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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鸿爪掠影(二)

  王学泰

  王学泰先生是读者熟悉的一位学者,他的《游民文化与中国社会》、《发现另一个中国》等著作,在学界享有很高的声誉。人们对他的学养很钦佩,但对他在那荒唐的年代里因言获罪,受到的不公正待遇,知之甚少。本书第十一卷刊登的由他撰写的《鸿爪掠影(一)》,介绍了当年进第一个监狱的情景,受到了读者的关注。最近,作者写完了《鸿爪掠影(二)》,由于文章较长,本书将分两卷刊登。

  编者

  我的第二个监狱

  一、摩托车上间隙

  上篇自述写到我从房山传讯室出来,以为完事了,要放我回家了。没想到正从拘留所往外走的时候,另一间屋子出来一个警察,喊住了我,要我在院子等一会,我觉得有点不妙。过了十来分钟,开来了一辆带帆布篷子的三轮摩托。那个警察要我上车,我问去哪里?“市局还找你有点事,咱们一块去北京吧。”我要上车之前,突然警察拿出一副手铐,“这是干什么?”我有些吃惊。他说了一句通俗小说中的公差常说的一句话:“这是公事。”这一天是一九七五年三月二十三日。今天,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忆述此事,整整过去三十四年半。

  三轮摩托离开了房山县城,并未一直驶往北京,在向东行驶过程中,进了良乡镇。摩托七拐八拐进入一个小胡同突然停了下来。警察下了摩托座位,从车棚子里拿出半麻袋东西,背到身上就走,刚走出去又回过头对我说:“我给家里送土豆母子去,你在车上等一会,不要乱跑。”他这一去有两三个小时,估计是吃饭喝酒去了。因为从房山分局出来,已经十一点了,可能还没有吃饭。不过这个警察对我还真的挺信任,相信我不会跑。虽然上车前给我戴上了手铐,但铐子是狗牙形的活铐,可松可紧,他给我戴得很松,只要缩一缩手就可以退出来。另外,稍有经验的,用硬细棍状(如火柴棍、头发卡子、曲别针等)的东西就能把这活手铐捅开。如果我想逃走,转个弯就到良乡火车站了,上了火车,在这两三个小时中也到了天津或保定了。此时已经是春分时节,路旁的小草都已经冒出新芽,麻雀在屋顶上叽叽喳喳飞来蹦去,想起庄子《逍遥游》中所说的“决起而飞,抢榆枋而止”的“蜩与学鸠”:感到在中国当个老百姓也都不容易,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有不虞之灾的降临。所谓“闭门家中坐,祸从天上来”。

  后来,我的同事里,也有位“文革”中坐过监狱的,常一起聊天。在坐监狱之前,他的工作与我的工作却有天壤之别。那时我在农村中学,他在中央文革。当然“伴君如伴虎”,靠近权力中心更危险。最后他也以莫须有的罪名进了监狱。有一次,我对他说起押送这件事。他说,这个警察没有警惕性。他也说起自己的押送过程。那还是“文革”热潮中,他被从北京押送回老家贵州遵义,坐的是212吉普。深夜里,汽车在黑黢黢的十万大山中穿行。突然车停了,押送人员要他面对万丈深渊站立,不许回头。他说:“我望着黢黑的夜和山谷,心想这下子可完了。他们会从后面送来一枪,我就扑倒在深谷之中,从此消失于人间。不料半天,后面没有一点动静。好像有人在撒尿,我也不敢回头看。过了一会,他们要我转过身来上车。原来是他们要撒尿,怕我跑了。这可比押送你的那个警察的警惕性高多了。”

  二、半步桥边

  K字楼摩托三轮进了北京,拉到一个大铁门跟前,铁门仿佛大舞台的幕布徐徐开启,原来这就是北京市公安局看守所。看守所与清朝末年实行新政时盖的第一模范监狱相邻,监狱门向自新路开,看守所大门向半步桥开。不过“自新路”是清末盖了第一模范监狱后,新开辟的一条路(原来这里都是农田),“自新”是囚监狱而得名:而半步桥则是老名字了,据说明朝时就有了,大约是囚有此路名而建此设施吧,一九八〇年代,一次与何满子先生(前不久先生辞世,这里谨致悼念)聊天,他也数次倒霉,坐过数个监狱。他对我说:“很怪,为什么监狱老临桥而设呢?上海是提篮桥,南京是老虎桥,杭州是六渡桥”。我补充说“北京是半步桥”。“半步桥”,有深意焉,人间、地狱(鲁迅曾说,中国的旧式监狱是取法于佛教的地狱,不但禁锢人犯,而且又要给他吃苦的责任),半步而已。

