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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莫言的故事

  题图:莫言像

  2001年,日本NHK电视台策划了一档名叫《二十一世纪的开拓者》节目。该节目是一个面对全亚洲的人物专题节目,旨在介绍亚洲各国最有前途的人才,作家莫言是其中的人选之一。NHK电视台希望请一位重磅人物担纲采访莫言。当听说要到中国采访莫言时,平常很难请动的1994年度的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大江健三郎竟意外地答应出山。他说:“我认为在中国最有希望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作家是莫言。”

  的确,比莫言大二十岁的大江健三郎对莫言一向喜爱。1994年,大江健三郎在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演说中说:“正是这些形象系统,使我得以植根于我边缘的日本乃至边缘的土地,同时开拓出一条到达和表现普遍性的道路。不久后,这些系统还把我同韩国的金芝河、中国的莫言等结合到了一起。”虽然在成为作家之后多次访问中国,但大江健三郎此前并没有见过莫言。能在诺贝尔文学奖授奖演说上如此提及莫言,说明在大江健三郎眼里,莫言在中国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作家。他曾说:“如果让我提一个诺贝尔文学奖的候选人,他应该是莫言。”

  2002年2月,大江健三郎陪同莫言回到他山东高密大栏乡的家中过年。在三天的行程里,两位作家每天朝夕相处都有长达数小时的深入交谈,话题以文学创作为主,两人的友谊在这一段时间也得到了进一步深化。

  一、出生与逃离

  1955年2月17日,农历正月二十五,中国山东省高密县大栏乡三份子村(今属高密市夏庄镇)一个普通农民家庭生下一个男孩儿。这一年按中国纪年方法是乙未年,属羊;这个家庭的成分为“富裕”中农。这两个属性是这个男孩儿的“胎记”,与生俱来的。日后,这个男孩儿为达到某种目的,将“生日”这个胎记涂改为1956年3月25日。

  这个男孩儿就是莫言。莫言是笔名。莫言原本不姓“莫”,也不叫“言”,他原名管谟业。当他需要起一个笔名时,他把“谟”字拆开、颠倒,便产生了如今这个知名度甚高的笔名。

  莫言出生时,他的大家庭里已经挤满了一大堆人口--他的祖父管嵩峰,祖母戴氏,父亲管贻凡,大哥管谟贤,二哥管谟欣和大姐,叔婶和大他四个月的堂姐一家。后来,莫言的婶母又生了几个比他小的男孩儿。因此,莫言的出生对这个家庭来说,只是给家里添一张“嗷嗷待哺”的嘴巴,没什么可高兴的。莫言这样描写自己的诞生:

  1955年春天,我出生在高密东北乡一个偏僻的落后的小村里。我出生的房子又矮又破,四处漏风,上面漏雨,墙壁和房笆被多年的炊烟熏得漆黑。根据村里古老的习俗,产妇分娩时,身下要垫上从大街上扫来的浮土,新生儿一出母腹,就落在这土上……我当然也是首先落在了那堆由父亲从大街上扫来的被千人万人踩践过、混杂着牛羊粪便和野草种子的浮土上。

  莫言还把这种描写运用到长篇小说《丰乳肥臀》上官玉女和上官金童这对不幸的双胞胎的诞生情节里。有人说这暗示着人的生命从土中而来;有人说这昭告着人是一种卑贱如土的生灵。其实,这无非意味着一个字--穷。

  对于不幸出生于那个时代的莫言来说,记忆中最深刻的压抑就是饥饿。他笔下那些卑微的、被侮辱与被损害的黑孩、上官金童、余一尺、罗小通等,全都是些吃不饱穿不暖的小可怜虫,他们被一只看不见的巨灵神掌压在社会的最底层,扁得屁滚尿流--他们不明白自古以来物华天宝的家乡,为何会在粮食丰产期间却饿殍遍野。莫言在他的小说里问,粮食呢?粮食都到哪里去了?一片丰沃的土地,年年丰收,但粮食却不见了。那些在土里生土里长的高密东北乡的饥饿的孩子,每天睁大眼睛寻找食物,来填饱自己永不餍足的胃。他们几乎什么都吃,甚至为此大大地扩张了人类的食谱,还为人类探索各种可能吃的食物而做出了卓越但令人心酸的贡献。五六岁的孩子,在那个饥饿的年代,就是一只本能的动物。他们像一条条饥饿的小狗,整天在村子内外嗅来嗅去,寻找食物或它的替代品:各种动物--如野狗、乌鸦、麻雀、兔子、老鼠等;各种虫子--如蜜蜂、苍蝇、蚊子、蚂蟥、蝈蝈、金龟子等;各种鱼类--如鳝鱼、鲤鱼、黑鱼、鲇鱼、草鱼、鲫鱼等;各种水族--如泥鳅、乌龟、河鳖、螃蟹、河虾、青蛙、水蛇等。这些可以进入新人类食谱的动物和植物,都是上世纪六十年代初期,饥饿的少年莫言和他的同伴们游荡时发掘和拓展的。莫言在散文《忘不了吃》中,用极其轻松的手法,把自己童年和少年时代的饥饿经验和寻找食物的过程再度详细地表现出来:

  很多文章把三年困难时期写得一团漆黑,毫无乐趣,这是不对的。起码对孩子来说还有一些欢乐。对饥饿的人来说,所有的欢乐都与食物相关……我们的村子外是望不到边的洼地。洼地里有数不清的水汪子,有成片的荒草。那里既是我们的食库,又是我们的乐园。我们在那里挖草根挖野菜,边挖边吃,边吃边唱,部分像牛羊,部分像歌手。我们是那个时代的牛羊歌手。我难忘草地里那种周身发亮的油蚂蚱,炒熟后呈赤红色,撒上几粒盐,味道美极了,营养好极了。那年头蚂蚱真多,是天赐的美食。村里的大人小孩都提着葫芦头,在草地里捉蚂蚱。我是捉蚂蚱的冠军,一上午能捉一葫芦。我有一个诀窍:开始捉蚂蚱前,先用青草的汁液把手染绿,就是这么简单。油蚂蚱被捉精了,你一伸手它就蹦。我猜它们很可能闻到人手上的味道,用草汁一涂,就把味道遮住了。它们的弹跳力那么好,一蹦就是几丈远。但我的用草汁染绿了的手伸出去它们不蹦。为了得到奶奶的奖赏,我的诀窍连爷爷也不告诉。奶奶那时就搞起了物质刺激,我捉得多,分给我吃的也就多。蚂蚱虽是好东西,但用来当饭吃也是不行的。现在我想起蚂蚱来还有点恶心……

