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日那一晚由于雪下得太大,我们几个人就都留在知兰家了,三个男人灌酒灌到烂醉如泥。隐隐约约地看到两个晚礼服美女的苦笑。酒啊,不能贪杯,要不然就变成这个样子。
这城市的白天显得十分眩目,不仅仅是银装素裹的街道,还有高耸的覆盖着玻璃幕墙的高楼大厦,带着昏昏沉沉的脑袋走出院门以后,我就觉得整个世界都被罩在视网膜的背后了,一时间白茫茫的什么也看不清楚。15秒钟之后我才分清楚方向。这个生日过得有点奇怪,纱绮虽然显示出自从我认识她以来最漂亮的样子,可是刻意雕琢的痕迹太过明显,她对我的重视引起我深深的不安。正如我向神明许的愿望那样,我不知道将来的我是不是她能够托付的人。
纱绮已经换好了蓝色裙装,秀发洗去了夜晚的橙金色,露出原有的乌黑亮泽。突然间看到原来发色的纱绮,一时有惊艳之感。这个冬天一定会很幸福,我想。
后来在闲谈中我才知道,纱绮主动拜托知兰准备这么一次宴会来祝贺我的生日,并且很精心地为自己准备了一套晚礼服并请知兰帮她挑选。一千多块的价格不是个小数目,她一个干兼职翻译的大学生一时无法筹齐,于是就向知兰借了一笔钱。当晚,应她的要求,知兰耐心而且细致的为她装扮起来,使她显得和以前任何一个时期都不同。毕竟,知兰是在拥有“时装之都”巴黎的法国生活过两年的人,虽然法国北部的朗斯小城离巴黎还很远,但是巴黎的风是肯定可以吹到北海之滨的。桔黄色的礼服很可爱,我不得不惊叹知兰的品位,桔黄色因为过于活泼,所以很少会有人用在晚礼服上。不过只要敢用,而且本钱足够,还是可以穿得十分美丽,好像一朵刚刚盛开的郁金香。不过现在她得挣钱把钱还上。知兰队这件事情不太在意,她说不着急,而且不要利息。朋友之间并非是无私奉献,彼此平等对待才算真正的友谊,所谓亲兄弟明算账,只有明算账的才算亲兄弟。谁都有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动不动就给人,那活的未免太辛苦了些,自己奔波了这么多年换来的成果由于一句话弄了个可能一去不回,岂不气杀。总之纱绮和知兰对这种交易都表示赞同,我也就没有再发表什么意见。
朋友们各自都在忙,我闲暇的时候有时会到崔志魁的酒吧里听维琪唱歌,有时会到安璇的花店里帮忙打理一下琐碎的事务。安璇住在学校,不常回家,父亲总是说:“范天玲这孩子挺懂事的,璇儿和他在一起我放心哪。”
“伯父,璇儿是什么时候和天玲认识的?”有一次我问。
“应该是高二的时候吧。具体的事情我也不清楚,他们是高考之后才告诉我认识的。天玲很有礼貌,也不像街上那些小青年那么轻浮,看得出来璇儿在他心里地位不一般啊。”
“那当然。”我说,“伯父,他们交往的时候你不管吗?”
“璇儿都18岁了,我还怎么管。这孩子挺任性的,有时候话说急了打上行李卷就往外跑。这样的话,还是让她自己拿主意好。她要是喜欢天玲,就让他们好去。小孩子还不懂什么叫爱呢,等到大了,懂事了,我们想拦也拦不住啊。”
安璇的父亲还是很开明的,不过在中国的现在这种开明底下深深隐藏着无奈。我对这种无奈表示同情,但我只能说一句无能为力,因为这世界终究是要属于年轻一代的。有修养的斗士,在解决对手之前往往要向倒地的对手表示完自己的敬意再割下他的头颅,在传统道德来看这样未免太过矫情,失败者也会咬着牙根叫着“废话少说,要杀快杀”,但是对失败者的尊重也是一种修养。在SNK的格斗游戏里,这一类人比如卢卡尔·伯恩斯坦、沃尔夫冈·克劳撒以及暴风高尼茨等,都是彬彬有礼的绅士,但是战斗的时候毫不留情地将敌人置于死地。这比那些自诩“正道”却放虎归山坐等着敌人找茬寻仇者在武道上高出一筹。没办法,做战士的不能对敌人留一点情面,尤其是在社会变革中的战士。毫不留情的作战,就是对对手最大的尊重。
我低下头,饱含着深深的愧疚。我们所一直不屑的老人,并不是十恶不赦。只是因为他们的思维定势,导致了他们所统治的世界的最终灭亡。
“不必对他们太操心,只要专心做自己的事就好了。璇儿也不希望父亲太多干涉。”
“我知道。”安璇的父亲提起喷壶浇花,“不过天玲这一个月都没来,你看见他了吗?”
“可能是功课忙吧。”我说。
这一个月来,我在学校也没看见范天玲,好像在人间蒸发了似的。元旦联欢的时候没有看见他,放了寒假还是没有看见他。
这么一个年轻的智者,很突然地在我的生活中出现,又如此突然地消失,一切好像是皮影戏的人形一样在屏幕上一掠而过。和他在一起谈天说地的时候会感到世界上并不只有单纯狭隘的人类,无数的我们所认知不到的神秘都围绕在我们周围。他好像不是来自这个世界,很多的奇思妙想在他擦拭眼镜的时候就能纷纷飞出来。就是这么个人,抱着乐观的精神,在仙宫的天空里遨游的天使般的男子,竟然在人世间失踪了三个月。我去问崔志魁,他说不知道。去问维琪,他说看见过,但是却说不清楚具体的情况。总之任何途径都不知道他的下落,而且连安璇也找不到。
这期间我得到一个非常出人意料的消息,但是并不令人快乐。2月1号那天我出门去书店,路上遭遇堵车,看上去是出了事故。这个城市人多车稠,交通事故就是工业化发展的副产品,一年大小出个二百多起很普遍。3天后看到报纸的报道,说因为一辆载重卡车由于机件故障,刹车失灵,撞上前面的一辆出租车。车内乘客3人重伤,司机当场死亡,3人经抢救无效,先后于次日凌晨死亡。这样的事情也很常见,我再接着往下看的时候就发现了问题。
“死者是某大学在校生孙勇、李卫、舒立军”。
好了,现在可以确定,几个月前骚扰纱绮的那个混蛋孙勇死掉了。也许他的死是个报应,但是带着另两名无辜的学生丧命,这命运也太残酷了些。转念又一想,高三毕业的时候大家都依依不舍,转眼过了两年多,就有一人辞世,生命和诺言一样的脆弱。与9月看到的那起车祸一样,当死亡降临的时候谁也不会再想起什么诺言,有的应该只是慢慢攫取全身的恐惧。即使是再不可饶恕的恶人,对死亡的恐惧也是和普通人一样的。死了,死的时候很痛的,轻视生命的人不知道吗?想到这里对三名死者(应该是四名)的同情已经完全压过了对孙勇骚扰纱绮这一举动的怨恨。至少他已经是个死人了,对他的报应已经完结了。
我把这件事情用很平静的语调告诉了纱绮,她偏过头去闭上了眼睛。
“碰过我的人会死的。”她说。
“为什么这么说?”我从背后抱住她。