  半步桥在北京南城西南角,过去北京水多,南城地势低洼,水聚尤多,故桥也多。再向西南就是北京西南角的右安门和护城河了。公安局预审处(七处)就设在半步桥看守所,各个分局履行了逮捕手续的犯人也要到这里来结案。犯人称这里为四〇二(信箱号码)或K字楼(这里关押犯人的主建筑)。关于K字楼,诗人聂绀弩有诗云:奇书一本阿Q传,广厦千间K字楼。天地古今诗刻划,乾坤昼夜酒漂浮。燕山易水歌红日,曲妇词夫惦楚囚。多谢群公问消息,尚留微命信天游。

  《岁尾年头有以诗见惠者赋谢》

  本来寒士切盼得到广厦千间的庇护,而“文革”期间许多有向往的读书人却无缘无故被收进了看守所的K字楼,何其荒诞!K字楼监室多,功能齐全,超出其他两处数倍,乃至十数倍,虽然说不上“广厦千间”,但“百间”总是有的,可以住上千个“寒士”。半步桥看守所关押犯人的处所主要有三处:

  一,K字楼:这是看守所的主建筑,由钢筋水泥建筑,呈K字形。中间是大厅,四只腿是筒道,大楼三层,共有十二个筒道。一九七〇年代各筒的安排大体是:一筒关押的是重要政治犯;二筒、四筒关押外国人或特殊犯人:以上三个筒大多是单人牢房。三筒关押的是重病犯人,人称病号筒。五至十二筒关押的都是男犯人。我在二层的五筒几个号呆过,聂绀弩先生一九六六年冬至次年秋住九筒一号。

  二,五角楼:俗称“王八楼”。它是个红砖建筑物,是关押女犯的。共有两层,每层有五个筒道,共十个筒道,排号接着K字楼,是十三筒至二十二筒。“文革”当中著名导演孙维世和杨宪益先生夫人戴乃迭女士关押在此。郁达夫先生的侄女、女画家郁风曾著文说戴乃迭女士受杨宪益先生牵连也关在半步桥,“碰巧我当时也被关在半步桥同一所监狱,同一条甬道的不同监号里。我当时还不认识她,只是每天听到她在有人送饭时说谢谢”。

  三,死刑小号院:这里有两个筒,排号为二十三筒、二十四筒。为死刑筒,俗称“枪号”。有的老犯人说,这里平房原来是关押“高饶事件”中的饶漱石的。一人一个小院,挺清静的。“文革”起来后,把饶漱石转移了,这里才改造为死刑筒,成了令人恐怖的地方。遇罗克、沈元等都是从这里拉出枪毙的。张郎郎有《宁静的地平线》(见三联书店的《七十年代》)详记其事。张郎郎是极少的活着走出死刑筒的犯人。这两个筒在一九七五年被拆,在这里建起工作人员的宿舍楼,死刑待决的都被分到“K字楼”、“王八楼”相应的各筒,监管人员对他们说,把你们提到大号,有不死的希望了,要好好表现。这些带着沉重的死镣、死铐的待决犯分到各筒,在放茅(上厕所)和放风的时候,他们沉重的镣子在“K字楼”的水泥地板上拖出巨响,仿佛在过坦克车。

  看守所本来应该是关押未决犯的地方。也就是实施了逮捕(签了逮捕证)以后,法院尚未判决的犯人。可是“文革”当中“无法无天”,这儿关押的有已经判刑的,但当局认为不宜于送到监狱与大量犯人接触的也押在这里,听说“反右”时期著名的“右派分子”葛佩琦后被判十五年,就没去劳改场,而在看守所服刑。一九七六年,我被判十三年后调到关押已判刑号里,遇到号称“苏修第一特务”的老谭被判二十年,也没去劳改场,就押在这里。他的妻子(苏联人)判十五年,关押在“王八楼”。更多的是以拘代判,有的连逮捕手续都没有履行,甚至没有拘留手续,就在这里关押着,有的一押三四年,我见过有押十来年的。粉碎“四人帮”后,批判这种做法时叫“以拘代押”或“以拘代判”,是典型的“封建法西斯专制”。

