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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邓饶:风云变幻

  3.邓饶:风云变幻

  “华企”用事实说话,积极发挥了它的作用,为中国经济的恢复作出了应有的贡献,而“华企”的成功运营也少不了饶彰风等中共党员的帮助与支持。

  “华企”按党的爱国统一战线政策以及优待侨资政策行事,以香港澳门两地爱国同胞为主要对象,动员他们归国投资,兴办实业,参加新中国的经济建设,从其成立之初就一直秉持着“商业为主,工业为辅,以商养工,逐步转向工业”的方针,这是无数个“华企”管理者凭着自身的商业素养及社会责任感而得出的结论。“华企”创办的工厂逐渐诞生在南粤大地上:广州南方针织厂、广宁华南松香厂、东莞生粉厂……

  然而,在“华企”的经营中,由于是公私合营,里面的员工既有共产党员又有民主党派人士,更有无党派爱国人士,这样多元混杂的组合自然会导致矛盾的产生,因而,解决内部各种矛盾成为“华企”经营中的一个附带任务。毕竟“华企”发挥其积极作用的一个前提条件便是“华企”上下员工齐心协力,团结一致,而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要有凝聚力、向心力。为此,邓文钊与饶彰风做了很多工作。

  在民主党派的安排上,由于新中国刚刚成立不久,党内外一些人对民主党派的定位存在着一些模糊甚至错误的认识。为此,彰风指出:“民主党派在中国都是新型的政党,不是资本主义社会中只是代表某一阶层的政党,也不是国民党时代的官僚政客的集团……在共同纲领之下,各民主党派和中共都是一家人。”

  饶彰风还明确指出:“共产党员中有许多人对民主党派的认识不清楚,有人说民主党派是可有可无的,于是有些民主党派人员参加政权工作是有职、有权、无责,有些是有职、无权、有责,这是不适当的。各民主党派参加到政府的工作部门,也应是有职、有权、有责才对。”

  在40年后的今天听来,这番话仍不失为真知灼见,可见当时彰风的远见。彰风一方面不断地纠正党员们对民主党派人士的陈旧观念和偏见。另一方面,彰风也积极与各民主党派人士交流谈话,了解他们的意愿,根据每人的情况及工作的需求逐个安排。

  那时,在广州民主党派、进步人士约有四五百人。彰风夜以继日,找他们谈话,了解他们的意愿,征询他们的想法,力争做到知人善任,一一安排好他们的工作。前全国政协副主席胡愈之,在80年代初回忆道:“彰风能与华侨中的工商界、文化界联络得很好,使他们帮我们共产党的忙……他做统战部长几年,广东华侨,包括工商界、文化界,有很多人回来。有的还把子女送回来上大学。”

  在与民主人士、华侨和港澳同胞的接触中,彰风从来不摆官架子,说话也从不带官腔,而且真诚待人,尊重对方,很自然地彰风成为广大统战对象的“知心朋友”,广大民主人士、华侨和港澳同胞都愿意将自己的看法与彰风进行交流,同时也愿意聆听彰风的建议。印尼的进步华侨、巨港橡胶厂经理薛雨清谈到饶彰风给他的印象时曾说道:“他平易近人,没有官气,对人充满着很纯正的感情。”这不是夸张抑或奉承,彰风的确在华侨的心中有着很高的地位。薛雨清自己的亲身经历就足以证明他不是乱说的。在修建华侨大厦的过程中,薛雨清突然感染风寒,当时身体十分虚弱,同伴们都劝他在家中安静休养,可为了能与彰风一起工作——因为在饶彰风的领导下,大家工作得十分愉快,很起劲——因此即使生了病,薛雨清也不愿一人呆在床上,而是天天坚守在工作现场,就算不能亲自参加,他也要感受那种愉快的工作氛围。

  彰风已经同广大民主人士和爱国华侨们建立了深厚的友谊,对于那些对革命有过贡献的党外人士,他总是给予保护。彰风经常启发和教育统战部的干部,让他们要深入了解民主人士和爱国人士的历史特点,要肯定他们对革命的贡献,要客观全面地看待,而不能仅仅凭着主观喜好判断。

  在执行政策上,饶彰风也敢于挑担子。一位原国民党军官,曾帮助过中国共产党,土改时地方上要把他揪回去,却被彰风给顶了回去。有位工商界人士被怀疑贪污,也是彰风出来说了话:“有什么根据说人家贪污?他把自己的钱都拿出来支援国家建设,生活很节俭。不要运动一来就这也怀疑那也怀疑。”