“是我害死了他。”纱绮的眼中落下一滴清泪,她伏在床上哭了起来。我被弄蒙了。
“和你有什么关系呢?这只是意外事故啊。”我从床上扶起她来,她的身体软绵绵的,一点力气都没有。
“那天他是来向我道歉的,对于一个已经认错的人来说,这样的命运太不公平了。”她哭泣着,泪水沾湿了床单。
“他给我打过电话了,说是那天酒喝得多了些,一时乱了分寸,让我伤心了。他回去以后后悔了一个多星期,直到这个时候才鼓起勇气向我道歉。都这个样子了,我不原谅他又能怎么样呢?他还说要亲自上门道歉,但是就在路上他出车祸了。要是我不接受他的上门道歉,他可能就不会死呢……”
她这样伤心,是我绝对想不到的。原来她对孙勇一直都没有恨意,她是很宽容的。不过这起事故的确是偶然,如果孙勇不坐在那辆车上,事故就可能不会发生。时间是不能倒流的,所以我们无法准确知道突发事件的前提条件,更不能准确知道它发生的时间和地点。好比“50亿年后太阳熄灭”这一事件,是由计算得出的结论,任何外力不能改变;但是“明天上午11点在西关北路发生车祸”就纯粹是无凭无据的突发事件的推测了,这样的推测和明天上午是否发生车祸没有任何的联系。同样,孙勇出车祸之前必定不知道“我今天坐的车会出车祸”,非但他没有,出租车司机也没有。总之这一切谁也不怨,要怨就怨那辆机件出故障的大卡车。
“你别自责啦,这是偶然事件。”
“我的理性思维不是很强,你给我讲讲。”
这样的事情说来容易,牵扯到理论上就是千头万绪。混沌,这种理论在大学都是高深莫测的玩意儿,神乎其神。对,偶然事件的发生纯粹是混沌,再联系上不确定性原理、蝴蝶效应、概率学,那就足够写一本书了。我一个搞文字的完全受不了那样繁琐的公式,只好作罢。晓梦可能明白一些。
“只当是数学跟他开了个代价过大的玩笑。”我说。
“那这数学犯了太大的罪。”纱绮擦擦眼泪说。
“事实上,哪一门科学不是背负着累累罪行和千千万万的尸体走到现在的,尤其是自然科学,人类就是不重视自然的规律才被科学惩罚,自然是动态平衡,科学也是。只要亵渎科学者多起来,科学就回自己解决他们了。不是吗?”
“怪不得科学被称为双刃剑,我千万不要被刺伤。”她下意识摸了摸起伏不定的胸口,“太难以置信了,死了……就这么简单,一句话间……死了?”
我不想再打扰她。我们现在已经脱离了以电话为主要联络手段的阶段,见面已经很频繁了,感情似乎也深化了。双方都很清楚,两人之间唯一缺少的是什么。
所以我才要格外慎重的做出决定。在男女关系上面,还是谨慎一点比较好。一拍两散的结局对任何人都是伤害。毕竟谁也不想看着相处两三年的一对情侣因为生活上的不检点而劳燕纷飞,那么多爱情悲剧,有记载的没记载的都是怎么来的人人都懂,感动的同时只有傻子才会去考虑这种悲剧怎么才能在自己身上发生,好让别人也为自己感动一回。绝大多数还是祈祷这样的事情不要降临在自己家吧。
纱绮现在是越来越主动了,三天两头把我往她们家叫,可能是因为她最近遇到了很多不顺心的事,需要我的安慰吧。我问起她在学校遇到的什么事,她说了好多,我分析了一下,无外乎考试没通过,受别的女生的冷落,被别的女生嫉妒这些事情。“有一副好身材是幸运也是不幸。”她说,“体育课换衣服的时候,还有体检的时候那些女生老是对我的身材指指点点的,真叫人难受。我早就跟你说过了,身材变成这样又怎么了,我觉得挺好的。女人和女人之间嫉妒心就这么强吗?”
“小事情,小事情。”对于女人之间的勾心斗角,男人永远也不清楚,“那是因为你的条件比她们好啊,她们嫉妒是她们气量小,你何必计较。”
“但是那样我会和她们疏远的,我可不想这样,大家从四面八方来的聚在一起不容易。”
“……从今以后你不要说一无所有,至少你还有我这个朋友……”
“……对不起,这个时候我不知该用什么样的表情来面对你……”
“……只要微笑就可以了……”
一提起这段话,一切不快就可以消解。庵野秀明无愧于教主的称号,这是打开人心之壁的钥匙啊。我只要提起“从今以后你不要说一无所有”,纱绮就会跟着把下面的话补完,以取代刚才太过沉重的话题。她破涕为笑了,一个成熟的女人,微笑的次数和成熟的程度成反比,面对越来越大的生活压力,想要看到纱绮的笑脸是越来越难了。
我们已经在匆匆的脚步中失落了笑容。
“阿坚,给我唱歌。”她突然说。
“唱什么?”
“要你自己最喜欢的。”
“那就唱《南风》好不好?”
陈升在吹着南风的海边想到了什么,我无从查考。但是我们也曾在那样一个夜里,在海边一起度过。幸福,是唯一的感觉,那个时候我不由自主的忘记了一切一切的不快。
来到昔日的海边望著忧郁的蓝天
已经过了许多年也许只是在昨天
山和海是否都已老记忆中的你可好
海浪拥抱著蓝天我还拥抱著昨天
有人说这是轮回生生世世的缠绵
我却相信是偶然偶然发现你的好
让我离开吧南风里有我的思念
爱过何必就相守分离是最後的判决
记不记得你说过男人总是太天真
如今我有些明白你已不在我身边
让我离开吧南风里有我的思念
爱欲里所有对与错都交给命运去判决
我愿接受罪与罚南风里有我的乡愁
为了来生的相逢我要离开你身边
来到昔日的海边望著忧郁的蓝天
已经过了许多年也许只是在昨天
为了来生的相逢我要离开你身边
我真的不知道,在下一次到南风劲吹的海边,我们还会想起什么,是悠长的时光?还是短暂的爱情?爱情并不是一种使命,而是对生活的一种享受,既然是享受就注定了它的短暂。哪怕是60年的夫妻,也不可能一直延续着爱情,如果有,那简直是神话了。
我唱得不如维琪,这个现实我得承认,虽然说一个土生土长20年的中国人唱中国歌还不如一个只学了八年汉语的挪威人,但是人的音乐天赋还有不同呢。现在我的歌只唱给纱绮一个人听,只要她满意就行。还好,她一直是笑着听我唱完的。
没有任何的伴奏,我凭着对音乐的记忆完成了这首歌。唱到“我要离开你身边”的时候一种莫名的感伤犹如月圆时分的潮水一般侵蚀了我的心,离别也就在不远的地方,就在不远处的路上像地雷一样潜伏着。好像背后爬了只皮卡丘一样,我的声音在“我要离开你身边”之后戛然而止,之后眼泪居然会不听使唤的滴落下来。我保持了12年的节操啊,居然在她面前完全崩溃了。面对就在身边的死亡和不知何时会出现的离别,眼泪终于失控了。
我低着头,颓然地坐在床上。
