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凡
在审判“四人帮”时,被指定为“两案”辩护组组长的张思之先生,原被安排担任江青的辩护律师,后因江青拒绝而未当成。当初,张思之与江青接触时发生了一些什么情况?当代中国出版社出版的《聆听历史细节》一书中,透露了部分细节。现摘录如下——
一九八○年,审判“四人帮”的特别检察厅和特别法庭成立后,司法部副部长陈卓受命负责法庭管理工作。这包括法庭的布置,法庭的保卫,提供执法器具,组织律师辩护,联络证人出庭,等等。辩护组成员的名单很快拟就,以北京、上海的专职律师和法学家为主。陈卓亲自出马,不料一开始就吃了一瘪。原定辩护组组长、北京大学著名的法学教授陈守一,不仅对组长一职坚辞不就,而且在推荐由北京大学法律系教授甘雨霈替代自己后,反复声明对辩护组的工作一概不闻不问。结果时任北京律师协会副会长的张思之不得不勉为其难,担任辩护组组长。
十七名组员悄悄地住进了国务院第二招待所。他们被告知要严守秘密,甚至不能与家人联系。但是还是有人走漏了风声,一位准备做王洪文指定辩护律师的名字出现在外电报道中。不少外籍记者四处打探这位辩护组组员,甚至把电话打到二招。走漏风声者随即被取消了辩护人资格,整个辩护组又转移到了国务院一招。
翻阅案卷、介入审判的准备是仓促而紧张的,公诉方面的工作至此已经进行了不止一年;而从辩护组集合到开庭的时间,则仅在一月之间。
一九八○年十月二十三日,京郊秦城监狱传出消息,江青向监所方面提出要求:“想请律师替我说话。”
当辩护组的组员们在疑虑不安中等待之际,江青也在为律师之事转动脑筋。十一月十日,她接到特别检察厅的《起诉书》,特别法庭通知她,可以委托律师辩护,也可以请求法庭为她指定律师辩护。
江青对前来的审判员说出自己的想法:“我考虑了三个人,一是史良,因为她是有名的律师,又是女的,我认识她;再一个是上海复旦大学中文系教授刘大杰,我过去陪主席接见时认识的。”审判员告诉江青:史良年龄大了,走路要人搀扶。刘大杰年龄也很大了。他们都无法出庭辩护。其实,刘大杰当时已经去世。
“哦,这么说,我考虑的第三个人年龄也大了。”江青若有所思,“能不能让亲属辩护呢?”她自言自语地数叨起来:“主席的二儿子神经不好,我生的一个被林彪逼疯了,贺子珍的一个口才不好……”“法庭可以给你指派两名律师。如果你认可,就介绍给你。”江青最后同意见见法庭指派的律师。
十一月十二日下午,一个无可更改的决定落到张思之头上:明天上午,与朱荣华一道去见江青,弄清楚她想见律师的真实意图。如果她愿意请律师出庭辩护,就全权承担下来。
“你与朱荣华的身份和专长,已经通知监所转告江青了。抽时间看看预审时的录像,增加点对她的感性认识。”决定的基本内容就如此简短。张思之随即找到朱荣华,“得细心地估量一下这次会见的进程,设计出几个相应的方案。”他俩交谈着,讨论着,草拟着……直至深夜仍无睡意。
十一月十三日上午,张思之等七八个人来到秦城监狱。根据安排,律师们由监狱负责人贾政委陪同,观看人犯的生活环境。穿过数道警戒,战士们无一例外地查验罢贾政委出示的证明函件,方才放行。
进入牢门,他们从观察孔望去,江青的牢舍内放有一床、一桌、一椅。几本书摊于桌上,一只小箱横陈在侧,杂物不多,倒也干净。江青斜坐床沿,正用手平整着一件黑色棉背心,整平叠好,审视了一番,才放在床头。她或许感到了室外的动静,站了起来,走到房中央,做了个深呼吸,然后回到床边,歪倚在被子上……她在想什么呢?
来到距牢房不远的会见室,朱荣华示意看守传唤江青。江青进来时,穿着刚才平整过的棉背心。她看了看在座的人,似乎想给人谦和的印象,没等律师说话,她先微微欠了欠上身,像是鞠躬示礼,又带着常人不具的矜持。张思之请她坐下后,她并不抢先发话,而是在等待。
“我们是律师,特别法庭向我们介绍,你要求请律师辩护。有什么要求或问题,凡是与你的案子有关系的,可以同我们说。”“噢,你们是律师。我向特别法庭提过,要委托史良做我的律师,法庭有什么理由不同意呢?”
“特别法庭的意见,我们没听说,但作为律师,我们可以告诉你,这个要求很不恰当。史良现在不是律师,年事已高,不可能出庭为你辩护。”“请你把声音提高点。声音太低,我听不清楚。我耳朵有毛病,当年用镭治病给搞坏的。”江青抱怨道。
朱荣华想反唇相讥,张思之示意不必,和缓地说:“可以,请继续讲。”“我请史良,是因为她敢替我辩护。至于你们……”她吞而不吐的,显然是“大概没那个肚量”的挑战性语言。张思之不想就此引起争辩,沉默不语。江青似乎感到没趣,转而说:“检察员不止一次对我说,‘谁敢替你辩护呢?’”顿了顿,她又说:“替我这个案子辩不容易噢!得学好多东西!得学‘九大’报告,‘五一六通知’‘十六条’,不学习那些党的文件,不可能替我辩!”
