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乃武与“小白菜”被诬杀人、双双被判死刑、最后得到平反的这件大冤案,是清代末年江南一带到处传说的一桩奇闻。几十年间,说大鼓书的,说苏州评弹的,演文明戏的,拍电影的,都以它为蓝本,各自加工,到处演出,闹得家喻户晓,无人不知,使得这两个小人物名传遐迩。他们的悲剧,赢得了许多老太太、大姑娘、小媳妇的眼泪。据笔者所知,在20世纪的三四十年代,哪个城市上演《杨乃武与小白菜》,那里的手帕销量必然陡增。因为戏院里的海报上特别说明“请带手帕入场”。
由于说书演戏是文艺创作,必然各展所长,大家在作艺术加工的时候,对于基本情节,就会各有取舍,因而引起了许多人的怀疑,不知道这件案子究竟是真是假,是确有其事呢还是由某些文人编造出来的?笔者愿意抱着负责的态度告诉读者:虽然在某些细节上传闻异词,但是此案确实是一件真实的案子。
这是一件真实的冤案
说此案是一件真实的案子,我们拿得出真凭实据。
这些证据是:
一、这个案子是“京控”案件(上诉到北京清王朝都察院、刑部的案件),整个审理经过,都有档案可查,而且“京报”(又称邸报,当时清王朝的政府公报)也刊载过这一消息。
二、中国第一家报纸――《申报》于1872年在上海出版。这件案子正好发生在《申报》创刊之时,被作为典型的社会新闻连续加以报道,引起了朝野上下、中外人士的关注。例如葛毕氏(即小白菜)翻供的消息,就是由该报首先披露出来的。
三、在《清史稿》中,有两处都提到这件案子,都说到此案如何受到清廷的重视。
《清史稿・杨昌 传》中说杨昌 “坐余杭葛毕氏案褫职”。杨昌 属于湘军系统,是左宗棠部下的能员,当时任浙江巡抚,是省级地方官。仅仅因为办错了此案,就被革职,足以说明清廷对此案重视的程度。
《清史稿・刚毅传》中说:“刚毅,字子良,满洲镶蓝旗人,以笔帖式累迁刑部郎中,谙悉例案,承审浙江余杭县民妇葛毕氏案,获平反,按律定拟,得旨嘉奖。”
此人在任刑部郎中时,负责预审此案,能够审出真情,圆满结案,既说明他对办案确有一些能耐,同时也说明清廷对此案的重视。按照惯例,对于纯属民间的一件小小刑事案件,办得再好,也很难被传旨嘉奖。此案之受重视,自然另有原因。刚毅承办此案受到嘉奖,但在十多年后却因支持义和团的活动成为庚子之役的罪魁祸首之一,如果不是先已病死,就有被处死刑的可能。
“羊吃白菜”的谣言从何而来
这一冤案的两位主角――小白菜、杨乃武就要先后出场了。
“小白菜”是一个姑娘的绰号。她姓毕,小名秀姑。
她生得十分秀丽,亭亭玉立,在做家务的时候,常常穿绿衣,扎白围腰,上绿下白,好像一棵小白菜。她聪明能干,秀外慧中,在邻里中显得非常出色。大家戏称她为“小白菜”,只是一种昵称,表示亲切,并无恶意。
这个姑娘的遭遇非常不幸。她原籍浙江慈溪,幼年时(太平天国时期)因为兵荒马乱,与父母失散,投奔住在余杭的叔叔。叔叔家贫,在叔叔病死后,她只好卖身葬叔,来到同县的葛家当了童养媳。葛家也是穷人,只有母子两个,以帮工为生。儿子叫葛品莲,是豆腐作坊的伙计;母则在同县杨家当女佣。杨家是书香之家,略有家产,人口很少,只有姐弟两人。姐名杨淑英;弟名杨乃武,当时是个生员。因为婆母在杨家帮工,秀姑就和杨氏姐弟相识。秀姑聪慧,乃武教她读书识字,进步很快。秀姑觉得乃武温文尔雅,自己的未婚夫葛品莲非常粗俗,远不能与之相比;乃武也觉得秀姑聪明秀丽,颇有爱意。
