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唐两宋历史阶段的经济发展,是乌江流域在经历了长期的社会动荡之后,获得的一个良好的发展时期。在此阶段,乌江流域各民族在外界封建地主经济的强烈影响下,不断引进汉族地区生产技术,生产不断提高。
一、土家族地区经济的发展
在隋唐初期,从现有的文献记载来看,土家族地区生产仍然没有脱离采集渔猎的古老生产方式。直到宋代初年,土家族地区的人民仍生活艰难,终岁勤劳,不得一饱。耕作方式依然落后,“村民刀耕火种,所收不多”(《宋会要辑稿》)“山冈沙石,不通牛犁,惟伐木烧�,以种五谷。”(《太平寰宇记・施州》)这种粗放的耕作方式遍布于整个土家族地区,延续的时间十分长久。
土家族地区唐宋�田记载一览表。
地区有关记载资料出处沅州下种暖灰中,乘阳坼芽蘖。苍苍一雨后,苕颖如云发。巴人拱手吟,耕耨不关心。由来得地势,径寸有余阴。刘禹锡《�田行》辰州草市人朝醉,�田火夜明;泷江入地泻,栈道出云行《舆地纪胜・辰州》峡州男子刀耕火种《太平寰宇记・东湖县》夔州民烧地而耕,谓之火耕嘉庆《四川通志・风俗引旧诗》忠州隐隐煮盐火,漠漠烧�田《全唐诗》涪州其俗刀耕火种《舆地纪胜・涪州》�州更征鱼户税,人纳火田租《舆地纪胜・�州》施州地杂夷落,伐木烧�《方舆胜览・卷60》两宋时期是土家族地区经济的一个大发展时期,这种经济繁荣发展状况的出现,有诸多原因:
首先,有一个较为宽松的政治环境。两宋时期,朝廷对土家族地区继续推行“树其酋长,使自镇抚,始终蛮夷适之”的羁縻政策。据《宋史・西南溪峒诸蛮一》记载:“古者帝王之勤,远略要四裔,不过欲安内而捍外尔,非所以求呈也。而西南诸蛮夷,崇山峻岭,杂侧荆、楚、巴、黔、巫中,四面皆王土,乃欲揭上腴之征,以取不毛之地,疲易使之众,而得梗化之氓,诚何益哉。树其酋长,使其镇抚,始终蛮夷适之。”这种羁縻怀柔政策客观上给土家族地区带来了宽松的政治环境。
其次,农业经济政策有利于促进发展。朝廷废除一些落后的限制民族经济发展的条款,鼓励民族区域里的酋长头人,率其子众,努力发展农业经济物产,并为促使农业经济的进步和发展,从不同的角度给予方便和优惠的措施。如鼓励募民垦复荒地,促使大量汉民进入鄂西南民族区域的边境,进行“给民耕种”。据《宋史・食货志》记载:“施、黔等州,荒远绵亘山谷,地广人稀,其占田多者,须人耕垦。富豪之家,诱客户举室迁去……凡为客户者,诸役其身,毋及其家属,凡典卖田宅,听其离弃,毋就租以充客户……凡客户身故,其妻改嫁者,听其自便,女听其自嫁,应使深山穷谷之民,得安生理。”朝廷令“土家之忠义者,有愿自备费用,自治农器,自办耕牛,自用土人,各随其便。”在这些优惠措施的鼓励下,外地汉人纷纷举室迁入。
第三,屯田措施促进农业技术交流与生产发展。北宋时,在荆南、旧、峡等地实行土兵屯田。《宋会要辑稿》云:“凡军士,相险隘立堡砦,且守且耕,耕必给费,剑复给粮,依锄田法,余并入官。”《宋史・蛮夷列传二》亦载:“屯兵以大使臣主之。”实行寓兵于农。军士“分处要害,量给土地,训练以时,耕战合度,庶可备御。以所余闲田募人耕作,岁收其租,其于边防财赋两得其便,可谓经久之计”。屯田制度寓兵于农,平时为农,战时为兵,不仅满足了军事需要,而且减轻了蛮地农民的负担。