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缉熙
黛玉一生,和几个字分不开。如和“诗”分不开,和“竹”分不开,和“愁”和“病”分不开,等等。但最主要的,是和一个“泪”字分不开。
《红楼梦》赋予宝黛爱情一个充满诗情的“还泪”的神话:绛珠仙草因为受到神瑛侍者的雨露之恩,随他下凡历劫,用自己一生的眼泪报答知己。在大观园的女孩中,只有黛玉配得上为此美丽的神话。绛珠确实实现了自己的诺言。她美丽而凄清的短暂的一生,似乎只有一个“最高任务”,就是“还泪”。
小说第三回黛玉进府,两位主人公第一次见面,黛玉就第一次“还泪”。当宝玉听说这位“神仙似的妹妹”(只此一句,通过宝玉的眼睛,就写足了黛玉之美),居然没有玉(通灵宝玉也),当即就从脖上把那块玉扯下来狠命摔了出去,骂道:“什么罕物,连人之高低不择,还说‘通灵’不‘通灵’呢!我也不要这劳什子了!”这一摔的潜台词是:这块玉要真是“罕物”,眼前这位妹妹才更配佩戴它。与她相比,我不过是“浊物”而已。她没有,反倒是我有,可见不是好东西!这一摔,摔出了宝玉的真情,也第一次把两位主人公的感情连结起来,由此也引出黛玉的第一次“还泪”。对此,脂本有正本有总批批得好:“绛珠之泪偏不因离恨而落,为惜其石而落。可见惜其石必惜其人。其人不自惜,而知已能不千方百计为之惜手!”其实石即人,人即石也。
宝玉挨打,王夫人情急抱着宝玉哭贾珠,贾母发狠要带宝玉立刻回南京去。最冷静、最理性的当数宝钗。尽管此时此刻、此情此景她也不禁流露出对宝玉的情意,以至自己先羞红了脸(这在宝钗可说是唯一的一次)。但这位“冷美人”毕竟离不开这个“冷”字,她探望宝玉带来的是治伤的药丸和堂堂正正的劝诫。与之相对照,黛玉带给宝玉的只有热泪!宝玉在半梦半醒中,听得悲戚之声,睁眼一看,不是别人,正是黛玉。“只见两个眼睛肿得桃儿一般,满面泪光”。可以想象,从宝玉挨打到现在,她已经流了多少眼泪!
宝玉挨打,是宝黛爱情发展的一个重要契机。因挨打而探望,恰好在无意中提供了一个向对方毫无遮饰地显露心意的机会。宝玉是“情中情因情感妹妹”,他还是从黛玉的眼泪中深深体会到了黛玉对他的无限深情。他这才敢于拿两块手帕让睛雯在夜晚去送给黛玉。妙就妙在送去的不是什么珍贵的新手帕,而是宝玉日常用过的旧手帕,天真无邪的晴雯此时还不能体会其中的含意,只有心有灵犀的黛玉才会“大悟过来”。她一旦“体贴出手帕子的意思来,不觉神魂驰荡”,她再也不会像双玉读曲时那样生气着恼了!小说至此用罕见的笔墨描写此时此刻黛玉的心理过程:
宝玉这番苦心,能领会我这番苦意,又令我可喜;我这番苦意,不知将来如何,又令我可悲;忽然好好的送两块旧帕子来,若不是领我深意,单看了这帕子,又令我可笑;再想令人私相传递与我,又可惧;我自己每每好哭,想来也无味,又令我可愧。如此左思右想,一时五内沸然炙起。
可喜、可悲、可笑、可惧、可愧,像波浪似的层层递进,我们读到这里,掩卷回味,也不觉意越神飞!中国的古典小说,对人物心理,很少像西方小说那样作正面的细致的描写,往往只是用旁敲侧击、烘云托月的方法点到即止,留下空间让读者自己回味想象。《红楼梦》第八回写宝钗观看通灵宝玉时的微妙心理,就是为此。像上引用的那样的描写,在《红楼梦》中可以说绝无仅有。用在这特定情景中的林黛玉身上,却恰到好处,产生强烈的艺术效果,真正令人荡气回肠。
此时的黛玉余意绵缠,把什么嫌疑避讳,统统抛到九霄云外,也顾不得自己的病体和夜已深沉,当即研墨蘸笔,在两块手帕上一挥而就三首绝句。至此,宝黛爱情发展到一个高潮,绛珠“还泪”也达到一个高潮。这三首诗从黛玉胸中喷薄而出,一泻到底,完全是情感的三股激流。
