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 阅读页

第一节 元明清时期中央王朝对乌江流域各民族的经略

  元代以前,乌江流域大部分地区尚属“化外”,中央王朝的控制比较松弛,不过“羁縻”而已。自元以后,乌江流域之地分属四川、云南、湖广三行省。明永乐十一年(1413年)中央王朝在贵州设立布政使司,贵州始为一省。从此,乌江流域分属于贵州、四川、云南、湖广四省。

  元、明、清三代对乌江流域的统治,首先是以军事征服为先导,派重兵对乌江流域各族人民进行血腥镇压,用“血与火”的手段使少数民族“归顺”、“降服”,然后实行军事控制;其次是推行土司制度,加强对乌江流域各族人民进行统治。土司制度,实际上是土官制度的最高阶段和最后阶段,它虽然和羁縻州制度一脉相承,实行“以夷制夷”、“分而治之”,但发展程度更高;最后是移民与屯田的实施,对乌江流域各个方面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一、军事力量的加强

  忽必烈建立元朝以后,分三路大举南攻,占领四川、湖广,对乌江流域成钳形攻势。在此强大的兵威之下,乌江流域的土司纷纷归附于元。至元十四年(1277年)思州土官田景贤、播州土官杨邦献纳土。至元十五年(1278年)元军进入亦溪不薛(今贵州毕节地区)罗施鬼国降。至元十八年(1281年)元朝又遣兵戍守黔东重镇黄平、镇远。及至亦溪不薛复反,朝廷派三省之兵镇压,于至元二十年(1283年)“立三路达鲁花赤,留军镇守,命药剌海总之,以也速带儿为都元帅宣慰使”,又“益兵戍守”其地。驻军之处,皆行屯田,而乌撒(今威宁)屯田最多。一切安排就绪,元朝乃于至元二十九年(1292年)以顺元城(今贵阳)为治所,设立八番顺元等处宣慰司都元帅府,以掌“边陲军旅之事”,八番、罗殿、亦溪不薛、思、播及默南各部皆受其节制,成为控扼乌江中上游“蛮夷腹心之地”的军事中心。不过,当时湖广、四川、云南三行省经常对乌江中上游一带用兵,各凭自己的实力大小略地,事权尚不统一。

  明朝建立以后,即着手经营西南边疆,重点在于控制云南。朱元璋建都南京,由京师发兵云南自然以取道乌江为捷径,而贵州在战略上又具有重要地位。为了确保西南的安宁和通往云南的军事道路畅通,必须在贵州驻扎重兵,于是遍立卫所。在乌江流域的广大地域内建立卫所,是明代对西南地区加强统治的一个特点。

  洪武四年(1371年)在贵州设立贵州卫(治今贵阳)隶于四川都司。洪武十五年(1382年)云南战事已平,乃于贵阳置贵州都指挥使司,统领十八卫、二所。当时,乌江流域的卫所有:贵州卫、贵州前卫、威清卫(治今清镇)平坝卫(治今平坝)普定卫(治今安顺市)安庄卫(治今镇宁)龙里卫(治今龙里)新添卫(治今贵定)平越卫(治今福泉)兴隆卫(治今黄平)都匀卫(治今都匀)乌撒卫(治今威宁)毕节卫(治今毕节)偏桥卫(治今施秉)清浪卫(治今镇远清溪)黄平所(治今黄平旧州)普市所(治今川黔边境)这些卫所,均分布在由湖广、四川经过贵州通往云南的交通要道上,而且建立在少数民族聚居区与土司犬牙交错,旨在保卫驿道、震慑土司、控制少数民族。万历二十九年(1601年)平播州土司杨应龙后,又于遵义设立威远卫。崇祯年间(1628-1644年)又在鸭池河以东建立敷勇卫(治今修文)和镇西卫(治今清镇卫城)目的在于防范水西安氏土司东胁省会贵阳。

  按明朝规定,有卫所之处必行屯田以自给,在卫所所在有闲空之地分军以立屯堡,“三分守城,七分下屯”,故于要害处分设关隘、哨卡,又在有田土处广立屯堡,星罗棋布,构成一个独立的辖区。卫、所、堡、哨皆设立于少数民族聚居或杂居地区,把土司及“苗民”置于严密的军事监督之下,而且许多卫除领有千户所外,而兼领土司,例如:贵州卫极盛之时曾领有金筑、程番、小程番、方番等20长官司,龙里卫领平伐、大平伐、大谷龙、小谷龙4长官司。

