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图:林语堂像
在诺贝尔文学奖的获得者中,不乏进行双语创作的作家,比如俄裔美籍作家纳博科夫,他在美国文学史、俄罗斯文学史上都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在中国,也有一位进行双语创作且成就辉煌的作家,他曾多次被提名,但是最终也没有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他就是被誉为幽默大师的林语堂。
一、故乡山水与游子之情
林语堂,原名和乐,后改玉堂、语堂,祖籍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天宝镇五里沙村。他的祖父在清咸丰十年(公元1860年)被太平天国军队拉去当挑夫,从此失踪。他的父亲林至诚在五里沙度过了青少年时代,曾做过小贩,二十四岁时入教会神学院,后来成为牧师,被派去平和县坂仔村传教。他的母亲杨顺命是出身贫寒、老实忠厚的普通农家妇女,一生中共有八个儿女。排行第七(在兄弟中排行第五)的林语堂于1895年10月10日诞生于平和坂仔村。
坂仔村四面环山,这里构成了林语堂人生及文学的起点。林语堂热爱高山,他曾在自传体小说《赖柏英》中,借主角之口说起这些山对他有着怎样的作用:“你若生在山里,山就会改变你的看法,山就好像进入你的血液一样……山的力量巨大的不可抵抗。”他说自己的“天真、率直、自然”的人品来自于大山,并自称是“山乡的孩子”。几十年之后,在大洋彼岸,林语堂还能回忆起坂仔村山坡灰蓝色的变幻,以及白云在山顶上奇怪的、任意的漫游。这些源自大自然深处的景观经常令他感到迷惑和惊奇。坂仔村外面的世界又是怎样的呢?美丽的尘世、美丽的童年、无尽的快乐,林语堂用一颗好奇的心体验着这个博大的、孕育了世间万物的天地,并对它产生了浓浓的依恋之情。
除了坂仔村的山山水水之外,另一个对林语堂影响很大的则是他的父亲。
林语堂的父亲林至诚是一名称职的牧师,也是一名传统的崇奉儒学的乡村精英。1905年左右,林至诚设计的新教堂落成。这是坂仔最大最漂亮的建筑。林至诚专门跑到漳州,买了一副朱熹手迹拓本的对联,兴冲冲地贴在了教堂的门口。一个基督教的圣坛,却贴着中国礼教卫士的手迹,这是典型的林至诚式的思维方式,这是他的“中西合璧”。对他来说,这两者似乎并不矛盾。他不仅是讲坛上的宣教者,而且是村民争执中的排难解纷者。他还常常不断地为人做媒,他最喜欢做的事就是令鳏夫寡妇成婚。
林语堂后来也走上中西文化兼收并蓄的道路。他把林至诚的“中西合璧”带到世界各地,这也许是林至诚本人从未想到过的吧。
作为一名虔诚的基督徒,林至诚在家庭教育上有着他极为坚持的看法,那就是家人之间不许吵架,脸上要经常带着笑容。这是林家人的标志性微笑,坂仔一带的村民都知道林家人易于相处。虽然林语堂在长大后,特别是进入上海的圣约翰大学读书后,曾打算把这“常挂在脸上的笑容”去掉,以免在人情复杂的都市中显得“痴形傻气”,但是他依然从心底里觉得,乡间的父亲把这笑容挂在自己脸上也分享给孩子们,其中绝无半分虚情,“我父亲是一个基督教的牧师,但是一个迥非寻常的。他最好的德性乃是他极爱他的教友。他之所以爱众人并不是以此为对上帝应尽之责,他只是真心真情的爱他们,因为他自己也是由穷家出身的。”
林至诚在布道之余,还是孩子们的家庭教师,每天早餐后摇铃上课。林语堂回忆说:“读的是四书、《诗经》,此外是《声律启蒙》及《幼学琼林》之类。一屋子总是“咿唔”的读书声。”到了晚上,林至诚就让孩子们读《圣经》,林语堂和兄弟姐妹们轮流读,“转过身去,跪在凳子上,各自祷告。”
林至诚在传教的过程中跟外国的传教士接触比较多,也有一些杂志,可能看了一些杂志,接受到国外杂志一些宣传,所以他就跟孩子说,你们将来都要念书,到世界上念最好的大学,要好好读书,将来要当名人,这是他的梦想。他把这个梦想灌输到全家人,就是每一个人要共同为实现他这么一个梦想来努力。今天我们想想,当年在山区里边的一个穷牧师,能有这样的梦想确实很奇特。这些想法甚至常常让他在夜里激动地醒来,“挑亮床头的油灯,口吸旱烟,向我们小孩讲牛津大学怎样好,柏林大学是世界最好的大学。”可是当时他毕竟只是一名普通的乡村牧师,每月只有20元的薪水。虽然这在当时的中国乡间是一笔不错的收入,但是扣掉养育六男二女八个孩子的花费,剩余的就捉襟见肘了。
