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洋洋一部《容斋随笔》中,洪迈着墨最多、关注最深的就是帝王之道。不可讳言,在封建专制时代,唯我独尊的帝王素质如何是关系一个国家存亡兴衰的最重要因素。洪迈对浩如烟海的前代史料进行了广泛研究,在帝王与臣子,帝王与民众,帝王与法制等诸多方面都提出了有一定进步意义的观点,对后来的统治者治理国家具有较大的参考价值。
一、仁义为心
洪迈认为帝王之术首先就是要以仁义为心,施政治民处处当以仁义为本。在《容斋二笔》卷九《太公丹书》中,他引用《礼记》中的姜子牙警告周武王的一段话:“以仁得之,以仁守之,其量百世;以不仁得之,以仁守之,其量十世;以不仁得之,以不仁守之,必及其世。”洪迈所阐述的仁义,不仅仅是守天下的仁义,而且也包括取天下的仁义。他从儒家经典中吸纳仁义为本的观点,然后在历史材料中寻找实例:
汉高帝、项羽起兵之始,相与北面共事怀王。及入关破秦,子婴出降,诸将或言诛秦王。高帝曰:“始怀王遣我,固以能宽容,且人已服降,杀之不祥。”乃以属吏。至羽则不然,既杀子婴,屠咸阳,使人致命于怀王。王使如初约,先入关者王其地。羽乃曰:“怀王者,吾家武信君所立耳,非有功伐,何以得颛主约?今定天下,皆将相诸君与籍力也,怀王亡功,固当分其地而王之。”于是阳尊王为义帝,卒至杀之。观此二事,高帝既成功,犹敬佩王之戒,羽背主约,其末至于如此,成败之端,不待智者而后知也。……①
对于楚汉之争的成败,洪迈从仁义学说的角度进行评判。他抓住在杀已降之士和杀怀王两件事情上刘项不同的看法,分析刘邦和项羽在施行仁义方面的不同做法,从而从儒家学说的角度肯定刘邦战胜项羽的历史必然性——“成败之端,不待智者而后知也”。从这则简短的论述,其实可以发现洪迈在论述和总结史料,提出自己思想时的两个特点:一是逻辑简单,对史料的分析流于表面。他没有分析当时刘项两家的实力对比,刘邦不是不想自己称王,而是实力不足以抗衡项羽。二是先有观点,再找材料。一个明显的证据是洪迈只单单截取了这一段史实,如果顺延下去就可以从刘邦背盟灭楚,滥杀功臣中发现他不符合儒家仁义观的地方,洪迈却恰到好处地只选取这一段可以支持仁义观的历史。无论如何,这都明白地说明:洪迈把是否遵行仁义看作是夺取天下的最重要条件。又如一例:
汉光武虽以征伐定天下,而其心未尝不以仁恩招怀为本。隗嚣受官爵而复叛,赐诏告之曰:“若束手自诣,保无他也。”公孙述据蜀,大军征之垂灭矣,犹下诏谕之曰:“勿以来歙、岑彭受害自疑,今以时自诣,则家族全,诏书手记不可数得,朕不食言。”遣冯异西征,戒以平定安集为急。怒吴汉杀降,责以失斩将吊民之义,可谓仁君矣。萧铣举荆楚降唐,而高祖怒其逐鹿之对,诛之于市,其隘如此,新史犹以高祖为圣,岂理也哉?②
洪迈信奉以仁义夺取天下,同样也信奉只有仁义才可以守住天下:
周世宗英毅雄杰,以衰乱之世,区区五六年间,威武之声,震慑夷夏,可谓一时贤主,而享年不及四十,身没半岁,国随以亡。固天方授宋,使之驱除。然考其行事,失于好杀,用法太严,群臣职事,小有不举,往往置之极刑,虽素有才干声名,无所开宥,此其所短也。薛居正旧史纪载翰林医官马道元进状,诉寿州界被贼杀其子,获正贼见在宿州,本州不为勘断。帝大怒,遣窦仪乘?3往按之。及狱成,坐族死者二十四人。仪奉辞之日,帝旨甚峻,故仪之用刑,伤于深刻,知州赵砺坐除名。此事本只马氏子一人遭杀,何至于族诛二十四家,其它可以类推矣。③
北宋取代后周实际是一种十分不光彩的行为。宋太祖赵匡胤利用周世宗柴荣对自己的信任,掌握了禁军的兵权,在柴荣死后发动陈桥兵变,逼迫几岁大的周静帝禅让帝位。本身这种做法就是违反仁义礼教的一切原则。但洪迈此篇在以天命所归为宋太祖的不忠不义辩护同时,也提出了一个发人深省的问题:为什么在宋太祖发动兵变时,后周臣子俯首帖耳,唯命是从呢?洪迈在多端分析之后得出结论:正是周世宗柴容刚严太过,残忍嗜杀,才会导致天下的官吏和人民不支持后周政权,也才会使得宋太祖在后周国力鼎盛时期能够轻而易举地夺取政权。这就是帝王不施行仁政的恶果。
二、爱惜民力
洪迈不仅探讨帝王以仁义为本,仁义治国的历史必然性和现实必要性,他还具体地讨论了如何以仁治国。在洪迈的眼里,帝王的仁义主要表现在对人民的爱惜,对个人私欲的节制和对臣下的宽容上。而宋代在这方面是有过深刻历史教训的:
自汉以来,宫室土木之盛,如汉武之甘泉、建章,陈后主之临春、结绮,隋炀帝之洛阳、江都,唐明皇之华清、连昌,已载史策。国朝祥符中,奸臣导谀,为玉清昭应、会灵、祥源诸宫,议者固以崇侈劳费为戒,然未有若政和蔡京所为也。京既固位,窃国政,招大童贯、杨戬、贾详、蓝从熙、何欣五人,分任其事。于是始作延福宫,有穆清、成平、会宁、睿谟、凝和、昆玉、群玉七殿,东边有蕙馥、报琼、蟠桃、春锦、迭琼、芬芳、丽玉、寒香、拂云、偃盖、翠葆、铅英、云锦、兰熏、摘金十五阁,西边有繁英、雪香、披芳、铅华、琼华、文绮、绛萼、浓华、绿绮、瑶碧、清音、秋香、丛玉、扶玉、绛云,亦十五阁。又迭石为山,建明春阁,其高十一丈,宴春阁广十二丈。凿圆池为海,横四百尺,纵二百六十七尺。鹤庄、鹿砦、孔翠诸栅,蹄尾以数千计。五人者各自为制度,不相沿袭,争以华靡相夸胜,故名“延福五位”。其后复营万岁山、艮岳山,周十余里,最高一峰九十尺,亭堂楼馆不可殚记。徽宗初亦喜之,已而悟其过,有厌恶语,由是力役稍息。靖康遭变,诏取山禽水鸟十余万投诸汴渠,拆屋为薪,翦石为炮,伐竹为?$篱,大鹿数千头,悉杀之以啖卫士。④