  “土司与卫所相搀,军伍并苗僚杂处”,官军随时侵占民田,骚扰百姓,激起了少数民族的反抗。从洪武五年至二十二年(1372-1389年)的17年中,古州、大平伐、平越、黄平、新添、乌撒、都匀各处,少数民族起义层出不穷,或“负险阻兵,以拒官府”,或“聚众作乱,杀掠官吏”,或“焚烧府治,窜入山林”,或“攻打卫所,袭击官军”。土司受到官军欺压,亦经常起兵反抗。自明代中叶以后,随着政治的腐败、军事的衰落,卫所屯田制度逐渐废弛,屯军大批逃散,兵力不足,难以应付局势,只好借助土司之力,于是“土兵”日渐增多。在这种情况下,土司势力乘机膨胀,拥兵自雄,致有平定播州土司杨应龙之役和平定水西土官安邦彦之役,一时朝野震惊,西南惶恐。动用数省兵力耗费巨大银饷方才得以平息。

  顺治十五年(1658年)清军三路进攻乌江中上游地区,于次年将龙里、普定、都匀、平越、清平、贵前、敷勇、镇西、平坝、毕节等卫裁除改设为县,其余各卫分别并入有关州县,改变了过去与卫所州县军政分治的局面。

  清代对乌江流域的军事控制更加严密,由点线的控制发展为面的控制。从顺治十七年(1660年)开始,即设云贵总督总管云贵两省军民大政,总督半年驻安顺,半年驻曲靖轮番坐镇。顺治十八年(1661年)又于贵州安顺设贵州提督衙门,掌管全省军务。此外,清代还在各个州县设置镇、协、营、汛、塘,以控制幅员辽阔的南朝地区。

  由此可见,从元到清,各代中央王朝对乌江流域少数民族地区的军事控制呈现出逐步加强的趋势。元代仅在贵阳设置八番顺元等处都元帅府,而在亦溪不薛、八番、播州等要害地驻兵,遇有战事则由湖广、四川、云南三省派兵镇压。明代的卫所分布广泛,皆沿驿道设置,控制一线,分隔土司,震慑少数民族地区。清代的镇、协、营、汛、塘,遍布各个州县,不仅占据府、州、县城,而且安置在广大农村,形成军事网络,把乌江中上游少数民族地区都置于严密的军事监督之下。正是这个原因,明代的民族起义有甚于元,而清代的民族起义更是风起云涌。

  二、汉族人口的大量迁徙

  有元一代,天下一统,驿道开通,元军深入乌江流域腹地,随军伍而来的汉人日渐增多。《元史・本纪》载:至元十六年(1279年)三月,以兵3000戍守小龙等处安抚司;十八年(1281年)三月,遣兵戍守黄平、镇远等处;二十年(1283年)四月,遣人屯守亦溪不薛险隘地;二十七年(1290年)立乌撒路军屯。元朝经常在乌江流域用兵,历次征战,每有汉人随之而来,落籍乌江流域者往来有之,不过,数量毕竟有限,没有产生明显的影响。

  明代移民,规模宏大,盛况空前,通过“调北填南”,把大批汉人移入乌江流域,产生的影响特别深远,在乌江流域具有划时代的意义。明初,朱元璋为了安置无地可耕的游民,采取“移民就宽乡”的政策,在边疆大兴屯田,有军屯、民屯、商屯三种形式。军屯由卫所统领,凡有卫所之处皆有屯田,在边地则是“三分守城,七分屯种”。民屯由布政司所领,分属府州,或招徕流民,或实以罪犯,编入里甲,就地垦种。商屯乃募盐商于边地“开中”,招民屯种,以粮米换取食盐,然后购盐转卖于民。明代乌江流域的移民,绝大部分与屯田有关,而且多数是通过军屯进入。