  “文革”中“K字楼”一度非常兴隆,迎来了许多专家学者,文人墨客,高官显宦,连佛教协会副会长巨赞大和尚也在这里关了八年。狱中关于他的传说很多。其中有一个是巨赞法师自述:“文革开始时,我做梦,梦见我在上山时,突然山上有八块巨石滚下,我紧躲慢躲,才脱过挨砸的命运,大约我要坐八年监狱罢。”后来果然是八年期满,赵朴初把他接回佛教协会。和尚没有家室,被羁押时,都是赵朴初给他送东西。另外如著名的翻译家杨宪益也在这里呆过几年。黄苗子有诗云“十年浩劫风流甚,半步桥边卧醉冈”。就是指杨宪益博士“忽于半夜大醉之中,被送进半步桥监狱,酒气熏天,使同牢弟兄,馋羡不已的故事”。其他如王光美女士的母亲、叶帅亲属钢琴家刘诗昆、前宗教局长徐迈进、小提琴演奏家杨秉荪、男高音演唱家刘秉义、作家诗人聂绀弩,还有前面提到的郁风、孙维世等都曾聚集在这里,可以说是才俊云集,极一时之盛。聂翁还有一首诗记录“K字楼”的盛况:你也来来我也来,一番风雨几帆歪。刘玄德岂池中物,庞士元非百里才。天下祸多从口出,号间门偶向人开。杂花生树群莺乱,笑倒先春报信梅。

  这哪里像监狱,简直像开Party 一样。这首诗是赠给老朋友梅洛的,题为《赠老梅》。梅洛曾是国家物资总局科教局长。这些老一代知识人,口无遮拦。在“天下祸多从口出”的时候,进K字楼就不可避免,“号间门偶向人开”是极其自然的。当然“K字楼”不像聂翁写得那样美,“杂花生树群莺乱,笑倒先春报信梅”。首先这里的吃,量太少,质太糟。特别是聂翁进K字楼的一九六〇年末,那时粮食每人每天八两,伙食费每月六元。又规定不准家里送来任何食物,所以在看守所里根本不可能吃饱。长期处在饥饿状态,想吃东西是坐监狱最大的问题,听说这里的定量是解放初北京市公安局长的助理制定、局长批准的,“文革”中这位“局长助理”也进了K字楼才感到伙食标准太低了。不过聂翁笔下的“杂花生树”,大约指的是朋友多了,可以互相安慰。“老梅”也应该是这些杂花的一株。

  我是一九七五年到这里的,那时“文革”之初乱抓的情况已有好转,老干部大多被释放了,也有被判刑的,像聂翁就以七十高龄,被判无期徒刑,被押到山西服刑。用当时看守的一句话说,“我们这里与前几年不同了,那时大批的来,大批的走。现在都已经是神的归庙,是鬼的归坟了。”此时,大多是“一打三反”进来的。

  三、号间门偶

  向人开进了K字楼,我从房山分局带来的东西被一搜而空。身上的几十元钱,手表,书包,书包里的侯外庐的《中国近代启蒙思想史》和王夫之的《庄子解》都被留在储物间。把我带进了五筒,进了一道带锁的筒道门,看守打开一个“号”的大铁门,屋子空空的,一个人没有。屋子大约有二十平方米,门在中间,对着门是通道,宽度约八十厘米,通道两边是炕箱,即用木板做的矮炕。高度约二三十厘米,不到三十厘米。这个炕长约四米,宽约一米八,可并排睡八人。看守所之所以不做高炕是为了防止自杀,因为炕高,晚上睡觉时,把一个重物做个套儿,套在脖子上,就会有上吊的效果。晚上睡觉时,要把腰带、眼镜等有可能自残的物品统统交出,第二天早上再发还。有个老看守说,监狱所有的制度和纪律都是血铸成。

  我一人呆呆坐在炕箱上,思想集中不起来,不知道该想什么,或不该想什么,大脑一片空白。突然阿Q老兄来相助,“似乎觉得人生天地间,大约本来有时也未免要”被关起来的。阿Q真是我们的国粹,历百年而不朽。后来读到聂翁的“号间门偶向人开”感到非有此经历者,很难知此句之妙。一个人在家老老实实地读书,不知什么原因,就把你揪了去,监狱的“号间门”,悄然自开,把一个个吞吃进去,无声无息,一切皆属偶然。当然后来又偶然出来了。

  一会儿号子的铁门开了,看守拿来一个半窝头,半碗咸菜,半桶水,放在炕箱上。说这是你的晚饭,你还没吃饭吧?此时我才想起,原来早上从房山分局出来,到现在的下午五点多钟已经快一天了,还什么都没吃呢,但虚火上升,肚子一点也不饿。躺在炕上,胡思乱想。一会儿睡去,一会儿醒了。看守所的号子里,夜间是不关灯的。这是第一次进看守所的人最不习惯的。听老犯人说,解放前在看守所关押是一天顶两天的,因为晚上不关灯,人睡不好觉,等于两个门天。如果你在看守所呆了半年,将来顶一年的刑期。我不知道解放前的监狱制度,不知这是否为真。然而无产阶级专政肯定是不讲资产阶级这一套的。

