你呢。

  汐清“去”了一声,挂断电话。用手指撸了撸还没干透的头发。记忆里,三年前,甚至十年前,卡卡的模样还是很清晰。读书那会儿,卡卡是寝室里最热情的一个,而汐清,恰相反。汐清觉得那是因为卡卡是在大城市里长大的,她天生自信、乐观、充满活力,可以自如地和男生聊天、吃饭、喝酒,与他们嘻嘻哈哈称兄道弟,可以率直地和女生交往,不捏藏心事,暗伏戒备。而她呢,遇见夏征之前,她更喜欢一个人,一个人待着,一个人去吃饭,一个人上图书馆看书,一个人在教室里自习,但这也敌不过卡卡的热情,几次和她同进同出地做一些事,比如,去听夏征的课。严格算来,卡卡是她和夏征的“媒人”,没有这个人,很可能就不会再有以后的故事。这种连带反应很奇妙,就好比是《罗拉快跑》里的故事,每个人各自生活着,却又是依存在另一些人的世界里,罗拉改变一下,别人也跟着改变,别人改变了,罗拉也会不一样。

  而这十年,汐清和夏征就是这样。

  一直以来,汐清都觉得夏征变了,变得不再那么安分。他们同居后的第二年,他便经不住老同学的劝诱,辞职下海去他们公司做了广告设计。那时候,市面上会用电脑做设计的人很少,夏征搁下画笔,自学了几种设计软件,倒也显得很在行,很快便晋升为设计总监。而汐清,也顺利地直升读研,白天上课,夜里替熬夜赶设计的夏征煮消夜。那段日子,是汐清心思极为细密的时候,有时夏征要陪客户,回来得晚,她就裹一条毛毡在沙发上等他,蜷着睡着了,直到天亮才发现他彻夜未归。忙是那几年夏征最为频繁的理由。

  后来,广告公司因美国的母公司突遭信用危机宣布倒闭,夏征第一次失业。也就在这个时候,王耀出现了。当然,汐清觉得,即便没有王耀,夏征的改变也无可逆回,他只可能变为另一种样子,是另一个夏征。但对她而言,那个站在讲台上温和自如,平静接受所有目光的夏先生,不再了。

  四

  夏征和汐清的第二次相逢,是在莽鹿书店。那是他临去美国开会的前一天,他觉得该买些书带到飞机上看,再买一本朗文袖珍字典,备不时之需,一走进书店,就远远地看到了汐清。她穿一件海棠红色的高领毛衣,外面搭黑色毛背心,站在一排艺术类书架前,手上翻的是本绿皮面的东南亚艺术史。夏征不禁有点心虚,因为前一堂课他的大部分备课笔记都是从上面摘的。书店里很暖和,老板娘惯常笑呵呵地和他打招呼。

  夏征将雨伞放入铅桶,一时间也忘记了自己来书店的原因,不禁慢慢地朝汐清的方向踱去。他站到一排书架前,随手抽下本书来,漫无目的翻着。很快,他觉得身体被书店里弥漫的温热所浸没。这书店里满是潮湿的气氛。

  不一会儿,夏征挪动了第一步,他走去汐清身边,似有若无地说,你上过我的课,对吗?

  那一晚,汐清失眠了。她在手电的亮光下,默默地看着书,上面有夏征的铅笔字,密密麻麻,她轻轻用手去抚,想象他也在微弱灯光下备着课,竟有点暗自欣喜。其实,当她下午站在教工宿舍区的水杉树下,从夏征手里接过他从宿舍里取出的《东南亚艺术史》时,还显得很恍惚,她不太明白自己怎么就跟着他出了书店的门。一路上,她都在小心揣摩着几分钟前他站在书店书架前说的那句“你喜欢这本书对吗?我有,可以借给你”。

  她觉得能够那样走在他身旁,真好。

  夏征第一次从美国回来的日子,汐清记得很清楚。因为半个月的时间对她而言,太长了。她开始留意美术系的走廊,那儿定期会举办教师和学生的联展,她去书店买夏征的画册来收藏,去教学楼走廊找他的作品来看。她看他画母亲,是个佝偻后背的苗族老太太;她看他画湘西,比沈从文小说里的要浓烈;她看他画上海,带了凄风苦雨的苍凉……对夏征,她不再是一无所知,因为画里有他想说的一切。