宋朝的治国理论一度背离仁义的轨道。徽宗年间,权相蔡京提出国力强盛就应该表现出太平盛世气象的荒谬理论,以此为借口大兴土木,一时间天下扰攘,民力殚竭。由此更引发了方腊起义,最终损害了国家元气,导致后来在靖康之变中国家无力抵抗金兵入侵而灭亡的严重后果。洪迈用讽刺的笔调记叙宋徽宗当年穷尽民力修建的宫殿亭台被拆毁用于军事,而耗费资财豢养的珍禽异兽则统统作了士兵的食物。
洪迈的潜意识中,秉承了孟子“民为贵君为轻”的民本思想。这使得他在看待仁义治国问题时,在一定程度上突破了封建正统观念的藩篱:
朱梁之恶,最为欧阳公五代史记所斥詈。然轻赋一事,旧史取之,而新书不为拈出。其语云:“梁祖之开国也,属黄巢大乱之余,以夷门一镇,外严烽候,内辟污莱,厉以耕桑,薄其租赋,士虽苦战,民则乐输,二纪之间,俄成霸业。及末帝与庄宗对垒于河上,河南之民,虽困于辇运,亦未至流亡。其义无他,盖赋敛轻而丘园可恋故也。及庄宗平定梁室,任吏人孔谦为租庸使,峻法以剥下,厚敛以奉上,民产虽竭,军食尚亏,加之以兵革,因之以饥馑,不四三年,以致颠陨。其义无他,盖赋役重而寰区失望故也。”予以事考之,此论诚然,有国有家者之龟鉴也。资治通鉴亦不载此一节。⑤
朱梁王朝以一方藩镇而背叛中央,最终灭亡了盛极一时的唐王朝,这正是北宋统治者最为忌惮并极力防范的统兵武将“谋逆”。因此,北宋官修史书对朱梁王朝极尽丑化之能事。洪迈以一个学者的客观态度超然于时代局限之上,提倡憎而知其善,对朱梁王朝之所以能颠覆大唐进行深入分析,找到了其中符合儒家仁义学说的关键——朱梁爱惜民力,轻徭薄赋,因而获得了统治区域内人民的支持。
三、辨别人才
以一人治天下,绝对不可能事必躬亲。这就要求帝王们知人善任,擅长发现人才,使用人才,引导人才共致太平。对于知人善任的难处,洪迈早有深刻认识:
霍光事武帝,但为奉车都尉,出则奉车,入侍左右,虽以小心谨饬亲信,初未尝少见于事也。一旦位诸百寮之上,使之受遗当国。金日皔以胡父不降,没入官养马,上因游宴见马,于造次顷刻间,异其为人,即日亲近,其后遂为光副。两人皆能称上所委。然一日用四人,若上官桀、桑弘羊亦同时辅政,几于欲害霍光,苟非昭帝之明,社稷危矣!则其知人之哲,得失相半,为未能尽,此虽帝尧之圣而以为难也。⑥
英明果断,雄才大略的汉武帝非常善于选拔人才,有汉一代在他手上,文治武功都达到全盛。当时人才济济,文如司马相如、枚乘、东方朔,史如司马迁,武如卫青、霍去病,政如主父偃、公孙弘、霍光、金日皔,财如桑弘羊,法如张汤,儒如董仲舒,道如汲黯,奉使如张骞、苏武等等,不可胜数。其中大多数都是汉武帝从下层大众中亲眼辨识进而超拔使用的。对汉武帝多有微词的司马迁就非常钦佩汉武帝能够使人尽其才,才尽其用。但是,他为身后幼子选择的四位辅佐大臣,其中有两位就意图专政谋反。即使这样一位目光如炬的优秀统治者,也会有失误的时候,可见识人用人之难。
同时,洪迈也总结了汉武帝用人的最大长处:
任安、田仁,皆汉武帝时能臣也,而汉史载其事甚略,褚先生曰:“两人俱为卫将军舍人,家监使养恶啮马。仁曰:‘不知人哉家监也!’安曰:‘将军尚不知人,何乃家监也!’后有诏募择卫将军舍人以为郎。会贤大夫赵禹来,悉召舍人百余人,以次问之,得田仁、任安,曰:‘独此两人可耳,余无可用者。’将军上藉以闻。诏召此二人,帝遂用之。仁刺举三河,时河南、河内太守皆杜周子弟,河东太守石丞相子孙,仁已刺三河,皆下吏诛死。”观此事,可见武帝求才不遗微贱,得人之盛,诚非后世所及。⑦
值得注意的是:这里表现的并非汉武帝识人之明,而是说明他用人之广。只要是人才,即便先前是养马的奴隶,也一样提拔至各方面大员,以观其效。一方面,给予屈居下层的杰出人才施展才华的机会;另一方面,提高了优秀人才对于统治者的期望,进而提高了优秀人才的忠诚度。这种用人的方法对扩大统治基础,稳定统治秩序极为有利。结语“诚非后世所及”表明,洪迈对当时的一些选材措施还是有所不满的,故此希望统治者能够借鉴汉武帝的成功经验。
四、驾驭群臣
古往今来,但凡帝王无一不知使用人才的重要;但古往今来,真正能够用好人才的帝王却又是屈指可数。往往最后的结果,不是忠臣被害,就是奸臣篡权。洪迈广泛搜集材料,极力从历史经验和教训中找寻帝王驾驭群臣的箴言,以求有补于当时:
李广以私忿杀霸陵尉,上书自陈谢罪。武帝报之曰:“报忿除害,朕之所图于将军也。若乃免冠徒跣,稽颡请罪,岂朕之指哉!”张敞杀絮舜,上书曰:“臣待罪京兆,絮舜本臣素所厚吏,以臣有章劾当免,受记考事,谓臣‘五日京兆’,背恩忘义。臣窃以舜无状,枉法以诛之。臣贼杀不辜,鞫狱故不直,死无所恨。”宣帝引拜为刺史。汉世法令,最恶诞谩罔上。广、敞虽妄杀人,一语陈情,则赦之不问,所以开臣下不敢为欺之路也。武帝待张汤非不厚,及问鲁谒居事,谓其怀诈面欺,杀之不贷,真得御臣之法。⑧
