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推行均田制。隋朝推行的均田制,大抵沿袭北齐。一般农民所受的土地,分露田和永业田两种。露田年满六十岁时归还政府,永业田则不归还。丁男(十八岁)受露田八十亩,妇人四十亩,奴婢依丁男受田,一头牛可受田六十亩,限止四牛。永业田分桑田和麻田两种,每丁受二十亩。此外还有园宅地,农民每三口分给一亩,奴婢五口分给一亩。官僚地主永业田多者百顷,少者三十顷。另外还有职分田和公廨田,并以他们所拥有的大量奴婢、耕牛受田。而一般农民受田往往不能足数,狭乡每丁才二十亩,老少更少。可见隋统治者推行的均田制,是在保证封建官僚地主占有更多土地的前提下,使农民多少得到一点土地。尽管如此,在当时推行均田制还是有利于发展生产的。
整顿赋役与户籍。在推行均田制的基础上,隋沿袭了北朝以来的租调力役制度。隋的赋役与前代相比,农民负担相对有所减轻,这有利于农业生产的发展。
隋朝建立后,为增加政府的财政收入,首先整顿人户:畿内(首都及直辖县)以五家为保,设有保长;五保为闾,设有闾长;四闾为族,设有族正。畿外在保以上为里,设有里正;里以上为党,设有党长;以加强统治。其次是严查户口。公元585年(开皇五年),在全国“大索貌阅”,按照户籍簿上登记的年龄,和本人的体貌核对,检验是否谎报年龄,诈老诈小;如有不实,保长、里正和党长都要发配远方。规定堂兄弟以下亲属一律立户头,以防止户口不实,这次检括,查实壮丁四十四万三千人,新编入户籍的有一百六十四万一千五百口。公元609年(大业五年),又检括出壮丁二十四万三千,人口六十四万一千二百。隋王朝又按高的建议,确定划分户等的标准,颁于州县。每年正月五日,由县令派人至乡村,以三百家到五百家组为一团,依据每家资产情况,以定样确定户等及纳税标准,写成簿籍,称为“输籍定样”(或叫“输籍法”)。输籍法的推行,人民固然不易逃税,地方官也不能随便舞弊,许多世家大族的浮客转为国家的编民,增加了政府的财政收入。
社会经济的发展。由于全国的统一和广大劳动人民的辛勤劳动,隋的农业有很大发展。突出的表现是人口猛增,耕地扩大,粮食丰收。据官书统计,隋初仅有三百五十九万多户,平陈时得五十万户。到公元606年(大业二年)全国已有八百九十万七千多户。
隋的手工业也有发展。造船技术很高。杨素督造的五牙大战船,有楼房五层,高百余尺,左右前后高五十尺,可容八百人。
隋的都市和商业颇为发达。较大的都市有长安、洛阳、张掖、南海(广州)、丹阳、江都、宣城、毗陵、吴郡、会稽、余杭、蜀郡(四川成都)等。长安和洛阳又是国际贸易的重要城市。
隋的对外贸易,分海、陆两个方面。西北陆上贸易比东南海上贸易发达。
营建东都和开凿大运河公元604年(仁寿四年),杨广杀其父文帝及兄杨勇,夺取了帝位,是为炀帝。炀帝鉴于长安“关河悬远,兵不赴急”;洛阳地位适中,可以控制全国,又有水陆交通之便,便于各地运送贡赋;因此,他一上台,就下令营建洛阳。他令宰相杨素和建筑家宇文恺负责设计与营建,每月征发丁男二百万人,经过十个月建成。城周五十五里,隋迁附近各地的富商大贾数万人于洛阳城内。为供应洛阳,在城内和附近地方建筑许多大粮仓,如含嘉仓、子罗仓等,都藏有大量的谷粟和物资。洛阳成为政治、军事和漕运的中心。
在营建东都的同时,为了加强中央对地方的统治,从各地特别是从富庶的江南地区搜插更多的财物,隋又利用天然河流和旧有渠道,有计划地开通了以洛阳为中心,沟通南北的大运河。大运河总长五千多华里,北通涿郡,南达杭州,西联开封、洛阳,又经黄河、渭水与关中联系。它沟通了海河、黄河、淮河、长江、钱塘江五大水系,是世界历史上最伟大的工程之一。大运河的开凿,加强了南北的经济联系,成为南北交通的大动脉,对巩固国家的统一,促进经济文化的发展,有重大的作用。
民年十八成丁,开始纳租调服徭役。一夫一妻(丁男一床)岁纳租粟三石,调绢一匹(先四丈后改为二丈),绵三两,或布一端(六丈),麻三斤;单丁和奴婢减半。成丁的男子每年服徭役一个月,公元583年,改为二十一岁起服役二十天。公元590年,规定五十岁以上可以输庸停防(用布帛代替力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