  半个月之所以漫长,也因为汐清自己在欲念中尝试着和夏征会面、交谈。她可以清晰地把每个细节当作一种推进的过程,她知道他从小在苗家寨子里长大,是阿妈用苗族老绣给他画了第一幅画;她知道他从初中到高中,都是保送的好学生,直到考了当地艺术类专业及文化课的最高分,才来到上海;她知道他在大学读书那会儿,是美术系公认的才子之一;她也知道,他曾经有过的那些恋爱。很多年以后,汐清回忆起这半个月的漫长,甚至敌过了十年光阴。到那时,她才明白,原来漫长是伏在心里的,和时间无关。

  鲁为均渐渐地发现了汐清对夏征的关注,他偶尔一次在美术系的大厅走廊上看见她,是惊讶,第二次,是窃喜,到了第三次,他已经发现她过久地停留在夏征的油画前。其实,男人也有第六感,哪怕这种感觉往往来得比较迟。虽然敏锐度上,男人不如女人,可行动起来,他们却可以很果断,只要有什么前去推一把。而鲁为均发现的端倪,便是推他直白追求汐清的那股力量。这追求,开始不再仅仅止于通过卡卡递一两幅肖像那么简单。他约她吃饭,看电影,逛书店,去公园,还约她和美术系的同学一起郊游。他说我很喜欢你,你做我的女朋友吧。因为紧张,话说得像是一柄露白的马刀,擦在磨刀石上,有点刺耳。汐清不置可否,只说,你送我回宿舍吧。到宿舍楼底,一抬头,便看见了在阳台上站着的卡卡。

  其实汐清一早就发觉了卡卡对鲁为均的喜欢,她不说破,是抱了点戏谑的心情,站在一旁看戏。大城市里的姑娘怎么了,热情又怎么了,还不是莫名其妙把心爱的人往别人身边推?虽然刚开始对于鲁为均,她有点说不明的忐忑,毕竟有人那么热烈地追求自己喜爱自己,令她有不足道的虚荣。这种虚荣感带着她仿佛有点喜欢上了这个男生,但第一次遇见夏征后,对于鲁为均刚萌生的喜欢,灰飞烟灭。

  有的时候,汐清觉得和夏征相比,鲁为均是有能逗她开心的本事,她也能轻而易举地感受到他对自己的喜爱和重视,可她却不以为然,而她越不当一回事,鲁为均就越心急,这种心急到后来反而让人有了逼仄感。于是,找到一个恰当机会,她告诉鲁为均,卡卡其实一直都喜欢他。

  五

  望着夏征走向电梯的背影,卡卡轻轻地打了个嗝,打完嗝满嘴都是咖啡的香气,她觉得今天心情太好了,她能想象汐清知道她和夏征在纽约重逢时的紧张,她一定会在第一时间挂断夏征打去的电话,找鲁为均。

  见夏征走了,王耀坐得离卡卡近些,他伸出一只手去搭她的肩膀,皱起脸上的一坨肉,说,三年不见,日渐风韵。他想起三年前的那一夜,还有点销魂。见他这般动作,卡卡很巧妙地避让了一下,举手示意服务员来杯冰水,转头答了一句:我看你也要一杯吧,降降温。惹得王耀哈哈大笑。

  王耀是个大光头,下巴留一撮小胡子,皮肤白得很,因为上了点岁数,有些中年发福。他穿了件笔挺的中山装,坐着看很有点派头,可惜因为个子不够高,站起来裤腿在脚踝的皮鞋口处顶了个大圈,像两只放空米的小米袋。卡卡觉得他比三年前更令人厌恶,但她没把这种厌恶之情摆在脸上,这是她在时间里改变的,变得圆滑、机敏,凡事都留一点退路,不至于得罪了人。

  这次夏征的画要是卖出,你能赚不少吧?她替自己点根烟,眯起眼睛来看手机。上面有一条迪诺法布的短信,他说,Miss you!