表面上看,洪迈这里背离了他治政以仁的儒家政治理念,但细作分析可以发现:洪迈看到汉武帝和汉宣帝在处理这两起杀人案件时,注重的是案件处理结果对于臣子操守特别是培养忠诚事君品质的长远影响,因此,他们都有意地借此加以引导。霸陵尉在李广落难时羞辱他,絮舜在张敞被弹劾时落井下石,这都是市井小人的行为。两人因此被杀,依照法律是应该追究杀人者的责任。但两位皇帝都不加追究,一方面是因为不值得为了小人毁坏人才,另一方面是因为杀人者都襟怀坦白,绝无欺瞒隐蔽之私。所以两人都得到了赦免,这样一来就表彰了这种对上忠诚无私,不事欺瞒的风气,同时也刹止了那种侮慢上司,破坏封建等级的危险趋势。洪迈还举出反例,张汤是汉武帝的宠臣,史载张汤生病,汉武帝还曾亲自探望。等到后来发现张汤在一宗案子里欺骗了他,汉武帝就毫不犹豫地调查并迫使张汤自杀了。洪迈对此感叹说:再宠爱的臣子,一旦发现对皇帝有欺瞒行为,皇帝也决不饶恕他。这的确是懂得驾驭臣子的办法。但是,洪迈并没有就此停下,盲目地称赞皇帝肆意破坏法律纵容犯罪,而是深入探讨这种御下之道的反面危害:
汉武帝天资刚严,闻臣下有杀人者,不唯不加之罪,更喜而褒称之。李广以故将军屏居蓝田,夜出至亭,为霸陵醉尉所辱。居无何,拜右北平太守,请尉与俱,至军而斩之,上书自陈谢罪。上报曰:“将军者,国之爪牙也。怒形则千里竦,威振则万物伏。夫报忿除害,朕之所图于将军也。若乃免冠徒跣,稽颡请罪,岂朕之指哉!”胡建守军正丞,时监军御史穿北军垒垣以为贾区,建欲诛之。当选士马日,御史与护军诸校列坐堂皇上,建趋至拜谒,因令走卒曳御史下,斩之。遂上奏曰:“案军法:‘正亡属将军,将军有罪以闻,二千石以下行法焉。’丞于用法疑,臣谨以斩。”谓丞属军正,斩御史于法有疑也。制曰:“三王或誓于军中,欲民先成其虑也。或誓于军门之外,欲民先意以待事也。或将交刃而誓,致民志也。建又何疑焉。”建繇是显名。观此二诏,岂不开妄杀之路乎?⑨
即使皇帝驾驭臣下很有心术,但长此以往,这个国家的法令、封建等级制度以及封建统治秩序就会受到损害,这又是洪迈所反对的。
皇帝怎样才能做到不被臣下欺蒙呢?除了对忠诚无欺的臣子予以破格的褒奖外,洪迈还提出皇帝应该善于监察官吏,随时了解他们的所作所为,时时督促他们戮力本职:
汉武帝天资高明,政自己出,故辅相之任,不甚择人,若但使之奉行文书而已。其于除用郡守,尤所留意。庄助为会稽太守,数年不闻问,赐书曰:“君厌承明之庐,怀故土,出为郡吏。间者,阔焉久不闻问。”吾丘寿王为东郡都尉,上以寿王为都尉,不复置太守,诏赐玺书曰:“子在朕前之时,知略辐凑,及至连十余城之守,任四千石之重,职事并废,盗贼从横,甚不称在前时,何也?”汲黯拜淮阳太守,不受印绶,上曰:“君薄淮阳邪?吾今召君矣,顾淮阳吏民不相得,吾徒得君重,卧而治之。”观此三者,则知郡国之事无细大,未尝不深知之,为长吏者常若亲临其上,又安有不尽力者乎?惜其为征伐、奢侈所移,使民间不见德泽,为可恨耳!
汉武帝对臣子的“关照”真是到了无微不至的程度!洪迈认为,帝王应该像汉武帝这样,对敢于欺瞒皇帝的臣子格杀毋论才能使人不敢欺,对任职干事的臣子观照入微才能使人不能欺。除了运用监察手段外,利用制度范围内的考核和升降也可以达到驾驭群臣,左右政治方向的作用:
元丰三年,诏知州军不应举京官职官者,许通判举之。盖诸州守臣有以小使臣为之,而通判官入京朝,故许之荐举。今以小使臣守沿边小郡,而公然荐人改官,盖有司不举行故事也。神宗初即位,以刑部郎中刘述,久不磨勘,特命为吏部郎中。枢密院言:“左藏库副使陈窻恬静,久应磨勘,不肯自言。”帝曰:“右职若效朝士养名,而奖进之,则将习以为高,非便也。”翌日以兵部员外郎张问,十年不磨勘,特迁礼部郎中。其旌赏驾驭,各自有宜,此所以为综核名实之善政。
宋神宗对文士采取了特别优厚的政策,特旨准许他们按照年限和资格来升迁。而对于武官,则坚决不论资格,以避免军事官员仿效文士,求名以邀宠,不思进取。对宋神宗这种按照实际情况使用不同政策的做法,洪迈认为就是深得帝王之道。
五、定策决疑
作为帝王,除了驾驭能力外,最重要的还有一个决策能力。在古代中国封建专制环境下,皇帝的一个决策确实会对国家、社会和人民产生举足轻重的影响。决策英明,国势蒸蒸日上乃至鼎盛者有之;决策失误,国势每况愈下甚至衰亡者亦有之。洪迈在正反两面的史实中徘徊,总是试图找到古往今来所有英明决策的共同规律。他认为只有集思广益才能获得正确的决策:
汉高祖疾甚,吕后问曰:“萧相国既死,谁令代之。”上曰:“曹参可。”萧何事惠帝,病,上问曰:“君即百岁后,谁可代君?”对曰:“知臣莫若主。”帝曰:“曹参何如?”曰:“帝得之矣。”曹参相齐,闻何薨,告舍人趣治行,吾且入相。居无何,使者果召参。赵括自少时学兵法,其父奢不能难,然不谓善,谓其母曰:“赵若必将之,破赵军者必括也。”后廉颇与秦相持,秦应侯行千金为反间于赵,曰:“秦之所畏,独赵括耳。”赵王以括代颇将。蔺相如谏,王不听。括母上书言括不可使,王又不听。秦王闻括已为赵将,乃阴使白起代王,遂胜赵。曹参之宜为相,高祖以为可,惠帝以为可,萧何以为可,参自以为可,故汉用之而兴。赵括之不宜为将,其父以为不可,母以为不可,大臣以为不可,秦王知之,相应侯知之,将白起知之,独赵王以为可,故用之而败。呜呼!将相安危所系,可不监哉!且秦以白起易王,而赵乃以括代廉颇,不待于战,而胜负之形见矣。最后的两句判词颇得《史记》行文繁复之美。洪迈想要竭力说明的问题就是:大家都认为可以的事情一定可以,大家都认为不可以的事情就一定不可以。这样一个民主化的建议居然出自将近一千年前的古代中国知识分子,实在是很让人钦佩的。但是洪迈又从历史中发现了与此正相反的事例:
汉元帝时,珠鄐反,连年不定。上与有司议大发军,待诏贾捐之建议,以为不当击。上以问丞相、御史,御史大夫陈万年以为当击,丞相于定国以为捐之议是,上从之,遂罢珠鄐郡。匈奴呼韩邪单于既事汉,上书愿保塞上谷以西,请罢边备塞吏卒,以休天子人民。天子令下有司议,议者皆以为便,郎中侯应习边事,以为不可许。上问状,应对十策,有诏勿议罢边塞事。成帝时,匈奴使者欲降,下公卿议,议者言宜如故事受其降。光禄大夫谷永以为不如勿受,天子从之。使者果诈也。哀帝时,单于求朝,帝欲止之,以问公卿,亦以为虚费府帑,可且勿许。单于使辞去。黄门郎扬雄上书谏,天子寤焉,召还匈奴使者,更报单于书而许之。安帝时,大将军邓骘欲弃凉州,并力北边,会公卿集议,皆以为然,郎中虞诩陈三不可,乃更集四府,皆从诩议。北匈奴复强,西域诸国既绝于汉,公卿多以为宜闭玉门关绝西域。邓太后召军司马班勇问之,勇以为不可,于是从勇议。顺帝时,交趾蛮叛,帝召公卿百官及四府掾属,问以方略,皆议遣大将发兵赴之,议郎李固驳之,乞选刺史太守以往,四府悉从固议,岭外复平。灵帝时,凉州兵乱不解,司徒崔烈以为宜弃,诏会公卿百官议之,议郎傅燮以为不可,帝从之。此八事者,所系利害甚大,一时公卿百官既同定议矣,贾捐之以下八人,皆以郎大夫之微,独陈异说。汉元、成、哀、安、顺、灵皆非明主,悉能违众而听之,大臣无贤愚亦不复执前说,盖犹有公道存焉。每事皆能如是,天下其有不治乎?
这又是怎么回事呢?昏庸而且才能平平的皇帝,不顾大家的公议,听从某个大臣的建议,居然就歪打正着!这让人无从得其要领,是不是说皇帝还是要乾纲独断呢?洪迈无法解释。他只能语之不详地把这几次决策的成功归结于无可名状的所谓“公道”上。实际上,如果我们综合两篇随笔就可以发现,洪迈是主张君主在决策之前不可以独断专行,应该既善于广泛听取意见,又善于精审地辨析各种建议,最终做出正确的决策,这样天下大治就指日可待。显然,洪迈解决问题的方法是不会有效的,他不可能知道关键的问题出在由帝王一人主宰天下的封建专制政体上。当所有的权力集中在某一个人手上的时候,就不要期望有任何完全理性的权力运作。你绞尽脑汁赞美或者批判的某些行为,也许只是权力颠峰头脑里一次偶然的化学运动。但无论如何,洪迈的议论在当时一片专制的嘈杂声中具有振聋发聩的警世意义。并且,他实际也隐约感受到封建众议制名不副实的虚妄:
两汉之世,事无小大,必谋之于众人,予前论之矣,然亦有持以借口掩众议者。霍光薨后,宣帝出其亲属补吏,张敞言:“朝臣宜有明言霍氏颛制,请罢三侯就第。明诏以恩不听,群臣以义固争而后许之。今明诏自亲其文,非策之得者也。”哀帝欲封董贤等,王嘉言:“宜延问公卿、大夫、博士、议郎,明正其义,然后乃加爵土;不然,恐大失众心。暴平其事,必有言当封者,在陛下所从;天下虽不说,咎有所分,不独在陛下。前成帝初封淳于长,其事亦议。谷永以长当封,众人归咎于永,先帝不独蒙其讥。”哀帝乃止。是知委曲迁就,使恩出君上,过归于下,汉代多如此也。
“委曲迁就,使恩出君上,过归于下”,简洁的叙述中,后人还是嗅到了一丝幻想破灭的气息。
六、赏功罚过
赏罚是帝王绝对权力的全部实际内容。封建时代,一个帝王通过赏罚来显示帝王的权威、喜好、憎恶等等,也可以借此来调节各种政治势力的平衡,调节整部国家机器的和谐运转。
汉武帝外事四夷,出爵劝赏,凡将士有军功,无问贵贱,未有不封侯者。及昭帝时,大鸿胪田广明平益州夷,斩首捕虏三万,但赐爵关内侯。盖霍光为政,务与民休息,故不欲求边功,益州之师,不得已耳,与唐宋?2抑郝灵?>斩默啜之意同。然数年之后,以范明友击乌桓,傅介子刺楼兰,皆即侯之,则为非是,盖明友,光女婿也。
霍光监国政从己出,与帝王相同。此中我们可以发现,最高统治者们首先是把赏罚作为一种引导手段,一种表达国家政策趋向的方式来加以运用的。同时,一个有效进行统治的封建国家机器也需要法制来体现和维护其统治秩序,而法制最终也表现为赏罚。帝王如果能够做到赏罚严明,那么臣子自然而然就会有所依循,不敢胡作非为:
国家用兵行师,异道并出,其胜败功罪,当随其实而处之,则赏信罚明,人知劝诫。汉武帝遣卫青、霍去病伐匈奴,去病以功益封,又封部将四人为列侯,而青不得益封,军吏卒皆无封侯者。宣帝遣田广明等五将军击匈奴,又以常惠护乌孙兵共出,五将皆无功,而广明及田顺以罪诛,独常惠奉使克获封侯。宋文帝伐魏,雍州诸将柳元景等,既拔弘农陕城,戍潼关矣,而上以东军王玄谟败退,皆召还。其后玄谟贬黜,元景受赏。绍兴七年淮西大帅刘少师罢,湖北岳少保以母忧去。累辞起复之命。朝廷以兵部尚书吕安老、侍郎张渊道分使两部。已而正除宣抚,遂掌其军。岳在九江,忧兵柄一失,不容再得,亟兼程至鄂,有旨复故任,而召渊道为枢密都承旨。安老在庐遭变,言者论罢张魏公,渊道亦继坐斥。隆兴中,北虏再动兵,张公为督帅,遣李显忠、邵宏渊攻符离,失利而退,一府皆贬秩。是时,汪庄敏以参知政事督视荆、襄,东西不相为谋,乃亦坐谴。古今不侔如此。
在讨论赏罚问题时,洪迈把前代的历史经验直接和本朝的一些历史事件相对比,其劝谏之意非常明显。他认为推行赏罚有两个要求:一是赏信,武帝封奖霍去病,宣帝封赏常惠,都是有功则赏,通过封赏指明国家提倡的功名之路,从而激励有志有才之士;二是罚明,武帝不封卫青,宣帝追究四路军队,都是有过则罚,不会因为国家赢得战争的总体胜利而姑息纵容,通过惩罚就明确了国家法令,使得国家的赏赐显得更加贵重。而洪迈反观宋朝,向本朝的帝王们提出一些批评意见,主要是赏罚不严明,不论贤愚,不计功过,国家一胜利就全赏,国家一失利就全罚,这种做法与汉代的功过严明相比,实在是有差距。又如:
周世宗举中原百郡之兵,南征李景。当是时,周室方强,李氏政乱,以之讨伐,云若易然。而自二年之冬,讫五年之春,首尾四年,至于乘舆三驾,仅得江北。先是河中李守贞叛汉,遣其客朱元来唐求救,遂仕于唐。枢密使查文徽妻之以女。是时,请兵复诸州,即取舒、和。后以恃功偃蹇,唐将夺其兵,元怒而降周。景械其妻,欲戮之。文徽方执政,表乞其命,景批云:“只斩朱元妻,不杀查家女。”竟斩于市。郭廷谓不能守濠州,以家在江南,恐为唐所种族,遣使诣金陵禀命,然后出降。则知周师所以久者,景法度犹存,尚能制将帅死命故也。绍兴之季,虏骑犯淮,逾月之间,十四郡悉陷。予亲见沿淮诸郡守,尽扫官库储积,分寓京口,云预被旨许令移治。是乃平时无虞,则受极边之赏,一有缓急,委而去之,寇退则反,了无分毫挂于吏议,岂复肯以固守为心也哉?
还是选取了具有很强现实意义的现象与历史经验进行对比议论。南唐区区小国,当其国势衰颓的时候,还能长久地抵挡后周的虎狼之师,一直到北宋才彻底灭亡。洪迈认为:正是相对严明的赏罚制度保证了国家政令的畅通。“则知周师所以久者,景法度犹存,尚能制将帅死命故也。”南宋最高统治者则不同,他们纵容官员们放弃属地,虽然这对官员来说是一项仁政,但是对国家来说,赏功罚过成为一句空话,人人临事苟且贪生,全无半点责任意识和危机意识,这就意味着危险的来临。宋王朝当时对处理官员职守问题的态度在洪迈的作品中得到了反映:
卫青为大将军,霍去病始为校尉,以功封侯,青失两将军,亡翕侯,功不多,不益封。其后各以五万骑深入,去病益封五千八百户,裨校封侯益邑者六人,而青不得益封,吏卒无封者。武帝赏功,必视法如何,不以贵贱为高下,其明白如此。后世处此,必曰青久为上将,俱出塞致命,正不厚赏,亦当有以慰其心,不然,他日无以使人,盖失之矣。
洪迈生动形象地模仿了那些主张纵容未尽职责官员的论调:“……后世的人碰到这种情况,肯定就要说了,卫青作为国家的上将已经任劳很久,这次一起远赴塞外去为国家效命,即使不能给他很重的赏赐,也应该多少给点奖励安慰他的忠心。否则,下次就不好使用他了。……”这种论调看似有理有利,实际上是小人之见。国家赏罚必须有功才予,如果开无功受禄的先例,必定使有功者怨,无功者念,人人不以效死为志而图侥幸获利,国家如果到这种程度就危险了。有鉴于此,洪迈毫不犹豫地评价这种观点“盖失之矣”。可以说在厉行赏罚的问题上,儒家主线和法家支流发生了一次碰撞,洪迈完全站在法家一边。
七、表彰忠义
任何朝代都需要有自己的忠臣,这是一代王朝立于青史的显著标志,也是国家用以激励来者的重要实证,因此,历代王朝都对褒奖忠义极为重视。但历代统治者往往都有着一种共同心理:宁愿要死的英雄,也不愿要活的忠臣。死的英雄是可以粉饰的,皇帝可以按照自己的心愿对他任意进行解读,根本不用担心他会起来反驳;而活的忠臣则不同,他的一言一行具有强大的感染力,而这种强大的感染力不能被皇帝完全控制。因此世界上专制者的忠臣们绝大多数都是活着的时候屡遭污蔑和贬斥,往往横死,但死后马上能得以昭雪厚葬,名垂青史。那是因为活的忠臣终于被做成死的英雄的缘故。洪迈作为“苏武不能过”的洪皓的儿子,对于宋廷对待功臣的寡恩自有切身体会:
汉世待士大夫少恩,而独于苏子卿加优宠,盖以其奉使持节,褒劝忠义也。上官安谋反,武子元与之有谋,坐死。武素与上官桀、桑弘羊有旧,数为燕王所讼,子又在谋中,廷尉奏请逮捕武,霍光寝其奏。宣帝立,录群臣定策功,赐爵关内侯者八人,刘德、苏武食邑。张晏曰:“旧关内侯无邑,以武守节外国,德宗室俊彦,故特令食邑。”帝闵武年老,子坐事死,问左右:“武在匈奴久,岂有子乎?”武曰:“前发匈奴时,胡妇实产一子通国,有声问来,愿因使者赎之。”上许焉。通国至,上以为郎,又以武弟子为右曹,以武着节老臣,令朝朔望,称祭酒,甚优宠之。皇后父、帝舅、丞相、御史、将军皆敬重武。后图画中兴辅佐有功德知名者于麒麟阁,凡十一人,而武得预。武终于典属国,盖以武老不任公卿之故。先公絷留绝漠十五年,能致显仁皇太后音书,蒙高宗皇帝有‘苏武不能过’之语。而厄于权臣,归国仅升一职,立朝不满三旬,讫于窜谪南荒恶地,长子停官。追诵汉史,可为痛哭者已!又案武本传云:“奉使初还,拜为典属国,秩中二千石。昭帝时,免武官。后以故二千石与计谋立宣帝,赐爵。张安世荐之,实时召待诏,数进见,复为典属国。”然则豫定策时,但以故二千石耳。而霍光传连名奏昌邑王时,直称典属国,宣纪封侯亦然,恐误也。
洪迈不能像后人一样秉笔直书,可是在历史与现实的对比中,他完成了对无情帝王家的道德拷问。在另一则笔记中,更是借史学者的优势直接斥责轻弃功臣的昏主:
燕昭王伐齐,取其七十城,所存者惟莒、即墨,田单一旦悉复之,使齐复为齐。而襄王听幸臣九子之谮,单几不免。秦苻坚举百万之师伐晋,赖谢安却之,而孝武帝听王国宝之谗,安不能立于朝廷之上。桓温伐慕容?3,?3兵屡挫,议欲奔北,慕容垂一战,使燕复存,乃用慕容评之毁,垂窜身苻氏,国随以亡。朱氵此据京师,德宗播迁奉天,李怀光继叛,李晟孤军坚壁,竟平大难,而德宗用张延赏之谮,讫罢其兵,且百端疑忌,至于鞅鞅以死。自古昏主不明,轻弃功臣如此,真可叹也!
