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 阅读页

十六、韩国光复军的建军与重庆国民政府

  日本/新�县立大学副教授

  权宁俊

  前言

  1919年“三一独立运动”爆发之后,大韩民国临时政府(以下简称临政)长时间以上海为据点开展起反日独立运动。而其军事活动性质,以抗日战争爆发为界,发生了很大的改变。抗日战争爆发之前,是由在中国东北的北路军政署、西路军政署、大韩国民会、重光团等韩国独立军部的军事组织开展了抗日活动。当时临政还没有自己固定的军事组织,与这些军事组织也并无直接关系。抗日战争爆发后,临政决定组建自己的军事组织。但是由于缺乏资金和军事活动经验,因此很大程度上只能依靠当时的中国国民政府(以下简称国民政府)及国民党。而且,可以说当时是在国民政府强大的指导和庇护下,接受着不能提出自己意见的的“指导”,开展起军事活动。

  而本文将主要针对临政对中国军事外交政策的如下几个方面进行探讨研究。首先,从光复军与国民政府的关系中搞清楚在其建军之前临政与国民政府的军事交涉过程;第二,探讨朝鲜义勇队被编入光复军之前的活动和历程;第三,围绕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以下简称军事委员会)提案的《韩国光复军行动准绳九条》,对国民政府与临政之间对立、交涉、妥协的过程进行考察;碍于篇幅,对有关光复军的编制和活动问题只能割爱,在另文中再作探讨。

  I。韩国光复军的建军及与中国国民政府的关系

  1.韩国光复军的建军

  1938年9月,日军进攻汉口,为躲避日军的攻击临政从汉口迁往广东省南海县,之后迁往广西柳州,1939年5月迁到四川綦江。綦江位于距离国民政府所在地重庆约800公里的地方。到达綦江后,临政遂开始着手光复军的创建工作,首先制定了派遣军事派遣团的计划。

  临政急于创建光复军的原因有二。第一,临政想与中国合作,作为一个参战单位尽早加入同盟国作战;第二,在临政避难后退时,韩国独立运动左派势力朝鲜民族战线联盟在国民政府的支援下组建了朝鲜义勇队,很快地开展起了军事活动。

  1939年7月30日,临政召开国务会议决定向西安派遣军事特派员。当时的东北、华北地区居住着许多韩国侨民,特别是在日军占领的华北地区城市,抗日战争爆发后韩国侨民激增,人数大约可达到20万人。因此,国民政府掌握的西安可以说是华北抗日战场的前线据点。考虑到西安的战略地位,临政向西安派遣了军事特派员。

  军事特派员以临政军事委员会的成员为中心组成。1939年10月1日,曹成焕、黄学秀、罗泰燮(王仲良)、李俊植首先被任命为军事特派员,曹成焕被任命为主任。军事特派团的主要任务是以在华北地区居住的韩国人为对象开展募兵活动。为了活动开展的需要,临政将韩国籍的现役中国军官编入光复军,其中有安椿生、卢泰俊、赵仁济、李锡华等,他们后来成为光复军的核心干部。这个军官人事派遣是国民政府给与的指导的一环。对于缺乏军事人材的临政方来说当然是对此表示欢迎的。

  从1940年初开始,临政就光复军建军问题正式向国民政府提出交涉。先由临政方将光复军的承认和财政援助问题向中国国民党的韩国负责人提出,然后由负责人报告给蒋介石。当时中国国民党内的韩国负责部门中应该有数名要人参与交涉,而且每次交涉的传达都应当花了相当长的时间。

  临政主席金九向中国国民党的韩国负责人陈述了建立光复军的必要性。他说:“根据本党(当时的韩国国民党)在华北工作同志的报告,日军中有大量想要逃亡的韩国人士兵。因此,如果能组建光复军制作情报网,那么对开展军事和特务工作是有利的。”

  中国国民党的韩国故责任听了金九的报告后,认为对韩国进行援助将对抗日战争有利。于是,其中的一名负责人朱家骅向蒋介石呈交报告说:“马上开展对韩国的援助工作会比较好。”蒋当时答复说:“这个问题等见了何总长(何应钦)再说。”