不知过了多久,一团又暖又软的物体贴着我的脸,绯红色的光扑面闪过。我下意识地伸手去抓,却被纱绮重重的打了手一下。我清醒过来,这才发现我的脸竟然被她抱在胸口,隔着浅咖啡色的毛线衫,我可以清楚的听到她咚咚的心跳。如此之快,就像身处被侵蚀的变异城市一样的紧张,她的双手缠在我后颈上,也在瑟瑟发抖。现在的她显然是很紧张的,但是她仍然要抱着我,并且是这样暧昧且敏感的动作。我就无法猜测她的心理活动了。
窗外的云在晴空中显出白色十字架的形状,就像爱与哀愁交织的景象,我和纱绮不约而同的走上了甘愿受难的道路,而且没有一点悔意。也许只有受过了苦难才知道爱的珍贵,暴风雨的来临就是为了证明爱的存在。我把脸离开她的怀里,换了个姿势让她靠着我,一起望着窗外的云。她是个喜欢幻想的人,思维实际上要比我敏捷得多。不过她平时并不愿意显露自己的锋芒。据说在她的学校,同级的学生里面她是最受欢迎的,虽然有那么少数几个女生嫉妒,但是她根本没有把这些放在心里。刚才所发的怨言不过是说说而已。
“那云像十字架吗?”我说。
“是人生的交叉路才对。我不想把纯洁的云想成那么悲惨血腥的东西,毕竟十字架上带着的只有悲剧而已。”
“我一联想就联想到那么悲伤的东西,不知道怎么回事。”
“那还用说,肯定是你心情本来就很悲伤,不关别人的事。多少人和你说过了,叫你做好自我调适,心情好一点,想些快乐的事。早这样不就不会总这么难过。”纱绮也是很善解人意的。
“一直如此。”我说。
“我可不想看着你难过,因为我也会难过的。你总让我微笑,那么现在我想看你的微笑,可以吗,阿坚?”她突然转过头来,一双明丽的眼睛直射我的瞳孔,饱含了深情。
“还很年轻呢……纱绮……”我也一样凝视着她,轻轻地提动了嘴角,微笑着面对她。
如果说孙勇的死只是一块小石块掉入我们生活的河里激起一点点波纹的话,那么接下来的狂风,是我怎么也想不到的。甚至到了那一天的前夜,我都没有想到这件事。在这之前,我都以为朋友是完全不可能失去的,至少在矛盾争吵过后,几天之内就能和好如初。
到3月份,我已经5个月没见到范天玲了。我还等待着他给我讲他所喜爱的北欧神话,还有他和他的北欧朋友的逸事。那天关于维琪的事情说了一半,后面的故事就几乎永久被封存了。唯一可以确定的是在年前他还在学校上课,年底的校办刊物上登了他一篇短诗,这是我最后看到的关于他的消息。转眼间,春天都快要来了。
纱绮的精神渐渐好了起来,我也一样。冰雪消融,我们的心情也随着气温逐渐回升。校园里早晨打球锻炼的人越来越多,我每天到学校的时候都至少有三个篮球场被晨练的学生们占据,大家的气色都比冬天好得多。那三个打篮球的学生依旧在篮下不知疲倦的拚抢,但是身边一起玩的人是那时候的五倍。在操场的一角我看到藤堂纪一,他换上了裤脚宽大的合气道服正在练功。认识这么长时间了我还没见过他真正练过功,不过可能是因为合气道属于以静制动以慢打快的武功,不需要动作太过剧烈的招式,所以他不练我们也不觉的稀奇。
“怎么,今天有心思练功?”我走过去问。
“再不练真的打不过我妹妹了,她昨天给我打电话说,她那个道馆昨天让人踢了。”
“啊?日本也有踢馆的?”
“哪儿都有,不过,叫香澄给打跑了。我要是再不练功夫就荒废了。”
“嗯,精神不错。”我看他练了一会儿,见他额头上已经出了不少汗了。我不会武术,看不出他的套路,但是可以肯定这是一种绝对实用的技击。技击术本身无高下之分,可以分出高下的是使用技击的人,纪一的水平已经相当不俗,他妹妹居然比他更利害。
“你也不错。”纪一点头回应。
估计范天玲会在早上7点半之前到学校,我转了整个学校学生聚集的地方,仍旧没有看见他。别的学生都是神采奕奕,唯独他无影无踪。要不是最近的心情好,又想起了那些美妙的仙宫传说,他的存在在我心中已经出奇的淡漠了,谁让他5个月都不出现呢?
晚上回家的路上,没有月亮,只有一盏盏通明的路灯和辉煌的大厦,使这城市显不出一丝自然的光辉。街上散步的人摩肩接踵,男女老幼的步伐却大致相同,看上去真是让人难受,说不定什么时候由于共振地球就会裂开似的。
就在这个时候,那个瘦长的身影陡然出现在我的眼前,我完全没有准备,居然会在这样的场合遇见他。他的头发比5个月前长了好多,乱乱的搭在额前,身上是一件水洗布紫色格子夹克,扣子敞开着,里面是月白色衬衣,下身穿一条褐色长裤,手里紧紧捏着一个空了的酒瓶。但是看他表面上没有任何喝醉的迹象。我的心头轰隆隆震动个不停,怎么会是范天玲呢?他怎么会在这里出现呢?好奇心驱使我上前问问。
还没走到他跟前,他先发现了我。“阿坚,你好,好久不见。”一样的和蔼。
“好啊,天玲。这几个月怎么都没见到你?”
“遇到很多事情啊,一次可能也讲不明白。”天玲用手扶了一下眼镜腿说。
“你喝酒了?”
“没醉,我酒量还可以。”他的表情很正常,不像是遇到了什么大的变故。
“在这儿做什么?”我问,“晚上很冷啊。”
“等个朋友。”这几句话,语速、语调居然没有一点变化,平缓,而且静静的,喜怒不形于色。
“哦……是吗?”尽管有很多话想问他,但是我终究没有开口。反正我确定他还活着,以后还有机会见面的,反正我们都是一个学校。而且现在看这个样子,他没什么大事。“那你等吧,我得回家。”
“走好。”
第二天是周末,我早晨起来收拾了一下屋子,出门去散步。一个人的时候,还是把自己放纵到户外好一些,春天的风很让人感到舒适的。刚刚走到路口,却看见安璇低着头走过来,看上去很没精神的样子。她穿着一身深蓝色的紧身套裙,领口、裙边都镶着白边,感觉很不一样,有些女性知识分子的风雅,而且相当性感,身材的曲线被勾勒得一清二楚。她虽然不漂亮,但是这么一打扮起来给人的好感度至少上升一半。这样的衣服所搭配的应该是自信的微笑才对,可惜她的脸上整个都是落寞的感觉,从那薄施脂粉的脸上可以看得出来。我靠过去,拍了一下她的肩。
“璇儿!怎么了?”
“心里不好受。”她低着头。
她一直很开朗,有什么话都直说,从没有像现在这样吞吞吐吐的。
“遇到什么事就和我说嘛,这么多年朋友了,我看看能不能帮你什么忙。”我认为,对于朋友来说,适当的帮助是天经地义的,不过实在要掌握好分寸,以免变成多管闲事。
“我……只告诉你,但是绝对不许再告诉别人。”安璇把我拉到路边的小公园里,时间是上午9点多,公园里情侣不少,我们两人看上去不过是平平无奇的一对。实际上我和安璇4年前就认识,关系相当不错,彼此之间可以诉说那些敏感的问题。
“你说吧,我发誓为你保密。”
“从……从昨天晚上起……我……我就已经不是……”她的声音像微弱的蜂鸣。我差不多能猜出她说的是什么意思。
“你把自己给天玲了?”
