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图:苏联作家高尔基与1915年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法国作家罗曼罗兰
自从1901年诺贝尔文学奖第一次颁奖给法国诗人普吕多姆以来,至今已历一百一十余年。到2013年止,全世界共有三十八个国家的一百一十位作家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
在世界上为数众多的各种文学奖项中,诺贝尔文学奖有着突出的特点和公认的专业价值。首先,它以极为严格的程序进行遴选、评定;其次,它的奖金数额之大,也是在各种文学奖项中名列前茅;另外,获奖作家的世界性与国际化,也是世人有目共睹的;还有,获奖作家的代表性,即他文学创作和作品的优秀与否,已是世界文学界和社会人士基本认可的标准与尺度。最后,诺贝尔文学奖坚持的独特的评选理念,即将“具有理想倾向的优秀作品”认定为优秀并推广到全世界,具有其他文学奖项不可替代且无法企及的社会价值。
因此,诺贝尔文学奖就具有了历史最久、奖金最多、最具专业权威性、最有国际代表性的世界文学的荣誉价值。一位作家一旦获奖,不仅是其个人的莫大荣耀,也成为其国家和民族的一种殊荣。
然而,每件事都有其两面性,一个世界性的大奖亦是如此。从诺贝尔奖诞生之日起,世人就对它批评不断。自从诺贝尔文学奖颁发的那一刻起,围绕它的争论与批评就始终不断,是与非争执有时甚至很是激烈。其实,争论和批评的焦点除了质疑诺贝尔文学奖评选会由于各国社会、文化的差异和审美观念的不同,因而评选标准和结果会受政治、地理、语言等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外,就在于谁应该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和谁不应该获此殊荣。我们这里称之为“诺贝尔文学奖历史的遗憾”。
据现有的历史资料来看,对上述这种“历史遗憾”的争论由来已久。早在1949年,I。华莱士曾以《爆炸性的诺贝尔文学奖》为题目,向大约三百五十位各国作家做了问询,问及的题目就是:哪些已获奖的作家名副其实,哪些作家有资格获奖而被漏掉。征询的结果是三分之二的获奖者是名副其实的,其余的三分之一则不然。
此后的1959年和1966年,法国和美国也分别以《诺贝尔奖过时了》和《诺贝尔奖的功与过》为题展开调查,两项结果分别是:“应由专业作家评选诺贝尔文学奖,而不是非作家中的无名之辈”,“诺贝尔文学奖过大于功”。
1990年代中国也曾从事过一项调查,以中国人的思维方式对诺贝尔文学奖提出了看法--谁是中国人心中当之无愧的桂冠作家、谁是诺贝尔文学奖永久的遗憾、诺贝尔文学奖对中国是否公正,等等。接受调查的有翻译家、学者、作家、诗人及北京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文系的学生。调查结果表明,中国读者心目中威望最高的诺贝尔文学奖得主是:海明威、肖洛霍夫、马尔克斯、罗曼罗兰、帕斯捷尔纳克、萨特、贝克特、福克纳、托马斯曼、川端康成、叶芝、加缪、罗素、泰戈尔、黑塞、艾略特、萧伯纳、索尔仁尼琴、聂鲁达、蒲宁。其中海明威以绝对优势名列榜首。这个结果一定程度上能够显示出中国人日益提升的文学审美能力,人们在肯定诗人、小说家和戏剧家在创作中体现的探索性、前卫性的同时,更加注重作品主题的确定、内在的意蕴和文学的信息层面。