  从明初洪武年间至明末,在贵州先后设立了30个卫,其中在乌江流域的较多。按明制,一人在军,合家同往,无妻者予以婚配,其在军充役者为“正军”,辅佐正军料理生活者为“军余”,正军和军余皆有家小,注籍军户,世代不改。每军授地一份,官给牛具种子,在千户、百户、总旗、小旗等官督耕下,按规定缴纳“屯田籽粒”,其实这是穿军装的农户。据(嘉靖)《贵州通志》记载,贵州都司所辖18卫2所原额兵丁如下:贵州卫5704名,贵州前卫6886名,威清卫5960名,平坝卫5890名,普定卫8364名,安庄卫9976名,安南卫5779名,普安卫30093名,龙里卫7388名,新添卫5978名,平越卫6976名,清平卫9803名,兴隆卫8661名,都匀卫7169名,乌撒卫9338名,毕节卫6641名,赤水卫10307名,永宁卫5942名,黄平千户所1129名,普市千户所1445名,以上共行军户62273户、261869丁口,如果加上后来增设的敷勇、镇西、威远等卫,其数超过30万,以四口之家计算,少则也有百余万人。卫所皆分布在驿道沿线,屯垦星罗棋布,形成了许多汉族移民的聚居点,插入少数民族地区,成为传播中原文化和发展农业生产的据点,以后则发展为或大或小的政治、经济中心。卫所之间驻有传递铺,驻有铺站兵丁,把这些汉族聚居点连结起来。各卫驻军、屯田及站铺多寡不一,故军户数额有差,在乌江流域移民最多的是新添、平越、都匀、普定各卫,贵州、贵前2卫皆设在贵阳,两卫合计有军户1100人。天启以后,卫所渐弛,屯军大量逃散,故(万历)《贵州通志》载,万历二十五年(1597年)查存仅26840名。当时的法令规定,逃亡或倒流回乡的军户必须捕拘回卫,逃军走投无路,只好潜入少数民族地区,一部分以同乡关系结合而为所谓“南京人”,另一部分则与少数民族广泛通婚,形成“汉父夷母”或“夷父汉母”现象,故乌江流域各民族中都有“其先来自江西”之说。未逃离者仍世代屯种,定居而成土著,如安顺、平坝一带的“屯堡人”便属此类。

  清代改土归流以后,土司大部铲除,封建割据的政治壁垒彻底打破,汉人源源而入。继后,清政府在镇压石柳邓起义、王囊仙起义和咸同各族人民大起义之后,没收大量“苗产”,屠杀大批“苗民”,在少数民族地区安屯设卫,招徕流民,于是,汉人从四面八方涌入贵州,至清末已是“汉多夷少”。《黔南识略》记载:“各属买当苗人田土客民共三万一千四百三十七户,佃种苗人田土客民一万三千一百九十户,贸易手艺佣工客民二万零四百四十户,住居城市乡场及隔属买当苗人田土客民一千九百七十三户,并住居城市乡场买当苗民全庄田土客民及佃户共四千四百万十户。”以上7万多户,尽皆新近迁入,故称“客民”。若以四口之家计算,将近30万人。因为各地的汉人来源不同,气质、习俗也有差异,诚如该书所说:“介楚之区,其民夸;介蜀之区,其民果;介滇之区,其民鲁;介粤之区,其民蒙。”又说:“贵阳所属则勤于耕读;安顺所属则兼多负贩……遵义之民富于丝;普安地宽而人杂。”

  到了清代,乌江中游的贵阳及各府州县城厢内基本都是汉人居住,或为官,或贸易,或手艺,或佣工,或居城而在乡间置产。城内居民,大都以同乡会或同行关系相结合,设立会馆互相关照,建立行会以统百业,又有家族祠堂及各种帮会,在贵阳城内,乾隆间已是人口殷盛,“北门城外新城户口日繁,商贾辏集”,当时贵阳城中设有四川会馆、湖广会馆、江西会馆、山西会馆、陕西会馆、云南会馆、两广会馆,成为“五方杂处”之区。

  黔北及黔东北一带,地近川、湖,汉族移民最多。例如遵义府“通属计汉民一万三千六百二户”;绥阳县“通届汉庄二百五十,苗寨十一”;正安县“前有仡佬、花苗三百余户,今俱迁移邻封州县”;余庆县“苗止仡佬一种,散居各村与汉民同”;思南府“汉庄一百九十一处”;安化县“县境均系汉庄”;务川县“惟川民流寓者多,通属汉庄七十有九,无苗寨”;印江县“并元苗寨”;石阡府“通计汉庄一百三十有奇,苗寨十四”;松桃厅“乾隆中厅属苗寨三百五十,共五千九百九户,计今减去户口四分之一,盖经苗变兵燹之余,故逊于前”。