她点点头:“我现在,已经是个女人了。”
“可有防范措施?”
“那倒没问题。不过……以前他向我提出过,我没答应还和他生了气,这次虽然还是他主动提出的,为什么我就心甘情愿了呢?”
“你长大了。不过天玲为什么这个时候和你提出?”
“因为我想……”说到这儿她的眼眶中突然迸射出泪水,女孩子说哭就哭,一点儿先兆都没有。我赶快把她抱住,以免别人看见说我欺负女孩子。
“还不晚啊,如果你们真心相爱,结婚以后也不迟啊。”我说。
“不可能结婚的……”她仍旧只是哭,像她这样的女孩哭成泪雨滂沱真的是很少见的。
“为什么?你们以前关系不是很好吗?”
“可是……可是天玲要离开了……他要去追他的梦想去了……”
“什么意思?他要走?”
范天玲如果出走的话,出远门的话目标就只有两个:挪威或者瑞典。以他的人际关系来看,去挪威的可能性比较大,毕竟维琪在挪威是有着很深的关系网的。
“他要去挪威吗?”我抚着安璇的头发。
“你猜对了。我想,临走的时候,我就让他把我变成女人好了。到了挪威,北欧女孩又漂亮又开放,我怎么管得住他。至少我现在还喜欢着他吧,就冲他一手好文字我也喜欢他。所以,我就答应他了,好紧张。”
“天玲和你一样紧张,你也不必为这件事背太多的包袱,现在这种事情很正常,都见怪不怪了。”
“他也是第一次,我们几乎就是在胡闹,折腾了一个晚上。现在我的心里七上八下的,实在是觉得自己还很小,什么都不明白,有时候也觉得自己很傻,就我这样的身体,够不够留住他心的水平啊。要是我能像纱绮姐那样,又漂亮又性感,该有多好。”
我一时无言,不是因为安璇,而是因为天玲居然真的要去挪威,那个日夜长短悬殊,富足又开放的仙境般的国家,走的时候一点预兆都没有,连一声招呼也来不及打,连一句送行的话我都没有给他。也许在他心中我只是一个有些话说得来的普通朋友,不过就算是这样,我也想送他一程才安心。
“他现在应该已经到了机场,你不必去追了,因为你到那里的时候,飞机已经起飞了。”安璇似乎能够看出我的想法,说。
“真可惜,这么好的朋友,这么好的男孩。”我感叹道。安璇昨晚以自己的身体为男友送行了吧,可是我又拿什么给他送行呢?没有任何东西。我咬咬牙,一把像抓个小兔子一样把安璇提起来,说:“走!”
安璇有点紧张,但还是顺从地跟着我。
还没进MsI酒吧的门,就听见熟悉的挪威民歌声。但是刚刚推开门歌声就停了,取而代之的是震耳欲聋的工业摇滚。在崔志魁的记事本上,得知这个乐队叫“巴萨卡”。
“人如其名,够疯的。”
“巴萨卡”一名来自于北欧神话中的狂战士,当人受到一定的伤害时,部分特别有力量的人就会进入失控状态,一切疼痛的感觉和理智都被一股杀气所取代,敌我不分地进行屠杀。那个吉他手操纵机床那样把锻压出来的音符随意掷向所有人的耳膜,完全不顾及一切。人要是能生活到“巴萨卡”的地步,那么造就这种狂人的社会就应该被枪毙了。责任感会被过大的压力所抹杀,这是已经证实了的,有几千万精神病患者作证。
“天玲走了,去挪威了。”我说。
崔志魁擦洗着盘子:“知道。”
“我建议他去的,是我找的路子。”维琪也说,不知他什么时候学会“找路子”这样的话的。
我瞪了两人一会儿,说:“你们好像本来就知道,却故意不告诉我。”
“告诉你有什么用呢?那个时候他是神龙见首不见尾,谁也摸不清他的行踪,让我们怎么告诉你?”崔志魁说。
哦。我点头。
维琪看见安璇,好像不认识。“你换伴了啊。”
“没有,她是天玲的女朋友。”
前女友。安璇补充道。
“我不承认是前,他还没说和你分手。”
“但是已经分别了,我不在意他到挪威另有新欢,我把整个自己都给他了。”
“那你们也没有正式说分手啊,他很讲究诺言的。”
“但是我们以前从未许过什么诺言。”
“也就是说,一切未定?”
“可以这么说。不过我觉得,我没什么希望。”
你不后悔?不觉得这样太早了吗?
“我还喜欢着他呢,我不后悔。不过……我不想让家里人知道。”
毕竟还是一个涉世未深的少女,一些事情想得不是那么周全,有的时候一时冲动就做了。可是,现在的她要比以前少了几分少女的羞涩,开始大胆起来了。以前她是绝对不敢穿这样紧身的衣服的。
“好,好。我给你保密,看在朋友的份上。”
后来我们一起离开了酒吧,路上安璇一直低着头,只是默默的跟着我走。走着走着好像转了一个圈,居然又回到刚才那个小公园门口。既然来了,这里空气也挺好,我提议再进去坐坐。
“好吧,听你的。不听你的又能听谁的,看在朋友的份上。”
安璇从地上拔起一棵小草,在手里揉着。
“他走了,我却不知道该对他最后说些什么。”她低着头说,“我给了他我最宝贵的东西,可是,却没想过可以从他那里得到些什么。昨晚究竟是怎么过来的?就像做了一个好奇怪好奇怪的长梦,而且,现在好像还没有醒呢。”
我抓起她的手腕,用力在她手背上捏了一下。但是她没什么反应。
“真的不觉的疼?”
她轻轻甩了一下手:“在专注的想一件事的时候,我对外界刺激并不敏感。”
我摇摇头。我无权决定她的感觉。
在这公园里,勾肩搭背甚至纵情热吻的情侣都不在少数,可是我和安璇完全是两样,两个人都低着头,说话也都是短短的词组,很少有成句的。我们所想的,都是一个人,女孩子为了喜欢的人,男孩子为了见面不多的好朋友,很长时间想不出来该用什么语言来描述自己的心情。怎么说呢,虽然平时并不是太能感到范天玲的存在,总是以为他就像邻居一样生活在我的身边,很容易就可以见到。想不到这一次分离就不是街坊邻居般就可以见到的。挪威啊,欧亚大陆的另一端,离这里有多远呢?
飞机应该已经起飞了,站在这里,透过重重的树影,只能看到斑驳的天空。不过我也很羡慕天玲,他可以去寻找他的梦想了,可以不被这个城市中暗藏的种种羁绊所困扰,可以解放身心去另一个世界拚杀一番了。天玲走了,安璇留下来,维琪也留下来了。我记得他说过,有机会一定要带安璇到那里看看,现在却是他一个人前往那白雪覆盖的森林了,去冰原、峡湾纵情呼喊,做一只穿梭于神话与现实间的狂野的北极狼吧。这是“饮血的焚里尔”把身体中的爆热的血脉都传给了他,或许他真的应该是一匹矫健的银狼的。
“他说过会带你去吗?”我问。
“以前和我提起挪威的时候,他确实说过要带我去那里的。可是现在他是一个人走的。我知道,维琪最多只能办好一个人的签证,这一段时间天玲一直是在做出国的准备,他到那边要重新上大学,然后游历整个北欧再回来。不过,那要等到7年或者8年以后了。如果8年后他还记得我的话,那我就跟他结婚。当然,如果他在北欧另有新欢的话,我也不会怪他。昨天晚上他睡着了以后我在想,我们之间是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爱情呢?表面上看起来好像是的,而且也做了那样的事情,但是,真正作为感情的双方来讲又不全是,我不期望能独占他,他比我优秀很多。为什么我心甘情愿把自己交给他又不后悔呢?难道是……”她停顿了一下。
“崇拜?”我说。
“也许是吧,他很棒。我觉得自己配不上他。”
“那是自卑。你已经20岁了吧?”