  一进看守所,只要稍有文化都爱讨论为什么这里叫“K字楼”这个怪名字?听老犯人说,“K字楼”国际通行,“K”是英文监狱的第一个字母。“K字楼”是解放初造的,那时抗美援朝还没完,如果仗打到北京了,飞机轰炸,不要炸监狱啊,这里又不是军事目标。所以一打仗这里很安全。说完他还很得意,好像买了安全保险似的,一脸洪福齐天的劲头。实际上英文监狱第一个字母是“P”,俄文监狱的第一字母是“T”,都与K字无关。“K字楼”也不是什么国际通行。我想大约“K”宇就是取看守所的“看”字第一个字母。

  看守所是一天三顿饭,早上是玉米面粥一碗、半个窝头、一小撮咸菜,我在K字楼期间,早上的食谱没有变过;中午是窝头两个,一碗汤菜;晚上是窝头一个半,一碗汤菜。星期天、节假日是两顿饭,即把早饭取消,晚上的窝头改为两个。改善伙食也是改善中、晚,早上的几乎是雷打不动。这里用“几乎”是说也有极罕见的例外,据在这里呆过数年的老号说,有一次早饭是油饼和玉米面粥。这顿“油饼”在K字楼流传了数年之久,为许多老犯人津津乐道。

  一天放两次茅,“放茅”是监狱术语,就是上厕所(北方称厕所为茅房)。程序是由看守(通称“队长”)打开监室门,犯人m来进入厕所,厕所与监室在一个筒道里,距离很近,十秒钟就都进入了,此时看守将厕所门从外面插上,大约五六分钟,厕所门打开,队长就要急切地嚷“快点”!“快点”!“快点”……(“快点”是我在监狱听得最多的一个词,乃至出狱之后,对这个词很敏感。正像张郎郎的父亲、大画家张仃先生经过“文革”之后对于红色敏感一样。)待犯人都回到监号,把监号锁上,这次放茅就算结束。碰上心眼、脾气俱好的队长,能够按照规定时间放茅,遇到脾气急、或要拿犯人寻开心的,也许厕所门刚插上不到一分钟,就又开了,随之直着嗓子吆喝“快点”!也有时,筒道就这一个号有人,把犯人轰到厕所,队长插上门走了,也许半个钟头、四十分钟才回来。十几个犯人在这一个六七个平方米的小厕所中熏着。

  一周两次或三次放风。放风就要出K字楼,“风场”在K字楼东侧,一排大约有十几间。每间“风场”比监室略大,大约有三十平方米罢。它与监室的最大区别就是没有房顶,但在比房顶略高处有一行走的通道,上面站着几个背枪的军人巡逻,看下面“风场”中的犯人有没有不法活动。“风场”是用红砖砌的,里面也没有挂灰,放风的犯人常常在红砖上刻下文字,以表意达情。其中有几个字至今不忘:“大师兄走了”,不知是什么意思,但其中表达了惋惜、惆怅、哀怨是在K字楼的人能切实感觉到的。后来听说,所谓“大师兄”不过是北京两个流氓头目中的一个,似乎名字叫陈永安:另一个叫大山子。大山子毙了,大师兄判了二十年,用飞机运回新疆服刑,新疆不收,又运回来,赶上一九七六年“严打”,还是给毙了。

  四、预审、逮捕、审判

  到K字楼不久就被提审。预审室很简陋,给人印象最深的就是犯人坐的凳子的腿儿是铁的,并牢牢地铸在水泥地上,大约是防备犯人以凳子为武器袭击审讯人员的罢。

  这儿审讯与文教局的干部迫我交代问题时态度不同。文教局的干部总爱讲一讲他们是如何站在无产阶级立场上与我的反动的资产阶级思想作斗争的。这里预审人员没有。他很实际,一开始就说:“王学泰,我们两人没冤没仇,你也没有把我们家的孩子抱到井里去。今天我审讯你,是因为我挣这五十六块钱。”的确如此,在审讯时,他也没有多开渠道。因为我的事儿就是几句话,“话”这个东西,说过之后,无影无形,当时也没有录音,人的记忆也不那么可靠。如果他有意扩展,这种事儿是没完没了的。

  如就以言治罪的时代而言,我有个致命的弱点:我说过的话,不管对错,哪怕就与一个人说的,人们问起来,如果我还记得,总是情不自禁地承认。“文革”当中有许多人,不仅是食言而肥,而且能够当下说了,马上就能不认账,我真是做不到这一点,因此,连续倒霉,也是势所必至。

  我虽然因为言论问题倒过多次霉,可是爱说的习惯总难彻底改掉。只能在单位和大庭广众下说话谨慎一些,而在朋友、特别是多年的老同学、老伙伴之间真是不能做到一句真话没有。我的事情就出在一个老同学身上。

