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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爱是永不止息--解读巴一

  一

  作家巴一最初引起文坛关注,是发表在《十月》2002年第五期上的散文《故乡在晚风中》。这篇文章造成的响动是我作为责任编辑始料不及的。先是有十余家报纸、文学选刊转载,我相信这一半是因为巴一在文坛、在传媒界有极好的人缘,另一半是因为《故乡在晚风中》还值得一读。接着获得“老舍散文奖”三等奖。我读过这次“老舍散文奖”的获奖作品集,《故乡在晚风中》是其中最动人的一篇。此外,这篇文章还上过排行榜,获得过其他我记不清楚的荣誉。编辑工作中我一直避免产生我称之为“责任编辑的偏爱”--就是“瘌痢头儿子自说好”之类的情绪,但是我还是觉得,《故乡在晚风中》是我的杂志编辑生涯中的珍贵记忆。

  在写作《故乡在晚风中》之前,巴一已经是重庆作家协会会员,有了十余年的文学创作经历,出版过多部著作。成为一位作家,则是他少年时期就开始的梦想。初次见面,他签名赠送我一本《巴一散文选》,系吉狄马加、黄济人主编、作家出版社出版的“当代重庆作家作品丛书”之一。读其书,可知其人,古人所谓“知人论世”。读一本散文集,我们至少可以读懂作者人生、性格、命运之一半。

  文学之外的巴一,是世人眼中春风得意的成功企业家,文人加商人,现在有一个体面的别称:儒商。重庆市十大杰出青年之首,全国十大杰出青年候选人,重庆市政协委员,某年“十大时代新闻人物”之一,这些光彩夺目的荣誉冠冕,是巴一的“现在进行时”;他的灰暗崎岖的“过去完成时”,已经被揉进了叙事状态,化成他的一篇篇散文,成了纸面上的回忆,而回忆,众所周知,大多是感伤的,美好的。

  2003年秋天,在评审中国作家协会入会材料的专家咨询会上,我又读到巴一写文艺明星人物的散文集,原来他曾经当过业余记者,与明星有过亲密接触。这本书他没有赠送给我,也没有提起过。也许是雪泥鸿爪痕迹太浅,或者是事如春梦了无痕。

  作为作家,巴一的文学理想还在小说。散文记录个人的生活印迹,直接明了地传达心声,但只是他的习作,或者说文学预备,小说才是他真正的寄托。巴一的小说美学朴素传统,他对描写底层生活或者乡村题材的小说,由衷地热爱,上个世纪80年代初路遥的《人生》和《平凡的世界》,既是他的文学启蒙,也是他的人生励志课本。在京的河南籍著名作家,周大新、刘庆邦,作品取材于与淮北接壤的河南乡村、小煤窑,语音近似,民风相类,巴一把他们看作同乡作家,念念不忘称赞不已。

  把文学当作人生重要内容严肃看待,勤谨从事,吾未见如巴一者。难得的是这种态度,至于成就高低,声誉隆夷,反倒是次要的事。

  二

  每一个写作者,都需要有一本足够分量的“著作”,来实现一次蜕变,使之成为文学之路上的一个里程碑,一个标志。从此以后,他的视野将获得一次开拓,境界获得一次提升。如果是小说作者,唯有长篇小说才能了却此愿,正像某位西北作家多年前所说的,需要一本大书,一本死后可以当垫枕的大书,才能安心。

  《人在重庆》创作完成之后,作为资深的文学爱好者,热情洋溢的不倦写作者,生意场上的成功人士,巴一实现了这个转折。他四十余年的往昔生活,在此发出了最洪亮的回声。他用20余万字对到此为止爱恨交加的人生击出了一记重拳,恩怨霎时了结。从此以后,他可以坐在冬日暖阳下,品茶抽烟,微笑着注视尘世,偶尔眼眶湿润,但不会落泪;激动、感动和冲动等等词汇,会在他的人生词典里暂时中止使用。与之相随的,他的漫长的文学青年生涯,在持续了三十年之后,可以终结了。以后他也许还会继续写作,但他已经没法像前三十年那样写作了。

  在我认识的写作者中,巴一的写作姿态是最低的,文学关涉他的情感和荣誉,但是不牵扯人文情怀、历史使命感等等崇高理念。我的印象中,巴一从来没有脱离自己的生活写作过,他的“虚构”从来就不是纯粹想象的、天马行空的。他一直在努力记录自身及周围人群的生活经历,表达感慨,他并不想象文学理论教科书所指导的,让文学“来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虽然有批评家说,小说总徘徊着作者的影子,都是作者的自叙传。但是这实际上是从最宽泛的意义上说的,每部作品都留下作者的印迹是毫无疑问的。而巴一愿意在最狭隘的意义上把小说写成自叙传,记录成功者的艰辛曲折,心路历程。生活的阳光照耀着他,阴影也几度笼罩着他,巴一的精神还没有强大到看破红尘、笑傲江湖的地步,他无法自造一个小宇宙,创造出一个属于自己的太阳作为光源。