  于是,朱家骅要求金九提出事业计划书。受此要求,金九于1940年5月以韩国独立党中央执行委员长的名义,通过朱家骅向蒋介石提交了“韩国独立军编练计划大纲”(以下简称编练计划)。

  国民政府中央调查统计局的韩国负责人汪荣生接收了金九的“编练计划”。汪就此计划提出了4点审查意见。第1点,《第2条》中关于兵力数量的问题,韩国独立党内现在可以活动的士兵不过60余人,所以把兵力规定为一个师未免过大;第2点,《第3条》中关于指挥系统的问题中,“中国军的最高指挥者以韩国、中国联合军总司令的身份统率、指导独立军”这一部分可以取消。中韩两国地位不同,因此不能相提并论;第3点,《第4条》关于编制的问题,由于现有的士兵数量不多,因此应建立一个符合现实的组织系统;第4点,《第9条》中关于短期训练和对敌宣传的方法问题,如果把中国军队的士兵编入韩国军,应该会令韩国军士气大增。但是,由于这么做也可能存在弊端,所以还有必要进行适当的考虑。

  除了以上几点意见,汪荣生同时提出了三个提案。第1,光复军必须维持其独立性,否则光复军将难以发展;第2,如果内部结构变复杂则难以扩大规模,且即使小规模的兵力也可以起到呼吁号召大众的效果;第3,援助方法是先支给生活费和活动费,之后再逐渐增加援助预算额度。

  经过与国民政府以上的交涉,临政取得了光复军的建军资格。40年9月15日,金九作为临政主席兼光复军建军委员长发表了光复军宣言,同年9月17日在重庆举行韩国光复军总司令部成立典礼大会。临政方面有关人员及中国人共200多人参加了典礼。其中中国国民党有冯玉祥、王世杰、吴国棹、吴铁城、沈钧儒、白崇禧、潘公展、孙科、刘峙等,共产党有周恩来、董必武、潘梓年等参加了典礼。

  典礼上,刘峙代表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宣布了可将光复军编入东北的旧独立军系统游击队、将中国军队中的韩国人军官、士兵编入光复军以及对光复军的经济援助等事宜。

  如上所述光复军建军式似乎圆满完成,但现实与理想却相差甚远。李范�(当时的光复军参谋长)是这么回忆的,“我们光复军200多名队员中大部分是老弱妇孺,几乎没什么青壮年。当时典礼之所以没有在外面的广场而是在剧场内举行就是因为实际上没有需要在广场举行的那么多士兵。”

  40年9月19日,临政主席金九向朱家骅提交了光复军干部的名单。

  2.朝鲜义勇队的活动及其编入光复军

  光复军成立前,韩国独立运动内早已存在一支武装部队,那就是1938年10月10日在湖北省汉口创立的朝鲜义勇队。义勇队是由信仰社会主义的领袖金若山作为队长创立的,是韩国独立运动阵营在中国关内成立的最早的军事组织。

  朝鲜义勇队是朝鲜民族战线联盟旗下的军事组织,是一支与临政没有指挥关系的独立军队。换言之,义勇队是一支在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指导下创建的军队。经军事委员会的批准,1938年10月1日,金若山得到了中国军事委员会政治部派遣来的负责干部的支持,并于10月13日在汉口的中华青年基督教会举办了义勇队成立大会。

  朝鲜义勇队的活动地域分为本部、第1区、第2区3个地方。本部在汉口陷落后迁往广西桂林,连金若山在内共有14名队员开展活动。本部进行了发行机关杂志《朝鲜义勇队通讯》(后改称《朝鲜义勇队》)等报道宣传活动。第1区队由朴孝三任区队长,有42名队员,主要活动在第9战区(长沙地区)。第2区队由李益星任队长,队员31人,主要活动在第1战区、第5战区(洛阳地区)、第10战区(西安地区)一带。为了避开日军的攻击,本部于1940年3月由桂林迁往重庆。

  朝鲜义勇队的主要活动有:

  ①侦察日军情况和收集占领地的情报;

  ②日本俘虏的审讯及思想工作;

  ③对日军的宣传工作;

