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晋南北朝时期,是我国各民族之间接触最频繁而分化、融合最剧烈的阶段。当时,乌江流域各民族之间和各民族内部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始终不平衡,与汉族直接接触的机会也不尽一致。因而,民族本身的变化情况也就不尽相同。
一、僚族
僚族在乌江流域的主要聚居区是��郡。东晋时期,��郡内比较落后的一部分僚族人口,向北迁移入蜀川,造成僚族分布面的扩大。这是此时间僚族分布情况的大变化。《水经・漾水注》说:“李势之时,僚自��北入,所在诸郡,布满山谷。”又《华阳国志・李志》说:“晋康帝建元元年(343年)(李)寿卒,李)势立……势骄淫不恤国事,中外离心。蜀土无僚,至是始从山出,自巴(郡)至犍为、梓潼,布满山谷,大为民患。”
北上入蜀的这部分僚族,是��郡一带较为落后的部分。��郡内有一部分汉族移民的“大姓”,在东晋以后,与当地僚族中的先进部分融合了。只有落后的部落才易于成群地迁移流动。直到南北朝时期,这些僚族人口仍旧散居在自汉中达于邛�的川硐之间。《魏书》卷101《僚传》说:
獠者,盖南蛮之别种,自汉中达于邛笮川硐之间,所在皆有。种类甚多,散居山谷,略无氏族之别。又无名字,所生男女,唯以长幼次第呼之。其丈夫称阿谟、阿段,妇人阿夷、阿等之类,皆语之次第称谓也。依树积木,以居其上,名曰“干阑”,干阑大小,随其家口之数。往往推一长者为王,亦不能远相统摄。父死则子继,若中国之贵族也。獠王各有鼓角一双,使其子弟自吹击之。好相杀害,多不敢远行。能卧水底,持刀刺鱼。其口嚼食并鼻饮。死者竖棺而埋之。性同禽兽,至于愤怒,父子不相避,惟手有兵刃者先杀之。若杀其父,走避,求得一狗以谢其母,母得狗谢,不复嫌恨。若报怨相攻击,必杀而食之。平常劫掠,卖取猪狗而已。亲戚比邻,指授相卖,被卖者号哭不服,逃窜避之,乃将买人捕逐,指若亡叛,获便缚之。但经被缚者,即服为贱隶,不敢称良矣。亡失儿女,一哭便止,不复追思。惟执盾持矛,不识弓矢。用竹为簧,群聚鼓之,以为音节。能为细布,色至鲜净。大狗一头,买一生口。其俗畏鬼神,尤尚淫祀。所杀之人,美鬓髯者必剥其面皮,笼之于竹,及燥,号之曰“鬼”,鼓舞祀之,以求福利。至有卖其昆季妻奴尽者,乃自卖以供祭焉。铸铜为器,大口宽腹,名曰铜爨,既薄且轻,易于熟食。
以上这段文字,描写的是公元4世纪中叶的东晋时期自��北上入蜀的僚族至南北朝时期的社会生活状况。由于他们进入了汉族的主要聚居区,汉族对他们有更详细的了解,如《魏书》中就作出了反映。可以肯定,他们原来居住在��郡之时即如此。那么,仍然留在��郡内,乃至在西南地区其他地方很大一部分僚族的社会生活状况亦即如此。他们是一群处在从原始社会末期向奴隶社会过渡的群体。奴隶制度并没有充分发展起来,但却带有更多原始社会的痕迹。其经济文化生活的特点是:依树积木以居其上,名曰干阑;死者竖棺而埋之;嗜犬;有铜鼓。这些经济文化生活特征,以后都分别在壮、傣、布依、仡佬等族中保留了下来。魏晋南北朝时期,壮、布依、仡佬等族的祖先仍然一概被称之为“僚”,还没有分化为单一民族。
二、苗族
魏、晋以后,苗族人口繁衍分布区域较之汉代有所扩大。即以汉代的武陵郡为中心,向四周扩散。《南史》卷79《荆、雍州蛮传》载:
“荆、雍州蛮,盘瓠之后也,种落布在诸郡县。宋时因晋于荆州置南蛮、雍州置宁蛮校尉以领之。孝武初,罢南蛮并大府,而宁蛮如故。蛮之顺附者,一户输谷数斛,其余无杂调。而宋人赋役严苦,贫者不复堪命,多逃亡入蛮。蛮无徭役,强者又不供官税。结党连郡,动有数百千人,州郡力弱,则起为盗贼,种类稍多,户口不可知也。所在多深险。居武陵者有雄溪、�溪、辰溪、酉溪、武溪,谓之五溪蛮。而宜都、天门、巴东、建平、江北诸郡蛮所居皆深山重阻,人迹罕至焉。前世以来,屡为人患。”
南朝宋、齐时期的荆州和雍州之地,相当于今湖南省慈利县以北,河南省南阳以南,重庆市万州区以东,湖北省枣阳市、荆州以西之地。而武陵郡属郢州,武陵郡的区域范围与汉代大致相当,即今渝、黔、湘、鄂四省紧相连接的区域,主要集中在湘西黔东连接地带。南朝宋于荆州置南蛮、雍州置宁蛮校尉以统治苗族,说明当时荆州和雍州的苗族人口不少。而这一带苗族的大部分,都是三国以后从武陵郡内迁来的。至于仍然居住在武陵郡内的苗氏则又主要集中在五溪流域地带,即今沅江中、上游的五条支流周围,贵州省黄平县以东,湖南省沅陵县以西一带。至南北朝时期,苗族人口较之两汉时期是增多了,居住区域范围是扩大了,但和汉代一样,他们仍然主要是住在山区。就西南地区而言,在此阶段内,他们仍然只散及在乌江中游的贵州东部,尚未曾深入到乌江上游地带。
三、土家族
(一)土家族的演变
三国时,史书将五溪地区的居民统称为“五溪蛮”,其中就包括有土家族先民。晋朝时期,以《华阳国志》为代表,记述了巴人的先民,其中为廪君后裔的有、夷�、白虎复夷、板�蛮等。其后的《宋书》却把巴人后裔纳入了“盘瓠之后”。在《南齐书》中,又出现有“武溪酉阳蛮田思飘冠抄”,“湘川蛮陈双,李答……”等记载,将这一带的土家族先民称为“武陵酉溪蛮”、“湘川蛮”等。《周书》中,沿用了《南齐书》的称谓,称为“酉溪蛮”。《北史》,对土家族先民的记载较为具体。载曰:“有冉氏、向氏、田氏者,陬落尤盛。余则大者万家,小者千户,更相崇树,称王侯。屯据山峡,断遏水路,荆、蜀行人,至有假道者。”该传还列有田乌渡、田弘等首领人物的活动。《隋书》则载称蛮和“其居处风俗、衣服、饮食,颇同于僚,而亦与蜀人相类”。事实上,这里的族也就是土家族先民的一支。
(二)巴渝舞的演变
最原始的巴渝舞是一种内容不充实而艺术性较差的民间低级歌舞。汪宁生先生曾对巴人随武王伐纣时“歌舞以凌殷人”的巴渝舞解释时认为:巴人“歌舞以凌”的所谓“歌”,就是高唱战歌或大声吼叫;所谓“舞”,不过是临阵时有人在前挥舞武器作出一种惊吓性动作而已。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摹拟学习次数的不断增加,巴渝舞逐渐成为了一种具有战斗特点的民间舞蹈艺术,这里涉及几个问题:
一是曲名的演变和歌词。汉乐府中的“巴渝舞”经文人、乐师的篡改、加工和润色,舞曲共有四章,即《矛渝本歌曲》、《安弩渝本歌曲》、《安台本歌曲》、《行辞本歌曲》(在古代文献中均是有曲名而无辞)
据《晋书・乐志》中记载巴渝舞曲名的演变也可证明巴渝舞为古代的武舞:“阆中有渝水,因其所居,故名‘巴渝舞’。舞曲有《矛渝本歌曲》、《安弩渝本歌曲》、《安台本歌曲》、《行辞本歌曲》总四篇。其辞既古,莫能晓其句度,魏初,乃使军谋祭酒王粲改创其辞,粲向巴俞帅李管种玉歌曲意,试使歌,听之,以考校歌曲,而为之改为《矛俞新福歌曲》、《弩俞新福歌曲》、《安台新福歌曲》、《行辞新福歌曲》。《行辞》以述魏德。黄初三年,又改巴渝舞曰‘昭武舞’……及晋,又改‘昭武舞’曰‘宣武舞’。”