  他们吃虫子、吃野草、吃泥土、吃煤块,在莫言的短篇小说《铁孩》里,那个吃到了神乎其神程度的“铁孩”,甚至异化成了嗜食各种钢铁的魔法孩子。人在极度饥饿的环境中发生了异化。莫言在短篇小说《铁孩》里写一个长期等待父母的孩子生出了吃钢筋的特异功能:

  铁孩拿来一根生着红锈的铁筋……我看到他果真把那铁筋伸到嘴里,“咯嘣咯嘣”地咬着吃起来。那根铁筋好像又酥又脆……他把吃剩的那半截铁筋递给我,说你吃吃看……我半信半疑地将铁筋伸到嘴里,先试着用舌头舔了一下,品了品滋味。咸咸的,酸酸的,腥腥的,有点像腌鱼的味道。我试探着咬了一口,想不到不费劲就咬下一截,咀嚼,越咀嚼越香。越吃越感到好吃,越吃越想吃,一会儿工夫我就把那半截铁筋吃完了。

  由于对食物的极度攫取,人们不仅牙齿变得锋利耐磨,肠胃的功能也有了质的飞跃。在长篇小说《丰乳肥臀》中,那位母亲上官鲁氏为了自己的孙子能够得到一口吃的,甚至练出了反刍的功能。她在生产队里把豆子吞到肚里,不喝水,不消化,直到装着这些宝贵的食物挨到歇晌回家,拿出一个盆子,用手指抠喉咙,将那些胃液包裹着的豆子吐出,喂养自己的孩子们。其实她就是莫言的母亲。

  不过现实永远比艺术作品要严酷得多。在《吃事三题之三忘不了吃》中,莫言讲了一个令人心酸的故事:

  大概是1961年的春节吧,政府配给我们每人半斤豆饼,让我们过年。领取豆饼的场面真是欢欣鼓舞的场面。有的人,用衣襟兜着豆饼,一边往家走,一边往嘴里塞。我家邻居孙大爷,人没到家,就把发给他家的豆饼全都吃光了。他一到家就被老婆孩子给包围了,骂的骂,哭的哭,恨不得把他的肚皮豁开,把豆饼扒出来。可见爱在饥饿的人群里,要大打折扣。孙家大爷躺在地上,面如灰土,眼泪汪汪,一声不吭,任凭老婆孩子撕掳踢打。孙家大爷当天夜里就死了。他吃豆饼太多,口渴,喝了足有一桶水,活活给胀死了。那时我们的胃壁薄得如纸,轻轻一胀就破了。孙大爷死了,他的老婆孩子,没掉一滴眼泪。多少年后提起来,孙大奶奶还恨得牙根痒痒,骂老头子吃独食,连一点人味都没有,死不足惜。这次年关豆饼,胀死了我们村十七个人,教训很深刻。后来我在生产队饲养室里喂牛,偷食饲料豆饼时,总是十分节制,适可而止,生怕蹈了孙大爷的覆辙。

  海明威说“不幸的童年是作家的摇篮”。而莫言在《超越故乡》一文中写道:“我的童年是黑暗的,恐怖和饥饿伴随我成长。”如果莫言有能力选择的话,我看他宁可不当作家,也愿意有一个幸福的童年。莫言的童年正值中国近代史上最悲惨的一段时期,所谓的“三年困难时期”,全国饿殍遍野。莫言曾在香港一家大学演讲时说:“我们村里一天之内饿死了十八个人。”

  莫言小学五年级毕业,其他同学都升到了村里新建的农业联合中学,而莫言的升学资格却被人轻易地“革”掉了。

  在《我的老师》一文中,莫言是这么回忆的:“……我家成分是中农,原本就是团结的对象,郑红英一歪小嘴就把我上中学的权利剥夺了……郑红英却说:‘上边有指示,从今之后,地富反坏右的孩子一律不准读书,中农的孩子最多只许读到小学,要不无产阶级的江山就会改变颜色。’就这样,我辍学成了一个人民公社的小社员。”郑红英是莫言的班主任,她跟红卫兵头头“搞破鞋”被莫言和同学张立新窥见,并传扬开来,因此恨上了莫言。张立新出身过硬,郑红英不敢不让他上联合中学,但是作为老中农的后代,莫言就在劫难逃了。

  莫言是爱读书的,从小学三年级开始,他就留心起“读物”。他看的第一本“闲书”是《封神演义》,接着又看了《三国演义》《水浒传》《儒林外史》《青春之歌》《三家巷》《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等,还为《三家巷》里的区桃和《钢铁是怎样炼成的》里的冬妮娅而胡思乱想,闹出了笑话。莫言回忆说:“读完《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文化大革命’就爆发了,我童年读书的故事也就完结了。”莫言酷爱读书,梦想将来上大学。这跟他六十年代初就考上了华东师范大学的大哥管谟贤的深切影响有直接的关系。莫言的大哥管谟贤上了大学,在他们家乡里也是一件哄动一时的大事情。村里人不无嫉妒地说,这个老中农家不得了,孩子上了大学。在“文革”前,一个乡村孩子能考上大学,那是多么风光的事情。这也深深地吸引着少年莫言。他把大哥留下来的书全都看了。

  莫言被辍学之后,十二岁就没有书念了,算是公社小社员。农活是干不了的,事情也是没有多少的。大把大把的时间可以供他打发。那是一个基本上什么消遣都没有的时代,莫言像条饥饿的狼一样,见到什么就啃什么。他说过,那时候,他连大哥留下来的一本《新华词典》都基本上翻烂了。

