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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宾诺莎: 漂泊,或在理性中享受宁静

  它的居所是瑰丽的晚霞,

  黑暗,灰蒙,深不可测。是和风,是大海

  它翱翔于蓝天,又深藏于心灵;

  它是运动,也是精神,

  它驱动一切思维和思维的对象,

  在万物中运行……

  吟咏华兹华斯这首诗时,是在一个初冬的夜晚。刚下过一场雨。雨不大,且已停,但放眼窗外,夜空仍停留住雨的足迹,黑暗,灰蒙,深不可测。该是月圆的日子,但月亮和星星都不露面,躲进了那无边的黑色深邃里,天空令人捉摸不定。我知道,这正是漂泊者的心绪印证。短暂的外出不是漂泊,是狩猎,捕鱼,公差,下基层调研,或旅游消闲。比如前几天,我去了一趟深圳,佛山,广州;今天又应白芷儿之邀,与一帮文友去了岷江河边悠游,然后还去了福圣李密家朝圣,领略了孝道文化的风采。一路吃得好,玩得好,行得好,心情不错,端的是悠然自在,内心无忧,不愁风云突变,命运莫测。而漂泊则不同。漂泊是无根的浮萍,断线的风筝,是一种下落不明的人生。比如犹太人;比如斯宾诺莎(—),华兹华斯这首诗的主人。

  事情的缘起,要追溯到《圣经》里那些神秘的故事。尽管,基督教和伊斯兰教,都源于犹太人的经文和传说;然而结果是,这两大宗教,几乎都成了迫害和残杀犹太人的罪恶渊薮。那些故事已很遥远,大约在创世纪不久;与古埃及那位对约瑟的功劳一无所知的新王有关。新王登基伊始,见犹太牧民繁衍很快,心生不安,怕壮大了的犹太人联合敌人攻打自己。于是,设计奸计,让犹太人成了法老们的奴役,强迫他们和泥、烧砖,建造宫殿。然后,是摩西的出生。雅各,约瑟,摩西,他们或与上帝争斗,或遭遇饥寒,或出埃及,渡红海,过荒原。这些多舛的命运安排,冥冥之中似乎已划定了某种宿命的轨迹。从此,犹太人的命运,好像就这样被埃及法老们的咒语牵牢了鼻子,演绎不尽的是一幕幕流亡,漂泊,被虐,挣扎的悲剧。从遥远的过去,到现在,再到将来。他们依然漂泊,散落世界各地,被拒绝在宗教之外。在这条漫长的流亡路上,我们看见了一个熟悉的身影,斯宾诺莎。他沉痛,安静,坚韧,手里擎着一盏耀眼的明灯。

  和许多伟大的哲学家一样,斯宾诺莎的创造从怀疑开始。然而,他怀疑的对象却与众不同。他首先把怀疑的目光,投向了上帝,那个在基督教神学看来,神圣不敢亵渎的《圣经》。这让他差点儿丢了性命。但是,斯宾诺莎还是坚定地认为,《圣经》不过是故意使用了象征或寓言方式,迎合了东方人喜欢夸张的习惯,通过唤起人们的想象,来传播某种自然的规律。实际上,《圣经》只是为一个民族的,而不是全人类的;它并不是用事物的原因解释事物,而是用最感性的动人语言,唤起那些未受过教育的人的想象。受其影响,人们往往认为,只有那些超常的现象,才能表现上帝的神力和意志。殊不知,按照理性思维理解,《圣经》里却充满矛盾,错误与荒诞。如果大自然遵循常规运行,上帝就失去意义;当上帝开始显灵的时候,自然就停止了运行,左右自然的上帝,神威就不复存在了。事实上,直到今天,自然仍在运行,人们各行其是。也许他在开会,你在旅游,我在电脑前码字,我们天天都行进在自然的大道中,都被日月经天,江河行地,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自然法则驱使。在这里,斯宾诺莎使用了一个“狠毒”的悖论,以子之矛,攻子之盾,把上帝推向了一种进退维谷的绝境。这就难怪教会的憎恨了。