  ④对中国人的抗日宣传工作等。据队员陈一路、周成民等说,他们和在华日本反战同盟的鹿地亘、植木三郎等在桂林和重庆播放反对日军的广播,向日军阵地散发反战反军国主义的日文宣传册,夜间在与日军对峙的地方用扩音器高喊反战标语。

  义勇队曾活动于湖北省、湖南省、江西省一带的战场。在活动扩展过程中,一部分义勇队队员与中国共产党麾下的新四军开始建立起密切的关系。例如、1939年末,新四军的叶挺纵队司令部党委员会干部戴洪山在对第2区队队员胡哲明做了政治工作之后,通过胡哲明成功的在第2区队建立了中国共产党组织。

  从1939年末到1940年初,韩国义勇队围绕挺进华北的利弊问题进行了激烈的争论。义勇队的思想政治代表韩志成在义勇队机关杂志上发表了《当前的环境和朝鲜义勇队今后的活动方向》这篇文章,主张挺进华北。此外,第1区队队长朴孝三也说:“如果能在华北创建抗战根据地,进而实现与东北地区的朝鲜武装部队的联合,那么朝鲜革命运动将会进入一个新的阶段。”1940年11月4日,在重庆的朝鲜义勇队本部召开了干部会议。会议上对朝鲜义勇队两年以来的活动进行了总的检讨,作出了今后向韩侨急增的华北敌后挺进,集中抗日部队的力量建立根据地等决定。就这样,最终决定了义勇队向华北敌后挺进,并以在洛阳的队员为主体开始向华北转移。

  但是,部队开始转移不久就发生了一件重大事件。1941年3月中旬至5月下旬,往华北转移的义勇队员在没有告知军事委员会的情况下,分四批(第1、2、3、5支队)北渡黄河,逃往中国共产党统治的延安地区。这次分裂的背景是新四军事件(1941年1月)之后中国共产党与国民党之间的对立激化。换言之,新四军遭镇压使与中国共产党有关联的义勇队员担心会因此同样遭到整顿,从而引发了这次分裂行动。

  至此,义勇队的势力一分为二。这使在重庆活动的金若山和其他的本部队员甚至对国民政府指导层都遭到了相当的打击。这样造成的结果是,1942年5月15日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命令将在重庆本部的义勇队并入光复军。同年5月18日,正式将朝鲜义勇队改编为光复军第1支队,并任命金若山为该支队队长。

  Ⅱ。临政与国民政府围绕《韩国光复军九项行动准绳》的交涉

  1.中国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有关《韩国光复军九项行动准绳》的提案

  制约光复军在中国的军事活动的原因有很多,其中最主要的原因是1941年11月13日由军事委员会提案的《韩国光复军行动准绳九条》(以下简称《行动准绳》)。其内容如下:

  第1项韩国光复军在我国抗日作战期间直隶本会由参谋总长掌握运用;

  第2项韩国光复军归本会统辖指挥后在我国继续抗战期间及该国独立党临时政府未推进韩境以前仅接受我国最高统帅部唯一之军令,不得接受任何其他军令,或受其他政治牵制。其与韩国独立党临时政府之关系,在受我国军令期间仍准保留固有之名义关系;

  第3项本会以援助该军对韩国内地及接近韩国边境之地域活动活动,以配合我国抗战工作为原则。在未能推进韩境之前,应以有韩国人可吸引之沦陷区为主活动区域。在其军队编练期间特准其在我国战区第一线(军部以前)附近组训,但须受我当地最高军事长官之节制;

  第4项在战区第一线以后地区仅准在战区长官所在地及本会所在地设立联络通信机关,均不得有招编部队任意逗留或作其他活动情事;

  该军总司令部所在地,由军事委员会指定;

  第6项该军无论在沦陷区及战区后方均不得招收我国籍之士兵及擅设行政官吏,倘欲引用华籍文化工作及技术人员,须呈由军事委员会核派之;

  第7项关于该军之指挥命令及请领款械等事,由本会指定办公厅军事处负责接洽;

  第8项在中日战争未结束以前如韩国独立党临时政府已推进韩境时,该军与临时政府之关系另行议定明令规定之。但仍以继续接受本会军令配合作战为主;