  淮北平原上的阜阳地区(今阜阳市)太和县巴楼村,是巴一的出生地。他在太和县读书至高中毕业,大学毕业后又回到太和县司法局工作了数年,直到他不甘于人生的平庸,一腔愁闷远走他乡。巴一怀着梦想漂泊重庆,却一步一回头,牵挂他贫穷的故园乡土。困窘、亲情、文学、初恋,是他的故乡记忆中如影随形的四个主题。“故乡的记忆煎熬着我,撕裂着我。”如今风流儒雅的巴一是大都市重庆塑造的,而他看待世界、感受世界的方式,他的敏感、多情、倔强、固执,是巴楼村赋予他的。十余万字《巴一散文选》,洋洋洒洒一万五千字的《故乡在晚风中》,还写不尽他的故乡之恋,《人在重庆》又以虚构的方式传达他的隐秘衷曲。虚构仿佛催眠,给人自由,令人放松,但梦境说出了真情和真相。

  三

  人生经多了风雨,往事无法释怀,值得一写再写。在《人在重庆》当中,你能找到巴一以往写作的所有痕迹。可以找到他的中篇小说和散文中的主题:贫穷而绝望的爱情,执着的文学理想,旧情难忘的成功者。他的作品中的核心词:乡村,集镇,重庆,写作,医药,房地产……交替出现。他的文学题材围绕着中原农村的苦难,青春的欲望,路遥作品的人生励志,和现代商业成功的冒险……《人在重庆》是所有这些元素的杂糅,充满了悲喜、穷富、城乡等二元对立,浅近中包含着顽皮、坦率和真诚。

  《人在重庆》的主人公巴若宇从淮北穷困窘迫的少年成长为重庆叱咤风云的商界大佬,从淮北乡村到都市,再到功成名就、一度陷于情困,像艰难曲折螺旋上升的人生阶梯,作品形式上极像一部成长小说。但又与成长小说或者教育小说迥异其趣,《人在重庆》只是让巴若宇经历生活而不思考生活,不是在思想上内省成长,而是在形体上锻炼筋骨,成就一个身体和意志足够强大,经得起风雨的人。《人在重庆》并不具备十九世纪以来欧美成长(教育)小说的忧郁和深沉,虽然,他们的主人公,都经历过那么多曲折的爱情。这是一部奔跑着的小说,不是飞行着的小说,有点世俗,缺乏内省,但是自信、从容,目标坚定。

  巴一不掩饰《人在重庆》的自传色彩,小说主人公巴若宇从省城大学毕业后回到老家的司法局工作,早婚成家没给他归属感,又始终不忘当初暗恋的邻村姑娘周小青,这些经历与巴一何其相似。《人在重庆》是巴一对故乡生活的再次清理,就像卸掉身上沉重的包袱,以后可以轻装前进了。《人在重庆》之后,他可以挥挥手告别关于贫穷、关于暗恋、关于无爱婚姻、关于机关生活的灰色记忆,那在晚风中的故乡,只剩下温馨、甜蜜和柔情了。

  巴一有一篇记叙他少年时当兵不成黯然梦断的散文,《难圆橄榄梦》。八十年代初的乡镇基层腐败足以断送一个青年的大好前程,有志青年巴一立志参军却一次次碰壁,埋在心中便酝酿成仇恨,这是一口非出不可的恶气。

  《衣锦还乡》便是《人在重庆》中抒发恶气的一章,堪为“蚌病成珠”的例证。成功人士巴若宇回到阔别20年的故乡,不仅仅是光宗耀祖的衣锦还乡,而且要了了结年少时的恩怨情仇,但意外的是,二十年后再回首,故乡已非昔日模样。失去了回击的对象,巴若宇像湿了引信的炸弹,没有了爆发的机会。不论成败,每个人早年都要吞咽许多酸辣苦涩。《衣锦还乡》这章的不成功之处在于它的刻意和牵强,但是结局自有它不同寻常之处,表明了作者与生活的和解:快意恩仇只在少年梦里,人到中年且将人间恩怨看作世间常事。

  四

  《飞往英国》是整部小说中具有转折性的一章,是作者解开“故乡情结”之后,以当代都市为背景的爱情乐章。主人公巴若宇年岁渐长,参透了许多“迷”,得了许多“悟”,但像大多数凡夫俗子一样,还需要参透一个“情”字。当我们把参不透的生活化为文学,当“行为”化为“叙事”,我们已经说不清这是“当局者迷”,还是“旁观者清”了。