  1953年至1956年,全国上下一度掀起了干部审查运动,由于广东省解放前与国民党政权有着特殊的关系,加上海外关系也比较多,因此自然成为这次干部审查的重点。

  干部审查,简称审干,是纯洁和净化党组织的一种方式,常以整党、整风等运动形式出现,在革命和建设时期都曾使用过。而1953年底开始的审干工作与其他历次审干最大的不同在于,它没有采取运动方式突击进行。

  在全国解放后,干部队伍迅速扩大,干部成分较过去任何时期都复杂。虽然经过清理中层、内层,三反、整党和各种社会民主改革运动,我党已对大部分新干部有了初步的了解,并处理了干部中最突出的问题,但建国初期的工作任务十分紧迫,干部调动频繁,各级领导机关还没有来得及对全部干部逐个进行细致的审查,因此党对大部分新干部的真实情况还未能全面掌握。“一五”计划开始后,我党认为在新干部中历史不清、来历不明的分子依然占有相当大的数量,甚至还有少数反革命分子隐藏在党内;在老干部中也还有少数未经过审查,或虽经过审查但有些问题尚未弄清,或当时认为没有问题而后又发现了某些问题,有些领导干部还存在着麻痹思想,对于干部的使用只注重其业务能力,忽视了政治上的考察。基于这些情况,党中央决定,从1953年底开始,要在两三年内对全国进行一次细致的审查,以便进一步了解党的干部队伍,清除混入党政机关内的一切反革命分子、阶级异己分子、蜕化堕落分子,以保持干部队伍的纯洁,同时又要多方面了解和熟悉干部的思想品质、工作才能,以便有计划地培养干部,正确地使用干部,保证国家建设任务的顺利进行。为此,1953年11月24日,中央作出了关于审查干部的决定,此后干部审查工作在全国逐步展开。

  广东省的干部审查工作,从1953年底开始,到1956年底结束,可以划分为三个阶段,每个阶段都有其工作重点,各阶段环环相扣,前一阶段是后一阶段的铺垫,整个过程呈现出由点到面逐步扩大的特点。由于这次干部审查工作不同于过去的任何运动,它是较长时间的、又是结合“一五”各项建设任务的有计划、分级分类地重点审查,主要靠调查研究实事求是地分析,为此,按照中央精神,广东省特意挑选了一定数量的政治上完全可靠、作风正派且具有一定工作能力的干部来做审干工作,其中也包括饶彰风。

  在审干之风下,整个新中国弥漫着紧张的气氛,或多或少对于当时在华进行公私合营的“华企”的经营带来一定影响。邓文钊所领导的“华企”,真正做到了中央领导一开始所要求的那样:“只许成功,不许失败”。由于经营管理得当,资金运转快,经济效益高,1952年年终结算时,股东红利达到27%,这是非常不错的成绩,职工也都分到了奖金,大大提高了职工的积极性。同时,也向广大海外侨胞证明了,投资国内实业并非坏事。之后,更多的海外工商界人士回国投资,一时间呈现出一片兴旺景象。邓文钊看到此种情景,满心喜悦,并且风趣地称那些联系投资的信函为“飞来凤”。中央有关方面也称赞“华企”,说它是“公私合营的样板”。然而,正当邓文钊等人还在为“华企”取得的业绩高兴、为将来进一步的发展计划设想之际,一个好端端的“华企”转眼之间却成了“千夫所指”的“批判对象”。

  新中国成立初期,一切都还很不稳定,这也体现在中央的思想上。50年代初期,“左”倾思想不断干扰,使得中央的政策发生变化。1953年8月,已经营两年的“华企”突然莫名地被人扣上“经营方向有问题”的大帽子,遭受审查。这个消息犹如晴天霹雳,“华企”所有员工以及与之有关的人士都被吓了一跳。一年检查之后,得出的结果更是让人义愤填膺,“华企”被认定为“公私合营的黑典型”,并作为“反面教材”通报全中南区。这个当年曾被中央称为“样板”的华企突然间却成了“黑典型”,这是怎样一个360度的大转弯啊?不仅如此,“华企”员工也都受到相应的处分,为“华企”出过力的职工挨整,甚至被降职,曾支持过“华企”的统战部和商业厅负责人也受了处分。“华企”则被并入了华侨投资公司,这就相当于对它宣判死刑,“华企”已经是名存实亡了。