  第9项在中日战争结束时,而该临时政府如尚未能推进韩境,则该光复军尔后如何运用,由军事委员会本一贯之政策按当时之情况自行负责处理之。

  军事委员会对光复军提出以上的《行动准绳》的背景正是在军事委员会指挥下活动的朝鲜义勇队挺进华北这一事实。朝鲜义勇队挺进华北对国民政府造成了相当大的冲击。1941年10月30日,蒋介石向军事委员会参谋总长何应钦下达了规定光复军在抗日作战中隶属军事委员会,归中国参谋总长直接掌握和运用的指示。也就是说,《行动准绳》的提案实际上是蒋介石在背后指示操作的。

  这种做法引起了临政内部的强烈不满和反对。《行动准绳》中最让临政难以接受的是第1条、第2条和第8条。这3条从临政手上分离了光复军的领导权,是国民政府要求在抗日作战期间光复军全部从属于中国军方,利用其共同作战。但是,临政认为就如当初在《韩国光复军编练计划大纲》中所表明的那样,光复军应当是韩国正式的国家军队。这与中国方面当时的评价:“作为中国军队的补助部队作战”,是大相径庭的。但是,当时陷入财政困难的临政只能服从这个指示。

  在同年11月19日的第18届国务会议上,临政决议接受了《行动准绳》。但是,决议通过后临政内部对《行动准绳》的抵抗仍十分顽固。为此,在1941年12月10日公布的《临时政府布告文》上不得不发表申明:“光复军与本政府(临政)所固有的隶属关系依然存在,(光复军)作为大韩民国国军的地位丝毫没有动摇。”不用说,布告文的内容与前述的《行动准绳》是相互矛盾的。可理解为布告文是向中国内外的韩国同胞发表的所谓的对内文件,是对同胞的辩白之言。1942年10月27日临政的《军务部军事报告》中甚至陈述说:“九条行动准绳并非正式缔结的条约,所以今后只要中国方面认为我们能认真协助其活动,还是有修改的可能的。”从国民政府和临政的力量对比来看,这种看法只不过是临政一方过于乐观的希望罢了。但是,尽管作了这些发言,临政内部对《行动准绳》的反对观念仍然根深蒂固,而且可以得知临政指导部无法说服这些反对者。

  在临政同意了《行动准绳》之后,军事委员会开始了对光复军的军事干涉和财政援助。在干涉方面,从1941年11月至1942年3月,由军事委员会主导对光复军进行了以下的再编制。第1,总司令部的机构由以前的10个部门缩减为3个。另外,光复军的支队由4个缩减为2个;第2,军事委员会以“光复军缺乏人材”为名义向其派遣中国军官,从而使总司令部在籍的实际干部45人中有33人是中国人,也就是说中国人占了其总额的三分之二以上;第3,为了更方便控制光复军,1942年9月,军事委员会将在西安的光复军总司令部迁往重庆。

  另一方面,军事委员会也开始了对光复军的常规的财政援助。军事委员会首先以救济费的名义支给了6万元。之后,从1941年12月开始每月支给2万元(合2千美元)。这些财政援助与对临政的援助是分别进行的。

  如上所述,临政同意《行动准绳》后,光复军的组织规模被缩小,且加入了大量中国人干部。另外,虽说是实施了财政援助,但其规模仅限于每月2万元,这种程度的援助连维持光复军的日常经营都有困难。且实际上,这点金额也就仅能支付总司令部及各支队成员的工资和行政事务费。

  为了打开这个困局,临政向国民政府提出了修改《行动准绳》的要求。推动这个交涉进展的是第34届临时议政院会议(1942年10月25至11月4日)上的争论。

  临时议政院(以下简称议政院)是自1919年临政成立开始到1945年韩国光复为止都一直存在的立法机关。1940年5月,同属右派“光复阵线”的3个政党联合起来组成韩国独立党,从此该党成为管理临政的核心。但是,左派的“民族战线联盟”参加了第34次议政院会议。这使议政院的议员构成改变成独立党(执政党)29人、左派政党14人(朝鲜民族革命党10人、朝鲜民族解放同盟2人、朝鲜民族革命者统一同盟2人)、无党派人士3人的格局。也就是说,由于过去没有加入临政的左派参与了会议,并且占了执政党半数的议席,从而使围绕《行动准绳》的争论更加显著化。在此次议政院会议上,由于同意了《行动准绳》,政府和执政党的韩国独立党都遭到了严厉的批判,因为《行动准绳》是政府未经议政院通过就同意的。而且执政党韩国独立党的内部也在继续反对《行动准绳》,只是在左派政党加入临政后,围绕《行动准绳》展开的争论更加激烈化而已。在此会议上,甚至向临政主席和光复军总司令提出了退任的要求。虽然该要求被否决,但是会议上执政党和在野党一致决定就废止《行动准绳》、缔结新条约问题向国民政府提出交涉。