两人虽然互相爱慕,但并无越轨行为。这时如果没有外来的干扰,他们的关系发展下去只有两种可能。一是碍于封建礼法,互相之间忍痛割爱;二是争取冲破阻碍,以合情合理的解决办法结合。不论结果如何,都不至于产生悲剧,造成冤狱。
不幸的是“小白菜”的美貌惊动了一个被人称为“衙内”的混世魔王、余杭县令刘锡彤的儿子刘子和。“衙内”这个绰号来自《水浒传》中高 之子高衙内,就说明刘子和的为人也和高衙内差不多,整天吃喝玩乐,不务正业,到处渔色,惹事生非。那高衙内居然敢去撩拨东京八十万禁军教头(北宋中央军的高级军事教官)林冲的老婆;这刘子和要想夺取作为城市贫民的“小白菜”,自然不在话下。秀姑一旦被刘子和看上了,也就难逃厄运。
刘子和作为一个小县城里的“衙内”,自然会有一些帮闲人物替他出坏主意。他们认为:要夺“小白菜”
必先破坏她的名誉,破坏她和杨乃武的关系。在他们的授意之下,小县城里一时传遍了“羊(暗指杨乃武)吃白菜”的流言。杨乃武当时即将中举,流言的传播对他非常不利。其姐杨淑英摸清了流言的来源,就和葛品莲之母商量,让秀姑这个童养媳早日和葛品莲完婚,以堵塞说闲话者之嘴。在这种形势之下,秀姑只好和杨乃武斩断情丝,含泪与葛品莲完婚,自叹命苦,嫁鸡随鸡,嫁狗随狗。杨乃武虽然深爱秀姑,但也无法可想,只好承认事实,另找对象。大家都想在这样安排之后,能够杜绝麻烦,过上太平日子。
水浒故事的重演
是,树欲静而风不止,不把秀姑弄到手,刘子和是不肯善罢甘休的。秀姑虽已完婚,刘子和还是千方百计打她的主意,一再安排圈套来套她,最后污辱了她。
这中间的经过说法不一。帮助刘子和设圈套的人是谁?
一共有七八种不同的说法。刘子和对秀姑究竟是污辱了一次还是几次,也有多种说法。只要那种尴尬的局面不改变,刘子和必然会一直纠缠下去,不肯收手。不论是强奸还是被逼通奸,秀姑都是受害人,刘子和都是犯罪者。
葛品莲是个老实巴交的人。刘子和根本没有把他放在眼里,在污辱秀姑的时候也都不避耳目。葛品莲知道了这些令人难以容忍的丑事,多次带了利刃想和刘子和算账,可是刘子和的党羽不少,一再保护刘子和脱险,葛品莲也就屡次吃亏。后来葛品莲抑郁成疾,不久病死,于是掀起了一场轩然大波。刘子和一再污辱秀姑,甚至和葛品莲发生冲突,这些丑事已经尽人皆知。葛品莲不死,大家不过在背后指指戳戳,还不想站出来说话;葛品莲一死,要想打抱不平的人就更多了。大家支持葛品莲的族弟出面控告,说是奸夫淫妇谋杀亲夫。其实大家明知秀姑是受害者,但是只有用这种告法,才能把刘子和拉出来。大家真正痛恨的是花花太岁刘子和。
事情发展到这种地步,可以说是《水浒传》里武大郎故事的重演。每个角色几乎都可以对号入座:
葛品莲――武大郎。
葛品莲族弟――武松(只就他向官府控告这一点而言)。
毕秀姑――潘金莲(大家都知道秀姑是受害者,不是淫妇。其实真正的潘金莲也是个受害者)。
刘子和――西门庆(刘子和与西门庆倒是非常相似)。
正因为这种巧合,更加引起大家对此案的关注。于是乎小小一个余杭县城一时沸沸扬扬,全城争说“小白菜”,逼得县令刘锡彤不得不亲自出面审理此案。
冤案是如何炮制出来的?