  斯宾诺莎一针见血地指出,有些人念念有词于基督教义的仁爱,欢乐,平和,节制和宽容,但与人争吵时,却得寸进尺,十分恶毒。不信,你把目光转向现实,转向我们身边的俗人俗事。当我们静下心来,走进斯宾诺莎的视野,贴近那些《圣经》教化下的灵魂,就会发现一种诡秘外衣戳穿后的尴尬。也许,在这些俗人俗事中,就有我们的影子。在不经意地与他们对视的刹那,我们可否听见莎士比亚式的诘问?你笑什么?你笑的就是你自己!在这里,斯宾诺莎似乎没有穷追猛打,没有把《圣经》说得一无是处,而是在给它指出一条逃生之路。因为,《圣经》毕竟为那么多的人信奉,毕竟经历了那么久的存在。凡是存在的,自有它存在的道理。可是,他话锋一转,从容坦然地说道,当然,如果按照非理性思维去理解,以寓言、想象,修辞的姿态去观照《圣经》的故事,便不难理解它顽强的生命力,以及对人类的影响。原来,斯宾诺莎没有温良恭俭让;而是毫不留情,将《圣经》从神圣的圣坛请下,戏谑地将其置身于寓言的荒诞之中。《圣经》与寓言,相距何止十万八千里!

  斯宾诺莎对《圣经》和上帝的如此无情,与其说是一个心高气盛智者的轻狂,不如说与一个民族的漂泊流亡有关。几千年啊,一个多难而坚韧的民族,就这样艰难行走,背负着那个沉重的十字架。它使他们散落,又使他们聚合;使他们灭失,又使他们生生不息。直到年,英国舰队打败了西班牙的无敌舰队,斯宾诺莎的祖先才有了穿越英法海峡的机会,从昔日的死亡之海逃出西班牙和葡萄牙,漂泊到宽容的荷兰落地生根。正是犹太民族的这种漂泊史,形成了斯宾诺莎的思想背景,使他成了一位真正的犹太人。他先就读于犹太教会办的学校,学习希伯莱文、旧约圣经和犹太经典,大人们希望把这个聪明的孩子培养成“拉比”——犹太教牧师。那时的犹太人,过着相对平和安稳的生活,他们认为,这应当是不错的选择。可是,发生在童年的一件事,不仅再次打破犹太人平静的生活,更深深地刺痛了斯宾诺莎稚嫩的心,也改变了他的命运。

  那是在斯宾诺莎岁的时候,欧洲文艺复兴之风,吹拂着阿姆斯特丹。有一位叫乌列·阿·科斯特的热血青年,兴致勃勃地写了一篇论文,猛烈抨击基督教对来世的信仰。本来,这种抨击并非针对古老的犹太教义,拿今人科学的眼光看更是正确的。但是,为免引起基督徒的反感,出于息事宁人,犹太教会采用了对教徒最严厉的方式,羞辱这位高傲的青年。他们强令他横躺在教堂大门口,让集会的人依次从他身上跨过。这位青年受不了这样的东方式胯下之辱,回家后写下遗书,引弹自殁了。鲜血溅在一间黑暗的屋子,却击碎了一个民族的心,在一位懵懂少年心灵深处植下了愤怒与怀疑的种子。这种怀疑与反叛,随这位翩翩少年的年轮生长,在他岁的时候,他几乎成了乌列·阿·科斯特第二。只是,已不是苏格拉底的年代,教会对他的处罚稍微文明。他们没有叫他饮下西芹毒酒,也没有让他横躺地下,而是摆下一个浩大的阵势,宣布永远开除他的会籍;接着,吹鼓手吹响长长的大号角,悠扬的哀鸣声撕肝裂肺;然后,点燃的蜡烛被一支支吹灭,全体人员置身于一片深邃的黑暗;牧师在一旁不停地叽哩咕噜,诅咒这个叛逆的青年永远走不出这无边的黑暗。“让他日夜受诅咒,外出受诅咒,回家也受诅咒。”愿主的怒火将他烧毁,将律书中所有的天谴都加在他身上,从这个世界永远抹掉这个讨厌的名字。昔日的朋友都纷纷离他而去,甚至胞姐也试图从他那里弄到点可怜的继承权。有谁见过这种悲剧,这种由同族与亲人在美好的愿望下强加的悲剧。这是人间最惨烈的悲剧!它落到了斯宾诺莎身上,不知是厄运,还是成全。可是,令牧师们没有想到的是,眼前的烛光被吹灭了,心灵的烛光却点燃了。点燃这烛光的是犹太民族的先哲们,还有笛卡尔,当然,主要的还是斯宾诺莎的个人智慧与勇气!