  那还不得看你怎么哄迪诺法布?这次老头要是能把夏征的画收了,消息传回去,以后他的画就不是现在这个价了。王耀整个人向后仰,双手摊开,接着说,等事情成了,我就替你办你的事。要知道在国内,想将这事办好办妥帖,你信得过的只有我。

  好的。先谢了。卡卡将整杯冰水一口气喝了,她觉得这种直达心肺的冰冷很过瘾。我要走了,老头找我。说完,起身走向大堂的门口,她深深地吸了口气,尔后钻入彻底沉黑下来的纽约夜。

  迪诺法布走后,卡卡照例给鲁为均去了个电话。此刻是上海时间下午三点,并不是做爱的最好时机。可是她要,她觉得身体上每一寸肌肤都是湿的,心也是湿的,需要用鲁为均的声音来烘烤一下。他们通过SKYPE热烈地做爱,中文夹杂英文,卡卡感受到的力量,从万千里之外传递而来,而这种空间里抽离的快感令她瞬息平静,仿佛灵魂出体,在某一处,某一个点位,和鲁为均交融。在这一刻,她很想什么都忘记,什么都不在乎。

  在电脑前渐渐平息下来,卡卡关掉视频,光着上半身提着麦克风,再和鲁为均说了会儿话,无关痛痒的话。鲁为均没有问她夏征的事,卡卡也没有说。他们又像是多年未见的老友,说饮食聊天气再说些和鲁卡有关的话题,最后互道再见,宝贝。这话听上去很逢场,可在过去,他们真的这么互相称呼,是一对在别人看来幸福而甜蜜的小情侣。

  挂断电话,卡卡沉入温热的浴缸,她睁开眼睛来想看看水底,却觉得刺痛,只好如死尸般浮到水面。这套在三十七层的独身公寓是迪诺法布为她购置的,在纽约,他还有另外三个像她一般的情妇,她们不仅是他身体上的伙伴,也是生意场上得力的助手。他需要她们,需要的时候,从不说要,只说我想,像个孩子般等待“施予”,可卡卡心里很明白,迪诺法布比任何她遭遇过的男人都要精明强悍,他看上去的绅士和温和只是一件衣服,因为他需要体面地外出。

  和迪诺法布的做爱,在卡卡看来,是一段没有明确终点的过程。他依靠一些激素来刺激器官,以达到可以进入身体的目的,而后便紧紧抱住对方,轻柔缓慢地说话。他喜欢由上而下地直视卡卡,用轻绵的词语称赞她的美丽,东方人才会有的美丽。有的时候,他也喜欢伏在卡卡的背上,将整张脸都埋进她的头发里,身体不由自主地颤抖。迪诺法布的身体老了,皮肤也有干燥的褶皱,他们的做爱,只是终结于药效的殆尽。每次想到这些,卡卡的心都会有点酸。

  她觉得谁都无法和时间还有岁月比赛,因为它们跑得太快了。

  在卡卡的安排下,迪诺法布又见了夏征一次,这回王耀也作陪同,他细心准备了一张光碟,将夏征这几年的作品一一陈列,并且标上这些画在国内拍卖时的价格,这曲线,是往上的,态势良好。

  他这几年的创作不多,但每一幅的走势都很好。王耀说。这并不是他第一次见迪诺法布,三年前,老头去中国挑选华裔助手时,便是通过他的推荐带走了卡卡。虽然在国际艺术品拍卖会上,迪诺法布早已是张熟脸,没人不认得,可对于中国现当代艺术品,他还是个生手。因为手生,所以一直都没贸贸然地收,只偶尔在青莲阁和瀚海的拍卖会上观摩,同时也是带着卡卡去见世面。

  迪诺法布对卡卡很满意,这种满意不单是容貌上的,还有性格里的聪慧,在纽约这几年,她是所有助手中最上进的,当然,也包括在床上。他很喜欢她的头发,乌黑的,直且亮,黄褐肤色也很合心意。可惜他自己老了,不然兴许还能有些关于爱的热情,而现在,他只剩下些对身体和欲念的热衷,以及拍卖场上占为己有的快感。在意大利,迪诺法布有一个年龄相当的妻子,还有三个打理家族生意的儿女,他们之间的感情平和得很,没有争执抑或任何感情破裂的征兆,可他却极为恐惧见到妻子,因为每次看见她佝偻慢行,小手臂上满是褶皱,双眼混浊得像一盘快要落下的月亮,都仿佛是时间在示威,告诉他一切发生了怎样的改变。迪诺法布觉得妻子的身体里映射着自己,令人沮丧。可他也只是不愿看见妻子,却从没想过要和她谈分手,更何况,现在纽约的四个助手兼情人,每个人都不逾矩,不见面也相安无事,总比自己横生一事令她们将来为了名分而争来抢去的好。

