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象征主义大诗人瓦雷里(Paul Valery)著有《纯诗》一文,总结魏尔仑、马拉美等著名诗人以及他自己论诗谈艺的观点,如题目所示概括为一词“纯诗”(La poesie pure)。其理论核心与神韵说相通:
也许说“纯诗”不如说“绝对的诗”好;它应被理解为一种探索--探索词与词之间的关系所引起的效果,或者毋宁说是词语的各种联想之间的关系所引起的效果;总之,这是对于由语言支配的整个感觉领域的探索。
1925年,以研究神秘主义文献出名的法国神甫白瑞蒙(Henri Bremond)出版《纯诗》一书,“其书发挥瓦雷里之绪言,贵文外有独绝之旨,诗中蕴难传之妙(e‘expression de e’ineffable),由声音以求空际之韵,甘回之味。”(转引自《谈艺录》增订本第268页)与神韵说论诗诸语如出一辙。
梁宗岱总结象征的两个特性:“一)是融洽或无间;(二)是含蓄或无限。所谓融洽是指一首诗底情与景,意与象底惝恍迷离,融成一片;含蓄是指它暗示给我们的意义和兴味的丰富和隽永。”(《诗与真,诗与真二集》,69页)神韵说所推崇的诗人诗作,为象征的第一个特性提供了最好最丰富的例证,“不涉理路,不落言诠”,以景显情,融情入景,近代西方文论所谓形象思维是也。第二个特性,由细微指向无限,“三杯通大道,二斗合自然”,这是神韵诗派与象征诗派共通的形而上的特性。
象征所传达的言外之意,不是用形象显示道理的寓言,它是深文隐蔚、余味曲包的“隐秀”(《文心雕龙隐秀》),不求寄托而自有所寄托。周济《介存斋论词杂著》第七则云:“初学词求空,空则灵气往来。既成格调,求实,实则精力弥满。初学词求有寄托,有寄托则表里相宣,斐然成章。既成格调,求无寄托,则指事类情,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人民文学出版社1984年版,第7页)
物象与言内之意、言外之意并存不废,两不相忘,象在而意存,在象与意之间建立了一种感应与契合。波特莱尔诗集《恶之花》十四行诗《契合》(Correspondances,或译感应、应和),可以看作象征诗派的理论原点和美学大纲。象征主义与神韵诗论在理论上多方面的巧合--或者也可以说契合,体现了中西文学共通的文心与诗心。
季羡林先生在近年写的一篇《关于神韵》的文章中呼吁:
学习文艺理论要学四个方面: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中国的文艺理论,印度的文艺理论,自古代希腊一直到现代的欧美文艺理论。(《佛教与中印文化交流》,江西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218-219页。)
他举神韵作为例子,说明四个方面的文艺理论之间,确实存在着不少可以互相参证的东西。我对诗与神韵关系的以上论述,直接受季先生此文观点的启发,去年(1990年)还得到季先生的亲自指导,深受鼓励。本人不揣简陋,试图以艺术辩证法为指导进一步挖掘神韵理论的深层内涵,但距离季先生的期待还非常遥远。但如果我们牢记韦伯(Max Weber)的这段话:“学术上被超越,不仅是我们大家的共同命运,也是我们大家的共同目标。我们不能不怀着让后来者居上的希望工作。”(《学术生涯与政治生涯》,国际文化出版公司1988年版,第26页。)那么,这些论述作为神韵理论研究的一个尝试,其诸多缺点也就不足为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