“去年12月底过的生日。我是12月26的。”
“20岁就是女人了,要有自信心啊。一个人在这边也没什么好怕的。”
“我没有怕啊,没有他我一样过得好的。”安璇拍拍心口说。
“但愿。”
无所谓的,无论我去到哪里,总会觉得自己的血液和骨骼不断在从自己身上剥离。朋友,很突然的离去,使我立刻就像失去了赖以栖身的树枝的孤鸟。在寻找下一个枝头的时候,眼中看到的只是没有边际没有方向的广漠的天空。
我从公园门口走出来,和安璇道别。她会回家,而我,还要在街上游荡一段时间。我知道我这样一个大学生成天在街上游魂似的晃荡不太像话,可是不这样做我真的无所事事。一年到头总是被繁复的功课纠缠着也并非快乐的人生,有时候让自己什么也不干,也是一种放松自己的方法。
天玲走了,安璇用自己的纯洁为他送行。可能是因为她还不够成熟,今后想起这件事情的话,是否后悔并不像她现在说的那么简单。毕竟挪威不是近在咫尺。或许,正是因为她的纯洁,才使她敢于交出自己。实际上就算是这样也不能说她失去了纯洁的自我,建立在纯真爱情上的,没有金钱关系和利欲熏心的性欲永远都不是污秽的,至于这样做究竟是否草率是他们自己的事。
离别是不分季节的。即使现在是春光明媚的时节,也一样有令人心碎的离别。这就叫做残酷。而且现实绝对不以个别人的意愿作为转移,该走的,无论怎样也留不住。到了现在,我就遥祝范天玲在大陆的那一端能有安定的生活吧,这样也能够满足他最切近的目标。我面对正西的方向,虔诚地在心中默念祈祷的诗句。失落许久的友情,在分别的时候才出现在我的心头,这就是现代人友情的一个写照。
我一个人走在大街上,想要强装潇洒,面部表情却完全不听使唤。我没有谈潇洒的本钱,自卑,软弱,这些都是我的包袱,很沉重的压住我的人生。街上所有的人仿佛都没有影子,行色匆匆好像在逃离鬼门关。可是,怎么逃得出去呢?生活就是这整个世界,残酷并且令人无法躲避。每当想到这一点时,头脑又会陡然变得沉重不堪。怎么会这样的?这种压力是谁给我的?
纱绮一直使用一根看不见的线拴着我的生命,只要我们的爱情还没结束,我就不会考虑轻生的念头。而且就算我死了,又能有什么用途,死人不会思考,什么事情也不能做,固然少吃了很多苦,但是更多的快乐也永久错过了,这样是不值得的。作为我是不会去做。
“バカ。”我嘲笑自己。
坐在路边的长凳上,我努力平静自己过于动荡的心情。诚然,天玲和我不算特别亲密的朋友,他离别的时候可能并不急着告诉我,但是对我来说缺少了这样一个朋友就好像在生命中挖空了一块似的,毕竟现在像他这样淡泊的隐者很少了。不过,只要用心去寻找,这样的朋友还有的是,我相信。
离别的歌在耳边响起,那首歌好像这样唱的:
就让你走开,不带走影子就可以
让我看见你走过的踪迹
就让你走开,不带走声音就可以
让我记住你留下的密语
多年以后的路我还要一个人走
少不了的是你这样的朋友
脚步走累了我停下来回头
依然看到你向我不住招手
如今你静静走开没有说过分别
就把分别的话抛到遥远天际
其实我们还是没有分别的感受
只不过是隔了一点点距离
……
随口从嘴边流出来的词句,就像一首歌,让人想把它唱出来。只不过是隔了一点点距离,是啊,仅仅隔了小半个地球而已,和银河系比起来,小得很,小得很哪。去年秋天那一次到海滨看星星以后,一想到广漠的银河,地球上的蝼蚁之事就不能对我有一点侵蚀了。我攥紧了拳头,嗯,不错,手上还有力气,还没丧失信念。
值得我庆幸的是,孙勇死了以后,纱绮的精神没有太大的波动,该什么样还什么样。或许孙勇真的已经有了悔意,不过捉弄人的命运给他开了个过火的玩笑罢了。谁说天使一定是美丽的,它同时也应该是残酷的,而且其残酷的本质要比美丽的外表更容易让人感知——天使带来命运,命运让人难以捉摸。直到现在我仍然对某电视台对《Evangelion》主题歌《残酷的天使纲领》的恶劣翻译耿耿于怀,把“就像残酷的天使,少年成为神话”(原文为:残酷な天使のように,少年よ,神话になれ)硬是给翻译成什么“美丽的天使在远方召唤你,勇敢的少年快去创造奇迹”,简直是驴唇不对马嘴,而且原词中“残酷”、“神话”二词可都是不折不扣的汉字。硬翻成“美丽”、“奇迹”,纯粹是对神圣福音的强奸。翻译的脑袋被驴踢过,肯定的。要不然不会连中国字都不认识。为什么天使一定要是美丽的?我们对命运是不是太乐观了?或者说太小看偶然事件的发生概率了?正是因为这是小概率事件才让人猝不及防,仅这一条就足以说明作为个体的生命在宇宙中是多么脆弱。
我和纱绮互通电话的时候,言语间她还带着对这件事情的感叹。事实上,对于死亡的痛苦记忆,绝对不是像擦除黑板上的字迹一样容易的。我初中的时候有一位同学自杀身亡,当时全班一片愁云惨雾。那是初三上半学期的事,直到高三毕业和原来的同学提起此事他们依然满怀遗憾。那真是个很好的女孩,只是太过于脆弱了。其实脆弱也不是错,只是她的脆弱没有能够及时得到抚慰,没有一个可以及时让她依靠的人。自杀者最大的心理因素就是无依无靠,这样的推力看来是有道理的。如果去除死者本身的心理因素的话,这样的死亡对周围人群的震撼是长久且深刻的。我不能苛求纱绮在多短的时间里忘记孙勇,只要她的心情不要太低落就好了。
我的担心完全可以在前面冠上“无谓”二字,我们两人彼此依靠已经很长一段时间,自杀的念头曾经有过但是只像穿堂风一样转瞬即逝。很好,没有一点厌世的迹象,我们都还正常,虽然有时疯狂有时心情有点雨。
3月底,离纱绮生日还有不到一个月的时候,我瞒着她准备礼物:和她给我的一样,我要拜托知兰也给她一个惊喜。我们这些朋友中,对美有最敏锐洞察力的就是知兰了。把这个事情交给她我绝对放心。想想纱绮穿那件桔色晚礼服的样子,心中不禁怦怦直跳。周末我乘车去找知兰,临去前打了一个电话到她的手机,她说自己在西马的画室。
于是我坐上60路公共汽车一路跑到南城,在犬牙交错的楼群中找到知兰所住的小楼并不算容易,几乎转向。好不容易到了那扇有红窗帘遮盖的窗前,我侧耳听了听里面的动静。
但是很不巧,里面没有任何声音。想想看也不奇怪,隔着一层玻璃和一层窗帘,里面如果是在作画的话,是不会有什么可以被人耳朵接收到的声音漏出窗棂的。我走进了楼道,轻轻敲了敲画室的门。既然手机电话里说她在这里,那就肯定在这里。
10秒钟以后,来开门的是梨乃。身上还是那件水手裙,脸上带着长久不变的稚气。“你好啊,梨乃。”我例行问好道,“都在吗?”