  明明是获得15年经营权的“华企”,却在短短几年内就“夭折”了,原本期待有着更多更好发展前景的“华企”,顷刻间荡然无存——事情的发展充满了戏剧色彩。

  经过检查后,“华企”已经变得惨不忍睹,在“华企”任职的员工也纷纷遭到程度不一的惩处。虽然邓文钊在此次事件中保留了副董事长的头衔,但是失去了经营管理的实权,只不过是一个名存实亡的名号而已。对此,邓文钊很长时间都想不通,不是为他自己,而是为“华企”的事业,为那些团结一致的职工。他就是弄不明白这么好的一个企业,这么一个为国家建设作出过突出贡献的企业,这么一批爱国的员工,怎么到后来却落得如此惨痛的下场。他曾坦率地向有关领导申诉、辩护,表示反对检查结果,但是这一切都没有用。在“左”的思潮下,任何人都无能为力,再加上邓文钊当时本身势单力薄,反抗只不过是徒劳之举。

  “华企”事件的结论邓文钊是一直不认可的,但直至他死的那一刻也没有实现对“华企”事件的申诉。尽管心中充满不满与困惑,邓文钊依然相信党,相信政府,因此,他还是严格地要求自己做好自己的工作,并且尽全力使自己的思想适应党的要求。

  时间流逝,很多东西都会慢慢地淡去,被人忘记,然而,“华企”事件并没有因为时间的流逝、时代的发展而被人所遗忘。虽然邓文钊在世时未能为“华企”讨回“公道”,但是1980年,在他辞世九年之后,党中央清理冤假错案,“华企”的冤案终于得以平反。平反时的结论是:“‘华企’的功绩是显著的。该公司在促进城乡互助,内外交流,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支援抗美援朝等方面,都作出了很多贡献。同时,在宣传公私合营企业的优越性,争取华侨和港澳同胞回来投资,参加祖国社会主义建设,扩大革命的爱国统一战线方面也起了积极的作用。”

  报告还提出了对“华企”有关人员所受的错误处理进行改正、平反、恢复名誉的意见。后经省委及中央纪检委批准同意,通报执行,并于1981年6月19日在《南方日报》作了公开报道。

  附录

  党的“十五大”肯定了股份制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它使人们想起,约50年前廖承志同志支持创办的“华企”。党的“十五大”指出:“股份制是现代企业的一种资本组织形式,有利于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有利于提高企业和资本的运作效率,资本主义可以用,社会主义也可以用。不能笼统地说股份制是公有还是私有,关键看控股权掌握在谁手中。”目前城乡大量出现的多种多样的股份合作制经济,是改革中的新事物,要支持和引导,不断总结经验,使之逐步完善。早在广东解放初期,广东一些同志和从海外归来参加祖国建设的一批热心的企业家、工商界人士在股份制方面作出了勇敢有益的尝试。他们利用广东毗邻港澳、华侨众多的优势,主动吸引侨商的海外资金,结合国内公私资金而创办了我国首家华侨股份合作企业——广州华南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华企”)。它得到时任中央华侨事务委员会负责人廖承志同志的支持,经周恩来总理认可,获批准在政务院注册立案后开始经营,为恢复经济、发展经济起了开拓性的历史作用。实践证明,它姓社不姓资。由于历史的原因,1955年“华企”被指责为走资本主义道路而中途停业,成了历史的亡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平反冤假错案,“华企”问题得到平反。“十五大”肯定了股份制的经济形式。应该说这就从实际上为“华企”彻底恢复了名誉。由此反思,当年“华企”成功的经验是什么?它对我们今天学习“十五大”精神又有哪些有益的启示?

  带着这些问题,一位记者在广州麓湖旁的一座公寓里拜访了原“华企”创办人之一、董事梁明先生。我们觉得颇有价值,特引录于下:

  梁明先生今年80岁。从他满头的白发,可看出他经历了岁月的沧桑。果然,在交谈中得悉,他早年投身革命,参加了共产党。在党的领导下,他为革命做了许多工作,至今,对革命事业仍一往情深。谈起“华企”,梁老声音洪亮,神采奕奕。

  记者(下称问):梁老,请您谈谈“华企”情况。好吗?

