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奶奶在奶奶家享受的待遇,与娘比起来,应该是高出一个层次的。比如说到年节了,如果家里有一个细白面馒头的话,肯定是要先仅着奶奶和姑奶奶的。娘吃不上,孩子们自然也吃不上,就连最小的女儿欣月,也只能是偷偷摸摸地时不早晚吃一回。
白面馒头,在上世纪七十年代,虽不能说是稀罕物,但也并不是一般人家经常能见到的东西。可欣月,却能隔三差五地吃一个。而这些馒头,是她偷来的。跟她沾光的,还有她的侄女园园。园园是大哥的大女儿,只比欣月小五岁,两个相处得更像姐妹。所以欣月每次偷来的馒头,都有她的一半,搁现在说,她也是共犯。
那时的欣月,还屁事不懂,但小小的她,却过早地认识到了当干部的好处。比如,能时不时地吃上一回白馒头。
那时候,公社领导下乡,很少开车,大都是自行车,十里八里的乡间土路,一来一去的,就到了饭时,所以在村里吃饭的机会经常有。那时还不大时兴上饭店,一般就是在村干部家里,让会计或妇女主任什么的到集上买些菜、馒头,然后把村里手艺最棒的妇女请来,帮着炒上几个下酒菜。欣月说,在她的记忆里,这样的情况一年中总会有那么七次八次的。
第一次偷馒头那年,欣月九岁。那天,村里来了几个上一级的领导干部,听做饭的大婶和奶奶几个人说话,好像是什么“农业学大寨”工作组的,其中那个穿着像军装一样颜色的衣服,口袋里别着两支钢笔的年轻哥哥,听说还是县委下派的干部呢。干部们喝完酒、吃完饭之后,剩下的馒头,就放在囤子里,囤子就放在木柜上,上面用奶奶的瓷枕压着。而平时,这个囤子上面是不压任何东西的。
以前这些馒头是怎么处置的,欣月不知道,因为大人吃饭,小孩子们是不能上桌的,只有大人们离席了,剩下的菜底、甚或半个馒头之类的,才允许他们解解馋。但这一次,欣月亲眼看到了做饭的大婶和娘她们,一起将吃剩下的馒头放进了囤子,并用瓷枕压上。这个诱惑,对成天吃南瓜、地瓜和玉米面饼子的孩子来说,确实是难以抗拒。闻着从囤子里散发出的馒头香,吃着掉渣的玉米面饼,真是一个致命的折磨。于是,她和园园合谋,要趁大人们都不在的时候,偷馒头吃。
终于等着一个机会。待大人们都出去后,在侄女的积极协助下,欣月伸出了“罪恶”之手。然后,两个跑到没人的地方,一人一半分享。这样的事情,她们至少做了四五次。当然,每次她们都不敢多偷,顶多一个两个,不然就会被人看出来。
事情总会败露的。欣月记得特别清楚,那是她十岁那年的深秋,都穿上棉袄了。中午的时候,村里又来了几个当官的,好像是安排检查有关庆祝粉碎“四人帮”的工作,她在学校里也听老师讲过这件事。下午放学后回到家,她就看靠东墙柜子上的囤子,上面,果然压着那个瓷枕。这说明囤子里面肯定有好东西。
欣月饿了,前心贴后心的那种。因此她顾不了太多,悄悄掀开囤子盖,没想到不小心惊动了正在炕上睡觉的伯。伯发现欣月偷公家的馒头吃,气得脸都白了,不但狠狠批评了她,而且打了她一巴掌。这也是伯这一生中,打小女儿的唯一一次。正因如此,欣月觉得没脸面、很委屈,不吃不喝,一直哭闹到半夜。也难怪,平时她被家里所有人宠爱着,两个哥哥几乎是把她捧在手心里,连过了门的嫂子也知道这个小姑子千万惹不得,因为她是奶奶的心肝宝贝。就是平日里与姐姐打架,无论谁是谁非,每次受责备的,肯定也是姐姐。而这一次,她不再受宠了,不但挨了伯的打,而且还被骂得那么难听:小偷!
不就是拿吗?
打了就打了,奶奶和娘再心疼,也没有理由埋怨伯,因为欣月确实犯了大错:她竟然敢偷公家的东西。还是偷!
奶奶承袭的徐家家教是上了规章的:第一条,家里再穷,可以去借,可以去要饭,但不能偷窃。娘保留了徐家家规的解释权:凡事要靠自己。流自己的汗、出自己的力,没饭吃不为丑,偷、抢、骗最可耻。
在欣月这件事上,奶奶左右为难,她一方面认为伯有点过分,另一方面,又得肯定伯的行为。自从伯当了村干部后,奶奶对他最基本的要求是:做人要耿直,不能做对不起父老乡亲的事。
做人要耿直!这是奶奶的一句口头禅。我曾在相当一段时间里不理解她这个“耿直”的意义,好像包含我们通常说的“厚道”的成分,但好像又含有坚强、自立、骨气、理解、宽容、懂事等等方面的意思。在欣月偷馒头这事上,奶奶对倍感委屈的孙女就说:月啊,做人要耿直,你伯打你打得对,以后咱不能再犯了。
娘也犯愁、委屈,她不知道该向着谁说话。其实,欣月和园园偷馒头吃这件事,娘不是没察觉,但她觉得孩子小,因此就睁只眼闭只眼。欣月后来回忆,那次自己挨打之后,娘陪着也掉了泪,并借机给她讲了很多道理:在村里,伯的威信只所以那么高,就是因为他办事认真、公道,越是他的子女,越要支持他;公家的东西,一是一,二是二,公私一定要分明。
听了娘的教诲,欣月慢慢懂得了伯生气的原因。从此以后,她和哥哥姐姐们一样,不再做给伯丢脸的事,公家的馒头放在那儿就是长了毛,也不会再动。欣月从那时起才慢慢明白,当干部的好处,不仅仅是沾光吃上白面馒头,还有其他更重要的,比如受到大家内心的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