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4年中英两国签署关于香港问题联合声明以后,邓小平开始比较多地关心澳门问题,并作了许多具体的指导工作,从根本上保证了解决澳门问题这又一祖国统一历史任务的顺利完成。1984年10月3日,邓小平在人民大会堂西大厅接见港澳同胞国庆观礼团全体成员时,首次公开提出要与香港一样,用“一国两制”的方针,解决历史遗留下来的澳门问题。当时,在会见接近尾声的时候,澳门立法会议员、澳门出口商会会长吴荣恪请求邓小平谈谈澳门问题,邓小平回答说:“澳门问题将会像香港一样,用同一个方式解决。至于解决澳门的问题会不会影响其他,是早解决对香港有利还是迟解决有利,我还在考虑。”又说,“澳门问题的解决都离不开‘一国两制’和‘澳人治澳’,解决的时间比香港早好还是同时,这个问题正在考虑,想听听大家的意见。”这是邓小平就解决澳门问题的原则和方式的首次公开表态。
1985年5月21日至26日,葡萄牙总统马略埃亚内斯应邀访问中国,他是第一位访问中国的葡萄牙国家元首。5月24日邓小平在会见他时表示:“我们之间不会吵架,中葡之间没有吵架的问题,只存在一个澳门问题。这个问题原则上在两国建交时已经达成谅解,只要双方友好协商,是不难解决的。”埃亚内斯总统亦认为,“澳门问题在1979年两国建交时已达成友好协议”,“我们之间没有吵架”,“我们葡萄牙人愿意友好地解决澳门问题,我们在这次访华中看到中国也愿意友好地解决澳门问题。双方目标一致,就是保持澳门地区的稳定繁荣,维护中国、葡萄牙和澳门人民的利益。”
之后,中葡双方宣布将举行关于澳门问题的正式外交谈判。
从1986年6月到1987年3月,中葡两国政府代表先后举行了四轮会谈。在谈判过程中,澳门回归的时间问题成为需要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葡方在谈判中曾一度提出要求把交还澳门的时间推迟到下个世纪的主张。对此,中方态度坚决。邓小平明确指出,“澳门问题必须在本世纪内解决,决不能把殖民主义的尾巴拖到下一世纪。”面对这样的坚决态度,葡萄牙方面最终同意在1999年把澳门交还中国。
1987年4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葡萄牙共和国政府关于澳门问题的联合声明》在北京正式签署。中葡《联合声明》规定:“中国将于1999年12月20日恢复对澳门行使主权,葡萄牙共和国政府将于1999年12月20日将澳门交还给中国政府。”1988年1月15日,两国政府批准的《中葡联合声明》批准书在北京互换。《中葡联合声明》生效。
1999年4月23日至5月13日,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一届政府推选委员会,在澳门举行第一、二、三次全体会议。会议选举何厚铧为澳门特别行政区首任行政长官。1999年12月19日,中葡澳门政权交接仪式在澳门文化中心隆重举行。20日凌晨,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江泽民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成立,澳门回到祖国怀抱。澳门回归结束了葡萄牙政府派遣澳督的四百年历史。邓小平“一国两制”、“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中央政策方针得到高度体现。
20世纪50-70年代,毛泽东、周恩来等领导人把对台政策从“武力解放”调整为“和平解放”;20世纪80年代,邓小平把“和平解放”调整为“和平统一”,即“一国两制”,并把“一国两制”具体化、完善化,付诸实践。1997年7月香港回归祖国,1999年12月澳门回归祖国。香港、澳门回归丰富了“一国两制”的内容,是“一国两制”方针的伟大胜利。
香港、澳门顺利回归,为维护世界和平与稳定贡献了力量。在和平与发展的时代主题下,世界上还存在不少国家分裂现象和领土争端。两种制度对立局面并不鲜见。经过香港、澳门问题顺利解决验证过的“一国两制”所具有的启发意义,在这些国家和地区实现统一问题上彰显出来。“一国两制”有利于维护亚太地区乃至整个世界的和平与稳定。香港澳门回归,用铁的事实说明,邓小平的“一国两制”政策是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的一种新形式,是我国人民为世界和平做出的新贡献。
§§第九章 继往开来的领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