那么,对于诺贝尔文学奖的“过大于功”或称“历史的遗憾”,国际上权威的文学专业人士是如何评判的呢?这里有诺贝尔文学奖评委会成员(坐第十六把椅子者)、瑞典文学院院士谢尔埃斯普马克对前八十年的总结,摘要如下:
诺贝尔文学奖的第一个十年,即维尔森执掌瑞典文学院及诺贝尔文学奖评委会时期,人们普遍认为普吕多姆(法国)、海泽(德国)等人的获奖实在勉强。人们一般认为,比昂拉(挪威)应让位给易卜生,而托尔斯泰、左拉和斯特林堡自然应成为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至于授予吉卜林(英国)诺贝尔文学奖,是唯一获得公众赞许的,而显支微克(波兰)获奖则在众望所归之中。
在诺贝尔文学奖第二个十年中,豪普特曼(德国)获奖被认为是名副其实的,而泰戈尔则是一个恰当人选,他的获奖意味着东方文化和文学的被认可。1915年罗曼罗兰的获奖被认为最符合诺贝尔本人的意图。这期间的1914年和1918年未颁奖,而这一时期斯堪的纳维亚作家获奖人数偏多,颇为人所诟病。只有汉姆生(挪威)被认为是合格的获奖者。
在诺贝尔文学奖的第三个十年中,很多获奖者受到世人好评,如:法郎士、叶芝、萧伯纳等人。托马斯曼(德国)和辛克莱刘易斯(美国)也被认为是合格者。其他几人则被众人评说不一。
在诺贝尔文学奖的第四个十年中,普遍认为评奖要差一些。只有皮兰德娄(意大利)和奥尼尔(美国)被视为优秀的获奖者。而布宁(俄国,当时为苏联)、高尔斯华绥(英国)、赛珍珠(美国)都被认为是不合格的获奖者,而其实他们是各具特色的作家。
在诺贝尔文学奖的第五个十年中,1940年至1943年由于第二次世界大战未颁奖。所以,一批伟大的作家从中漏过,如:哈代(英国)、高尔基(俄国,当时为苏联)、弗洛伊德(奥地利)等人。而黑塞(瑞士籍法国人)、纪德(法国)、艾略特(英国)、福克纳(美国)、罗素(英国)获奖则别无悬念。至于其他人,被认为平庸而已。普鲁斯特(法国)、卡夫卡(奥地利)、劳伦斯(英国)等人榜上无名,无疑是有损诺贝尔文学奖荣誉的。
在诺贝尔文学奖的第五个十年中,优秀作家构成获奖者的比例高于以往任何时期。如:海明威(美国)、加缪(法国)、帕斯捷尔纳克(俄国,当时为苏联)的获奖令人欢欣鼓舞,所留下的遗憾似乎不多。
在诺贝尔文学奖的第六个十年中,世界的社会和文化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诺贝尔文学奖把目光转移到西欧、北美以外的国家。这时的安德里奇(南斯拉夫)、肖洛霍夫(俄国,当时为苏联)、阿斯图亚里斯(危地马拉)、川端康成(日本)、索尔仁尼琴(俄国,当时为苏联)获奖就是证明。而这时萨特(法国)被授予诺贝尔文学奖却被本人拒绝一事造成了诺奖的尴尬。
在诺贝尔文学奖的第七个十年中,聂鲁达(智利)、伯尔(德国)、怀特(澳大利亚)、贝娄(美国)、辛格(美国)都是当代著名作家,获奖理所当然。而被遗漏者包括:布莱希特(德国)、莫拉维亚(意大利)、格林(丹麦)、庞德(英国)、阿赫玛托娃(俄国,当时为苏联)、博尔赫斯(阿根廷)等。
在以上分析的诺贝尔文学奖的八十五年中,八十五名获奖作家中有七十三人是欧洲人或流亡的欧洲人,其余的有七位是美国人,一位澳大利亚人,二位智利人,一位危地马拉人,他们都使用欧洲语言或较大的语种,如:英、法、俄、德、希腊、意大利、西班牙等语言进行创作。仅有的两位亚洲获奖作家是泰戈尔和川端康成,没有使用中文、波斯语、土耳其语、印地语、印尼语、朝鲜语、斯瓦西里语及其他亚非语言的作家获奖。这也许是诺贝尔文学奖“历史的遗憾”之外的“地域的遗憾”。