更为重要的是,吏官屯卒给土家族地区带来了先进的生产工具和农业生产技术,促进了土家族地区农业经济的发展。据道光《施南府志》载:宋神宗元丰年间(1078-1085年)施州通判李周,“见当地群獠不习牛犁,乃辟地数千亩,选谪戍知田者市牛使耕,军食赖以足”。推广牛耕技术对土家族地区的农业发展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到了熙宁年间(1068-1077年之间)朝廷“命将传檄令开边,给牛货种使开垦”,“驰禁释罪,均赐土田,货牛种粮,教之耕犁”(《宋史・诸蛮传》)牛耕技术得到发展。北宋太平兴国年间,陕西渭南人寇准知巴东县,曾深入到蛮夷之区的野三关一带劝民农事,并以“觇其土之所宜,导之树蓄”的原则发展林业和多种经济。正因为有汉族官吏及屯垦士卒大规模来施州,使土家族地区农业跨越式向前推进了一大步。
第四,宋王朝采取的“以盐易粟”和一些减轻赋税的措施,对农业经济的发展也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据《宋史・丁谓传》载:“蛮地饶粟,而常乏盐”,朝廷“诏以盐与之,且许以粟转易”,这是一条安定民心、刺激农业的重要措施。“以粟易盐,蛮人大悦”。《宋史・蛮夷列传二》载:乾道二年(1166年)诏溪峒“徭人岁输身丁米,务平收,无取羡余及折输钱,违者论罪”“以称绥远之意”。这些减轻赋税的办法,鼓励人民进入民族边界区耕垦,使农业生产得以正常发展。
唐宋时期的土家族地区经济的发展,还表现在经济物产丰富和规模的日益扩大。除了棉花、麻、茶等一批历史悠久,史籍有诸多记载的物产外,还出产黄连、巴戟、大黄、羌活、五味子、当归、紫草、川葛蒲、麝香、黄芪、附子、羚羊角等珍贵药材,这从土家族区域内的民族首领对唐政府的贡奉中可以窥见。《新唐书・地理志》载:武则天天授二年(691年)溪洲灵溪郡向朝廷的贡物有丹砂、犀角、茶牙之类。玄宗天宝元年(743年)施州请化郡土贡有麸金、犀角、黄连、蜡、药实、丹砂等。《元和郡县图志・江南道六》载开元时贡清油、蜜、黄连、蜡,元和时贡黄连十斤,约子二百颗。到宋代,《宋会要辑稿・蕃夷五》载:“景德三年(1006年)高州新附蛮首来贡水银、蜡烛、麝香、黄连、土布、花席等。”“天禧二年(1010年)富州刺史向通汉贡名马、丹砂、银装剑槊、锦牌”,庆历五年(1045年)“施州溪峒蛮田忠显等贡土布黄连”。另外,至南宋年间,施州辖域内,还从外地引进种植了西瓜、甜瓜、梢瓜等物种,并有石刻记载。在今恩施旧州城遗址里,保存有一块南宋咸淳庚午年间的西瓜碑,文中记载了施州种植这些瓜果的时间,以及当时普遍种植的局面,其文曰:“郡守秦将军到此栽养万桑、诸果园,开修莲花池,创立接客亭及种西瓜。西瓜有四种:内一种云头蝉儿瓜,一种团西瓜,一种细子儿,名曰‘御西瓜’,此三种在淮南种食八十余年矣;又一种回回瓜,其身长大,自庚子嘉熙北游带过种来。外甜瓜、梢瓜有数种,咸淳五年在此试种,种出多产,满郡皆与支送,其味甚加,种亦遍及乡村。无刻石于此,不可不知也。其瓜于二月尽,则埯种,须是三五次埯种,恐雨不调。咸淳庚午孟春朐山秦伯玉谨记。”