  梁明(下称答):好。50年代初,广州解放不久,我在党组织安排下(尚未公开党员身份),于广州六二三路开设了嘉华贸易商行,从事进出口业务。随后,协助邓文钊先生,在饶彰风(华南分局统战部副部长)指导下,创办华南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主动吸引侨商的海外资金,并与广东省商业厅属下的八大专业贸易公司联营,组成法人持股、独立自主经营的股份有限公司。由于它拥有充足的自备自由外汇,又有国企的人民币配套资金注入,财雄势大,有直接从外洋接大订单、做大生意的能力,因此客似云来,货如轮转,生意做得火红,羡煞同行,群起效尤,带动了他们积极投入经营,搞活经济,“华企”起了开拓历史前进道路的作用,一时传为佳话。

  问:邓文钊先生是海内外著名爱国人士,共产党的挚友,请谈谈有关他的情况。

  答:“华企”的董事长为邓文钊先生(以下简称邓老),广东五华县人(五华县志中有邓老及其长兄邓文田先生的合传)。邓老是我国早期的英国留学生,毕业于著名的剑桥大学,学成后回到香港,受聘于英商大英银行,后又出任华比银行的华人经理,是金融界的老前辈,其父为知名的建筑商,以经营地产业发家致富,父子两代人为香港华人社会的殷商,为世所重。邓老思想开明,有强烈的爱国心。当侵华日军占领东三省后,发动“七七”事变,又大举进兵华北,其后华中数省相继沦于敌手,上海、南京亦告失守。蒋介石政权退守武汉,在敌人诱降之下,国民党中的亲日派暗中策划和谈,中华民族已到了存亡关头。当时香港已成为孤悬海外的危城,成为日军南进计划攻占的战略目标,香港社会中的上层华人,争前恐后逃亡海外,托庇洋人,以求苟全。但邓老鄙视此种懦夫行为,他坚信中国共产党人抗日到底的主张,他坚持留在香港,决心与全国抗战军民共克国难。在中国共产党人廖承志的直接领导下,投身于抗日救亡的实践活动中去。1938年,宋庆龄女士在香港组织起“保卫中国同盟”这一国际抗日团体,参加者有外国作家记者,如爱泼斯坦、希尔达·塞尔温·克拉克、诺曼·法朗士等,此外有宋庆龄、何香凝、廖承志、廖梦醒等人。邓老是该盟的中央委员,兼任司库的实际职务,该盟的联络处就设在邓老家中,邓老出钱又出力,主持收集国际友人捐助八路军的药品物资,并自备汽车,直送延安,交到八路军手里。邓老忘我工作,自愿无偿劳动,乐此不倦,直至日军攻占九龙,维多利亚港已兵临城下,邓老才在炮火声中在东江游击队抢救下撤离香港,经东江游击区,投奔重庆八路军办事处,继续从事抗日活动,直至日军投降。后来,邓老重返香港,更加坚定地跟随共产党。由于蒋介石坚持独裁统治,阴谋独吞抗日胜利成果,策动内战,共产党人为打破其对民主声音的封锁,决定在香港复办《华商报》,邓老得悉后慨然一力承担,使《华商报》得以复办。该报高举爱国和平民主的旗帜,宣传党的政策主张,受到海内外欢迎。邓老还在许涤新、饶彰风等共产党人带领下,利用其良好的社会关系,在香港工商界中展开爱国统一战线工作,把他们团结在香港工商俱乐部这一爱国团体里。当华北解放区连成一片,天津港对外开放,欢迎海内外商人到解放区做生意时,很多人不明白共产党的政策,都持观望态度。香港工商俱乐部的民建会成员陈祖沛先生自告奋勇,带头自行包船,亲自押运,满载一些解放区紧缺物资,冒险通过台湾海峡,直航天津港,支援解放区的经济建设,又换购回香港紧缺的土特产,一往一回,两蒙其利。由此可见邓老的群众工作做得十分出色。当叶剑英参谋长带着南下大军解放华南时,曾通知廖承志同志早日设法筹集军粮,此任务紧急而重大,交由邓老承办。邓老联合了在香港的泰国华侨领袖蚁美厚先生,派出邓重行同志(《华商报》的督印人)秘密到泰国订购了大批出口米,自行租船,自雇船主(领航人)分批运回香港,转口广州。此外,当海南岛战役打响之后,解放军刚解放海口市6天,就有一海轮从泰国直航海口,将大米供应给解放军。党每次交下的任何任务,邓老总是能出色地完成。

  问:邓老确实值得我们崇敬。那么,邓老是怎样回内地创办“华企”的呢?