魏王粲《俞儿舞歌》四篇,其中《矛俞新福歌》词为:“汉初建国家,匡九州。蛮荆震服,五刃三革休。安不忘备武乐修。宴我宾师,敬用御天,永乐无忧。子孙受百福,常与松乔游。蒸庶德,莫不咸欢柔。”《弩俞新福歌》词为:“材官选士,剑弩错陈。应桴蹈节,俯仰若神。绥我武烈,笃我淳仁。自东自西,莫不来宾。”《安台新福歌》词为:“我功既定,庶士咸绥。乐陈我广庭,式宴宾与师。昭文德,宣武威。平九有,抚民黎。荷天宠,延寿尸。千载莫我违。”《行辞新福歌》词为:“神武用师士素厉。仁恩广覆,猛节横逝。自古立功,莫我宏大。桓桓征四国,爰及海裔。汉国保长庆,垂祚延万世。”
二是巴渝舞的性质。传统观点认为,巴渝舞是一种武舞。古代汉族的传统舞蹈,大体可分为武舞和文舞两种,合称“万舞”。在《诗经》中,经常有“万舞”一词出现,如:《诗・邶风・简兮》:“简兮、简兮!方将万舞。”《诗・鲁颂・宫》:“万舞洋洋,孝孙有庆。”《诗・商颂・那》:“庸鼓有�,万舞有奕。”按《集传》的解释:“万者,舞之总名。武用干戚,文用羽�。”《毛诗》也说:“以干、羽为万舞”。一言以蔽之,武舞表演时手执干戚(即戈、盾牌之类的器械)文舞表演时手执羽毛或笙簧类乐器。为何人们将巴渝舞当做武舞呢?这主要是从古代巴人表演时手执道具来确定的。这主要是从曲名中的“矛”、“弩”等词,与兵器有关。魏晋之时改名为“昭武舞”、“宣武舞”,这些名称也与战争、武功等紧密相联,均说明巴渝舞为古代的武舞。
当然,杨铭先生在《巴渝舞曲名和性质新探》一文中认为,巴渝舞是一种祭祀性舞蹈。《安台本歌曲》其原意就应为《安设祭坛之渝本歌曲》。其根据是:土家族所称的“堂”,实际含意是“祭坛”,“安台”即“安设祭坛”。如直接反映渊源关系的土家族《梯玛歌》一书的编者在解释“安正堂”说:“正堂,亦称正月堂。”另外从巴渝舞以“矛舞”、“弩舞”表现征战场面,继之以“安台”告慰祖先和神灵等内容来看,它也带有祭祀的性质。再次,从巴渝舞在表演时须披甲戴盔执盾等装饰看,也具有祭祀性质。
巴渝舞是一种集体性舞蹈。根据古代文献资料记载,巴渝舞多数为集体舞蹈。周武王伐纣之时,“巴师勇锐,歌舞以凌殷人”;汉高祖“克平三秦”之时,巴师“天性劲勇,初为汉前锋,陷阵,锐气喜舞”;最能说明这一性质的莫过于西汉时司马相如的《上林赋》:“千人倡,万人和,山陵为之震动,川谷为之荡波。巴俞宋蔡,淮南干遮……”,参加表演巴渝舞者,多至千人、万人,使山陵震动,河谷荡波,这是何等雄壮、动人的场面;另外从仅“巴俞鼓员,三十六人”中也可佐证表演巴渝舞时是人数极其众多的集体舞蹈。
三是巴渝舞的内容。从《隋书・音乐志》中“汉高祖自汉中归,巴俞之兵执仗而舞”的记载来看,“巴渝舞的曲型动作之一是众舞员手执兵器而舞”。从王粲所制的《矛俞新福歌》、《弩俞新福歌》的题目看,“矛”字是“持矛”之意,“弩”字是“安弩”之意,这显然是与战争场面中的持矛、射弩等内容有关。再从王粲的《弩俞新福歌》歌词“材官选士,剑弩错陈,应桴蹈节,俯仰若神”中也能体会到,它所表现的是征战场面中的安弩、发射等一系列动作。在王粲的《安台新福歌》中有“我功既定,庶士咸绥。乐陈我广庭,式宴宾与师”等句,显然反映的是“王师凯旋、高台宴会”等内容;又从“行辞以述魏德”来看,它又是庆功宴饮时必不可少的“祝辞”,再结合“安台”一词,这明显带有“祭祖”成分。
四是巴渝舞的形式。在穿戴装饰方面,因巴渝舞所表演的内容大多与征战有关,故“一般要披甲执盾”,“且舞者须唱巴歌,其舞姿多为征战中的击杀劈刺动作”,其表演时间“多在战斗之前”;巴渝舞后来成为宫廷礼仪舞蹈之后,它主要“用来在宫廷宴会上表现军旅战斗的场面,歌颂帝王功德”,“表演时,舞者身披盔甲,手持矛、弩箭,口唱人古老战歌,乐舞交作,边歌边舞”。在演唱方面,巴渝歌舞在汉代宫廷中得以大盛,可谓倾倒朝野,其舞“抗修袖以翳面”,其曲“展清声而长歌”,左思在《三都赋・魏都赋》中的“明而耀歌”之句,李善注曰:“耀,讴歌,巴土人之歌也。