  莫言告别教室,顺理成章地变成了一个放牛娃。他每天牵着牛、背着草筐去田野里,日积月累,他对村里村外的河流、水泡子以及各种植物和动物都了如指掌。莫言的家乡是高密、胶县、平度三县交界地,交通闭塞,地广人稀。村外就是一望无际洼地,野草繁茂,野花缤纷。古人说,“塞翁失马焉知非福”,真是没错儿。没上过中学怎么样?知识不光来自课堂和书本。鲜活的田野带给莫言的是对自然的直接感受。这种感受对莫言以后的创作具有重要的意义。莫言2003年在美国哥伦比亚大学的演讲《饥饿和孤独是我创作的财富》中回顾了那段日子的生活:

  我每天都要到洼地里放牛,因为我很小的时候已经辍学,所以当别人家的孩子在学校里读书时,我就在田野里与牛为伴。我对牛的了解甚至胜过了我对人的了解。我知道牛的喜怒哀乐,懂得牛的表情,知道它们心里想什么。在那样一片在一个孩子眼里几乎是无边无际的原野里,只有我和几头牛在一起。牛安祥地吃草,根本不理我。我仰面朝天躺在草地上,看着天上的白云缓慢地移动,好像它们是一些懒洋洋的大汉。我想跟白云说话,白云不理我。天上有许多鸟儿,有云雀,有百灵,还有一些我认识它们但叫不出它们的名字。它们叫得实在太动人了。我经常被鸟儿的叫声感动得热泪盈眶。我想与鸟儿们交流,但是它们也很忙,它们也不理睬我。我躺在草地上,心中充满了悲伤的感情。在这样的环境里,我首先学会了想入非非。这是一种半梦半醒的状态。许多美妙的念头纷至沓来。我躺在草地上理解了什么叫爱情,也理解了什么叫善良。然后我学会了自言自语。那时候我真是才华横溢,出口成章,滔滔不绝,而且合辙押韵。

  莫言的“高密东北乡”,如福克纳笔下的“约克纳帕塔法”一样,成为一个小莫言的奇特艺术世界。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后,莫言表达了他对故乡的一往情深:“我的故乡和我的文学是密切相关的。”这是真的。莫言视故土为“精神的根据地”,将自己对故土的体验化为艺术元素,这是莫言创作取得巨大成功的重要因素。莫言一系列乡土作品充满“怀乡”、“怨乡”的复杂情感,被称为“寻根文学”作家。他曾提出“所有的文学都是乡土文学”的观点。“过去乡土文学只是指农村,现在看来是偏狭的,时代在发展,乡土的内涵也在变化。现在乡村在发生变化,乡村与城市的差别在缩小。另外乡土与故乡是同义词,每个人都有故乡,即便是我住在北京也和故乡有千丝万缕的联系。所有的文学都依赖乡土,荒郊野村是乡土,繁华都市也是另一种乡土。”

  “我曾经对高密东北乡极端热爱,曾经对高密东北乡极端仇恨,长大后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我终于悟到:高密东北乡无疑是地球上最美丽最丑陋、最超脱最世俗、最圣洁最龌龊、最英雄好汉最王八蛋、最能喝酒最能爱的地方。”这是莫言曾写下的一段文字。在五十岁后,莫言越来越恋家。每年,他都要回到高密住上一段时间,寻找创作灵感。

  但在四十岁以前,莫言脑海里每时每刻想的恐怕都是如何从“高密东北乡”逃走。

  1973年莫言通过在县第五棉油加工厂做主管会计的五叔的关系,走后门进厂当了农民合同工,其实就是季节工--棉花收购以后来厂做工,一直到棉花加工完毕走人回家。

  能到县棉油加工厂去干活,对当时的莫言来说,是个天大的好事。他不光一天能挣一元三角五分钱(交生产队一半),每月可剩十几块钱,这在当时是个了不起的数目,还可以不干农活照样记工分。最主要的,是他得到一种脱离土地桎梏的假象。于是,他在思想上和体力上都做好了在这里好好干下去的准备。莫言回忆说,第一次在厂里割草,因为他有做农活的经验、体力,又有足够的动力和自觉性,所以在劳动中表现突出,得到厂党支部书记大会口头表扬--“老管的侄子真不错,一个顶仨。”就这么一句话,竟让莫言激动得“屁滚尿流”。这可是莫言平生第一次在众人面前得到领导的公开表扬啊。

  成名后的莫言回忆这一段人生经历时,坦露心曲:

  在棉花加工厂工作的这段时间,我想离开农村的这种愿望越发强烈,我觉得我一定再不能回到我那个村里去了,不能再跟那一帮人混到一起了,那里毫无前途,一回去就断送了,我只有想办法离开这个村,才可能有出路……农村和城市之间的差别太大了,完全是大地超出了我过去所认识的那种阶级的关系。我梦寐以求的就是我能够转正,但是后来大家也纷纷传言说四届人大一开,马上要把这批人转正,又有些说不可能。

  事实的确如此。青年农民工莫言在县棉油加工厂一干就是三年半,直到他参军走,再没回村干农活。加工棉花时他当司磅员,这是厂里临时工中的一个美差。莫言他叔是厂里的主管会计,有这个面子;不加工棉花时,他在厂里干保洁或保安。

  莫言当时有个农民工友叫张世家。莫言出名后,张世家揭发说:

  那时的莫言,在我的记忆中相当沉默,用莫言自己的话说,他当时的心境是:“白日做梦,也是如何冲出牢笼、离开家乡。”我深信,苦难的童年是莫言成为作家的第一所大学,也是我发愤玩命冲出高粱地的第一所大学。冲出去,玩一把,出人头地,谁不想?1976年,莫言如愿以偿,报名四年,体检四年,终于当了兵。时年,莫言二十一岁,把1955年生人改成1956年生人。要不,他这辈子就穿不上军装了。凭直感,我认为莫言如果当初当不成兵,离不开家乡,一直待在这里,他的童年再苦也成不了今天的名作家。

