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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神权

  封建社会历来宣扬君权神授,把自己剥削统治的落脚点放在上天赋予的神权上,以强调统治的必然性与合理性。所以,历代封建学者对于神权也是多有关照和论述。洪迈置身其中,独特之处就在于,他是真正相信有神论。

  《夷坚三志戊》谓子不语怪力乱神,非置而弗问也。圣人设教垂世,不肯以神怪之事诒诸话言,然书于《春秋》、于《易》、于《诗》、于《书》皆有之。而左氏内外传犹多,遂以为诬诞浮夸则不可。

  可以看出,洪迈实际上是力图寻找客观证据去证实鬼神的存在。这种鬼神观使他在处理神权方面的政务问题时表现得郑重其事:

  唐开元中,封孔子为文宣王,颜子为兖公,闵子至子夏为侯,群弟子为伯。本朝祥符中,进封公为国公,侯为郡公,伯为侯。绍兴二十五年,太上皇帝御制赞七十五首,而有司但具唐爵,故宸翰所标,皆用开元国邑,其失于考据如此,今当请而正之可也。绍兴末,胡马饮江,既而自毙,诏加封马当、采石、金山三水府。太常寺按籍,系四字王,当加至六字。及降告命至其处,庙令以旧告来,则已八字矣。逐郡为缴回新命,而别易二美名以宠之。礼寺之失职类此。方完颜亮据淮上,予从枢密行府于建康,尝致祷大江,能令虏不得渡者,当奏册为帝。洎事定,朝廷许如约。朱丞相汉章曰:“四渎当一体,独帝江神,礼乎?”予曰:“惩劝之道,人神一也。彼洪河长淮,受国家祭祀血食,不为不久,当胡骑之来,如行枕席,唯大江滔滔天险,坐遏巨敌之冲,使其百万束手倒戈而退,此其灵德阴功,于河、淮何如?自五岳进册之后,今蒋庙、陈果仁祠亦称之,江神之帝,于是为不忝矣。”朱公终以为不可,亦仅改两字。吁,可惜哉!

  听起来像是一个笑话。南宋朝廷的两位高官居然在为给江神册封名号的问题反复辩论。不幸的是,这是历史事实。洪迈对于神权的态度还表现在对封禅一事的评价上:

  予谓二帝皆不世出盛德之主,灼知封禅之非,形诸诏告,可谓着明。然不能几时,自为翻覆,光武惑于谶记,太宗好大喜名,以今观之,盖所以累善耳。

  笃信神权的洪迈反对封禅,这是为什么呢?是因为洪迈心中的神,是道义之神,是儒家学说所宣扬的仁义道德这些主观精神的客体化。所以在洪迈看来,做合乎仁义之道的事情,就是向神献祭。而不远千里劳民伤财地去封禅,是违反仁道的事情,神不会喜欢。这种神道合一的鬼神思想在中国一直绵延至今。

  洪迈不是一个专职的政论家,他并没有把自己对于政治的看法系统总结全盘托出。他的政治观点隐藏在他对于历史、时事的诸多评论中。由于他几部巨著传之久远,后世学者,帝王乃至草莽英雄无不从中汲取过营养,借此,藏在他评论背后的观点,悄无声息地影响了后世一千年。

  但洪迈本身并不是一个成功的政治实践者,他一生都在奉行着一条聪明而卑微的为官之道。比如洪迈在英州听到有人说秦桧的坏话,立刻就告诉了好友。《容斋三笔》卷四《祸福有命》中有载。又如淳熙十四年,孝宗与洪迈商讨了传位太子的事情,洪迈又马上传了出去。“既退又以秀邸事语人,后复讳之。”

  不管多么隐秘的事情,洪迈都必定会找到一个可以作为证人的第三方。

  他像是一个孱弱的朝圣者,怀着会当凌绝顶的豪情,却从巅峰摔入幽谷;看不透迷雾遮断归途,只好用尽一生在寻找中苦苦彷徨。

  注:

  ①洪迈:《刘项成败》,《容斋三笔》卷二,夏祖尧、周洪武校点,岳麓书社1994年版,第293页。

  ②洪迈:《光武仁君》,《容斋随笔》卷十四,夏祖尧、周洪武校点,岳麓书社1994年版,第121页。

  ③洪迈:《周世宗》,《容斋二笔》卷四,夏祖尧、周洪武校点,岳麓书社1994年版,第167页。

  ④洪迈:《政和宫室》,《容斋三笔》卷十三,夏祖尧、周洪武校点,岳麓书社1994年版,第386页。

  ⑤洪迈:《朱梁轻赋》,《容斋三笔》卷十,夏祖尧、周洪武校点,岳麓书社1994年版,第359页。

  ⑥洪迈:《知人之难》,《容斋五笔》卷六,夏祖尧、周洪武校点,岳麓书社1994年版,第596页。

  ⑦洪迈:《任安田仁》,《容斋随笔》卷十五,夏祖尧、周洪武校点,岳麓书社1994年版,第123页。

  ⑧洪迈:《汉法恶诞谩》,《容斋随笔》卷九,夏祖尧、周洪武校点,岳麓书社1994年版,第74页。

  ⑨洪迈:《汉武帝喜杀人者》,《容斋五笔》卷六,夏祖尧、周洪武校点,岳麓书社1994年版,第596页。

  洪迈:《汉武留意郡守》,《容斋二笔》卷十,夏祖尧、周洪武校点,岳麓书社1994年版,第222页。

  洪迈:《神宗待文武臣》,《容斋三笔》卷十四,夏祖尧、周洪武校点,岳麓书社1994年版,第391页。

  洪迈:《曹参赵括》,《容斋随笔》卷二,夏祖尧、周洪武校点,岳麓书社1994年版,第14页。

  洪迈:《汉采众议》,《容斋随笔》卷二,夏祖尧、周洪武校点,岳麓书社1994年版,第16页。

  洪迈:《汉世谋于众》,《容斋随笔》卷十三,夏祖尧、周洪武校点,岳麓书社1994年版,第111页。

  洪迈:《霍光赏功》,《容斋随笔》卷九,夏祖尧、周洪武校点,岳麓书社1994年版,第71页。

  洪迈:《两道出师》,《容斋四笔》卷四,夏祖尧、周洪武校点,岳麓书社1994年版,第446页。

  洪迈:《淮南守备》,《容斋二笔》卷四,夏祖尧、周洪武校点,岳麓书社1994年版,第167页。

  洪迈:《汉武赏功明白》,《容斋随笔》卷五,夏祖尧、周洪武校点,岳麓书社1994年版,第39页。

  洪迈:《汉重苏子卿》,《容斋四笔》卷十六,夏祖尧、周洪武校点,岳麓书社1994年版,第539页。

  洪迈:《昏主弃功臣》,《容斋五笔》卷一,夏祖尧、周洪武校点,岳麓书社1994年版,第551页。

  洪迈:《恭显议萧望之》,《容斋随笔》卷十二,夏祖尧、周洪武校点,岳麓书社1994年版,第96页。

  洪迈:《汉宣帝不用儒》,《容斋三笔》卷二,夏祖尧、周洪武校点,岳麓书社1994年版,第293页。

  洪迈:《汉武帝田羛公孙弘》,《容斋五笔》卷四,夏祖尧、周洪武校点,岳麓书社1994年版,第578页。

  洪迈:《汉文帝受言》,《容斋二笔》卷三,夏祖尧、周洪武校点,岳麓书社1994年版,第160页。

  洪迈:《谊向触讳》,《容斋随笔》卷十一,夏祖尧、周洪武校点,岳麓书社1994年版,第91页。

  洪迈:《苏张说六国》,《容斋二笔》卷二,夏祖尧、周洪武校点,岳麓书社1994年版,第156页。

  洪迈:《大言误国》,《容斋五笔》卷五,夏祖尧、周洪武校点,岳麓书社1994年版,第583页。