  这几年,迪诺法布的收藏重心已经准备从南非转移去中国,这一刻他等了很久,也决心在中国的拍卖场上会一会朗乔治,目前在中国,这个人才是艺术拍卖场上最耳熟能详的名字。卡卡搜集了很多关于朗乔治的资料,以及他这十年来收进和放出的作品名录,其中并没有夏征的,这恰也是迪诺法布看中夏征的原因。他心里很清楚,王耀那张光盘里究竟有多少是真,多少是假,多少是半真,多少是半假,不用彻查,都大概能知一二。像王耀这样的艺术经纪人,这三十年来,他见得多了,手法并无二异,但只是因为目前中国的艺术品拍卖市场,一切都还未成型,由得他们空子可钻。不过,作为生意人,有利益便有朋友,他决心捧起一个夏征来,以此和朗乔治在拍卖场上打第一仗。

  夏征和迪诺法布之间隔着一个王耀,这样的会面方式令他觉得很轻松,他几乎不需要说一句话,只在王耀需要他附和的时候点点头,或者微笑。几天前,在这间咖啡馆单独见迪诺法布时,夏征光顾着揣测卡卡的身份和来历,所有聚焦点都在她身上。到今天,他才注意到,面前这个传说中在国际拍卖场上叱咤了三十年的老头,看起来还有点孩童的天真:他穿了一件墨绿色的羊绒开衫,头戴顶标准的英式礼帽,手上还有一根胡桃木拐杖,说起话来很慢,却很清晰,兴起时会大笑,偶尔还支起胳膊来在空气里比划,仿佛自己才该是个艺术家。夏征对迪诺法布的感觉,不好不坏,他也看得出卡卡和他的关系。

  最后,迪诺法布和王耀之间达成了一个初步的口头协议,他会用平均每幅三万美金的价格收购这次画展上所有夏征的画,并且希望王耀以不公开的方式、最高不超过三万二千美金的价格去市面上将所有夏征的画收回,以伺最好的时机出手。而在那之前,迪诺法布还会安排夏征参加NPO每四年一次的当代艺术家评选,用一些奖项来增加他的名气,提升画价。

  临走时,王耀看起来有些忧心忡忡,可是迪诺法布先生,我并不能确保市面上夏征的画能都以三万二千美金的价格收回,要知道目前夏征的画价在国内一直都在涨,也不知道买家肯不肯出。他一边伸出手去和迪诺法布道别,一边说。

  我想这不会是问题,就看王,你是否愿意。迪诺法布笑着回答,跟着语速节拍用拐杖轻轻敲击地面,眼角显露出清晰的鱼尾纹,这答话听起来,更像是种不容置疑的决断。就在这一瞬间,夏征在迪诺法布的眼睛里看到了犀利的透彻,仿佛什么都逃不过这双眼睛。他不禁有些发憷,不自觉地将注意力撇开,往别处看去。咖啡馆外起了一阵风,穿过夏征的身体,他觉得有种寒冷正慢慢地从心底散出来。冷,真的冷。

  汐清在课堂上将作业散了下去,慢悠悠地说了一堂主题为“名人书信”的课,这个课题她很拿手,因为自己本科与硕士的毕业论文都是它。而如今,做了老师,成为站在讲台上的那个人时,汐清才忽地觉得自己以前错了,她那些关于台上台下心灵互通交流的神往,也在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讲课中消失殆尽。有的时候,她看见台下有样貌英俊的男学生专注地望着自己,心还会不禁怦怦地跳,可跳了一会儿,一个转身,却又看见那人转而专注地低头玩弄手机,或者干脆倒在书本上睡着了。于是,那些心跳很快又平静下来,变成一种无奈。汐清觉得如果再选一次,自己也许不会再做老师,也许,还不会爱上夏征。可世界上没有如果的事。

  下课后,伍佐走来讲台前,手上捏着自己的作业,他站得很直,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说,我今晚去你家。说这话的时候,将汐清吓了一跳,她愣愣地看着他,也不知道怎么回答,而对方却已经头也不回地走了。看着那背影,她轻声地叹了一口气。就在这个时候,鲁为均突然打来电话,约汐清今晚去他家。

  我今晚有事。汐清在电话里冷冷地说,说话的语气很坚决,像一柱冰乳石,碰不得。鲁为均悻悻地挂了电话,心中有气,他想起这几年凡是自己主动约汐清的,都被她拒绝了,倒是三两个月不搭理,她又会带一瓶红酒颠颠地来敲门。他们之间就好像是一场心理的角力赛,一退一进,他却永远都是被动,想着,瘫倒在床上,觉得很丧气,连画到一半的画也再没有兴趣继续。鲁卡正撅着P股使劲嗅着地板上的松节油,不住地打喷嚏。