  一个南口(从一九六四年大学毕业时的思想清理运动中被划为“反动学生”,被发到南口农场劳动)难友一九七一年分配后,在广西电影制片厂工作,他不愿意拍那些“高大全”的片子。那时有品位的、还允许看的文学作品除了鲁迅作品外就是《红楼梦》了。他想拍《红楼梦》,要我把其中的韵文(诗词连同曲赋)注释一下。在注释《红楼梦》时,我参考了《推背图》。《推背图》是古代一本预言未来大事的书籍,类似图谶。它与《红楼梦》第五回《贾宝玉梦游太虚幻境》所看到的命运册子的格式完全相同。《推背图》中有个图,上画宫装妇女怀抱琵琶,题诗有云“惑乱君臣几千般”,下面还有一弓一兔。“文革”后期琉璃厂旧书店凭单位介绍信可以在那里购买解放前后出版的旧书和线装书,我是在琉璃厂海王村旧书店买书时向人借得此书(后来我因此书出事,也给借给我书的汪先生带来许多麻烦,至今想起,仍感愧疚),也是在那里碰到一位久不见大学老同学的。这位章姓老兄爱看奇书,视《推背图》如同宝书,与我闲聊,就说起上面提到的那张图和图中所绘妇女。当时社会混乱,江青以其特殊身份乱政,对此有所感慨,就说“三千年前,中国第一个讨伐的文告叫《牧誓》,是讨伐殷纣王的。这篇文告中说,‘牝鸡无晨。牝鸡司晨,惟家之索’(母鸡没有天明报晓的责任,如果母鸡天明报晓,家非得败光不可)。三千年后还是这个老问题。那个女的就跟江青差不多。”另外,我们对当时搞得声势极大、而且弄得人人自危的“批林批孔”运动都认为是“另有所指”。我对章说,这场戏实际是上海派在反周(周总理)。上海《文汇报》整天大批周公、批秦朝丞相李斯。已经是图穷匕首现了。

  章把《推背图》拿走了,后又借给一个文化馆的干部顾某。顾某把《推背图》放大复制(当时复印机极少)了。这位顾某曾当着样板团的骂江青,让“板团”的人给告了。此时正抓“意识形态领域的阶级斗争”。什么批“黑画”、追缴“手抄本”、追查“谣言”和“小道消息”、批“文艺黑线回潮”都出在那个时候。顾某的言论和他的高干子弟的身份引起高层的注意,抄了他的家,《推背图》复制件出现了。那是个草木皆兵的时代,这自然是个了不得的阶级斗争的新动向了。于是由他追到章姓同学、老同学牵扯到我。一九七五年春节过后的一天,他慌里慌张地到我家。对我说:“推背图》出事了,公安局找了我,我顶不住了,只得把老兄交代出来了。我对不起你了,以后再补报罢。”于是匆匆而去。还算好,他给我一个信,我把一些对“评法批儒”不满文字处理了。不久又有一位搞业余创作的老同学找我,说北京文联召开的“业余作家创作会”上,市里负责文教宣传的领导黄某去讲话了,他说“北京有几个反革命分子攻击和咒骂江青同志”。我想他指的就是我们这档子事。

  本来只是私下的议论,不管对不对,影响也就在二人之间,当时我不觉得这是严重的罪行。就是在古代皇权专制的法律中,有“指斥乘舆”罪,也就是说,臣民不许非议皇帝,如被发现,视言论的轻重有被杀头的危险。然而没有法律规定不许臣民非议皇后、嫔妃与大臣。古往今来也没有臣民因为议论嫔妃而入罪(宫廷内部争斗出外)的,法律上更没有“指斥凤辇”罪。预审员不这样认为,他说,你以为这是小事,这就是攻击无产阶级司令部,是反革命活动!是进行反革命宣传!制造反革命舆论!我问,如果与别人说话就是行动,那么言论与行动怎么区分呢?他回答:你自己与自己说,别人没听到,才是言论。

  有一次我问预审员,《宪法》中也有保护“言论自由”的条款啊?现在《宪法》并未废止啊。审讯员回答:“宪法》是保护人民的言论自由的。你是阶级敌人,当然不保护你的自由。”我说:“我本来也是人民。”他回答:“你看看你那些言论。你是人民?人民有你那样说的吗?从言论来看就证明你是敌人!”这真是“互为因果”。因为你是“敌人”,所以不给你言论自由:而“敌人”的定性又是由于“言论”。