  罗兰巴特在解析爱情的著作《一个解构主义者的文本》中一再谈论到恋爱者的“迷醉”,以及絮叨、焦灼、嫉妒、慵倦等等“恋爱综合征”。这是中西共通的人情物理。爱情不只是一种心情,它还是经由心情影响了当事者身体反应的巨大的能量消耗活动。所以有人说,爱情是一种病;还有人说,爱情使人愚蠢,处于迷醉之中的人当然智力低下,无法做出合乎常情的判断选择。而相映成趣的是,恋爱者却能同时进行超常的智力活动:撒谎,作秀,为了遮蔽真实状况而提供假象。

  《飞往英国》宿命般地印证了爱情之中迷醉与假象如影随形般的存在。在每一桩爱情事件中,总有一方是“恋爱”,一方是“被爱”,“相爱”只是爱情合力的结果,更多的属于标记性的名词。一方主动,一方被动;一方沉醉,一方感动;一方丧失自我,一方获得了超越真实的自我。深度的爱情便是陶醉,陶醉者在抛弃了逻辑的同时也放弃了其主体性。爱情总是以丧失自我为高潮。一见钟情则是从爱情事件的起始便不可逆转地迅速转向高潮。男主人公--精明的、成功的企业家巴若宇,便是以一见钟情开始他的爱情旅程的。

  小说中引用了民间谐谑段子:“结婚是错误,离婚是领悟,再婚是执迷不悟。”社会越来越开放,人们的爱情概率增加了,幸福却依然遥不可及,只是多了一些沉痛的“领悟”。小说的目的不在于证明一句顺口溜或者一句成语的正确性和预见性,小说的智慧应该远远高于民间文学的智慧。天底下新鲜的人和事层出不穷,新鲜的道理却没有多少。关于爱情,小说还能表达什么呢?无非是再讲一个故事,再试图制造一次感动。顺口溜显示的是文字游戏的快感,旁观者有足够的闲情轻巧戏谑,而“当局者迷”,甚至执此“迷”而不悟,却饱含难以言说的苦涩与沉重。读者也是心甘情愿的痴情人,相同的道理,可以以不同的方式再领略一次,依旧感慨唏嘘。

  巴若宇,一个当代的情种,一点痴情、一点花心、一点软弱、一点自私的男人,在商场上他可能叱咤风云、绝地翻身,成一时之豪杰;在情场上,他变成毫无个性、毫无决断,心软、耳根软,不能辨析轻重是非的人。在商场上见惯了逢场作戏,自己偶尔也不免来一场感情游戏,所以他把真情看得忒重,全然忘却了商场上利益交换、追求最大利润值是全社会普遍适用的游戏规则。凭借智慧、聪明、勤奋、决断、狠心赚的钱,糊里糊涂傻乎乎一瞬间为了虚幻的爱情挥洒掉了。

  情到深处,“他愿意为她付出自己的全部”。每一位深爱者,“迷醉”者,都会这样听到灵魂深处的“绝对命令”。在巴若宇与何晶晶的爱情中,金钱即使不是爱情的发动机,那也是爱情的润滑剂。小女子一出场便对“大方的款哥”显示了他的机心、乖巧、深谋远虑。当巴若宇慨然出资让她赴英国留学时,她也不吝惜自己的赞美和誓言:“你是我心目中最优秀的男人。敢闯敢干,有责任心,说你是中国商业的脊梁都不夸张。好好干吧,我在大洋彼岸想着你,祈祷着你。”奉献和感激,不正是爱情中最动人的表情吗?何晶晶以美好的假象回报了巴若宇的迷醉,爱情的美丽花环编织成功了。

  《飞往英国》叙述的是单纯的爱情故事,人物关系单纯,人物性格单纯,故事结构单纯,作者想表达的理念也很单纯。但是如果把它独立出来看,它具有好的爱情小说的共同的感染读者的特征:眼见着一个人沉湎于爱情中,甚至是沉沦,丧失自我,到最后,爱一个人不是为了荣誉,甚至不是为了性,只是单要那份感觉。这个故事的可贵之处在于,作者把爱情中的单向性即一厢情愿贯彻到底。虽然是第三人称叙述,却始终是巴若宇的单一视角,何晶晶没有一点心理记录,她的出场、活动、言语全在巴若宇的视听之中。读者会隐隐感觉到小女子的神秘、不凡,甚至识破她那深情表达中的丝丝滑头,--虽然作者未必这样设想。