1911年10月10日,“辛亥革命”爆发,中国延续两千多年的帝国统治轰然倒塌。就在第二年,十七岁的林语堂考上了上海圣约翰大学。这所大学由基督教会主办,创建于1879年,是当时中国最优秀的大学之一,有三位毕业生先后担任中国驻英国、美国的大使,在国际上已经有了相当的声誉。这是林至诚心中在中国学习英语的最好的大学。此前,林语堂的二哥已经进入圣约翰大学。为了筹集孩子的入学费用,林至诚不得不卖掉了漳州天宝镇家乡的唯一的房产。
大学里的林语堂学习也十分刻苦,整天抱着英语词典苦学。林语堂觉得课程太容易了,上课是浪费时间,所以经常在课堂上偷偷地看其他的书,而当别人紧张地准备考试的时候,林语堂却去学校旁边的苏州河钓鱼,但是他的成绩总是考第二名,他后来解释说,因为同班有一个笨蛋非常用功,对分数非常重视,他考第一名。
林语堂兴趣广泛,精力充沛,读书之余他喜欢参加各种体育运动,有一段时间他对棒球也产生了兴趣,很快就成了一个高水平的垒手。1914年6月,林语堂在学校崭露头角,大学二年级他担任了校刊《约翰声》的编辑,在当年获得了三项最优等奖,以及最优生银杯一个,因此他的名字在典礼上接连四次响起,四度登台领奖,轰动全校。一人独领四枚奖牌,这在圣约翰校史上是从未有过的,林语堂成了校园名星。
1916年大学毕业后,林语堂到北京清华学校任教。两年后与廖翠凤结婚后,即携夫人赴美留学,先后在美国哈佛大学、德国莱比锡大学深造……
林语堂实现了他父亲的梦想,却再也没能回到自己的故乡。
林语堂晚年思乡心切,1966年6月从美国迁到台湾,定居在阳明山。
林语堂说,他踏上台湾的土地,最感到惬意的一点就是能够听到闽南话,如同置身山明水秀的漳州老家。在《我的家乡》里,林语堂用文字寄托了他无限的乡恋和乡愁:我经常思念起自己儿时常去的的河边,听河水流荡的声音,仰望高山,看山顶云彩的变幻……在《四十自叙》中,林语堂曾表达过那份浓得化不开的乡愁:我本龙溪村家子,环山接天号东湖,十尖石起时入梦,为学养性全在兹……晚年,他仿照金圣叹的“不亦快哉”,写了《来台以后的快事二十四条》,其中一条如下:“到电影院坐下,听见隔座女郎说起乡音,如回故乡。不亦快哉!”1972年,林语堂主编的《当代汉英词典》出版。他曾在香港的山峰上遥望咫尺天涯的大陆,深情地怀念家乡的山水、童年的欢乐。1976年3月26日,林语堂病逝于香港。4月1日,安葬于台北阳明山永福里住所后花园里。
二、“一捆矛盾”的林语堂
有朋友曾问林语堂:林语堂是谁?林语堂说“我不知道他,上帝才认识。”林语堂就如他自己所说,林语堂是一个太过庞大的存在,就如他自己所说,是“一捆矛盾”;或者说,林语堂有点儿像苏东坡--“一肚子不合时宜”。
对鲁迅和林语堂都很有研究的施建伟教授说:“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初,我在撰写《中国现代文学流派论》的有关章节时,阅读了林语堂所编写的《论语》等刊物。说实话,起初,我是带着林语堂是‘反动文人’、论语派是‘反动文学派别’的思维定势,去查阅论语派的资料的--因为从五十年代起,我们这一代人首先是从鲁迅的作品中知道林语堂的名字。《鲁迅全集》中关于‘打落水狗’或批判‘幽默’的注释,成了我对林氏的第一印象。其实,一般人在五十至六十年代根本读不到林语堂的原著原文--为了忠于历史,八十年代我仔细地读完全部《论语》,惊讶地发现,原始的史料与文学史上的结论之间,竟有如此的距离,我甚至怀疑,某些对林语堂和论语派说长论短的人,可能从来也没有读过林语堂的文章。”
由于历史的原因,林语堂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成了陪衬鲁迅的反面典型。
林语堂1923年学成回国,任北京大学教授兼北京师范大学讲师。1924年11月,《语丝》创刊,他是长期撰稿人之一。事实上,林语堂与鲁迅的友谊,就是在这激情飞扬的“语丝时期”结下的。每隔一个周六,在中山公园来今雨轩的茂密松林之下,林语堂都要兴致勃勃参加《语丝》杂志的聚会。主编杂志的鲁迅这时也同在北大任教,他辛辣的杂文以及《狂人日记》,《阿Q正传》等一系列著名作品早已让他成为许多青年的精神领袖。西装革履、抽着烟斗的林语堂,饶有兴趣地描述比自己年长十四岁的鲁迅:每逢他攻击敌人的言词锋利可喜之时,他会得意得哄然大笑;他身材矮小,尖尖的胡子,两腮干扁,永远穿中国衣裳,看起来像个抽鸦片烟的。没有人会猜想到,他会以盟主般的威力写出辛辣的讽刺文字,而且能针针见血。而与此同时,林语堂也经常去胡适家,参加“现代评论派”的聚会,林语堂与胡适是1918年就相识的老朋友,1923年林语堂从海外留学归来,就是由胡适引见,到北京大学英文系做教授,而留学期间,他还曾接受过胡适一笔很大的经济帮助。
林语堂怎么会这样呢?