洪迈的讨论作为历史经验和教训的总结诚为高明,但是作为自家苦情的倾诉未免偏执。他忘记了一点:在对待忠臣子孙的问题上,宋廷比汉朝要大方得多。他和两个哥哥高官显贵,比起苏武的后人,何止天壤之别。如果洪迈不是故意避讳这个问题,那么就说明他对统治者的心术还揣摩不深,一腔书生意气的他不知道忠臣死与生对于皇帝的利弊。
八、严明法纪
还是一个法家的问题。洪迈所提的严明法纪主要是针对一些昏庸帝王而言。在研究历史的过程中洪迈发现,一些所谓的昏君其实并不是无法分辨真伪忠奸:
弘恭、石显议置萧望之于牢狱,汉元帝知其不肯就吏,而讫可其奏,望之果自杀,帝召显等责问以议不详,皆免冠谢,乃已。王氏五侯奢僭,成帝内衔之,一旦赫怒,诏尚书奏诛薄昭故事,然特欲恐之,实无意诛也。窦宪恃宫掖声势,夺公主园,章帝切责,有孤雏腐鼠之比,然竟不绳其罪。三君之失政,前史固深讥之矣。司马公谓元帝始疑望之不肯就狱,恭、显以为必无忧,其欺既明,终不能治,可谓易欺而难寤也。予谓师傅大臣进退罪否,人主当决之于心,何为谋及宦者?且望之先时已尝下廷尉矣,使其甘于再辱,忍耻对吏,将遂以恭、显之议为是耶!望之死与不死,不必论也。成帝委政外家,先汉颠覆,章帝仁柔无断,后汉遂衰,皆无足责。
元帝、成帝、章帝三个皇帝都知道权臣弄权的事实,也都对他们的胡作非为气愤有加,可是他们在这样关键的时刻讲起“仁义”来,只是发发脾气,恐吓一下不了了之。这种“仁义”带来严重的后果,西汉的覆灭,东汉的衰亡都从此发端。
九、尊崇儒学
在关乎现实的问题上,洪迈自觉不自觉地会向法家靠拢,但是在治国根本之道的问题上,洪迈是毫不犹豫地站在儒家阵营里的。在他看来,不尊崇儒教,即使是明君也未为可取:
汉宣帝不好儒,至云俗儒不达时宜,好是古非今,使人眩于名实,不知所守,何足委任。匡衡为平原文学,学者多上书荐衡经明,当世少双,不宜在远方。事下萧望之、梁丘贺。望之奏衡经学精习,说有师道,可观览。宣帝不甚用儒,遣衡归故官。司马温公谓俗儒诚不可与为治,独不可求真儒而用之乎?且是古非今之说,秦始皇、李斯所禁也,何为而效之邪?既不用儒生而专委中书宦官,宏恭、石显因以擅政事,卒为后世之祸,人主心术,可不戒哉!
可是洪迈选择的例子耐人寻味,汉宣帝所废弃的匡衡恰恰就是个奸臣,《容斋二笔》卷九《贡薛韦匡》中载:“汉元帝纪赞云:‘贡、薛、韦、匡迭为宰相。’谓贡禹、薛广德、韦元成、匡衡也,四人皆握綵自好,当优柔不断之朝,无所规救。衡专附石显,最为邪臣……”恰恰就是他谄事司马光所恶评的宦官,从而导致西汉衰颓的开始。事实证明汉宣帝的做法是极为英明的,洪迈选他来做例证,是有意还是无心?无从知晓,但有一点可以肯定,他骨子里是尊崇儒学的,只要“有大功于名教”,他就给予历史性的好评:
尚论古人者,如汉史所书,于武帝则讥其好大喜功,穷奢极侈,置生民于涂炭;于田盇则诋其负贵骄溢,以肺腑为相,杀窦婴、灌夫;于公孙弘则云:“性意忌,外宽内深,饰诈钓名,不为贤大夫所称述。”然以予考之,三君臣者,实有大功于名教。自秦始皇焚书坑儒,六学散缺,高帝初兴,未遑庠序之事,孝惠、高后时,公卿皆武力功臣,孝文好刑名,孝景不任儒。至于武帝,田盇为丞相,黜黄、老刑名百家之言,延文学儒者以百数。帝详延天下多闻之士,咸登诸朝,令礼官劝学,讲议洽闻,举遗兴礼,以为天下先。而公孙弘以治春秋为丞相,天下学士靡然乡风。弘为学官,悼道之郁滞,始请为博士官置弟子,郡国有秀才异等,辄以名闻。请着为令。而诗、书、易、礼之学,彬彬并兴,使唐、虞三代以来稽古礼文之事,得以不废。今之所以识圣人至道之要者,实本于此。史称其“罢黜百家,表章六经,号令文章,焕焉可述”。盖已不能尽其美。然则武帝奢暴,固贻患于一时;盇、弘之为人,得罪于公论,而所以扶持圣教者,乃万世之功也。平帝元始诏书,尚能称弘之率下笃俗,但不及此云。
十、善于纳谏
古往今来无数帝王臣子论述过纳谏的重要性,唐太宗与魏征的故事可谓耳熟能详。洪迈并没有去翻这些陈词滥调,而是在自己对史事的研究基础上别出心裁,或深挖或旁掘,多得人所未见:
汉文帝即位十三年,齐太仓令淳于意有罪当刑,其女缇萦,年十四,随至长安,上书愿没入为官婢,以赎父刑罪。帝怜悲其意,即下令除肉刑。丞相张苍、御史大夫冯敬议,请定律,当斩右止者反弃市,笞者杖背五百至三百,亦多死,徒有轻刑之名,实多杀人。其三族之罪,又不乘时建明,以负天子德意,苍、敬可谓具臣矣。史称文帝止辇受言。今以一女子上书,躬自省览,即除数千载所行之刑,曾不留难,然则天下事岂复有稽滞不决者哉?所谓集上书囊以为殿帷,盖凡囊封之书,必至前也。