  其实,除了因为怕超龄当不上兵,改过生日外,莫言还改过“学历”。刚进厂时,需要登记填表,其中有文化程度一栏。莫言觉得填小学毕业太丢人,高中毕业又不敢填,犹豫半天,最终填了个初中。他自己说“初一吧”,初一毕业。可是这种虚荣心很快就被张世家给戳穿了。莫言在《我的中学时代》一文中“坦白交代”:

  进厂登记时,我虚荣地谎报了学历,说自己是初中一年级。但很快就有一个曾经在我们村的联中上过学的邻村小伙子揭穿了我,弄得我见人抬不头来。后来听说厂里的合同工大部分都往高里填学历,有的人明明是文盲,硬填上高中毕业,我把自己的学历填成初一,其实是很谦虚的。因为我叔叔在这家工厂当主管会计,所以就安排我当了司磅员,与笔和算盘打交道,在不知底细的人心目中,我也算个小知识分子了。当时工厂里经常组织批林批孔的会,厂里管这事的人以为我有文化,就让我重点发言,我就把报纸上现成的稿子抄到纸上,上去慷慨激昂地念一通,竟然唬住了不少人。厂子里曾经莫名其妙地掀起过一个学文化运动,让我讲语文,我没有办法,就去书店买了一本关于写作的小册子,上去胡说一通,一课下来,竟然有人说我讲得好,还有人以为我在中学教过书。

  1976年终于当兵了,填表时,我大着胆子,把学历填成了初中二年级。到部队后见发现很多”高中毕业”的战友连封家信都不能写,于是,在填写入团志愿书时,我就把自己的学历提升到了高中一年级。以后的所有表格,都是这样填了。虽然再也没有人揭穿我,但我的心里始终七上八下,每逢首长或是战友问到我学历时,我的心就嘭嘭乱跳,然后含含糊糊地说:“高一……”,直到我从解放军艺术学院文学系毕业,得了大专学历,才解决了这个尴尬问题。

  张世家就是“曾经在我们村的联中上过学的邻村小伙子”。莫言小学时的同学有的是张世家高中时的同学,张世家从他们那里了解到管谟业的底细,遂发生了“学历”打假案。

  二、军旅生涯作家梦

  1976年,莫言终于穿上崭新的“国防绿”军装。与家乡的高粱地告别时,他在心中发誓:“再见吧,可爱的故乡!再见吧,野菜地瓜干!”后来,莫言在《超越故乡》一文中这样说:

  当时我曾幻想着,假如有一天,我能幸运地逃离这块土地,我决不会再回来。所以,当我爬上1976年2月16日装运新兵的卡车时,当那些与我同车的小伙子流着眼泪与送行者告别时,我连头也没回。我感到我如一只飞出了牢笼的鸟。我觉得那儿已经没有任何值得我留恋的东西了。我希望汽车开得越快、开得越远越好,最好能开到海角天涯。当汽车停在一个离高密东北乡只有二百华里的军营,带兵的人说到了目的地时,我感到深深的失望。多么遗憾这是一次不过瘾的逃离,故乡如一个巨大的阴影,依然笼罩着我。

  不是莫言心硬,而是中国的“户籍”制度无情。当兵对于农村青年来说,是一个“农转非”的机会。接到入伍通知书后,村里一个复员兵便好心地也是心令神会地给莫言传授经验:“到了部队,第一件事就是给新兵连首长写一份决心书,这对你的分配至关重要。如果你写得好,新兵训练结束后,就有可能让你去当文书或是给首长去当警卫员,而这两个职务是天生的干部苗子。”农村兵为什么那么看重“提干”呢?因为大家心里都清楚,“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在部队里,穿四个兜的与穿两个兜的有着很大区别。他们在脱军装恢复“民”的身份时,前者叫“转业”,后者叫“复员”。转业者,政府给安排工作,月月开工资,端的是铁饭碗;复员者,“恢复”社员的身份,端的是泥饭碗。

  1976年2月16日下午,莫言背着背包,跟随着新兵队伍,晕头涨脑地进了丁家大院。这所大院坐落在山东黄县县城(现为龙口市黄城区)西北角,是一座在胶东半岛赫赫有名的豪宅,据说可与牟平县的大地主牟二黑子家的豪宅媲美。一进大院就是一座高大的影壁,影壁上刻着”紫气东来”四个大字。数十个新兵蛋子站在影壁前听一个干部点名,然后分班,然后就由各班班长把新兵带回去,然后跟着班长进了一栋雕梁画栋的大房子。班长命令我们把背包放在稻草地铺上,莫言的军人生涯就这样开始了。

  新兵连的集训生活结束,莫言和几个新兵被分到黄县北马公社唐家泊村。这是总参下面一个保密单位,技术干部很多,后勤战士很少,总共只有八个人,两个做饭,六个站岗。这里的营房跟老百姓的村庄连成一片。庄子的主业是生产著名的龙口粉丝。而靠着营房则是一大片牲口棚。总共三排房子的营房,没有暖气,全凭煤球炉子生火取暖。一间伙房,一个露天厕所,再加一个只有半个篮筐的操场,一览无余。更让莫言心凉的是老兵对新兵的介绍:这个单位的直属上级在北京,把这里的管理工作都交给黄县的团部代管。在这儿入党比登天都难,提干基本没戏,干到头也就是警卫班的班长。四个兜?做梦去吧。在这里,战士们不训练,除了站岗,就是干活。什么活?营房前边有几十亩地,下了岗,就去种地:栽白菜、割麦子,干各种各样的农活。莫言苦笑:以前的他是干农活的农民,如今是穿军装的农民。升官发财的机会虽然不多,但当兵还是比不当兵强。

  果然,一个偶然的机会让莫言当上了战士们的文化教员,课讲得让首长直问他是哪个大学毕业的。1979年,他被调到位于保定满城县深山沟里的训练大队任专职政治教员,讲起政治经济学、哲学、科学社会主义、中国近代史等课程。同时还有一个工作是当保密员。

