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筝是我国古老的民族乐器之一。关于它的起源和流传情况,历来众说不一,筝最初起源于击弦乐器,但后来发展却受到拨弦乐器瑟的影响。东汉应劭《风俗通义·声音·筝》云:“谨按《永乐记》:‘筝,五弦,筑身也。’今并、凉二州筝形为瑟,不知谁改作也,或曰蒙恬所造。”另据记载,东汉时期,并、凉二州确实出现过瑟形的筝,后来筝在形成和发展中受到筑和瑟的影响,甚至最后取代了瑟,但名称则始终未变。这是比较早的说法之一。最普遍的说法是说筝为秦朝大将蒙恬所创,古筝原只有五弦,用竹制成,形状如筑,后蒙恬将其改为十弦,变形如琴瑟,以木代竹。唐代以后,古筝的弦数增至十三弦。从《隋书·乐志》到清代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都从这种说法。
筝作为乐器名,最早见于秦始皇的丞相李斯的《谏逐客书》:“夫击瓮叩缶,弹筝搏髀,而歌呼鸣鸣快耳者,其秦之声也”,东汉刘熙在《释名·释乐器》中又云筝是因为所发出的音声铮铮作响而得名的。从李斯等人所述可知,在战国时期筝作为民间乐器广泛流行于秦地,故有人又称之为“秦筝”。
晋人鱼豢《魏略》说,春秋时郑国大夫游楚也善弹筝。崔豹《古今注》又记述赵国女子罗敷曾弹筝歌《陌上桑》,可能筝是秦地一种古老的民间乐器,所谓蒙恬所创说未必确实,后来传播到中原各国。
筝最早出现于何时虽已不可确考,但在周代就已经流行于民间了,与居于庙堂之上、为“士”阶层所垄断的琴、瑟相较,筝更加平民化、世俗化,是更年轻的一种乐器。
与古琴、瑟相比,筝的音乐风格别具特色。虽然筝和琴瑟均流行于周代,但由于它们在当时的音乐中所处的地位不同,乃至形成风格上的巨大差异。古琴在周代主要是“士”以上阶层使用,虽然比不上钟鼓那样占有主体地位,还是颇受重视的,故周代精神保留的较多。瑟与琴同为“士”所享用,但与平民联系较紧,所以文人气息略淡了些。筝在周代主要流行于民间,又产生在西秦,形成又稍晚,所以周代精神影响相对要小一些,所以它的音乐不如琴瑟那样古朴、素雅、苍老、抑郁,而是更为洪亮、俊朗、刚健,与晋唐时代人的情绪、气质更为接近。在演奏技法上,也不像琴瑟那样滞涩、朴拙、矜持,而是更加流畅、灵活、华丽,出音的密度更高,也与唐代音乐色彩的繁复更为接近;在表现功能上,琴的抒写情感比较含蓄,它会使人深深地感叹而不至恸哭流涕。瑟则较琴为外露一些,但仍然以内在的深度与力度取胜。筝则更为直接并且外露,其抒情性效果更为强烈,加上音质又具有极强的穿透力和共鸣性,往往使人听后有不能自禁的深深感动。东晋裴启《语林》记载:“晋孝武祖宴西堂,诏恒子野弹筝,恒乃抚筝而歌怨诗,悲厉之响,一堂流涕。”唐李峤《筝》诗:“新曲怅中发,清音指下来,钿装模六律,柱列配三才,莫听西秦奏,筝筝有剩哀。”都说明了筝强烈的抒情功能和巨大的艺术感染力,如果说琴是老者心绪的最适当的传达者,瑟是壮士情怀的最适当传达者,那么筝就是青年情调的最完美表现者。
筝可以说是秦汉时代精神的完美体现者,也可以说是汉唐音乐的中继者,筝的发展与汉唐外露的时代精神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同时它也不断吸收琴、瑟以及筑的优势,而逐渐取代了筑的乐坛霸主地位。
古筝十大名曲:《渔舟唱晚》、《出水莲》、《高山流水》、《林冲夜奔》、《侗族舞曲》、《汉宫秋月》、《寒鸦戏水》、《东海渔歌》、《香山射鼓》、《战台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