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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水外楼

  初日斜照,烟轻云薄。

  芳草连天处,一辆轻便的马车不紧不慢地驰着,“滴答”的马蹄声轻轻扣响荒寂的古道,在车后留下一连串破碎的音符,下一刻,猎猎野风吹过,便一下子被吹散了,了无痕迹。

  车驾上,素菀青巾束发,依旧是作男装打扮。她挽缰握鞭,目视前方,倒也将车子赶得似模似样。

  “素菀,真没想到你原来会赶车,真是厉害啊!”门帘不知什么时候被掀开了,靳涵薇晃悠着脑袋,凑了过来。

  素菀头也不回地道:“小姐说笑了,乡下孩子有几个不会赶车的,不过小时候赶的大多是牛车、驴车,这马车赶的次数倒是不多,总觉还有些手生。”

  “呃。”靳涵薇边应声边从车厢里钻出身,移坐到她旁边。

  凉爽的风拂过脸颊,她惬意地眯起了眼,感叹地说:“终于能够离开了,只可惜那个时泓不知跑哪去了,好歹也同行了这么多天,居然不告而别!”

  “或许是人家有什么急事赶着要办,所以来不及告别。”素菀淡然道。

  “大概是吧!”靳涵薇耸耸肩,头一偏,目光自然而然落到素菀手中的马鞭上。

  眼珠子一转,她笑得古怪:“赶车好像挺有趣的……要不,让我也来试试看?”

  冷不防地,伸手便想来夺那马鞭。

  素菀吃了一惊,忙缩手躲过她的“魔爪”,将鞭子护在胸前。“好小姐,这可不是什么好玩的玩意,马鞭粗糙,仔细扎了你的手。”

  靳涵薇撇撇嘴,不以为然:“那怎么不见你被扎到?”觑着眼,还欲再夺。

  素菀无奈,将马鞭交至另一手,摊开手掌伸至她面前:“奴婢是做惯粗活的人,怎么能和小姐相比。”

  靳涵薇定睛看清眼前的这只手,十指纤长,肤色苍白,掌中纹路纵横,兼有细茧密布,甚至还有几处淡淡的还未完全消去的小伤口的创痕。

  这是一只长于劳作操持的手,是一只与自己完全不同的手。

  她不由呆住了,直愣愣地盯视着。

  侧头瞥了眼靳涵薇,见她一副忡怔模样,素菀不以为意地收回手,口气淡淡地说:“小姐金枝玉叶,怎么能做赶车这样的活,可别弄粗了手。”

  靳涵薇回过神,勉强地笑了一下:“那我下次再学好了,唔,免得把车弄翻了。”

  素菀点头不语。

  隔了半晌,靳涵薇又开口问道:“……我们接下来去哪儿?”

  “小姐不是说要去宁国吗?”

  “是啊,可宁国这么大,我们该去哪处呢?”

  “我们去——”一扬马鞭,素菀檀口轻吐,“桑州。”

  “桑州?”靳涵薇重复道。

  “嗯。”素菀颔首,掩住眸光,“听人说,桑州物美人华,是宁国最富庶繁华的地方。”

  靳涵薇低头想了想,绽颜笑道:“那就去桑州吧!”

  坐直身,双手拢在嘴边,她朝着前方大声喊道:“宁国、桑州……我们来了——”

  悠长的回声随着风在空寂的旷野上层层荡开,像是平静的水面划过一圈圈的涟漪。回声中,靳涵薇蓦地抓住车厢壁,奋力回头望向车后,只见远方晨气朦胧,那高垣睥睨早已消失在视线外。

  回首重城远,心中突然涌起一股复杂难明的滋味。

  离开,是正确的选择吧?

  一生短暂,总想着要走出去,离了那花重锦绣,离了那玉宇琼楼,也离了那金殿王座后的冰冷残酷……总想着该四处去看看,看看那九曲长河是否真的波涛如怒,看看那千仞摩崖是否真的险绝,看看那万里黄沙是否真的金灿无垠……

  然而,到了此刻真正离开时,心里却为何有着那般的酸涩与抽痛?

  稳稳驾着车,素菀飞快地瞅了靳涵薇一眼,唇角一牵,带出一丝极浅极淡的笑。

  两人四月二十二日离开靳国,路上走了十五日,到达桑州时恰是五月初七。

  离初九还有两日,偌大一座桑州城已是人来车往,热闹非凡。

  在连找三处客栈、都被掌柜以客满为由拒之门外后,靳涵薇终于有些奇怪:

  “素菀,你说桑州再富饶、再繁华、来往商旅再众多,也不可能每间客栈旅店都客满吧?”