“知兰姐和晓梦都在呢。”梨乃说,“你来得很巧啊,我们正在商量事情。”
“什么事情呢?”我一边问,一边往里面走。
知兰坐在椅子上,穿着蓝色的长袖上衣和洁白的无袖连衣裙,晓梦就坐在她对面。画室的陈设非常简单,只有墙上的一面大镜子有点特别,其他的就只有两张桌子和三把椅子而已。桌上只是摆了一个看上去很古老的暖瓶,对着桌子的是三个没有上画的画架。墙上没有任何作品,我也无从得知知兰最近究竟都创作了些什么。这间画室简单得不像知兰的作风,看样子她已经有一段时间没有动笔了。姐弟俩面对面坐着,表情都很愉快的样子,晓梦原本苍白的脸如今也有了一点血色,乱蓬蓬的头发被剪短了,梳理得规规整整贴在耳朵两端。他终究还是长大了,必须有个成年人应有的模样,虽然他是如此瘦弱,但精神是不可缺少的。从他的脸上,我可以看出一些阳光的颜色。并非青春热血少年的他,的确很难得看到这样的表情。
“晓梦很高兴啊。”我走向他。
“你好。”虽然依旧冷冷的,但是他的脸上笑容没有消失。
“有事吗?”知兰说,“这个时候来找我。”
“来看看。”我说。
“好吧。”知兰搬了一把椅子给我,椅子很旧,木头椅面都掉漆了,露着斑驳的原木的颜色,不知道这把椅子是我父亲还是祖父那个年代的。“这儿很简陋,是吧。又不住在这儿,见谅。”
“没关系,我早就熟识你了,一贯都是这样,在人背后乱糟糟的。”我坐下来,“今天怎么会都在这里的?画画吗?”
“嗯,你来得正好,我正准备……”知兰稍微停顿了一下,抬起左手将落在肩上的头发拨弄到背后,“画最后一幅画。”
我愣了一下:“你不准备再画了?”
“不是,我只是想,带着晓梦到各地去转转。他这么多年都没有真正出去见见世面,一年到头总是闷在家里对他来说太难受了。”
“回来再画吗?”
“是的,至少要半年时间。我在法国有了点积蓄,回来这半年画画又挣了些钱,大概可以供我们在东部转上一圈。大约半年后,我们才会回来。”
“那梨乃呢?”
“让她去上学啊,我这里的房子就让给她住,她一个人没问题的。”
“我看你是想让她替你交房租,你在我们那边的房子不是你自己家的吗?怎么不让她住在那里?”
“那个房子她住不合适,梨乃喜欢一个可以有个人风格的房间,我的房子,她不喜欢把别人的房间改变得面目全非。所以呢,反正我这里也不怕她改,索性就让她住在这里就好了。”
“她不是喜欢晓梦吗?”我问。梨乃依旧是像原来那样把手臂压在晓梦肩上,看上去好像没什么事。她喜欢这样,显得更为亲密。实际上晓梦对梨乃的感觉,好像连他自己也说不清楚,因为他有些手忙脚乱和无意识的拘谨,右手总是紧紧抓住裤腿。
“她说不想介入我们姐弟俩的私事。”
“私事?你们不是和一家人一样吗?”我问。
“现在看好像是这样的,不过梨乃还太小啦,很多事情她还不明白,别看她表面上那么成熟,实际上还是个16岁的孩子,别忘了这一点就可以。”知兰答。
“你要走的事情,雷瑾他们知道吗?”我再问。
“为什么提起他?我走不走和他的关系好像不大。”知兰脸上的表情瞬间僵硬了一下,“他对我也不是那么重要,充其量就是一个可以聊得到一块儿的朋友。”
“从这半年的表现来看,他有一段时间老是跟着你,估计他是……”
“他对漂亮女孩子都这样吧,跟踪,然后调查女孩子的资料:身高、体重、三围、血型、爱好。不知道怎么找到的,反正我见到他的时候他的收藏还不足五人,理论派一个。”
“不过,这么长时间他好像对你一直放不下。”我在之前半年一共看到过19次雷瑾和知兰在一起的情景,这个频率对于普通朋友来说未免太高了些,两人之间,也许存在单方面的一点点感情。知兰不承认,雷瑾也没有明确表示过。所以这些全部都是我自己的胡乱猜想。
“我要走,对他来说也不是什么损失。他的候补女友不是有一卡车呢。”知兰偏过头,把头发甩到肩部前面来。
“但是我看见的他只是和纪一在一起,从来没看见过他和任何女生有多近的接触。这家伙看上去花心,实际上什么也没有做过嘛。”
“实话?”
“实话,我有什么必要骗你。”
“反正我也要走了,半年后才回来。替我问他好吧。”知兰叹了口气,“这样的一个人啊,真让人摸不着头脑。真的不知道他对我是怎么想的。”
“你对他没有感觉吗?”
“不知道,我一直当他是我弟弟那样的朋友,但是究竟具体有了什么变化也未可知。时间嘛,我至少两年间没有他的一点儿音信,在这期间他有什么变化都可以理解,只不过我目前还不想突然间改变。”
为什么要这么说下去呢?只因为我潜意识中觉得雷瑾对于这位美丽姐姐确实有着非同一般的感情。这样的感情并非污浊的,它空灵,纯洁,也是纯纯的依恋。渴望有一个可以接近自己,尊重自己,理解自己的异性好友,大概就是这样。这很像高中时期最常见的校园恋情的模式,也只是纯洁少年少女的专利。出现在二十多岁的青年身上,至少说明他的心中还是纯洁未被玷污的。这种纯洁,我都不敢保证自己身上还剩有多少。
“改变不改变,也许不是想一下就能决定的。就连我想要改变这种矛盾的性格,也找不到理由。如果你骨子里不想接受他的话,就算是你再说服自己他有多么好,也是无法下决心改变自己的看法的。对于感情,有时候思维的定势是很厉害的。你信不信?”我说。
“我信,但是就算我信,又能怎么样?”知兰故意抬起一条腿搭在另一条腿上,显出很傲慢的样子。无意间,她的眼角略微向下压了一下,脸上有了一点忧愁神色,“其实我都知道,不过我把他当兄弟,一时间转变不过来。这次我和晓梦出去,也是为了躲躲他。你得清楚,不是我讨厌他,而是我很难习惯,明白吗,我很难习惯。”
梨乃和晓梦在一旁坐着一言不发。梨乃多情的眼睛一直盯住晓梦并不英俊的面庞,那个柔弱的少年,像是神话一般与世隔绝的存在着,如今也要离开他所固守半生的仙宫了。——为什么说18岁就是半生了呢?因为一个人在起初18年所经历的事情和得到的经验,要和以后四五十年所得到的一样多。每个人都是在摇篮般的城市中出生和成长,但是,只要是长大了,就不能总是呆在摇篮中。城市是摇篮,也是囚笼,就像紧紧锁住我思维的囚笼一样,压抑的空气,处处弥漫着感伤,让人显不出半丝笑容。两人的世界固然快乐,但是离开纱绮之后在大街上我却找不到一丝快乐的影踪。没有自由的空间,充满压迫感的生活就像夜天使(12th Angel-—Leiliel)一样用厚重的影子把我包围在虚无的空间中,连光都不能透过的绝对虚无的空间。人人都在逃离,并且不再顾及什么责任,因为好像他们已经没有能力继续抗争。传统的力量是强大的,因而造就了这传统的罪恶。但是这样的决定会使一直对他心有倾慕的少女黯然神伤,我是这样想,可是看看梨乃,她并没有太多哀怨的表情。或许晓梦就算是离开,她也一样会有充实的生活。她这样的人永远不会感到孤寂,换了我,纱绮不在的时候,无法想象是什么样子。
“知兰,什么时候走啊。”我问。
“下个星期吧,我们打算先去大连,然后沈阳,长春,吉林,游览一下长白山,然后去内蒙古大草原啊,贺兰山啊,这些地方。散散心嘛。”
“你这打算真不错,可惜,我什么时候也能带着纱绮四处游历就好了。别看我平时在这城市里游游荡荡的,实际我还是想出去见见世面的。除了我的老家,就是这个城市,20年来我就是在这两点间度过一天又一天昏昏沉沉的时光。我是不是很变态?”