  不过预审员不太在意我如何认识这些问题,只要我认账,他的任务便完成了。我的印象里,他只提审了我两次,认了,也就完了,最后他让我在交代上签了名、按了手印。此后一直被拘留着。到了一九七六年,形势日渐紧张,年初周总理逝世,“批林批孔”逐渐变为学习“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再变为“反击右倾翻案风”,终于许多人耐受不住了,爆发了轰动一时、长存青史的天安门“四五事件”。

  “四五”之后,K字楼突然兴隆起来,来了大批的年轻人,本来许多号都住不满(每号满员是十六人),这时大多号都塞到二十人,非常挤,只能侧着身睡。紧接着放风停止了,伙食质量也直线下降,全监开宽严大会,重点在严惩。这次大会抓了两个典型:一个是清华大学的工人,所谓罪行是誓死对抗无产阶级专政,拒不认罪,在监中哀悼蒋介石之死,以及反对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和批林批孔运动,判处无期徒刑:另外一个是给党中央写了大量的反革命信件,审讯一百余次,拒不交代,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全监惶惶然。

  后来得知,前一位是清华大学的张姓工友,山东人。其父是烈士,其母是淮海战役的支前模范。这个工人也是自幼参军,早年入党,后来复员转业来到清华大学当一名水暖工,平常工作积极,“批林批孔”时要每个人都表态。因为他是山东人,从小头脑中就有孔子是圣人的印象,所以在表态中提出疑问:“俺们山东人都说孔子是圣人,怎么成了林彪一伙的了?”那时“四人帮”爪牙迟群、谢静宜掌握清华大政(让两个仅有初中文化水准的大兵领导大学也属中国奇观),为了突出“阶级斗争新动向”,便抓了这个反对“批林批孔”的典型。这位张工友根红苗正,有恃无恐,当然不服,坚决抗拒,于是对他的处理也就逐步升级。先是在学校批斗,不服、闹场;于是送到公安局,更不服,绝食大闹。K字楼不怕你闹与绝食,派几个犯人看着他,三天之内不吃不管你,到了第四天,把绝食者五花大绑捆上,仰面朝天,放在地上,从鼻子里插上胶管,通到胃中,胶管头插个漏斗,从漏斗往胃里灌玉米面粥。由于张某拒不认错,在监狱里也是不断升级。犯人看出当局要整他,也纷纷投井下石。一九七五年四月五日清明蒋介石去世,那一天张某也正在绝食。监督他的犯人看张不吃饭,给他上纲说:“今天蒋介石死了,你不吃饭,就是哀悼蒋介石。”张某大叫:“就哀悼蒋介石,你能怎么样?”这个罪状远远高出原先的反对“批林批孔”了。于是,在一九七六年的宽严大会上,他就成了“从严”的典型。过去的“坦门从宽,抗拒从严”的政策,重点在于看“态度”。越是没有罪的,越容易被“从严”,因为这样的人态度肯定不好。

  另外一位是因为给毛主席写了二十封信,被抓到K字楼。又由于其父是老干部,又担任一定的领导职务,想通过整他,扳倒他父亲。此人是一九五〇年代老大学生,认死理,拒绝与K字楼当局对话合作。当审讯他时,他问:“你们这里是什么地方?”“预审处。”“我给毛主席写信,怎么到了你们这里?是毛主席转给你们的?如果不是,你们胆敢扣留毛主席的私人信件,侵犯毛主席的通讯自由,你们该当何罪?”这样,双方对立不断增长,审讯一百多次,有几次审讯员高达数十人,企图以声势取胜。最后,这个老大学生也成为“从严”的样板。一年以后,他保外就医(审讯时,弄坏了腰)。

  一九七六年五月十日,“市中法”正式逮捕我。法院说:你的问题与“天安门反革命事件”差不多,都是分裂党中央(指我说的“批孔是上海派反周”。其实,一个平民百姓有什么能力“分裂党中央”?真是笑料一样),反对无产阶级司令部、诬蔑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诬蔑“批林批孔”运动。并说“为了配合打击‘天安门反革命事件’,对你实行逮捕,你签字吧”。这在实行法治的今天,会被视作笑话的,可是在当时,这些是说得义正辞严的。仿佛处理惩罚一个人,不是因为他犯了什么罪,而是由于政治形势的需要。

  上世纪七十年代人们基本上没有什么法律意识,虽然判决书上照例说“特依法判决如下”,但“依”的什么“法”,不仅被判决人不知道,恐怕谁也不知道。因为“文革”中“公检法”已经被砸烂,“法律”是反革命修正主义路线的产物。历史学家唐德刚说当时是“两部法律(《宪法》与《婚姻法》)治中国”,实际上连《宪法》也是“告朔之饩羊”了。一九七五年初“四次全国人民大会”才通过了新宪法。“依法判决”不能说“依”《宪法》吧。