  在上述背景下,1943年1月26日,韩国临时政府国务会议推选国务委员赵素昂、金奎植、曹成焕、柳东悦、朴赞翊五人等组成“小组会”,会同光复军总司令、副司令,商讨与中国政府交涉“行动准绳”九项问题。“小组会”制定了《中韩互助军事协定(草案)》(后述),该草案在同年2月1日的临政国务会议上经若干修正后一致通过,决定派赵素昂、朴赞翊、金奎植三人为代表,与国民政府进行讨论。换言之,临政本来决定由外务部作为交涉机关,但考虑到此次外交事务的重大性,遂在赵外务部长之外添加了朴、金两位交涉负责人。

  2.韩国临时政府有关撤销“九项行动准绳”的交涉

  1943年2月20日,韩国临时政府交涉代表外务部长赵素昂向中国外交部提交了《提议书》,要求在短期内废除《行动准绳》。该提议书从中韩两国之历史友好关系、中国抗战建国纲领之外交方针、罗丘《大西洋宪章》宣言之原则、承认光复军之正确、西欧国民国家承认之先例(例如,1941年7月苏联与捷克缔结的平等的军事互助协定)等6个方面,说明废除九项行动准绳的理由。并提出了《中韩互助军事协定(草案)》共10条,要求派遣代表立即进行磋商。

  《中韩互助军事协定(草案)》与《行动准绳》在定义光复军的地位这一点上有着很大的差异。第1,《行动准绳》第1条规定韩国光复军在我国抗日作战期间直隶本会由参谋总长掌握运用。而《协定》第1条则规定“彼此保证以一切方式,互相援助与支持,俾获联合作战之实效”,即谋求对等立场;第2,《行动准绳》第2条规定光复军归本会统辖指挥后在我国继续抗战期间及该国独立党临时政府未推进韩境以前仅接受我国最高统帅部唯一之军令,不得接受任何其他军令,或受其他政治牵制。而《协定》第2条则规定“中国政府同意在中国领土内组织韩国光复军,该军隶属于韩国临时政府。在中国领土内对日作战之光复军,指挥权归于太平洋战区之中国区最高军事长官”,即通过将光复军的指挥权归于太平洋战区之中国区最高军事长官,从而将光复军归入联合军军事力量的一部分;第3,《行动准绳》第8条规定在韩国独立党临时政府已推进韩境时,光复军仍以继续接受本会军令配合作战为主。而《协定》第4条则规定“中国政府以援助韩国光复军向韩国内地及接近边境之地域活动,以配合中国抗战工作为原则”,即在光复军推进韩境作战时,中国军仅提供援助,明确拒绝了仍须听从中国军军令这一要求。

  如上所述,临政希望通过提出《协定》谋求光复军的自主性、独立性。这可以说是临政对军事委员会的反驳。但是国民政府依然不从外交上承认临政,认为临政与国民政府没有政府与政府之间交涉的前例。中国外交部以此为由,拒绝受理《提议书》和《中韩互助军事协定(草案)》。1942年7月国民党中央援朝问题专门小组成立,在同年8月17日举行的专门小组第2次会议上决定“韩国在华党政军之指导与接洽,军事方面由军事委员会负责,党政方面统由中央党部主持”,即把临政、光复军与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的关系视为国内政治、国内军事问题,以此来解释其拒绝的理由。根据此解释,中国外交部将上述两个文件分别递交给了军事委员会和国民党中央党部。此后,就由军事委员会和国民党中央党部担负起交涉事由。

