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尔文,英国著名的生物学家。
1908年2月12日,他出生在施鲁斯伯里。达尔文小的时候,智力发育好像总比别人差,所以有人管达尔文叫“痴子”。由于母亲死得早,父亲格外地疼爱孩子,这在一定程度上也纵容了他的“痴”劲。
其实,达尔文并不痴,说他“痴”是因为他从小做事就有一股子钻劲,他能完全沉浸于自己喜欢做的事情之中,这种全身心的投入便让人们误解成了痴。
达尔文从小喜欢昆虫。有一次,达尔文在花园中玩耍,忽然他看见两只特别奇怪的昆虫,他高兴极了,伸手便捉住了,一只手提一只。正在这时,达尔文又发现了一只更加奇怪的昆虫,他还想抓,于是,把左手那只昆虫一下子放到嘴里,抬右手便抓到了第三只昆虫。尽管昆虫分泌出的黏液又苦又涩,可他仍然高高兴兴地拿给父亲看。
父亲心疼地责怪他,达尔文的心早已倾注到了这三只昆虫身上了——他又痴了。
这天,达尔文在花园里玩,忽然抬头问正在干活的父亲:“爸爸,这花儿叫什么名字?我怎么没见过?”
“噢,孩子,这叫迎春花。”父亲慈爱地回答,心里同时也想:“这孩子又对它产生兴趣了,还不知怎么捣弄呢。”于是,又补充道,“这花只有白色和黄色两种,别的我就不知道了。”
听说只有两种颜色,达尔文来了兴趣。
“能不能让它变成其他的颜色呢?”
“哈哈……傻孩子,花是自己长的,谁能把颜色给变了?我可没听说过。”父亲边笑边说。说完,又继续干他的活了。
过了几天,父亲早把这事给忘了。达尔文却举着一朵红花跑到父亲耳边:“爸爸,你看这是什么花?”父亲一看,惊呆了:“噢,我的孩子,从此,英国又多了一种花——红色的迎春花。同时,又多了一位栽花大师,那就是我的宝贝儿!”说着,双手举起达尔文,心里别提有多高兴了。
原来,达尔文平时对任何事物观察都很仔细。他看到平时人们喜欢鲜花,便把摘下的鲜花插进水瓶里,可以好几天不凋谢。他经过多方“研究”,弄明白了,原来是花的枝可以吸水保证花开不谢。于是,达尔文把摘下的迎春花插入了装有红色水的瓶子里,白花吸收了红色的水,逐渐就变红了。
父亲听了儿子的一番解释,连声夸赞:“好,好!”
达尔文正是靠这股子“痴”劲,到世界各地考察,写成了不朽的名著《物种起源》。
沉思录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有付出过努力,就不会两手空空,一无所获。
学习金手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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