刘子和是个什么角色,做老子的刘锡彤本来心中有数。不过他虽然知道刘子和终日在外胡作非为,但是胡作非为到什么程度,有哪些具体事实,却未必件件清楚。
经过对“谋杀亲夫”案主犯毕秀姑的三拷两问,他竟然发现,这个案子的“奸夫”正是自己的儿子刘子和。他不禁大惊失色,只好暂停审讯,召集手下的一班师爷在密室里商量对策。
他们首先想到的,是将错就错,顺水推舟,把秀姑纳为刘家儿媳,反正葛品莲已死,无人反对。这样就把过去的一些丑事完全掩盖了。但是后来又觉得这个方案不妥,因为此事已经闹得人人皆知,很难掩盖得住;如果掩盖不了,查出真相,就会影响刘县令的前程。不如严刑拷问,逼迫毕秀姑咬出一个“奸夫”来,一起判成死刑,以绝后患。让谁来当“奸夫”呢?能当“奸夫”
的,只有刘子和与杨乃武两人,对那些全无交往的人,当然攀扯不上。了解内情的人,知道这是刘子和造的孽;不大了解内情的人受到“羊吃白菜”之类流言的影响,对杨乃武也有怀疑。正好这时在调查中又发现了一件事,是杨乃武略懂中医,葛品莲病重时,曾经吃过杨乃武代他买的一副药。有此一事,就可以诬陷杨乃武下药毒死葛品莲。而且,杨乃武为人正直敢言,好打抱不平,曾经对包括刘锡彤在内的余杭县一些官员贪污劣迹提过意见,得罪了不少人。这时如能把他扳倒,正好公报私仇,一举两得。
于是由刘锡彤一手炮制的“谋杀亲夫”的大冤案正式出炉。刘锡彤对毕秀姑日夜连轴审问,用尽酷刑,在她已被折磨得神志不清的时候再加以诱导,告诉她只要招出了杨乃武,就可以保她不死,逼她画供。同时又指使药店老板钱宝生写一份检举材料,说是杨乃武曾经于某月某日在药店买过砒霜,以坐实杨乃武帮助秀姑谋杀亲夫的罪名。在如此精心布置之后,刘锡彤才逮捕杨乃武,革掉他的举人头衔;日夜严刑拷打,逼他认罪。但是杨乃武严词驳斥,不仅不认罪,还指出这是刘锡彤对他的有意陷害。虽然杨乃武拒不认罪,刘锡彤还是根据许多伪证,对毕秀姑、杨乃武判了死刑,上报杭州府。
他认为,只要死刑批准,杀了毕、杨两人,他自己的前程可保,他儿子刘子和的罪行可以掩盖,案子一结,全无后患,至于天理、国法、良心,那就管不了了。
官官相护的丑态暴露无遗
此案从余杭县上报到杭州府,知府陈鲁受了刘锡彤的重贿,在提审时虽然看出了其中的某些破绽,但是“得人钱财,为人消灾”,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地走个过场,仍然维持原判。这种官官相护、暗无天日的恶劣官风激怒了不少地方上的正直人士。大家一致支持杨乃武之姐杨淑英到北京去“京控”,要求重审。不久,北京下令给浙江巡抚杨昌 ,要他重审此案。他就调来绍兴知府龚嘉俊、湖州知府锡光会同重审。这次会审,有了重大收获。毕秀姑在堂上开始翻供。经过多次审问,她自知案情重大,如不查出真相,死罪难逃。她最感到痛心的,是自己受刘锡彤的威胁与引诱,诬陷了平生最敬爱的人杨乃武。为了保全杨乃武,她终于舍死忘生,在大堂上揭破了刘县令的阴谋诡计。她说:
以前所招的口供,是刘大老爷叫妇人一口咬定杨乃武,便可免我死罪。现在妇人自知无生理,何苦害人以结来世冤仇,是以翻供。
毕秀姑的翻供,引起极大的震动。这不仅对查清案情有利,而且是对官官相护的官场黑幕的一次大揭露。
