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想干一番事业,唯有走自己的道路。
--山姆沃尔顿
当时,海伦的父亲希望他们搬到克莱尔莫尔去住。但海伦说:“爸,我要我丈夫自己作主,我不希望他只是做LS罗布森家的女婿。我要他成为山姆沃尔顿。”
海伦的父亲是一位非常出色的律师、银行家和牧场主,海伦则希望他们自己能够独立自主。当然,山姆也赞同她的意见。
山姆认为零售业的最佳创业机会也许是在圣路易斯,因为他的一位老朋友汤姆贝茨在那里,而且也想投入百货业。
山姆还是小孩子时就认识汤姆一家,他的父亲拥有城里最大的百货店。汤姆和山姆还是密苏里大学时的贝塔-赛塔派联谊会同一宿舍的室友。山姆在将要离开军队时,在圣路易斯遇到了汤姆。他当时在巴特勒兄弟公司的鞋靴部工作。
巴特勒兄弟公司是一家地区性零售商业公司。它由两家特许经营的连锁店组成:一家是小型百货店组成的连锁商店“联合百货店”;另一家是由杂货店组成的连锁店,名叫“本富兰克林商店”。这种杂货店当时被称为“五分钱商店”或“一角钱商店”。
汤姆认为他们可以各拿出2万美元合伙创业,在圣路易斯市内德尔马大街上创立一家联盟商店。山姆觉得他的主意不错。
山姆当时只有5000美元左右,他认为可以从海伦父亲那里借到其余的钱。海伦的父亲一直都对山姆充满信心,并且非常支持他。海伦也支持他开零售店,海伦说:“我们是打定主意要当一家大城市百货店的老板。”所以,海伦放弃了她的法律专业。
但是,海伦不赞成山姆与别人合伙。她在很早以前就看到搞合伙经营风险太大。海伦和他父亲持同样观点,他们发现有些合伙企业最终结局很糟。所以海伦有一个坚定的观点:要干一番事业,唯有走自己的道路。
后来海伦和山姆商议,由他们夫妻俩自己创业。而且海伦认为不必选择大城市,在小城镇就完全可以。她对山姆说:“我们结婚两年搬了16次家,现在我将会跟你到任何你想去的地方。只要不要求我住在大城市里。我觉得有一万人的小城镇就够大了。”
山姆沃尔顿接受了海伦的建议,准备自己创业。所有超过一万人的城镇山姆都不考虑设店。山姆还打听到巴特勒兄弟公司有一家本富兰克林杂货店要出让经营权。该店在阿肯色州纽波特,纽波特是一个棉花集散地和铁路交会点,大约有7000人,位于阿肯色东部的密西西比河三角洲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