何晏曰:‘巴人讴歌,相引牵连手而跳舞。’”可见,巴渝舞在演唱方面的突出特色是相引牵连手,叫啸歌号。在伴奏乐器方面,巴渝舞的主要伴奏乐器是鼓,辅以铜锣。《汉书・礼乐志》记载“巴俞鼓员,三十六人”;《盐铁论・刺权》中说:贵人之家,“中山索女抚流征于堂上,鸣鼓巴俞作于堂下”,东汉张衡记载表演巴渝舞时“盘鼓焕以骈罗”,这些均可佐证。巴渝舞伴奏的鼓叫“巴象鼓”,又名“八仙鼓”。歌舞时,均是随鼓锣而起,踊跃呼号。古代巴人就是利用这种歌舞形式,团结部族鼓舞斗志,平时“出入相友,守望相辅”,一旦外敌入侵,便举族执戈以卫社稷。
四、彝族
乌江流域彝族的来源,据彝文典籍《西南彝志》、《彝族源流》等记载,彝族始祖名希母遮,也原率领部众居住在“牦牛徼外”的“邛之卤”,即今四川汉源一带。三十一世传至渎母吾,迁至泸阴之山,即今滇东北的会泽、东川一带。秦汉时期,彝族先民被称为“昆明”、“叟”和“�”等。《华阳国志・南中志》说:“夷人大种曰‘昆’,小种曰‘叟’。”昆明当时主要分布在东起滇池一带,西至澜沧江流域的广泛地区,其聚居中心为�榆泽,昆明是西南夷中势力强盛人数众多的族体,因而被称为“大种”。它是包括今彝语支诸民族的共同称谓。西汉后,昆明作为族称不再普遍使用,三国后,�在记载中不再出现。作为彝族先民族称,代之而行的是叟。叟与昆明属同一民族群体,为夷人的“小种”。三国魏晋时期,叟逐渐发展成为包括彝族先民在内的夷系民族的族称,在有的地区,叟与昆明互用。《华阳国志・南中志》说:“汉武帝元封二年,叟反,遣将军郭昌计平之。”这里的叟,无疑是昆明的代名词。叟作为彝族先民的族称,在近代彝族中仍保留着,今彝族自称“诺苏”、“苏”即人之意,而“苏”即“叟”的对音。
五、徭族
南北朝时期,徭族从原“盘瓠之后”的集体中分化出来,成为一个民族集体,称之为“莫徭”。南朝梁武帝大同年间,张缵为湘州刺史,即在当地了解到了“莫徭”的情况。《南史》卷56《张缵传》说:“州界零陵、衡阳等郡,有莫徭蛮者,依山险而居,历政不宾服,[张勒缵州务公平],因此向化。”则徭族与苗族分开之后,集中分布区是在湘西偏南地带。他们仍然是住在山区,生产生活情况与苗族大致相同。
六、白族
白族与古氐羌族群有密切的渊源关系,即“�,羌之别种也”。据考古发掘和史志记载表明,约在二千年前,�人先民已使用金属器,进入文明社会,农牧渔猎业已有一定的发展。秦汉时期,�人皆穿过今之云南、贵州和四川三省交界区域,沿线今云南昭通、会泽、东川,今贵州威宁、水城一带,已有�人散居,这说明是时�人活动之范围已扩展到今之黔西北边缘。可见,�人是属这一带白族的先民。魏晋南北朝时期,贵州西北部地区的�人分布,北起播州即今之遵义地区,西北至彝族君长乌撒部统治区即今之威宁、赫章,西南抵达播勒、于矢部所辖之地即今之安顺、关岭、罗甸、兴仁、普安和盘县等地,可见其人数之多,分布之广。有资料显示,当时白族大多居住在这些地区的平坝、集市和经济文化发达的交通要冲,已发展成为贵州西部地区的先进民族之一。是时,贵州白族的分布面基本定型,但在其居住范围内,仍然进行着自然和人为的纵横交错的迁移。
总之,秦汉至魏晋南北朝时期,今乌江流域境内原来居住的濮人势力日渐衰落,苗族先民从湘鄂渝黔地区逐步迁入今黔东一带;彝族先民逐步从滇东北迁入今黔西一带;于是,濮人就被压缩到今黔中到黔北的狭长地带。这便基本上形成了今天乌江流域境内各族分布的基本状况。
§§第五章 唐宋时期乌江流域主要民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