  贵阳、安顺、都匀、平越等各府,“汉夷杂处”,各地情况不同。有些地方已是汉人居多,如:龙里县“通计汉庄一百六十有奇,苗民共四十余寨”;修文县“汉民多于苗户十之八九,苗民不及汉庄十之二三”;开州“汉庄九百有奇,苗寨三百有奇”;黄平州“户口倍增于前,汉民共四万五千七百四十六户”。有些地方则是“苗汉相兼”,如:贵阳府“汉苗杂处之庄一百七十有奇,苗寨一百一十有奇”;安顺府“所属汉苗人户现有一万九千有奇”。

  黔西北地区,原来是安氏土司统治,过去汉人极少,自清初吴三桂平水西、乌撒以后,汉人猛增。例如:黔西州“汉庄二百四十九计二万八千六百六十九户,计十二万四千三百二十五口;苗寨二百有九,计一万一千二百二十三户,共五万二百六十名口”;威宁州汉人“多江南、湖广、江西、福建、陕西、云南、四川等处流寓,各以其省设一头人”;大定府及平远州的汉人,与当地少数民族多有融合。

  大批汉人移入,对乌江流域的社会发展产生了巨大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把先进的农业技术带入乌江流域,于是兴修水利,推广良种,教民牛耕,传授技术,开垦荒地,使农业大为改观,经过示范,少数民族逐渐放弃“刀耕火种”、“不以牛耕”的原始农耕方式。二是大批匠户进入乌江中上游地区,矿业和手工业随之兴起,如思南府设朱砂水银场局,播州、普安、乌撒等地开采黑铅,贵阳城内出现了“二十四坊”,许多建筑都采取中原样式。三是几条驿道通往邻省,成为乌江流域交通的大动脉,沿途设有站铺,商旅往来不绝,商品经济不断渗入乌江流域少数民族地区。四是城镇兴起,大的屯堡渐成集市,促进各民族的经济交流。五是明代移入汉人以后,儒学渐兴,建立了府州县学、卫学、书院及宣慰司、安抚司、长官司学,又于少数民族地区设立义学,风气大开,人才渐出。六是佛教、道教随之在乌江流域传播,对许多少数民族都产生了一定影响。七是在汉族的影响下,少数民族习俗逐渐改变,例如:镇宁州“夷汉杂居,风俗各异,日久渐更务学、力耕,颇习汉礼”;花仡佬“有近城者,衣服、语言颇易其习”;布依族“男子戴汉人冠帽,通汉人文字”;不少“熟苗”皆“渐染华风”,中原的“上元观灯”、“寒食墓祭”、“端午”、“重阳”、“中秋”、“除夕”、“春节”等节日也在乌江流域各民族中盛行起来。八是民族分布状况大为改变,不但汉庄与苗寨相兼,而且还出现了若干汉苗杂居的村寨。但是,在封建社会的条件下,民族压迫和阶级压迫不可避免,官吏、豪强欺压少数民族之事屡有发生,争田夺产、屠杀土民,致使民族关系复杂起来,但人民之间的友好交往却是主要的。

  三、白族回族和蒙古族的迁入

  元代以前,乌江流域主要是少数民族聚居,汉族为数不多,特别是乌江中上游地区更是如此。但元代以降,民族成分发生了巨大变化,首先是汉族移民日益增加,其数超过少数民族,由“夷多汉少”逐渐变为“汉多夷少”。与此同时,白族、回族、蒙古族、满族也陆续迁入,增加了新的民族成分。

  随着民族成分的改变,民族分布也出现了新的情况,由于汉族移民多,分布广,“夷汉杂居”的状况十分普遍,于是打乱了原先少数民族的分布,把他们分隔为若干部分,形成若干大小不等的聚居区,在这种情况下,一些散布较广的少数民族因为彼此分隔而在语言、习俗各方面产生了较大差异,从而在史书上出现了多种民族名称,特别是苗族、瑶族和仡佬族。另一方面,由于各民族互相错杂而居,相互间的影响加深,民族分化、融合的过程加剧,从而在几个民族的接触点上出现了一批兼有两种以上民族特征的人们共同体。正因为各民族分布错杂,交互作用增大,共同性相对增多,民族成分难以识别,以及其他原因,故史书上把乌江流域各少数民族笼统地称之为“苗夷”,如“侗家苗”、“水家苗”、“仲家苗”之类。