因为他觉得鲁迅这一派是自由的园地,是自己表达自己的知识分子观点的团体;而胡适他们这一派,陈西滢这些人是靠近政府的,胡适自己也是靠近政府的,所以整体上林语堂是站在自由的一方,个性的一方,知识分子的一方,而和政府之间他是保持距离的。就是说,他始终要保持他的独立人格:我喜欢任意而谈,不管三七二十一的想说什么就说什么,《语丝》风格我喜欢,我就给他写文章,即使你胡适对我有恩,我可以在其他方面报答你,但我不一定给你的刊物写文章,因为我不能因为你有恩于我,我就改变我自己的思想倾向和我的艺术观点。
林语堂为《语丝》撰稿,毫不留情地抨击北洋政府,批判中国传统文化。当时的北大被视为“异端之家”,而极为活跃的林语堂,则被称作“异端之家”的一位激烈的教授。林语堂跟鲁迅同在语丝派的时候,他们是并肩跟北洋军阀政府来进行抗争的,而且当时林语堂从年龄上来说要比鲁迅和周作人年纪轻,而实际上他也把周氏兄弟当做自己精神上的导师,当然也是朋友。那时的《语丝》上,凡是鲁迅跟周作人讲什么题目,林语堂在同一期上也会讲这个题目或者在下一期上也会讲。因为现代评论派称语丝派为学匪,林语堂就索性著文《祝土匪》,很愿意揭竿作乱,以土匪自居,文章末尾还高呼一声“不要投降”。有一次林语堂甚至走上街头与学生一起游行,拿竹竿和砖石直接和军警搏斗,大学里练就的投掷垒球技术派上了用场,这一次搏斗给林语堂的纪念是在眉头上留下了一个伤疤。
1926年3月18日下午两点多,身为北京女师大教务长的林语堂,匆匆赶到铁狮子胡同,他被通知作为校方代表前来认领学生尸体。在那里摆着一溜棺材,打开第一个便是自己十分赏识的女学生刘和珍,另一个女同学杨德群也同时遇害。
这是林语堂担任教务长的第三天,就在早上,林语堂还接到刘和珍代表学生请假上街请愿的电话。林语堂对学生爱国运动十分支持。中午时分,他目送着女生队伍有说有笑的出发,一小时之后就传来学生们上街游行遭到政府镇压的消息。在段祺瑞执政府门前,军警对游行请愿的学生举起了刀枪棍棒,当场打死四十七人,伤一百三十二人,史称“三一八”惨案。
如果不是亲临现场,从小信奉基督教的林语堂,简直无法相信自己的眼睛,直到三天之后,林语堂才平静下来写了一篇文章:
今日是星期日,稍得闲暇,很想拿起笔来,写我这三天内心里的沉痛,但不知从何说起,因为三天以来,每日总是昏头昏脑的,表面上奔走办公,少有静默之暇,思索之下,但是暗地里已觉得是经过我有生以来最哀恸的一种经验。
林语堂这篇文章被登在鲁迅创办的刊物《语丝》第72期的卷首。“三一八”惨案之后,鲁迅写了《纪念刘和珍君》,实际上就登在同一期里面。记念“三一八”惨案的文章周作人写了,林语堂也写了,还有其他人也写,题目都差不多,而且从时间上来查阅,鲁迅不一定是第一篇了。
1927年10月4日的上海,此时林语堂来到上海已经一个多月,而鲁迅则是一天前刚刚到达,林语堂特地赶来给鲁迅接风洗尘。
1926年北京“三一八惨案”后,两人都因为支持学生爱国运动而被中国北洋军阀政府通缉,不得不离开北京,辗转一年多后,又相继选择上海作为避难之所。
1927年整个中国都处在风雷激荡之中,由于当时的中国处于军阀割据状态,以孙中山为领导的中国国民党联合中国共产党从广州发动了一场由南向北以打倒封建军阀为目的的北伐战争,赢得了空前的民众支持,革命军一路凯歌。这一场革命让林语堂振奋不已,他认为国民革命将会是中国历史上最光辉的一页,满以为中国的新日子已经出现。
这年3月,在武汉国民政府外交部部长陈友仁的要求下,林语堂欣然到武汉担任外交部秘书长,地位仅次于部长陈友仁。不久,武汉国民政府收回了汉口、九江的英租界,武汉民众敲锣打鼓,欢庆胜利,林语堂却高兴不起来,几个月的“衙门”工作让他见到了各种各样的政治投机分子,而他信任的国民政府干起大屠杀比军阀有过之而无不及。
在孙中山去世之后,以蒋介石为首的国民党右派掌权,下令“分共”、“清党”,成千上万的共产党员被屠杀。这时林语堂实际上已经离开了政治,但是离开所谓政治岗位的林语堂,实际上并没有放弃自己的政治思考。9月,林语堂选择了辞职,在武汉的六个月,是林语堂一生中唯一一段官场生涯,此后他立下了一个终身宗旨,“决不做政治家”。
这一年林语堂三十二岁,三十而立,他朦朦胧胧感觉到,自己的人生将要和从前不一样了。他跟鲁迅谈到今后的打算,说准备以写作为生,得到鲁迅的赞赏。然而面对霓光闪烁的上海滩,林语堂不能不感到一丝迷茫,当时的鲁迅已经是中国知名的文坛大家,以文为生自然不成问题,而林语堂还是个没有什么名气的一介书生,要靠笔杆子养家糊口还要费些思量。其实仅仅在半年之前,林语堂连想都没有想过要做一名自由作家,那时他的理想多半在于国民革命。而如今……