洪迈这里谈到了纳谏不问谏者的观点。上书的缇萦年方十四默默无闻,可是汉文帝仍然仔细地研究了上书的内容,并为之改变了沿袭几千年的残酷刑罚。洪迈对这种唯实唯德不唯人的做法,至为赞赏。
贾谊上疏文帝曰:“生为明帝,没为明神。使顾成之庙,称为太宗,上配太祖,与汉亡极。虽有愚幼不肖之嗣,犹得蒙业而安。植遗腹,朝委裘,而天下不乱。”又云:“万年之后,传之老母弱子。”此既于生时谈死事,至云“传之老母”,则是言其当终于太后之前,又目其嗣为“愚幼不肖”,可谓指斥。而帝不以为过,谊不以为疑。刘向上书成帝谏王氏事曰:“王氏与刘氏,且不并立,陛下为人子孙,守持宗庙,而令国祚移于外亲,降为皂隶,纵不为身,奈宗庙何!”又云:“天命所授者博,非独一姓。”此乃于国存时说亡语,而帝不以为过,向不以为疑,至乞援近宗室,几于自售,亦不以为嫌也。两人皆出于忠精至诚,故尽言触忌讳而不自觉。文帝以宽待下,圣德固尔,而成帝亦能容之,后世难及也。
洪迈这里谈到广开言路的方法,简言之就是一个“容”字。在迷信盛行、君权神授的古代封建社会,触讳是一桩很大的罪名,常有人因此而家破人亡。但是为求直谏,甚至连触讳都必须要容忍。唯有容忍,才会有更多的人敢于直言。
苏秦、张仪同学于鬼谷,而其从横之辩,如冰炭水火之不同,盖所以设心者异耳。苏欲六国合从以摈秦,故言其强。谓燕地方二千余里,带甲数十万,车六百乘,骑六千匹;谓赵地亦方二千余里,带甲数十万,车千乘,骑万匹;谓韩地方九百里,带甲数十万,天下之强弓劲弩,皆从韩出,韩卒之勇,一人当百;谓魏地方千里,卒七十万;齐地方二千余里,临之卒,固已二十一万;楚地方五千里,带甲百万,车千乘,骑万匹。至于张仪,则欲六国为横以事秦,故言其弱。谓梁地方不过千里,卒不过三十万;韩地险恶,卒不过二十万;临、即墨非齐之有;断赵右肩;黔、巫非楚有;易水、长城非燕有。然而六王皆耸听敬从,举国而付之,未尝有一语相折难者,彼皆长君,持国之日久,逮其临事,乃顾如桔槔,随人俯仰,得不危亡幸矣哉!且一国之势,犹一家也。今夫主一家之政者,较量生理,名田若干顷,岁收谷粟若干;园若干亩,岁收桑麻若干;邸舍若干区,为钱若干;下至牛羊犬鸡,莫不有数,自非童?*孱愚之人,未有不能件析而枚数者,何待于疏远游客为吾借箸而筹哉?苟一以为多,一以为寡,将遂挈挈然举而信之乎??4错说景帝曰:“高帝大封同姓,齐七十余城,楚四十余城,吴五十余城,分天下半。”以汉之广,三国渠能分其半,此错欲削诸侯,故盛言其大尔。胶西王将与吴反,群臣谏曰:“诸侯地不能当汉十二,为叛逆非计也。”是时反者即吴、楚、诸齐,此胶西臣欲止王之谋,故盛言其小尔。二者视苏、张之言,疑若相似,而用心则否,听之者惟能知彼知己,则善矣。
洪迈又指出纳谏之时要懂得分辨真伪。苏秦张仪所说的都是一样的事情,但是心怀不同的目的,或夸或抑,都是用大话蒙人。可是六国君主都信以为真,随这两人摆布。洪迈辛辣地讽刺这些愚蠢的君主是打水用的绞绳架子,或上或下听命于人,毫无主见。洪迈进一步指出,对一些似是而非的言论,要善于体察言论者的动机,要明确自己的目标,也要明确面临的实际情况,做到知己知彼,才能不为浮辞所动。而如果做不到这点,就会给个人和国家带来很大的危害:
隗嚣谋畔汉,马援劝止之甚力,而其将王元曰:“今天水全富,士马最强,案秦旧迹,表里河山。元请以一丸泥为大王东封函谷关。”嚣反遂决,至于父子不得其死。元竟降汉。隋文帝伐陈,大军临江,都官尚书孔范言于后主曰:“长江天堑,古以为限隔南北,今日虏军岂能飞度邪?臣每患官卑,虏若渡江,臣定作太尉公矣。”或妄言北军马死,范曰:“此是我马,何为而死?”帝笑以为然,故不为深备。已而国亡,身窜远裔。唐元宗有克复中原之志,及下南闽,意以谓诸国可指麾而定,而事力穷薄,且无良将。魏岑因侍宴言:“臣少游元城,好其风物,陛下平中原,臣独乞任魏州。”元宗许之。岑趋墀下拜谢,人皆以为佞。孟蜀通奏使王昭远,居常好大言,有杂耕渭上之志,闻王师入讨,对宾客酈手言:“此送死来尔!乘此逐北,遂定中原,不烦再举也。”不两月蜀亡,昭远为俘。此四臣之佞,本为爵禄及一时容悦而已,亦可悲哉!