“我看不是。你就是精神压抑的过分了,给自己太多的包袱,我早就说过,这社会又不是你一个人的,想开一点。Try to Relax。”
以前她总是这样对我说,她看我看得很透彻。毕竟她是拥有心理学硕士证书的人——去法国之前,她以优异的成绩获得了硕士学位,不过平时由于她过于开朗的性格,我们都忽视了她这一点。
我不想干涉知兰和弟弟游乐的雅兴,决定把为纱绮过生日的事隐藏起来,一切我自己解决。我相信我的能力,一个人也可以让她高兴。4月14日,还有大约半个月,做什么都来得及。大学的生活无论怎样也比高中轻松得多,至少不必担心恋爱再被干涉。
我沉默了一会儿,梨乃从古老的暖瓶中倒了一杯水给我。我接过杯子:“谢谢,你今后就一个人在这里住了?”
“可能会搬出去,我才16岁,一个人住有点危险。在作模特的时候我认识知兰姐大学的同学,我想搬到那里去住。”梨乃说。
“男的女的?这儿不太安全,要小心啊。”我说。梨乃看起来是不太在意男女之事的,也不怕引起怀疑。一个孤身行走在城市街道间的少女,似乎也没有太多的风凉话围绕着。
知兰向梨乃挤了挤眼睛,接过话头来说:“别误会,是个女孩子,比我小一点的——现在市第三医院的神经外科,要是想找她,到那里说找何紫妍大夫。”
“紫妍吗?不认识。不过梨乃自己应该就可以照顾自己了。”
“你把她看得太成熟了。孩子就是孩子。”
“也许。”
16岁的少女,无忧无虑,我已经虚度了16岁的光阴,想要找回那样的纯真,要等到来世了——如果真的有的话。虽然在被迫的情况下放弃了纯洁的思想在法律上并不被定罪,但是在自己的精神深层,我却常常被灵魂拷问着。每到夜幕降临时,便是我承受苦刑的时刻,除非我什么也不想,否则夜夜如同炼狱一般痛苦难忍。混沌状态中我想找一个16岁的纯洁少女做女朋友,其实那就是我的一个异性的替身而已,代表着我已经失去的那部分灵魂。纱绮其实已经发现了我这一点异常,所以每天晚上都打电话给我,让我不至于太过痛苦的睡去,做了噩梦,第二天无精打采。孩子就是孩子,由于我纯真的一半灵魂被中止在16岁,所以现在纱绮有时候还说我像孩子。不过现在我已经逐步脱离了对女性的依赖,更多的时候我都在反思自己的心理状况,不过越反思,越是心乱如麻,不知道自己的心理究竟应该如何调试。也许自己反思自己本来就是个错误,自己隐瞒自己脆弱的地方,潜意识里只愿看到自己光明的一面,黑暗痛苦的精神影子不愿意触及,所以,不管是反思多少天,最终都没有成果。人类终究是无法战胜自己,不管是什么,肉体或者心灵。另一个原因是,我们究竟是说“某某自己战胜了自己”,还是“某某自己败给了自己”呢?在这样的斗争中,根本不存在胜利者,痛苦的终究只是自己。我又钻牛角尖了,神经质的,总是自寻烦恼。好像我也应该到知兰所说的何紫妍大夫那里去看一看了。
“如果知兰下个星期就走的话,我就不麻烦你了。”我站起身,双手合在一起,说。
“自便,我不干涉。”知兰说。
“记得回来时候给我几张照片就可以了。”
我把这件事情告诉了雷瑾,知兰并没有明确表态让不让雷瑾去看她,也没有一棒子打死他。况且知兰对雷瑾的那段评述我也是只字未提。但是他听了以后却愣了好一阵子,眼睛毫无神采,犹如死鱼一般,身体僵硬地站在原地,只有口中断断续续发出“嗯……啊……是呀……”等不成意思的音节。我差点以为这家伙受刺激太大疯掉了,不过5分钟以后他就大体恢复正常了,步伐却变得比以往迟钝,表情也呆滞得像木头人,跟他的木头高达差不多。这么个可怜人,可惜了他一张俊秀的脸孔。重视的女孩子突然离去,令他毫无准备,这样的打击(真的算是打击吗?)应该说是非常沉重的。看着他落魄的样子,我忍不住拍了他的肩膀:“至于这样吗?她两年前去法国你都没有这种表现,今天是怎么了?”
“你不明白的,她从法国回来以后,就像脱胎换骨一样,我不能自拔的喜欢上她,但是却又不敢让她知道。她说不让我打姐姐的主意,我不敢说。”
“看你平时口无遮拦的,该说的时候又不敢说了,你真是胆小鬼。”我说。
“随便你怎么说,我很没用,对吧。”
“你当我不喜欢她吗?”我把手重重一甩,“是个男人对她都会动心的,她的魅力比纱绮更好,因为知兰是个纯粹的女人而纱绮还有一点的孩子气。男人有时候比女人还脆弱,脆弱的时候谁不想要个体贴的姐姐,吵吵闹闹的小女孩实在不适合。”
“这么说你也明白,但是至少你还有纱绮,我有什么?”
“拜托,感情问题就这么困扰你?”我有点焦急地打了他的脑袋,“主动去找个女朋友吧——虽然不见得一定能生活在一起,做朋友就可以,你不就是想逃避寂寞吗?这办法可有的是。”
“我看不见,我眼睛很不好使。”他的心情很难平复,照这样下去说什么都是白费口舌。
“那好吧,你自己的事情,自己决定。”说完我转身离开了。这么一走,居然就一个星期没有看见他。在朋友中间,这是第三个在我面前消失的人,与前两者不同,我完全不知道他到了哪里去。
一个星期后我在一家比萨饼店看到了熟悉的身影:那家伙还是那么故意张扬着自己的美貌,身边却多了一个绝对校花级的美女,看上去和纱绮差不多大,身材很出色,显然是坚持锻炼的结果。这个女孩我在学校见过,是学对外贸易的,也是作为校花让全校男生趋之若骛的姜亚薇小姐,不过我们一点也不熟,从来没说过话,只是我常常在远处可以看到她。我突然想躲开雷瑾,可是他却先看到我了。
“阿坚!”他在马路对面大声叫着。
我抬起头望着他。
“今天怎么有空出来晃荡?”他拉着亚薇的手穿过马路。
“一个礼拜不见,找到女朋友啦?”我问。“亚薇,你好。”
“你好。”亚薇很有礼貌的和我握手。
“算不上恋人,很好的异性朋友而已。恋爱关系太沉重,我们都这样认为。”
我笑了笑:“可这终究不是小代价大回报高风险的吃角子老虎机。”
“你和纱绮这么多年,真的没觉得累?”