  “那是因为后日便是桑州城三年一度的集英盛会。”素菀答得风轻云淡,跳上车驾,继续驱车去找落脚的地方。

  “集英会?”靳涵薇依旧坐在她旁边,低声喃喃,“好像以前在哪听到过……”

  蹙眉想了一阵,她恍然:“是了,以前教诗赋的夫子曾提起过。”

  本朝立国之初,宁国第一代诸侯王有感于宁国文风不盛,下令在桑州城东门下修筑学宫,广邀天下士子讲学论道,并择其优者入仕,谓之曰:集英会。号令一下,一时间宁国人才荟萃。后历数百年,集英会几经变革,渐成三年一聚的传统,每年五月初九,天下饱学之士便纷纷汇聚桑州东门学宫,开始为期七日的“谈文述经”,届时各诸侯国也俱会派人参加,一为展示本国文化,二为选才——适值乱世,这第二点尤显重要。而集英会期间,各国来使摒弃嫌隙、新仇旧怨暂放一旁,也早已是约定俗成的规矩,当然这约定的维持仅流于明面,暗底下的各类营谋勾当总是难免。

  盛世时是盛会,乱世时这集英会也不过就是各国另一处勾心斗角的所在罢了。

  靳涵薇感叹不已,忽想到素菀以一介宫女的出身,怎么会知道集英会的事。

  仿佛看穿了她的疑惑,素菀轻描淡写地解释:“前日投栈时,我早上去后院的天井打水,无意间听到两个取水的书生说要来桑州参加什么集英会。”

  靳涵薇微微颔首,对素菀的解释不置可否,略略侧头,专心观察起街道两旁缓缓后退的景物。

  喧闹繁华的街市,鳞次栉比的店铺,摩肩接踵的人群,沾染的是世俗的气息,那样的庸碌与平凡,却让她由衷感到欣喜。

  有些人、有些事,不是不知,只是从来不想知……素菀大概不知道,前日投宿的那家旅店,涵薇的房间的侧窗正好对着那天井,而她打水时,她恰好站在窗口欣赏晨景……

  “那边好像是家大客栈,小姐,我们再去那里问问吧!说不定就有空房。”素菀张目远眺,用鞭尾指了指左前边。

  微耸身,靳涵薇顺着她所指的方向望去。

  那是一座伫立水畔的三层高的楼,前临街,后靠河,楼前一帜高挑,隐约有车马进出。论气势这幢楼不见恢宏,论装饰也毫不见奢华,靳涵薇却觉这楼另有一种独特的清致雅韵吸引着自己的目光。

  她朝素菀轻点头,素菀稍稍放松马缰,右手中的鞭子在马臀上轻轻一抽,马儿得到指令,立刻加快了速度。

  一盏茶的工夫后,马车在那水边的楼前停下。

  “楼外水云秋,秋云水外楼。”靳涵薇看着楼前门柱上的楹联,点头,“水外楼?果然有点意思。”

  正欲下车,素菀拦住了她:“我一人进去询问就可,小姐还是在车上稍作歇息吧!”

  “好。”靳涵薇微笑着接过她手中的马缰,看着她轻快地跳下车,然后目送她的背影消失在水外楼的大门内——目光中明明灭灭,终归寂然。

  素菀进了门,却不见小二来迎,心感奇怪,抬眼看去,只见大堂内的人团团围在一处,严严实实的,时不时地发出哄笑声。

  她好奇地挤了过去,还未看到里面的景象,却先听到了人群内传出的交谈。

  先是一个略显苍老的声音,带着些许无奈:“……纪公子,实在不是我不讲情面,咱水外楼小本经营,您在这里住了三个月,光房钱就欠了两个多月,要是再算上饭钱——”

  一语未终,另一个懒洋洋的声音就打断了他:“哎呀,我说许掌柜,我又不是不付账,一时囊中羞涩而已嘛,待他日我财运到了,一定一并付清!”

  原来是掌柜在讨要房钱,素菀心想,这客人也真够无赖的,欠了账说话口气居然还这么无所谓,这回掌柜肯定要发火了,果然接下来便听到那第一个苍老的声音略显气急地说:“得!您这句话我听了没十次也有八次了,要是每个客人都跟您一样,我水外楼还要不要做生意了啊!”

