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燕祥
读冯锡刚先生《郭沫若:写与不写的纠结》(《同舟共进》2011,第7期),说到一九四四年郭沫若发表《甲申三百年祭》,毛泽东曾写信给他,大加揄扬。毛还表达了“倘能经过大手笔写一篇太平军经验,会是很有益的”这一意向。冯文说郭自然明白,毛的这一提议,意在鉴戒“小胜即骄傲,大胜更骄傲。一次又一次吃亏,如何避免此种毛病,实在值得注意”。
毛泽东准备“进京”,他形容为“赶考”,李自成和洪秀全,赶考都不及格,他认为缘于骄傲。骄傲会导致失败,这是他基于前人教训而超出同侪的预见。
到一九五六年召开中共八大时,天下已经大定。他在八大开幕词中,留下名言曰:“虚心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对骄傲的后果定位为“落后”,而不是十二年前的“失败”了。当其时也,不但毛泽东和他的战友们,国内外的自己人、友人乃至敌人,都不会把“失败”同毛泽东为首的中共政权联系起来。
尽管如此,毕竟毛泽东心目中还是以骄傲为戒的吧?如果半年多以后发动的“反右派”斗争的决策,有多方面的因素使然,不宜简单归之于骄傲(但不听劝,如对宋庆龄的不同意见置之不顾,已是大骄傲的苗头)。而在“反右”以后一九五八、一九五九两年的大倡“三面红旗”,大“反右倾”,导致长达五年的大饥荒,饿死三千七百多万人,却还刚愎自用,一意孤行,仅仅说是骄傲,已近避重就轻。因为,这一切已经属于政治路线、思想路线的悖谬,并非仅仅是思想作风的问题,骄傲云云,不过是铸成大错的某种触媒罢了。
或问,为什么在八大开幕词中宣讲了“虚心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言犹在耳,却经由风云突变的“反右派”斗争,提出“乘风破浪”的浪漫口号,端出总路线、大跃进、人民公社“三面红旗”这一整套违反经济规律、自然规律的浪漫战略,蹈向宣传上从未承认而世人有目共睹的“骄兵必败”的结局,成了毛泽东这个绝不糊涂的明白人至死未解的心病呢?
我试作解释:一九四四年的戒骄,确是由李自成的败走,于心有戚戚焉,日寇还在张牙舞爪,中原逐鹿尚未开局,上下正宜小心谨慎,步步为营,是发自真心,与党内同志共勉,谁也别在这个节骨眼上因骄傲而闯祸,危及日后夺取政权的大局。到了一九五六年的戒骄,则主要是对全党的告诫,一则“三大改造”即社会主义革命在敲锣打鼓中提前完成,二则赫鲁晓夫揭露斯大林引起国际共运的混乱和分裂,苏联在社会主义阵营中为首的地位略显动摇,中共威望有所上升,适时地表态戒骄,可以赢得国际国内更多的拥戴,何乐而不为?——这样的解释有什么根据?这是出于常情常理,凡人亦有的小小见识。“以意逆志”,即可得之。
更要补充的一点,那篇短短的但是精彩的八大开幕词,并非毛泽东亲笔,而是田家英捉刀。在田家英落笔写下“虚心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这十二个字的时候,他心目中叮嘱的对象,固然是在场的八大代表,还有不在场的全体党员和干部,然则其中或并不排除也有毛泽东本人在内。田家英此时在毛身边工作已经十多年,日亲謦咳,对毛的一动一静,了然于心,特别是在赫鲁晓夫一九五六年二月作关于斯大林个人迷信后果的秘密报告后,田对主席的思想脉络会有更深入细致的观察,是不是发现了某种程度“骄傲”的苗头?此时的田家英是不是已经把这与“斯大林晚年错误”联系起来看,我们没有把握,但相信他有一定的敏感,因而,不是出于“异心”,而是出于爱护之心,在替毛起草的这份发言稿子里,在勖勉全党的话里,寄托了一份对领袖的谏言,也是完全可能的。如果人们能体会“伴君如伴虎”的苦衷,则像田家英这样一个极其聪明的书生,之采取如此委婉曲线的方式来向毛进言,不仅是可以理解的,而且是十分合乎逻辑的。只是田家英这一分拳拳之心,却不幸落空了。