  这位山东汉子讲起课来声震房瓦,学员们说没有谁的政治课能讲得像管老师这样生动活泼。但莫言并不满足,他没有忘记少年时就开始的作家梦。他在业余时间努力写作。当时,莫言写了很多稿件,向全国许多报纸投稿,每次莫言都是满怀信心地把厚厚的稿纸装进信封,开始漫长且充满希望的等待。

  1981年的一天,莫言收到一封《莲池》编辑部的信,编辑在信中告诉莫言,希望他在方便的时候到编辑部去一趟,当面谈一谈如何修改的问题。莫言说,当时拿着那封信,又想哭又想笑,激动的心情难以名状。莫言向部队请了假,坐上长途汽车奔向保定。当时交通很不方便,在路上颠簸了大概三个半小时,最后终于到了《莲池》编辑部。《莲池》有位老编辑,叫毛兆晃,那天就是他接待了莫言,也是他发现了莫言的处女作,并从此把莫言一步步引领着走上了中国文坛。莫言小说的题目叫《雨夜情思》,写一个结婚不久的少妇在一个春雨霏霏的夜晚想念自己远在海岛上当兵的丈夫。见面的时候,毛老师笑着对莫言说:“我还以为你是个女战士呢,没想到是个小伙子。”毛老师认为小说基础不错,但人物形象单薄,需要进一步修改。几天后,莫言拿着重新改好的稿子送到编辑部。毛老师看后说了一句话:“还不如那篇初稿好呢!”就这样,改到第三次的时候,毛老师没再说什么,打发莫言回去等消息。没过多久,《春夜雨霏霏》在《莲池》第五期上发表了。这是莫言公开发表的第一篇小说。拿到稿费后,莫言买了一瓶刘伶醉白酒,四只马家老铺烧鸡,和战友痛饮了一场。

  1982年,莫言被提为正排级干部,部队恢复授衔时,莫言被授予上尉军衔,后被提升为少校,为副营职干部。

  1983年5月,莫言调到北京延庆总参三部五局宣传科任理论干事。同年,莫言在《莲池》杂志发表了短篇小说《民间音乐》,引起了著名作家孙犁的注意,孙犁在《读小说札记》中写道:“去年的一期《莲池》,登了莫言的一篇小说,题为《民间音乐》。我读过后,觉得写得不错……有些飘飘欲仙的空灵之感。”

  1984年秋,著名作家徐怀中在解放军艺术学院创建文学系,他看到莫言的《民间音乐》后,十分欣赏,破格给了莫言参加考试的机会,莫言顺利考入解放军艺术学院文学系。同期被录取的有李存葆、钱钢、宋学武、朱向前、崔京生等三十多名文坛新秀,都是在部队崭露头角的青年作家。在这里,他眼界大开,为呈现在自己面前的文学世界的光辉灿烂而目眩。他攒足了劲,拼命地学习,拼命读书。《喧嚣与躁动》《老人与海》《百年孤独》《静静的顿河》《雪国》……这些人类文化史上最优秀的文学作品滋养、激励着莫言。一本书他可以反复地读,一些章节他甚至可以读五十遍、上百遍。大量的文学书籍唤起莫言对过去生活的全面记忆,萌发了他创作的灵感。更为重要的是,他终于发现自己创作的源泉正是那个可恨的“高密东北乡”:

  就像渔民的女儿是蒲扇脚、牧民的儿子是镰柄腿一样,我这个二十岁才离了高密东北乡的土包子,无论如何乔装打扮,也成不了文雅公子,我的小说无论装点上什么样的花环,也只能是地瓜小说。其实,就在我做着远离故乡的努力的同时,我却在一步步地、不自觉地向故乡靠拢。到了1984年秋天,在一篇题为《白狗秋千架》的小说里,我第一次战战兢兢地打起了“高密东北乡”的旗号,从此便开始了啸聚山林、打家劫舍的文学生涯,“原本想趁火打劫,谁知道弄假成真”。我成了文学的“高密东北乡”的开天辟地的皇帝,发号施令,颐指气使,要谁死谁就死,要谁活谁就活,饱尝了君临天下的乐趣。什么钢琴啦、面包啦、原子弹啦、臭狗屎啦、摩登女郎、地痞流氓、皇亲国戚、假洋鬼子、真传教士……统统都塞到高粱地里去了。

  1985年,《中国作家》杂志第二期发表莫言的《透明的红萝卜》。同年,老文学家冯牧在北京华侨大厦主持莫言创作研讨会,汪曾祺、史铁生、李陀、雷达、曾镇南等著名作家、评论家都高度评价了《透明的红萝卜》,说它是“建国以来农村题材小说中不可多得的精品”。而这部奇异斑斓却浑然天成的作品,莫言仅用了三天时间就写出来了。

  1985年底,著名作家张洁在联邦德国出席交流活动时,被问到1985年中国文坛有什么大事发生,张洁回答:“要说大事,那就是出现了莫言。”张洁形容《透明的红萝卜》是一个天才作家诞生的重要信号。

  1986年,莫言在解放军艺术学院文学系毕业。同年三月,《人民文学》杂志第三期发表莫言的中篇小说《红高粱》,引起文坛极大轰动。这一年,莫言闪电般地完成了《红高粱家族》中的《高粱酒》《高粱殡》《狗道》《奇死》,同时还发表《筑路》和短篇《草鞋窨子》《苍蝇门牙》等。同年夏天,张艺谋找到莫言洽谈购买《红高粱》改编电影版权事宜,莫言与陈剑雨、朱伟合作将其改编为电影版文学剧本。有人惊呼:“1986年是文坛莫言年。”就在这一年的3月,莫言成为中国作家协会会员。

  十年,从1976年穿上军装那年算起,到1986年,莫言恰好用了十年的光阴终于将少年时的作家梦变为现实。

  三、《红高粱》及其家族

  1986年《人民文学》第三期发表了莫言的中篇小说《红高粱》,在文坛引起轰动。这篇小说被读者推选为该年度“我最喜爱的作品”的第一名。莫言自己也认为:“《红高粱家族》是我创作的九部长篇中的一部,但它绝对是我的最有影响力的作品,因为迄今为止,很多人在提到莫言的时候,往往代之以‘《红高粱家族》的作者’。”

  但莫言创作这部作品实出于偶然。

  在解放军总政政治部召开的一次文学创作讨论会上,有位老作家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老一辈作家亲身经历过战争,拥有很多的素材,但他们已经没有精力创作了,因为他们最好的青春年华耽搁在“文革”当中;而年轻一代有精力却没有亲身体验,那么他们该怎样通过文学来更好地反映战争、反映历史呢?