隋唐时期,随着东汉以来长期战乱和分裂局面的结束,土家族区域内的人口也在逐步增长,这是土家族地区经济发展的前提和表现。隋朝时的清江郡,《隋书・地理志》载:“户二千六百五十八。”唐代,《旧唐书・地理志》载:天宝时,施州“户三千八百二十五,口二万五千三百八十”。“溪洲,开元户四百七十七,元和户八百八十九。”“辰州,开元户五千三百二十,元和户一千二百二十九。”“思州,开元户三千四百四十二,元和户四百二十九。”“黔州,开元户三千九百六十三;元和户一千二百一十二。”宋代,《元丰九域志》载:“�州,户,主一万九千四百三,客三万九千二百七十六。”“峡州,户,主一万二千六百,客三万二千八百八十七。”“归州,户,主六千八百七十七,客二各七百六十一。”“夔州,户,主七千四百九十七,客二千五十八。”“施州,户,主九千三百二十三,客二万三千七百一十三。”“万州,户,主,六千四百五十七,客一万四千九十八。”。从以上记载不难看出,从隋至唐到宋,土家族地区的人口数量有一个大规模的发展,这也是经济发展的一个明证以及基础条件。
二、苗族地区经济的发展
至唐宋时期,武陵五溪及其附近地区的农业获得了长足的发展。农业方面,耕地面积和水利设施扩大,北宋末年,五溪上游的城步寨兰氏一家,即开田4000余亩。武陵五溪地区的黔中都督府所属各州所贡物品的种类和数量,也从一个方面反映了经济发展状况。唐《元和郡县制》在:黔州,“开元贡:葛、朱砂。元和贡:光明砂,乐砂”。锦州,“开元贡:光明砂,水银”。奖州,“贡熟蜡三十斤”。宋《元丰九域志》载:辰州卢溪郡“土贡:光明砂十五两,水银三十两”。沅州潭阳郡,“土贡:朱砂、水银各二十两”。诚州,“土贡:斑白绢三匹”。劭州,“土贡:银一十两,犀角一株”。鼎州,“土贡:布一十匹,贮、练各一十匹”。�州,“土贡:绫一十匹”。宋代,武陵五溪地区各羁縻州也定期向朝廷贡献各种物产,如乾德四年(966年)下溪洲刺史田思迁“以铜鼓、虎皮、麝香来贡”;咸平元年(998年)古州刺史向通展以芙蓉、朱砂二器,马十匹,水银千两来贡;天禧三年(1019年)向通展又贡名马、丹砂,银装剑槊,兜鍪,彩牌等物,诏赐袭衣,金带,鞍勒马,并其子光泽以下器币有差;元�三年(1088年)知永顺州彭儒同、知谓州彭思聪等,“进奉兴龙节及冬至正旦溪布”。从上述可知,朱砂、水银为最多,甚至有一次献水银千两的,这说明唐宋时武陵五溪地区传统的朱砂矿开采和水银业已经相当发达。而葛布、苎麻布、溪布、绢等可见纺织业在秦汉的基础上获得了进一步发展。
唐宋时期,武陵五溪地区的封建领主经济获得了进一步发展,这时出现的许多“苗首”可能就是封建领主。同时,从外来的许多汉族大姓,趁战乱之机,深入溪峒,拥兵割据,逐步成为苗族地区的封建大地主,如溪洲彭氏。彭氏原为江西吉安人,后归附马楚,授为辰州刺史,于是率其部属入溪峒。后晋天福年间,彭士愁与楚王马希范发生战争,彭士愁战败,双方歃血盟誓,立铜柱于今永顺地区。实际上得到了封建统治者的承认,拥有自己的武装和部曲,拥有全州人口和租赋,成为了武陵五溪地区最大的封建领主。
当然,在武陵五溪的某些偏僻地区,直到唐宋时代,经济发展还是相当缓慢的。据《宋史・李周列传》、《太平寰宇记・补阙》等文献记载:辰州、锦州部分地区,唐宋时仍然是“焚山而耕”,“所种豆而已,食不足则猎野兽,至烧龟蛇啖之”。施州一带山区还“不习服牛之利”。
三、古夜郎、��地区经济的发展