  洪迈:《汉文失材》,《容斋随笔》卷九,夏祖尧、周洪武校点,岳麓书社1994年版,第71页。

  洪迈:《魏明帝容谏》,《容斋随笔》卷十三,夏祖尧、周洪武校点,岳麓书社1994年版,第111页。

  洪迈:《诏令不可轻出》,《容斋四笔》卷一,夏祖尧、周洪武校点,岳麓书社1994年版,第422页。

  洪迈:《戒石铭》,《容斋二笔》卷一,夏祖尧、周洪武校点,岳麓书社1994年版,第141页。

  洪迈:《诸葛公》,《容斋随笔》卷八,夏祖尧、周洪武校点,岳麓书社1994年版,第63页。

  洪迈:《杨彪陈群》,《容斋随笔》卷十,夏祖尧、周洪武校点,岳麓书社1994年版,第80页。

  洪迈:《忠义出天资》,《容斋随笔》卷九,夏祖尧、周洪武校点,岳麓书社1994年版,第73页。

  洪迈:《一定之计》,《容斋二笔》卷三,夏祖尧、周洪武校点,岳麓书社1994年版,第158页。

  洪迈:《士大夫论利害》,《容斋随笔》卷十四,夏祖尧、周洪武校点,岳麓书社1994年版,第117页。

  洪迈:《无名杀臣下》,《容斋三笔》卷二,夏祖尧、周洪武校点,岳麓书社1994年版,第295页。

  洪迈:《汉武唐德宗》,《容斋五笔》卷十一,夏祖尧、周洪武校点,岳麓书社1994年版,第559页。

  洪迈:《将帅贪功》,《容斋随笔》卷十一,夏祖尧、周洪武校点,岳麓书社1994年版,第88页。

  洪迈:《周亚夫》,《容斋随笔》卷二,夏祖尧、周洪武校点,岳麓书社1994年版,第91页。

  洪迈:《人臣震主》,《容斋五笔》卷一,夏祖尧、周洪武校点,岳麓书社1994年版,第552页。

  洪迈:《谏说之难》,《容斋随笔》卷十三,夏祖尧、周洪武校点,岳麓书社1994年版,第105页。

  洪迈:《曹参不荐士》,《容斋二笔》卷十,夏祖尧、周洪武校点,岳麓书社1994年版,第220页。

  洪迈:《萧房知人》,《容斋随笔》卷十三,夏祖尧、周洪武校点,岳麓书社1994年版,第106页。

  洪迈:《王卫尉》,《容斋随笔》卷十六,夏祖尧、周洪武校点,岳麓书社1994年版,第135页。

  洪迈:《片言解祸》,《容斋三笔》卷十二,夏祖尧、周洪武校点,岳麓书社1994年版,第380页。

  洪迈:《爰盎小人》,《容斋随笔》卷十,夏祖尧、周洪武校点,岳麓书社1994年版,第81页。

  洪迈:《李林甫秦桧》,《容斋二笔》卷十五,夏祖尧、周洪武校点,岳麓书社1994年版,第265页。

  洪迈:《盗贼怨官吏》,《容斋二笔》卷五,夏祖尧、周洪武校点,岳麓书社1994年版,第182页。

  洪迈:《宣告错误》,《容斋三笔》卷四,夏祖尧、周洪武校点,岳麓书社1994年版,第314页。

  洪迈:《军中抵名为官》,《容斋三笔》卷四,夏祖尧、周洪武校点,岳麓书社1994年版,第314页。

  洪迈:《汉二帝治盗》,《容斋随笔》卷十一,夏祖尧、周洪武校点,岳麓书社1994年版,第88页。

  洪迈:《寺监主簿》,《容斋四笔》卷十一,夏祖尧、周洪武校点,岳麓书社1994年版,第501页。

  洪迈:《官阶服章》,《容斋五笔》卷二,夏祖尧、周洪武校点,岳麓书社1994年版,第556页。

  洪迈:《西汉以来加官》,《容斋五笔》卷二,夏祖尧、周洪武校点,岳麓书社1994年版,第557页。