  初生牛犊不怕虎。莫言当时就站起来说:“我们可以通过别的方式来弥补这个缺陷。没有听过放枪放炮但我听过放鞭炮;没有见过杀人但我见过杀猪甚至亲手杀过鸡;没有亲手跟鬼子拼过刺刀但我在电影上见过。因为小说家的创作不是要复制历史,那是历史学家的任务。小说家写战争--人类历史进程中这一愚昧现象,他所要表现的是战争对人的灵魂扭曲或者人性在战争中的变异。”莫言发言以后,当场就有人嗤之以鼻。

  于是,莫言把自己置于悬崖边上。为了证明自己观点的正确,他必须马上动笔,写一部战争小说--《红高粱》。这是他厚积薄发的力作,最后形诸笔墨,仅用了六天。

  《红高粱》源自一个真实的故事。据《高密县志》记载:1938年3月15日,在距莫言老家不远的孙家口发生一场伏击战。国民党的游击队和当地农民武装高仁生大队和冷关荣大队联合行动,消灭了日本鬼子一个小队,包括一个日军中将中岗弥高,烧毁了一辆军车。这在当时可是了不起的胜利。过了几天,日本鬼子大队人马回来报复,游击队早就逃得没有踪影,鬼子就把那个村庄的老百姓杀了一百三十多口子,村里的房屋全部烧毁。

  《红高粱》与以往革命历史战争小说的不同就在于,它以虚拟家族回忆的形式,把全部笔墨都用来描写由土匪司令余占鳌组织的民间武装,以及发生在高密东北乡这个乡野世界中的各种野性故事。莫言说:

  当时写《红高粱》时正是中国文学最热潮的时候……当时几乎每个作家都是锐意创新,千方百计地创新,不仅仅满足于讲一个故事,而是在探索如何讲故事……用我爷爷奶奶这样晚辈讲祖辈的故事,就是一种口吻一种口气。我感觉这样讲得很得心应手,让人一看这人讲的好像是真事,好像在讲家史。其实根本不是我的家史,只是一个叙述的视角。假如我不用这种口气……就不会产生这种强烈效果……我一个孙子讲我爷爷我奶奶的爱情故事,甚至在高粱地里有一些在当时就是在现在也不被多数人接受的这种故事,会产生一种效果,说是亵渎也不是亵渎,说是尊敬也不是尊敬,让人产生很古怪的感觉,给这个故事赋予新意义。

  《红高粱》通过“我”的叙述,展现了抗日战争年代“我”的祖先在高密东北乡上演的一幕幕轰轰烈烈、英勇悲壮的故事。小说洋溢着丰富饱满的想象,以汪洋恣肆之笔全力张扬着中华民族的旺盛生命力。小说表面上写的是关于抗战的故事,但内在的底蕴却是揭示在战争、苦难、礼教等枷锁重压下激发起的民族血性和刚勇。

  莫言颠覆了传统意识形态二元对立式的正反人物概念。

  这部小说的情节由两条故事线索交织而成:主干写民间武装伏击日本汽车队的起因和过程;后者由余占鳌与戴凤莲在抗战前的爱情故事串起。余占鳌在戴凤莲出嫁时做轿夫,一路上试图与她T情,并率众杀了一个想劫花轿的土匪,随后他在戴凤莲回门时埋伏在路边,把她抱进高粱地里野合,两个人由此开始了激情迷荡的欢爱,接下来余占鳌杀死戴凤莲的麻疯病人丈夫,正式做了土匪,也正式地成为她的情人。我们不难看出在这条故事线索中,始终被突现出来的是一种生机勃勃的民间激情,它包容了对性爱与暴力的迷醉,以狂野不羁的野性生命力为其根本。这显然逾越了政治意识形态的限制,对民间世界给予一种直接的观照与自由的表达。前一条抗日的故事线索,从戴凤莲家的长工罗汉大爷被日本人下令残酷剥皮而死开始,到余占鳌愤而拉起土匪队伍在胶平公路边上伏击日本汽车队,于是发动了一场全部由土匪和村民参加的民间战争。

  与此相适应的是这部小说在人物形象塑造上,也填覆了传统意识形态二元对立式的正反人物概念。比如把作为“我爷爷”出场的余占鳌写成身兼土匪头子和抗日英雄的两重身份,并在他的性格中极力渲染出了一种粗野、狂暴而富有原始正义感和生命激情的民间色彩。上个世纪五十至七十年代现代历史小说中也出现过类似的草莽人物,如《苦菜花》中的柳八爷。他是胶东的土匪司令之一,原为一股流寇式的农民暴动武装的领袖,后为八路军某团收编,担任营长职务,并加入中国共产党。但他或他们肯定不是作品中的“主人公”,而且必须要在他身边再树立一个负载政治道德标准的正统英雄人物,对他或他们进行“收编”和“改造”,以此传达意识形态所规定的思想内容。但在《红高粱》中,余占鳌是唯一被突出的主要英雄,他的草莽缺点和英雄气概都未经任何政治标准加以评判或校正。这些特点也同样体现在对于“我奶奶”戴凤莲和罗汉大爷等人物的刻画中。比如“我奶奶”具有的那种温热、丰腴、泼辣、果断的女性的美,罗汉大爷的忠诚、坚忍、不屈不挠的农民秉性,及“我父亲”小豆官的莽撞冲动的脾气,都有一种民间的放纵和生气充盈其中。由于作家把这些人物都作为自己的家族长辈来写,就又在他们身上注入了以前革命历史故事中少有的任性与真实之感。正是建立在民间崇尚生命力与自由状态的价值取向上,作者描写“我爷爷”的杀人越货,写“我爷爷”和“我奶奶”的野地欢爱,以及其他人物种种粗野不驯的个性与行为,才能那样自然地呈现出一种强劲与质朴的美。