林语堂这时只想作一个超脱的、独立的知识分子。他想不到的是,他想离政治远一点,可是办得到吗?终其一生,他始终在政治漩涡中挣扎,惹一身是非。
1932年9月16日,这一天对于林语堂来说意义重大,由他主编的半月刊《论语》开始发行。这是一份颇具特色的刊物,旗帜鲜明地提倡幽默文学,稿件不分派别,不分政治倾向,只要言之有趣都可以用。《论语》发行之后马上大卖,销量很快达到三四万份,史无前例,尤其是在大学生中更是流传甚广。《论语》被形容是好在人前说毫无顾忌的老实话的小孩,而林语堂被称为“幽默大师”,1933年甚至被时人称为“幽默年”,也就是这一年,林鲁之争公开化。
1930年3月,中共领导的左翼作家联盟在上海成立,盟主便是鲁迅,他依旧执笔著文,鞭挞社会政治,批判传统文化。但是此时已经厌倦所谓革命和政治的林语堂,对左翼联盟这样具有强烈政治色彩的团体强烈排斥,毕竟距离他立下终身不参与政治的宗旨才刚刚过去两年半的时间。
他要个性自由随意,他不能被一个由政党控制的这样一种领导的或者推广的以左联的形式来指导怎么样来做文学,他觉得这是不能接受的。漠视,不奉迎,不屈从自己,他一直保持一个知识分子的一种骨气,在任何情况下都是这样。所以,林语堂有很著名的一句话--我从来没写过一行字是奉承别人的,我从来没有写过一本书是有目的地奉承别人的。他最后加了一句说,连这个想法都没有。
1930年他有一篇小评论文章说,你现在只要到上海福州路去看看书店里面最近一两年全是翻译苏俄的这些作品,小说历史文化什么都是,就是说,在最近一两年苏俄已经把年轻中国人的心给俘虏了。这是他的一个观点。虽然这篇文章是当时一个描述性的事实记载,但实际上他自己也有个人的立场,他认为这是一个很悲伤的事实。
事实上,林语堂终其一生都没能改变对共产主义的看法。他说自己是一个极端的个人主义者,对法西斯和共产党没有好感。他认为中国理想的流浪汉,才是最有身份的人。此时林语堂对于时政的看法完全不同于鲁迅,发表的文章随之有了根本性的变化,曾经并肩战斗的战友至此开始渐行渐远。
二十年代的林语堂和三十年代的林语堂判若两人,这反映了林语堂的人格矛盾。周作人在《两个鬼》中说他的心头住着两个鬼,“……其一是绅士鬼,其二是流氓鬼”。绅士鬼和流氓鬼缠于一身,用来评价林语堂,也是颇为合适的。
现代文学史上鲁迅与林语堂的争论颇为引人注目,他们曾围绕着“费厄泼赖”、“痛打落水狗”、“性灵小品”、“匕首投枪”、“做人与做文”、“文人相轻”等问题多次展开论战,言辞激烈之甚如见刀光剑影。鲁迅和林语堂二人由知己至仇怨,内中隐情曲折复杂,史料记载多语焉不详,后人也只得凭空猜度。近年,中国某国际拍卖有限公司征集到一本林语堂写于1929年1月至1932年2月的日记。当时,林语堂在上海东吴大学法律学院任英文教授,日常多与鲁迅、胡适、郁达夫、徐志摩、周作人等人往来,这或能向我们再现那段鲜为人知的往事。
后人研究林、鲁二人,皆认为二人友谊以1929年8月8日的“南云楼风波”为转折。林语堂的日记中写道:“八月底与鲁迅对骂,颇有趣,此人已成神经病。”鲁迅则在日记里说:“二十日……晚霁。小峰来,并送纸版,由达夫、矛尘作证算收回费用五百四十八元五角。同赴南云楼晚餐。席上有杨骚、语堂及夫人、衣萍、曙天,席将终,林语堂语讥刺。直斥之,彼亦争持……”《鲁迅全集》对“语含讥刺”是这样注释的:“林语堂说鲁迅因第三者挑拨而与北新书局涉讼,鲁迅予以驳斥。”郁达夫1929年9月19日致周作人的信中则是这样说的:“近事之足资谈助者,是鲁迅与北新算版税,与鲁迅和语堂反目两事,前者是鲁迅应有的要求,后者是出于鲁迅的误解。”林语堂在四十年后作《忆鲁迅》一文回忆道:“有一回,我几乎跟他闹翻了。事情小之又小。是鲁迅神经过敏所至。那时有一位青年作家,他是大不满于北新书店老板李小峰,说他对作者有账不还等等,他自己要好的做。我也说了附和的话,想鲁迅疑心我在说他。他多心,我是无猜。两人对视像一对雄鸡一样,对了足足两分钟。幸亏郁达夫作和事佬。几位在座女人都觉得无趣。”此番风波之后,林语堂与鲁迅便正式决裂了,鲁迅诸多文章中皆有对林语堂毫不留情的批评讥讽。
