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的农业发展无论是产量还是生产工具,都高于宋元时期,为明朝中叶开始的人口稳步增长提供了坚实的基础。自明朝初年起,以江南地区为代表的手工业高度发展,促进了市场经济化和城市化。然而明朝推行“重农抑商”的原则,使得商业受到了一定的压制。另外明朝推行的严厉的海禁政策,使得产生了大规模的走私贸易和海盗行为。随着明朝纸币“大明宝钞”的流通失败,整个货币体系转向为以白银为主。日本和拉丁美洲的白银大量流入也进一步促进了明朝经济的发展。明嘉靖、万历时候,各地出卖丝绸、酒肉、蔬果、烟草、农作物、瓷器等商品不计其数,外国的不少东西,如欧洲的西洋钟,美洲的烟草,中国城市都有卖。当时商业大都会有北京、南京、扬州、苏州、广州、西安、成都等,著名的商业集团有徽商、川陕商、苏商、京畿商、粤商等,在世界上,明朝是16世纪、17世纪时期手工业、经济最繁华的国家之一。经过几十年的休养生息,全国耕地面积大量增加。到洪武二十四年,国家税粮收入是元代的2倍。手工业有了进一步发展,松江是全国棉纺织业中心,苏州,杭州的丝织业发达,景德镇的青花瓷器畅销国内,遵化是全国最大的冶铁中心,福建,广东,南京等地的造船业发展迅速。南京,北京商业兴盛,是当时最繁荣的大都市。
古代重农抑商政策主要表现在:一、统治者反复强调农业为本业,商业为末业;二、在土地问题上,采取抑制兼并的政策,防止农民大量破产,稳固农业生产基础;三、强化户籍管理,限制人口流动;四、从多方面限制商人和商业活动:限制商人的政治权利,堵仕途之路,不许其后代做官;利用税收制度惩罚商人;对重要行业采取官营,不许商人染指;从日常生活方面对商人进行限制,对其穿衣、建房、乘车都有歧视性规定,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