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士丁尼于公元483年出生在托利希尔姆(前南联盟境内),少年时代随伯父查士丁及其友人离家从戎,来到君士坦丁堡,被编入禁卫军,成为亚纳希泰西斯皇帝的御前侍卫。查士丁屡建奇功,继亚纳希泰西斯之后,被拥立为拜占廷帝国皇帝。查士丁无后,查士丁尼在公元527年查士丁死后继承了皇位。
查士丁尼即位之初,正值“蛮族”日耳曼人入侵西罗马帝国(拜占廷帝国为东罗马帝国),意大利、北非和西班牙的一部分都落入“蛮族”手中。为此,查士丁尼制定明确政治目标:收复西罗马帝国的失地,恢复基督教的罗马帝国。之后,他长期为之做准备,废寝忘食,当时有人惊呼:查士丁尼不是人,而是个丝毫不需要休息的恶鬼!公元533年,查士丁尼派大将贝利撒留率领16万大军从海路攻入北非的汪达尔王国,揭开了对外征服战争的序幕。是年9月贝利撒留攻陷汪达尔首都迦太基。
公元534年,汪达尔王国灭亡。第二年,东哥特统治集团内部发生内讧,查士丁尼借口调解纷争,出兵意大利。公元536年12月,罗马陷于查士丁尼之手,东哥特军队被赶走,教皇和居民出城投降。然而,查士丁尼并没有就此罢兵,而是直指东哥特首都拉文那。公元540年,首都陷落,国王被俘,东哥特灭亡。公元554年,查士丁尼又利用两哥特王国内部纷争的契机,出兵占领了西班牙的东南沿海地区。至此,查士丁尼的对外征服战争已近尾声,拜占廷帝国的疆域空前广大。
查土丁尼在对外发动战争的同时,在国内组织编纂拜占廷帝国法典。这是对世界历史有深远影响一项伟大工程。公元528年,即查士丁尼登基后的第二年,他就组建了一个由特里波尼亚等16位法律学者组成的帝国法律制订委员会,负责编纂帝国法典。特里波尼亚领导众人,历时6年,到公元534年完成了这部宏伟的法典。法典由3部分组成:主体是《敕法汇纂》,包含了经过系统整理的罗马帝国兴建以来公布的所有法律典章,其中不合时宜的部分被删改;《学说汇纂》是一部宏大的法律思想史,它从历来有关的法律著作和文献中摘出最具代表性的部分加以整理;第三部分是《法学提要》,作为专攻法律学生的教材。这一系列法律文献,统称为《查士丁尼法典》(或《罗马法典》)。它区别了公法和私法,确立了统一的无限私有制概念,是欧洲历史上第一部系统完备的法典,成为后来欧洲各国研究和制定法律的基础。
查士丁尼统治时期,拜占廷社会秩序相对稳定,城市繁荣,工商业兴旺,但帝国政治却极其腐败,臃肿的官僚机构和庞大的军队耗费了大量的财富,加重了人民负担,引起他们的不满。公元532年,拜占廷发生平民暴动,查士丁尼一时惊慌失措,在皇后特娥多拉的鼓励下才没有弃城逃跑。他留下来坐镇指挥,最终镇压了反乱。
由于长期的对外战争,拜占廷帝国的实力严重削弱,最后竟然无力抵御斯拉夫人和匈奴人的进攻。公元548年,斯拉夫人大举侵入君士坦丁堡,抢走大量黄金。公元558年,匈奴人长驱直入,直逼首都,也大肆进行抢掠。一时间国库空虚,经济濒于崩溃。面对严峻的形势,查士丁尼一筹莫展,只好以研究神学来排遣烦恼,于公元565年郁郁而终。
查士丁尼重视法治的精神值得推崇,法治的精神是治国之道的关键所在。一旦失去了法的约束,最起码的秩序也会丧失殆尽,一切事业也就无从谈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