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5年11月18日,这件案子有了一个戏剧性的发展。那天,住在同一牢狱中的一个名叫麦德洛斯的犯人亲笔写了一个纸条说:“我就此招供,我曾参加了南布赖特里的鞋厂劫案,沙可和樊赞地都与该案无关。”麦德洛斯是因另一宗杀人案而关进监牢的,在他写下招供纸条以前,他本来已在上诉中,而且有希望免除死刑,但他出于良心,终于承认他参加了南布赖特里劫案。他对记者们说:“我看到沙可的妻子和孩子们到这儿来探望,我觉得很对不起这些孩子。”
被告律师获得这个纸条后立即努力调查一切与麦德洛斯自供有关的事实。在其后数星期中,他收集了大量证据,证实麦德洛斯的确参与一个匪帮集团(莫立里匪帮),犯下了南布赖特里劫案。他把证据交给泰尤法官,要求重审。泰尤法官加以拒绝,他说,麦德洛斯是个罪犯,他的话不足为信,不能作为重审的理由。他宣布死刑将于1927年7月10日执行。
沙可、樊赞地的死刑判决传开后,引起了全美国和全世界进步人士的极大气愤。当时在病中的尤金·德布斯奋笔发表了一篇抗议书,内曰:
马萨诸塞州的最高法院已最后裁决樊赞地和沙可——劳工运动中最优秀和勇敢的战士中的二位——必须上电椅。资本主义法庭的这一项决定是意料中的。这个决定是与整个长达7年之久的审判过程完全相称的。对遭受无端迫害和绝对无辜的工人的审判本来就是一场悲剧笑话或者是笑话悲剧。如果他们两人在被抓之初立即就被这些奴隶主们油炸、火焚或五马分尸,那也要比今天这种惨境慈善得多。
这些凶手们从来是不会放过任何一位革命鼓动家的,只要他是一个诚实而不愿被收买的人,只要他是一个勇敢而不吃威胁的人,只要他是一个敢斗而不畏镇压的人。这也就是为什么马萨诸塞州的老板们要陷害沙可和樊赞地,要命令他们的狗腿子假法律之手把他们扼死。
当这两位诚实、清白、无畏的阶级弟兄正面临死亡之际,我呼吁美国的整个工人阶级不要忘记他们。马萨诸塞州的资本家法庭6年多来一直在身心两个方面对他们两位进行着无以复加的摧残,而如今最后又要把他们赶进坟墓。
但我们还听到另外一种声音,那就是愤怒的工人阶级的声音。工人阶级应当立即作出决定,这个决定就是:坚信沙可和樊赞地是无罪的,决不容许把他们处死。如果听任敌人把这两位不屈的无产阶级战士作为杀人犯而处死,那将永远是美国工人阶级的耻辱。我们的后代子孙将不会原谅我们的窝囊。
现在是全体工人们起来的时候了,应当团结得像一个人似的发挥充分的威力,应当明确无误地大声呼吁:不管马萨诸塞州的资本家法庭作出什么裁决,决不容许我国统治阶级所雇佣的走狗官僚们谋害忠于工人阶级的二名无辜工人。
我国不到5%的人构成统治这个国家的一小撮。他们占有了我们所有的公共设施,他们没有戴皇冠,他们没有坐龙床,但他们是我们的经济主宰和政治太君。他们控制了我们的政府和政府的一切机构,他们控制了法院。正是这些控制着我们所有财富、全国工业和全体人民的生活资料的不到5%的人,可以宣布战争或和平。只要这种情况继续存在,我们就没有脸宣布我们合众国是一个民主国家。
法庭在执行死刑以前又做了最后一次询问。
问:“尼古拉·沙可,你认为不应当对你处死刑,你有什么理由要说吗?”
沙:“是的,我要说。我不是演说家,我也不太能掌握英语。同时,据我所知,我的同志樊赞地打算作较长的发言,所以我准备让他多说一些。我从来不知道,也没有听见过,甚至在任何书上也没有读到过像本法庭所发生的那样残忍的事情。你们把我在牢中关了7年之久,最后还要判我有罪。我了解,关于我的判决是两个阶级之间的判决,即被压迫阶级与有钱阶级之间的一种判决,而这两个阶级之间的冲突是永无休止的。我们一贯教育人民使其成为互助的兄弟,而你们则对人民加以专制,加以杀害。我们始终主张教育人民,而你们则挑拨我们与其他民族之间的关系,使其互相仇视。这就是为什么我今天站在被告席上的原因,因为我是被压迫阶级的一员,而你们是压迫者。泰尤法官,你心中是知道这一切的。你知道我的一生,你知道我为什么在这儿。7年来,你对我和我的妻子加尽摧残,而现在仍然要判我死刑。我很想叙述我的一生历史,但这又于事何补呢?我说过,我的难友将发言,因为他较熟悉英语,我愿把时间让给他。你们不考虑7年来那一批一直支持我们、同情我们、鼓励我们的人。你们心目中根本没有那些人。在这些人中,除了人民、同志和工人阶级以外,还有不少知识分子。他们7年来一直在呼吁终止对我们的迫害,但法院无视这一切。我对7年来在沙可、樊赞地案件上支持我们的人谨表谢意,我不想多说,我要让我的难友多一些时间。最后,我要补充一句,正如我说过,泰尤法官知道我的全部历史,他心中明白我没有罪。不论昨天、今天或明天,我都没有罪。”
问:巴托洛密奥·樊赞地,你认为不应当对你处死刑,你有什么理由要说吗?