1875年4月4日的《申报》不失时机地报道了这一新闻,引起了举国上下极大的关注,北京的清廷刑部也看到了这份报纸。可是 顸的官场真是麻木不仁,无可救药。浙江巡抚杨昌 与最后钦派审理此案的学政胡瑞澜仍然坚持维持原判。上海《申报》专为此事发表一文,“警告”胡钦差(即胡瑞澜)勿徇私情,应该把此案真相全部揭露。胡瑞澜因为自己的岳丈与此案颇有牵连,所以全力加以掩盖,一保到底,对《申报》的警告,清廷的关注,一概置之不理。
冤案平反大快人心
浙江地方官的官官相护,徇情枉法,不仅激怒了举国上下的正直人士,也激怒了刑部的官员。在地方父老与舆论的支持之下,杨淑英与杨乃武之妻杨詹氏千里迢迢,再度“京控”。刑部官员接见了她们,并根据此案的真情写出奏章请旨定夺。当时的光绪帝年幼,清廷由两宫皇太后(东太后为慈安皇太后、西太后为慈禧皇太后)垂帘听政。她们决定下诏给杨昌 ,要他把全部人犯、证人统统解来北京,由刑部重新审理。由于官场办事拖拉,诏旨虽下,到一年后全部人犯、证人才解到北京,由刑部郎中刚毅进行预审。
当时有个传闻,说是刑部官员为了摸清此案真情,故意安排毕秀姑与杨乃武于深夜里在刑部大牢中见面。
两人相见,恍如隔世。他们互相爱慕已久,如果不是刘子和从中胡搅一番,他们原有走到一起的可能。后来遭此横祸,双双被捕,受尽酷刑。乃武十分坚定,不管几拷几问,绝不诬服;秀姑虽然在刘县令的引诱之下,一度顺从,供出了乃武是“奸夫”,但是不久就深深自责,在大堂上翻供,还乃武一个清白。两人之间虽然相爱已深,却从来没有非礼的行为。这时候他们生死未卜,如果仍判死刑,则毕命只在朝夕之间。此生虽然不能相聚,却能做到同年同月同日死,相爱相聚,只待来生。这次相会,他们早已把生死置之度外,尽量倾诉衷情。刑部官员在窃听时能够尽知本案真相,毕、杨两人也得到一次难得的机会,纠正自己的供词,以后在刑部大堂上的供词,当然完全一致,给庭审带来很大的方便。要问这次“狱中相会”一事是真是假,笔者只能回答:有此可能。作为审案时的一种策略,办案人员可以作此决定。
刑部在庭审之前已经作好了充分准备,理清了事情的来龙去脉,惟一要做的事,就是对葛品莲开棺验尸,看他究竟是病死的还是被毒死的。验尸的结果,葛品莲是病死的,并不是被砒霜毒死的。一切“谋害亲夫”、“买砒霜下毒”的说法,一扫而空。刘锡彤炮制冤案与官官相护的内幕,一起暴露于光天化日之下,人心大快。
刑部尚书桑春荣承旨(得到清廷的批准)判决,主要内容如下:毕秀姑、杨乃武两人无罪释放。浙江巡抚杨昌 、学政胡瑞澜溺职褫革;主犯刘锡彤发配黑龙江充军;主犯刘子和已死免议;浙江的布政使、按察使、知府、知县,以及县吏、衙役等人因行贿受贿、徇情卖法被判罪者多达一百余人。在公文层层下达之时,有人为惧牢狱之苦,先已畏罪自杀。药店老板钱宝生碍于情面,帮刘县令作了一回伪证(证明杨乃武在他店里买过砒霜),这时知道罪责难逃,害怕刑讯与入狱,上吊身亡。
这一冤案真正的罪魁祸首,是和《水浒传》中高衙内同样的人物,刘县令之子刘子和。他本来是应该游街、杀头的,可惜他已先死,逃避了惩罚。他是怎么死的,说法不一:有的说法是在家病死的;有的说法是染了时疫,客死他乡;有的说法是死于海星号轮船的海难。他的先死,没有接受终审判决而被杀头,使得许多人感到遗憾。为了弥补这一憾事,在弹词中,在电影里,对收尾的情节都作了修改,让这个恶魔在众目睽睽之下人头落地。