关于诺贝尔文学奖历史的遗憾,中国二十世纪九十年代的那份调查报告评选出了中国人心中诺贝尔文学奖错失的二十位大师,分别是鲁迅、卡夫卡、乔伊斯、托尔斯泰、哈代、昆德拉、博尔赫斯、纳博科夫、易卜生、沈从文、普鲁斯特、契科夫、里尔克、高尔基、老舍、左拉、瓦雷里、劳伦斯、曼杰什坦姆、阿赫玛托娃。除鲁迅、老舍、沈从文等中国人耳熟能详、同时享有世界声誉的大师外,其余的十七位外国作家也都在世界文学史上留下了璀璨的光彩。
卡夫卡(1883-1924),奥地利表现主义作家,二十世纪最有影响力的德语作家。他生活在奥匈帝国行将崩溃的时代,又深受尼采、柏格森哲学影响,对政治事件也一直抱旁观态度,故其作品大都用变形荒诞的形象和象征直觉的手法,表现被充满敌意的社会环境所包围的孤立、绝望的个人,令二十世纪各个写作流派纷纷追认其为先驱。代表作为《审判》《变形记》等。
乔伊斯(1882-1941),爱尔兰意识流作家,二十世纪最伟大的作家之一。代表作《尤利西斯》对全世界产生了巨大的影响。爱尔兰人十分崇拜乔伊斯,甚至把《尤利西斯》中描写主人公奥波德布卢姆一天全部活动的六月十六日定为“布卢姆日”,成为了仅次于国庆日的大节日。
托尔斯泰(1828-1910),俄罗斯文学家、思想家,代表作《战争与和平》《安娜卡列妮娜》《复活》等作品在我国广为传播,是大多数人所推崇的文学经典。他是世界公认的现实主义文学大师,后来的诺奖得主罗曼罗兰、托马斯曼、萧伯纳、高尔斯华绥都不同程度地受他影响才形成自己的风格。他未能获得诺贝尔文学奖,被公认为是诺贝尔文学奖最大的遗憾。
哈代(1840-1928),英国作家。早期和中期的创作以小说为主,继承和发扬了维多利亚时代的文学传统;晚年以其出色的诗歌开拓了英国二十世纪的文学。他的作品往往带有宿命论的悲剧色彩,代表作为《德伯家的苔丝》和《无名的裘德》等。
昆德拉(1929-),捷克小说家。他善于以反讽手法、用幽默的语调描绘人类境况。代表作《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表面轻松,实质沉重;表面随意,实质精致;表面通俗,实质深邃而又机智,充满了人生智慧。正因如此,在世界许多国家,一次又一次地掀起了“昆德拉热”。
博尔赫斯(1899-1986),阿根廷作家,以拉丁文隽永的文字和深刻的哲理见长。代表作《环形废墟》《巴别图书馆》等。南非作家、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库切曾经评价道:“他,甚于任何其他人,大大创新了小说的语言,为整整一代伟大的拉美小说家开创了道路。”
纳博科夫(1899-1977),俄裔美籍作家,被公认的二十世纪最杰出小说家和文体家之一。代表作《洛丽塔》出版后,引起巨大轰动,并曾一度被列为禁书,现已被改编成电影。
易卜生(1828-1906),挪威剧作家。代表作《玩偶之家》《人民公敌》等剧本是世界各国戏剧舞台上的经典作品。他的创作对十九世纪末到二十世纪初的欧美戏剧产生深远影响,因而被称为“现代戏剧之父”。
普鲁斯特(1871-1922),二十世纪法国最伟大的小说家,意识流文学的先驱与大师。代表作《追忆似水年华》通过上千个人物的活动,冷静、真实、细致地再现了法国上流社会的生活习俗、人情世态。因此,有些西方评论家把它与巴尔扎克的《人间喜剧》相提并论,称之为“风流喜剧”。
契诃夫(1860-1904),十九世纪末期俄国批判现实主义作家,和法国的莫泊桑、美国的欧亨利齐名的世界三大短篇小说巨匠。他的小说短小精悍,简练朴素,结构紧凑,情节生动,笔调幽默,寓意深刻,语言明快,极富于音乐节奏感。代表作《变色龙》《套中人》《小公务员之死》都是世界文学史上精湛而完美的艺术珍品。