两位大师的决裂,难道真是由这样一个小小的误会引起的吗?若非事前已存有芥蒂猜忌,怎会公然在众友人前爆发争执?细究林语堂日记,不难发现早在南云楼风波之前,林语堂与鲁迅之间已有分歧,林语堂日记中语及鲁迅,多有不恭之辞。追根究底,矛盾源于二人对于中国人的“国民性”的看法截然不同。林语堂对国民性是一种兼及正负的较为全面的研究和描述。他虽然也认为中国国民性中有若干缺陷,却对一些国民性特征如“中庸之道”予以欣赏。他推崇的人生观,实则是一种融合了儒家的谦逊、耿介和道家的超尘脱俗、自然简朴的人生理想和处世哲学。林语堂在上海创办《幽默》,以性灵闲适折射对世事的思索与批评,符合林氏一贯的国民性理论,而这样的做法,却被鲁迅视为怯儒与奸猾。鲁迅猛烈抨击的中国国民性,大多是令他极难忍受的愚昧、麻木、怯弱、懒惰、巧滑、苟安、奴性、精神胜利、自欺欺人甚至“人吃人”等。对这些,鲁迅一向痛加批判,且语多峻急,极尽讽刺。林语堂1929年1月24日日记记载,两人曾讨论过这一问题,但终因观点不同而不欢而散。南云楼风波后,林语堂日记中绝口不提“鲁迅”二字。
回顾林鲁的交往史,二人的争论分歧争论确非个人意气,而是思想和文学见解上的不同。他们最后彼此都保持了理性态度,彼此都以朋友看待对方。
1934年8月13日鲁迅致曹聚仁的信中说:“语堂是我的老朋友,我应以朋友待之,当《人间世》还未出世,《论语》已很无聊时,曾经竭了我的诚意,写一封信,劝他放弃这玩意儿,我并不主张他去革命,拼死,只劝他译些英国文学名作,以他的英文程度,不但译本于今有用,在将来恐怕也有用的。他回我的信是说,这些事等他老了再说。这时我才悟到我的意见在语堂看来是暮气,但我至今还自信是良言,要他于中国有益,要他在中国存留,并非要他消灭。他能更激进,那当然很好,但我看是决不会的,我决不出难题给别人做。不过另外也无话可说了。”
1936年,鲁迅在上海病逝之时,林语堂在《悼鲁迅》一文中说:“鲁迅与我相得者二次,疏离者二次,其即其离,皆出自然,非吾与鲁迅有轾轩于其间也。吾始终敬鲁迅;鲁迅顾我,我喜其相知,鲁迅弃我,我亦无悔。大凡以所见相左相同,而为离合之迹,绝无私人意气存焉。我始终敬鲁迅。鲁迅顾我,我喜其相知;鲁迅弃我,我亦无悔。”
这足以表明,鲁迅和林语堂这两位历史巨人之间是真正的君子之交。
三、林语堂与中西文化
林语堂的一位朋友曾开玩笑地说:林语堂最大的本事就是对中国人讲外国文化,对外国人讲中国文化。林语堂对此评价十分欣赏,居然为自己作了一副对联:“两脚踏东西文化,一心评宇宙文章。”他还请名人梁启超手录此联,挂在自己的“不为斋”墙壁上。
中国当时有不少留美留英的海归派,如吴经熊、温源宁,他们的英文漂亮得不比英美作家逊色。但是这些人已经彻底的洋化了,说起中文来磕磕巴巴,传统文化的底蕴几乎丢失殆尽,如林语堂所说“食洋不化”。
1935年5月,林语堂在《人间世》第28期发表《今文八弊》,说“谈文学虽不足,当西崽颇有才”。“有食洋不化之洋场孽少,也必有自欺欺人之迂腐故老。”从而引发鲁迅与之的一场“西崽问题”的纠纷。鲁迅一句“要研究西崽,只能用自己做标本,虽不过‘颇’,也够合用了”,便打在林语堂的七寸上。论骂人,林语堂的确不是鲁迅的对手。
林语堂从小学、中学到大学,上的都是教会学校。据说,教会学校的英文老师告诉中国孩子,怎么才能学好英文呢?把中文忘掉!因此,教会学校的学生对西方文化,尤其是基督教文化十分熟悉,反而淡漠本国文化。虽然林语堂在自己的家庭有机会接触中国传统文化,但相比长期的学校教育,家庭教育毕竟太有限了。因此,林语堂从圣约翰大学毕业到清华大学工作后,他突然发现自己“被骗去了民族遗产。这是清教徒教育对一个中国小孩子所做的好事”。他愤然地说,他知道古代犹太国的约书亚将军用号角吹倒耶利哥城的故事,却不知道孟姜女为了丈夫哭倒长城的传说;知道耶和华命令太阳停住以便约书亚杀光迦南人,却不知道后羿射下九个太阳,而他的妻子嫦娥飞奔到了月亮上;女娲用三百六十五颗石头补天,掉下人间的一颗变成了《红楼梦》里的宝玉等。
幸亏他是到清华工作。北京是文化古都,长城、故宫、卧佛寺、西山的红叶,都是历史悠久的名胜古迹,连路边一棵不起眼的垂柳,城门下蹲着的石狮子,都可能来头不小。而清华园本身就是清朝某个皇亲国戚的私宅,门匾由大学士那桐亲笔题写。在这里,林语堂时刻感受到与历史文化的联系,那点零星的“庭训”和中文功底委实不够用。一个中国人,却不知道中国的历史和文化,林语堂羞愧万分,他暗暗地发了誓,一定要将教会学校剥夺的文化遗产“恶补”回来!