  莫言在现代战争题材的创作中开辟出一块鲜活生动的“红高粱”地。叙述者在小说开头有一段充满激情的感叹,极力赞美他的故乡,赞美他的那些豪气盖天的先辈,并称先辈的所作所为和他们的英勇悲壮“使我们这些活着的不肖子孙相形见绌,在进步的同时,我真切感到种的退化。”这种感叹贯穿在整部小说中。民间是自由自在无法无天的所在,民间是生机昂然热情奔放的状态,民间是辉煌壮阔温柔淳厚的精神,这些都是人所憧憬的自由自在的魅力之源。叙述者以这样一种民间的理想状态来对比现实生活,却发现这种状态只是过去时态的存在,高密东北乡的英雄剧全都上演在已经逝去的时间中,这不能不令他感到遗憾,不能不令他屡屡发出文明进步隐含种性退化的感慨。

  《红高粱》中,“我奶奶”是位具有传奇色彩的女性。她凭借自己的智慧、勇敢与对生活的热爱,创造了许多壮举,令人敬佩。在她那里,传统的伦理道德失灵了,我们所能感觉到的只有旺盛的生命力量。她虽是土生土长的农村妇人,所谓女流之辈,但骨子里却充满着正义、仇恨、野性和情欲。她“什么事都能干。只要她愿意”。在历经多年的爱情和生活的双重考验后,“我奶奶”的胸怀更加豁达博大,谋事果断,智勇双全,成为战火中不让须眉的女英雄。莫言用一种高度诗化的笔调,运用意识流手法,描绘了她弥留之际的心灵自白:

  奶奶感到疲乏极了,那个滑溜溜的现在的把柄、人生世界的把柄,就要从她手里滑脱。这就是死吗?我就要死了吗?再也见不到这天、这地、这高粱、这儿子、这正在带兵打仗的情人?枪声响得那么遥远,一切都隔着一层厚重的烟雾。豆官!豆官!我的儿,你来帮娘一把,你拉住娘,娘不想死,天哪!天……天赐我情人,天赐我儿子,天赐我财富,天赐我三十年红高粱般充实的生活。天,你既然给了我,就不要再收回,你宽恕了我吧,你放了我吧!天,你认为我有罪吗?你认为我跟一个麻风病人同枕交颈,生出一窝癞皮烂肉的魔鬼,使这个美丽的世界污秽不堪是对还是错?天,什么叫贞节?什么叫正道?什么是善良?什么是邪恶?你一直没有告诉过我,我只有按着我自己的想法去办,我爱幸福,我爱力量,我爱美,我的身体是我的,我为自己做主,我不怕罪,不怕罚,我不怕进你的十八层地狱。我该做的都做了,该干的都干了,我什么都不怕。但我不想死,我要活,我要多看几眼这个世界,我的天哪……

  《红高粱》洋溢着强烈的悲悯气息,然而莫言往往在悲悯处插入轻松的情调,在极度悲愤处又处之泰然,充分表现了生活的内在矛盾纷扰。一方面凄楚、苍凉、压抑、沉滞,另一方面则是欢乐、激情、狂喜、抗争。在恶战结尾,余司令和他的弟兄全倒在血泊之中,用鲜血和生命换来的战利品却被冷支队长洗劫一空。而小说则用一句“父亲又捡来一张拤饼,狠狠地咬了一口”,轻巧地结束了这场血与火的战斗。

  莫言从先辈的草莽英雄的传奇生涯中看到的是生命的充盈和沉酣。他要表现的是一种非伦理化的、倔强峥嵘的而又自由舒展的、反压抑的人生状态。他的乡土之恋也是由爱极、恨极的矛盾心理交织而成的,其小说是对人生的一种审美本体的关照。《红高粱》所写的与其说是关于抗日的故事,不如说是表现了民族的血性与刚勇。“红高粱”这一意像即是这种血性、刚勇和饱满生命力的象征。小说以生命的辉煌--高密东北乡人的任情豪爽的壮丽生活图景,表现了民族的生命意志的强大和不可战胜。所以我们不难发现红高粱这一意像中所蕴涵的原始生命的创造力、抗争力以及民族的凝聚力。

  四、莫言凭啥获得诺贝尔文学奖

  2012年10月11日北京时间19时,瑞典诺贝尔奖委员会宣布,2012年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为中国作家莫言。这是一个见证历史的时刻,莫言成为第一位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中国籍作家。中国作家协会当晚即向获得2012年诺贝尔文学奖的莫言发出贺辞,称:“莫言的获奖,表明国际文坛对中国当代文学及作家的深切关注,表明中国文学所具有的世界意义。”

  中国人对诺奖的百年孤独终于得到释放。中国广大民众特别是当代作家,对诺贝尔文学奖的期盼太久了,简直成了他们的一块心病。莫言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给他们送去了一副最好的灵丹妙药。用“莫言获奖,举国欢腾”来形容,也不为过。但当掌声停止,鲜花打蔫时,浮起某些怀疑之声:莫言凭啥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他是中国最好的作家吗?

  的确,就某一方面而言,莫言未必是最优秀的。比如在语言上,他有些粗糙,不如余华精粹;在故事结构上,可能不比王安忆紧凑……但我们不能据此就说莫言不配获得诺奖。

  马悦然说的好:“诺贝尔文学奖不是一个世界冠军,奖是颁发给一个好的作家,莫言是一个好的作家,世界上好的作家可能有几千个,但是每年只能够颁发给一个作家。今年我们选的是莫言,明年选另外一个,不是一个世界冠军奖,就是一个颁发给很好的作家的一个奖。”

  莫言好在哪里?

