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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鲜血铸就的名声

  中国有句古话,叫做“雁过留声,人过留名”,由此可知,国人向来觉得名声要紧。而魏晋桓温千古名言--“大丈夫不能流芳百世,也要遗臭万年”,还真是追求名声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了。

  名声到底是何物呢?用尼采的话说就是“许多人对一个人的感恩之情”。名声是附着在“实质”之上的一层光环。所谓“实至名归”,是社会对一个人的肯定,是一种价值的体现。因此,追求名声或许是一件好事,孔子就说过“君子疾没世而名不称焉”,在这一点上圣贤也不能免俗。

  抛开功利不谈,也许名声本身就是一个很享受的事物儿?追求名声可能是一种动力,激励人锐意进取,具有积极地意义,应当鼓励。至于那些不务实而求虚名者,就另当别论了。

  名声可以是短暂的,名声也可以是长远的。名声可以是局部的,也可以是非局部的。因此,名声有大有小,有长有短,有胖有瘦。就象一个人的影子一样。

  名声可以是芳名,名声也可以是臭名。有些人流芳百世,为万代所景仰。有些人遗臭万年,为世人所唾骂。

  但不管是流芳百世,还是遗臭万年,一个人要出名,他必须与众不同。太阳之所以这么有名,是因为它的唯一性,是因为它的与众不同。天空中有那么多的星星,你不能了解它们,是因为它们在你的眼里不是唯一的,是因为它们在你的眼里不是与众不同的。星星们悬挂在天空,就象海边的沙子,你如何能够对它们加以辨认?

  因此,出名就意味着与众不同,这个原则容易理解,可是却不容易做到。达到与众不同的境界可以有无数种途径,而这些途径又因人而异。

  劳苦的人不一定能够得到名声,勤奋的人不一定能够得到名声,长相俊美的人不一定能够得到名声,成天无所事事的人不一定能够得到名声。名声是一个怪物,它似乎没有什么规律性可循。

  一个人要得到永远的名声,他必须不被世人所遗忘。也就是说,世人们必须时时想到他。如同参考文献一样,往往一篇文章的知名度取决于该文章被别人的引用次数。一篇文章愈有名,它的被其它文章的引用次数就愈多。

  与此类似,一个人要不被世人所遗忘,那么,他必须被世人所常常“引用”。那些世世代代不被遗忘的人们,就是因为他们被世世代代的人们所常常“引用”。

  能被不断“引用”固然是好事,能够证明个人的价值。不过,达到这种“引用”的代价过高,那也得不偿失,不必苛求的。就像明代愚忠代表人物方孝儒的名声就是用鲜血铺就的,是用七八百条鲜活的生命垫出来的。

  方孝孺(1357-1402),浙江宁海人,明代大臣、著名学者、文学家、散文家、思想家,字希直,一字希古,号逊志,曾以“逊志”名其书斋,蜀献王替他改为“正学”,因此世称“正学先生”。福王时追谥文正。在“靖难之役”期间,拒绝为篡位的燕王朱棣草拟即位诏书,刚直不屈,孤忠赴难,被诛十族。

  方孝孺是建文帝最亲近的大臣他也视建文帝为知遇之君,忠心不二,明成祖的第一谋士姚广孝曾跪求朱棣不要杀方孝孺,否则“天下读书的种子就绝了”,明成祖答应了他。南京陷落后,方孝孺闭门不出,日日为建文帝穿丧服啼哭,明成祖派人强迫他来见自己,方孝孺穿着丧服当庭大哭,就是不从。

  明成祖要拟即位诏书,大家纷纷推荐方孝孺,遂命人将其从狱中召来,方孝孺当众嚎啕,声彻殿庭。明成祖也颇为感动,走下殿来跟他说:“先生不要这样,其实我只是效法周公辅弼成王来了。”

  方孝儒反问道:“成王现在在哪里?”

  明成祖回答:“他自己把自己烧死了。”

  方孝儒又问:“成王既然死,为何不立成王的儿子为王呢?”

  明成祖答道:“他太小了,不足以治国,一个国家需要年长者才能治理好。”

  方孝儒步步紧逼:“既然这样,那为什么不立成王的弟弟呢?”

  明成祖不耐烦了,说:“这是我老朱家的家事,你管得着吗?”并让人把笔给方孝孺,说:“这种起草诏书的事,非要劳驾您老先生不可!”方孝孺执笔,疾书“燕贼篡位”数字,掷笔与地,且哭且骂:“要我死就死,但这诏书我是绝对不会写的。”

  朱棣发怒说:“你如果不写,我就诛你九族,你难道不怕吗?”

  方孝孺奋然作答:“九族算什么?就算诛我十族又怎么样!”而且越骂越厉害。

  朱棣气急败坏,恨其嘴硬,叫人将方孝孺的嘴角割开,撕至耳根。方孝孺血涕纵横,仍喷血痛骂,朱棣厉声道:“我不会让你马上去死,我要让你看着灭你十族!”