  洪迈:《并韶》,《容斋随笔》卷十六,夏祖尧、周洪武校点,岳麓书社1994年版,第139页。

  洪迈:《一世人材》,《容斋随笔》卷十六,夏祖尧、周洪武校点,岳麓书社1994年版,第137页。

  洪迈:《汉举贤良》,《容斋二笔》卷六,夏祖尧、周洪武校点,岳麓书社1994年版,第187页。

  洪迈:《战国自取亡》,《容斋随笔》卷十,夏祖尧、周洪武校点,岳麓书社1994年版,第85页。

  洪迈:《汉文帝不用兵》,《容斋三笔》卷十一,夏祖尧、周洪武校点,岳麓书社1994年版,第366页。

  洪迈:《买马牧马》,《容斋二笔》卷五,夏祖尧、周洪武校点,岳麓书社1994年版,第180页。

  洪迈:《东晋将相》,《容斋随笔》卷八,夏祖尧、周洪武校点,岳麓书社1994年版,第66页。

  洪迈:《裴潜陆俟》,《容斋随笔》卷十三,夏祖尧、周洪武校点,岳麓书社1994年版,第109页。

  洪迈:《唐虞象刑》,《容斋二笔》卷五,夏祖尧、周洪武校点,岳麓书社1994年版,第181页。

  洪迈:《五代滥刑》,《容斋三笔》卷七,夏祖尧、周洪武校点,岳麓书社1994年版,第339页。

  洪迈:《袁盎温峤》,《容斋随笔》卷十,夏祖尧、周洪武校点,岳麓书社1994年版,第80页。

  洪迈:《何进高睿》,《容斋随笔》卷十一,夏祖尧、周洪武校点,岳麓书社1994年版,第93页。

  洪迈:《李正己献钱》,《容斋二笔》卷七,夏祖尧、周洪武校点,岳麓书社1994年版,第199页。

  洪迈:《存亡大计》,《容斋二笔》卷一,夏祖尧、周洪武校点,岳麓书社1994年版,第142页。

  洪迈:《汉母后》,《容斋随笔》卷二,夏祖尧、周洪武校点,岳麓书社1994年版,第17页。

  洪迈:《开元宫嫔》,《容斋五笔》卷三,夏祖尧、周洪武校点,岳麓书社1994年版,第566页。

  洪迈:《后妃命数》,《容斋二笔》卷五,夏祖尧、周洪武校点,岳麓书社1994年版,第183页。

  赵与时:《宾退录》,参见何卓点校《夷坚志》(第四册附录), 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1820页。

  洪迈:《礼寺失职》,《容斋随笔》卷十,夏祖尧、周洪武校点,岳麓书社1994年版,第82页。

  洪迈:《汉唐封禅》,《容斋随笔》卷十一,夏祖尧、周洪武校点,岳麓书社1994年版,第89页。

  在洪迈的著作中,可以算入历史范畴的,除了内容博杂的《容斋随笔》,还有《史记法语》、《六朝史精语》、《后汉精语》、《三国志精语》、《晋书精语》、《唐书精语》等。但现存于世的只剩下《史记法语》与《六朝史精语》二册,其余皆已失传。而刘德美曾说:“《史记法语》、《六朝史精语》等仅是选录《史记》及南史中之词语,谈不上史法、史识、与史学。”①所言甚是,二书确无多少探讨的价值。因而最能体现洪迈的历史知识、历史观念的作品,仍是《容斋随笔》,而笔者以下所分析的材料,也主要是出自于这部著名的随笔。

  §§第七章 洪迈的历史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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