  一九七六年七月二十六日,把我从半步桥用212吉普拉到“市中法”(当时“中法”还在天安门附近的刑部街,现已拆),先是在一个小屋子候审。小屋子另一端还有个小姑娘在啜泣。我很好奇,看她也就二十岁左右,就问:“什么事?”她停止了哭,回答“天安门事件”。我说:“怎么这样早就到法院了?”她说,似乎法院找她来证明什么。

  一会儿,法警把我带到一间不大的办公室。一位女审判员向我宣布(七六)中刑反字第四十六号“刑事判决书”。判决书中说该院查明一九七二年到一九七三年伙同反革命分子章某“互相散布反动言论,恶毒攻击无产阶级司令部,诬蔑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运动’和批林批孔运动”,于是,“罪行严重,性质恶劣”以“现行反革命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一张纸,几百字,既没有罪行内容,更无证据,便轻易剥夺了一个人十三年的自由。

  五、K字楼的吃人

  一进了监狱,两眼一抹黑,谁也不认识,许看的书又仅限于《毛选》四卷和马列著作,那么最关注就是人的动物本能——“吃”了。

  一九七四年,毛主席有个关于“监管”的指示“要把犯人当人看”。这个指示不仅向监管人员宣读,也要向每个犯人宣读。随着这个指示,犯人待遇要比聂翁他们在K字楼时好些了。我到看守所的时候,伙食基本能吃饱。定量每天增至一斤,除了节假日,每天三顿饭,上午二两,半个窝头,一碗玉米面粥,中午四两,两个窝头,下午两个窝头,基本上可以吃饱。伙食费每月十二元五角,十二块五的伙食费在当时不算少了,大学生的伙食费也是这个价码,城市中的一般家庭,如果人口多的,还达不到这个标准。有个老看守就说:“十二块五,伙食费不少了,就是没给你们细做。”有个年轻犯人跟他很熟,开玩笑说:“老队长,如果再细做,炮楼(看守所四角的嘹望楼)的机枪就不冲里,得要冲外了。”老看守说:“为什么?”“大家都想进来吃呀”。惹得号里哄笑。

  “没细做”,这是真格的。判了刑,到了“一监”,同样还是十二块五,而且粮食还比看守所多出十斤(因为要从事体力劳动),而伙食的质量比看守所高出一两倍也不止。为什么?关键是谁安排伙食和谁做。“一监”是犯人自己做饭,自己安排伙食,每月报计划由队长出去采购,做得好不好是他们劳改表现,而且他们自己也在这里吃,做得好了自己吃得也舒服。而看守所则是雇人做饭(可能工资也从这十二块五中出),从右安门生产队雇的临时工。这些临时工大多是青年,那时农村收入还很低,伙食远吃不到十二块五,因此看着犯人吃饭就生气,你一个罪犯还吃这么多钱?不由得嫉而生恨。有的时候就用饭勺子打去打饭的犯人,做饭时能把粗糙发挥到极致。看守所炒菜的“锅”,就像澡堂子里的洗澡池子,四周贴有瓷砖,这样的“锅”不能用火炒,只能用水煮。煮菜流程是先用铁锹把菜铲到池子边粉碎机上,“粉碎机”与养牛场做青饲料粉碎机一样,菜从一个由传送带做成的凹槽送进机器,槽口有三把像室内吊扇扇叶一样大刀片,快速旋转,把菜切断,由卷扬机喷到煮菜的池子里,在池子里洗一遍或两遍,水放尽,再放进新水,开高压蒸气(高压蒸汽管在池子底部),一百多摄氏度的高压蒸汽,不用几分钟锅里的水和菜就沸腾了,时间稍长就能把菜的魂摧没了。煮菜之间,或加上点廉价酱油,或加上桶盐。有时煮着菜炊事员出去了,也许就忘了加盐,犯人吃到的就是门水煮菜,或者加了桶盐后,出去聊天了,回来时忘了,可能再加一桶,其结果可以想见。反正这些身为“人民”的炊事员,谁也不会去尝一尝菜的口味,因为在牢狱中打工的“人民”有个禁忌,好人不吃牢饭。这样看守所的饭菜就很可怕。

  第一是泥多,因为菜是煮的,多少都会有汤,吃完菜后,碗底必有土。初进看守所的人受不了,怕生病,其实尽管菜中有泥,但决不会有细菌病毒,因为高压蒸汽能超过一百摄氏度,就是最耐热的结核菌也受不了,犯人吃了决不会拉肚子,监狱当局比犯人自己更怕犯人拉肚子,坐监久了,身体的抵抗力全面下降,一传染不得了。当时土地污染还较少,另外,人们也还不懂这些高温除不去的重金属、有毒分子链等更危险,没有洗净的菜中会不会有?谁也不知道了。

