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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警察需要有尊严地活着

  我在政法委呆了将近10天,非常的不适应,我感到身累不说,心也累。我不善于和领导打交道,却又不得不整天在领导的眼皮子底下晃来晃去,板着一副严肃认真的面孔,装模作样地显示出自己的“循规蹈矩”。一个人的天性往往是与生俱来的,尽管可以一时的伪装,但时间久了终究会暴露出来。我喜欢那种事情来了没完没了地拚命干,没有事情的时候又能最大限度地休息和放松的生活;也喜欢那种领导与被领导之间较随便、没有森严的等级壁垒的生活。假如我面临的生活环境与此相违背,那么我的“心”就会不堪重负,就会时不时地“走火入魔”,干出一些有悖常理的“傻事”来!

  我搞宣传报道和“联系公安局”,事实上两者都是徒具虚名。办公室既无电脑,又没有照相机摄像机等设备,5个人(另有1名驾驶员)挤在一间办公室,可以设想,我是怎么“搞宣传报道”的,更何况5人一间的办公室我也极少在里面坐下来,因为连续一段时间我都得和大伙一块儿去乡下走村串户搞执法调研和明查暗访。有个先进事迹,双龙派出所的民警游古文冒着烈日给一孤寡老人盖破烂的房顶,群众的感谢信写到了《重庆公安报》,报社要我去了解一下情况,写篇报道,我居然拖了好多天也未能成行。虽然如此,我还是尽最大的努力争取多写宣传稿。细心的读者从《重庆公安报》上就可以看到,接连好多期,几乎每一期至少都有一篇我写的新闻稿,有时甚至是2篇、3篇。我是写文学作品的,假如不是工作的需要,我不会那样勤奋。“联系公安局”自然不必说了,我是一个普通民警,除了“跑腿”和接受差遣外,还能联系啥?人得有自知之明,否则,便叫“不懂事!”

  到了月底,一件意想不到的小事最终使我下定了决心要离开政法委回罗围派出所……

  到政法委,没有人告诉过我不准穿警服。那时天气还很闷热,穿警服肯定不如穿便服凉爽。但考虑到是去搞“公正执法树形象”工作,所以,我还是坚持穿警服上班。

  可是,突然有一天,这身警服却碍了某领导的眼了……我拿着拟好的简报去找某领导审阅。某领导正和一个来找他办事的外人聊天。我递给他,他瞟了一眼,扔给我,说:“找匡书记,他是一把手!”

  我非常老实地转身就去找匡毅书记。嘿嘿,恕我直言,电视上才能看见的搞笑场面居然在我的眼前上演了……

  刚走到门口,那位领导叫住了我:“小但……”

  我回头,问:“有事吗?”

  “你认为警服很漂亮吗?整天都穿着那身皮皮烦不烦?抽到政法委,你就是政法委的工作人员,如果你觉得穿警服漂亮的话,你就回罗围派出所去吧!”

  嘿嘿,有点“扯把子”呢!我愣头愣脑的想了半天,心里琢磨,到底是哪儿惹领导不高兴了,竟然使得领导毫无“政治头脑”地拿着我穿的警服来开“国际玩笑”……我非常尴尬且非常难堪地笑了笑,老是觉得不对劲。

  “咋了,想不通?”某领导又说。

  明白某领导的真实意图后,我的烂脾气终于派上了用场。我走到了某领导的办公桌前,摘下警帽,指着警徽,说:“你虽然是领导,但你毕竟没干过警察这苦活儿,对吧,据我所知,这些年,你一直在官位置上有盐有味地过着官瘾,习惯了下属尊重你,而忘记了你也该尊重下属。让但主席(那时我已当选为重庆公安作协副主席)来告诉你吧,金色盾牌,热血铸就,警服是国家给咱警察的尊严,老百姓给咱警察的荣誉,我觉得它比我所穿过的任何高档的名牌衣服都漂亮,因为它凝聚了太多的人民警察的血汗。你是老昏头了呢还是觉得你的官帽子太大了?既然你羞辱了我,羞辱了一个来自罗围派出所的基层民警,那么,我慎重地告诉你——我不干了,咱就是要回罗围派出所去!”

  回到办公室,独自生了半天闷气,仍想不通,便去找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匡毅。我说:“对不起,匡书记,我想回单位去了!”

  匡书记望着我,问道:“遇上啥不愉快的事了?”

  我说:“没有啊,我不适应这份工作,我回去给组织讲,希望他们另外安排人来!”

  匡书记沉思了一会儿,劝道:“远军,留下来,假如我们有什么地方欠妥的话,请你多谅解,你是知识分子,胸怀宽广一点……”他突然转变话头,“是不是太累了,好,等会儿我给办公室讲,准你两天假,休息一下!”