  当巴若宇抛开公务,瞒着自己的下属以及痴情于自己的女助理,单身赴英国探望何晶晶,英文一字不识的他在何晶晶的留学生租住房内感到了幸福:“没想到会在英国和你睡在一起,再苦再累,值了。”简单的爱情因为时空的差异而产生了附加值,使爱心的奉献得到了感觉上的回报。这要比陶渊明在《闲情赋》中的苦情--“愿在衣而为领……愿在裳而为带……愿在发而为泽……”--更世俗,更近人情。

  身处英伦的巴若宇感到了激情之外的不适:不懂英语,除了唐人街无处可去;不谙当地习俗,被何晶晶视为老土;不习惯何晶晶与朋友们的生活方式,竟产生了“鸿沟”、“代沟”之念。也许是巴若宇感觉到当初的爱情是一厢情愿、自以为是,他匆匆结束旅行回国。在《飞往英伦》草草收场的结尾,我们看不出这一场爱情如此终结的充足理由,但是当何晶晶说:“为了我你花了那么多钱,打心眼里我感激不尽,等以后有了钱,我再还你好吗?”情场浪子巴若宇此刻才如梦初醒,他的失落难以形容,他的悲伤是巨大的。“伤心者别有怀抱”,巴若宇应该结束他的爱情长征,回归他精明商人的本色了。

  但是,爱情是超越常规的。当巴若宇回到重庆,接到何晶晶的电话,他依然是泪流满面。爱情啊,就是这样身不由己,情不自禁,执迷不悟啊。

  爱情像童话一样,是容不得过度诠释的,就像花蕊容不得放大镜的审视。去除了迷醉与假象,爱情还剩下什么呢?多亏巴一记录了日渐珍稀的传统爱情,使我们有了一次饶舌的机会,假如“后现代”来临,假如爱情成了纯粹的消费,我们也许只能有一条去路--失语。

  五

  一个与自身经历贴得很近的小说作者,他的写作资源,总有消耗殆尽的时刻。直到如今,写作者巴一一直在挖掘它的生活富矿,他只擅长虚拟,不善于虚构。他自身的经历足够丰富,不需要凭空构架大故事。从生活原生态转变成小说,他只是在细节上做一些张冠李戴的手脚。就像奔跑得很快的骏马,从未梦想成为飞马,大地已经足够它驰骋。

  但是凭借历来阅读的经验与浅见,我从来没有把巴一小说中神情、气质、经历相似的男主人公,包括《人在重庆》的巴若宇,理解为现实中的作家巴一、商人巴毅。鸟飞在空中,影子投射到地上,我们不能把它当做飞鸟本身。我把巴一的小说理解为一个理想主义者对生活的改写,把这一系列主人公理解成巴一对自己过去的修正和对未来的期待。改写和修正不是涂脂抹粉的美化,仅仅是选择性的回忆和选择性的书写。我们可以从心理学上找到学术依据,人的记忆是具有选择性的,因而即使是真实的,也不会是全面的。

  了解巴一生活经历的人,难免要在《人在重庆》中按图索骥,窥视一下作者的隐私和内心,这样的误读是可想而知的。《人在重庆》既不是真正的自传小说,也不是成长小说,我姑且将它命名为成功小说。历来都有成功人士,在回首往昔的时候,感慨自己曾经吃过那么多生活的垃圾,有些人写出了自传,不少人写成了小说。体裁不同,读法自然也不能相同。

  现代英国作家毛姆,63岁以后写了一本自传,《总结》(Summing Up),他在书中感慨道,写了多年小说,虚构了不少故事,现在写起回忆录,竟然无法分辨,哪些事情是真实发生的,哪些事情只是在想象中发生过。过些年,巴一大概也会有这样的感受。

  让我们回到初始,回到天真状态,回到问题的原点,实际上也是问题的核心:何为写作,为何写作。有许多人从事文学,是最初的爱好,变成最终的现实生存依赖。巴一是重庆某某医药公司的董事长,现在又是某个房产公司的合伙人。巴一不是一个职业作家,从身份上说不是,从写作诉求来说也不是;他是一个在物质上和现实生活中无求于文学的写作者,却一如既往地狂热地爱好文学。文学足以让他成为生意场上的另类,一个分化的人,多面人,令人费解、难以琢磨的人。现实总是冷峻而有局限的,小说可能容纳理想和自由。这是《人在重庆》对于作者的意义,实际上也是历来文学对于人类的意义。“太阳底下没有新鲜事”,世道人心,莫不如此。

  巴一是在文学之路上发足狂奔的人,技术不够娴熟,方向未必正确,而且多重的身份角色使他心绪不宁难免旁骛。我不知道他会跑到多远,相信他也不会为自己预设伟大与不朽。

  他也可能像闯进文学花园的鲁莽的山羊,惊扰了花花草草,惹得花农不高兴;他有理由不按牌理出牌,率性而为让他自在而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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