  瑞典皇家科学院诺贝尔奖评审委员会给莫言拟就的获奖理由是:“将魔幻现实主义与民间故事、历史与当代社会融合在一起。”

  莫言自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以一系列乡土作品崛起,代表作有中篇小说《红高粱》和长篇小说《酒国》《檀香刑》《生死疲劳》以及2011年8月获第八届茅盾文学奖的长篇小说《蛙》等。

  他的作品获得过国内外很多文学奖项的肯定,其中重要的有:1987年全国优秀中篇小说奖,1988年“联合文学奖”(台湾),2001年法国“儒尔巴泰雍外国文学奖”,2003年“华语文学传媒大奖年度杰出成就奖”,2004年获“法兰西文化艺术骑士勋章”,2005年第十三届意大利“诺尼诺国际文学奖”,2006年日本“福冈亚洲文化大奖”,2008年香港浸会大学“世界华文长篇小说奖红楼梦奖”,2008年美国“纽曼华语文学奖”,2011年第八届茅盾文学奖。

  莫言的成功在于他认为长篇小说文体应尝试着摆脱西方文学统治,从现代性的幻想中抽身出来,回过头来从民间艺术形式中汲取营养,在深邃而神秘的中国文学传统中寻找丰富资源,或许能够产生意想不到的艺术奇迹,从而开辟出一条适合中国本土的文体发展道路。莫言在《檀香刑》的“后记”中说:

  民间说唱艺术,曾经是小说的基础。在小说这种原本是民间的俗艺渐渐地成为庙堂里的雅言的今天,在对西方文学的借鉴压倒了对民间文学的继承的今天,《檀香刑》大概是一本不合时尚的书。《檀香刑》是我的创作过程中的一次有意识地大踏步撤退,可惜我撤退得还不够到位。

  莫言遵循开放的本土化路线,即具有现代表达技巧的本土化写作。正如评论家雷达先生所说:“本土化就是我们把西方的东西学习过之后,融化进自己的一些东西,在全球化的背景下,在开放的前提下,在了解世界文学的走向之后,再走本土化的道路,注目我们脚下的这片土地,从本民族的存在出发。”

  到写《生死疲劳》的时候,莫言“撤退”到位了。这部长篇小说采用章回体分章法和六道轮回结构法。在小说中,一个被冤杀的地主经历了六道轮回,变成驴、牛、猪、狗、猴,最后终于又转生为一个带着先天性不可治愈疾病的大头婴儿;这个大头婴儿滔滔不绝地讲述着他身为畜牲时的种种奇特感受,以及地主西门闹一家和农民蓝解放一家半个多世纪生死疲劳的悲欢故事。小说透过各种动物的眼睛,观照并体味了五十多年来中国乡村社会的庞杂喧哗、充满苦难的蜕变历史。

  小说透过生死轮回的艺术图像,展示了建国以来中国农民饱经患难的生活和他们顽强、乐观、坚韧的生命。故事情节极端、怪异、变形、荒诞,但是与寄寓其中的哲理浑然天成。全书从内涵到外延充满了作家的探索精神,充满了艺术灵气。究其所达到的艺术境界而言,这是一部划时代的史诗性作品,是中国文学终于跳出图解概念沼泽最辉煌的标志性著作。

  小说的叙述者,是土地改革时被枪毙的一个地主,他认为自己虽有财富,并无罪恶,因此在阴间里他为自己喊冤。在小说中他不断地经历着六道轮回,一世为人、一世为马、一世为牛、一世为驴……每次转世为不同的动物,都未离开他的家族,离开这块土地。小说正是通过他的眼睛,准确说,是各种动物的眼睛来观察和体味农村的变革。

  地主西门闹一家和农民蓝解放一家的故事充满了吊诡和狂热,唏嘘和罹难。当转世为人的“大头儿”终于执著坚定地叙述时,我们看到了一条生气沛然的人与土地、生与死、苦难与慈悲的大河,流进了我们的心田。

  在莫言对伟大古典小说呼应的那一刻,聆听到了“章回体”那最亲切熟悉的大音;莫言承受着生死疲劳的磨砺以及冤缠孽结,将中国人百感交集、庞杂喧哗的苦难经验化为纯美准确的诗篇,祈祷祖国庄严、宁静,祈望人类丰沛的生命祥和、自然。

  《生死疲劳》将六道轮回这一东方想像用中国古典文学草蛇灰线的方式,隐没在全书的字里行间,写出了农民对于土地无比执著的颂歌和悲歌。据莫言介绍,这部长达五十五万字的小说,由于构思成熟,他共用了四十三天的时间就写好了。“在写作中,我丢掉了电脑,重新拿起软毛笔,创作的激情从笔下汹涌而出。”由于小说写得快且长,莫言为此反而感到不安,怕因一时的疏忽而为文本带来瑕疵。由于莫言首次尝试近似章回体的叙述方式,从而使小说在阅读时有类似阅读中国古典小说的快感。对此,莫言解释说,他并不是刻意为之,而是因小说叙事的需要,尤其是为了区别章节之间的界限。莫言说:

  《生死疲劳》说是写了四十三天,但构思的时间足有几十年。之前,这个关于“六道轮回”的题材以及故事中人物已在我的脑子里盘桓多年。其实读者根本没有必要追究一个作家创作某部作品用了多少年,作品质量的优劣与创作时间的长短并不能构成比例,也无直接联系,留给读者与市场检验的终究还是作品本身。如果我早知道读者对创作效率如此关心,那我应该学着虚伪一些,我可以说我的这部小说写了三年、五年,但我觉得完全没有这个必要。

  莫言的获奖还有一个经验,就是他在传播上没有太大的障碍。莫言的作品几乎出版一二年就有欧洲主要语言译本出现。2009年12月,莫言出版长篇小说《蛙》。到2011年,包括《蛙》在内的三部莫言的小说就被瑞典汉学家陈安娜翻译成瑞典文,可供瑞典诺贝尔文学奖评委直接阅读与评判。

  总之,莫言文学创作题材敏感,反思尖锐,风格独特,语言夸张,想象狂放,在当代作家中极具个人魅力。他的获奖不仅是对中国作家、中国叙事话语的褒奖,更为中国文化进入世界先进文化行列提供了明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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