冤案虽然平反,受害人的一生幸福还是被断送了。
在那时候,能够让你恢复名誉,已经是大恩大德,你的损失,谁也不会给半点补偿。杨乃武因受过重刑,关押太久,出狱后已经不能行动。后经长期治疗,虽然能够走动,但已是不良于行。传说他后来曾到《申报》馆去工作,实际上并无其事,只不过给《申报》写过一些通讯稿而已。他很年轻就考中举人,本是个很有才气的人物,经过这次冤案的打击,身心都受到重大摧残,后来也就无所作为,抑郁而终。他的后裔仍住在浙江余杭县城,1963年还有人访问过他的孙媳陈慕贞。
秀姑出狱以后,万念俱灰,竟然到准提庵削发为尼,法号慧定,青灯黄卷,了此一生。她圆寂后,由她的传人妙性为她修建了墓塔。塔的两侧,刻有她的《自述诗》两首。第一首是:
自幼持斋愿守贞,此身本不恋红尘;冤缘强合皆前定,奇祸横加几莫伸。
纵幸白云重见日,几经万苦与千辛;略将往事从头溯,静坐蒲团对碧筠。
第二首是:
顶礼空皇了此身,哓哓悔作不平鸣;奇冤几弥终昭雪,积恨全消免覆盆。
泾渭从来原有别,是非谁谓竟无凭;老尼自此真离脱,白水汤汤永结盟。
秀姑小时候并没有读过书,在认识杨乃武之后才由杨乃武教她识字,后来竟能赋诗自诉衷曲,足见聪明过人。诗中虽有微疵(例如错用“浮云蔽日”的典故),已是大不容易。她如不遭此奇祸,而能与乃武相结合,则安知其不为才华绝代之女诗人。
冤案得以平反的真正原因
杨乃武与小白菜的冤案终于得到平反,这真是个奇迹。仅从上述的经过来看,我们也会想到此案之能平反,实在是千难万难。在清王朝200多年中间所办的千千万万的刑事案件之中,能够让朝廷如此重视,一追到底,一定要查个水落石出的,这恐怕是绝无仅有的一件。按照惯例,与官方无涉的纯粹是民间的刑事案件,在府、县两级就解决了。在那种“八字衙门朝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的时代,地方官大都是“千里为官只为钱”,“三年清知府,十万白花银”,老百姓一旦沾上官司,就是羊入虎口,任凭宰割,或者倾家荡产,或者家破人亡。稍有良心的府县官,可谓难逢难遇;判得不错不冤的案子,自然少之又少。一旦定案,就又官官相护,很难推翻。各级衙门所用的绍兴师爷互相通气,不管你告到哪儿去,都翻不了案。老百姓自然是有苦难诉,有冤难伸。
杨乃武与“小白菜”一案,如果不是杨淑英两次“京控”,如果不是《申报》一再加以揭露,就不会引起清廷的注意,也就不可能出现以后的平反。只能是人头落地,冤沉海底。不过,引起清廷的注意是一回事,清廷管不管又是一回事。在一般情况下,这么一桩小事,清廷就是知道了也不会管;即或过问一下,也不会一管到底。清廷为什么如此重视这一冤案,这个问题实在引人深思。