一心想补上文化课的林语堂拼命地看书。他读得最多的就是《红楼梦》。语言是文化的外衣。通过《红楼梦》,林语堂学会了北京话。通过琉璃厂,他见识了浩如烟海的传统文化。清华三年,林语堂就在琉璃厂“补课”。及至出国时,他已经是个功底扎实的文人。也因为此,当在国外面临让人眼花缭乱的异域文化,他才不至于乱了方寸,能静下心来思考文化的差异。
在现代中国作家中,辜鸿铭和林语堂是两位中国文学界最多产的翻译家。由于历史的原因,他们几乎已为当代普通中国读者所遗忘,而林语堂对于多数大陆读者而言也是新鲜的。普通读者喜欢的自然是林语堂的中文作品,少有人知他在翻译中文经典方面的成就。实际上,从某种意义上说林语堂是独一无二的,因为在将中国文化介绍到西方方面无人能及。他除了用英文写了《苏轼传》,编了一部英汉词典(《林语堂汉英现代用法词典》),还翻译了《老子》《庄子》《孟子》《墨子》以及《浮生六记》。
在二十世纪三十年代中国知识界,林语堂作为标准的西化中国人和全球化的英文写作高手而闻名于世。
林语堂初到上海时,找到北京大学的老校长蔡元培求职,蔡元培聘他为中央研究院英文总编辑,还给他了一个国际出版品交换处处长的头衔。这只是拿薪水的地方,并没有多少事做。精明的林语堂趁这个时机一边编书,一边写稿。林语堂还为英文杂志《中国评论周报》写小评论,一发而不可收拾,连写了一百六十多篇,后结集为《小评论》上下集,由商务印书馆出版。
林语堂的英文小评论,引起了南京大学的英文教师赛珍珠的注意。赛珍珠是在中国布道的美国牧师的女儿。她1892年生于中国,早期在中国接受教育,1914年到美国弗吉尼亚州--道梅女子学院深造,毕业后仍回到中国。1923年起,赛珍珠开始在美国杂志上发表关于中国生活的文章和小说。1931年因写作反映中国农村生活的长篇小说《大地》被翻译成多种语言出版,从而蜚声世界文坛。《大地》被译成中文出版后,又拥有了中国读者。赛珍珠对中国有好感,致力于向西方世界介绍中国,想写一本介绍中国传统文化并涉及各方面的书。她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对中国博大精深的传统文化了解得还不透彻,想找一个合适的中国人来写。当时中国知识界有国粹派和欧化派之分,国粹派认为中国的什么都好,包括男人的辫子和女人的小脚,一切都动不得;而欧化派则认为月亮都是外国的圆,主张全盘西化。作为中国通的赛珍珠对国粹派和欧化派都不以为然,她认为中西文化各有所长,各有特点,主张中西融合。
1932年,林语堂在上海创办了《论语》半月刊,提倡幽默,名声大噪。1932年被中国文化界称为幽默年。《论语》的发行量仅次于《东方杂志》和《生活》周刊。1933年2月,国际笔会中心主席、英国著名剧作家、讽刺作家萧伯纳环球旅行,途经上海,国际笔会中心仅有的四名中国会员之一的林语堂出面接待,十分卖力。他邀集上海文艺界知名人土为萧伯纳举行盛大欢迎会,他主编的《论语》还出了萧伯纳专号。赛珍珠从南京来参加萧伯纳的欢迎会,在这个场合认识了她注意已久的林语堂,林语堂的流利英语和善于用幽默俏皮表达真情实感的才能,她十分欣赏。一天晚上,赛珍珠到林语堂的府上参加晚宴,席间她与林语堂谈得十分投机,话题涉及到某些在中国住了几年的西方人,回国后就以“中国通”自居,著书立说,此类著作充其量也不过是海外猎奇,对辫子小脚之类丑行的展览。宾主对此均表示不屑和愤慨。林语堂说,我倒很想写一本书,谈谈我对中国的实感。这正中赛珍珠下怀,二人一拍即合,当场敲定,林语堂成为赛珍珠的特约撰稿人。
赛珍珠是1917年与长期受聘于基督教长会在中国工作的美国农学家布克结婚的,1931年至1935年她的长篇小说《大地》(分《大地》《儿子》《分家》三部分)在美国出版,引起了出版商约翰戴公司的老板理查德的心仪。理查德开始追求赛珍珠,从美国一直追到中国,他听到赛珍珠说起这个消息,也鼓励林语堂写这本书。
1934年夏天,林语堂借到庐山避暑之机,猛写了一个夏天,回到上海又补充修改,前后十个月,用英文写出了《吾国与吾民》的书稿。赛珍珠读完书稿,拍案叫绝,惊呼这是“伟大著作”!这部书稿,成了赛珍珠给新婚丈夫理查德的最好礼物。1935年6月,赛珍珠在上海为《吾国与吾民》作序,她写道:“它实事求是,不为真实而羞愧。它写得骄傲,写得幽默,写得美妙,既严肃又欢快,对古今中国都能给予正确的理解和评价。我认为是迄今为止最真实、最深刻、最完备、最重要的一部关于中国的著作。更值得称道的是,它是由一个中国人写的,一位现代的中国人,他的根基深深地扎在过去,他丰硕的果实却结在今天。”不久,《吾国与吾民》由赛珍珠丈夫理查德的约翰戴公司出版了。
《吾国与吾民》一炮打响,在美国畅销书排行榜上名列第一,当年9月至12月连印了七版。这部书使林语堂在美国读者中有了声望。《纽约时报》星期日书评副刊第一版大篇幅刊登了著名评论家克尼迪的专稿,说:“读林先生的书使人得到很大启发。我非常感激他,因为他的书使我大开眼界。只有一个中国人才能这样坦诚、信实而又毫不偏颇地论述他的同胞。”
林语堂比美国人还地道的英语表达技巧,敏锐的文字感受力,是《吾国与吾民》受追捧的重要原因。这本书后来被译成多国文字,同样被抢购一空。
由于美国读者最喜爱《吾国与吾民》中的《生活的艺术》那一章,赛珍珠夫妇建议林语堂趁热打铁,把这一章扩展为一本书。林语堂欣然接受了这一建议。尽管有仇敌将《吾国与吾民》丑化为《卖国与卖民》,一年后《生活的艺术》还是出版了。这是一本完全以个人经验来陈述中国人生活观的书。林语堂在自序中写道:“本书是一种私人的供状,供认我自己的思想和生活所得的经验,我不想发表客观意见,也不想创立不朽真理,我只想表达我个人的观点。”
《生活的艺术》的出版引起了更大的轰动。《生活的艺术》成为美国每月读书会的一个入选作品,美国的每月读书有几十万会员。被它选中,林语堂说就像中国人得了状元。所以林语堂听到这个消息,从地上跳下来,竟像孩子一样在家里面手舞足蹈。这部作品出版以后,连续五十二周稳居销售第一名。而且它一版再版,现在世界各地的版本可能不少于几十个,很多西方国家的读者都把它当作枕边书。有一个外国人看了这本书以后,说想向着唐人街上的每一个中国人鞠躬,因为想不到在世界的东方还有这样一些活着的人们,他们知道听这个鸟的鸣唱,能欣赏月之光辉,还会听流水的音乐。
林语堂在西方世界出名了!