  我解释说:“不是的,匡书记,我有很重的创作任务,有很多的约稿要拿出来……”

  我没提受到某领导羞辱的事。

  他打量着我,思忖着我所讲的话是否出自真心,许久,他才说:“远军,先留下来,明天开政法工作会,我和你们廖政委商量了再说,即便回去,也要心情愉快,不能有思想顾虑。”

  收拾好仅有的一点物品,我回了家。当晚,我给长寿区公安局写了一封《致公安局党委的一封信》,信中讲了我不想再在政法委“公正执法树形象”办公室工作的来龙去脉。次日一大早,我将信交到区局办公室,关闭了手机,然后就乘客车去罗围派出所了……

  罗培林见了我,问:“咋回来了?”

  我唱着歌调侃道:“鞋儿破,帽儿破,身上的警服破……嘿嘿,我混不下去了,还是罗围好啊!”

  罗培林说:“是不是哟,烂文人!”

  我说:“真的呀,这次怕是饭碗也要撬脱了!”

  正和罗培林逗趣胡闹,所长郭洪平来了。他说:“远军,刚才廖政委打电话来,要你马上给他打电话去。”

  我说:“不打,官官相卫,要处分要开除随组织的便,反正该说的话我在信里已经讲了。士可杀,不可辱。人活着,总得有点做人的尊严吧!”

  郭洪平猜测到在我的身上发生了什么事情,因此嬉笑着,硬把我拉到了他的办公室。他拨通了廖政委的电话,将话筒递给我。

  廖政委在电话里说:“远军,你有天大的委屈也不能采取任何过激的行为,听着,你是人民警察,人民警察就得有人民警察的样子。现在我问你,你信中所讲的是不是事实?”

  我说:“信里所讲的绝对是事实,我和某领导无冤无仇,在去政法委之前我连他的名字都未曾听说过,更不要说认识了,我干嘛要捏造事实冤枉他?他看我不顺眼可以直接羞辱我,凭啥子要羞辱我所穿的警服呀?”

  廖政委思索片刻,说:“我把情况向匡书记汇报一下,警察是人,警察需要有尊严地活着。你回来,我叫政治处派车来接你。回家休息两天。等我调查核实一下,如果你讲的属实,那么,我这个政委不管当与不当、或是遇到什么样的阻力和压力,都会理直气壮地站出来替我们民警说话的。相信组织,好吗?”

  我说:“好呀,我从来都是相信组织的,个别人的行为不能代表组织!”

  很快,政治处张主任就开车来把我接回城里了。

  我在家里休息了几天,处理了一些急需处理的文稿。4天后,我接到了政治处的正式通知:到区公安局政治处报到,做宣传员,主要从事对外宣传报道工作。

  报到上班,才得知派出所的撤并工作结束了,罗围派出所整体撤并到了大罗山下的双龙派出所,郭洪平调区公安局法制科任副科长,戴斌到了新市派出所,罗培林到了葛兰派出所,而从罗围派出所调到渡舟派出所的袁晓明呢,也有了变动,他调到了区公安局纪委。

  15年前从雪山草地回来,进公安局,就在政治处工作,搞的也是宣传报道;后来,《行政诉讼法》和《国家赔偿法》颁布实施,作为当时公安局难得的本科大学生,我被安排去迎接挑战,搞复议应诉,到了治安科;然后又到了法制科;再到了罗围派出所……

  人生,转了一圈,不经意的又转回来了……只不过那时只知道做警察就得学会在领导面前唯唯诺诺,而今,却明白了做警察,其实也完全可以让自己有尊严地工作和生活着。这是社会文明的进步,是法治天空洒下的甘露,我们读书人孜孜不倦追求的不就是这样一种公平、公正的生存环境么?

  写下这件事,并不是存心要和某领导过不去,我只是在把此事当作一种现象来展示给读者,以图让读者明白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和尊严是自己的职责。我们不能过分地降低自身的价值而过高地抬高权力的价值,否则,权力就会更加肆无忌惮地践踏社会人与人之间应相互理解和相互尊重的原则。

  当时的情景哪怕再隔多年仍会在我的脑海里萦绕。说实在的,我仍能留下来,继续呆在长寿,为我的家乡建设做出一点微薄的贡献,全在于那次组织为我主持了公道,使我看见了希望和曙光。此处不留君,自有留君处。啥时代了,凭啥领导就是先人、爷们、老子,想侮辱谁就侮辱谁?难道这也是创建“文明”和“和谐”社会进程中普通职员应替滥用的权力买下的一注单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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