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金定(?—1935) 又名刘金锭。湖南人。中共党员。1928年参加红军,在红四军做勤务工作。1930年6月,任红一军团总指挥部副官处代理副官、副官。8月,任红一方面军总司令部副官、经理处副官,协助副官长李立三负责总部首长毛泽东、朱德等人的日常生活管理。1931年11月,任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管理科参谋。1932年6月,任红一方面军总司令部管理科科长。1933年5月,任中革军委总司令部第三管理局管理科长。同年12月,任中革军委总兵站建宁第一大站站长。参加了中央革命根据地第一至第五次反“围剿”战斗。1934年任中革军委总司令部队列科科长,10月参加中央红军长征。1935年因反对张国焘分裂党和红军的行为受到错误处分,不久在四川草地病故。中共七大追认其为革命烈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