  第二是菜无营养。本来蔬菜也是富有营养的,可是因为做菜的方式使得菜毫无营养。用粉碎机切菜,菜切得过碎,煮得过熟,大约除了纤维素以外的营养都破坏掉了。

  第三是最大限度地发挥菜中的恶味。比如黄瓜是多好吃的菜,可以说是介于水果与菜蔬之间的。我曾下放北京远郊山区,那里没有菜园子,黄瓜种在大田里,栽在玉米旁边,也不浇水,虽然产量低,但黄瓜鲜味极浓。屋子切根黄瓜,香气四溢,能持续很长时间。人们以黄瓜为美食之极品。青年人订了婚有件必行之事,就是到北京来采办结婚物品。当他们在回村子的路上如果碰见乡里人,必然会被问到:“去北京?这回黄瓜可吃足了罢!”可是监狱的黄瓜能持续吃上好几个月,而且不管嫩黄瓜、老黄瓜、好黄瓜、烂黄瓜,一锅烂煮,煮得不成片了,连黄瓜皮肉都分不清了,把黄瓜的清香完全破坏了,最大限度发挥了烂黄瓜的恶味。煮黄瓜只要一搭进筒道,黄瓜恶味马上弥漫于各号,闻着都头疼,别说吃了。可是天天如此,不吃肚子饿,只好捏着鼻子吃。有一度接连几个月黄瓜、胡萝卜轮流坐庄。号里人开玩笑说,我们要过珠宝市(北京一条街名)可要被高看一眼了,脑袋不是翡翠的,就是玛瑙的。

  一九七六年“四五事件”之后,看守所再度兴盛,本来是住十六人大号,有时住到三十人,牢饭的质量大幅度下降,窝头个越来越小。我与一位工艺美院毕业、在印币厂负责人民币设计的狱友把唐人王建的《宫中调笑》(团扇,团扇,美人病来遮面,玉颜憔悴三年,谁复商量管弦。弦管,弦管,春草昭阳路断。)改为:

  蒲扇,蒲扇,犯人睡觉遮面(因为睡觉不关灯)。黄瓜吃了三年,不要一个小钱。钱小,钱小,窝头越来越少。

  有人会问,既然伙食如此之糟,十二块五上哪儿去了,是不是都被贪污了?也不是,起码没听说过。而是钱被滥花了。经济学不是讲吗?花钱有四种方式,自己的钱给自己买东西最省:他人的钱为他人买东西最费。如果再加上一条的话:自认良民的人花犯人的钱为犯人买东西,那是费之又费,一分钱的东西能用天价买来。举个例子,黄瓜从菜园摘下来一直吃到市面没有为止,前后能吃半年多,黄瓜价格有一个从高到低再到高的过程。为自己买黄瓜的都要想一想,什么价格时不能买,什么价格时可以多买。高价位黄瓜买回来,制作和吃法都会有很多讲究:监狱里不管这一套,过春节了,黄瓜已经是人参价儿了(当时还没有塑料大棚,暖洞里出来的黄瓜可以卖到三四元一斤),照买不误,买回来照样拿高压蒸汽摧不误。一闻味就头疼的黄瓜汤可能是用三四块钱的天价买来的。那时卖菜只有国营菜站,高档价位的菜来了,长时间卖不出去,菜就蔫了,越蔫就越卖不出去,眼看就要送垃圾站了,菜站的职工就会与看守所买菜的说,“拉回去给犯人吃吧”,尽管菜已经由蔫到烂了(自己花钱绝不会买),但价码不能变。不能让国家受损失、让犯人占便宜啊。你想,这样花钱,别说十二块五,一百二十五块也照样花出去。一九七八年,平反出狱后,原单位按照中央平反冤假错案的规定补工资,但又要从工资中扣除伙食费,每月十二块五,理由是你不进监狱也要吃饭啊。杨宪益先生出狱后补发工资扣监狱伙食费是每月六元,他开玩笑说,这像度假一样,伙食费自理。

  看守所每周有两顿细粮,或门面,或米饭,有两顿肉,也是用蒸汽煮的,用盆子打回来,菜上面能浮着一寸多厚的大油。老年人把分到菜的浮油撇下来,放在自己水缸子里,放在日后的菜里(平常的菜基本没油),年轻人能当场把它喝下,但跑肚拉稀是不可避免的。“四五事件”之后到一九七六年八月初我离开看守所这四个月中,犯人伙食中的细粮与肉食基本免掉,这也是社会上阶级斗争尖锐化的一种表现吧。

  吃是坐监狱的人们最永恒的话题,因为饥饿每天如影随形地陪伴着我们。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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