而“虚心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这一不刊之论,却终于以毛泽东的名义收入他的语录和选集。撇开毛本人的作为不论,这句话并不因为他晚年没有做到,便失去它的真理性。依照冯友兰先生的一个命题(曾经被批判得一塌糊涂),这里适用“抽象地继承”。
对于毛泽东著作包括讲话的浩如烟海的篇幅中,那些经得起推敲的话,都适用“抽象地继承”吧?当然,像“虚心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这样的大实话,过去附丽于毛泽东大名以行,其实我们要说明这个道理,完全用不着引用毛的语录的。然而像“(对“纸老虎”并引伸对一切困难或敌对物)战略上要藐视,战术上要重视”的思想,带着明显的毛氏印记,引用起来是不能不注明出处的。像这句话一类的闪烁着睿智光辉的思想言论,所在多有,不应让它埋没,还是有意义的精神遗产。
我很长时期不愿在自己的文字中引用毛泽东的话了。因为经过“文革”的十年内战,其中包括了属于“文斗”范畴的“打语录仗”。互斗的双方都可以从毛语录中找到有利于己方的根据。用当时的歌颂体语言说,这表明毛泽东思想博大精深,所以要什么有什么。从好处说,是毛的文章富于辩证法的精神,在不同的时间、地点、条件下,有不同的应对,有不同的侧重;而从另一个角度说,往往不免自相矛盾。那末,你相信哪一句话呢?现在人们常常引用(我也引用过)毛泽东在上世纪四十年代对路透社记者的答问,其中强调了孙中山的三民主义,林肯的“民有,民治,民享”,罗斯福的“四大自由”,以及他在指责蒋介石专制独裁,要求实行民主宪政时的讲话,等等,除了用来批评他的背弃承诺以外,还有什么意义呢?按照立法的通则,后法一经制定颁行,前法相应作废,难道不是这样吗?
但是,我还是从冯友兰先生那里,找到了“抽象继承法”,可以保证我们及后人仍能从毛的思想武库中选择具有相对真理性的思想材料,亦可聊慰毛氏的崇拜者们于万一。
2011年7月11日
蔡元培后人拒绝迁墓北京大学
一九四○年春天,“北大之父”蔡元培在香港病故,局势混乱之下,蔡元培只能长眠香港,葬于香港岛西南角山坡的“华人永远坟场”。
上世纪八十年代曾经有过几番关于蔡墓迁回北大的声音,但都不了了之。 西南联大外语系出身的翻译家巫宁坤教授曾给北大领导写了一封信:“恳请母校 早日迎蔡孑民先生之灵归葬于北大校园,供世世代代莘莘学子瞻仰。所需经费如有困难,可发动校友捐献,本人自当带头……”北大给他的回复是:“北大学生宿舍、食堂、文体中心等,楼间的距离甚窄,声闹喧杂,又不是安排蔡先生墓葬的适当场所。”加以拒绝。
关于蔡元培先生的墓是否要从香港迁至北京大学,近年来又引起种种议论。有的学者认为,蔡元培先生的墓当然还是应该迁回北大。香港不是一个长眠之地,蔡先生对北大的功绩太大了,学术自由、思想自由的精神至今仍值得弘扬。有的却反对迁墓,他们说,幸亏蔡元培先生的墓在香港,如果在大陆,康有为的墓在“文革”有什么遭遇?蔡元培时期的北大,已经伴随着先生驾鹤归西。他们认为,蔡元培在那里安安静静待着比较好一点。
蔡元培的后人认为,入土为安之后,就不要再打扰亡灵。他们反对迁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