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尔玛公司是一个中年人心血来潮凭空想出来的某种东西,而这一伟大的想法却在一夜之间取得了成功。
--与山姆同时代的民众
在美国早期杂货行业,各地竞争对手之间存在某种潜在的约定:每家连锁商店或多或少控制着自己商店所在州的生意。例如,俄克拉何马州的市场由TG&Y公司掌握,堪萨斯州是奥尔科公司(Alco)的地盘,得克萨斯是莫特(Mott)公司的经营范围,密苏里州是马丁利公司(Mattingly)的天下,内布拉斯加州为赫斯特德公司(Hested)所控制,而丹纳公司(Danners)则拥有印第安纳州,它们都是以当地为基础得以发展的。
各地老板的内心都有这样的观念:“好吧,你别跨过我的边界,我也不会侵犯你的地盘。”本富兰克林特许经营店则属于那些想要在这些大连锁店之间的夹缝中谋求生存的小独立经营者。所以白手起家的山姆和弟弟巴德都选择了本富兰克林特许经营店。
可是,山姆的生意越做越大,他的生意逐渐改变了这种各自为阵的地区格局。边界定义对山姆来说毫无意义。他会在一天之内毫无顾忌地在4个州做生意。
有次山姆去堪萨斯城时,听说那里正在兴建一个巨大的居民小区--拉斯金高地。在该小区的中央是一个面积10万平方英尺的购物中心。这在当时还是一个全新的概念。在该中心将有一家A&P(大西洋太平洋)公司的商店和一家本富兰克林商店,顶头有一家克朗药店(Crown drugstore),中间还有一些小店。
山姆打电话给巴德,告诉他立即到堪萨斯城碰头。山姆说:“你想对此下赌注并加入进去吗?”巴德说:“不妨试试。”他们就这样干开了。
当时巴德自己已在密苏里州的凡尔赛镇拥有一家本富兰克林分店。也延续了山姆在小镇开店的做法。虽然这里只有2000人口,但是巴德干得相当不错。
于是,山姆和巴德筹集了所有能够借到的钱,各出一半资金,向那家位于堪萨斯城拉斯金高地的本富兰克林商店投资了。
起初巴德还对他们所从事的零售业的发展潜力存在一定的疑虑,但是拉斯金高地的发展速度打消了他所有的不安和怀疑。
在堪萨斯拉斯金高地的山姆兄弟商店,办得热闹红火。第一年他们的销售额为25万美元,得到3万美元的利润。没有多久销售额就上升到35万美元。看着购物中心顺利发展的境况,山姆心想:“这将是今后许多事物发展的前奏。”
于是山姆决定重回阿肯色州,创办和发展购物中心的业务。
山姆沃尔顿满腔热情地赶往阿肯色州小石城,准备在那儿开办购物中心事业。山姆到处考察,力求得到一个真正理想的地段。但是一个为斯特林商店工作的大投机商先山姆一步,买走了一块比较理想的地方,把它建设成小石城的第一个购物中心,并且以斯特林商店和俄克拉何马轮胎百货商店(Oklahoma Tire and Supply)为其主要特色。
山姆并未因此放弃。
山姆继续寻找适合建设购物中心的地盘。大约在20世纪50年代中期,山姆花了将近2年的时间四处活动,跟人们说在阿肯色州建立购物中心的想法。但是,这一想法提出过早,大约早了10年。
后来,山姆终于得到了一块地产的租赁权,他劝说克罗格和伍尔沃思公司签订了租赁合约,条件是山姆要把这条街道铺设好。山姆开始为铺设道路筹集款项,动手后,他发现这是一件复杂的事情。到后来,山姆只好决定忍痛割爱,取消了整个交易,退回到原处,集中精力投身于零售业。
这次冒冒失失的投资,山姆大概损失了2.5万美元,而当时正是海伦一家把每个铜板都算计着用的时候。这也许是山姆的商业生涯中所犯的最大错误。从这次经历中他学到了许多有关不动产业务的知识,虽然这些知识的学费对当时的山姆来说有些太昂贵。
不过,在山姆最后终止那片土地的买卖权之后,一个比山姆有更多钱而且颇有名望的人继续在那儿开发,并成功地发展了一个购物中心。他是一位名叫杰克斯蒂芬斯的年轻人。
山姆不断地创新、试验和扩展。多年以来,人们对山姆创建的公司形成了这样的印象:沃尔玛公司是一个中年人心血来潮凭空想出来的某种东西,而这一伟大的想法却在一夜之间取得了成功。
确实,山姆在1962年开设第一家沃尔玛商店时,已是44岁的中年人了。但是这家商店完全是山姆自纽波特以来一直在做的各项工作的经验结晶,也是山姆做的又一项试验,又一个成功的例子。像大多数成功的故事一样,这次成功经历了大约20年的酝酿。
§§第五章 全家总动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