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深夜,电话铃乍响,把我从睡梦中惊醒。
拿起电话,郭洪平在电话里着急地说:“远军,出事了,你赶快回所里来!”
我问他:“出啥事了?”
他说:“嫌疑人跑了!”
我又问:“啥嫌疑人跑了?”
他显得焦躁不安,因此,讲话时也有些语无伦次。追问了半天,终于弄明白了,原来是下午去捉的一个犯罪嫌疑人,关押在等候室里,值班民警紧急出警救火,放松了警惕,犯罪嫌疑人便偷偷地扭断铁锁逃脱了。
逃脱的是一个小伙子,涉嫌拐卖妇女,案情我大致清楚,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如果查证属实,应该够得上打击的“线”。考虑到所里出了这样的事,郭洪平工作时间又不长,没有多少处置经验,因此我给妻子讲,决定回所里去。
我在街上拦了一辆出租车,赶到罗围,已是凌晨3点过。我了解了一下情况,查看了等候室被扭坏的门锁,问郭洪平:“你打算怎么办?”
郭洪平说:“就是拿不定主意呀!”
我问他:“给局里报告了吗?”
他摇头:“哪敢报呀?关押的嫌疑人逃跑了,随便怎么说也得挨一个处分的!”
我沉思片刻,又问:“采取了什么补救措施没有?比如,告知周边派出所,设法布控;告知相关村组的村民,发现嫌疑人,及时向派出所报告……”
他仍是摇头。说:“一点也没敢声张,远军,我真拿不定主意。给局里报告,肯定受处理;可不报告,捂着,又怕捂出更大的事情来。我私人掏腰包,请了两个社会上的朋友帮我追去了,估计能追回来……”
我打断了他的话,说:“你真糊涂。人跑了,已经够糊涂了,如果你再私人拿钱请社会上的人去帮你追帮你捉,就更是糊涂加糊涂。我们是警察,是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我们的所作所为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一个人的能力有限,不敢保证自己在工作岗位上不出任何的差错,可是,面对自己的失误,我们应当承担起属于自己的那份责任。我看过等候室了,严格说来,嫌疑人脱逃,不完全就是你或者哪一个值班民警的责任。等候室是区公安局来检查验收并认定达标的,嫌疑人关押在里面没有违反规定,至于他趁值班民警不注意,把锁扭了脱逃,那只能说明等候室在设计和验收时考虑还不周全,同时,所里民警也太少,节假日遇上紧急情况没法应付,所以,在处置过程中就难免顾此失彼……”
“那你说该咋办?”他问。
我说:“你是领导,你自己权衡,不过我可以给你提三点建议。第一,马上通知你那两个朋友,不要去追和找了,我们的事,我们自己依法解决;第二,立即向区公安局值班局领导报告,听候局领导的指示;第三,写一份书面报告,讲清楚事情的经过,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认识自己的错误,诚恳地检讨!”
郭洪平想了想,觉得我提的建议合理,于是,照着我说的去做了。
后来的事实证明那样去做是正确的。区公安局部署警力很快将脱逃的嫌疑人捉住了,而且,区公安局来调查核实后也并没有给任何人什么处分。客观的事实摆在那儿,换成别的民警值班,遇上同样的突发事件,只要机会成熟,嫌疑人照样脱逃。
当然,按郭洪平自己的话说,这次事件也使他明白了一个道理,那就是做民警也罢,做领导也罢,都要敢于承担责任。现实生活中,许多的小事最终酿成大事,难以收场,细究起来,恐怕就是关键时刻没有人能主动站出来承担责任。芝麻那么大一点事情,推来攘去,就像足球运动员踢足球一样,结果转眼间足球变成了雪球,越滚越大,一方面害了别人,另一方面也害了自己。
敢于承担责任是一个公民应当具备的良好品德,也是一个人思想成熟和心理健康与人格完善的具体体现。连自个儿的责任都不敢承担,谁还敢指望他为他人和社会承担起什么责任!