  军事委员会对此是如何应对的呢?从1943年5月至7月,军事委员会对光复军进行检查工作。检查针对光复军总司令部及各支队,其内容包括:①军队规模、②光复军往外地及战地的派遣活动、③光复军的军费支出等。这次检查工作由军事委员会的办公处、统计局和国民党的中央调查统计局2个检查组组织进行。通过检查,军事委员会增加了对光复军的支援,但没有对《行动准绳》重新进行修改。

  1943年10月14日,李�源等6名议政院议员向议政院议长洪震提出了“再交涉”的《提议案》。这个《提议案》的要旨是,“如能废止《行动准绳》,我们的军事活动就能开展得更加活跃”、“针对撤销或修改《行动准绳》进行再次交涉,是促进我们的独立运动发展的唯一办法”。对此,临政内部出现了“单方面宣布《行动准绳》失效”的“宣布失效方针”。换言之,围绕《行动准绳》问题,临政内部出现了“宣布失效方针”和“请求撤销方针”2个不同方针。这两种意见之间的对立在1943年11月12日至12月7日期间召开的议政院第35次会议中进一步激化。但是,由于临政的财政问题严重化,如果得不到国民政府的支援,那么光复军将难以为继,因此,议政院只能收敛争论,并于12月8日决定实行“请求撤销方针”。

  1943年12月8日,议政院通过决议要求改订《行动准绳》。内容是:新任(临政)国务委员在就任后3个月内,必须根据平等互助之原则,向中国政府要求改订新协约代替从前由中国军委会颁布施行之9项行动准绳,以期编成名实相符的韩国国军基干队伍。

  1944年4月,议政院召开第36届会议,讨论通过了《大韩民国临时宪法》,按照新宪章选举了新的国务委员。按照上文中“新任国务委员在就任后3个月内,改订新约”的议政院决议案,被选举的新任国务委员开始了废除《行动准绳》的再交涉行动。

  首先,在同年5月26日召开的临政国务会议上,任命了作为与中国交涉改订“新协约”的代表金九(主席)、赵素昂(外务部长)、金若山(军务部长)等3人。

  同年6月,由赵素昂向国民党秘书长吴铁城、金九向军事委员会参谋总长分别提交了《中韩互助军事协定草案》,其内容与1943年2月提出的《草案》相同。

  随后,军事委员会与临政进行了两次非正式协商。第一次(1944年6月22日)没有取得成果。第二次协商于同年6月30日进行,这次协商军事委员会给了临政两个选择方案:①光复军隶属临政,其军费由临政负担、②由军事委员会全权负责。对于财源不足的临政来说第一项方案是不可能的,因此只能就第二项方案进行商讨。

  获得临政同意,1944年7月10日,何应钦将军事委员会围绕光复军管理的方案报告呈文蒋介石。该报告内容由以下两个方案构成。

  甲案:光复军恢复1942年以前未归军事委员会指挥时之状态,仅隶属于临政。由中国方面借给实需之军费。但派往各战区工作及通过战区之招募人员等,需经军事委员会之考核指派。

  乙案:俟即将开办之“光复军干部训练班”(经费预算早经核定公布)开始召集。由军事委员会即时按事实需要将《行动准绳》进行修改或取消之。

  1944年10月7日,金九向国民政府中央秘书处的吴铁城提交了有关《行动准绳》的修正案。中国方面要求对该案进行若干修改。

  1945年2月1日,金九向吴铁城提交了针对光复军援助方案之韩方法修正案。临政和军事委员会就该草案进行协商,中国方面同意了该修正案。3月6日,吴铁城向蒋介石报告此案内容,请求批准。中国方面同意的修正案内容如下:

  第1项光复军在中国境内时,须配合中国军队参加抗日作战;

  第2项光复军在中国境内之作战行动,受中国最高统帅部之指挥;

  第3项光复军在中国境内进行训练招募工作时,经两方协商,由中国予以必要之协助及便利;

  第4项关于光复军之接洽事项,由韩国临时政府与中国军事委员会所派代表协商之;

  第5项光复军所需一切军费,经协商后以借款形式,由中国交与韩国临时政府。但光复军经常费,依照中国军队现行给与规定,由中国军事委员会按月拨交韩国临时政府;