里尔克(1875-1926),奥地利诗人。他对十九世纪末的诗歌体裁和风格以及欧洲颓废派文学都有深厚的影响。在二十世纪的德语诗人中间,似乎还没有哪一位像他那样,童年寂寞而黯淡,一生无家可归,临终死得既痛苦又孤单,而在诗歌艺术的造诣上,却永生到放射穿透时空的日益高远的光辉,就一些著名篇什的艺术纵深度而论,就其对心灵的撞击程度而论,真可称之为惊风雨、泣鬼神。
高尔基(1868-1936),苏联无产阶级作家,代表作《母亲》描绘了无产阶级波澜壮阔的革命斗争,塑造了共产党员工人巴维尔和革命母亲尼洛芙娜的感人形象,被公认为是世界文学史上崭新的、社会主义现实主义文学的奠基作品。
左拉(1840-1902),法国作家,自然主义文学流派的领袖。他从二十八岁到五十四岁,勤奋写作了二十六年,终于写完了一部巨著《鲁贡玛卡一家人的自然史和社会史》,其中包括二十部长篇小说,登场人物达一千多人。其中的代表作为《萌芽》《娜娜》等。
瓦莱里(1871-1945),法国象征派诗歌大师,法兰西学院院士。代表作有《旧诗稿》《年轻的命运女神》《幻美集》等。他的诗耽于哲理,倾向于内心真实,往往以象征的意境表达生与死、灵与肉、永恒与变幻等哲理性主题,被誉为“二十世纪法国最伟大的诗人”。
劳伦斯(1885-1930),英国作家,深受弗洛伊德心理分析学影响,代表作有《恋爱中的女人》《儿子与情人》《查泰莱夫人的情人》等。他的作品过多地描写了色情,受到过猛烈的抨击和批评。但他在作品中力求探索人的灵魂深处,并成功地运用了感人的艺术描写,因此,从他生前直到迄今为止,他的作品一直被世界文坛所重视。
曼杰什坦姆(1891-1938),二十世纪最具世界性影响的俄罗斯诗人之一。他的作品以超现实主义的方式,对远古文明和传统文化进行凭吊,对现实社会予以辛辣的抨击和讽刺,形成了极具现实能量的新古典主义风格,在对时代的不屈反抗中为充满喧嚣的时代做出了有力的见证,他成为了与艾略特、里尔克、瓦雷里和叶芝等世界级大师并肩的人物。
阿赫玛托娃(1889-1966),俄罗斯女诗人,被誉为“俄罗斯诗歌的月亮”,曾与普希金并称。她的诗独树一帜,敢于追求纯艺术,敢于在平凡简单中寻找伟大,敢于以女性视角揭示女性情怀,充满人文精神。作品中表现出她的爱是宽广的,她与她的人民同在。
对于没有出现在获奖名单上的大师,历史已经给了他们最公正的评价。这些评价也告诉我们:作家不会因得诺贝尔文学奖而伟大,但会因作品而不朽。
在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对中国人关于诺贝尔文学奖的调查中,有三位中国作家列入全世界应该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作家名单之中,他们是:鲁迅、沈从文、老舍。这应视为对诺贝尔文学奖“历史遗憾”的中国解读。因为这三位文学大师在中国人心中具有极为重要的位置,他们的作品人们不但耳熟能详,而且被认为是代表二十世纪的中国文学经典之作。
至于其他的与诺贝尔文学奖有缘的中国作家,最著名的当推巴金和林语堂,他们也被认为是能代表二十世纪中国文学的经典作家,其他的作家如王蒙、北岛、李敖、曹乃谦等人,作品风格各异,创作特色不同,分别代表了中国文学的多样性与多元化形态。
还有莫言,2012年诺贝尔文学的获得者,他的“讲故事”和“用荒诞手法表现社会现实”的特点征服了瑞典文学院,成为第一位中国籍的诺贝尔文学奖获奖作家。
以上几位中国作家,在本书中都有专章涉及,然而除此之外,值得诺贝尔文学奖评委会或是马悦然院士关注的中国作家还有:
李锐:以小说《厚土》《旧址》为代表作,作品以反思人性著称,内涵积淀深厚,创作风格深沉冷峻。
余华:以小说《活着》《许三观卖血记》为代表作,深刻表现中国特殊年代的人性与社会生活,创作风格冷静沉郁。