我们细读这三首诗,不难发现它们全做在一个“泪”字上,从第一首的“眼空蓄泪”,到第二首的“抛珠滚玉”,到第三首的“彩线难收面上珠”,说的全是泪。但这三首诗又有不同。第一首表达的,是泪为谁而流,以及为何而流?“暗洒闲抛却为谁?”答案不言自明。因为“尺幅鲛■劳解赠”,所以忍不住为你而流泪。这“解赠”二字,通行本改为“惠赠”,这是没有读懂诗胡乱修改。“解赠”者是把自己身上的心爱之物解下相赠也,这是专对知心人而说的,“惠赠”则可适用于任何人,意思泛化了。第二首表达的则是那流不尽的泪水本身。“枕上袖边难拂拭”,是因为泪流得太多太多,所以枕上袖边全是泪痕,也无心拂拭,只能“任它点点与斑斑”。《红楼梦》第五回的《红楼梦十二支曲》,其中《枉凝眉》一首是专为黛玉而作的。其中就有“想眼中能有多少泪珠儿,怎经得秋流到冬尽,春流到夏”这等令人肠断心摧的诗句,正可以和第二首题帕诗相对照。第三首则借用“湘江旧迹”的典故,表达出情之深,思之切,并且透露出黛玉的心愿。“湘江旧迹”是指舜的两个妃子娥皇女英在湘江哭舜,斑斑血泪洒向江边之竹。乃至竹也成了斑竹。黛玉用这一典故,正是要表达自己对宝玉的情感,与娥皇女英对舜的情感一样深沉。她心目中的宝玉,恰为湘妃心中的舜。她的心愿也正是希望成为湘妃这样的人。值得注意的是,此时的黛玉尚未得到“潇湘妃子”的雅号。后文结诗社时探春把这一雅号送给她,她默许了。可见写题帕诗时的黛玉,已经对潇湘妃子心仪久矣。小说作者让黛玉住在潇湘馆,并用这一雅号称呼她,并非游戏笔墨,实有深意存焉。无论就宝黛爱情而言,还是就“还泪”的悲剧意义来看,黛玉确确实实就是潇湘妃子。
湘妃流的是血泪,黛玉流的是否也是血泪呢?脂本甲戌本第一回在“只因西方灵河岸上三生石畔有绛珠草一株”句下有批云:“细思‘绛珠’二字岂非血泪乎!”可知绛珠之泪,也是血泪。题帕诗中说“窗前亦有千竿竹,不识香痕渍也无?”可见黛玉也希望像湘妃一样把血泪洒向潇湘之竹。“湘江旧迹”实际上已预示宝黛爱情终究以悲剧告终。所以第三首题帕诗如同《葬花吟》一样,成为又一首诗谶!
黛玉本是为“还泪”而来,泪流尽了,也就走了。或者说,直到死,泪才尽。上文引用的脂本有正本第三回的总批,下面还有一段值得深思的话:“所以绛珠之泪至死不干,万苦不怨,所谓求仁得仁又何怨,悲夫!”这“万苦不怨”四字确切表达出黛玉为报答知己终其一生无怨无悔。高鹗续的《后四十回》,写“苦绛珠魂归离恨天”,黛玉临终时直叫:“宝玉!宝玉!你好……”心中充满对宝玉的怨愤。而且她从病重,到焚稿(包括烧掉那诗帕),到归天,竟然一滴眼泪都没有了,也就是说她不再也不需要“还泪”了。当紫鹃劝她别听瞎话,黛玉反而“微微一笑”,就是说她早就把宝玉这平生唯一知己看穿看透了。这还是那个要用一生眼泪报答知己的绛珠吗?绝对不是了。倒是她,实实在在被“掉包”了!被一个假绛珠,一个世俗女子替代了!想想看,曹雪芹笔下那洋溢着诗情的绛珠仙草,能怨愤用甘泉雨露浇灌自己的神瑛侍者吗?顺便说说,《后四十回》把两个本来充满灵性的主人公(曹雪芹满怀激情塑造的理想人物呀),一个弄得失了魂魄,一个弄得迷却本性,以便创造条件让“掉包计”得以实行。而且一个正在归天,一个却在成婚。这也许是最荒唐的情节安排了。试想,家里有人要死了,这是大凶之时呀,而成婚则需吉时。这是封建社会最看重的,贾府的人能让自己的命根子在凶辰成婚吗?何况,林黛玉毕竟是贾母唯一的宝贝女儿留下的爱女,贾母对之“万般怜爱”才合乎情理,小说前八十回也并没有写这个外祖母和自己的外孙女儿关系有何变化(只有《后四十回》才有类似的描写)。贾母何至于自己的亲外孙女要死时也不来看一下,还偏偏要选这样的时刻让宝玉成婚,是疯了,还是鬼迷心窍了?这样的情节安排巧则巧矣,却恰恰犯了曹雪芹最不赞成的二个字:“穿凿”。他写贾宝玉批评稻香村“非其地而强为地,非其山而强为山,虽百般精而终不相宜”,就是因为它“伤于穿凿”。他在小说开头言道:“堇若离合悲欢,兴衰际遇,则又追踪蹑迹,不敢稍加穿凿,徒为供人之目而反失其真传者。”这最后一句话,简直就好像是冲着续书人而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