  人们看到,斯宾诺莎没有退却,没有因此而停止对上帝的穷追猛打。他要把上帝从高高的圣坛永远拉下,还它以自然的平凡本质。在这里,斯宾诺莎采用了三个词语,三个平实而独创的词语:样式、实体,属性。什么是样式呢?就是单个事物或事件存在的形式,比如人的身体、种族、星系或打了一场球等等,都是永恒现实的样式;而藏在这个样式的背后的永恒现实,便是真正的实体。这颇有点像是我们平时所说的个别与一般这个哲学对子。实体是一般的,隐藏在个别背后的永恒秩序,才是生生不息的自然;而我们平时所说的山川、树木、风雨、田野,只是构成自然的材料。所谓上帝,正是这种永恒不变的自然秩序。这是一切事物内在的而非外部的原因。一句话,上帝的意志,不过是自然规律。我们今天面对的一切自然的风云际会,所经历的一切人世沧桑,都是这种规律的运动结果,而不是上帝的心血来潮。这样,面对上帝,我们还有什么惊惶失措?

  沿着这条思想之路,斯宾诺莎进一步把我们的目光引向自己周围,放置于我们几乎每天都在经历的是是非非。当然,他是以善、恶两个词来表达的。他从自己在上帝和精神中发现的自然规律出发,以智者的高度,观察着置身于这种规律中的芸芸众生。他发现,我们许多人,常常以自然主人姿态出现,而把自然中的其他事物,都作为自己的对象和客体。以为一切事物都因人而生,把我们自身的目的、好恶、标准,都强加于世界,误认为合我者为善、逆我者为恶。也许,每一种事物都希望把自己的属于强加于上帝身上,而人,则总想在上帝与人生的苦难间,寻找某种平衡,一次又一次地忘却了约伯的教训,忘记了上帝根本对人间的小小善恶不感兴趣,依然我行我素。不信,你打开窗户,把头探出去。立冬已过,仍是满天阴郁,成都平原仍被日常的雾霾锁住。天已有点凉,田野里胡豆豌豆正在成长,而河流渐渐干枯。快乐者仍在快乐,痛苦者仍在痛苦。所谓的善和恶,只与人类有关,因各人不同好恶、追求、标准不同而不同。比如音乐,对快乐的人是善,对送葬的人是恶,而对于山川流水,就无所谓善恶了。这使我想起了前几天登峨眉山的事。我们随南来北往的香客,坐了一阵车,爬了一阵坡,待到夕阳西下时,一个个筋疲力尽,默默往山下赶,很少吱声。这时,有个抬滑杆的滑哥,抬住一位大腹便便的老板模样的人,迈着坚实的脚步,逆向而行,往山上去,口里唱着悠扬的山歌。我的心中悠地升起一种莫名的感慨,难以诠释。我只感到,此刻,这山间那滑哥才是最幸福的人。一种人性本质的大善呈现在我面前。

  在这里,我们发现,斯宾诺莎在把上帝从天上拉回凡间的同时,又给我们指出了一条到达上帝之路。不是三维空间,而是心灵,在智慧与道德的伦理高地。在斯宾诺莎之前有多少智者,都企图到达这个高地,然而,似乎都偏执一隅。佛陀和耶和华主张忍让,平和,以德报怨,认为仁慈就是美德,倡扬不受约束的政治民主,结果耶稣被钉到了十字架上。马基雅维利和尼采提倡征服和统治,认为人生来就是不平等的,权力就是美德,世袭贵族制最合理,道德不过是弱者用来约束强者的工具,结果招来一片讨伐之声。苏格拉底,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的弟子,认为智慧就是美德,博爱和强权都不宜普遍适用,只有成熟的思想,才能在它们二者之间寻求到恰当的度,主张贵族政治与民主政治的结合。但是,他们精心炮制了两千多年前的“理想国”,却至今仍是子虚乌有。只有斯宾诺莎,似乎才一下从他们之间,寻找到了一条融合和谐之路。