中国文坛也震动了。这可是破天荒的头一次,从来还没有哪个中国人用英文写作,而且在国外产生了这么大的影响力。
一直以来,文化这个话题总会激起国内外的强烈兴趣。文化涵盖内容范围广泛,包括民族或团体的价值、传统、习惯、信仰、社会形式、行为方式和特点。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英国哲学家和教育家罗素1920年在中国演讲后写的一篇文章中说道:“在历史上很多时期,事实证明不同文明之间的交流成了人类文明进步的里程碑。希腊学埃及,罗马学希腊,阿拉伯帝国追随罗马帝国,中世纪欧洲模仿阿拉伯帝国,文艺复兴欧洲也以拜占庭帝国为榜样。”也就是说,现代西方文明是在吸收和融合了多种其他文化后形成的。著名中国教育家和学者季羡林也指出:“自从文化之初,交流便不可避免。没有文化交流就没有文化进步。任何人也阻止不了交流的进程。”林语堂以自己天才的作品为中西文化交流作出了巨大贡献。
1937年7月7日,中国发生了“卢沟桥事变”,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全国人民同仇敌忾,共赴国难。这时林语堂旅居法国巴黎,他给郁达夫写信说:“纪念全国在前线为国牺牲的勇男儿,非无所为而作也!”这就是他创作的长篇小说《京华烟云》的主旋律。
林语堂认准了的事,一定要做,而且要做好。他泡在图书馆,不分昼夜地查找翻阅不同时代的书籍、影像资料,并在脑海中构思,人物是怎样的,线索是怎样的,怎样开场,怎样结尾,心里大致有了谱,他才下定决心落笔。这花了两个月的时间。接下来的三个月,林语堂忙着打格子,他描了整整齐齐的一张表,把人物的年龄、相互关系、情节发展、性格变化,都满满地填上去。
8月份,正式开始写作。
他写得很投入,那些他经历过、看过的事--送孙中山出殡时的激动,北京的四合院,北师大的风潮,新旧文人的对立,军阀的荒淫无耻,都一幕幕化在笔端,非身临其境,写不出这样动情的文字。他要以姚、曾、牛三大家族的兴衰沉浮“叙述当代中国男女如何成长,如何过活,如何爱,如何恨,如何争吵,如何宽恕,如何受难,如何享乐,如何养成某些生活习惯,如何形成某些思维方式,尤其是,在此谋事在人、成事在天的尘世生活里,如何适应其生活环境而已。”
他说:“唯有小说能使读者对历史的过程如历其境,如见其人,超事理,发情感。”
他爱好文学的女儿是最早的读者。每天一放学,女儿们连大衣都来不及脱就冲进父亲的书房,抢着看最新写的部分,情节的跌宕起伏让她们欲罢不能。写到后来,林语堂不能忍受任何的干扰,一个人搬到城外松树林的小木屋里住。他摆了个桥牌桌子在树下,专心致志地伏案写作。夫人翠凤每天给他送吃的,林语堂偶尔和她说上两句,更多的时候一句话也没有,仿佛外界的一切都不能引起他的兴趣。他的头发已经好几个月没有剪了,长得像街头的流浪艺人。他说,不写完,就不理发。
1939年8月8日,林语堂宣布,今天下午6点完稿。一整天他都没有停过笔,稿纸一页页地翻过,手酸了,揉两下,接着写。林家人在附近的屋子里等他,谁也不敢发出丁点声音。写到最后一页,林语堂的眼泪又收不住了,滴落在稿纸上,他写抗日的军队高唱着:“山河不重光,誓不回家乡!”而“她(主人公姚木兰)感觉到自己的国家,以前从来没有感觉得这么清楚,这么真实;她感觉到一个民族,由于一个共同的爱国的热情而结合,由于逃离一个共同的敌人而跋涉万里;她更感觉到一个民族,其耐心,其力量,其深厚的耐心,其雄伟的力量,就如同万里长城一样,也像万里长城之经历千年万载而不朽。”林语堂的泪不再是为个人的悲切,而是为伟大的民众,伟大的国家而流!
划上最后一个句号,林语堂双臂一挥,大叫:“写完了!”翠凤和女儿们赶紧围过来,一家人抱成一团,又蹦又跳,还即兴唱了一首歌,以示庆祝。晚上,林语堂驾车带全家人去中国饭馆吃了顿龙虾饭。翠凤说,吃饭可以,但是你必须先去理发!