  第6项在中国各俘虏收容所,所有韩国籍俘虏经感化后转交光复军。

  该修正案获得蒋介石批准后,4月4日经吴铁城送交金九。金九收到答复后,于4月20日将以以上6项为主要内容的《韩国光复军援助办法》送交吴铁城。该办法自5月1日起实施。这样,临政终于实现其愿望。

  至此,通过《韩国光复军援助办法》的签订,原隶属于军事委员会的韩国光复军其临政所辖军队的地位得到承认。这是光复军实现当时“成为动员全韩国民族的原动力”这一目标的第一步。国民政府对临政让步的背景是,当时的战况朝着有利于联合国的方向发展这一国际形势。上述《韩国光复军援助办法》到获核准为止的交涉过程是临政在对国民政府的外交政策上取得的最大成果。

  结论

  本文主要从临政对国民政府及国民党的军事外交政策和与其的合作以及指导与被指导关系的角度进行了探讨。归纳总结上述几个方面,可以看出抗战时期临政通过其军事外交方面的努力,实现了以下几个目标。第一,经过国民政府和国民党的承认实现了光复军的建军。而且,中国方面在其建军时为其派遣了韩国籍的现役中国军官,在其建军后为其提供了生活费、活动经费等财政方面的援助;第二,受到中国国内政局的影响(新四军皖南事件导致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实际上遭到破坏),韩国人的另一个军事组织朝鲜义勇队在1941年3月中旬至5月下旬期间产生分裂。分裂产生之后,由临政方面勉强维持着义勇队的残余部队,在1942年5月,军事委员会下命令将其编入光复军。第三,1941年11月,军事委员会提出了让韩国军很难接受的《韩国光复军行动准绳九条》,临政对此提出了强烈的修正要求,并与国民政府进行了长期的交涉,最终取得了胜利,通过了《援助韩国光复军办法》。

  综上所述,可以看到在重大局势上中国对临政的军事外交政策给予了配合、支援和指导。当然,在此事实之上也需承认临政成员为争取自由和独立所进行的坚持不懈的斗争。

  (1967年、生于韩国汉城。2004年、毕业于一桥大学语言社会研究科博士课程(学术博士)。现为新泻县立大学国际地域学院准教授。研究方面为东亚史、亚洲社会论。主要成果有日文《抗战时期的韩国临时政府与对中国国民政府的外交活动》(《朝鲜史研究会论文集》第40集、2002年)、日文《中华民国前半期的间岛对朝鲜人教育政策与民族教育运动》(《北东亚洲地域研究》第14号、2008年)等。

  
更多

编辑推荐

1博弈春秋人物正解
2春秋战国时期社会转型研究
3俄罗斯历史与文化
4正说明朝十八臣
5中国式的发明家汤仲明
6西安事变实录
7汉武大帝
8咏叹中国历代帝王
9大唐空华记
10红墙档案(二)
看过本书的人还看过
  • 红墙档案(三)

    作者:韩泰伦主编  

    纪实传记 【已完结】

    本书以中南海为记叙轴心,以1949年10月至1999年10月为记叙时段,以建国以来的重大历史事件为背景,记述了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三代核心领导人以及他们的战友的政治生涯、衣食住行和感情生活。

  • 红墙档案(四)

    作者:韩泰伦主编  

    纪实传记 【已完结】

    本书以中南海为记叙轴心,以1949年10月至1999年10月为记叙时段,以建国以来的重大历史事件为背景,记述了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三代核心领导人以及他们的战友的政治生涯、衣食住行和感情生活。

  • 红墙档案(一)

    作者:韩泰伦主编  

    纪实传记 【已完结】

    本书以中南海为记叙轴心,以1949年10月至1999年10月为记叙时段,以建国以来的重大历史事件为背景,记述了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三代核心领导人以及他们的战友的政治生涯、衣食住行和感情生活。

  • 菊花与刀:日本文化诸模式

    作者:美 鲁斯·本尼迪克特  

    纪实传记 【已完结】

    作者运用文化人类学研究方法对日本民族精神、文化基础、社会制度和日本人性格特征等进行分析,并剖析以上因素对日本政治、军事、文化和生活等方面历史发展和现实表现的重要作用。用日本最具象征意义的两种事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