在君主专制时代,“朝廷”不见得就是一个统治集团,或是一群人;能够代表“朝廷”的往往是一个人,一个大独裁者。在毕、杨冤案发生的时候,这个大独裁者就是慈禧太后。当时的光绪帝只不过是个傀儡,垂帘听政的慈禧才是真正的一把手,国家大事都要由她拍板定案。如果换上一个比较开明的皇帝,在心情比较好的时候,也许还会关心一下民瘼,过问一下处理得太不像话的冤案;但就慈禧而言,她就绝对不会这样做。她的眼光、气魄虽然远不及武则天,但是阴险狠毒绝不在武则天之下。通过辛酉政变抓到了大权之后,她做了不少的荒唐事,不仅害苦了老百姓,也危及清王朝的江山社稷。她只顾自己作威作福,为所欲为,连江山都不顾了,哪里还会管老百姓的死活!更糟糕的是她特别鄙视汉人,仇视汉人,在国家风雨飘摇之时,甚至公开喊出“宁赠外人(把江山送给外国人),不予家奴(称汉人为家奴)”
这样恶毒的口号,决心与几亿汉人为敌。想她来关心一个汉人弱女子毕秀姑的冤案,那是与虎谋皮,痴人说梦。
慈禧为什么会关心这件冤案,自有其不可告人的特殊原因。
主要的原因是她想杀鸡吓猴子,打击一下江南的地方势力。在过去,兵权总是掌握在满人手里。清廷镇压太平天国主要是依靠汉人武装――湘军。太平天国失败以后,江南各地(包括江、浙、皖、赣等省)成了湘军的势力范围。虽然曾国藩早就自请解除兵权,但是江南各地的实权已入汉人手中,地方督、抚驻军将领都以湖南人居多(浙江巡抚杨昌 就是湖南人)。慈禧视为心腹之患,时时想找机会加以铲除。慈禧过问这个冤案,真正的目的是拈过拿错,铲除已由汉人当权的江南地方势力,为老百姓平反冤案不过是个漂亮的借口而已。
次要的原因是她要和英国人赌一口气。鸦片战争,清廷战败,除了割地赔款之外,英国还以清廷司法制度落后为借口,订立了不平等条约,取得了领事裁判权。
毕、杨冤案发生之时,正值上海由英商投资的《申报》创刊,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家公开发行的报纸。为了吸引读者,打开局面,他们很想多发为群众感兴趣的社会新闻。对毕、杨冤案的报道,恰好起了这样的作用,所以《申报》一直追踪报道,直到平反为止。英国人嘲笑清廷司法腐败,在中国享有领事裁判权,正是慈禧的心病之一。为了堵英国人的嘴,慈禧也想把此案彻底查清。
真是危乎险哉!如果没有以上这两个原因,慈禧根本就不会理睬这一件冤案。你有冤枉,关她什么事?不给你平反,她照样当她的权,听她的政,照样威风十足,照样万寿无疆,她又何必操这份心,劳这份神!
看来,无钱无势的老百姓的日子真不好过。蒙冤受屈、有苦难言的事情随时可以遇到,或者是“无事家中坐,祸从天上来”,或者是“城门失火,殃及池鱼”。
有时候是“惹不起,躲得起”,更多的时候是“祸事找上你,躲也躲不起”。在已经蒙冤、受屈或者罹难之后,要想平反,那就千难万难,其可能性不过是千分之一,万分之一,千万分之一,或者就是可望而不可及。蒙冤受屈是家常便饭,伸冤平反则是一种奢望,常常要等待天上掉馅饼。也就是说,遇上了有能耐的人或是某种力量为了自己的目的而去改变某种现状,机缘巧合,让你连带受惠,实现了平反。这是可遇而不可求的。如果你认为“苍天有眼”,“善恶有报”,受了冤屈总会平反,那就想得太天真了。如果不从根本上解决政治腐败、司法腐败的问题,平反了一个冤案的同时,又产生了千百个冤案。平反的工作做得完吗!对此,笔者有诗叹曰:
千里为官只为钱,民间处处有沉冤;能平一案称奇事,未平冤案万万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