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重庆被国民政府定为战时首都即陪都之后,重庆迅速成为中国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同时也成为中国帮会活动的大舞台。
陪都帮会虽然青、洪、汉三堂齐立,但主要还是四川袍哥。因为袍哥毕竟是土生土长的产物,它的本土性决定了它的群众性基础。在搜集本书材料的过程中,我发现,陪都时期重庆“嗨”袍哥的人数之多、地域之宽、行业之广,令人惊异。陪都市民中,80%的男性成年人都不同程度地参加过袍哥,从繁华市区到偏远乡镇,到处都是大大小小的社会公口。以职业而言,军警宪特自不待说,士农工商、平民百姓,许多人都是袍哥社会的成员。
不同阶层的人参加袍哥的目的虽然不一样,但在他们不尽相同的目的性中总有一些共同的东西,这就是利益。袍哥本质上是一个利益体。不同社会地位的人的利益是不一样的。在那个社会动乱、法治松弛的时代,他们都需要借助一个硬壳来保护自己,这个社会硬壳就是袍哥。
袍哥并不是一个严密的社会组织。虽然有看起来非常严厉的帮规,实际上并不能起什么作用,特别是到了陪都时期,它只能靠江湖义气来维系。其成员五花八门,滚滚洪流中不免泥沙俱下、鱼龙混杂。因而维护利益的方式也就有着天壤之别。于是出现田德胜之流的人物也就不足为奇。至于利用袍哥为非作歹、鱼肉百姓者,如曾成武、寇忠大这样的社会渣滓,也不在少数。这就应了中国那句老话,“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
有人把帮会和黑社会画等号。我就见过不少把帮会首领称为中国的黑老大一类的书。按照这个逻辑,袍哥当然就是四川的黑社会了。这也不能一概而论。不能否认袍哥组织具有某些黑社会性质,但它毕竟和黑社会还不一样。
对袍哥一概的否定都不是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袍哥的发生发展以至最后消亡,都有一个历史过程。它在不同的历史阶段所起的历史作用是不一样的。以近代重庆袍哥而言,它帮助过同盟会夺取政权,也做过一些好事,其成员中不乏正直之辈,比如本书中说到的张树声、况春发等。更多的人则是说不清道不明的,如本书中多处提及的石孝先、冯什竹、范绍增,你就很难用一句话给他们下结论。至于处于袍哥社会最基层的一般成员,大多是平民百姓。我们不能用事后诸葛亮的态度来对他们求全责备。
陪都袍哥是个非常复杂的社会群体。有一个叫“黄社”的公口,它的社长熊蕴岚是个炼矿工程师。据说这个公口就是为地下党作掩护的。为什么叫“黄社”呢?杜月笙有“恒社”,石孝先有“蓝社”,搞黄一点,就叫“黄社”吧。这个主意还是当时地下党的人出的。还有一个过去一直被骂为三青团走狗的高允斌成立的“四权公”,在重庆临解放时组织过迎接解放小组,和川东军委的蒋仁风接过头。
袍哥是个很怪的东西。你说它组织松散、一盘散沙,但它同时又有很强的凝聚力。“大爷一挥手,弟兄齐声吼。”真有点一呼百应的味道。正是因为这些原因,各种政治力量都想方设法控制利用它,让它为自己的政治利益服务。和早年孙中山团结洪门,后来蒋介石利用上海青洪帮一样,陪都时期的军统、中统、国民党党务系统对袍哥的控制利用,都是这个道理。陪都袍哥的最大特点是,比任何时候都更紧靠政治,因此它比任何时候都臭名远扬,因而被永远地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
我在采访的过程中,一位公口老人对袍哥有一个非常生动的比喻。他说,袍哥就像夜壶,臭烘烘的,又离不了。夜壶就是北方说的尿壶。你怎么弄它都臭,有时臭不可闻。但在那个生活质量不高的年代,你离得开它吗?
一位文学大师曾说过,比喻总是跛脚的。而“夜壶”的比喻恰恰不跛脚。这个比喻把对袍哥评价的千言万语浓缩在独特的语境中。我们就用这两个字来概括对袍哥的认识吧。
2005年9月30日于重庆西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