  值得注意的是,在明以前,因为少数民族多而汉族少,所以移入的汉族大都“夷化”变服易俗而近少数民族。自明以后,情况大变,汉族对少数民族的影响日益明显,许多民族都不同程度地“汉化”。这一时期,乌江流域少数民族的迁入主要有白族、回族和蒙古族。

  白族移入乌江流域,始于元代。元朝建立以后,云南行省在乌撒、乌蒙等路屯田,凡土地膏腴之区,皆拨兵丁屯戍,屯军大都是征伐大理所得的白族,称为“寸白军”。在乌江上游北支流的川、滇、黔三省毗连之区,“寸白军”分布广泛,后经子孙繁衍,定居威宁一带,因其以七个大姓为主,被称为“七姓民”,而统治阶级辱称其为“白儿子”。《大定府志》说:“七姓民,威宁州有之,人数与仲捋。”李宗肪《黔记》说:“白儿子,在威宁及滇省有之。”20世纪80年代以来,经过民族识别,恢复其民族成分――白族。

  回族进入乌江流域,也始于元代,他们大都是随着蒙古军进入云南的“色目人”后裔。在南宋灭亡之前,蒙古军即由四川而入云南,色目人以“探马赤军”随同前往,大理国覆灭后,又以云南为基地,进攻罗施鬼国、罗殿国,于是,回族的先民便迁入乌江流域上游地区,元朝灭亡后,留在黔西北、黔西南一带的回族很多,他们或居城镇经商,或居乡村务农,散处在威宁、水城等处。清代咸同年间,回民不堪官府压迫剥削,在张凌翔、马河图的领导下举行起义,号“白旗军”,声势浩大,遭到清政府的血腥镇压,回民死伤惨重,人口锐减,至是,乌江上游的回族已经不多,大部分聚居在威宁。《威宁县志》记载:“威宁西北一带,毗连滇之昭(通)鲁(甸)多回族,其先皆出甘新,随元明两代征西南,故移植于滇及黔之边地。”

  乌江流域的蒙古族不多,主要是元亡以后尚未撤离乌江中上游的蒙古军后裔,留居大方、石阡、思南等地,他们解甲归田,隐姓埋名,因其先祖为铁木真,故皆以“铁”为姓,以后,为了避免与其他民族的矛盾,又改姓“金”,进而改为“余”姓,《余氏家谱》说;“我余氏之视奇屋温,胡人也……号蒙古铁木真……不料,红巾贼作乱,改铁为余,四散各处。”20世纪80年代以来,落实民族政策,恢复了原来的民族成分。

  
更多

编辑推荐

1博弈春秋人物正解
2春秋战国时期社会转型研究
3俄罗斯历史与文化
4正说明朝十八臣
5中国式的发明家汤仲明
6西安事变实录
7汉武大帝
8咏叹中国历代帝王
9大唐空华记
10红墙档案(二)
看过本书的人还看过
  • 红墙档案(三)

    作者:韩泰伦主编  

    纪实传记 【已完结】

    本书以中南海为记叙轴心,以1949年10月至1999年10月为记叙时段,以建国以来的重大历史事件为背景,记述了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三代核心领导人以及他们的战友的政治生涯、衣食住行和感情生活。

  • 红墙档案(四)

    作者:韩泰伦主编  

    纪实传记 【已完结】

    本书以中南海为记叙轴心,以1949年10月至1999年10月为记叙时段,以建国以来的重大历史事件为背景,记述了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三代核心领导人以及他们的战友的政治生涯、衣食住行和感情生活。

  • 红墙档案(一)

    作者:韩泰伦主编  

    纪实传记 【已完结】

    本书以中南海为记叙轴心,以1949年10月至1999年10月为记叙时段,以建国以来的重大历史事件为背景,记述了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三代核心领导人以及他们的战友的政治生涯、衣食住行和感情生活。

  • 菊花与刀:日本文化诸模式

    作者:美 鲁斯·本尼迪克特  

    纪实传记 【已完结】

    作者运用文化人类学研究方法对日本民族精神、文化基础、社会制度和日本人性格特征等进行分析,并剖析以上因素对日本政治、军事、文化和生活等方面历史发展和现实表现的重要作用。用日本最具象征意义的两种事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