  这几年来,鲁为均的画一直卖得不好,就连送去画廊寄卖的画也还常收不到回款。迫于压力,他只得放低尊驾去给一些酒吧做壁画或者挂画,赚点微薄的房租与生活费。他不喜欢王耀这样的经纪人,不然三年前,就不会因为这事和卡卡闹翻,导致她说走就走,只身去了美国。鲁为均也还和过去的同学保持着联系,但大都只是喝酒吃肉聊艺术尔后宿醉的方式,他们都说如今夏征的画卖得算不错,但毕竟他要早出道十年,在艺术圈,年龄和名气一样重要。可在鲁为均眼里,他夏征算什么,他不服,十年前,他心仪的女生爱的是夏征,十年后,他不想一切都证明汐清当初的选择是对的。

  六

  汐清忐忑地站在夏征的宿舍门口,抬起准备敲门的手,又放了下来,已经是晚上十点。夏征回来了,在他和学生们约定的两周后回来了。他重新站到讲台上,鼻梁上多了一副无框眼镜,看上去更书生气。汐清在台下,偷偷地看他几眼,心里很激动,却又表达不出,只是木的,坐在那里,双手放在课桌上紧紧地捏牢那本绿皮书。半个月前,他们并没有约好借书的期限,仿佛为的只是留下一点微薄联系。

  第二天,夏征在自己宿舍楼的信箱里,看到了那本绿皮书,边上还有一张小字条,写着两个细细长长的字:谢谢。他觉得这字,长得和汐清很像。书页有湿透后被烘干的褶皱,发出一股花露水的香,浓郁的,那些铅笔字在被浸润后,很模糊。他猜汐清昨夜来过了,也许敲了门,可他和同事们去喝酒,醉了,没听见;也许她是在房门口踌躇了会儿,终还是没能举起手来敲门;抑或,她连踌躇都不曾有,早准备了这小字条,一来便放入了信箱,然后头也不回地走了。

  他记起前一天下午在莽鹿书店遇见汐清时的场景,好像是自己叫她晚上送书过来的。你晚点送过来吧,我要先和同事们去喝酒,他们一定要为我接风。夏征是这么说的。夜晚,宿舍,单身女子,还有喝了酒的男人。这听起来寓意重重。在美国的半个月里,他也常想起这个女生,那感觉有点迫切,偶尔又有些迟疑,毕竟,他是老师,她是学生。可真的面对面了,他还是起了点调皮的戏弄之心,说些模棱两可的话,好比回到读书那会儿,和班上男生一起调戏同班女生。但说完那一场话后,夏征的心里真就起了一阵热潮,顺着胸口朝下腹部一直蔓延下去。不过,想归想,吃了接风饭,喝了酒,他把约汐清来宿舍还书的事全忘了。直到看到信箱里的书和字条。

  她是不是误会了呢?那话里会不会带了轻薄的意思?夏征叹了口气,将书卷起来揣进口袋,往学校走去,头还有些晕。他想去找汐清说点什么,可又不知道要说什么,刚走到女生宿舍楼下,就碰见从宿舍楼里走出来的汐清,她走得很急,手里还提着一只旅行袋。

  哎,你,等一下,夏征叫她,他发现自己连她的名字都不知道。

  汐清听见夏征的声音,停下脚步,眼睛还是红肿的,她面对着夏征站着,想闭一闭眼睛,却觉得痛,心里酸楚。夏征看见她这样,有些不知所措,你要出去?他问。走近一些,才发现她脸上毫无血色的惨白。汐清点点头,我要回家,家里出了点事。

  前一晚,汐清从夏征宿舍回来的时候,鲁为均正站在她的宿舍门口,喝了酒,脸颊微红,眼神还有点涣散。他远远见她走过来,便迎了上去。路灯下,鲁为均看出去的世界很朦胧,路是糊的,人也是,他觉得自己好像又在做梦,面前的这个人应该是热烈的,不似汐清她那样冷冰冰,拒人千里。