洪迈关于纳谏的政治观点较之以往更加丰富和深入,他没有在前人已经论述得非常充分的必要性上赘述过多,而是集中主要精力放在总结前代王者成功纳谏的历史经验和纳谏失策的历史教训上,从中总结出纳谏应当遵循的一些原则,对于现实和后世有更明确的指导意义和更大的实用价值。
十一、明君之失
历史上英明君主的治政经验是洪迈研究帝王之术的主要来源,而他特别注意搜集和评论明君在治政过程中出现的一些失误,认为这些在明君身上都会出现的失误,尤其值得后世的君王分析借鉴,引以为戒:
汉文帝见李广曰:“惜广不逢时,令当高祖世,万户侯岂足道哉!”贾山上书言治乱之道,借秦为喻,其言忠正明白,不下贾谊,曾不得一官,史臣犹赞美文帝,以为山言多激切,终不加罚,所以广谏争之路。观此二事,失材多矣。吴、楚反时,李广以都尉战昌邑下显名,以梁王授广将军印,故赏不行。武帝时,五为将军击匈奴,无尺寸功,至不得其死。三朝不遇,命也夫!
汉文帝是旷世少有的明君,在他的统治下,仍然有未尽的人才。对于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洪迈没有作进一步的分析,而是以“命也夫”草草结尾。通过记载汉文帝不能赏识人才的例子,洪迈再次提醒后世为人君者,谨记观人用材之难。又如一例:
魏明帝时,少府杨阜上疏,欲省宫人诸不见幸者,乃召御府吏问后宫人数。吏守旧令,对曰:“禁密,不得宣露。”阜怒,杖吏一百,数之曰:“国家不与九卿为密,反与小吏为密乎?”帝愈严惮之。房玄龄、高士廉问少府少监窦德素北门近有何营造,德素以闻。太宗大怒,谓玄龄等曰:“君但知南牙耳,北门小小营造,何预君事耶?”玄龄等拜谢。夫太宗之与明帝,不待比拟,观所以责玄龄之语,与夫严惮杨阜之事,不迨远矣;贤君一话一言,为后世法。惜哉!魏史以谓“群臣直谏之言,帝虽不能尽用,然皆优容之,虽非谊主,亦可谓有君人之量矣。”
这一则就拿大小两位明君作了一个小比较。魏明帝是魏文帝曹丕之子,史传称其为“秦皇汉武之属,顾才略不及尔”。他刚严明断,但奢侈成性且残忍好杀。就是这样一位皇帝,对待直臣却能优容有加。杨阜是曹操时有名的忠直能臣,秉性刚正,当朝常常直言进谏,魏明帝一直非常敬重他。这一次为了小事公然把皇帝的内侍给打了,而且出语颇为不逊。魏明帝呢?不仅没有责怪,反而因此更加敬重礼遇杨阜。洪迈认为这就叫有人君之量,足为后世法。反观唐太宗,他的宰相听说有土木工程,就去询问负责相关事宜的小吏,却招来他一顿大骂,言辞宛如街头一般老百姓:“你管好你宰相衙门的事就好,我在北门搞点小工程,碍你们什么事?”直骂得两位宰相磕头谢罪。洪迈在这件事情上严厉地批评了唐太宗。一个宰相在权力范围内过问营造之事,现在居然予以严厉苛责。试问以后国家有重要的事项,他们哪里敢自由发表自己真正的想法呢?洪迈认为,唐太宗虽然是明君,但这样的做法不足以昭示后人。还有一例:
人君一话一言不宜轻发,况于诏令形播告者哉!汉光武初即位,既立郭氏为皇后矣,时阴丽华为贵人,帝欲崇以尊位,后固辞,以郭氏有子,终不肯当。建武九年,遂下诏曰:“吾以贵人有母仪之美,宜立为后,而固辞不敢当,列于媵妾。朕嘉其义让,许封诸弟。”乃追爵其父及弟为侯,皆前世妃嫔所未有。至十七年,竟废郭后及太子强,而立贵人为后。盖九年之诏既行,主意移夺,已见之矣。郭后岂得安其位乎?
这里讲的是东汉光武帝刘秀的故事。阴丽华是当时新野一带远近闻名的美女,光武帝在布衣时就立下志愿:“仕宦愿为执金吾,娶妻当得阴丽华。”后来他起兵反莽时攻占新野,终于得偿所愿。刘秀与郭皇后本是一场政治婚姻。光武帝在选立皇后时,先立郭皇后,后来又因为善妒而废了她,最终也废了太子刘强。洪迈在这里谈论的就是光武帝在选立皇后这件事情上的失误。刘秀下诏说:“我认为(阴丽华)贵人有母仪天下的美德,适合被立为皇后。但她坚决推辞不敢担当,(心甘情愿)置身在妾婢的行列里。我对她的谦让非常赞赏,所以允诺要封赏她的各个兄弟。”随后把阴贵人已经过世的父亲和弟弟都追封侯爵,这样的待遇是自古以来嫔妃所没有的。洪迈认为,光武下达这样的诏书就等于明确地告诉天下人,我本意是要立阴贵人为皇后,是她谦让才立了郭后。这种情况下郭后怎么可能会在皇后的位置上坐得安稳呢?她当然会想方设法去构陷阴贵人。最后郭后被废,光武帝要承担很大的责任。洪迈通过这个例子指出,身为帝王,一言一行都要谨慎小心,避免泄露“天机”,否则就容易引起变乱或骚动。
十二、昏君之得
洪迈站在客观的角度,也记录下一些昏庸君主的善言善行。孟昶是五代十国时偏居一隅的蜀王,为人胸无大志,善文辞,凭借蜀地的富庶骄奢淫逸,后亡国于北宋,是个标准的昏君。但就是这个昏君,曾经发布一道爱民的诏书,洪迈把它记录下来,以供后世统治者参考:
……按成都人景焕,有野人闲话一书,乾德三年所作,其首篇颁令箴,载蜀王孟昶为文颁诸邑云:“朕念赤子,旰食宵衣。言之令长,抚养惠绥。政存三异,道在七丝。驱鸡为理,留犊为规。宽猛得所,风俗可移。无令侵削,无使疮痍。下民易虐,上天难欺。赋舆是切,军国是资。朕之赏罚,固不逾时。尔俸尔禄,民膏民脂。为民父母,莫不仁慈。勉尔为戒,体朕深思。”凡二十四句。昶区区爱民之心,在五季诸僭伪之君为可称也……
这就是洪迈的风格,哪怕只有那么一点点值得称赞的地方,他也会尽量钩沉,为后世治国者借鉴。总的说来,洪迈关于帝王之术的观点没有超出封建礼教和儒家教化的范围,但非常可贵的是,洪迈直接继承孟子的民本思想,其帝王政治观在当时的政治环境中具有一定的进步性和独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