“你扯得太远了,律师办案子,哪些文件应当学,哪些东西不必看,我们自会安排。现在首先应当解决的问题是:你必须明确表态,是否要求委托律师辩护。”张思之感到她简直是在胡搅蛮缠。
“我讲过多少次了,我身体不好,易忘,易激动,有时感情一激动就说不出话来。因此想请个顾问,在法庭上好替我说话;我有不懂的问题,可以同顾问商量。”
“这个要求,没有法律根据。替你说话,不是律师的职责。这种出格要求不可能被接受。但作为辩护律师,对于被告人提出的问题,只要与案子有关,都会作出答复,这也可以说是起到了顾问的作用。”张思之耐心地告知江青。
“那好!我请你们先解释一下,什么是公诉?我的案子是谁起诉的?”
这个问题本可以不回答,但朱荣华还是宽容地翻开《刑事诉讼法》,依据第一百条简明扼要地做了解释。江青把手放在耳根后,听得很认真。朱刚有停顿,她便高声叫道:“检察员江文为什么欺骗我,他说还没和我谈完,怎么就起诉了?”
朱荣华说:“没谈完要看什么问题,起诉方觉得犯罪事实查清了,证据也充分了,就可以起诉。被告人想说的很多,起诉后还可以……”
江青没把话听完,又嚷道:“我要控告公安部!他们那不是侦查,是法西斯绑架!绑架之后,把我扔在地板上,六个小时没人理我……”
张思之觉得有必要控制住她越扯越远的话头,插言说:“你的所谓控告,在你没有正式表示委托,或正式请求法庭指定我们做你的辩护律师前,我们不能就实质性问题对你作出回答,甚至我们现在的谈话,也难以继续下去。”
江青没想到张思之会毫不客气地打断她的话,勃然大怒,狠狠地瞪了他一眼,声音更高了:“我最怕别人打断我的话,一打断,我就紧张。我是个病人,原来血压低,现在血压高,耳朵也不好,又神经衰弱。你这态度……”她仿佛突然意识到自己的失态,随即转而用和缓的语气说:“可能与你的职业有关吧?”
言来语去,张思之已经洞悉江青在试图控制此番交谈,决定不让她牵着走,再次追问她是否打算请律师辩护。江青好像在极力躲闪正面回答,又把话岔开说:“我请你们,是要你们跟他们辩,可不是让你们跟我辩。”她自以为抓住了理,接着说:“他们,就是叶、邓,我的立场与他们不一样;一样,我就不到这里来了。他们已经走得很远了……”
“你的话离题太远了!”张思之感到不能让她这样东拉西扯,再次制止她。“你说话不要那么大声嘛!我有病,我怕你的声浪的震动。”“你刚才要求我们说话大声点,现在又出尔反尔!”朱荣华也有些气愤。“现在距离近,我已能听清楚了。”“既然听清楚了,就把你的结论告诉我们,请律师,还是不请?”
江青的情绪在急剧变化,显出激动的样子,眼圈也红了,低下头轻声细语地说:“我是想请个顾问,可不是以犯人的身份委托。”“你对起诉书的意见,只有与你建立了委托关系之后,我们才能考虑。”朱荣华说。“按宪法、国法、党纪,我都没罪。”她斜过头,对着朱荣华,不理张思之:“你要相信他们那个(指起诉书),怎能替我辩护呢?”“那是第二步的事,首先你要决定是否请律师!”
江青依旧回避着,突然用手指着朱荣华放在桌上的袖珍本法律汇编,说:“你那本刑法、刑诉法,是不是可以送我一本?”“这种要求,你应该按规矩向监所提。”“这么大案子,连一本小书都不肯发,这么吝啬!”“如果我们成为你的律师,这方面的要求,我们可以代你提。”
“你们是那边的人,那就不能做我的律师!”江青终于失去了耐性。“那么,你的意思是不请律师,或者是不请我们做你的律师,对吧?”张思之针锋相对。江青感到不应一下说得过死,马上转圜说:“你们再让我好好考虑。”“考虑可以,但今天一定要告诉我们考虑的结果,我们没时间久等。”的确,此刻距离开庭,只剩下一个星期了。
“我理解,很理解。我的问题那么复杂,材料那么多,你们工作量会很大……呵,问题多,都是我们党内的事。哦,现在我不是党员,被开除党籍了。不过,那是他们把我开除的!”她又借机发泄内心的愤懑。
又费了一番口舌,江青才答应下午三点前告知考虑结果。该退场了,江青恢复了来时的谦和,点了点头说:“你们不会怪罪我吧?我谢谢你们!”
江青同律师见面后,找到监所负责人贾政委,说:“今天来的律师,一看就知道是代表官方的。那姓张的律师,是什么长字号的,本身就是官方成员,看他那么凶,怎么可能为我的案子辩呢?”贾政委问她打算怎样,她说:“我要朱律师,他好;不要张。”贾政委提醒她,朱是张的助手,抛开主办要助手不合适。江青强调她可以选择律师。
法庭后来又推荐北京律师协会副秘书长傅志人接替张思之,傅志人和朱荣华又见了江青。江青认为起诉书否定了毛主席对“文化大革命”的评价,把她和林彪列在一起不伦不类,要律师按她的基调辩护,被律师告以其责任是依事实及法律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利,而不是做代言人。江青一气之下,又回绝了他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