  你……他伸手去揽汐清的腰,一个字都没再多说,只想完全地抱住她,用力地,他没有喝醉,只是有些晕,他在饭店里还看到了夏征,他才真的喝醉了。

  汐清被这突然的拥抱吓了一跳,很快,她闻到了鲁为均身上的酒气。她不挣扎,也不回应,也许只是觉得刚才在夏征宿舍门口站立得太久,回来的路也太长,身体冰冷,正需要鲁为均这样炽热的拥抱。可不一会儿,鲁为均二话没说便俯首去亲她。汐清被鲁为均脑袋后透过来的路灯光晃了一下眼,像惊醒一般别过头去推开鲁为均,向后退了三步,把早就想好的话一股脑地都说了出来:卡卡喜欢你,我也有喜欢的人了,但不是你!因为紧张,用词显得很机械,说完立即快步朝宿舍走去,心怦怦直跳。她不敢回头看鲁为均,也不想看,她猜卡卡也许正站在阳台上看见了这一幕。

  此刻,汐清回想起昨晚,每一件事仍然清晰万分,她觉得自己那样推开鲁为均快步地走向宿舍,每一步都不是为了远离那个酒醉撒疯的人,而是在走向姐姐渚清死亡的消息,她刚踏上宿舍的楼梯,管理宿舍的阿姨便自上而下地朝她走来,你怎么这么晚回来?你家里出事了。

  替汐清排队买火车票的时候,夏征才知道了她的名字:徐汐清。他拿着汐清的蓝皮学生证站在人堆里,时不时地回头看她,发现她也在看自己,心里便很高兴。买完票,夏征走在汐清身边,替她提着旅行袋,如同很多假期分别的学生情侣那般陪她等车,送她上车,安顿好,然后又默默地站到站台上,透着玻璃窗看她。他没有问她家里出了什么事,汐清也没有说,突然,他觉得好像应该和她再说些什么,便又转身跳上了车。可进了车厢面对面地站着,还是辞穷,只有在她的车票背后写上一串数字,然后张开手臂去揽她的肩,低头在耳旁说:坚强一点,有事情打电话给我。

  列车开动的时候,汐清望着那一串电话号码,想起前一晚鲁为均的拥抱,再扭头看窗外的人,觉得自己还是喜欢夏征这样的拥抱,那令人觉得由衷的安心,踏实。她知道如果没有夏征,自己也许是会喜欢上鲁为均炙热的拥抱。可那只是如果。

  七

  伍佐来的时候,汐清已经准备好了一桌饭菜,她特地从书架上挑了几本书来摞在一起,想等下能给他带走。伍佐是标准好学生的长相,肤白,中等五官,头发梳得很整齐,架了一副金丝边的眼镜,手指很长,每次去推眼镜的时候特别惹眼。今晚他穿了一件咸菜色的薄夹克,里面绛红羊毛背心里还打了根领带,非常隆重的样子。这是他第二次来汐清家吃饭,上一次夏征也在,可因为两个男人都寡言,一顿饭除了汐清与伍佐的一问一答外,就是筷子夹菜的声响。

  他不在?伍佐看了看敞开的卧室门。

  嗯,去美国办画展了。汐清替伍佐盛满一碗饭,学校食堂的饭菜还吃得惯吧?她问。伍佐看上去已经是个大人了,他再也不是小时候那个站台上乱跑乱窜惹得渚清在身后追的小男孩。汐清想起姐姐渚清,又有点伤感,因为两家的特殊关系,渚清死后,伍佐再也没被允许回过徐家,直到他自己考来汐清的学校读书。第一次见到长大后的伍佐时,汐清觉得他比记忆中的那个小伍佐要沉稳,冷静,也没有儿时那么活泼好动,仿佛变了一个人似的。但很快,她还是在嘴形和双手间看到了姐姐的影子,渚清的嘴也是这样的,很饱满,像一枚刚煮好的菱角,她的手,也是白而且长。

  这十年里,关于伍佐的消息,汐清只在回家时隐约听父母说起,他读书还不错。母亲有时候想外孙,只能偷偷地等在学校门口和他说一两句话。十年前的那场谋杀未遂和畏罪自杀案,像两把尖锐的柄刀直刺两家每位老人的心,谁都无法对此释怀。

  汐清最后一次见到姐姐渚清时,她安静地躺在棺材里,脸上用茜草上了一层厚厚的妆,身体的大部分皮肤已经显出青紫色。汐清的母亲在追悼会上哭昏过去几次,她哭喊着渚清的名字,拍打玻璃棺材,谁都拉不动。汐清看着姐姐,眼泪顺着眼角一颗颗地往下坠,她俯身向前想和渚清说几句话,却哽咽,只有哈一口气在玻璃上,想等她醒过来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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