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文
外国的公车是如何的?
改革是艰巨的。就拿公车的改革来说,二三十年过去了,不知有多少议论,不知有多少方案,不知有多少文件,但依然无多少进展,有的地方的公车甚至愈改愈多。其实原因也不复杂,说穿了,革别人命容易,涉及自己的利益,就举步维艰了。
在日本、德国这两个传统汽车工业强国,有明文规定公务用车必须使用自主品牌。日本的天皇、首相、大臣的座驾都由丰田、日产等提供。印度也有类似规定。印度总统座驾是大使牌国产车,在档次上相当于中国的夏利。马来西亚总理的待遇稍好一些,他平时乘坐的是国产英雄牌轿车,相当于丰田的花冠系列。
除了倾向于采购本国品牌作为公车外,各国对公车的管理极为严格。为了防止公车私用,一些国家像防贼一样防官员,动用卫星监控等高科技手段,因为私用公车下台甚至坐监的官员也不乏其人。
在美国,所谓“公车”其实包括三种:开公家的车,开自己的车办公事以及租车办公事。
第一种情况很少见。根据有“联邦管家”之称的联邦总务管理局统计,美国联邦政府各部门公务车数量的总和仅为65.2万辆。这一数据不仅包括轿车、巴士等载人机动车,还涵盖卡车、救护车、邮政车等。州一级政府,公务车往往不足万辆,比如,新泽西州为7600辆,北卡罗来纳州为8500辆。
第二种情况,当开自己的车办公事时,报销标准是0.55美元/英里,摩托车为0.52美元/英里,每天封顶91美元。
在没有公车的情况下,政府鼓励公务员坐出租车或其他公共交通。美国商务部的员工手册强调,只有在确认比出租车便宜的情况下,公务员才可以租车办公事。政府会报销租车的费用,但不会报销交通罚单和超时停车等其他费用。对于租车公干产生的停车费,商务部规定的费用标准是每天八美元,国务院为十二美元。
对于公车私用者,美国的处罚相当严厉。联邦政府规定,公务员若“不当”使用公务车将被停职一个月以上。如果“不当”使用行为是受到其上司批准,上司也将遭“连坐”停职。威斯康星州公务员西蒙·勒尔斯因让太太搭乘自己的车去上班,结果被他人举报,随即被州府办公室扣去六个月油耗津贴,停止六个月行使州经济法高级咨询师权力资格,并作为“丑闻”记录在本人的信用档案里。
在欧盟三大机构中,只有理事会主席、委员会主席和议会议长等极少数人才配备专车。二十多名委员会委员,在官职上相当于一个国家的政府部长也不配备公车,有公务活动时才能临时安排公车。在使用上,即便是执行公务,出行范围只要超出布鲁塞尔城区,就必须事先报备。
在欧盟国家,公车私用甚至还有导致锒铛入狱的先例。一九九五年,意大利西西里岛墨西拿市市长朱塞佩·布赞卡与妻子外出旅行,私自使用公车到达游船停泊的巴里市港口。二○○二年,布赞卡因此事被判六个月监禁。
在非洲南部的内陆小国博茨瓦纳的大街上,奔跑的汽车上挂着两种颜色的车牌,民用车是白底或黄底黑字车牌,公车则是红底白字车牌。在公车使用上,博茨瓦纳的规定也颇为苛刻。比如,每逢周六日,公路上禁止行驶公车。另外,政府还为公车专设加油。这些加油站节假日休息,而且加给公车的汽油也与普通汽油不同,呈粉红色。
(摘自《看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