9月份《京华烟云》出版,又被“每月读书会”选中了。《时代周刊》的书评说:“《京华烟云》很可能是现代中国小说经典之作。”
林语堂才学广博,学贯中西,一生大约写了六十本书、上千篇文章。据不完全统计,世界上出版的各种不同版本的林语堂著作约七百种,其中中文版和外文版各三百多种。林语堂著作的外文译本包括英文、日文、法文、德文、葡萄牙文、西班牙文等二十五种文字,几乎囊括了世界上的主要语种,其影响极为广泛。仅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中期至今,大陆出版的不同版别的林语堂著作就超过二百种。
1989年2月10日,美国总统老布什在国会两院联席会议上谈到他访问东亚的准备工作,说他读了林语堂的作品,内心感受很深。布什说:“林语堂讲的是数十年前中国的情形,但他的话今天对我们每一个美国人都很受用。”
四、林语堂与诺贝尔文学奖
第一次提名林语堂先生为诺贝尔文学奖候选人的是赛珍珠。
《书屋》2012年第8期登载瑞典汉学家马悦然的《想念林语堂先生》一文称:“1940年赛珍珠和有名的瑞典探险家斯文赫定不约而同都推荐林语堂先生为诺贝尔文学奖的候选人。瑞典学院请高本汉评价林语堂的著作。在报告中,高本汉特别提出《吾国与吾民》和《京华烟云》,他认为这两部书‘是报道中国人民的生活与精神非常宝贵的著作’。诺贝尔文学奖的评审小组也特别欣赏作者的‘活泼的、有机智的和富于很强的幽默感的想像力’。可惜的是瑞典文学院1940年到1943年没有颁发诺贝尔文学奖。之所以如此,或因为瑞典文学院在战争中有意保持一个中立的立场。赛珍珠1950年再一次推荐林语堂先生。诺贝尔文学奖的评审小组认为作者既然用英文写作,所以他的著作不能代表中国文学。瑞典文学院好像没有考虑到印度诗人泰戈尔凭他用英文写的一部诗集,1913年得过诺贝尔文学奖。”
1986年,时任瑞典文学院院士、诺贝尔文学奖评选委员会主席的埃斯普马克写的《诺贝尔文学奖内幕》一书,披露了不少内情。书中提到了世界上许多应获取诺贝尔文学奖而没有获奖的作家的名字,如托尔斯泰、易卜生、瓦雷里、乔伊斯、高尔基、契诃夫、阿赫玛托娃、左拉等。提到林语堂,书中是这样说的:“1940年,赛珍珠推荐中国作家林语堂为诺贝尔奖候选人。童话作家拉格洛夫也曾真心想使林语堂获奖,就在这一年,她却去世了,致使林语堂失去了获奖的机会。”
看来这两位诺贝尔文学奖机构中的重要人物有一个共同的毛病--健忘。身为诺奖评委的马悦然先生多次宣称:中国作家一直未能获得诺贝尔文学奖,“最主要是翻译问题,很多中国伟大的作品没有翻译成外文,外国人无法欣赏;而翻译过的作品不是译得不对,就是译得不好,使欧洲人误认为那些中国作品没有文学价值。”《吾国与吾民》和《京华烟云》对“外国人”不存在语言障碍问题,于是又拿战争、某人去世、“代表”作借口了。
由于林语堂被选为台湾笔会主席,从1972年起,国际笔会台湾分会多次提名他为诺贝尔文学奖候选人,可惜未能通过评审。
1975年,国际笔会第14届大会在维也纳举行,林语堂先生作为一个德高望重的台湾分会的主席,在这次大会上被推荐为国际笔会的副主席。在这次大会上,国际笔会第四次提名,将他列入当年的诺贝尔文学奖的候选人。长篇小说《京华烟云》同时被大会推为诺贝尔文学奖的候选作品。据说这是那时的中国作家与诺贝尔文学奖距离最近的一次。不过,上帝却没有眷顾这位刚刚重返基督教怀抱的八旬老人,林语堂与诺贝尔文学奖擦肩而过。那一年,诺贝尔文学奖给了意大利诗人蒙塔莱。
多次被提名,但最终没能获取诺贝尔文学奖的林语堂先生,对诺贝尔奖保持了一种平静的心态。1975年,恰逢林语堂先生八十华诞之时,台湾文化界的朋友为他举行了庆祝酒会。之后,香港朋友也要为他祝寿。当他从台北返回香港时,二女儿林太乙和香港文化界的朋友去机场接他。林语堂虽然已是八十高龄,但仍然满面春风,精神矍铄。这时,当年的诺贝尔文学奖结果刚刚公布,林语堂先生又落选了。女儿为此不免觉得有几分遗憾。她没有料到父亲是那样的乐观豁达,并对她说:“我们要讲道理,我们对生命不可要求太多,也不可太少,一定要抱着适可而止的态度。”
1976年,八十二岁的林语堂在香港去世。去世之前,他说他最遗憾两件事情没有实现。一是死前没能见到初恋情人陈锦端,二是没能亲自把《京华烟云》翻译成中文。
回顾二十世纪的中国文学,林语堂不是最伟大的一个,但无疑是最具特色的作家之一。专门为林语堂立传的美国作家、他的女儿林太乙曾这样评价他:“东方和西方的智慧聚于他(林语堂)一身,我们只要稍微诵读他的著述,就会觉得如在一位讲求情理的才智之士之前亲受教益。他有自信、有礼、能容忍、宽大、友善、热情而又明慧。他的笔调和风格像古时的人文主义者,描述人生的每一方面都深刻机敏,优美雍容,而且由于顾到大体,所以在估评局部事物时能恰如其分。最足以描绘他的形容词是:有教养。他是最令人赞佩、最罕见的人--一位有教养的人的典型。”看来,这样一位伟大的作家居然与诺贝尔文学奖无缘,那只能是诺贝尔文学奖的遗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