  “那,我再打个欠条?”依旧是懒洋洋的应答。

  “您的欠条,我这儿已经有这么厚一叠了。”

  周围人头耸动,素菀看不见里面的状况,由话语来判断,那许掌柜估计是比划了一个手势,想来那姓纪的客人已打下的欠条绝不在少数。

  “或者我做工抵债?”这回懒洋洋的语气里还多了点狡黠。

  “不敢有劳!上回您说做工抵债,我让您去厨下帮手,结果厨房里不是少了烧鹅,就是上等的佳酿变成了白水……”那许掌柜的声音已有些儿颤抖,多半是勾起了以前某些不快的回忆。

  “啊呀呀,许掌柜您这么说可就不中听了,我纪丰好歹也是江湖中数得上名号的侠士,难道还会贪图你一只小小的烧鹅、一瓶小小的白酒吗?”

  原来那人叫纪丰……素菀从未听说过江湖中有这么一号人物,她入宫也不过一年许,总不会是这一年间江湖上新冒出来的吧,江湖高手如云,一年时间能闯出多大名号?看来这人不仅是个吃白食的无赖,还是个自吹自擂的骗子。

  围着的人群再次发出嗤笑声,素菀趁机又挤进去一些,终于看清了人群内的情形。

  一个花白胡须的老者正叉手站在人群中央,想必就是那许掌柜。他的对面是一方桌一长凳,长凳上一个青年人正大咧咧地坐着,一脚搭在凳沿,一手执着酒壶,就着桌上的几样小菜,喝得很是愉快。

  从素菀的方向看去,只能看到那青年的一个侧面,而且被他额前垂下的一缕长发遮住了大半,她之所以觉得他喝得愉快,完全是从那许掌柜的神情判断出来的。

  许掌柜一副暗恨不已的表情,嘴角抽搐,花白的胡须一抖一抖,素菀都有点担心他会把牙给咬碎了。

  “是!您纪侠士是江湖中鼎鼎大名的人物,我水外楼小庙供不起您这大佛,所以,劳您还是另移大驾吧!”

  闻言,素菀有些奇怪,那许掌柜不想讨还欠账了?看他一副明明气得要命偏又发作不得的样子,反观纪丰倒是十分的优哉轻松,她恍然:原来是“请神容易送神难”啊!大约那纪丰真的有点儿功夫也说不定。

  果然——

  “这怎么行!我还欠着您的账呢!我纪丰绝不是那种白吃白住的人。”纪丰这次的声音一点也不懒洋洋了,反而满是诚恳,“不还清欠款,我是不会走的。”

  “这……”许掌柜瞠目结舌,瞪眼看了他片刻,终于跳脚,“纪丰,我已经不要你的房钱饭钱了,你还想怎么样?”

  纪丰放下酒壶,从长凳上起身,抬手极随意地一捋额前的垂发,明明一个很女气的动作,他做来却显出一股别样的潇洒不羁的意味。

  他开口道:“五百两。”

  “什么?”许掌柜一愣,随即明白过来,于是胡子抖着越发厉害了,颤着手指大叫,“你打劫啊!”

  这时围观的众人也都明白了纪丰的话意,俱是倒吸一口冷气,连素菀亦不由微微动容——五百两可不是个小数目,这纪丰果真是狮子大开口。

  只听得纪丰悠悠道:“许掌柜,半年前曾有一位姓赵的游商在水外楼投宿,结果他离开后却发现自己新购得的一枚上好血玉被掉包成了石头,不知许掌柜对这件事还有无印象?”

  “什么印象!”许掌柜脸色一变,急急道,“这事跟我有什么关系!”

  “是吗?”纪丰的声音仿佛带着几分笑意,但那扬起的音调却无端让人悚然心惊,他慢慢地探手从衣兜内拿出一件物什,于指间把玩。

  许掌柜看清了那件东西,两腿一软,一下子跌坐在地。

  纪丰俯身贴近他:“我前日酒醉后误入许掌柜的房间,无意间发现了这件东西,也不知许掌柜是从何处得来的?或许该交由官府好好查一查。”这几句话纪丰故意压低了声说,但素菀耳力过人,仍听得一清二楚。

  “小六,去账上取五百两银票过来。”许掌柜颓然低头,瘫软得像摊泥。

  众人哗然,想不到事情居然会如此了结。

  不料,纪丰移步止住了一旁欲去取钱的小二,许掌柜抬头迷惑地看他。

  “我说的是五百两,金子。”脸微侧,素菀终于看清了他的面貌。

  眸若璨星,笑如朗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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