“怎能不累,但是我愿意,守护着她再累也愿意。我是个任性的孩子,她也一样,和你这么圆滑的人相比,还是差太远了。”
“别说笑了,亚薇看着呢。”他转向亚薇说,“这是我朋友,艾立坚。你没见过,但是他可认识你。”
“在学校很多人都认识我啊。”亚薇笑着说。这声音,好像在什么地方听过,与我记忆中的一种声音有惊人的相似。我第一次见到亚薇是在大一的一次文艺演出中,穿着白色露背长裙的她,飘然如同凌波仙子,深情地演唱当时最感动人的“Eyes One Me”,但是她的声音并不像王菲,凭感觉来说,像极了《Evangelion》中的葛城美里姐姐,带着轻松和慵懒的腔调,这种感觉在两年前去法国之前的知兰身上也是同样的,不给人丝毫的压抑。再细细端详着亚薇,大约175厘米高挑的身材,和雷瑾几乎相同,清爽的短发,漂染的酒红色,身上穿着桔红色的格子衬衫,随意的松着领口的两个扣子,下身是乳白色的合身长裤,同样色调的平底休闲鞋,一切一切,身材,服装的品位,除了长相以外,和知兰都是如此相似,由于两年来我和她没有任何的接触,居然没有感觉到她和知兰的相似点。也难怪雷瑾会找到她做朋友了。
“亚薇小姐越来越漂亮了。”我说。
“谢谢,我觉得你好像和我是一见如故?”
“哦,我有个朋友,和你很像,所以一见到你我就有那种不一样的感觉。”
可是,我好像找不到什么和她的共同语言,因为我对她可以说一无所知。除了名字,身高还是估算并且加上了鞋底的厚度。如果以对待知兰那样对待亚薇,并非上策。我想,还是雷瑾和她说得来。
亚薇是绝对不比纱绮逊色的美女,与俊俏惊人的雷瑾确实是不错的一对。虽然自己身边有美丽的女朋友,但是看到别人温馨和谐的感情生活,自己的心中也会自然泛起幸福感。只是这样的感受实在太少,工业化的社会把一切都残酷地量化了,什么都被拴在机械的数字上。能看到抛却数字化束缚的爱情,已经是很奢侈的享受了。或许我可以不着眼于内在,只要看着表面的美好就可以心满意足,实际上目前我只能这样。我和纱绮的生活也并非事事如意,我们彼此都在宽容,都不会主动越过彼此心中的那条河流。然而真正意义上的爱情,似乎没有这么简单。那是生活,是互相搀扶艰难的跋涉。
但是现在,我没有经历再去思考这些了。无论面前这一对俊男靓女是不是情侣,都不会影响到我一步一步走向孤独。这件事情与纱绮无关,光有女朋友还算不上充实。看着朋友们与我的距离一点点拉大,心中总是觉得十分失落。天玲去了挪威,很久很久以后才能回来,到他回来的时候我可能已经不知道在世界的哪个角落;知兰和晓梦去了我所不知道的地方,这国度任何一个地方,都有可能是他们脚步所到之处,但是要想确定他们到底在什么地方,几乎是不可能的。单身已久的,突然失去暗恋对象的Rei,也暂时找到了精神寄托,没我什么事。一时间感到大家都在疏远我,可是我却莫名的感到幸福?知兰说我很合衬“为他人的幸福而高兴,为他人的痛苦而悲伤”这句话,可能我还没发觉到,不过我已经感到了幸福。有时候,幸福是带有淡淡罪恶感的,因为我违背了我的心,那是有些痛苦的快乐,在笑容背后,我心中两个自己周旋不止。
仅仅是精神寄托的话,对亚薇可是一个不小的考验。男女之间陌路与情侣之间,还存在着一个奇妙的第三感情,就是这样子,或许我和纱绮很早以前也是处在这种关系中:彼此将对方作为精神上的寄托,要求对方扮演着自己需要的角色:父母亲,兄弟姐妹,甚至是情人,不过无论身份怎么变化,终究只是在演戏而已。在这怪异的戏剧中,两个人都得到相当程度的欢愉,完美,和谐的关系,介于友情和爱情之间,难以确定。
“你们先聊,我不打搅了。”我向雷瑾和亚薇告辞。心中却想,太像了,亚薇给我的感觉,和知兰简直一模一样,她就像知兰的替身一样。相貌上虽然不同,但是在雷瑾看来,可能正好是他所需要的温柔体贴的大姐姐那个类型,而且年龄相差又不大。所谓无巧不成书,我希望这是现代社会制造的一个喜剧吧。我们真的目睹了太多的悲剧,20岁不应该留下太多酸涩的眼泪。等到50年后老得走不动道,再回忆年轻时候的故事,发觉充斥着痛苦和愤怒,老了,死了,也会有愧一生,不能瞑目的。
转过了街角,我一口气跑回了家中,摔上门,独自坐在床头沉思。接近晚上十点的时候,我拨了雷瑾的电话。很想知道,他是怎样从感情的漩涡中脱出的。
“我?放弃了感情吗?笑话。”想不到他第一句回答会是这样。
“你不是说普通朋友而已……”我问。
“实话告诉你,我就是喜欢我姐姐,现在真的不想隐瞒任何事情,如果你问起来的话。”
“我想知道这一个礼拜你都做了些什么。”
“沦落到出卖色相来换取一点点的安慰,这样的我,你一定很看不起吧。”他的声音出人意料的颓废,是喜剧还是悲剧?对外人来说是喜剧,但是对雷瑾和亚薇还有知兰来说却又是什么?亚薇会甘心仅仅做一个替代品吗?
“我怎么会看不起你!”我突然大叫了。
“你和我说完那天晚上,我去找了知兰。”雷瑾说。
“和她谈过了,却没能挽回她的决意。”我说,“这是悲剧的模式。”
“你听我说。”
“好,好。”
“知兰说,我还是个孩子。但是明明我已经不小了,可能在她看来,我永远是个没有玩具的孩子,想要依靠她。但是我想证明我喜欢她而且我已经不再是个孩子,不仅仅是依靠她。我记得我们大声的吵,第一次看到知兰流泪,她趴在床上哭,声音不大,却总让我感到内疚。她好像在等待我做什么,后来,谁也不知道,我们就做了那事,知兰一直在哭。就算是这样她也执意要离开,我怎么劝说,都是无济于事。这是我的第一次,信不信由你,我的第一次只给喜欢的人。我不是花花公子,也不是混世魔王,我可以向任何人证明。但是,我不知道我该不该后悔。”
“这不是你的初恋吧。”我问。
“无所谓,爱情永远只有眼前的一次。”
我觉得这样子的雷瑾并不可爱。太让人感到沉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