至唐宋时期,原夜郎、��地区的经济也得到进一步发展,农业生产力有了明显的提高,这从《新唐书》、《宋史》等文献记载可以窥见一二:《新唐书・南蛮列传》载:��地区,“土热多余霖,刀栗皆再熟”,即粮食作物已经可以一年收获两季;当时思州(今贵州务川)“土地稍平,恳田盈畛”;五代时,奖州刺史石处温“常积谷数十万石,前后累献军粮二十余万石”;《宋会要辑稿》和《宋史》反映当时南宁州“人尚耕种”,“土宜五谷,多种粳稻”,还盛产名马、朱砂、�酱、草豆蔻、山子、蜜蜡、蜡染布等;《新唐书》载:“自夜郎滇池以西,有稻、麦、粟、豆、丝、麻、蒜、桃李,以十二月为岁首,布幅七寸。”在这条记载中,布、带、衫、袄等都是以棉为原料。说明夜郎地区植棉技术,起源很早。由于农业的发展,唐代贞观十三年黔中经略招讨使王础奏:“黔中一带,户口殷盛,人力强大,邻侧诸蕃,悉皆惧惮。”
畜牧业也有发展。唐宋时期,马是原��地域内的主要贡品,《宋史・蛮夷四》载曾经有一次贡马达到460匹的,并载:“��蛮……杀人者出牛马三十头,乃得赎死”,可见牛、马等牲畜已经成为社会的重要财富。当时的夜郎地区婚礼以“牛酒为聘”,“富人聘妻纳金银牛羊酒”,“祭祀杀牛马、亲联毕会,助以牛酒多至数百人。”“凡以功劳,以牛羊铜鼓赏赐”,可知畜牧业已有很大发展。南宋时期,朝廷所需之马多赖古夜郎地区,文献记载,从开宝八年至绍兴二十四年(公元975-1154年)罗殿国多次贡奉过名马。公元1133年,宋置买马司于罗殿,岁市马2400匹。
采矿冶炼业进一步发展。夜郎、��地区是丹砂、水银的重要产地,唐宋之际,这些地区的酋领经常以丹砂、水银为贡品,有时进贡的数量相当多,如开宝八年(975年)“顺化王子”若发等人来朝,贡丹砂千两。夜郎地区当时出产朱砂、水银的地区,有辰州、沅州、黔州、夷州、费州、思州等地。南宋《蛮溪丛笑》载:“砂出万山之崖为最,仡佬以火攻取。”汞是各州进贡不可缺少的物产,《太平寰宇记》载费州“土产贡朱砂水银”,后唐天成二年(927年)��刺史宋朝化入朝贡方物,其中就有丹砂五百两。
手工业也有进步。从夜郎地区酋领所贡方物来看,有布帛、蜡、虎豹皮、麝脐、犀角等。在日常生活中,��地区的“蛮夷”是“男子服衫袄、大口裤,以带斜冯右肩,以螺壳、虎豹、犬羊皮为饰”。这说明��地区的农副产品生产和纺织等工业达到了一定水平。另外,近年来从播州地区发掘的南宋杨粲墓出土了大量的青宋瓷、金银器皿、铜镜、铜鼓等工艺水平很高,都说明此时苗族手工业已经发展到了相当高的程度。《新唐书・南蛮下》载东谢地区“燕聚则击铜鼓,吹角,歌舞以为乐”。��酒这时已经很有名,北宋诗人黄庭坚曾称赞��酒“殊可饮!”这一方面反映饮酒之风很盛行,另一方面则反映当时酿酒业很普遍。在手工纺织上,也迈出了一大步,即已经开始进行色彩染织,成为史书上说所的“斑布”,亦即蜡染。
唐宋时代,夜郎、��地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是明显的,但同内地和汉族地区比较却仍然存在着很大的差距,特别是一些比较闭塞的山区。如“东谢蛮”地区(现黔东南)土地虽宜五谷,但仍“为�田,岁一易之”,仍然进行的是刀耕火种的生产方式,并且“众处山,巢居,汲流以饮”,“无城郭”,“疾病无医药,但仍击铜鼓、铜沙锣以祀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