  踏上斯宾诺莎之路,我们仿佛感到,一缕轻风拂面而来,是那样柔和、温馨、怡然。它是幸福的内心体验,是人间最大的善。在这里,稍一停留或留意,我们就不难触摸到斯宾诺莎的心律。这心律的指向是幸福,一种精神的起点或归宿。在斯宾诺莎看来,所谓幸福,就是快乐和无痛苦;而快乐和痛苦是相对的,不断变化的;美德就是某种力量,快乐是人从不完美的状态,走向完美状态的转变,是力量的增强。痛苦则相反。激情或情感本身并无好坏,关键是看它是不是削弱了我们的力量。既然,理性不主张违反自然,利已便是自我保存本能的必然产物,而为他人牺牲自己并不可取。谦卑虽是一种稀有品质,但并没有好处,悔恨更是一种缺点。当然,这里指的是不可避免的正当的利已,而不是损人利已。只有爱,而不是仇恨,才能克服恨,因为也许恨本身就是一种离爱最近的感情。比如,我们所看见的爱有多深,恨就有多深。无尽的恨,是一种懦弱的表现;当我们自信可以战胜对手时,恨就会减弱,甚至消失。心灵只会为伟大的灵魂而折服,却不会向武力低头。即便是建立法治与秩序,再完善的法律,也要注意协调,避免在冲突中毁灭。

  起身,走到窗前,对着一席凉丝丝的清风,伸个懒腰,一种轻松的舒畅便涌了上来。斯宾诺莎的话又浮出心海。是啊,即使身份再低微的人,武力只会征服他的肉体,却永远不能让他的心灵低头。而现实生活中,我们却更容易记住以眼还眼,以牙还牙;面对世间的不平或鼓动,我们容易热血沸腾,慷慨激昂,认为这是人的善的美德。但是,斯宾诺莎除外。他用几乎冷漠的冷静与睿智,发现了隐藏在人们激情后面的缺失。他告诫我们,当你认为自己最富有激情的时候,实际上是最不能自主,最波动的时候。此时,理性失去作用,行为被本能的洪流驱使;而相互独立的本能,如贪婪、好胜、淫欲、占有,它们沉积于人的内心,只寻求偶合中的满足,而不顾及整体。当然,斯宾诺莎要我们警惕的,是那种非理性的激情,它是由不充分的观念引发的欲望,而不是理性的激情。事实上,当我们对某一现象形成理性的认识,心绪回复平静,激情也就消失。而由充分的理性引发的欲望则是美德了。在这里,理性能驾驭我们的个体与激情,在心灵的天空自由驰骋,到达通达至善的境界,即理性自由的大美之境。这使我想起了柏拉图,想起了他的理想国,和那种“专注于真实存在,无暇过问俗事,也不会因嫉妒和敌意与人争斗”的心境。智者的眼睛,似乎总是这样,永远注视着大自然的永恒规律,或秩序。比如斯宾诺莎,比如柏拉图,比如泛舟瓦尔登湖上,自己停止了生活,却开始了存在的梭罗。

  就这样,斯宾诺莎像一滴水珠,融入犹太民族的恣肆汪洋,或永恒秩序与因果的长河。无论漂泊一滴水珠的旅途,还是聚合的大海,它都处变不惊,荣辱无关。他把人生中的一切风气际会,都看成大道中永恒秩序和过程中的要素,都是一种自然法则使然。然而,他又不是宿命论者,他不相信人在宿命面前会束手就范。他是以最理性的自由,驾驭自己的心灵之舟,悠然荡漾于一个民族漂泊的旅途,以智者的聪颖,超越于激情所产生的动荡不定,尽享着理性带来的平和宁静之愉悦。只专注于大道之理的真实存在,无暇顾及其他俗事,更无心与别人争斗于得失荣辱。这种状态,颇有点像沉浸于“理想国”的柏拉图。怪不得在斯宾诺莎的土壤里,又萌生了费希特的自我,叔本华的生命意志,尼采的权力意志和柏格森的生命冲动。因此,无论幸福还是不幸,甚至死亡,他都面对以微笑。在自然的永恒秩序面前,“不管是现在死去,还是再活一千年,他都同样心满意足。”

  也许,他的这种精神状态,不为许多人所理解。但是,那只是暂时的。斯宾诺莎关注的是永恒秩序;永恒与暂时,怎可同日而语。难怪华兹华斯要说,“它的居所是瑰丽的晚霞,黑暗,灰蒙,深不可测。是和风,是大海。它翱翔于蓝天,又深藏于心灵。”何况,他还有许多拥护者。比如,眼前就有一位,济慈。我想,济慈是了解斯宾诺莎,理解斯宾诺莎,读懂了斯宾诺莎的。不然,他怎么为斯宾诺莎写出了这样的诗句:

  平静地背负起所有赤裸的真理,

  直面一切现实;

  那就是至高无上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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