  朱棣一面将关至狱中,一面搜捕其家属,逮解至京,当其面一一杀戮。方孝孺强忍悲痛,始终不屈。

  最终,朱棣就在九族之上又加一族,连他的学生朋友也因此而受牵连。这就是亘古未有的“灭十族”,总计873人全部凌迟处死!入狱及充军流放者达数千。

  方孝孺一介书生,手无束鸡之力,却面对专制君主的屠刀视死如归,抗节不屈,真可谓感天地、泣鬼神!为此,他也受到后人的无限敬仰和赞颂。

  几百年来,后人对方孝孺的评价是极高的。明代著名戏剧家汤显祖称其“天地正气”;黄宗羲说他是“有明诸儒之首”;胡适说他是“为殉道之了不起的人物”;郭沫若则说他“骨鲠千秋”。

  观方孝孺一生,其可敬可叹之处甚多。然而,对其“骨鲠之士”美名赞颂有加之余,其用鲜血成就的名声亦透出儒学之士的迂腐固执、空疏迂阔。

  在此以前,最重的罪是株连九族。九族的说法虽然不一,但仅有细微的不同,较为公认的是指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父族四:指自己一族、出嫁的姑母及其儿子、出嫁的姐妹及外甥、出嫁的女儿及外孙。母族三:是指外祖父一家、外祖母的娘家、姨母及其儿子。妻族二:是指岳父的一家、岳母的娘家。到了方孝孺,这个愚蠢的文人竟在活阎王面前自请加灭一族,加上了他的朋友学生,把更多的无辜者牵扯进来,你说这不是吃饱了撑着没事干嘛。

  好在他的妻子郑氏和两个儿子方中宪、方中愈上吊死了,两个女儿投秦淮河死了,逃脱了那不堪目睹的大屠杀。但是,他的亲戚朋友可就没这么“幸运”了。每抓到一个,都带到方孝孺的面前,让他看看,再行千刀万剐,一共杀了七天,八百七十三人。

  而我们的方老先生竟然镇定自若,岿然不动。不仅如此,还忙里偷闲,做了一首绝命诗--“天降乱离兮,孰知其由?奸臣得计兮,谋国用犹。忠臣发愤兮,血泪交流。以此殉君兮,抑又何求?呜呼哀哉兮,孰不我尤!”当他弟弟方孝友被捆到他的面前时,他竟一反常态,罕见地留下了眼泪。方孝友也做了一首七绝告别哥哥:“阿兄何必泪潸潸,取义成仁在此间。华表柱头千载后,旅魂依旧回家山。”看来这弟兄俩还真是一样的驴脾气。

  方孝孺死了,被用世界上最残酷的杀人法杀死了。在此之前,八百多姓方的、不姓方的,和方有血缘关系、没血缘关系,甚至连面都没见过的人像牲畜一样被杀掉了。他眼皮都没有抬一下,他为赏识自己的二十六岁的皇帝殉葬了,顺便拉上了自己的亲戚朋友。他用八百多鲜活的生命生动地诠释着“士为知己者死”,而造就了历史上的好名声。

  我不知道,方孝儒是否还记得,他的父亲方克勤,几年之前,刚刚死于朱元璋的“空印案”株连之中。方孝孺是聪慧之人,难道不明白“百善孝为先”的道理?与杀父仇人去卖命不说,还要搭上近千条生命,这值得吗?这不应该受到后人唾骂吗?

  也许,方孝孺并没有认识到其父亲之死的真实含义。父子两人,齐被朱明父子害之,既是生命的遗传,也是皇权的本质。只可惜,中国的知识分子,没有几个分得清楚的。

  从这一点看,方孝儒也不算是什么好东西,不是好儿子,不是好丈夫,不是好父亲,不是好朋友。压根儿就是一个受理学毒害至深、泯灭了人性的腐儒,一个食古不化的理想主义者,一个误国、误君、误家、误身的文人。

  中国历史上宗教文化的程度很低,有人说,历史是中国人的宗教,读过两天书的人都奢望“留取丹心照汗青”,方孝孺更是矢志于此。其痛哭、其斥骂都怀着一种名垂青史的悲壮。

  难怪清人嘲笑明儒是“平日袖手谈心性,临难一死报君王”。方孝孺就是这样的人。他开了一个坏头,在他以后的有明一代,有许多大臣小吏为了搏得名声,为了保住所谓气节,不惜牺牲其他任何东西,包括个人生命、亲情、朋友,这不是典型的自私行为,又是什么呢?

  因此,今天我们在回顾历史的时候,在高深赞美气节的时候,在大讲爱国的同时,或许更应该多一点对生命的尊重,多一点人文的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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