樊:是的,我要说。我要说我没有罪。不论南布赖特里案件也好、布里奇沃脱案件也好,我都没有罪。这就是我要说的。但这还不够。我不仅对这两起案子没有罪,不仅我一生没有偷盗、没有杀人、没有使任何人流血,相反的,当我懂事的时候起,我就一直进行斗争,以求从地球上根本消灭罪恶。
任何一个熟悉我双手的人都了解我没有必要到大街上去偷钱或杀人。我的双手能养活我自己,而且能使我过小康生活。这还不算,我甚至可以不必替老板劳动也能生活,因为我有充分的机会可以自立门户,可以不必出卖劳动力而独自过一种一般人所谓的较高尚的清闲生活。
我的父亲在意大利,他是一个有钱人。我本来可以回意大利,他一直在欢迎我回去。叫我照管他的田地。他曾经多次来信要我回去。我另一位有钱的亲戚也来信要我回去。现在我要进一步说,我不但没有犯过什么罪,不但没有偷过钱或杀过人,而且我还主动拒绝过一般人所称的惬意和高尚的生活,也就是拒绝谋一个所谓的好位置,因为在我的信念中,剥削人是一件坏事。我拒绝从事生意,因为我了解到生意就意味着对某一部分依你为生的人榨取利润或剩余价值。而我认为这是剥削是不对的,因此我拒绝做生意。
再进一步说,我不仅对这一切指控没有罪,不仅我一生没有犯过罪,不仅一直在为消灭官方法律所谴责的罪恶而进行斗争,而且也一直在为消灭官方法律所容许的罪恶而进行斗争。今天我在这儿被判有罪,要说有什么理由的话,这就是他们的理由,除此以外再也找不到理由了。
世界上有好人,我就碰到了我有生以来碰到的最好的人,只要真、善、美不从地球上消失,那么这个人也就不会消失,会永远留在人民心中,我说的是尤金·德布斯。他说,即使是一条杀害小鸡的狼,也不会被任何一个合众国法庭用如此这般的所谓证据来加以判罪。
他知道我们无罪,不仅他知道,任何一个有理解力的人,不管是美国人还是外国人,任何一个接触过我们案件记录的人,都了解我们和支持我们。欧洲的精华,欧洲的作家和思想家们,都支持我们。欧洲的科学家和政治家们都支持我们。全世界工人都支持我们。
7年来我们在牢中所受的苦楚非笔墨所能形容,但你们可以看出:我今天站在你们面前没有半点打战,我敢正视你们的眼睛,没有退避,没有变色,没有害怕。
我所以被判罪,是因为我是一个激进分子;我所以被判罪,是因为我是一个意大利人。但我坚决相信我做的一切符合真理,即使你们能杀我两次而我能再生两次,我仍然要做我所做过的一切。
1927年8月23日,沙可和樊赞地被押上了电椅,樊赞地在最后一分钟向记者们说:“若没有发生这件事,我或许会像一些微不足道的人一样寿终正寝,我或许会死得默默无闻,终身毫无成就。这次的死却是我们的事业和我们的胜利。若没有这一件偶然事件,我们一生中恐怕根本不能像今天这样为正义、为人类之相互谅解而有所贡献。我们的生命、我们的痛苦,一切都算不了什么。我们的死不过是死了一个好鞋匠和一个苦鱼贩而已。这个最后的痛苦就是我们的胜利。”
当沙可和樊赞地的死讯传出后,美国每个城市中集中着等候消息的人都放声大哭。全世界都沉浸在悲痛中,法国作家罗曼·罗兰说:“我不是美国人,但我爱美国。对于这一批在全球人民眼前用这种罪恶的判决来侮辱美国的人,我要控诉他们以背叛美国之罪。”
美国号称是一个科学发达、教育普及的国家。但它也有种种奇奇怪怪的“邪教”。我们在这里介绍两起有名的“邪教”案。
第一位要介绍的是吉姆·琼斯。
吉姆·琼斯生于印第安纳州的林恩,这是一个与死亡相连的小镇,因为它的主要生意是制造棺材。他的父亲是一名酗酒者,而且是一名三K党员,琼斯曾斥他父亲是一名种族主义分子。他母亲是一名教徒,但是相信巫术。吉姆从小受到了母亲的影响,醉心于宗教的世界。他16岁结婚,吉姆·琼斯为卫理公会当宣教员。22岁那年,他自创了一个“国民教会”,他认为他有义务帮助穷人和弱者,他吸收了很多黑人和下层社会的人入教,也包括各种各样的少数民族。吉姆所建的多种族教会是全美最早的几个之一。他极力面向那些穷困潦倒、无依无靠的人们。他和妻子收养了好些黑人的孩子和朝鲜人的孩子。他被誉为是“为少数民族利益着想的人”。
1962年,他去巴西做了一次考察,在回国途中又到刚从英国独立的圭亚那做了考察,他对那里的黑人当政,或曰黑人翻身,产生了很大兴趣,同时为他日后的圭亚那基地写下了伏笔。
回到美国后,他发现美国的反种族的呼声日益高涨,包括马丁·路德·金牧师的非暴力斗争和马尔康·艾克斯的暴力革命煽动。他决定乘此机会去西海岸发展。在他的劝说之下,有100名左右信徒把财产捐给了教会并跟他一起到加利福尼亚的红杉谷地建立基地。他工作努力,颇有成就,其势力逐步向旧金山和洛杉矶发展,信徒猛增到20000人。他开设了日托托儿所、救济餐厅和有组织的少数民族团体。他把他的教会起名为“人民圣殿”。
此外,他的信徒大多是狂热的积极分子。他们在选举中到处活动,因此,无形中成了一支不小的“拉票”力量。琼斯也就成了被政界看重的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