苏童:以《红粉》《妻妾成群》为代表作,作品多表现旧中国传统生活与人性扭曲,创作风格古朴粗犷。
贾平凹:以小说《废都》《秦腔》为代表作,作品表现现代与传统交织时代的都市与农村生活,描绘社会各阶层人物出色,创作风格质朴古雅。
王安忆:以小说《小鲍庄》《长恨歌》为代表作,作品以表现小人物的平凡生活为特色,创作风格平淡写实。
韩少功:以小说《马桥词典》为代表作,作品以“寻根”为主题,表现新乡土文学内容,风格独特而新锐。
迟子建:以小说《额尔古纳河右岸》为代表作,作品以表现东北边陲少数民族生活为主要内容,创作风格沉静婉约,极具民族特色。
阎连科:以小说《丁庄梦》《风雅颂》为代表作,作品往往涉及社会敏感题材,具有批评意义。创作风格为在荒诞中表现现实,被称为“荒诞现实主义大师”。
残雪:以小说《黄泥街》《山上的小屋》为代表作,作品注重人的深层精神世界开掘表现,尤以女性为主,创作风格极具鲜明个性化创意。
就他们的创作和作品状况而言,都是属于诺贝尔文学奖评委会应予考虑的范围之内的。
其实,在中国还有三位二十世纪三十年代的作家值得一提,他们是李劼人、萧红和张爱玲。刘再复认为:李劼人的《死水微澜》应当是最精致、最完美的长篇了,也许以后的时间会证明,《死水微澜》的文学总价值完全超过《子夜》《骆驼祥子》《家》等。这部小说的女主人公邓幺姑就是中国包法利夫人,她的性格蕴含着中国新旧时代变迁过程中的全部生动内涵,其语言的精致、成熟和非欧化倾向也是个奇观。而萧红和张爱玲,作为中国现代最著名的女作家之一,创作各具特点,作品内容各异,具有鲜明的个人风格。萧红以描写北国小城和乡村生活见长,她的《生死场》和《牛车上》等小说,表现出浓郁的乡土气息和炽热的爱国情怀。而张爱玲的《金锁记》《倾城之恋》等小说,以描写上海、香港等繁华大都市著称,在纸醉金迷中表现出社会的沉沦与人性的变迁,创作风格是忧郁而伤感的,对于认识那时的中国社会颇有价值。
其实,关于诺贝尔文学奖“历史遗憾”讨论的实质,就是它作为全世界“著名”的文学奖项是否能成为世界“最高”的文学奖项的话题。换言之,即诺贝尔文学奖评委会有无评选出全世界最优秀作家和作品的责任、能力和权威。
应该说,这一命题早在诺贝尔文学奖评委会即瑞典文学院成立之初就提出来了。1786年,当瑞典诗人利奥波德在瑞典文学院成立时发表的就职院士的演说中就提出,总有一天他们(即瑞典文学院)会“在欧洲的文学界行使职权”,成为“瑞典文学界的执法官”。因此,当1896年12月,瑞典文学院接受诺贝尔的生前遗嘱,承担评选诺贝尔文学奖的任务时,当时的两位院士就坚决反对接受此事。他们的理由之一,是担心把文学院变成“一种具有世界政治色彩的文学法庭”,其二则是担心国际舆论对文学奖施压可能造成的评选的不公正。而当时执掌文学院的维尔森坚持接受任务,他认为,如果放弃则意味着文学院“放弃在世界文坛上占据极有影响的地位”,并说:“对本国文学有能力做出判断的文学院,对外国文学中的精华并非全然无知,这里说的奖金正是要授予出类拔萃的世界文学家,一般来说授予了那些通过自己的作品及文学观了解自己的人。”就是他的这种“远见卓识”,被人称为“对诺贝尔的意图有深刻见解”,也造就了诺贝尔文学奖今天的崇高地位,以及“诺贝尔遗嘱也给了十八名院士巨大的权力和荣誉”的现实局面。
所以说,诺贝尔文学奖本身就属于诺贝尔本人,它的评选和标准是由其本身的独有性质即诺贝尔化的理想所决定的。苛求它成为一项公共性的世界性的文学界最高奖项是不可能也不现实的。总之,诺贝尔文学奖的“历史遗憾”将长期存在,除非它改变诺贝尔制订的评奖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