  答:1949年广州解放,邓老即应广东省人民政府的邀请,从香港回穗定居,担任广东省商业厅副厅长的职务,在中共中央华南分局统战部副部长饶彰风同志的直接领导下,大力开展海外的统一战线工作,争取海外侨胞归心祖国,参加社会主义新中国的经济建设。刚解放的广东百废待兴,为了迅速恢复和发展经济,在广东省商业厅朱竟之、李健行二位厅长的安排下,由邓老带头联合了民建会的领导人物黄长水、陈祖沛、陈君冷、王宽城,农工民主党领导成员钟毓梅,致公党领导人陈其尤,归国华侨领袖蚁美厚、刘森庆、刘家棋,澳门商界领袖何贤、马万棋,无党派爱国人士何善衡、庄承宗、陈国泉、李毓林(即李成)、李昆山等人共同发起,以社会集资、公开招股的办法,组建华南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央华侨事务委员会负责人廖承志的赞成和帮助下,并请示周恩来总理,获得批准,于政务院注册立案,取得独立经济法人资格。

  问:“华企”作为一家华侨股份合作企业,有哪些主要合作成员?在经营上有什么特点,在发展经济方面起了什么作用呢?

  答:“华企”按党的爱国统一战线政策,以及优待侨资政策行事,以香港澳门两地爱国同胞为主要对象,动员他们归国投资,兴办实业,参加新中国的经济建设工作。“华企”成立后,邓文钊出任董事长,蚁美厚、黄长水、陈君冷为副董事长,董事会成员有陈祖沛、王宽成、钟沃梅、刘森庆、刘家祺、李成(李毓林)、李昆生(以上是香港商人)、何贤、马万棋(以上是澳门商人)。股东计有何善衡、许廉甫、陈国泉、庄承宗、吴怀庭(后来退股),我(梁明)以嘉华贸易商行全权代表的资格,将嘉华商行的全部产权折价五万元(新人民币)投入,取得相应股权,成为“华企”的创立股东之一,于首届股东大会中被选为董事……

  问:“华企”在分配方面体现了什么原则呢?

  答:“华企”在利润分配上,也体现了其社会主义性质的特点,“华企”的税后纯利润的分配如下:55%作为股东分红总额按年度发放。因“华企”是集资企业,如没有相当的分红是难以吸收资本的。20%作为董监事及总经理、高职称专业人士的特别酬劳金。此项用以吸收能人为我所用,重奖之下才能创重大成绩。20%作为职工福利及奖励金。解决职工后顾之忧,才能使职工有归属感,稳定职工队伍。5%作为公益金。取之于社会,自应反馈给社会做公益事业,体现社会主义企业的属性。以上分配原则体现了公私兼顾、劳资两利的社会主义分配原则,这是“华企”的首创精神。

  谈到这里,梁老的神情变得凝重起来,他在沉思中缓缓地说:从“华企”的创立宗旨和目的及其经营上的所作所为来看,它姓社,不姓资,但由于历史的种种误会,1955年“华企”在私营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运动中,被误解为走资本主义的黑样板,被点名批评。帽子一扣上,它只能自认晦气,终于中途停业,机体被肢解,资财被瓜分,成了历史的亡灵。幸而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借中央有错必纠的政策,经复查后终于宣告平反,名誉得以恢复,使我们这些幸存者在精神上得到一大解脱。但由于政策未能落实,至今仍未能发还其享有的经营权利,时至今日,党的“十五大”已经召开了,江泽民主席在“十五大”的讲话中明确指示,股份制可以应用于国企改革中去,是公有制的一种实现形式。“华企”的成功经验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因此,我今天谈这些,并非发思古之幽情,只是想提醒人们注意,再不要受困于姓社姓资的形而上学的争论,早日从“以左为正”的思想误区中走出来。我相信“华企”人于50年代能做出成绩来,90年代的明白人自当做出大成绩(非不能也,是不为也)。马克思曾说过,历史事件常常会出现两次,如果第一次是以悲剧的形式出现,那它第二次出现时就会以喜剧的形式出现,它是符合“否定之否定”的辩证法规律的(合理必然存在,存在必然合理)。

  接着,梁老把他纷繁的思绪归纳后,指出:引进侨资,结合国内公私资金而组成的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经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廖承志同志亲自请求,经周恩来总理认可,获得特别批准,于国务院注册立案,取得法人资格,并获得15年的经营权利,它依法受到保护,投资安全有保证,所以特别容易于海外招集资金,有国际信誉。如起用“华企”公司的招牌,重新注入资金,重整机构,恢复营业,则省时又不用太费劲,就可成事了。可以说,得来全不费工夫。现在香港回归祖国已一年多,澳门回归指日可待,及时恢复“华企”的合法经营权,马上到港澳地区构筑穗港澳合作新格局,将大有可为。这既有经济效益,政治上也有积极影响,此举符合时代需求,符合国策,符合人心要求。资金、物资、人事条件(当年“华企”董事会领导成员陈祖沛、马万棋先生尚健在)均具备,又有业务基础,因此提出恢复“华企”经营权是有合理性的。

  最后,记者对梁老提供这一段宝贵的历史资料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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